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排查通报

关键词: 楼梯 值班 教师 排查

小学安全排查通报(通用8篇)

篇1:小学安全排查通报

小学安全排查汇报

一;基本情况

学校安全制度齐全,教师,班主任,学生都签定了安全责任书;门卫值班,楼梯值班有专人负责;校园警示标志醒目,校内通道畅通,校舍,楼梯,教育教学设置符合要求;开学来学生安全教育一天一节课,教师有教案,3—5年级有学习笔记,放学站路队集体在要求。二;存在问题

1,2,3,4,5,教学楼无应急照明灯,教学楼后面窗户生锈。东侧围墙有墙皮脱落现象。

厕所多年使用出现下陷、、虫蛀现象。西东侧围墙有两条裂缝,稍西倒。防雷设备老化

三;方法措施

1,做好师生自我防范教育。

2,向村委反映要求楼板厂做好用水工作

3,向上级申请改造资金对下陷,裂缝,脱落,锈坏等有损害师生生命现象出现的部位进行加固和改造。

篇2:小学安全排查通报

近日,质量管理办公室联合医疗安全管理科、保卫科对医院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现通报如下:

一、医疗安全方面

(一)隐患

1、总体上说,外科系的医疗安全隐患大于内科系,内科系大于医技、药剂科室;临床医疗大于临床护理。

外科系科室:产科(多为胎儿、婴儿死亡)、脊柱急诊骨创科(多为感染、N损伤)、小儿外科、胃肠外科、神经外科隐患较多,纠纷易发;内系科室:小儿重症监护病房(多为腹泻、呼吸道感染)、消化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心内科隐患较多;医技科室为放射科隐患较多。

2、易发纠纷的诊疗患者是儿童、老年人及体质较差的成年人,由于这些人的身体状况差,极易发生病情突变,出现死亡等后果。对于思维偏执的患者或其陪人也要引起重视。

3、易发纠纷的医疗人员是年轻医师,我院新进研究生已近700人,研究生所发生医疗纠纷的比例相对较大。导致原因:一是有理论缺乏实践经验,夜间又缺乏请示交流的对象,有些研究生自以为是;二是毕业二年就可晋升中级职称,从职称上具有挑大梁、独当一面的资格,实际上他们也在临床中充当中坚角色,但能力和经验欠缺,少数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对于新招研究生也应形成淘汰机制。

4、护理人员的整体学历偏低,多是专科毕业,聘任制较多,招进程序不够严格,出现能力、素质差别很大的现象,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个别护理人员工作不细致,如过期液体的使用,配药时忘记加药、长效胰岛素当成短效注射等,查对流于形式,核心制度执行不严格。

护理中对于监护数据缺乏对比分析,不能从细微变化中看出端倪。如妇科的段某术后血压监护时,舒张压从80mmHg逐渐降到60mmHg,虽然60mmHg还在正常范围,但没有分析降低的原因,后患者突发呼吸衰竭,急行心肺复苏、气管插管,事后追究原因是体内大出血所致;

神经内科范某纠纷,脑血管支架植入后,血压控制不好,高达190/105mmHg,导致脑出血死亡。护理人员对于最初出现的血压波动(偏高),没及时向医师汇报,误认为130-140/80-90mmHg属于术后正常范围,以致酿成不良后果。

5、易发纠纷的主要环节是交接班和转科时交接、交代不清。如上述神经内 1 科范某,手术医师做完手术后,遗嘱上注明血压控制在110-120/70-80mmHg,但转到病房后,病房医师没有仔细看医嘱,手术医师也没向病房医师交接清楚,以至医嘱执行不到位,血压控制不良,出现脑出血死亡。

6、容易发生纠纷的时间段是夜间。夜间无小病,夜间就诊的患者往往病情突发和较重才来就诊,夜间值班的大多又是年轻医师和护理人员,经验相对不足,对病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缺乏经验,加之夜间值班人员精神状态往往不佳,在诊断治疗和护理上容易存有不足。故发生在夜间的医疗纠纷相对较多,如儿科的4例死亡纠纷,近期产科发生的三起因胎死宫内纠纷,就有两件发生在夜间。

7、有些规程需细化和完善。产科对破膜后胎心多长时间监护一次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对此产科没有参考我省省级医院的做法--破膜后每半小时监测一次,而是1小时测一次。对于足月妊娠破膜后的患者,省级医院是进入待产室,而我院则是留在病房,以致跟踪观察不到位。在产科急症彩超检查中,存在40-50分钟未做的情况,耽误诊断和抢救时机,一旦发生纠纷,这一部分的资料缺失也容易让医院处于不利位置。

8、对于少数民族和某些地域的患者应特别注意。近一年有4例纠纷的患者是少数民族,所占比例较高,处理起来也很棘手,值得警惕。我市的西南和东北乡镇,也存在着纠纷比例较高的现象,这估计与乡土人情有关,也要注意。

(二)整改建议及防范措施。

1、全院职能科室要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整治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严格推行制度化排查程序,做到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杜绝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医疗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各科室要充分发动每位员工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做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重大隐患要指定专人监管,定时间、定措施,必须限时整改。

2、加强和完善制度流程建设。各科室在没有标准的规程时,要采用其它医院严格的做法。彩超急会诊制度有待落实,尤其是产科急会诊,避免因彩超检查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下一步的诊断诊疗。何时请会诊,何时到位,要有记录,避免出现纠纷后无法考证。

3、充实夜间人员和技术力量,对于产科、儿科等急危科室的听班人员实行科内休息等待。

4、加强医护人培训和继续教育。强化三基训练和核心制度的执行,优化临床路径,加强沟通技巧和能力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体现人文关怀。对于出现医疗纠纷、事故的责任人,要予以降级、停止处方权等处理。对于医疗安全工作 做的好的科室予以奖励。

二、公共安全方面

(一)治安方面:

1.连廊楼、北楼、内系楼车库天井外墙瓷砖有脱落现象。2.妇科楼南楼梯、内科楼部分病房锁已坏。3.内外科科、连廊楼步行楼梯部分电灯不亮。4.门诊地下车库东大门已坏,无法锁闭需焊接。5.热水管道存在老化、破裂现象--位置。

6.保卫科后面路面原停车位线明显,已不做停车位使用,比较混乱需覆盖。

(二)消防方面:

1、南6楼学生宿舍内电线乱拉乱扯,室内物品多而零乱。2、6号楼地下档案库,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无法与主机联动,影响正常使用。

3、院内施工单位的库房内物品混杂,氧气瓶及乙炔、油漆混放、乱放,存在安全隐患。

4、各保洁公司人员的休息室及库房内物品零乱,杂物过多,特别是蚊香及易燃类物品要保管好,防止发生火灾,并且有部分保洁人员在管道井内放置物品并当休息室使用。

5、内外系及连廊楼大部分管道井锁生锈,无法打开。

6、外系楼原消防备勤室现改为物业休息室,内有消防气体操作柜,连廊6楼信息中心内有气体操作柜,现无法操作,建议把操作柜搬迁到消防控制室,以便操作。

7、南北楼及连廊楼消防联动系统施工未完善,无法使用。

8、门诊楼部分区域消防器材陈旧、老化需更换。

9、内外系及连廊楼部分科室加床严重,有的遮挡消防器材,影响疏散,存在安全隐患,需医务、护理职能部门协助管理。

10、部分科室消防安全门全部上锁,不符合消防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11、保健楼楼顶存有杂物,如油漆桶、木板等杂物,存在隐患,建议及时清理。

12、外科楼南北疏散楼梯部分应急照明灯不亮。

13、门诊楼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篇3:小学安全排查通报

1 中小学建筑抗震鉴定工作一般程序

中小学建筑抗震鉴定工作一般程序主要由第一阶段对校舍安全排查;第二阶段为外业阶段;第三阶段为内业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主要由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校舍场址防洪排查及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三部分组成。通过第一阶段的对学校建筑的排查, 对其进行一定的了解, 为下一阶段检测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是在前期排查基础上, 通过委托专业检测机构, 主要对有关前期排查报告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 为抗震安全性能评价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后期内业阶段主要工作是整理前期和中期形成的不完整资料, 形成正式抗震安全性能鉴定评价报告, 为实施安全加固、危房拆除提供书面依据。

2 陕西省咸阳市某区校舍抗震设防前期排查报告

2.1 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共检查咸阳市某区辖1镇9办, 中学18个、小学48个、幼儿园15个。共检查单体建筑265个, 完成调查表265份, 建筑面积约17.8万m2。

陕西省咸阳市某区中小学教学办公及辅助楼房大部分在20世纪80年代~2000年左右修建, 有些是20世纪70年代的建筑。在使用过程中, 这些建筑经历了整体或者部分的改造。

2.2 总体情况

通过安全排查, 咸阳市某区中小学校舍总体情况表现为:许多教学楼是“普九”时的产物, 当时时间紧、任务重, 经费也紧张, 很多是非正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 也没有经过图纸审查, 表现出在许多地方没有设圈梁、构造柱, 即使部分有, 许多也不符合抗震标准, 造成教学楼结构整体性差。还有施工质量把关不严, 施工工人素质普遍低, 基本上都是无证上岗, 甚至连技术员、施工员许多都无学历, 不是正规建设公司承建, 当时还没落实工程质量监理制, 给后期使用留下质量隐患, 有的甚至成为豆腐渣工程。原材料也把关不严, 许多使用低质伪劣原材料, 检测表明砌筑砂浆多使用石灰砂浆, 水泥含量少, 灰缝不饱满, 砂浆强度普遍低, 砖的强度不够, 混凝土质量不好, 满足不了现行规范的要求, 有些教学楼存在加层现象。

2.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研究

1) 部分建筑物整体出现不均匀沉降, GB 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中规定限值为H/250, 检测中发现有的建筑已经超过限值。由于时代不同, 经济条件和施工水平的限制, 这批建筑物基本采用的都是天然基础, 由于缺乏地梁的约束, 地基在沉降过程中并不均匀, 这就导致了上部结构在以后的加固设计过程中要考虑不均匀沉降产生的附加应力。2) 由于时代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限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 混凝土的碳化深度超过了规范的要求。有些教学楼梁、柱的钢筋出现了锈斑, 但通过检测发现, 其钢筋截面尚未显著减小, 并没有影响到结构的耐久性。有的教学楼楼板板底出现钢筋锈蚀胀裂裂缝, 钢筋截面面积减小, 混凝土保护层剥落, 影响到结构的耐久性。构造方面:楼梯间墙体无配筋加固, 部分支撑大梁的纵墙有裂缝, 外挑梁配筋不够, 有变形产生, 有圈梁的横墙圈梁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即许多建筑结构整体性刚度弱, 局部尺寸不满足抗震规范要求, 承重墙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部分教学楼楼板和挑梁的静力承载能力不足。3) 预制板在主梁和横墙支撑位置并没有设置拉结钢筋, 混凝土面层大部分开裂。通过检测也发现个别预制板的支撑长度并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4) 个别教学楼由于建成时间比较长, 有些采用了清水墙, 砖风化现象比较严重, 满足不了鉴定标准MU7.5的要求。除此之外的教学楼采用了两种方法检测, 砖抗压强度采用回弹法, 砌筑砂浆采用贯入法。检测结果表明:实测砖抗压强度推定等级可基本达到MU7.5;大部分教学建筑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均低于设计强度的要求, 大概在0.6 MPa~4.0 MPa之间, 部分墙体高厚比不满足规范要求, 承载力也不够。

2.4 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评定为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158个, 约占总数的59.6%;主体结构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局部抗震结构不满足要求的51个, 约占19.2%;不满足设防要求的36个, 约占13.6%;属于危房的20个, 约占7.6%。

从总体情况看, 咸阳市某区中小学校舍工程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比例还比较大。

2.5 意见及建议

由住房建设部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发布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 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的设防分类标准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因此, 这些教学建筑及一些相关的配套建筑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抗震措施。

5·12汶川地震后, 咸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咸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中心城市规划区新建、改扩建教学建筑, 必须按设防烈度8度 (地震加速度值0.20g) 来进行抗震设防, 并进行相应的抗震设计。其他各县市区要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来进行设计。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建筑设施应在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基础上提高1度设防。这就意味着本市中小学校舍须按9度设防。

通过对鉴定结果和震害现象的分析, 参考相应的规范条文, 对本次教学楼加固改造处理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下面的建议:

1) 本次建筑物利用的是浅基, 基础拉梁的设置基本没有, 在加固处理过程中难免会有其他附加荷载, 因此要考虑由此对基础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在基础发生新的不均匀沉降后, 不免会对上部结构构件产生附加的内力。加固措施改善整体连接的方法:a.增设角钢;b.重新浇筑细石混凝土面层。改善局部易损易倒部位的方法:a.在悬挑构件端部增设混凝土柱、砌体柱或钢柱解决其墙体不符合鉴定要求的问题;b.增设砌体柱、组合柱、混凝土柱解决支撑大梁墙短抗震能力不够的问题;c.增设型钢支座解决局部悬挑部分挑出过长的问题;d.对于窗洞边可采用型钢或混凝土包角或镶边的方法处理;e.增设混凝土窗框解决墙肢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够的问题。

2) 对建筑物的高度及高宽比进行限制。结合工程经验, 在建筑物总层数限制的条件下, 建筑物总高度稍微超出是允许的, 但是应当采取加强墙体约束的有效措施, 对其抗震能力没有影响, 对于超层应采取改变结构体系、降层等措施。

3) 对局部墙体的加固可能会影响到整体结构的抗侧力分布, 应当避免新的刚度分布不均的现象出现。结构的质量和刚度在加固处理后宜对称、均匀, 减小扭转效应, 防止地震发生时墙体发生破坏。因此, 对局部墙体的加固过程要特别重视。

4) 为了减少纵墙平面外的破坏, 确保楼盖刚度足够大, 地震作用很好的传到横墙, 可限制横墙的间距。同时, 还可以减小最大间距。横墙的架设有时候并不能满足使用的要求, 比如需要大的开间, 有时候需要独立基础, 所以对横墙间距差比较大的建筑建议拆除。当承载力验算满足时, 横墙间距不满足第一鉴定限值可适当放宽。

5) 砌体结构平面采用单面外廊形式, 只有两道承重纵墙, 外走廊多为悬挑结构或由独立砖柱支撑, 为满足采光要求要大开窗, 可用于抗震的纵墙面积会大大减少, 严重影响纵横墙体的抗侧能力。砌体结构一般由脆性材料组成, 房屋整体性差, 若出现地震极易出现问题。所以, 建议该地区以后在建造校舍等方面宜采用结构好的方案, 如框架结构。

综上所述, 我们结合这次校舍普查结论和某区实际, 建议区政府责成区教育局和各镇、办, 对于农村中小学校校舍项目, 鉴定为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 要督促受检单位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经检测确实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 尽快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 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鉴定为危房的, 该撤并的, 立即撤并, 并坚决予以拆除, 将学生尽快转移到安全校舍,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摘要:介绍了中小学建筑抗震鉴定工作的一般程序, 对陕西省咸阳市某区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性能进行了排查, 并对其抗震安全性能做了评价, 总结了抗震鉴定的工作方法, 以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性能,评价

参考文献

[1]咸政发[2008]55号, 咸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S].

[2]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

[3]GB 50292-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S].

篇4:排查夏天安全隐患

美国每年因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孩子当中,约有48%是由外伤所致。外伤已经成为导致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其中很多意外正是孩子们在夏天进行户外活动时发生的。而据美国疾控中心的一项最新报告显示,这些数据背后更令人悲痛的是:如果家长能够给予孩子必要的监督、教育和提醒,绝大多数的意外伤害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在水里——

和孩子的距离不要超过一个手臂的长度

一到夏天,家长都喜欢带着孩子奔向海边度假,或者经常到游泳池里玩水。虽然夏天玩水是一件让你和孩子都很开心又舒服的事情,但你知道吗?溺水是导致1~19岁儿童外伤致死的第二位原因,而且其中以2~3岁的孩子和男性青少年居多。

2010年,美国儿科学会重新修订了有关儿童安全用水和预防儿童溺水的指南。新的指南再次强调了关于4岁及以上适龄儿童应学习游泳的建议。美国儿科学会甚至说明,对于只有1岁大的孩子,如果他的发育指标正常而且确有必要时(如经常会下水游玩等),也可以考虑参加游泳课的学习。有新的证据表明,1~4岁的孩子如果接受过正规的游泳培训,发生溺水的风险就会有所减少。

当然,美国儿科学会的这份指南仅仅是给家长的一个建议,而且提醒家长在考虑是否应该让孩子参加游泳学习班时,要结合各方面的情况来做综合考虑,比如根据自己孩子个体的心理和生理的发育程度,孩子是不是经常有下水玩的机会和兴趣,游泳池的卫生条件和化学剂是否会对孩子的身体产生影响等综合情况来决定。

美国儿科学会外伤、暴力与中毒预防委员会的现任主席盖瑞・加德纳医生针对美国儿科学会建议孩子学游泳的事情特别提醒家长:“让孩子参加游泳培训班学习游泳,对于防范孩子发生溺水可能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家长一定要清楚一点,那就是任何游泳培训班都不能保证100%的安全,而且也不能因此就取消家长对孩子安全的监管。”

加德纳医生指出:“即使是经验非常丰富的游泳运动员也有可能发生溺水,更何况是刚刚学会游泳的孩子。所以,即使你的孩子已经会游泳了,也永远不要放松你的警惕,带孩子游泳时,一刻也不能停止对孩子的安全监督。”

加德纳医生建议:如果孩子还不满5岁,带着他们在游泳池或海边玩时,一定要保证他们时刻在父母可触及的监管范围内,也就是说,必须保证他们离开父母的距离不超过一个手臂的长度,这样的距离可以让家长在发现孩子出现任何问题时,能马上做出反应。对于较大孩子的安全问题,加德纳医生也建议家长要常常留意他们的举动,尤其是几家人一起玩耍时,由于人多眼杂,很容易忽略孩子的安全问题,最好事先商量好由谁来看护孩子。

另外,如果想给孩子使用便携式或充气式的游泳池,一定不能让孩子自己待在这样的游泳池里,蓄了水后,甚至不能让孩子独自待在它的边上。因为孩子通常喜欢倚靠在游泳池边上,而充气式游泳池的池边并不牢固,一不小心孩子就会翻入水中,导致溺水。

在车里——

永远不要把孩子一个人留在车里

游泳安全并不是夏季儿童安全隐患的唯一问题,还有一个威胁着孩子健康安全的隐患也非常令人担忧,那就是单独将孩子留在车中。这样做是有可能导致孩子死亡的。

开车带着孩子出门办事,有时父母图省事,有事要下车几分钟,就把孩子留在车上了。或者匆匆忙忙下车,把孩子忘记在车里了。孩子一个人在封闭的车里,空气流通不畅。最主要的是,即使这时车外的温度并不太高,车内的温度也可以在几分钟内迅速上升,更别提炎热的夏季了。在这样的高温环境下,很容易导致车中的孩子在短时间内出现中暑,甚至死亡。

加德纳医生一再强调:“把孩子独自留在车里实在是太危险了,哪怕是短短的几分钟。这种情况一定要杜绝,特别是在这种酷暑季节,父母千万不要因顾及其他事情而忽略了孩子,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把孩子单独留在车里。”

在户外——

防损伤、防虫咬

除了水里和车里的安全问题,夏天还有一些安全问题也要提醒家长,这样才能保证孩子有一个健康安全的夏天。

警惕热损伤热损伤通常是由于孩子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中大量运动所导致的。最常见的热损伤包括三种情况:热痉挛、热衰竭和中暑。为保证孩子的健康,家长需要了解一些热损伤的相应症状,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孩子的表现。

保护好他的头部孩子会骑自行车或三轮车后,要及早让他们养成骑车时戴头盔的习惯,以避免骑车摔倒时头部受损伤。教给他一些安全骑车的方法,并定期检查自行车或三轮车的安全性,也能尽可能避免孩子受伤。

篇5: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我院基于二级医院评审细则的要求以及我院现阶段医疗安全管理现状,于2013年10月下发了《医院医疗风险管理方案》、《医疗风险防范控制流程》、《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预警机制》等一系列关于医疗风险防范的相关措施,期间就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院范围内的排查,现就排查结果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1.个别医护人员对一些重要制度、流程、预案等掌握不到位,在问及相关问题时不能准确按要求回答;

2.部分科室在宣传法律法规方面力度较小。

二、整改要求:

1.科室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制度、流程、预案的培训,重点是新入医护人员等薄弱环节;

2.各科室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

以上为本季度排查所发现的比较集中的问题,望各科室及时整改,加强管理。

医务科

2013年12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我院于2014年1月由医务科闫翠凤副主任主讲,对全院职工进行了医疗风险防范的培训,并按照我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在医务科石兆麟主任的带领下,于2014年3月17日对我院进行了2014年第一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本季度的排查结果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1.检查中发现一部分医护人员缺少无菌意识,增加了医疗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隐患;

2.在一部分医疗文书的书写检查中,发现部分医师医疗文书书写不及时,签名不及时。

二、整改要求:

1.科室质控小组加强督察,严格把控科室医疗质量;

2.加强医务人员相关内容培训,了解防范医疗风险各项措施的重要性。

望各科室加强管理,限期改正。

医务科

2014年3月20日

2014年第二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按照我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在医务科石兆麟主任的带领下,于2014年6月24日对我院进行了2014年第二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本季度的排查结果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1.检查中发现一部分医护人员对输血的查对制度掌握不全面; 2.科室对医务人员的诊疗常规、操作常规缺少培训。

二、整改要求:

本次检查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各临床科室在针对性培训方面所下力度不够,各科室应加强监管以及培训,将本工作重视起来。

望各科室加强管理,限期改正。

医务科

2014年6月25日

2014年第三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按照我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在医务科石兆麟主任的带领下,于2014年9月25日对我院进行了2014年第三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本季度的排查结果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1.检查中发现一部分医护人员对医疗核心制度不能熟练掌握; 2.食堂对“四害”防范措施不到位;

3.科室医护人员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差。

二、整改要求:

1.核心制度为医务人员行医中的重点规范制度,在培训中应当作为重点,并要求全员掌握;

2.加强医院食堂管理;

3.加强各科室各项应急预案的学习,加强医护人员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

望各科室加强管理,限期改正。

医务科

2014年9月26日

2014年第四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按照我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在医务科闫翠凤副主任的带领下,于2014年12月23日对我院进行了2014年第四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本季度的排查结果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1.检查中发现一部分医护人员无菌观念不强;

2.医院安保人员巡视频率少,出现问题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整改要求:

1.加强科室内医护人员基础知识教育,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2.加强安保人员管理,使其确实能起到安保作用,而不是流于形式。

望各科室加强管理,限期改正。

医务科

2014年12月25日

2015年第一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按照我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医务科闫翠凤副主任带领相关人员于2015年3月28日对我院进行了2015年第一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本季度的排查结果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1.检查中发现一部分医护人员缺少无菌意识,增加了医疗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隐患;

2.个别人员对血液制品储存掌握不熟悉; 3.科室对重点制度、应急预案、流程培训不到位。

二、整改要求:

各科室需加强内部培训,尤其是各项制度、预案、流程等,做到人人掌握,以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望各科室加强管理,限期改正。

医务科

2015年3月29日

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按照我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医务科闫翠凤副主任带领相关人员于2015年6月17日对我院进行了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本季度的排查结果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检查中一部分医护人员对重点制度、流程掌握不到位,具体如使用血液制品相关制度、流程;核心制度;

二、整改要求:

各科室需加强内部培训,尤其是各项制度、预案、流程等,做到人人掌握,使其意识到其中的重要性,以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望各科室加强管理,限期改正。

医务科

2015年6月20日

2015年第三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通报

按照我院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医务科闫翠凤副主任带领相关人员于2015年9月22日对我院进行了2015年第三季度医疗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本季度的排查结果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一、存在问题:

1.检查发现药剂科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不够了解,掌握不到位;

2.科室内虽然对各种疾病的宣传力度增加,但医患、护患之间缺乏沟通;

二、整改要求:

1.给予科内人员相关制度、流程的培训,加大考核力度; 2.增加医患、护患之间的沟通,特别是与特殊病人、特殊人群的沟通。

望各科室加强管理,限期改正。

医务科

篇6:小学安全排查通报

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推动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据统计,1-3月,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139.5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135.4万项,整改率94.1%。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4646项,整改率71.8%。

(二)工矿企业进展情况。

1-3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48.7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61.6万项,整改率93.9%。(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671项,整改率68.0%)。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展情况。

1-3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90.8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73.8万项,整改率94.2%。(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2975项,整改率74.0%)。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动员部署,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对包

括隐患排查治理在内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贵州省明确2011年以建设“隐患排除年”、“标准化建设年”和“本质安全年”为重点,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入手,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落实。云南省明确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各市、县政府和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措施,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突出重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海南省建立严格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168处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力争全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较大事故控制在目标以内,继续保持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停产放假煤矿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和复产验收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检查,制定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专项督查活动,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河北省向煤矿派驻了20个督导组进行驻矿督导,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派驻了200多个值守工作组、300多个“打非”工作组,组成了16个巡回检查组开展巡回检查,协调省武警总队选派50名武警官兵参加巡查工作。天津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江西省强化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尾矿库责任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降低库内水位,严防垮坝、溃坝等事故的发生;地下矿山重点防范透水、淹井事故;露天矿山存在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隐患的,一律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做好机械设备和工业厂房尤其是爆破器材库房的防雷工作,严防滑坡、坍塌及泥石流事故的发生。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民爆行业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点省区针对重点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监测民爆行业市场变化,针对不同地区的民爆产品供需紧张和饱和滞销等情况,及时加强产能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部加强春季水上交通监管,针对春季气候多变、水上交通运输生产和渔业生产日趋繁忙等特点,要求各海事机构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强化现场安全监管,严把船舶检验关,力保辖区船舶安全航行。

(三)加强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相对集中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其他及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贵州省针对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严峻态势,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坚决关死关牢已公告关闭的小煤矿,严格煤矿复产验收,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工作组制度。福建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按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督促检查和回头看再检查四个阶段,在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启动了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湖南省继去年强力开展煤矿关闭整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矿山秩序整治等三个专项行动后,今年以道路交通安全和非煤矿山关闭整治为重点,集中开展两项专项行动。内蒙古自治区对2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对在规定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一律停产停业,对因督办整改力度不够而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山西省将81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列入新一轮闭库治理计划,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由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强化指导监督,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筹措闭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省政府拨付省级补助资金680万元。上海市以“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为鉴,在全面排查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基础上,确定了2011年市级督办治理的12项重大隐患,带动了全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普遍存在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或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加强跟踪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据统计:1-3月份,全国累计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61.7万起(其中: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8.0万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2.0万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294起;其他非法违法行为51.5万多起)。通过开展“打非”工作,有效地减少了各类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着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与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

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广东省积极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设,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同时,重新修订了《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办法》,进一步提高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四川省组织开展了“第九批全省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工作,将全省各市(州)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彻底消除隐患。陕西省在安排2011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内容时,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与11个设市(区)政府和15个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贯穿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全过程。

三、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今年一季度全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一些地区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仍不到位。

从统计数据分析,今年1-3月份,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共有139.5万家,约占去年全年总数的五分之一,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户数少。反映出了一些地区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仍不到位,工作不重视、不主动,尤其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深度和广度不够。

(二)一些地方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不力,事故仍时有发生。

一些地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仍时有发生。今年一季度,在全国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中,因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仍占48.3 %。反映出一些地方“打非”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一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态度不认真,工作不扎实,甚至无视法律、铤而走险。特别是少数地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十分严重。

(三)部分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整改率较低。

从统计数据分析,1-3月份,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生产企业,以及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施工、水上运输、学校、商场和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民用爆破物品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重大隐患整改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少数地区和单位重大隐患治理进展仍缓慢。

一些地区重大隐患治理进度缓慢,个别地区存在较大差距。1-3月份,在工矿企业中,有8个省(区、市)重大隐患整改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在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中,有11个省(区、市)重大隐患整改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五)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存在差距。

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对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仍然不够重视,没有按照“月统计、季通报”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没有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统计数据和总结材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力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继续以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2010〕23文件各项要求为核心,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力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安排部署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扎实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要组织、督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使应该排查治理隐患的企业和单位全部开展工作,着力消除死角、盲区,持续深入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兼并重组和技改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监察督查,加强对已关闭取缔煤矿的复查,严防非法开采死灰复燃;强力推进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监测监控措施,严防溃坝垮坝事故,严防淹井透水、滑坡垮塌、钻井平台倾覆等事故;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严防泄漏、爆炸、污染事故;集中治理烟花爆竹违法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三是结合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落实安全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四是要认真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及时消除隐患。五是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部署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按照4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动员,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一是要明确重点,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领导责任,按照统一部署,迅速层层动员,明确职责分工,逐级抓好落实,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全面启动。三是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普遍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和无证无照、私采乱挖、死灰复燃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四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执法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五是要加强综合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持续推进“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汛前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前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超前谋划部署、预防,做好各类隐患、危险点的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工作。二是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联合、协调与配合,强化各类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三是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层层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重大危险源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确保安全渡汛。五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值守和应对准备,确保能够及时、有序、有力、有效地应对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7:隐患排查通报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单位“一把手”能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隐患排查领导组,认真传达了5.12会议精神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排查结果后各单位都形成了隐患排查报告。

二、从严过细,认真排查。

本次隐患排查45座矿井,涉及面100%,在排查中按照政府“隐患排查十类三十条”紧紧抓住“现场管理”和“责任落实”两个关键环节,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煤矿通风,瓦斯综合治理方面问题特别是高瓦斯、高管矿井实瓦斯治理措施情况,低瓦斯矿井落实“一通三防”管理情况,瓦斯日报情况、测风记录情况以及受水害威胁矿井落实防探水工作、煤矿防雷电、防排水、防汛情况。

三、认真疏理,及时上报。

本次检查全县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36条,现场整改385条,限期整改51条,对2座矿井进行了停产整顿。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全县煤矿的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落实的比较到位,各项制度和措施执行的较为严格,安全的投入,比以往有较大的增加,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保障了全县安全生产。在排查中,也暴露一些不容疏忽的问题,部分煤矿仍然存在:

1、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存在风筒跑风漏风;局部通风机能力不足等。

2、监测监控管理较差。主要存在探头位置不当,备用探头数量不足;瓦斯员不专职和数量配备不足,不能确保“一班三检”、“一炮三检”;极少数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

3、机电设备管理不善,部分煤矿机电设备存在失爆现象,存在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混杂情况。

4、“一坡三档”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坡头无常闭阻车器,常开挡车器失灵等。

5、部分煤矿顶板管理差,存在断梁折柱和错口棚。

6、矿级领导入井检查记录不规范,班前班后会流于形式,“三对口”执行不严。

7、矿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个别煤矿安管人员身兼数职,安全监管工作只是其工作任务之一。

8、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千篇 一律,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目标分解不明确。

9、一线职工素质低,“三违”现象仍旧存在。

通过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各煤矿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找差距、找不足、找原因,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乡镇、主管部门、办矿单位要针对所查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矿井,是生产矿井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是停产整顿的矿井决不允许井下维修作业,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继续认真落实好5.22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各级责任,强化现场管理,共同推进我县安全生产的形势稳定好转。

x县人民政府

篇8: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通信行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 促进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提高网络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水平, 依据《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信行业互联网等IP网络和系统的网络安全信息通报 (以下简称信息通报) 工作。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监督、检查全国信息通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 (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局) 负责信息通报具体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 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信息通报工作。

第四条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跨省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 (以下简称CNCERT) 、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中国互联网协会为信息报送单位。

第五条通信保障局委托CNCERT收集、汇总、分析、发布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 (以下简称信息) 。

第六条信息报送应遵循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跨省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CNCERT、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建立并完善本单位信息监测机制, 提高监测能力, 自主监测涉及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单位应制定并完善本单位信息通报机制, 明确负责信息通报工作的主管领导和承担信息通报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络人, 及时汇总本单位内部不同部门、不同渠道掌握的网络安全信息。信息报送单位应将本单位信息通报机制报通信保障局备案。

第九条各单位需要报送的信息项目见附件一, 通信保障局负责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条报送的信息分为事件信息和预警信息。

事件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信息。

预警信息是指存在潜在安全威胁或隐患但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和影响的信息, 或者对事件信息分析后得出的预防性信息。

第十一条事件信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共四级。预警信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 一级为最高级。具体分级规范见附件二, 通信保障局负责对分级规范进行修订。

第十二条信息报送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对信息进行分类、分级, 并根据本办法的相应规定报送信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集团公司负责汇总、核实、报送省级分公司/子公司的信息。省级分公司/子公司将信息同时抄送当地通信管理局。

第十三条对于特别重大、重大事件信息以及一级、二级预警信息, 信息报送单位应于2小时内向通信保障局及相关通信管理局报告, 抄送CNCERT.

对于较大事件信息以及三级预警信息, 信息报送单位应当于4小时内向相关通信管理局报告, 抄送CNCERT;对于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较大事件信息, 应同时向通信保障局报告。

对于一般事件信息, 信息报送单位应按月及时汇总, 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报送CNCERT, 抄送相关通信管理局;对于四级预警信息, 信息报送单位应当于发现或得知预警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CNCERT, 抄送相关通信管理局。

第十四条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

(一) 事件发生单位概况;

(二) 事件发生时间;

(三) 事件简要经过;

(四) 初步估计的危害和影响;

(五) 已采取的措施;

(六)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五条预警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

(一) 信息基本情况描述;

(二) 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

(三) 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

(四) 截至信息报送时, 已知晓该信息的单位/人员范围;

(五) 建议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第十六条事件发生后出现新情况的, 信息报送单位应当及时补报。

CNCERT在接到预警信息后, 应立即组织对预警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通信保障局报告。

第十七条通信保障局根据信息性质、内容、紧急程度等, 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信息进行研判。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送信息, 并加盖单位公章。紧急情况可以先电话联系, 后补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件信息以及一级、二级、三级预警信息, 由通信保障局审核后, 根据有关规定直接或委托CNCERT及时通告相关单位、人员或互联网用户, 并抄送各通信管理局。

对于一般事件信息, 由CNCERT负责汇总、分析全部信息, 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将当月信息向通信保障局报送, 向相关单位、人员通告, 并抄送各通信管理局;对于四级预警信息, 由CNCERT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人员通告, 并抄送各通信管理局。

第二十条事件信息通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统计情况、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态势分析、典型案例。

预警信息通告内容主要包括:受影响的系统、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危害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第二十一条信息报送单位应将本单位信息通报工作主管领导, 责任部门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通信保障局, 抄送CNCERT.以上信息发生变更, 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变更情况。

第二十二条通信保障局建立会商制度, 通报当前网络安全情况, 与相关单位和专家研讨网络安全形势、网络安全问题及其应对策略等。

第二十三条CNCERT应与网络安全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非经营性互联单位、网络安全企业、国际网络安全组织等广泛合作, 积极拓展网络安全信息获取渠道。

第二十四条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专项工作对信息通报工作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通信管理局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信息通报管理办法。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汇报材料 下一篇:社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