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关键词: 黑龙江 试点工作 养老保险 社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共8篇)

篇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直接关系到我县数十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政策。

一、基本原则:“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和省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由县里根据当地农民纯收入情况设定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农村居民按年缴费。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市、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具体补贴资金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

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应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建立个人账户: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实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于55元,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计发)。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到指定的机构领取。

七、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的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八、待遇调整:建立新农保待遇调整机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篇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新农保办[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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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推动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新农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参保率,让广大农村居民受益。

二、宣传主题

新农保、新生活、新希望。

三、时间安排

新农保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始终贯穿于新农保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按照工作部署,对宣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4月11日—14日):

1、由县人保局牵头成立新农保宣传组,制作《新农保工作简报》,制定宣传实施方案;

2、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拟定宣传活动计划,准备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集中宣传(4月15日-5月15日):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驻城区成员单位在县城、各乡镇、村级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第三阶段:持续宣传(5月15日之后):各新保经办机构(县农保处、乡镇人保所、村协办员)按照新农保政策进行宣传巩固。

四、宣传内容

(一)广泛进行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

1、播放专题宣传片。自4月15日起,县文广新局指导县电视台、广播台连续1月播放《敬告-致全县农村居民的一封信》,具体宣传内容由县人保局提供。内容包括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新农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意义;新农保基本知识;参保农村居民的缴费、领取程序;试点工作中,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得到的优惠等。适时安排县人保局相关负责人就以上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2、播放滚动字幕。自4月15日起,县文广新局指导县电视台在播放新闻和黄金时间,连续1月播放滚动字幕(字幕内容见附件1)。

3、在《XX大众》上刊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适时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知识竞赛(内容见附件4)。

(二)全面启动县、乡、村三级横幅、标语宣传

1、县城横幅由县人保局牵头,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驻城区成员单位负责(横幅、标语内容见附件2)。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驻城区成员单位悬挂横幅不少于1条,确保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总体不少于20条。

2、各乡镇(街道)积极指导管辖内人保所、村委会悬挂宣传横幅,横幅、标语内容由县人保局提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保驻地悬挂横幅不少于2条,标语不少于2处;各村委会要确保标语不少于2条。

(三)大力进行通告张贴、明白纸入户宣传

县人保局负责宣传通告和明白纸的制作与印刷(通告内容见附件3;明白纸内容见附件4),通告至少需印制2000份,明白纸至少需要11万份。各乡镇(街道)负责张贴和发放,要确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的主要街道张贴不少于10张、人保所不少于1张、村委会不少于2张,明白纸每户农村居民1份。

(四)巡回进行流动宣传车宣传

县人保局负责县城内宣传车宣传,各乡镇(街道)负责本地宣传。流动宣传车应在辖区内各街道巡回宣传《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宣传时间为1周。宣传车车前悬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车”;两侧悬挂标语“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广大农村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积极设立政策咨询台(摊点)宣传

县人保局农保处及各乡镇(街道)人保所在本地设立政策咨询台,采用发放《新农保明白纸》集政策解答的方式开展,宣传时间为1周。

(六)利用村喇叭无缝覆盖方式进行新农保政策宣传 各村委会要利用农闲和村民集中在家的时间,利用村广播喇叭进行政策播放宣传,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无缝覆盖。

(七)大力推广网络报道宣传

积极联系县政府技术室,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新农保试点工作专题栏目,积极宣传我县新农保政策,正面宣传报道试点工作开展中的热点和亮点。同时加强与各级网络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八)刊发《新农保简报》

利用刊发《新农保简报》,对我县新农保工作开展中的热点、亮点等工作进行宣传通报,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我县新农保开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新农保宣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新农保试点政策出台实施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各自在宣传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新农保宣传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意识。

(三)形式多样,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横幅、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有声势地组织宣传活动,真正做到让新农保试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宣传工作,联系实际,将工作 4

任务细化,责任到具体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新农保工作督导组和宣传组要经常性的对督导对象进行督导、交流和通报。

附件

1、新农保电视台滚动字幕内容;

附件

2、新农保宣传横幅、标语内容;

附件

3、《敬告 附件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XX

-致全县农村居民的一封信》;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二○一一年四月五日

附件1:

新农保电视台滚动字幕内容

第一阶段滚动字幕内容(4月份): 1、2011年4月15日新农保宣传工作正式启动,届时工作人员将会下乡宣传,让广大农村居民朋友及时了解新农保政策。

2、新农保政策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3、近期,各乡镇(街道)将指派新农保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进行调查摸底,请广大农村居民朋友支持配合,全力推动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开展。

第二阶段滚动字幕内容(5月份): 1、2011年7月1日,我县将全面开展新农保办理业务,请广大农村居民朋友准备齐全办理时所需要的材料。

2、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基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3、新农保缴费档次最低100最高1000,其中不同的缴费档次享受不同的政府补贴。

4、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直接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配偶和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第三阶段滚动字幕内容(5月份之后):

1、参加新型农保,实现老有所养。

2、新农保是贴心的小棉袄,养老不愁赛金宝。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不多,受益不少。

附件2:

新农保宣传横幅、标语内容

1、实施农村养老保险,造福全县农村居民百姓!

2、生儿育女能防老,可靠还要新农保!

3、养老保险入农家,受惠得益你我他!

4、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5、建立农村社保体系,维护农村居民根本利益!

6、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7、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行动!

8、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解除农村居民后顾之忧!

9、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0、新型农保缴费少,惠及农村居民政策好!

11、新型农保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

12、实施新型农保,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增进百姓福祉!

13、年轻入农保,夕阳无限好!

14、建立农村社保体系,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15、农村养老保险,是顺民意、谋民利的民生工程!

16、政府补贴你我他,新型农保进万家。

17、生儿育女能防老,可靠还是新农保。

18、新型农保入农家,受惠得益你我他。

19、多子未必能防老,养老还需新农保!20、新型农保好政策,老有所养全家乐。

21、人生自古谁无老,养老还靠新农保。

22、参加新农保,夕阳无限好。

23、子女缴了费,父母得实惠。

24、新农保,政策好,您就安心来养老。

25、农村养老保险,是顺民意、谋民利的民生工程

26、参加新型农保,安度幸福晚年

27、新农保,真是好,老来无忧儿女笑。

28、新农保,真正好,快快乐乐活到老。

29、新农保,政策好,请您安心来养老。30、个人缴,政府补,全部计入咱账户。

附件3:

敬 告

亲爱的农村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农民的新期盼,实施的又一重大利民、惠民政策,对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解决三农问题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根据棣政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参保方法: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行个人信息采集。适龄参保人员要尽快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

3、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人员自由选择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设为每年 100 元、200 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基本档次,600元、800元、1000元三个高额档次。

4、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选择100-500元基本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600元、800元、1000元高额档次标准的政府分别每人每年补贴32元、34元、36元。

5、领取待遇: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国家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保险金全部由政府给予补贴。

6、早参保多得益: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加发当年基础养老金的5%。

7、本办法实施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

8、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依法继承。

9、月领取养老金计算方法: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39,加上基础养老金55元,等于个人每月养老金。

10、年满16周岁,重度(1—2级)残疾人员,由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贴130元。

11、老农保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待遇。但其符合参保条件子女要参保缴费。

12、已经参加老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标准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13、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咨询电话:0543-6326270。

XX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的,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县规定,参加新农保人员自由选择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设为每年 100 元、200 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基本档次,600元、800元、1000元三个高等浮动档次。

三、选择参保缴费档次如何享受政府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选择100-500元基本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600元、800元、1000元高额档次标准的政府分别每人每年补贴32元、34元、36元。

四、办理参保手续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参保人需要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个人信息采集。

五、如果中断缴费,可以补缴吗?哪种补缴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参保人因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按照新农保制度实施时的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哪些资金?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和个人对参保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利率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八、新农保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如果您已年满16周岁而不满45周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如果您现在已经达到或超过45周岁而不满60周岁,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如果您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您就不需要再缴费了,可直接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但您符合参保条件的配偶和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九、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发放领取?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县人保局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县人保局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银行卡(存折),参保人员凭卡(存折)就近到银行领取。

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是什么?

按月享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除以139。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加发当年基础养老金的5%。

十一、新型农保是否可以继承?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的,可以依法继承。

十二、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老人领取时要求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是拿子女的钱给他们的父母发养老金吗?

不是,父母的养老金是政府发给他们的,子女参保缴费是给他们自已年老时享受养老待遇,另外缴费时政府还每人每年给予30-36元补贴。

十三、新农保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会逐步提高?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标准。

十四、老农保和新农保怎样衔接

(一)已经参加老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标准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二)对已经参加农保、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应停止领取养老金,并按新农保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达到新农保领取条件时,按新农保标准领取。60周岁以上的,原待遇不变,享受基础养老金。

十五、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什么时间开始正式实施?

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XX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篇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近日, 《河南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正式发布, 确定通许县、偃师市、荥阳市等21个县 (市、区) 列入首批新农保试点。

新农保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按年缴费, 目前暂设100~500元5个档次, 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还可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

篇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关键词:新农保;老龄化;武鸣县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76-02

一、我国农村居民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在目前的经济形态下,我国农村除了少数发达地区之外,绝大部分地区的基本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辅以社会救助供养。这种状况基本反映了我国农村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我国老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取得了一定成绩: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专门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使参保农民可以更好地安排生产和投入,有能力承担更多生产风险;有利于促进农村规模经营和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加速城市化进程;此外,还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1.覆盖范围小,保障水平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2-20元/月10个档次进行选择,但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2元/月的最低投保档次。若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按照1992年12.8%的利率计算,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只能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才可以领取9.9元,保障水平很低[1]。

2.地区差异大,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经济结构差异、农业人群经济实力差异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践中也呈现很大差异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以目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大多是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参保人也多为富裕农民,他们基本不存在养老难题,而那些真正面临养老难题的不发达农村地区的贫困农民却无力投保,这种“嫌贫爱富”现象是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死结。

3.特殊群体的社会养老困难重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农民工和失地农民这样的特殊群体。中国现有9900万农民工跨区域转移就业,有1.36亿乡镇企业职工非农就业,合计约有2亿多人。目前,政策上已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并允许农民工退休前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于这种支付没有统筹部分,支付数额较少,加之农民工多从事于非正规部门或岗位,或者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流动性较高,很难有效实行,所以2亿多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我国目前约有4000多万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农民转为城镇户口,总之,农民工和失地农民面临同样困境,都成为无法市民化的城市“边缘人”[1]。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推广工作

(一)新农保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了改变传统家庭养老和老农保带来的农民养老困境,必须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它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二)广西武鸣县新农保试点开展情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我国早在1986年就开始了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现推行的新农保是在之前老农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较之以往,第一,在筹资结构上,改变了过去自我储蓄模式,明确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投入,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第二,在支付结构上,摒弃以往单纯依赖个人账户的做法,采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由中央财政保证最低限度的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的补贴纳入其个人账户,目前国家最低限度基础养老金为55元/人/月,地方财政以当地实际情况对其补贴。

本文于2010年7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罗波镇布凌村对全村44户农户共67个小家庭106位六十岁以上老人进行入户调查,共进行访谈调查118份,整理有效调查记录97份。从武鸣县实际情况分析,罗波镇为武鸣县第二大镇、武鸣县的农业大镇,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位于前列,高龄老年人所占比例较高。全镇总人口100221人,其中城镇人口30000人,农村人口70221人。布凌村是罗波镇人口较多、农业经济较发达的自然村,各项评价指标处于全镇中上水平。全村的人口年龄结构见表一:

被调查农村老年人的整体基本情况如下:全村60岁以上老人的平均年龄为67.9岁;从事农业生产的平均年限为58.8年;人均年收入为963元;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百分比为22.22%。

武鸣镇政府规定:第一,对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人,按地方政府规定需要其在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加新农保,才可享受国家和县政府每月发放的60元基础养老金。第二,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的农村居民采取补助的方式鼓励其参加新农保,具体为按100元缴费档次,参保户缴费50元/年,其余由政府给予补助。第三,武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武鸣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对农村认真实行贯彻计划生育的家庭参加新农保的采取补助的方式鼓励其参保。具体为按100元缴费档次,参保户缴费50元/年,其余由政府给予补助。经过以上措施的认真执行,从表二中我们可以看出本文调查的武鸣县罗波镇和武鸣县全县新农保的实施情况:

(三)新农保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则以表一的布凌村为例,新农保一实行,有22%的人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当然前提是子女必须参保,而剩下的80%人中,计划生育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只需交最低额度的一半,也就是50元,这部分人大概是百分之十几,然后剩下的60%,也并不一定参保,或者缴费不满十五年,所以,从此看出,新农保的试点有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除此之外,本文通过对武鸣县罗波镇农户的调查了解,发现新农保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有:

1.农户对政策了解不足,有24.8%的农户表示了解相关政策,56.26%的农户表示了解一些,18.94%的农户表示不理解。这反映了大多数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了解还停留在一般了解的层面上,同时也反映了政府有关部门对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工作还有待提高。

2.农户对政府工作手段和方法表示不能理解和接受。以60岁以上老人能否领取待遇与其子女是否参保相挂钩为例,有18%的农户表示不理解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规定;71.65%的农户表示不理解但勉强接受并按规定参保;6.09%的农户对政府工作表示理解并按规定参保;4.26%的农户表示无所谓。由此可以反映政府有关部门在实行相关政策时与农户缺乏沟通,导致政府与群众关系不和谐。

3.一些地方存在参保登记与缴费和建档管理不同步等问题。有的镇一半以上的参保人员只登记未缴费,登记参保的农民最终能否实际缴费参保还存在变数。

三、新农保制度试点及全面推广实行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使农民理解并接受新农保

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首要条件。试点地区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从试点情况来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于新农保还认识理解不清,不愿参保或者没钱参保的现象大量存在,所以当地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

(二)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稳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条件。试点地区从实际出发,利用现有各种支农政策,以多种方式建立了政府投入机制:一是以缴费补贴、老人直补、基金贴息、待遇调整等多种方式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二是探索以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资助农民参加农保。

(三)能保证新农保能坚持实行并达到预期效果的综合建议

新农保能否坚持实行下去并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这项政策是否适合中国的农村国情,从老农保失败经验和新农保的试点经验来看,政策是对的,基本适应了国情,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综合如下:首先,还是要县镇政府和村干部重视并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国家必须加大对新农保的资金投入,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再次,应使农民群众真正了解,理解并接受新农保政策,使农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这才能激发他们的参保热情,并坚持实施下去。

参考文献:

[1]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与路径分析[EB/OL].

http://www.studa.net,2009-08-05.

[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EB/OL].

http://www.lortui.com,2009-02-26.

[3]建立和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阶段问题探析[EB/OL].http://www.cnss.cn,2009-10-29

篇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温家宝

(2009年8月18日)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宣布了要在部分县(市)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试点工作。这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更是整个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

一、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强调要在促进科学发展的同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这就必须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成效。但总体看,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还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在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公共服务的提供水平等方面,城乡之间还存在明显的差距。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不断地推进改革发展,在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差距。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并将继续进行不懈的努力。

农村改革三十年来,我们迈出了三大步。第一步主要是实行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第二步是实行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主要是减免并最终取消农业税,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第三步是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主要是改革乡镇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三步改革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都有待继续深化并不断完善制度性的成果。在国家财力逐步增强的背景下,近十年来,我们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做了几件大事。一是从2000年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用了六年时间最终取消了农业“四税”,直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约1250亿元,加上制止了各种摊派、集资、乱罚款等,农民实行减负总额在1600亿元左右。二是从2004年起,国家建立了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制度,即对农民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等,从145亿元起步,今年这四项补贴总额已达到1230多亿元。三是从2006年起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率先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并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及中西部地区农村校舍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今年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达到662亿元,为实现“不让一个农村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四是从2003年开始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范围,先从人均每年筹资30元的水平起步,逐步提高到50元、100元的水平,其中财政补贴始终占大头,今年中央财政的补贴已达到253亿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人数已达8.15亿,基本实现了对农业人口的全覆盖。五是从2007年起,在全国普遍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上半年有4472万多农村人口纳入了低保,平均每人每月实际领取60元。这些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不仅极大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实现了近年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好局面,而且对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制度创新性的重大意义。不少农民质朴地说,由于这些新制度,农民终于盼来了“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好光景。当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限于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国家财力,政府对农民提供的公共服务,覆盖面还不够广、水平还比较低,必须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期盼,进行的又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自古以来,中国农民都讲养儿防老。在过去很长时间中,限于国家的财力,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也只能靠土地、家庭和集体组织解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民的养老保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有些地方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已对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开展了一些局部性的试点,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局部性的试点主要是在经济较发达、农村集体组织较有实力、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进行,在其他地区难以推行。而我们当前要开展的这项试点工作,是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农民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这就可以使经济不发达乃至贫困地区的农民也能纳入新农保制度之中,从而使全国农村居民都有了社会养老保障。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再加一句“养老不犯愁”,从而逐步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对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巨大作用。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一,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对亿万农民发出国家将为他们建立由财政全额支付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这一信号,使他们老有所养。农民无后顾之忧,就会敢于消费,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第二,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就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随着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就可以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这方面的差距,这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第三,从农村当前的新情况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首先,它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对生活的自信心;其次,它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从而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再次,它将有效化解一些农村集体组织无钱办事的困境,使它们能够集中有限财力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形成文明的乡村风气与和睦的邻里、干群关系,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牢牢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本质特征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仅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国家财政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是实现“保基本”目标的基础。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这样,无论在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无论集体经济组织有无能力补助,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农民的关怀,体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

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是实现“广覆盖”目标的支撑。从农村当前情况看,不少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没有多少能力对参保农民进行补助。部分农民个人缴费也有一定困难。由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利于帮助困难群众参保,也有利于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农民的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其他社会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以及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全部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反映了个人收入、地区发展、集体组织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建立新农保制度,关键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相结合的基础养老金必须到位,地方政府对农民个人缴费的补助必须到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财政遇到了很大困难。但我们必须看到,支持新农保制度建设,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广大农民的福祉,各级政府责无旁贷,宁可少上点项目、压缩其它方面的开支,也要挤出钱来把这件大事办好。

三、切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要坚持试点先行。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能否顺利推进和完善这项制度,取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取决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也取决于农民的认识和接受程度。2009年试点范围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决定用10年左右的时间推进这项制度,就是因为这项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必须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对新农保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有足够估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搞好试点工作。

二要坚持农民自愿。新农保是为农民谋福利的。试点地区一定要坚持农民自觉自愿,切实把好事办好,让农民满意。为此,要注意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宣传,让农民充分理解参加新农保的好处。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对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各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重大惠农政策深入人心,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地参保缴费。对广大农民来说,新农保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新事物,要允许他们有一个理解过程。试点时,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片面追求参保率。另一方面要让农民见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是讲实惠的,眼见为实。养老保险要到未来才受益,交了钱要到规定的年龄后才能领到养老金,这个时间差往往会使许多农民心里不踏实。对已经年满60岁的农民,只要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这个立竿见影的做法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三要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都各不相同,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地方补贴、养老待遇等方面,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目前的指导意见中,设置了参保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的不同档次。要让农民自主选择,不要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标准。对新农保试点,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办法。各地要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

篇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确保我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9]64号)和《兴山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兴政发[2010]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促进昭君镇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建立个人缴、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试点村新农保参保率达85%。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3日)

1、起草文件。起草《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2、组建机构。成立镇、村两级新型农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服务中心平台建设,选配工作人员(含村协理员)。落实金融代办机构,确定费用收缴部门。

3、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大力宣传新农保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4日-1月10日)

1、会议动员。召开全镇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党委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试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

2、调查摸底。试点村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依据户口底册进行摸底和初审,普查16周岁以下人员、在校学生,重度残疾人员情况和已经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人员情况,核实应参保人员,重心为60周岁以上人员。

3、参保缴费。根据参保人员申请,受理参保登记。对符合参保条件,出生年月信息准确的,指导参保人员填写“参保登记表”,收缴保费;对出生年月信息有疑问的,通过派出所核准信息后办理参保登记,收缴保费。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填写《待遇审批表》。

4、公示公告。对参保人员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进行公示确认后,报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

5、档案整理。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审核无误的参保人员资料及相关表册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核发社会保障卡。

6、资金归集。与金融机构核对农保资金,并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后清缴上解新农保费用。个人缴费到账后,财政补贴资金划转个人账户。

7、待遇支付。从2011年元月起对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新农保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县农保经办机构将领取待遇人员明细表、资金转账凭证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及时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社会保障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金融机构派专人将社会保障卡交由村协理员发给待遇领取人员,并履行社会保障卡签领手续。并举办新农保养老待遇首发仪式。

(三)总结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15日)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村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经办流程,形成规范有序的新农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试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丁龙为组长、党委宣传委员郝明、财政所所长万兴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全面落实包宣传发动、包政策解释、包对象核定、包手续办理、包社会稳定的“五包”责任制,贯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检查督办。

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人社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深入村组、农户,严格依照公开公正和公平自愿的原则,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帮助群众积极参保,切实做到政策深入人心、工作扎实到位、程序规范透明、群众广泛支持、参保平稳有序。

篇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刚才,**同志传达了《区政府关于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上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政策和办法,我们一定要按照要求扎扎实实的把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对开展好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对我区的工作方案进行了研究和批复,昨天正在外地开会的曹区长专门做了具体安排。人事局王局长、殷局长等有关同志对我区工作方案的制定、试点工作的推进、申报等有关方面都做了具体的指导,今天,王局长、殷局长又专门到会指导工作,这将为我们认真的开展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之前,我们也对部分村进行了先期调查研究,摸底了解情况,初步进行了一些探索。同时,我们的一些宣传工作也在乡镇、农村进行广泛的开展。下面,就扎实做好我区的新农保试点工作,确保圆满成功,我代表区委、区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农保工作的自觉性

近年来,随着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农村养老问题尚未触及,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和热点。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新期盼,进行的又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区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1个试点县区之一,是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批准的,也是全国首批试点,我们担负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自古以来,中国农民都是靠养儿防老。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农民养老主要靠土地、家庭和集体组织来解决,而现在开展的这项试点工作,是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农民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使农村居民享有最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这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实现 “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养老不犯愁”这一最为关心的问题。这一政策的实施,其重要意义是多方面的:

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农业人口3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9%,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步伐逐步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空巢”老人增加,农民的养老保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农村全面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建立新农保制度,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不仅可以大大缩小城乡差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而且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老有所养,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现在农村正在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把新农保的开展作为贯彻落实可续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和体现,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二是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各级政府投入巨额资金用于农村养老保险,使千百年来以土地为本的农民群众实现老有所养,确保农民无后顾之忧,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我区16—59岁应参保人数20多万人,60岁以上约6万人。中央财政对60岁以上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省、市财政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分别再给予20元、10元的补贴。以上两项,中央、省、市财政补贴合计4386万元。同时,区财政局还要拿出600万元用于政策配套资金。这部分资金的投入,将在很大程度上解除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刺激农村消费市场、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

三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新农保制度,不仅能有效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而且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和政府的亲和力、凝聚力;推行新农保试点工作,妥善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能够有效改善农村社会风气,促进农村家庭和睦,从根本上化解因城乡收入差距、征地拆迁等问题造成的诸多社会矛盾,必将对和谐**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切实增强做好新农保工作的政策性

确保新农保工作扎实推进,必须把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今天下发了工作方案和一系列细则,工作中,需要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当好政策的宣传员、讲解员。这次新农保的参保对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我区农村居民。这就需要我们在确定参保对象时一定要把握好三个要点。首先,必须是我区农村居民;其次必须在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再者,必须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要把握四个原则:

一是“保基本”。就是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我区所有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不用个人缴费,必须确保按月领取到60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国家财政拿出55元,区财政拿出5元。)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力增强,基础养老金标准还会逐步提高。

二是“广覆盖”。就是扩大覆盖面,把广大农民吸纳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中。新农保不同于老农保,老农保是自己养老,新农保是社会养老,新农保对农民来说,具有以下好处: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支出,60岁以上老年人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这是对60岁以上农民的普惠性养老保障。实行缴费补贴。农民交100、200元,政府补贴30元。还要注意有约束条件,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体现了子女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有利于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

三是“有弹性”。设置了年交费100至500元的五个档次(一年缴费100、200、300、400、500元),农民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自己选择缴费档次:对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可以选择一年缴费500元的标准;对家庭一般的,可以选择其它缴费标准;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乡镇(办)财政按各承担一半的原则,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对领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且年满45-59周岁的参保人员缴费,区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元补贴,确保人人都能享受到党的好政策。

四是“可持续”。新农保是一项长期惠民、影响深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争取全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区委、区政府态度是积极主动的,我们愿意从并不十分宽裕的财力中拿出这部分钱(一年600多万元),使全区农民群众尽早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全国实现农村养老问题,河南省提出实现,**区提前5年实现)。这是建设和谐**的内在要求,是实力**的直接体现,也是魅力**的丰富内涵。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结合**实际,确立了“促强二产、扶大三产、调优一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引导全区上下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勇争一流,致力建设实力、魅力、和谐新**。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增强**经济实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造福**人民。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5亿元,同比增长16%;重点工业入库税金4500万元,同比增长11%;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8.6%;财政收入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10%,净增收入1200万元;同时,财政部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3500万元。这些钱花在哪方面?区委、区政府一直认为,我们把有限的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改善民生、为长远发展备后劲的地方。比如,今年投入了500万元,解决拖欠教师工资;投入130万元,解决乡镇干部拖欠工资的历史遗留问题;投入230多万元,解决了财政供给人员欠发的工资津贴;投入220万元,用于增加优抚、抚恤金;投入300多万元,用于五虎庙灌渠综合整治,改善农业生态、生产条件;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也都投入了资金。争取到的新农保试点是来之不易,得到了国家、省、市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要把试点工作做扎实做好,让广大人民切切实实的得到实惠。

三、切实增强做好新农保工作的协同性

新农保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复杂、任务艰巨,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使这项工作早落实、快推进、早见效。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村、居委会要精心组织,全力配合,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天动员会后,我区的新农保试点工作就正式启动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及时召开新农保动员会,切实从领导力量上、资金投入上,对新农保工作提供充分的保证。区人劳局作为新农保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同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大量深入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区财政局要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落实好必须的工作经费。区计生委负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且年满45—59周岁的人员的认定工作;区残联负责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认定工作;公安、统计等部门,做好户籍、人口信息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在试点期间,进一步核实有关人口数据。发改、民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掌握农村相关群体的收入状况和其他保障待遇情况,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我区新农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争取20**年2月初为首批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关键在于宣传工作要到位。宣传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新农保的宣传工作,拓宽宣传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和平台,采取新闻、专栏、电视讲话、公告、访谈、信息等多种形式,力求实现宣传无缝隙覆盖。区新农保中心要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群众政策咨询,解释新农保相关政策。各乡镇、办事处要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保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使广大农村居民正确理解新农保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区有关部门、各乡镇(办)和村干部进行新农保业务政策培训,培养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新农保经办人员和政策宣传员。通过宣传和培训,在全区营造一种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新农保的氛围,迅速掀起积极参保缴费的新高潮。

三是加强督导,完善机制。要建立区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将新农保工作纳入乡镇(办)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今天,区委、区政府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还要建立日报制度,各乡镇每天要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区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区委、区政府两办督查科深入各乡镇,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当前,各乡镇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农保工作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要把做好新农保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注意发现、解决并及时上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确保新农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健康顺利进行。

篇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范文

1. 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分布状况

2009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决定启动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首先在国家正式批准的15个县(市、区)展开,并准备逐步在全省推行。15个县(市、区)主要包括:依兰县、依安县、宁安市、绥芬河市、佳木斯市郊区、富锦市、肇源县、虎林市、铁力市、绥棱县、宝清县、萝北县、勃利县、黑河市瑷珲区、漠河县。

2. 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主要内容

按照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县(市、区)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等5个档次,试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

档次,最高标准不得超过1000元,参保人按年度自选档次一次缴费,至60周岁止。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实际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保费。

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府将给予补贴。补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两个部分(见下表)。

资料来源:黑龙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站

3. 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

截止到2010年2月9日,黑龙江省15个试点县(市、区)共有27.0283万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领到国家发给的基础养老金,还有3.4217万试点地区农民因没有农村户籍、没有第二代身份证、户在人不在以及联系不上等,没有发放基础养老金,待进一步核实后再做补发工作。截止2010年4月12日,全省15个试点县(市、区)共有164.0649万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问题

1. 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目前,参保对象积极性最高的是补缴保费就能享受待遇的60岁以上人员,45岁以下的适龄参保人员持观望态度的较多。究其原因,第一,45岁以下的农民年富力强,还没有过多想到养老问题。因而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关心;第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将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再长,基础养老金也还是55元,中青年农民觉得不划算;第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低。如果个人账户每年交纳100元,连续缴纳15年,农民年满60岁后,每月个人帐户才能领到15元左右,加上最低55元的基本养老金,这样,农民每月才能领到70元的养老金。从黑龙江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群分析,出现了年龄越小,参保率越低的状况。

2. 县级财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难以稳定

在筹资机制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三方分担的原则,体现了作为社会保障主体的政府的责任。但在少数试点地区,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主要表现在中央、省级基本投入,县级财政的补贴没有到位。从目前的体制看,黑龙江部分县级政府,存在严重的财政困难。县乡财政多维持在“吃饭”的水平上,用来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等“办事”的能力非常有限,因而对新农保的补贴力度小,且资金来源不稳定。

3. 经办工作机构不健全

一是县级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偏少,办事效率不高。目前,黑龙江各试点县经办机构在编人员大多在5人左右。对新参保的农村居民,经办机构要进行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在编人员远远不能完成现有工作。各试点县只能通过借调和选聘增加工作人员,由于编制紧张,无法为新增人员安排编制,极大地影响了新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乡镇经办人员不固定。一些地方乡镇社会保障管理人员匮乏,负责经办的人员稳定性差、工作变动频繁,不利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缺乏长远规划。各试点县只安排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专项经费,对以后的工作经费缺乏长远规划。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政策建议

1. 调高待遇设计,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一是增加参保农民缴费档次。黑龙江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农民收入现状和试点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以增加政策吸引力。二是根据缴费年限提高基础养老金。将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挂钩,对缴费满15年后又继续缴费的,按一定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鼓励农民长期缴费。三是增加基础养老金额度。建议将55元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0元。

2. 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

一是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将部分扶贫和补贴资金直接用于新农保制度建设,引导、扶持和激励农民参保。二是加大省、市财政支持力度。提高的25元基础养老金切实由省级财政承担,同时,省级可适当增加专项转移支付,以缓解贫困县县级财政补贴负担过重的问题。

3. 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扩大并完善县级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县级政府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落实县级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二是完善乡镇社会保障管理平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农保服务网络。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事务所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三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的全部费用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不从基金里面提取管理费。四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班,巩固和提高新农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使他们更好地适应新农保工作实际需求。

4. 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广告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设立乡镇政策咨询点,组织干部走村入户,宣传试点工作,让农民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旧农保政策的区别,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报,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题.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2]米红,杨翠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基础理论框架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08年9月第l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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