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键词: 强网 农产品 质量 行动

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共13篇)

篇1: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新村镇长坡小学九所分校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巩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按教科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黄政武

副组长:郑有光

组员: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

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从2014年4月4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结束,按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等三个步骤进行。

(一)摸底排查(4月4日至4月15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4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全体师生动员,彻底整改一批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总结验收(6月12日至6月30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篇2: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青云谱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韩礼寿

副组长:况玲红、陶秋林、章玲华、方娟 组 员:学校中层干部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板报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

五、措施步骤

学校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5月2日至6月18日,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5月4日)。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5日至6月14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篇3: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附件: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 规范活禽经营行为, 有效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传播的风险, 保护人体健康,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工商总局、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 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6]89号)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农医发[2006]11号) 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 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 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 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 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 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 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 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 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 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 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 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 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 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 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农医发[2009]2号) 要求, 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 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 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 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 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 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 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 及时发现防疫漏洞, 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 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3月至5月,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 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下旬, 我部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上旬, 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 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下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将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作为2009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工作来抓, 认真分析活禽经营市场防控禽流感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 研究探讨有效的控制措施, 进一步强化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活禽经营市场规定的宣传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与卫生、工商、质检、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确保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积极开展自查, 并于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兽医局朱航

联系电话:010-59192834

传真电话:010-59191855

E-mail:shyjjdch@agri.gov.cn

篇4: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2年8月20日,由云南省农业厅、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云南省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主题活动在昆明启动。活动将围绕“食品安全整治年在行动杜绝瘦肉精危害,保障放心肉供应”的主题,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宣布专项行动启动。此次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6个月的专项整治,彻底制止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乳制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家畜养殖贩运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彻底纠正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质量安全。

云南省农业、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密切配合从4个方面开展整治行动。一是规范农药兽药使用行为,审查、溯源、跟踪种植养殖场的农药、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二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成分、生产使用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三是规范农药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备案制度,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百县百台流动检测车项目”,重点加强对上市产品的监督抽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强化检打联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的农产品消费环境。(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篇5: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会议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我镇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自5月5日至6月20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主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书记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公室,安检办主任冯小倩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党政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通讯枢纽和关系民生的供油、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

(二)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企业。

(四)各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消防“乱点”。

(五)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等临时性建筑

(六)高层居住建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镇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对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违规住宿(留宿)人员

全部清理一遍,坚决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四、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集中联合执法。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卫生、教育等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九个必须”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场所,必须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逐级全程督导。镇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五、整治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器

材是否完备好用;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六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九个必须”。

1.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5.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6.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7.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须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在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9.各村、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两人以上的,必须立即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尤其是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行动期间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本村级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篇6: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安委会《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1月28日以来,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现总结如下:

一、领会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参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深刻领会“11.24”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研判我县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并根据县政府、县安全委会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永新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参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部署,同时确定歌舞厅、KTV、游乐(艺)厅、网吧、桑拿浴室、室内茶艺馆、体育健身中心、保健、足疗、按摩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车队、景区;商场、超市、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以及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等为主要整治范围。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从11月30 日起,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对县城范围内的三湾宾馆、第一加油站、E网中心、开心100宾馆、根之根足浴、任弼时中学、中源超市、平安医院、云尚宾馆等单位和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通过向被检

查单位有关人员提问,查阅消防记录,查看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测试固定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性能,认真查找封闭、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员工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当场对三湾宾馆、E网中心、大家乐电玩城、开心100宾馆、任弼时中学、中源超市、平安医院、云尚宾馆等单位和场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共8份。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三湾宾馆一楼、二楼室内消火栓水带挪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疏散楼梯内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KTV走廊应急照明灯设置数量未达到标准;KTV包房内简易防毒面具已失效,多具干粉灭火器失效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2、E网中心一具应急照明灯损坏,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3、大家乐电玩城一具应急照明灯损坏,一具干粉灭火器压力不足;窗户旁堆放大量杂物,影响逃生、疏散。

4、开心100宾馆室内消火栓供水管道内无水。

5、任弼时中学学生宿舍室内消火栓内水带设置不符合要求,3具灭火器失效,应急照明灯损坏。

6、中源超市疏散楼梯楼口堆放货物,占用疏散通道,且未设置护栏,影响疏散逃生;超市内多具灭火器失效;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平安医院二楼住院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数量未达到有关标准;楼梯间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8、云尚宾馆一具干粉灭火器失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保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按照县政府、县安委会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永新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扩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范围,对消防违法行为,按照《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和全省“清剿火患”战役消防执法“八条铁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绝不手软。

2、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政策措施,把握舆论导向,大造宣传声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护自救能力。

篇7: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42号),省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住建部门牵头,公安、安监、规划、城管、房管等部门配合。

整治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整治内容:

(一)未经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

(二)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三)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五)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或未持证上岗的;

(六)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七)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聚氨酯类泡沫材料、彩钢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

(八)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省住建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成立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毛传强

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徐武健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成员:张

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办:87269402,***)

胡其瑞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办:87368237,***)

王云泉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洪盛良

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曹向东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冯家清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陈浩泉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中强

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处处长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以及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刘中强同志兼任。

联系电话:027-87362368(办)、***,传真:027-87362418。

四、工作步骤

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备案,并于5月12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自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 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和装饰装修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按时限完成后,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3年6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5)各地要对本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 况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特事特办,重点督办。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建设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编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排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加强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依法惩治,不留情面。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改责任,凡登记、检查、复查、督导过的单位都要由责任人签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 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研判,加强督导。

专项行动期间,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研究部署重点整治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带头排查,做好督查指导。

(四)严格执法,转变作风。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严肃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现场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施工现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要予以 严厉的行政处罚。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要带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整治标准和统计表格,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另行下发。

抄送: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篇8: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做好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期间消防安保工作,根据《蓬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蓬政办发〔2018〕14 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 7 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专项行动,培养消防“明白人”,摸清底数,完善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 4 月13日)。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 工作职责:

1.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2.组织检查、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完好有效。

3.检测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记录完整准确,资料存档。

4.组织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确保畅通。

5.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4 月16 日至 6 月 30 日)。各处室、各班级按照学校的方案部署,结合实际,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清明、“五一”、端午和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期间消防安全。级部:

1、抓住时间节点,适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抓住清明、“五一”、端午和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时间节点,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教育资源见:学校共享网盘(10.90.7.200)-“安全教育讲座”文件夹)】,把教育活动的资料加以编辑以电子档的形式传给梁爱科老师。

2、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可以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视频、绘制手抄报、进行演讲比赛等形式加强教育。【要求各级部保留并整理活动资料,精选部分资料或作品交政教处存档。学校将根据上交资料情况给相应班级予以量化加分】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在不同时段分别对教师、学生、员工、校车随乘老师进行培训,并保存资料。

(三)总结考评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13 日)。

对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对于在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中级部、班主任予以表彰。对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教体局安管办。

三、工作要求

1、各处室、各级部要加强重视,根据学校的总体方案,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成效显著。

2、各项活动必须保留活动资料,踏石留痕。

3、对于认真开展工作,创新工作的单位、个人学校将予以量化表彰。

****中学

篇9: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三湖镇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有关精神,现将《三湖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三湖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保证全镇火灾形势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稳升,按照上级精神指示,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自2010年8月2日至8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集中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消防产品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建筑场所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灾隐患发现登记率100%、火灾隐患落实整改率100%,为上海世博顺利召开及三湖镇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谢春华任组长,邹凌辉、章晋敬、习建华、龚文孙、陈建云、龚腾君、周爱国、各村治保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钟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主要内容:

1、查消防行政许可,看是否通过建筑

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属无证经营;

2、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看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窗帘、幕布等;

3、查安全疏散,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查建筑消防设施,看各类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有用有效;

5、查消防安全管理、看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象是辖区集生仓储和宿舍为一体的生产型“三合一”建筑,集商品贸易、货物储存和住家为一体的经营型“三合一“建筑,集娱乐、餐饮等经营服务、员工集体宿舍、食堂以及住家一体的服务型“三合一”建筑

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

施是否到位;

2、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增值;

3、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仓库是否实行防火分区;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灭火器材配臵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制定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并组

织演练。

(三)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范围主要是辖区公众聚集场所、合用场所的消防产

品使用领域。

主要内容这

1、种类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县场准入制

度;

2、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3、阻燃制品的应用和标识设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消防产品是否加贴“身份证”标识,标识信息是否正确;

5、自动报警产品、自动喷水灭火产品、防排烟产品、应急照明灯具、室内装饰装修阻烯材料等是否存在假冒、伪造行为。

6、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是否规范。

四、整治措施

(一)严禁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筑和场所擅自投

入使用,违者,责令限期改正,使其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二)严禁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光泡沫塑料

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申请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不按规定使用阻燃制品的,一律不予许可。

(三)严禁公众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

爆竹,违者,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四)严禁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时封堵疏散通道、安

全出口,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业。

(五)严禁公众聚集场所在不能保障建筑消防设施

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使用,违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六)凡是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

安机关要依法拘留有关责任人员。

(七)凡是检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

牌督办,限期落实整改。

(八)凡是现今停产停业,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吊

销相关许可证照,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文化、工商等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决定。

以上整治措施如与新《消防法》相关规定不同,按

新《消防法》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思想认识高,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高,检查标准高,执法水平高,整治质量高。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综治办、司法所、工商

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消防、治安、派出所之间要多方联动,落实“防消结合”制度,在整治隐患的同时,加强实地熟悉演练等灭火救援工作。

3、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各部门要建立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责任制,综治、工商、派出所要分片包干,按照“安全检查无禁区”的要求,确保监管到位。凡因贯彻不力,工作不落实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同时,从严追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

4、注重结合,完善机制。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

作与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行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贯彻实施《消防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预防大型娱乐场所安全事故的规定》有机结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

工作,采取一切可采取的形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局面。要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火灾防范意识和消防安全技能。

篇10: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现实斗争,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热潮,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副主任李明恩任组长,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的负责安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冯宇航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参加“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初,市防委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办20xx年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随后,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举办街道“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参与消防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按要求在辖区内征集消防主题的文学、图片、海报、漫画、影视、文创、新媒体等各类文创宣传作品,参加线上展播评选、颁奖、展览等活动。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和“三合一”场所等领域整治,发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

1.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宣传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党建办等部门要组织一次分管行业消防安全宣讲活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专项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重点群体消防安全大宣传。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广泛播发“小火亡人”类警示教育片。各村(社区)月内通过分类开展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以及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和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教育培训至少1场,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和疏散逃生方法。

3.网格消防安全大宣传。组织各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网格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常识宣讲提示活动,针对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活动

1.网络消防安全大提示。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推送的关于“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主体宣传信息,开展声势浩大的网上消防安全大提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在线消防常识大学习。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3.消防场馆互动大体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评定命名一批,通过“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与预约体验活动。

(四)开展“志愿者消防大行动”活动

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辖区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工作,街道成立1支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队。

2.开展消防志愿者宣传培训。充分发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对辖区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宣传月期间,消防志愿者培训覆盖率不低于50%。

(六)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

1.社会面亮彩宣传。督促沿街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橱窗、标语、海报、条幅等,全方位宣传提示消防安全。辖区地标性建筑、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5日和30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其他时间滚动播发。

(七)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派出所、村(社区)、物业管理人,全面摸清群租房、出租屋底数,检查、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隐患,定期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防止发生火灾。

2.加大重点单位员工宿舍监督抽查。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抽查宾馆、饭店、洗浴、足疗等人员密集 场所,督促相关单位在员工宿舍设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烟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明确负责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强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部门、村(社区)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压实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底层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沿街门店留宿人员超过3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突出问题。

4.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补充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目标人群,精准推送提示信息。采取发布通知、楼长入户宣传、张贴警示标语等,提示火灾危险性、疏散逃生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迅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展形式内容。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篇11: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博教体发[2010]74号《关于开展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创设安全平稳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

(三)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

(四)校园周边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落实校园安全保卫长效管理措施情况;

(五)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六)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教师课间巡视上岗情况和校园秩序情况;

(七)学校安全保卫及“三防”使用情况;

(八)其他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3-5号);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6-7号);

(三)督查整改阶段(12月8-31号);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中心路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乐军

成员:高名岩刘迎春郭爱丽李同刚谢宜红陈立国李文华

六、具体措施

(一)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学校保卫科及各年级组、各部门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及时上报校长室。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区教体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网络等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四)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学校保卫科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保持畅通。同时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具体为: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天一检查,一周一总结,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篇12: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20〕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1.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3.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6.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8.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

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

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

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表时间:2020年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

存在问题清单

整改责任清单

整改责任人

整改进度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篇13:哈林中心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有效巩固弓棚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成效,着力提升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弓棚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整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高洪洲任组长,副镇长陈跃凯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行政执法大队、农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综治办。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一)小学校(幼儿园)

镇域内的各中心小学、村小以及14家私立幼儿园。

(二)小医院

镇域内的弓棚医院、五龙医院、村卫生室以及私人诊所。

(三)小商场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市场)

(四)小餐饮场所

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酒店、饭店、烧烤店等餐饮场所。

(五)小旅馆、养老院

房间数在20间以下的小旅馆、养老院等住宿场所。

(六)小歌舞娱乐场所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棋牌、游艺、游乐等场所。

(七)小网吧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

(八)小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各村住宅附近是否存在随意堆放的柴草垛、私搭乱接的用电线路、违规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二)各楼层建筑小区楼道是否存在,由于堆放酸菜缸、废旧家电等生活用品而堵塞疏散通道的现象以及各家住户阳台内是否存留容易被室外燃放的烟花引燃的生活物品。

(三)各“九小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以及封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过程是否违规操作;电器线路是否存在私搭乱接的现象;装修材料是否为可燃材料等内容。

四、整治时间

2014年1月13日起至1月27日

五、整治措施和要求

(一)结合网格化管理,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包村派出所民警、综治协管员、网格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村组干部以及辖区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开展辖区“火灾隐患大扫除”,在排查过程中确保不留死角,消除火灾隐患,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控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小火酿大灾。同时建立排查工作基础台帐,及时汇总、分析,确定整改工作的重点,制定长效整改意见和措施,保证所有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有人监管,在新春佳节来临之时,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在专项整治期间部门间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交流工作经验方法,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中组织被整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扑灭初期火灾的方法,着力提高住宅居民、“九小场所”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三)做好督察和总结,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建立检查、督查制度,指导、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机制,落实监管措施,从源头和管理上切实加强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的控制和管理。

(四)派出所制定《消防安全承诺书》,专项领导小组督促“九小场所”逐一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开展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凡各村辖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信息报送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村、各“九小场所”如突发紧急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如实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允许瞒报,保障消防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同时,各村、各“九小场所”还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各村、各“九小场所”单位一定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彻底解决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护好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我镇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榆树市弓棚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3日

弓棚镇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长:高洪洲副组长:陈跃凯成员:贺文宇(综治办主任)

华(安监站站长)周云飞(派出所所长)李

彬(劳动保障所所长)胡绍野(农电所所长)鲁中贤(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齐英利(司法所所长)

榆树市弓棚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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