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关键词: 技术规程 监理部 监理 生产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6篇)

篇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监理部对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各自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为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监理部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三、督促各承包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增强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摒弃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全体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行业、省市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传达上级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管理文件。

五、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防灾、抢险、消防、卫生、临时用电、机械作业、高空作业、隧道爆破、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

六、监理部把安全监理作为日常监理的工作内容之一,监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对于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业主报告。

七、认真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开工报告,对于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理部不签发开工令。

八、承包人在施工之前,应配备必须的安全设施,包括标示牌、警告牌、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防护栏、消防灭火器材等其它有关的安全设施,在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九、加强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进行气象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提前作好针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需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十、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其它施工安全规定的,监理部将按照《杭长高速杭州指挥部施工安全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时,监理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抢救受伤的人员,保护好事发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立即上报公司总部、业主和相关主管部门。

十二、加强与业主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业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杭长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驻地办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本监理合同段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体监理人员以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方针。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监理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各级监理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五、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对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制订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③、建立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明确各级监理职责; ④、审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⑤、签发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整改停工通知和批准复工申请,并向业主报告; ⑥、认真审核安全施工技术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工程不得开工; ⑦、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整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⑧、每次工地例会中,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议题。在监理月报中,要详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⑨、负责批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责任,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⑩、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事故审理工作。

六、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审核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②、经常性巡查工地,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果断纠正违规行为;

③、检查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持证上岗; ④、详实记录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及时上报业主; ⑤、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例会;

⑥、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⑦、协同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⑧、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和安全监理细则。⑨、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开工报告,对于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签字认可。

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

③、要经常抽查监理范围内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④、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控制。

八、驻地办后勤人员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执行驻地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 ②、积极参与驻地办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③、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驻地食堂、宿舍、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

④、驾驶员在每天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从工地回来后要对所驾驶的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

⑤、厨师要确保厨房和饭菜的卫生,过期变质的食物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⑥、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例会和学习制度

一、安全监理例会制度

①时间:在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安全监理例会,如果现场问题较多或出现严重隐患,安全例会提前召开或增加频率。

②人员: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监理、各驻地监理现场组长、承包人分管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参加,必要时请各项目部兼职安全员参加。会议邀请项管部安全主管、项管部现场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

③内容:一个工程月以来现场安全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④纪要:会议形成《安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及时发至各现场监理组和承包人,按会议形成的意见与要求,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同时抄报业主备案。

二、安全监理学习制度

①时间:监理部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学习,必要时增加学习频率。②人员:监理部全体人员。

③内容:学习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与法规,学习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学习有关安全的行业法规、地方法规。

④建立安全警示栏:在监理部和各现场监理组办公室,建立安全警示栏,张贴安全事故法律、法规,张贴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让每个参建监理牢记血的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监督与控制这根弦。

安全监理记录制度

①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现场安全动态,及时记录《安全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日记》须由驻地审阅签字。

现场监理人员应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项记录在《工程监理日记》之中。③监理部建立安全监理管理台帐,具体台帐建档目录如下: 1)《安全会议记录》;

2)《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3)《安全事故隐患督察通知书》; 4)《安全事故情况记录》; 5)《安全事故处理结果记录》; 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记录》; 7)《安全事故报表记录》; 8)《安全管理文件汇编》; 9)《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0)《安全管理责任书》; 1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④针对安全监理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察通知书》,及时督促承包人整改消项,并将整改消项记录存档。

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一、监理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各类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业主现场安全主管、业主报告。

二、凡涉及重大安全隐患及各类安全事故,现场应在第一时间之内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报告,同时,指令现场立即停工,并正确处置现场

三、监理部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就施工现场的安全事项及安全控制工作,进行书面汇报。

四、及时向业主上报《安全监理月报》、《安全例会纪要》。

五、业主各类安全工作会议,监理部均应口头或书面报告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在危险源施工作业之前,安全监理应向承包人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与安全程序与监控要点、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一、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检查依据。督促与提高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按照“三查报备”的原则,安全监理工程师经常巡查工地,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认真检查各自监管的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上报业主;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三、监理部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四、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对危险源施工,对重要工序及节点工程施工,除安排现场旁站监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外,监理部将加大检查与巡视的频率。

六、组织本监理标段内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互查活动。

七、积极配合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隐患整改制度

一、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安全隐患的检查依据。

二、监理驻地办把安全监理作为日常监理的工作内容之一,驻地监理、安全监理工程师经常巡查工地,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认真检查各自监管的施工现场

三、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

四、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应当及时向业主安保部门报告。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一、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审查依据。

二、承包人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理驻地办审查: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三、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四、对于承包人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驻地办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分级进行审查,层层把关,签字后上报总监理办审批。

五、对于以上所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总监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监理部现场安全控制与旁站制度

一、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为监理部的安全责任人,监理部的全体监理人员都负有工程安全监督与管理的责任。

二、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现场组长必须经常巡视工地,及时检查并制止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承包人整改。

三、安全监理须及时督促、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人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四、安全监理、专业工程师、现场组长须及时检查并审核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五、对危险源施工过程,安排监理全过程旁站。

六、在各类隐蔽工程的旁站作业中,旁站监理负有现场安全的监督责任。

七、各级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十个必须”》,具体要求如下:

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十个必须”

①去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不准擅自动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

②地下管线必须探明并做好安全防护和设置警示标志。否则,不准施工; ③挖掘机、起重机在架空线下作业,必须落实专人看护和指挥。否则,不准施工;

④模板支架、脚手架、扶梯必须支撑牢固、稳定。否则,不准施工; ⑤钻孔桩、打入桩、深基坑、浜塘、交通干扰地段,必须进行可靠的围护和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否则,不准施工;

⑥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防护网和防护拦。否则,不准施工;

⑦发现施工现场存有安全隐患(用电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机械安全、管线安全、质量安全)及违章施工,必须立即指令其整改。否则,不准施工;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驻地报告并指令现场立即停止施工;

⑨异常气候条件下(台风、雷暴雨、夜间施工、汛期),必须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⑩《监理日记》中必须及时记录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杭长高速公路第二监理部

篇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产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

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不准拆改和擅作他用。非本工种人员严禁动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禁止打闹、酒后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任何物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职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变换工种、换岗及新入场工人、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一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现场的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六、对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由卫生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防毒防害的教育后方可上岗。

七、项目部每月对现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不久留死角,职能人员每月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法。

八、施工负责人要认按方案执行,做好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跟踪管理到位。

九、班组安全生产中的长期目标,是班组安全生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各类安全事故为零。

十、班组要认真执行施工负责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

十一、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若发现有裂纹、巯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

十二、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发现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十三、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十四、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十五、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将插头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上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十六、机电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问题(绝缘层损坏、电缆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机械断续运转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护修理。十七、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灯线应架设整齐,相线和零线应分开固定或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十八、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

十九、现场的暂设工程,规矩整齐,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现场各种材料要堆码整齐并设有标识。

二十、现场内有关安全标志,危险地段要设红灯示警,并且不得随意破。

二十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2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项目部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人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作,必要时派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报告与报警

安全机构各级人员、技安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获知了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即刻通知救援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快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利用各种可能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事故状况信息,以保证救援方案的合理性。救援快速集合、整装待发。同时,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根据接到的指令,保证车辆、设备或人力的即时提供。

五、应急处置

救援人员携针对性救援器材及设备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实施救援,若现场已有专业救援人员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服从调度和指挥。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随时接收现场发回的指令,做好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汇集,记载和物资调配、保障工作,施救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工作,确保施救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事故分析和救援工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和安全工作改进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并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汇报

领导小组事故分析救援评估会后,立即将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善后处理结果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文字材料。

八、预防与后勤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种预防措施是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因此,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须坚决地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永不懈怠地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的各种资源先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全面掌控项目部资源和临时支配权,认真做好调配工作,保障施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九、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组成部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除相关制度规定和奖惩措施外,凡在预防、救援等环节中失查、失职、不服从资源调配的,将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超出行政、经济手段调整范围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的责任制度。

本公司工程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有关规章制度如下:

1、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树立新的形象。

2、各单位及班组从业民工,必须要身体健康,年龄年青化合符,建筑施工队伍用人的要求。

3、从业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打赤膊违章作业。

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要保证脚手架结构稳定、不摇不晃、不倾斜、不沉陷等,搭设脚手架时必须要按规范要求做到实处。

5、外架的施工安全防护:外架四周必须要满挂防护安全网,剪刀撑连结到位,每隔一层满铺竹架板保护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用电必须要按安装规范要求一机一开一箱进行正规操作。

8、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不能用花胶线、付导线、破皮线而不合规范的电线一律不能使用。施工用电线必须统一用电缆线,电线必须要架空式沿墙高处固定走向。

9、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如有洞口、高处部位及临边都要做防护栏,不同的区域悬挂不同的的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对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10、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必须要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要建立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械。

11、施工单位及班线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否则违反了《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公司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4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6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7

为了使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建筑队工人)人人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使每个作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自我保护和对他人的安全保护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所有进场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宣传本企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度和纪律,以及各工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使每个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知识。

二、项目利用安全例会,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民建队班组长学习安全知识,布置安全工作,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及施工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书面和口头的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层层落实。

四、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所有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时刻刻都有安全意识,以利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地提出整改外,还应对违章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六、凡出现的工伤事故,不论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以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有效利用广告牌、宣传标语和板报宣传作用,在现场重要部位挂牌,设置宣传安全的标语牌,同时,对每种机械设备都要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8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分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分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全质量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篇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常言道, 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种整合性管理系统, 具有全面控制的能力, 是现代化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模式。通常情况下, 公路施工单位进行全面预算管理主要是对其工程建设过程中成本消耗的一种宏观把控, 其主要内容是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工程费用的一种预先计算和确定。为保证道路建设的资金合理使用, 道路建设工程预算会始终贯穿于工程进行的每一阶段, 以确保公路施工单位的效益, 避免工程进行过程中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因此施工单位在公路建设全面预算管理的工作上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加强监督。

二、县公路施工单位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道路建设是个繁杂而庞大的大工程, 耗时耗力而且耗财, 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中涉及到的所有预算需要做到全面、精细, 但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 尤其是越到基层比如县级公路施工单位, 道路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越是欠缺, 同时, 县公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在长期没有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制约下, 施工单位的资金存在很大风险, 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产生资源浪费、施工效率低下等的现象。除此之外, 县公路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财政意识比较浅薄, 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对单位内部的控制管理过程不够重视, 县公路施工单位内部信息化技术较为落后, 单位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途径。基于以上问题, 县公路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单位全面预算管理, 刻不容缓, 进而提高施工效率、管理效率,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也是帮助县公路施工单位实现高效运行、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必不可少的首要条件, 这样既可以保证县公路施工单位的正常运转, 还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系数。

三、县公路施工单位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县公路施工单位内部控制环境有待提升。目前, 在我国, 很多县公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于管理单位内部缺乏内部控制意识, 不能给予县公路施工单位在全面预算管理方面足够的重视, 往往容易忽略对公路施工单位内部的控制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 而且在潜意识中错误的将县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仅仅归属于道路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这一狭隘范围, 认为只要前期把预算工作做充分全面预算工作就算完成了, 往往忽略了施工过程中的后续内部控制流程, 从而使得公路施工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只是形同虚设, 很难落到实处, 进而影响全面预算管理的真正监督管理的作用, 使其难以贯彻到施工单位的工作中。

(2) 县公路施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完善。公路施工单位为顺应市场发展的规律, 制定了一套有关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我们称之为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但是该制度的制定并没有严谨可靠的参考依据, 而且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作为指导方针。同时, 县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需要进一步细致化, 促进施工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但是在当下的公路施工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 公路施工单位的一系列财务活动不但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而且并没有一套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3) 县公路施工单位抵抗风险的能力急需提升。县公路施工单位除了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环境及制度需要完善之外, 其对自身的定位也要合理正确, 现阶段很多公路施工单位对自身存在认识偏差, 不能正确估量县公路施工单位在当下市场环境中所存在的潜在风险的程度的大小, 而且错误的认为公路施工单位作为一国的产业支柱, 是比较稳妥有保障的, 几乎不会有什么大的风险, 基于这种思想观念之下, 县公路施工单位只是简简单单的扩大自己的规模及业务范畴, 忽略相应风险抵御机制的建立, 最终导致为自身正常运营管理留下重大隐患。

(4) 县公路施工单位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市场经济信息。截止到目前, 在我国众多的公路施工单位中, 大都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从而使得公路施工单位内部各个部门间无法及时有效地配合工作、相互沟通, 同时管理人员与基层工作人员之间也无法做到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 这就导致一旦施工单位出现问题难以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 甚而会留下祸患引发一系列更为严重的问题。

四、县公路施工单位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

(1) 确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首要任务就是树立施工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的风险意识, 在树立风险管理观念的同时要多加注意结合公路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 需要据其不同职责给予不同的解决处理方法。对于风险的把控, 公路施工单位首先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以便出现资产冒用等问题, 其次, 出现问题时要分析产生相关资产问题的各方面因素, 制定出解决方案, 积极应对所出现的各种风险问题并做到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总而言之, 公路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层的风险意识, 合理规避风险, 做到事前能够合理估量风险, 事后能够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2) 完善公路施工单位内部控制的预算控制。公路施工单位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需要有严谨完善的内部预算控制作为前提, 以便对施工单位所需购置的资产及其他花费进行行之有效的预算控制, 与此同时, 施工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要互相高度配合工作, 控制好所做预算标准, 做到把钱真正花在有需要的地方, 避免资源浪费, 保证施工过程的正常运行。

(3) 将施工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与信息系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由于县公路施工单位资产数量庞大、品类多, 所以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起来会相对冗杂、繁琐, 这就要求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要做到和信息系统有机结合起来,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目前, 我国已经有很多施工单位开始利用相应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监管, 但是仍然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大多数施工单位不能做到充分利用该平台系统, 仅仅局限于资产数量的统计与记录, 施工单位有待充分挖掘利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 实现全面有效监管。

(4) 完善县公路施工单位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在众多的公路施工单位中间, 普遍存在公路施工单位管理监督能力不足的现象, 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施工过程的有效进行, 因此,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内部监管, 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可以对施工单位的资产管理起到支持、保护作用, 同时可以有效防止内部腐败、监守自盗等现象的发生, 对各种建材的采购过程加之监督管理, 杜绝不良经济行为, 从而保证公路施工单位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王彤彤, 徐辰.施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代经贸, 2014 (03) .

篇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关键词】 人员职责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前言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建筑市场也在蓬勃的发展壮大,而安全事故却频频发生。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河北省建设厅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政府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责任和要求。针对多年来的监理工作实践,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出如下看法:

1.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1.1实行工程开工报审制度,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资格证。

这是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首要内容之一。试想,一个施工企业,没有完善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体系,没有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又怎能组织好施工呢?监理单位要求施工方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

1.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如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除、临时用电等)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措施是否得当,满足要求时予以签字认可。

其中下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进行专家论证: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5)现场外电防护工程;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及毗邻建筑物防护工程。

(6)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7)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拆工程。

(8)起重吊装工程。

(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大型设备安装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

1.1.3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

分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资质应符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范围。项目管理机构应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检查分包合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1.1.4审查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施工机械。

1.1.5督促承包单位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应急救援预案要详尽、实用,明确和有效。

1.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1.2.1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織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2.2针对常见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安全监理规划时应设置本工程的安全监理控制点。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基坑工程、打桩工程、脚手架搭设、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吊装工程、高空作业、拆除工程、爆破拆除作业等专项工程施工时要提醒施工方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安全技术和防范措施要到位。

1.2.3认真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与安全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监理人员不是施工单位的安全员,不可能做到每一项安全隐患都及时发现。实践中更需监理人员做到的是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如安全管理人员不到岗,可发布书面通知给施工单位,甚至可以暂停施工。

1.2.4监督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涉及安全的工序(如基坑支护、模板支护、脚手架工程)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施工机械、设施和工序,不得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道工序。

对于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吊篮等均要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并由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使用必须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和保养。

1.2.5安全监理人员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及拆除爆破工程的主要环节进行旁站监理。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规划、分包单位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监理通知、会议纪要、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安全事故处理文件、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等。

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一定的组织机构为依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过程。监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建立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落实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道路、作业区、施工设备机具、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及通道、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场地等的布置;施工现场围挡的搭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硬化;粉尘、噪声控制措施;现场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监督制订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网的保护措施;监督制订并实施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中毒、防雷、防汛、防火防灾等应急救援预案等。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预防一般安全事故”为原则,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监理目标——安全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消除,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为新时代的建设保驾护航。

篇5: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更有效地监督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贯彻和落实,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

1、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入厂前应到保卫科进行登记备案,由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入。外来人员需要将随带工具、物品事先在门卫室登记注册,待施工完毕出门时凭我公司相关部门签批的《放行条》逐一核对后放行。

2、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审查。

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并负责对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资料复印件应提交至我公司的安全环保科进行存档。

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本企业发放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告知书》,并认真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5、外来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无证操作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外来单位及人员自己负责。

6、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确定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

7、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有职业危害区域的场所应佩戴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易燃易爆区域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 安全环保科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9、使用电气工具必须配套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具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线。

10、所有用电需向电力部门办理《外来单位施工用电审批表》,并提供电工作业证交至安全科进行审批备案。严禁未经公司电力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私拉电源。

11、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带等高空作业防护措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必须合格稳固。工作面下面应有围栏、安全警示标志或其它防护措施。

12、不许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禁止攀登不牢靠的构架;检修时移开的沟、坑、孔、洞盖板、围栏,离开现场时应恢复或采取可靠防止跌伤的安全措施。

1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厂纪厂规,一律不得携带烟火进入车间、不得酒后作业,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14、在有限空间、容器内工作必需做好通风措施,必须有专人监护。

15、防止砂轮、角磨机、无齿锯碎片伤人,应带头盔或护目镜;防止旋转时异物飞出伤人,人员站在轴向位置。

16、机动车辆进出门及转弯时速度为5km/h,直线路为10km/h,小车20km/h。装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速度为10km/h。

篇6: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

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便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工种的需要穿(佩)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具),违者按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罚30元/人次;

2、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罚3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元/人次;

4、电工、焊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罚20元/人次;

5、风枪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或防尘面具,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100元/人次。

二、现场管理

(一)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有序、整洁,有下列违规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有效分隔设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车辆安全,罚200元/次;

2、工棚周边保洁差,有积水,尘土严重飞扬,罚100元/次;

3、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罚50~200元/次。

4、施工场地、住地有闲杂人员、未经同意进入的外来人员,罚值班人员50元。

(二)临时用电、机具

外协队伍对临时用电、机具管理存在下述问题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使用非标配电箱,配电箱及线路管理、保护不规范,罚50~200元/次。

2、电线路零乱、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无盖,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罚50—200元。

3、特种设备未办理合法使用手续、未经法定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机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装置缺项,罚50~200元/次。

(三)防火防爆

1、各施工现场配备有效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或无效者罚50元/次;

2、电线裸露未加装线槽板或PVC管,罚100元/处。

3、工棚、住所内私自乱接电炉等存有隐患现象的,罚100元/次。

4、在防火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被地方政府罚款或扣发防火保证金,由违章者及其施工队承担责任。

三、要求

1、安质部会同工程、物设、综合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每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作业队和施工队进行自查。

2、凡发生无理顶撞、辱骂或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直至清退出施工现场;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元。

3、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责令停工整改,待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4、罚款额由项目部在验工计价时扣除。罚款用于奖励在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改善本工程安全配套设施。

四、内部安全施工许可证制度

1、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管辖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各施工队)实行内部安全施工许可制度。各施工队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不得在本标段内从事施工生产活动。

2、项目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初审,指挥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发放。

3、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实行前期取证和过程验证相结合。每季度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安质部门进行一次过程验证。

3.1前期取证应具备的条件:

3.1.1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3.1.2配备符合要求的、能够胜任工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3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3.1.4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

3.2过程验证应具备的条件:

3.2.1各施工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有记录;

3.2.2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章和指挥部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按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3.2.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3.2.4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5及时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

3.3各施工队进行施工前,应当书面明确本队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指派专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安全施工条件的,不予发证,书面通知各施工队并说明理由。

3.4各施工队不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

3.5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接受指挥部、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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