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精选9篇)
篇1:2023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2013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各项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安全理念。落实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点,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责任,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覆盖率为100%,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为100%,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创建安全生产“零事故”现场,打造安全生产“零事故”环境,实现矿井安全工作的平稳发展,特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二、组织机构
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冯云旺(矿
长)副组长:吴吉有(执行矿长)
雷进海(安全矿长)
冯虎明(基建矿长)
高
智(总工程师)
谢振东(机电矿长)
马金平(矿长助理)
田质群(地测副总工程师)
何英太(机电副总工程师)
韩
勇(通风副总工程师)
任云祥(矿建副总工程师)
成 员:雒利斌(安全部长)
李月明(生产部长)
张钰明(供销部长)
冯国盛(行政部长)
李亚平(人力资源部部长)
白瑞兴(总务部长)
冯世军(机运工区区长)
闫保亮(通风副区长)
吴明明(6#综掘队队长)
王利明(10#综掘队队长)
叶树和(钻探队队长)
王建军(开拓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雷进海兼任,副主任由雒利斌兼任。办公室电话:8010
三、工作安排:
每月6日、16日、26日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日,由矿成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成。
四、安全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设计、生产工序、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一)、按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分A、B、C三级
A级:涉及安全、生产、基建三者之间相互矛盾的关系问题以及涉及矿井大的安全投入的问题;矿井不能自行解决,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
1、矿井总风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通过矿井技术改造,各环节配套能力相互不匹配的问题。
3、大型设备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产品。
4、双回路供电系统不符合供电要求的。
5、原巷道设计断面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6、基建矿井安全投入的到位问题。
7、地质灾害,防洪、防汛的问题。
8、国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工艺的问题。
9、国家强制性的安全设施,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投入问题等。
B级:涉及矿井各大系统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的问题,矿井重大隐患的现场处理以及监督落实,科、区队解决不了的由分管矿长或矿长解决的问题;
其主要问题包括:
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矿井风量分配不合理,风量不按需调节的。
2、矿井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当班不能处理的。
3、防尘管路系统已完善,综合防尘措施未制定落实。
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消防材料库的构筑不符合规定。
5、三专两闭锁,双电源、双风机、自动切换未实现的。
6、矿井双回路供电系统已完善,一回路发生故障,另一回路不能保证正常运行的。
7、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系统,备用电源不能正常使用的。
8、一类用电负荷未实现双电源供电的。
9、提升机保护装置不完善的,提升装置未按规定配备及定期测试的。
10、大型设备未按规定测试和检修的。
11、通讯信号不可靠的。
12、采掘工作面支护形式不合理的等。
C级:及时发现掌握矿井生产动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处罚。由科、区队自行解决的问题;
其主要问题包括:
1、局部通风管理情况,综合防尘措施瓦斯检查,瓦斯监控,测风制度执行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及管理。
2、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及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不可靠的。
3、提升运输设备综合保护,斜井、倾斜巷道运输的“一坡三档”安全防护措施不可靠的。
4、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劳动组织,安全出口管理差的。
5、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及现场文明生产差。
6、“三大规程”的现场执行情况差。
7、现场管理及文明生产情况差的。
8、“三条生命线”、“六大系统”的现场管理差的。
9、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差的。
10、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
11、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未及时制定或未按措施落实的。
12、火工品储存、领用、登记、运输、清退现场使用执行情况。
13、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现场执行情况。
14、各种记录报表的及时性、完整性,登记建档情况。
15、图纸是否及时填绘,能够反映实际采掘情况。
16、职工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级领导持证情况。
17、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使用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二)、按隐患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火工品、坠落、滑坡、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三)、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治理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治理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
(一)、各科、区队把排查隐患列入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内容。
(二)、组长是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落实工程项目和资金,并组织实施及上报工作。
(三)、副组长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认定,落实工程项目、资金,制定整改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具体工作。
(四)、隐患单位及部门负责人负责隐患的项目计划、工程设计、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及隐患整改工作。
(五)、安全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落实整改、复查验收、上报及全面监督与考核。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例会制度
1、每班跟班领导成员及巡检员对井下各个系统进行全面的排查,现场能整改的必须现场督促落实整改,出井后总结汇报,交由安全部分级分类整理,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四定表。
2、每旬由领导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将查出的隐患分级、分类,登记建档并“四定”落实处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例会。
3、每旬由安全部牵头对全矿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并进行评分考核,涉及安全隐患的由安全部分级分类整理,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四定表。
4、发现可能危及矿井与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时,领导组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例会,根据隐患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制定防范措施,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5、严格按照国家《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有关内容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逐行逐条排查确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工程项目和资金,整改单位和负责人。
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程序(一)隐患的搜集
1、为了及时准确的发现事故隐患,制定出处理隐患的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导组必须进行事故隐患的搜集。搜集渠道主要包括:信息卡、逐级汇报、班评估、各级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通过检查时搜集现场作业生产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2、各级管理人员在各类检查中,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检查,以及发现隐患,并在现场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检查结束后,对现场发现的隐患一律填表登记,由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筛选分级。
(二)、隐患的整理
隐患整理是指对各类隐患信息进行归纳整理过程。进行隐患整理的目的是为各级领导及时提供信息,为排查处理隐患提供依据,最终达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搜集事故隐患后,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理落实,建立事故排查管理档案。
2、对搜集到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级别、类型进行分级分类,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办公室将C级隐患以“四定”方式及时反馈给各区队;将A、B级隐患汇总后及时反馈给领导组,由领导组牵头组织 领导组成员进行及时排查、辨识。
(三)、隐患的排查治理
隐患治理是隐患排查的核心内容,也是优化作业环境的重要手段。必须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1、C级事故隐患填写“事故隐患处理四定表”或下达“事故隐患处理通知书”由区队干部负责处理,安全部具体负责复查和落实。
2、B级事故隐患必须填写B级事故隐患报告书,经区、队负责人签字认可,报矿分管副职或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定,安全部备案。由领导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限期整改。对可能危及矿井与职
工生命安全的B级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3、隐患排查领导组接到A级事故隐患报告后,及时认定、汇总,由领导组组长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事故隐患排查例会,研究决定,并履行责任者签字治理手续。
(1)、对前期事故隐患项目进行落实和排查,已整改完成的履行消项手续,未整改的要查找原因,继续跟踪督促落实。
(2)、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项目按程度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措施、整改部门、解决时间和负责人。
(3)、对特别严重直接危及矿井与职工生命安全的A级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资金,制定方案,采取措施。
(四)、隐患的复查
1、C级隐患由安检科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四定”要进行复查。
2、B级隐患由隐患排查副组长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四定”要求,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
3、各级复查部门要对复查结果及时进行登记汇总。
八、奖励与处罚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事故》的规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性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领导组要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
(一)、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组织得力,排查严细,整改到位,上报及时、准确,工作认真的单位和个人给与一定的奖励。
(二)、各区、队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上报未上报,因发现未发现,矿领导组检查发现的处罚一千元。
(三)、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按规定时间解决,排查整改不力或者扯皮、推诿、顶着不办的区、队组处罚一万元,个人一千到五千元。
二O一三年二月二日
篇2:2023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管,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初步构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排查治理范围:全县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业。
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制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实施步骤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总结去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经验,树立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思想,结合实际,制定适用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抓紧整改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组织自纠自查,认真填写自查结果。运管所组织专班复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及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的安全稳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夏季暑期、汛期的特点,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防疲劳、防中暑、防火灾、防爆炸等预防工作。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不良倾向,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把从业人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形成全员排隐患、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3、加强营运车辆综合技术性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对营运货车的综合性能和二级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客运站要按照“三关一监督”要求,严格执行“三不进五不出”制度。三是驾校要加强对教练车的安全日检和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三超”行为。
2、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冰雪灾害、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基础数据库,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各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形成阶段书面小结,并报运管所。
五、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包括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以上相对应的岗位、机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运人责任险、各岗位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费保证,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等方面的情况。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包括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等情况。
(五)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各类生产作业人员取得合法证照及相应从业资格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六)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八)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九)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五不出”等有关要求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各阶段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搞好隐患整改。开展全面性检查,对在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运管等相关部门通报,并提出防范和整改建议。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做到有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应急预案准备到位。
篇3: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政策支撑
2007年5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 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8年, 国务院安委会提出将该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同年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 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
2010年7月19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 提出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011年11月26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 , 要求“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预防质变
事故隐患主要是由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的环境和管理缺陷4个方面综合作用所致。在生产过程中, 由于企业受到经济水平、科技水平、环境因素和人员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还不能完全阻止隐患的产生。但是, 只要从人、机、环境、管理4个方面着手, 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隐患的产生。
大量实践证明, 隐患就是潜在的事故, 隐患经过量变积累就能够质变转化为事故。因此, 隐患发展为事故的过程就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事故是隐患质变的结果。但隐患未必一定发展为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就是要把隐患消除在量变的过程中, 预防其质变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始终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的有力抓手, 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过多年的排查治理, 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但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未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一些企业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尤其是规模小、效益差的高危企业及其负责人, 始终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不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导致一些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二是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个别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广度不够, 对安全隐患的底数不清, 隐患排查未做到100%全覆盖。有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度不足, 隐患排查只是走过场, 真正检查出的隐患寥寥无几, 很多重大隐患没能及时查出。
三是隐患治理工作不扎实。少数企业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 而是放任不理、视而不见。还有部分企业虽能及时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但因治理工作不彻底或未及时开展复查, 导致隐患又“死灰复燃”。
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监管手段缺乏科学性。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 运用传统监管手段多, 利用先进科技手段监管不够, 导致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监管人员在执法中, 偏重于采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 忽视了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的综合运用。
二是监管力量不足。个别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 尤其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滞后, 机构设置与监管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结构, 基层专业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匮乏, 导致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不能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对策与建议
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 企业务必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明晰工作要求, 层层分解责任, 尤其是要明确基层人民政府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职责。把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核指标, 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加大考核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应分别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从企业层面来说, 一是要建立健全隐患自查制度, 并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报告及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职工发现和消除隐患, 同时应对报告和消除隐患有功人员, 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评价制度, 以保证排查出的隐患均能得到及时、彻底、全面整改。
四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全部登记建档, 实行“一患一档, 分类治理”。
从政府层面来说, 一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定期组织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社会影响大、危害程度大或整改难度大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是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认真组织企业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 及时了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四是要健全完善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标准支持。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
各地应充分把握事故隐患动态性、隐蔽性、反复性等特点,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重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 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做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 逐步实现网上报送、动态监控, 从而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安全投入
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 安排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项资金, 并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之中。企业应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在成本中列支, 并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制定资金的使用计划, 做到专款专用, 确保资金有效合理的使用。
强化安全培训
篇4:2023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篇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减少伤亡事故尤其是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确保我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小组 组 长:刘卫兵 副组长:何显祥
成 员:唐裕民、孙贤峰、张超、胡灿、许志、王辉、余辉、刘金凤、樊成群、唐二龙、张东东、刘辉、阮易青、何广扬、殷志明、徐海燕、王胜龙、夏天
三、安全保证的措施
安全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为“四消灭、三减少、一实现”。1.四消灭
⑴.消灭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⑵.消灭施工生产中的因公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内,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⑶.消灭火灾事故。⑷.消灭责任交通事故。2. 三减少 ⑴.减少轻伤事故。⑵.减少惯性事故。⑶.减少质量通病安全事故。3.一实现
实现安全样板标准工地。
四、安全生产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则,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贯穿施工全过程。重大施工项目都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该体系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3.制定实现安全目标和保障目标的规章制度。
4.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五、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保证措施。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贯穿施工全过程。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直接管安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程序、安全保障组织机构如下:
六、综合保证措施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2.按施工人员的比例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安全员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3.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班组,组织逐条落实。搞好“五图安全检查流程图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4.每一工序开始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5.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同时加大安全教育及宣传力度,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五牌一图”,即: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记录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施工总平面图。
6.坚持每周五安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7.开工前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⑴.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⑵.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⑶.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⑷.防雷电、防洪、防火的安全专项规定。
⑸.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及关键工序,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与落实。
八、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有专人管理,不乱拿乱放,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6-88)的规定执行。
6.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8.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做好天气预报工作。9.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组建联防机构,加强职工法纪教育,增强职工法纪观念,维护好当地治安秩序,防止偷盗和打架斗殴,防止治安民事纠纷与其他案件发生。
10.雷电期间,施工场地的油库、料库、变电站、通风设施及其他所有临时设施均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查接地电阻,防止雷击。
九、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检查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检查保养。
3.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4.定期组织机电设备以及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每次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十、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 1.文明施工与环保的目标
把本工程工地建设成“文明工地”,达到市政府提出的工程建设要便民、利民、不扰民的要求。2.文明施工主要措施 a.健全各项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奖罚制度、会议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充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网络,设立专职文明施工员,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落实和监督。b.加强班组文明施工教育,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c.在施工现场内,设置安全宣传标语,警告牌。
d.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修建施工便道,疏通来往的车辆、行人。e.合理堆放工程材料,协助疏导交通,以利过往行人及车辆通行。f.施工与生活区设置灭火设备,并设围墙分隔开。g.场内管材、砂石料等材料应堆放整齐。
h.道路畅通,场内平坦整洁,不乱堆放,四周保持清洁,地面不积水,排水畅通,专人清扫场地。
i.进出工地车辆由专人指挥,并设限速行驶标志。
j.在工地加设一卫生保洁员,负责工地日常的生活卫生的清理。k.土方开挖弃运施工时配备渣土清扫工人,负责清扫土方运输车辆滴洒的渣土。
l.加强检查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真正抓出成效。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对文明施工现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照评分、严格奖惩、交流经验、查纠不足。3.环保措施
a.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注意环境卫生,防止滴、洒、漏现象。b.合理安排工序施工,在当地居民休息时间,特别是夜间尽量不使用重型机械,避免机械生产时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c.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做到合理布置,施工管理条例清楚,使施工现场和全部施工地区及生活区的卫生状况保持良好。
d.尽量避免对现有环境的妨碍或干扰,采取有效方式,减少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不随意对树木进行砍伐、搬迁或损坏。4.施工现场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具体做法如下 a.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
⑴.每天施工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长布置当天的施工内容、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检查员,加强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
⑶.每两周定期检查一次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的完好情况,以确保具有其安全有较性。b.优化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
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项目标牌,明确任务时间和各责任人。现场工程概况、施工组织网络牌、安全记录牌、防火须知牌、事故记录牌和施工总平面图,要设置齐全、规格统一、内容完善、位置醒目。⑵.坚决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材料堆场和机械位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在车辆行人的通行地方施工,必须经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⑶.保持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和排水系统畅通无阻,消除堵塞和积水现象。
⑷.施工现场大门和围墙,除了符合安全保卫工作外,还应满足市容美化的形象要求。施工临时围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写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标语、口号;围墙经常保持整洁;出入口设置大门、门卫,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围墙大门外侧挂标牌告示,内容有工程简介、开竣工日期和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名称。c.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⑴.妥善处理施工现场的泥浆水和有害液体,未经处理者一律不得排入河流和市政排水系统,必须严格按照当地环保规定和招标、设计文件要求,经处理并达标后排放。
⑵.使用密封式圈筒等措施处理废弃物品,杜绝随手乱扔现象。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⑷.对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有组织地进行处理。5.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声措施
a.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音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噪声,夜间尽量避免使用噪声设备。施工噪声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施工振动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
篇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篇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根据(川办法[2013]54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部会同相关人员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班组的各类隐患,增强责任意识,推动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班组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忧患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的防范和遏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此来夯实我项目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治理内容
1、一般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彻底整改合格,由责任工长负责实施,安全员跟踪监督整改及验收。如排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项目部处理较难的,必须立即停工,由项目部整理成文,及时上报。
2、目前排查范围:(1)边坡稳定;(3)机械作业;(4)临电;(5)消防;(6)高处作业、物体打击;(7)模板工程;(8)资料软件。
3、资金投入: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计划执行。
4、物资、设备、器材:按施工应急预案所备,平时加强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确保需要时所用。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情况,如有漏缺及时整改完善。
6、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状况。
7、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强对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不低于48小时/年,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对特殊工种坚持必须持证上岗。
8、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进场人员先经(现场医生)身体检查健康状况良好无病,并提供其身份证明,否则不予录用。凡进入现场安全方面所用物品均需使用合格品。
9、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台账——按(川办法[2013]54号)文件规定实行,详细记录,完整归档登记。
10、安全隐患排查频次:
(1)每周定期排查一次,如发现有安全隐患:a)当即纠正或马上整改合格才能进行施工作业;b)属于一般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时间需要有长短,另外还需人力、物力、设备设施的支持才能完成整改合格的情况,实行“三限一定”(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原则;c)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经理部的能力不能整改处理的情况,实行局部或全部停产,成文上报公司,待该隐患整改合格,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才能重新恢复施工生产活动。整改工作由项目部制定措施(方案)工长组织实施整改,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检查、验收。(2)每月末进行一次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均按第(1)条的办法进行逐一整改或成文上报公司。
篇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法浅析
事故的发生源于隐患的存在, 在安全生产日益重要的今天, 隐患排查成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考核因素, 现今我国的社会发展在各个生产领域普遍建立起一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其内涵包括企业底数分级分类监管、排查治理标准、各部门职责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中的隐患排查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 本文通过隐患排查的概念体系引申到我国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现状, 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推动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的进行。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理论基础与总体状况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概念体系所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指的是作为生产主体的生产单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人为或者天然的漏洞导致可能出现的事故发生概率增高的现象。由此可见, 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来源于两方面:物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而人的不安全又具体表现为不安全生产行为和管理漏洞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内容则是包含三方面, 即隐患分级、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三方面。[1]根据隐患分级, 一般将隐患分为两种, 即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这两个分类的考量因素主要是隐患的治理难度和隐患的排查难度以及隐患对安全生产的威胁程度等。
1.2当前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总体来看, 全国的生产单位都意识到了隐患排查对整个安全生产的意义以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 大部分也着手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这是立法层面首次将安全生产的重点落实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 对于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先河性的指导意义。[2]之后陆陆续续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 对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具体开展做了政策性的指导和规制。相关地区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践开始有了显著性的发展,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建议
2.1规章制度规制在相关的规章指导下建立一定的体系化制度, 能够将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加以固化, 对于未来的工作乃至更大范围的生产规模扩充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 各地需要在区域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与总体规制, 有立法资格的行政区域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管理办法以及奖惩规定以明文形式规定下来, 保障相关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避免生产范围的盲目行为和投机动作。对没有立法资格的区域, 通过行之有效的政策性规定将相关的制度确定下来, 具体包含管理工作的办法, 隐患排查的开展时间, 上报途径, 排查治理的培训管理, 进行排查的部门以及政府介入管理的时机和条件等。例如爆破作业的规制情况, 应当依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的状况, 排查爆破安全位置是否符合规定、爆破作业方案与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危及人身安全与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手段是否制定、爆炸物品的存放、购进、运输、运用及清理登记制度是否落实。
2.2政府职责明晰化生产单位作为企业, 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在这一目的的驱使下, 可能出现“一味追求眼前的生产效率, 忽视事故隐患”的误区。因此, 在整个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明确生产单位的工作职责。以煤矿安全生产为例, 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工作, 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 认真处理存在的尖锐问题, 有效防止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不断健全完善露天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的监督。对于监督主体 (政府部门) 而言, 应明确安全监管的职责、内容以及要求, 另外还包括管理的职能划分, 防止出现职能部门职权重叠、交叉管理的尴尬局面。另外从政府监管形式来看, 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责任划分和职能行为, 不同的企业类型, 不同的行业领域, 都要有不同的管理定位, 需要做到责任到户。
2.3教育培训强化从现实的角度考虑, 企业已经意识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 尤其是一些老牌企业也开始在转型中加以强调, 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技术标准不清晰, 技术水平不足的现状, 因此强化教育培训成为这类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开展的重要方略。而教育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各生产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3]教育培训的方式可以通过现代教学设备, 以实践案例为指导。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第一, 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意义;第二, 对安全隐患治理的标准有整体认识、解读和应用;第三,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操作系统等专业知识, 并将这类知识加以应用。以金属生产行业为例, 强化对参与尾矿库相关放矿、筑坝、排洪等业务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修与持证上岗状况进行认识性培训。
2.4奖惩与考核体系建立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完善的奖惩制度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因此, 政府部门要建立竞争考核和奖惩机制, 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具体的奖惩手段可以结合安全生产责任险、风险抵押金、税率浮动, 黑名单等手段强化奖惩、制约机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责任追究。对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的单位, 进行鼓励和支持, 比如人员和财力的支持;而对于有效通过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得以防范生产事故的情况要将其经验加以推广, 并通过制度保障其深入进行。
参考文献
[1]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J].劳动保护, 2008, 06:13-16.
[2]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J].安全与健康, 2007, 13:57-63.
篇9:2023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翻开近几年来福建省煤矿安全事故选编,翻阅着一起起带血的事故案例。事故,是令人痛惜的,更是不堪回首的,它是用前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是留给后人一份特殊的“财富”。这是我省某煤矿发生的一起因顶板安全隐患不排除,敲邦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事故案例。2006年9月8号的中班,某矿综二队工人田某某(班长)、赖某某、林某某3人到+255-15#下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早班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告诉当班人员,掘进头顶板有脱层,经撬撬不下来,提醒当班人员要注意。中班3人到达迎头后,首先撬脱层顶板但也撬不下来,于是便不去在意,也不先套架就开始进行打眼、放炮和出渣作业。出完渣后才进行支架,田某和赖某2人在+255石门处锯木头做棚梁。约21:40分,田某和赖某听见“哎呦”一声和顶板冒落的响声,马上进入运巷察看情况,发现林某被冒落的顶板压住动旦不得,田某和赖某立即搬开石头,并赶紧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汇报,请求救援。23:03分,林某被运送出井口,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这起顶板事故原因。一方面,当班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早班矿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已经发现顶板脱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但班长田某在明知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带班冒险作业,导致脱层顶板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而发生冒顶。另一方面,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当班安全员在查出较大隐患和发现空顶作业情况下,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而放任至中班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加强事故源头的隐患治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本起事故给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深思,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则事故未已。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国家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3月20日的总局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王君指出,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相关部委也陆续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作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应该根据煤矿企业的灾害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排查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循环的自我排查和整治,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边远采掘头面、系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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