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供应企业

关键词: 电力企业 带来 电力 应用

电力供应企业(精选十篇)

电力供应企业 篇1

1实施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

1.1供应链管理的内涵

供应链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组织结构,其中包含了物流、信息流以及资金流等商业结构,在日常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主要实现组织、规划以及协调和控制的管理手段, 这种手段直接促进了供应链的管理,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客户的服务水平,给供应链目标的实现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供应链的基本管理目标主要是实现物资交易成本的控制和客户服务水平的控制,并在正常运行的状态下使其均衡,实现相关主体整合。供应链的管理需要对整个供应功能进行打乱重组,形成一个新的配置,以完成更大的配置要求。

1.2供应链管理的性质

供应链管理过程中,主要可以分为物流管理和供应管理,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完成对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资金以及 其他贸易 伙伴进行 二次组织、统一规划,组成一个全新的一体化管理过程。这种集成式组织结构完成项目、制造商、供应商、运输公司以及配送公司等不同性质公司的转换和配合,在保证服务水平的同时,还能最大化地降低生产成本和运营周期,这种运营方式可以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但与此同时,也给供应链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有效地发挥出供应链的整体力量,将是供应链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这种问题 将伴随着 整个企业 物资的供应

2电力企业的物资供应现状

2.1库存的管理力度不足

目前电力企业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的方式有降低库存及运输成本等,尽可能达到 “零库存”。而形成 “零库存” 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缺点,由于对库存的管理力度不足, 导致库存压力直接转嫁到上游的供应商,最终反馈到电力企业,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将会由于长期的资金积压而造成关系破裂。此外,库存的管理力度不足也会间接导致各个电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成本增加,资源互补性降低。

2.2物资供应的协同能力低

当前物资供应的协同性差主要表现在: 1缺乏高效的信息传递平台,这将导致不同属性的供应商无法及时有效地构建出一个完善的平台,无法满足信息的共享、资金的周转以及市场的需求,给市场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性,此外,还会额外造成成本的增加。这种局面形成的原因主要体现在缺乏基本的行业标准,各组织成员之间缺乏基本的相互信任。2协作商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通过电力企业链上的各个组分进行分析发现,在不同环节存在不同的利益实体,这些实体由于相互之间存在同属性的利益冲突,在长时间的运营状态下产生了不信任,从而严重影响供应链的管理。此外,不同组分的参与人员参与到合作中,可能暴露企业的机密,直接影响到各方的信任和运行效率。

3电力企业物资供应供应链管理整合

3.1提高选择供应商的标准

随着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大量的市场经验表明,只有高效率的供应商才能在未来的高竞争模式中生存,这种竞争会给电力企业的利润和成本带来很大的影响。提高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将会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运行能力,有实力的企业在物资的供应、信誉以及配套能力等方面均有很大的提高。供应商的具体选择可以放在生产质量、生产能力、设计能力、财务能力以及技术水平等方面。在供应商的选取过程中,应注意供应商的执行标准和其他标准进行校准,保证各个环节都能正常运行。

3.2基于网络的物资采购平台整合

采购信息平台是电力企业物资供应链在互联网时代重要的结合物,是将信息化的物资采购信息相关决策以及业务流程从实体转移到网上,打破行业的界限,高效稳定地完成采购任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应链的利润。

物资采购平台的构建有内部业务信息化和外部运作信息化两个环节。这两种信息化的组合加快了信息化的流动速度,提高了市场的反应速度,保持了市场的畅通。供应商信息化管理的整合将会通过网络供应商和采购信息的联结运营而产生最大效率,使二者形成一个整体,各个子企业形成这个整体的一部分。

4结论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篇2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

第六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七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第二章 供电方式

第五条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

1、 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

2、 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 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 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具体容量界限由省电网经营企业作出规定。

第十条 供电企业可以对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采用发电厂直配供电方式,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

第十一条 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可由供电企业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1、 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

2、 用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

供电企业向有重要负荷的用户提供的保安电源,应符合独立电源的条件。有重要负荷的用户在取得供电企业供给的保安电源的同时,还应有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以满足安全的需要。

第十二条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架设临时电源供电。架设临时电源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的电费,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从救灾经费中拨付。

第十三条 供电企业一般不采用趸售方式供电,以减少中间环节。特殊情况需开放趸售供电时,应由省级电网经营企业报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批准。趸购转售电单位应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向用户售电,不得再向乡、村层层趸售。电网经营企业与趸购转售电单位应就趸购转售事宜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和义务。趸购转售电单位需新装或增加趸购容量时,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新装增容手续。

第十四条 用户不得自行转供电。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可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用户转供电力,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用户转供电。委托转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以下简称转供户)应就转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

2、 转供区域内的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宜按直供户的规定办理。

3、 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

4、 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

(1) 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2) 二班制:每月用电量36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3) 三班制:每月用电量54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4) 农业用电:每月用电量27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5、 委托的费用,按委托的业务项目的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为保障用电安全,便于管理,用户应将重要负荷与非重要负荷、生产用电与生活区用电分开配电。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户应按上述规定确定内部的配电方式,对目前尚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用户应逐步进行改造。

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容更用电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按电等项业务。

第十八条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中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第十九条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用户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第二十条 用户新装或增加用电,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供电企业交纳新装增容供电工程贴费(以下简称供电贴费)。

第二十一条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用户需变更用电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电合同:

1、 减少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简称减容);

2、 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简称暂停);

3、 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简称暂换);

4、 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简称迁址);

5、 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简称移表);

6、 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简称暂拆);

7、 改变用户的名称(简称更名或过户);

8、 一户分列为两户及以上的用户(简称分户);

9、 两户及以上用户合并为一户(简称并户);

10、 合同到期终止用电(简称销户);

11、 改变供电电压等级(简称改压);

12、 改变用电类别(简称改类)。

第二十三条 用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根据用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用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2、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应保留用户养活容量的使用权。用户要求恢复用电,不再交付供电贴费;超过减容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4、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5、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第二十四条 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或第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1至4项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用户暂换(因受电变压器故障而无相同容量变压器替代,需要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须在更换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必须在原受电地点内整台的暂换受电变压器;

2、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

3、暂换的变压器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4、暂换变压器增加的容量不收取供电贴费,但对两部制电价用户须在暂换之日起,按替换后的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第二十六条 用户迁址,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供电企业予以销户。新址用电优先受理;

2、迁移后的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3、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且新址用电容量不超过原址容量,新址用电不再收取供电贴费。新址用电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

4、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增容办理;

5、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除按本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外,自迁新址 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二十七条 用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2、 移表所需的费用由用户负担; 3、 用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可按本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用户暂拆(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执行暂拆;

2、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供电企业保留该用户原容量的使用权;

3、暂拆原因消除,用户要求复装接电时,须向供电企业办理复装接电手续并按规定交付费用。上述手续完成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为该用户复装接电;

4、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 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

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第三十条 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

办理:

1、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2、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3、分立后的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4、原用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

5、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

6、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第三十一条 用户并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用户允许办理并户;

2、原用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3、新用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

4、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

5、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第三十二条 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用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第三十三条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十四条 用户改压(因用户原因需要在原址改变供电电压等级),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改为高一等级电压供电,且容量不变者,免收其供电贴费。超过原容量者,超过部分按增容手续办理;

2、改为低一等级电压供电时,改压后的容量不大于原容量者,应收取两级电压供电贴费标准差额的供电贴费。超过原容量者,超过部分按增容手续办理;

3、改压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由于供电企业的原因引起用户供电电压等级变化的,改压引起的用户外部工程费用由供电企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 用户改类,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改变时,允许办理改类手续;

2、擅自改变用电类别,应按本规则第一百条第1项处理。

第三十六条 用户依法破产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供电企业应予销户,终止供电;

2、在破产用户原址上用电的,按新装用电办理;

电力供应企业 篇3

【摘 要】电力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实现了对物流链、信息链和资金链的统一控制,有利于强化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本文针对目前电力企业物资采购工作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了实现集中招标规模优势,招标环节过程控制和物资采购队伍的廉政建设等多项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体系;电力企业;采购

供应链体系是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纵向衍生,从原材料采购环节到最终产品环节的一系列管控过程,在建立一条连接各层级供应商的同时实现了对物流链、信息链和资金链的控制,尤其是在这一体系下,采购物资的加工、保证、运输等都可以实现统一管理,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的效果。从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发展需要来看,采购工作呈现采购质量要求高、采购周期要求较短、采购规模较大且较为集中、采购资金占用较多。因此,电力企业应当转变以往陈旧的采购思想和落后的采购管理流程,努力探索物资招标采购的创新管理模式

一、创新采购管理模式的几点建议

(一)坚定实施招标采购的“三分离”原则

所谓“三分离”原则,是指电力企业从采购组织优化、采购机制确立以及采购制度制订三个层次,实施集中招标,从而达到招标、评标、定标的职责独立性。通过健全电力企业的招标管理制度,规范各项采购招标行为和工作流程,完善采購招标的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保障机制,从而实现领域内的物资供应市场竞争状态。电力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企业内的设计、运行、施工等各个部门对物资技术参数、供货服务等所涉及的供应链体系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同时,需要做好现场设备监造和采购合同的履约管理工作,加强物资采购的后续服务工作,确保物资采购合同的正确履行。招标、评标、定标的相关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服务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通过集中招标实现规模优势

集中招标是由电力行业采购工作呈现采购质量要求高、采购周期要求较短、采购规模较大且较为集中、采购资金占用较多的现状所决定的。这种方式有利于形成采购资源的整合,有效地实现规模经济,提高采购成本的控制效率。这种资源的整合方式不仅仅是采购数量的简单归总,而是在质量上达到优化供应商结构的目的,力求在范围更广的潜在工程商中进行选择,提高采购物资的质量、计划保障度。通过实施物资的集中采购,电力企业将分散在公司内各部门的采购需求加以整合,形成了规模效应,吸引更加优质的物资供应商投入到电力企业的物资采购市场中参与竞争,以达到降低采购管理成本和物资成本的目的。同时,集中招标的规模优势也体现在降低物资供应链的流通耗费上,在整个供应链体系的实体流动过程中,将采购资源统一调配,有序分拨,货物的流向和流量都得到计划和控制,更加有利于合作供应商组织物资生产和物流优化,降低产品在供应链系统中的流通成本,既保证电力物资的及时供应,又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加强采购招标的过程控制

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对采购招标评标的控制,重点应当加强一下三个方面的控制:

1、提高物资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根据统计发现,在以往的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物资采购工作的效率与初期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有着必然的联系,招标文件编制漏项或不明确,会直接影响投标工作和中标之后潜在供应商能否顺利地完成该采购合同。因此,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做到完整与详尽,专业条款措辞要准确严谨,从而避免采购双方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的存在理解上的分歧;

2、采购标底的编制要符合市场环境。编制标底就是供应链采购环节,采购方制订物资设备的预算价格,用以比较和评价各个投标单位的报价标准,同时也为财务部门提供资金计划的依据。最高控制价可以得到大多数供应商的认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能够信守承诺,均衡发货,供需双方之间的诚信程度也能得到显著的提升。

3、提高物资采购评标的评价水平。评标过程就是在科学、合理的物资报价上寻求最合适的产品,而非最低报价,这往往要考虑到货源地、企业的信誉度、样品质量和兼容性等。将评标过程视为成本和质量的前期控制手段,可以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的经验效益,规避自身采购风险等。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条件和标的物的特性要求等选择出最合理、最科学的评价方法,目前常见的评价方法有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法、最低标记方法等。

(四)加强物资采购人员的链接控制

电力物资采购是电力企业对外运行的窗口部门,供需双方的专人直接联络关系也导致廉洁问题的多发。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电力企业采购人员的廉洁性对于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直接关键性,为了有效地减少物资成本,保证企业的自身权益,必须严格控制采购人员的自身廉洁性,并且通知与督促采购环节的各个部门仔细、认真地履行采购合同,严格杜绝在合同履行时出现受贿行为,那么这些对确保电力企业战略性采购合作于日常的采购工作中的顺利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供应链体系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就是提高采购人员的工作廉洁性。电力企业的采购工作应当在合同签订以后,将相关流程信息录入供应链管理ERP系统,实现合同约定物资采购通道的透明度。

二、小结

加强电力企业的物流供应链管理是实现电力企业项目采购管理的核心工作。电力施工企业应当在循序“集中采购”和“三分离”原则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招标文件编制、优化物资供应渠道和加强采购人员的行为素质。将采购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下有序进行,是电力企业采购工作今后需要加强的主要方面。

参考文献:

[1]郑文彬. 电力物资仓储管理问题及优化对策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 2013(09):211-212

[2]董付梅.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 2012(33):18-19

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研究 篇4

一、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的特点

供应链是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 直到最终用户组成的网络。它是围绕核心企业, 通过对信息流, 物流, 资金流的控制, 完成从采购原材料, 到制成中间产品及至最终产品, 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网链结构。为了使整个供应链系统的成本达到最小而把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等有效地组织在一起来进行的产品制造、运输、分销及销售的管理方法则称之为供应链管理。

与其他工业产品相比, 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和使用有明显不同的特点, 即电能的生产、传输及消费几乎同时进行, 因为发电设备任何时刻生产的电能必须与消耗的电能相平衡。为了保证用户获得安全、经济、优质的电能, 电力系统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各个环节和不同层次还具有相应的信息与控制系统, 对电能的生产过程进行测量、调节、控制、保护、通信和调度。因而与普通的商品市场相比, 电力市场具有较强的协作性和计划性。电力系统是一个相互紧密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这个系统中任一成员的行为, 均将对电力系统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要求电力市场中的电力生产和传输具有计划性。同时由于电能难以储存, 这就要求电力系统要求随时做到供需平衡。因而电力市场中的供应商之间以及供应上与用户之间的相互协调非常重要。电力市场的这些特点要求电力企业必须做好供应链管理, 特别是在电力体制改革后, 更需要高效率的供电量管理来降低企业成本, 减少资源的浪费, 提高企业效益。

二、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这种供应链的管理过程中, 首先需要在整个行业中建立一个环环相扣的供应链, 使多个企业能在一个整体的信息系统管理下实现协作经营和协调运作。把这些企业的分散计划纳入整个供应链的计划中, 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从而大大增强了该供应链在大市场环境中的整体优势, 同时也使每个企业均可实现以最小的个别成本和转换成本获得较大的成本优势。

一是供应链管理的意识薄弱。电力行业的供应链是一个典型的网络结构, 核心企业是电网企业, 生产供应商发电厂, 零售商 (供电公司) 以及电力客户是网络的重要节点, 节点企业和节点企业之间是一种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国内的供应链管理的意识普遍薄弱, 成员之间关系松散且边界模糊, 核心企业电网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管理缺乏制度化的手段, 使得供应链成员之间缺乏协调性。

二是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平台。供应链上除物资的流动外还有信息的流动, 包括了供应链上的供需信息和管理信息。信息流伴随着物流的运作而不断产生, 是对物流活动的运动变化、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真实反映。我国电力企业内部的物资周转基本实现信息化, 但整个行业的信息化还处于基础阶段。此外, 由于缺乏电力企业信息化的行业标准, 不同电力企业的实际信息管理方式差异较大。这些因素造成电力企业很难实现供应链管理所要求的信息流共享, 以及物流、资金流与商流的对接, 导致电力企业之间形成信息孤岛, 无法对电力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作出快速响应。

三是成员企业之间缺乏信赖。电力体制改革后, 厂网的分离时的电力企业供应链各参与成员具有不同利益取向, 电力行业上下游企业之间相互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 这种冲突常常会导致各成员间无法协调一致来应对市场需求。另一方面, 电力企业在参与供应链合作中, 由于担心企业的商业机密的泄露, 往往会采取一系列保护和防范措施, 导致供应链各方信任与亲密程度降低, 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效率。

四是供应链管理人才匮乏。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要取得明显的进展, 人才是关键。由于供应链管理理念在我国引入时间不长, 很多企业尚在尝试过程之中, 尤其是对于电力企业, 熟知供应链管理的员工凤毛麟角。虽然国内高校都开设了物流专业, 每年也培养不少学生, 但能够胜任供应链管理系统设计、规划, 供应链协调、管理的高端人才很少;同时, 国内经过供应链管理专业培训、具备专业资质的供应链管理人才更是少之又少。此外, 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是一种跨行业、跨部门的管理方法, 它涉及诸多领域的知识和技术, 要求管理人员不仅面对物流或采购等单一环节, 还必须精通供应链管理理论、方法、手段, 在销售预测、采购计划、生产计划、物料计划、物流输送等方面具备全方位的知识和经验。简而言之, 供应链管理强调的是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结构。因而人才培养的难度也较大, 使得目前我国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人才十分匮乏。

三、加强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建议

提升电力企业供应链的市场竞争力, 要建立一个环环相扣的供应链, 使不同电力企业能在一个整体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下实现协作经营和协调运作, 并把这些企业的分散的生产计划纳入整个供应链的计划中, 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要做到这一点, 电力企业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明确电网企业的核心成员地位。电力企业供应链需要有一个核心企业, 其他传统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从属地位。任何电力企业都不可能包揽供应链的所有环节, 必须根据自己的优势来确定自己的位置和相关的发展战略, 从而进一步明确主业, 确定核心竞争力。

二是注意电力企业供应链企业间信任度的管理。虽然在电力企业供应链上往往存在一个核心企业起主导作用, 但电力企业供应链上企业的合作应该遵循双赢的关系。电力企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应该和网链上的其他电力企业处于一种平等的关系, 每个电力企业之间都应该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

三是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平台, 使得电力企业供应链上的信息与信息连接无缝化、实时化、透明化、跳跃化、网络化, 从而改善电力企业的库存管理状况, 并且能够在供应链异常情况下为相关人员提供有效预警和智能信息, 实现对电力市场需求作出快速响应。

四是加强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人才的培养。针对我国供应链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起步较晚, 我国电力企业应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供应链管理的研讨会, 在更新观念的同时, 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供应链管理技术和方法。同时与有关机构合作, 加强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人才的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供应链管理水平。

摘要:当前, 在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供应链管理的意识薄弱, 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平台, 成员企业之间缺乏信赖, 供应链管理人才匮乏等。提升电力企业供应链的市场竞争力, 要建立一个环环相扣的供应链, 使不同电力企业能在一个整体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下实现协作经营和协调运作, 并把这些企业的分散的生产计划纳入整个供应链的计划中, 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明确电网企业的核心成员地位, 注意电力企业供应链企业间信任度的管理, 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平台, 加强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

关键词: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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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柱文.基于电力企业物资供应供应链管理整合[J].物流技术, 2009 (2)

[4]刘泳.提高我国供应链管理水平的思考[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 2004

[5]张超.电力行业供应链模型的构建[J].商场现代化, 2006 (5)

电力供应企业 篇5

2014年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预案

为认真落实《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强需求侧管理,扎实做好宜宾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迎峰度夏电网有序用电工作,结合宜宾县电网供需形势,特制定了《宜宾县电网2014年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预案》。

一、电力供需情况分析

预计2014迎峰度夏年期间,有受外购电不确定因素制约,全网电力电量难以平衡,预测最大负荷11万千瓦,电力缺口将在3.0万千瓦以上,日最大电量缺口在25万千瓦时以上,供需形势将出现较为紧张情况。

二、有序用电管理总体要求

(一)有序用电管理原则

1、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原则;

2、坚持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环保相结合的原则;

3、先错峰后避峰,最后限电的原则;

4、配网过载时以控制非重要负荷、非生活类负荷为主的原则;

5、分片区自主控制为主的原则。

(二)重要保电负荷

电力供应不足时,优先保障以下用户: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用电,排灌、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三、有序用电方案主要组成预案分为短时避峰方案、常规方案和紧急方案。

1、短时避峰方案

以高耗能工业用户为主,满足快速避峰要求,能在15分钟之内达到负荷控制目标,避峰持续时间一般为30-60分钟,对用户正常生产秩序影响较小。适用于电网可能出现的短时供需矛盾。

2、常规错峰避峰方案

常规避峰方案为可较长时间控制的负荷,以工业用户为主。方案共分为四级。分别控制负荷:I级2.0万千瓦、Ⅱ级1.5万千瓦、Ⅲ级1.0万千瓦、Ⅳ级0.5万千瓦。(详见有序用电预案附表1、2、3、4)

主要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系列生产用电。根据电力供应缺口,有序安排部分工业用户压限生产用电负荷。

其他负荷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以及市政、广告、店招用电;有序控制部分路灯开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办公大楼、写字楼、商业场所要适当降低照度;倡导空调设置温度夏季不低于26℃,并缩短开启时间。组织工业大用户安排用电高峰时段停产检修。组织企业轮休,根据负荷情况相互错开。组织非三班制生产的工业大用户调整生产班次,移峰填谷。限制城市光彩工程、广告、店招用电等非生产生活用电,缩短路灯开启时间。

3、紧急方案

第一、严格限制公用建筑、商业用户空调使用,非重大活动、非特殊需求不得启用;限制市政用电,提供基本路灯照明,并缩短开启时间,晚启早停。

第二、扩大工业负荷控制范围及力度,按照宜宾县电网迎峰度夏拉闸限电序位表,在保留保安负荷前提下,有序安排非重点优势企业用户停产限电;重点优势企业则安排避峰生产或适当减产。

第三、采取以上措施后,若电网供应能力仍无法满足需求,则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时段、分片区轮限轮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统筹协调,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3、细化有序用电方案,强化执行力。

4、加强科学调度,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调度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强化网厂协调,优化电力调度,精心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和运行方式,推进节能发电调度,提高电力保障水平。

附表:

1、2014年迎峰度夏电网避峰方案2、2014年迎峰度夏电网拉闸限电次序表

电力供应企业 篇6

【关键词】电力物资;供应模式;流程

一、前言

物资供应作为现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及提高企业装备水平、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的职责。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于段。现代供应链管理要求企业的物资管理要对采购物资的上下游乃至整个供应链系统进行计划、协调、控制和优化,在提高供货可靠性和灵活性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实现企业整体流程品质最优。

二、供应链管理在电力物资中的重要性

1.供应链的基本原理

一是需求管理的管理。通过以采购日录管理和采购标准管理为基础,根据规划、投资、可研、运行情况、历史数据等信息,提前评估预测,形成批量采购需求;借助信息系统整合项目信息、需求信息、市场信息、库存信息,形成采购计划,并对需求管理执行过程进行监控与绩效评估;结合合约品控、仓储、逆向物流管控过程的信息,预测下一周期的物资需求,完成需求的闭环管理。

二是采购与供应商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实施招标活动,以“严格准人、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供应商管理。

三是合约与品控管理。以标准合同范本为基础,规范签约、履约行为,围绕进度计划,实现供应节点的精细化管控;以关键点品控为核心,将质量品控工作延伸至原材料采购、制造工艺等环节。四是仓储与配送。遵循“定额存储、动态补仓、按需配送”的原则,通过高效的信息系统,形成流转顺畅的配送网络,保证物资高效运作。五是逆向物流管理。加强退运物资入库前的回收、保管、移交、鉴定、核价、修复管理,监控报废物资遵循“集中处置、程序规范、周期清零”的原则,加快处置。

2.完善实施供应链的管理是为了更好的提高电网企业的效益,重点做好物资的准时性配送供应

一是加强设备合同签订时间、设备交安时间、供应商排产计划、图纸确认等的管控。要求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建立信息交互平台,共享物资排产、配送进度,通过滚动更新土建交安时间,及时修订到货时间,将二个时间紧密衔接,从而实现物资准时性供应

二是合同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质量、进度、支付条款执行,按照条款进行处罚,提高合同执行的刚性。

三是加强关键物资的管控。为不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對主变压器、GIS组合电器、开关柜、铁塔等生产周期长、对施工进度影响大的关键物资加强有效管控。

三、具体的采购实施流程

1.以满足建设运维为基础,强化需求计划的导向作用,研究降本增效的措施

管理层应该要敏感把握时势的分析到该流程对企业的意义性,这也是对企业物资计划中的必要性,还有强劲的辨别能力,才能够帮助到企业的成长。需求计划管理遵循“提前介入、加强预测、分级管理、准确需求”的原则。作为集团化、一体化运营的大型企业,应不断提升物资采购的集中度,综合考虑物资的需求分析、特性及风险分析、供应市场分析等信息,组织制订各类物资的采购策略,并实行动态管理。

2.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同时,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研究制定关键物资指导供货周期,对采购、配送、供应各环节进行节点控制,保证物资采购供应与工程项目进度的无缝联接。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鼓励重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推行绿色采购。在采购策略方式,对于标准化程度较高、供应资源充足的物资品类,逐步提高评标标准内价格权重的设置,协助行业内主流供应商主动探索质量与成本控制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对于标准化程度不高,暂不具备推广及量产条件的物资品类,重点做好以往采购案例分析,在综合考虑社会制造成本调整的裕量的基础上,确定采购最高限价。

3.以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为主要方式,丰富择优选择供应商伙伴的方式方法

供应商管理的目标是创造良性竞争环境,逐步优化供应商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逐渐深化与优质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实现采购质量、成本、服务、效率综合效益最优。常态化对供应商实行登记、资质能力评估、绩效评价、廉洁诚信等综合性全周期动态闭环管理工作。优化供应商筛选机制,对供应商整体资质能力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是选择供应商并实施激励和处罚措施的重要依据。

四、结束语

供应链管理与价值链管理理论的出现十分有成效的解决了这一理由,特别是成本制约成为企业盈利前提的经济环境情况下,尤其是供应链管理。电力物资对电力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率。树立物资管理服务理念,达到质量、成本和效率的综合效益最佳,规范供应链管理包括需求管理、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合约与品控管理、仓储与配送管理、逆向物流管理等五项核心业务,实现集约、规范、高效的物资管理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张建国.电力物资供应模式与流程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3,31:

电力供应企业 篇7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种物资的订购、运输、储备、供应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此外, 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供应, 电力生产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电能的生产、供应以及消耗、使用几乎是瞬间同时完成的;

(2) 电力本身不易储存, 没有中间环节;

(3) 电能使用总量是随时都在变化的;

(4) 电力的生产和使用, 是通过电力线路和变电站互相连接成电网来进行的, 属于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 电力生产的质量, 不仅直接影响到终端产品的质量, 而且还关系到电网本身的安全性以及用户用电的可靠性。

对于电力生产所需物资的选用和匹配, 就会比对一般工业企业提出的要求更高。因此, 加强物资供应的管理, 提高供应规范的水平, 是电力企业的必要条件, 对生产的安全经济运行和基建工程的顺利投产, 提高全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都有着积极的意义。电力企业的物资供应管理必须做好3个目标任务, 即:物资目标管理、物资供应采购管理、物资质量管理。

1 物资目标管理

1.1 实行定额管理

实行定额管理, 其中包括了物资消耗定额以及物资内部储备定额2个方面。制定定额一般以前3年消耗平均法及消耗规律作为确定依据, 虽然可能与实际消耗会有些出入, 但只要平时注意积累资料, 定期进行修订, 定额的准确程度将会逐步接近于实际, 趋向于合理性、先进性。

1.2 实行定额资金管理

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 必须把采购资金层层分解到各个具体环节的负责部门当中, 并制定出考核标准, 努力做到以最少的资金投入, 储备尽可能多的供应生产的优质物资。

1.3 对库存物资进行ABC分类

ABC管理分类方法就是在物资管理时, 为了使分类与供应有机结合、紧密相联, 确保物资供应主次分明, 调配得当, 需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 制定物资的分类。分类主要以物资对生产的重要程度、市场的供给情况、备品配件加工所需期限及技术复杂程度、资金周转、物资的定额储备量和物资历年消耗情况为依据, 本着微观调控、动态管理的原则, 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

具体分类以及措施如下:

(1) A类物资品种少、占用资金大, 它们的品种累计百分数约占10%左右, 占用资金累计约占总额的60%~70%。对于A类物资来说, 必须投入较大精力精心管理, 详细计划, 对进出库物资要有详细记录且经常检查, 使得库存储备能压缩到一个较低的水平。

(2) B类物资品种比A类多, 占用资金比A类少, 约各占20%左右。对于B类物资实施一般控制, 有计划地采购, 物资进出库均有记录且定期检查, 按经营方针和库存决策调节库存水平。

(3) C类物资品种很多, 占品种的累计百分数约为70%, 但占用资金很少, 占用资金的百分数约为10%。对于C类物资来说, 因为虽然品种繁多, 但占用的资金却较少, 所以管理方法可略为简便, 一些常用性和必要性高的物资可以集中大量订货, 适当增加库存的储备数量。

1.4 备品配件实行网络供应

目前发电机组的检修周期越来越长, 检修工期越来越短, 对备品配件的材料性能、技术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这就对电力物资的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电力企业就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 及时成立物资供应网络, 并规范管理。可将那些能够供货及时、物资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周到的厂家吸收为供应网络的成员, 并进一步规范备品配件的采购及加工, 同时也能给下属单位的物资采购指明方向, 减少了基层物资供应工作的压力, 为确保电力物资的供应起到了保障作用, 为企业加强设备治理、确保安全运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5 仓库管理

仓库管理不仅是企业各类物资的周转储备环节, 其还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

仓库管理, 指的是对仓储货物的收发、结存等活动的有效控制, 其内容包括:物资的进厂验收;保管、保养、日常维护;负责物资的发放;组织物资的回收利用。因此, 仓库管理人员要熟悉物资知识, 使得自己的工作更加系统化, 搞好物资的储备与统计, 定期进行库存物资的盘点, 为掌握库存资金占用情况, 提供可靠的依据。

1.6 培训工作

强化人员培训, 是提高人员素质的一项有效措施, 物资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 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鼓励其自学物资方面的专业知识, 提高业务学习的自觉性。

2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

采购计划是从物资需要的实际出发, 合理采购和使用物资。它是物资供应工作的主要部分, 应根据企业各个生产部门的实际需要, 编制采购订货计划, 理好物资供需的关系

电力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 电力生产和建设费用70%都消耗在原材料和设备上, 而且电力企业是一个与装备水平有密切关系的行业, 电力建设、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节都是通过材料、设备等等这些“物资”来实现的。因此, 电力企业物资采购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电力生产建设的成本、造价, 关系到电力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库存物资的分类来进行采购计划的编制, 结合实际进行市场调查, 充分利用行业信息资源及在市场中获得信息, 货比三家, 了解货源、价格动态和信誉等进行择优采购。除了这样的常规采购, 还可用招标采购和定点采购的方式, 以降低采购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能运用采购量分配优化的方法, 根据以往的经验对一些低值易耗的, 并且具有较高必要性的物资, 提前进行少量采购, 这样就可以减少供需双方的工作量, 同时也为企业减少了库存资金的占用。

3 物资质量管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所谓的质量管理, 包括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就工作质量而言, 只要从管理入手,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树立为基层服务的良好风尚, 对工作从严要求, 精益求精, 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增加经济效益。而产品质量检验的手段是相当复杂的, 物资管理人员一方面要深入车间、班组, 了解在生产实验中物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 要采取不同方式, 广泛收集社会信息。通过不同的手段, 开展比质、比价活动。在保证供应的基础上, 择优选厂, 保证生产的正常需要。

目前, 电力企业在采购管理中表现出严重的滞后性, 电力企业物资现行采购与供应商的关系往往是短期的、松散的、竞争式的, 双方重视的都是短期的优势, 缺乏长期的合作, 缺乏彼此的信任。针对这一现象, 电力企业应实行供应商的分类分级管理, 与合格供应商建立正式的长期合作关系, 改变供应商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 使得采购物资的质量水平能够保持一致。

物资工作是加强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 在物资采购中还应做到坚持自我约束, 规范运作, 用市场经济方式,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着力强化制度约束, 强调集中采购和效能监察。电力企业物资工作包括编制计划、采购、运输、保管、库存各环节, 只有把这些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建立一个包括有权利约束、监督约束和利益约束的健全的物资采购监督约束机制, 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企业经济效益好, 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4 结语

现今电力企业面临着新的改革形势,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市场经济体制, 因此, 强化企业的物资管理, 降低燃料、材料、备品配件的资金占用, 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力企业只有抓好了最基本的物资管理, 才能适应当今改革的需要, 才能保证企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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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应企业 篇8

关键词:ERP,供应商管理,考核,激励

1 问题提出

对电力物资企业来讲,引入ERP系统是企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的需要,在ERP系统中,居其核心地位的是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而在物资管理中,供应商管理是核心,只有将供应商管理好了,ERP物资管理模块中所包含的计划管理、采购、库存管理才有了坚固的重心。

ERP系统中供应商管理分为供应商调查、考核、激励与控制,以实现电力物资企业与供应商的双赢,达成科学、规范和透明的管理目标。因此,对供应商管理来说,基础是我们对供应商的合理调查,然后在此基础上,对供应商选择、考核、评估,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2 初步供应商调查

所谓初步供应商调查,是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的调查。主要是了解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生产能力、能提供什么产品,能提供多少,价格如何,质量如何,市场份额有多大、运输进货条件如何。

2.1 供应商调查的目的

初步供应商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供应商的一般情况。而了解供应商的一般情况的目的,一是为选择最佳供应商做准备,二是为了了解掌握整个资源市场的情况,因为许多供应商基本情况的汇总就是整个资源市场的基本情况。

2.2 供应商调查的特点

初步供应商调查的特点,一是调查内容浅,只要了解一些简单的、基本的情况;二是调查面广,最好能够对资源市场中所有各个供应商都有所调查、有所了解,从而能够掌握资源市场的基本状况。

2.3 供应商调查的方法

初步供应商调查的基本方法,一般可以采用访问调查法,通过访问有关人员而获得信息。例如,可以访问供应商单位市场部有关人员,或者访问有关用户、或有关市场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的知情人士。通过访问建立起供应商卡片,实施供应商档案管理。

3 供应商考核

电力物资供应商考核主要是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以后正式运作期间对供应商整个运作活动的全面考核。这种考核应当比试运作期间更全面。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般从企业资信、销售业绩、质量情况、服务水平、履约情况等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各类产品具体、量化的评审细则另行分别制定。

3.1 企业资信

包括:(1)注册资本;(2)银行资信等级;企业财务情况;主要考核供应商履行自己的承诺、不故意拖账、欠账的程度。

3.2 销售业绩

包括:(1)销售业绩;(2)当地年销售额。

3.3 质量情况

产品质量是最重要的因素,在开始运作的一段时间内,主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检查。检查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检,一种是抽检。全检工作量太大,一般采用抽检的方法。质量的好坏可以用质量合格率来描述。包括:(1)物资供应合格情况;(2)厂商质量保证体系;(3)产品在系统运行情况。

3.4 服务水平

表现在:能对顾客高度负责、主动热诚认真服务,并且售后服务制度完备、服务能力强。包括:(1)零星供货完成能力;(2)售前及售后服务水平;(3)服务响应时间;(4)销售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水平。

3.5 履约情况

包括:(1)供货的及时性;(2)客户投诉情况;(3)以住合作情况。

3.6 合作年限

3.7 配合度

主要考核供应商的协调精神。在和供应商相处过程中,常常因为环境的变化或具体情况的变化,需要把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变更,这时可以考察供应商在这些方面积极配合的程度。另外如工作出现了困难、或者发生了问题,可能有时也需要供应商配合才能解决。在这样的时候,都可以看出供应商的配合程度。

考核供应商的配合度,主要靠人们的主观评分来考核。主要找与供应商相处的有关人员,让他们根据这个方面的体验为供应商评分。

4 供应商的评级、激励与控制

供应商使用的初期,电力物资企业的采购部门,应当和供应商协调,建立起供应商运作的机制,相互在业务衔接、作业规范等方面建立起一个合作框架。在这个框架的基础上,各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在日后供应商使用的整个期间,供应商当然尽职尽责,完成企业规定的物资供应工作。采购企业的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按合同的规定,严格考核检查供应商执行合同、完成物资供应任务的情况。既充分使用、发挥供应商的积极性,又进行科学的激励和控制,保证供应商的物资供应工作顺利健康地进行。

为了保证供应商使用期间日常物资供应工作的正常进行,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供应商进行激励和控制。[1]供应商激励和控制的目的,一是要充分发挥供应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搞好自己所承担的物资供应工作,保证本企业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二是要防止供应商企业的不轨行为,预防一切对企业、对社会的不确定性损失。激励和控制往往是并存不可分割的,一些激励措施可能同时又是一种控制措施。因此我们觉得对供应商的激励与控制应当注意以下一些方面的工作。

4.1 逐渐建立起一种稳定可靠的关系

企业应当和供应商签订一个较长时间的业务合同关系。时间不宜太短,太短了让供应商不太完全放心,从而总是对本企业要留一手,不可能全心全意为搞好企业的物资供应工作而倾注全力。只有合同时间长,供应商才会感到放心、才会倾注全力与企业合作,搞好物资供应工作。特别是当业务量大时,供应商会把本企业看作是它自己生存和发展的依靠和希望,这就会更加激励它努力与企业合作,形成一种休戚与共的关系。但是合同时间也不能太长,一般以一年比较合适,如果合适,第二年继续,可以再续签。第二年不合适,则合同终止。这样签合同,就是既要让供应商感到放心,可以有一段较长时间的稳定工作,又要让供应商感到有危机感,不要放松竞争进取精神,才能保住明年的工作。

4.2 有意识地引入竞争机制

有意识地在供应商之间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供应商之间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价格水平方面不断优化而努力。例如,在几个供应量比较大的品种中,每个品种可以实行角制。所谓角制,就是一个品种设两个供应商,一个角,作为供应商,一个角,作为供应商。在运行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运作过程进行结构评分,一个季度或半年一次评比,如果主供应商的月平均分数比副供应商的月平均分数低,就可以把主供应商降级成副供应商、同时把副供应商升级成主供应商。

4.3 召开供应商年会,与供应商建立相互信任关系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当供应商经考核转为正式供应商之后,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要不时地随机抽检一下,以防供应商的质量滑坡,影响本企业的产品质量。一旦发现了问题,就要增大抽检频次,进一步加大抽检的强度,甚至取消免检。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激励和控制供应商。此外,建立信任关系,还包括在很多方面。例如定期地召开供应商年会,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甚至开展一些互助合作。特别对涉及企业之间的一些共同的业务、利益等有关问题,一定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透、谈清楚。要搞好这些方面的工作,需要树立起一个指导思想,就是“双赢”。一定要尽可能让供应商有利可图。不要只顾自指导思想,就是“双赢”。一定要尽可能让供应商有利可图。不要只顾自己,不顾供应商的利益。只有这样,双方才能真正建立起比较协调可靠的信任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供应关系。我们的工作,实际上就是一种供应链管理的工作。

4.4 建立相应的评级、监督、奖惩措施

在建立起信任关系的基础上,也要建立起比较得力的、相应的监督控制措施。特别是一旦供应商出现了一些问题或者一些可能发生问题的苗头之后,一定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控制措施。根据情况的不同,可以分别采用以下一些措施:

供应商采取评级分类及奖惩措施。供应商评级由高到低可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大类。具体分值可为:优良≥90分;70<合格<90;不合格≤70。(若入围厂商的产品一年内销售额未达一定比例,将直接列入不合格供应商)。

优良供应商,其奖励措施可为:有资格参加公司系统内组织的所有相应产品的采购活动并推荐至省公司;保证货款优先支付;定期举行交流合作洽谈会,分享合作经验;连续三年被评为特级供应商的,可发展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并与之签订长期代理合作协议。

合格的供应商,其奖励措施可为:有资格参加公司系统内组织的所有相应产品的采购活动;对供应商进行跟踪辅导,使之发展为优良供应商;增进沟通,不定期举行交流合作洽谈会;

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惩罚措施可为:本年度不邀请其参加公司系统内组织的所有相应产品的采购活动;原则上一年内停止向该供应商订货;将不合格供应商的信息在系统内通报并报送上级电力物资公司及相关部门。

参考文献

电力供应企业 篇9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电力供应企业,应对措施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电力供应企业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 新准则的实施必将对电力供应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归纳起来, 重要影响的变化有, 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鼓励自主创新, 科技投入可以资本化;接受资产采用“收益法”,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计税工资允许直接在税前扣除;职工薪酬范围的确定与核算要求;预计负债的确认与核算要求;金融资产划分和公允价值的引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得随意转回;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变化;合并报表的原则发生变化等等。

二、新会计准则在电力供应企业执行中面临的问题

1、新准则内容变化在执行中面临的问题

(1) 会计要素计量变化面临的问题。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 明确企业在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 如果能够取得公允价值并且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 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 对发生有关交易行为且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电力供应企业的当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电力部门财务中, 包括资产减值测试、企业合并、融资租赁、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都可能涉及到公允价值问题。

(2) 取消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面临的问题。新准则第17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取消对电力企业会有一定的影响,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不允许转回的规定, 简化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但同时也要求企业在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更加慎重, 避免出现企业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价值回升, 企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的发生。

(3) 所得税核算变化面临的问题。新准则废止了以前的会计核算方法, 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新的所得税核算方法对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每一项资产在每期的状况和差异都要记录, 管理必须做到“动态化、常态化、痕迹化”, 才能保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确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例如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中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线路的使用年限的估计等, 其准确性程度可能造成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存在巨大差异。

2、缺乏金融工具的相关法规, 制约新准则的执行

金融工具给新准则的执行带来了挑战。金融工具的影响范围非常广泛, 就电力供应企业的特点来说, 会受到其影响。从影响的会计要素来说, 从最简单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 到债券投资、某些股权投资, 到复杂的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采用, 尤其是采用估值技术, 大量依赖管理层的判断。目前, 金融工具的相关法规缺乏, 大大制约了电力供应企业对新会计准则的执行。

3、电力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制约了新准则的实施

在电力供应企业中, 虽然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以及实施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财政部门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已组织了较多的培训学习,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 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 可能是培训不够深入, 没有使会计人员真正领会到新会计准则的精神, 甚至部分培训老师本身对新会计准则就没有完全理解;或是相当部分电力企业的会计人员本身知识面较窄, 业务能力较低, 对新准则的一些内容不能理解或在实践工作中缺乏职业判断能力从而不会操作。

4、电力供应企业外部环境制约新会计准则的实施

首先, 我国的电力供应企业是垄断性行业, 企业间的竞争不够充分, 公允价值不易形成, 而新会计准则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其次, 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 准则的实施需要与其相适应的环境作为保障, 这也给新准则在电力供应企业中的执行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新会计准则下电力供应企业的应对措施

1、加强人员培训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项基础工作, 必须进一步加强培训, 切实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培训范围上, 应包括电力供应企业的财务、审计人员, 以及企业各级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在培训内容上, 既学习了解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变化和应用要求, 还应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 深入研究探讨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2、完善内外部环境

在执行过程中, 电力企业各部门应加强内部监管, 防止利用新准则操作利润, 发布虚假会计信息。对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各部门应积极应对, 认真分析, 及时研究解决, 不断健全新准则, 营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以适应新准则的实施。

3、加强信息化建设

构建电力供应企业财务管理网络化、一体化的信息管理平台, 大力推进数字化管理, 积极拓展信息系统功能, 以计算机技术为手段, 硬化财务规章制度, 减少人为因素, 实现高效、有序的信息化管理, 以达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的要求, 实现财务系统与其他喜用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 减少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通过对各个部门和下属公司的实时监督、管理、控制, 来减少编制报表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提高财务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质量。

参考文献

[1]、林钟高, 徐虹, 《会计准则研究—性质、制定与执行》, 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7

[2]、刘勇, 《探究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亮点与执行》, 电力技术经济, 2007 (10) 3. (9)

[4]、刘东溟, 高晓兵, 唐礼萍, 《新会计准则实施调查及思考》, 财会通讯, 2009 (1)

电力供应企业 篇10

一、逆向供应链的内涵

逆向供应链主要是指企业将已经使用过的产品从众多客户手里进行回收, 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活动。逆向供应链想要达到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物资的回收再利用, 当然, 企业对于回收的众多产品并不是都能够进行再利用的, 针对一些不能再次使用的物资产品, 只能进行销毁等处理。众多的实践表明, 逆向供应链的实施, 既能够提高企业的利润, 增加经济效益, 还能够有效提升大量客户的满意程度, 增加企业的社会效益。企业从客户手中获取已经使用过的产品, 在很大程度上, 减少了资源的浪费现象, 为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 促进环境的改善都起到显著作用。而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 想要将逆向供应链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需要做好对其的管理工作, 尤其是对于逆向供应链中废旧物资的管理[1]。

二、电力企业逆向供应链中的废旧物资管理现状

废旧物资一般包括由于供电设备增加容量、进行改造、迁建、系统升级以及运行地点变更等推出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中, 或者设备本身存在着无法修复的严重缺陷、技术上存在问题、因不满足技术手段的要求而淘汰、安全性能得不到保证而退出了电网的运行过程, 但其设备自身仍然存在着一些价值, 又或者长期没有进行使用、被搁置时间长而导致的问题故障以及根本不需要使用的易消耗品、固定资产等。这些废旧物资广泛存在于电力企业的生产运行当中, 给电力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 同时减少机械设备投入安全生产运行的可能性。加强对于电力企业内部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成为做好逆向供应链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而当前的众多电力企业在进行废旧物资的管理时, 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及时予以解决。电力企业对于废旧物资的管理意识不够明确, 思想上不够重视而引起的直接后果是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不到位, 不能很好地对废旧物资进行管理, 影响了电力企业逆向供应链工作的顺利开展[2]。电力企业缺少专门废旧物资的管理人员, 将生产作为电力企业的第一要务, 而对于管理工作显然不够重视。电力企业的发展规模较大, 各项工作开展进行的任务较为繁重, 因而电力企业中管理人员存在着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 尤其是废旧物资的管理人员。不能做好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将会对电力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运行造成很大影响。对于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是做好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前提, 而众多的电力企业中对于废旧物资的管理缺少必要的鉴定, 因而对于很多物资是否应该作为废旧物资进行处理就容易产生分歧, 造成物资不必要的浪费现象[3]。

三、加强电力企业逆向供应链中的废旧物资管理

电力企业为了增强自身实力, 尽可能地减少浪费情况, 需要将逆向供应链中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做好。电力企业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尤其之多, 因而产生的废旧物资必然也会多, 想要合理利用这些废旧物资, 想要从消费者手中取回已经使用过的物资进行循环利用, 就需要不断加强对于逆向供应链中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在电力企业内部形成逆向供应链中的废旧物资管理的意识, 将会逐步提高电力企业整体的废旧物资的管理水平, 尽可能地降低生产成本, 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4]。电力企业需要在企业内部积极宣传废旧物资管理的重要性, 使得全体员工都能够了解废旧物资对于电力企业整体发展所具有的实际意义。做好全体员工逆向供应链的知识普及工作, 促进电力企业工作人员对于逆向供应链的认识和了解, 增强企业员工的责任意识, 提高他们的主人翁地位, 使得内部员工都能够将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作为自身职责, 提高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执行力[5]。电力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电网相关的法律法规, 积极吸取其他企业的优秀管理经验, 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 制定一套完善合理且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为电力企业逆向供应链中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提供科学化的行为规范, 保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都能够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做好废旧物资的科学鉴定工作, 将逆向供应链中回收的各项物资, 进行统一鉴定甄别, 对于一些还能够继续进行循环利用的物资进行登记入库, 做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而对于那些无法再次投入生产使用的废旧物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方式的处理工作[6]。

四、总结

电力企业做好逆向供应链中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需要对于那些通过逆向供应链回收的物资和电力企业自身所产生的物资进行报废处理, 要能够将各种物资的产品型号、生产日期、使用说明、是否还有利用价值统一做好说明工作, 详细记录在电力企业的数据库当中, 为这些废旧物资能够再次发挥效用提供前提准备条件。做好逆向供应链中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将能够逐步提升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 增强自身竞争力, 获取更多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林曼静.逆向供应链中的废旧物资管理问题分析[J].科技风.2015 (19) :274.

[2]温蕾.关于企业实施逆向物流战略价值的引导分析[J].经济问题.2014 (11) :75-77.

[3]刘杰.电网企业物资供应链目标与特性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5 (11) :116-117.

[4]梁冰.闭环供应视角下图书逆向物流模式研究[J].出版广角.2014 (6) :78-79.

[5]吴文建, 任玉珑, 史乐峰.强制上网政策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链收益分配[J].工业工程.2013.16 (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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