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审美教育与情感教育

关键词: 听者 音乐作品 欣赏者 音乐

音乐欣赏是欣赏者通过听者对音乐进行聆听, 并从中获得音乐审美的享受、精神的愉悦和理性的满足的活动;是欣赏者以音乐作品为对象, 在自己经验基础上的一种主观审美感受。由于在形式上音乐欣赏看起来属于一种被动的接受式的活动。欣赏者的主体作用往往被忽视, 主观能动性被抑制, 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音乐欣赏的审美效果, 使之变成了一种消极的反映和接受。因此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应当注重审美教育和情感教育的培养和引导, 使欣赏者由被动接受变成主动聆听, 只有这样, 学生才能真正把握和理解作品, 真正领略音乐艺术的魅力, 从中获得真切的审美体验。

长期以来, 音乐欣赏课通常采用的教学过程是:对作品的形式、技巧、风格作知识性的讲解, 然后是听音响, 在此过程中对作品进行阐释并努力让学生听出音乐的所谓“内容”, 理解意义等。但如果总是采用固定的模式, 势必使音乐欣赏教学的形式单一, 不仅忽视了对学生的审美、情感的教育, 也忽视了音乐的艺术精神和文化底蕴。而音乐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培养人们对音乐艺术的热情, 只有在音乐体验中达到沉醉其中的佳境, 才能与音乐融为一体, 获得精神与情感的共鸣和陶冶, 从而在思想、修养上趋向完善和崇高。

注重欣赏课中对学生的审美教育和情感教育的一个原则是把握好“寓教于乐”。音乐审美教育作为普及性教育与专业音乐教育有不同的指向, 它主要侧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能力, 不宜过多要求学生把经理放在了解音乐的技术和知识方面。选择活泼多样的音乐欣赏形式和内容, 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得到美的享受, 进而增强审美能力。音乐欣赏的范围可以宽泛一些, 如曲艺、戏曲、各国优秀民歌, 中国近现代音乐作品以及欧洲音乐史上出现的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音乐作品等等, 理想的音乐欣赏曲目, 应当选择那些内容和形式都高度完美或文化内涵比较深厚的作品。但是, 对当代年轻人的爱好也不容忽视, 应该研究他们的心理, 研究环境对他们的影响, 运用适当的方式, 对他们的兴趣加以正确的引导, 使他们逐渐认同和喜爱有价值的、精神内涵丰富的音乐作品, 也就是说音乐欣赏应注意因材施教, 寓教于乐。

就一般情况而言, 多数学生对优美的音乐有一种天然的兴趣, 音乐欣赏教学则是发展和培育这种兴趣的最重要的渠道。但是, 真正使音乐欣赏达到其理想的目的, 就必须在欣赏教学中注重审美教育和情感教育。注重审美教育和情感教育, 就是要通过发掘音乐作品中的人文精神, 发掘音乐形象中美的价值以及人的生命存在的意义, 使欣赏者对作品产生强烈的情感和美感。虽然集体的音乐作品有雅俗之分、风格不同、流派纷呈等等, 但只要经过了历史的检验, 就一定与人的生命存在有关, 和人的情感世界相通。当欣赏者明白音乐作品正是作曲家经历了巨大的情感波涛和心灵震撼之后的产物, 是作曲家审美、求真、向善的结晶, 欣赏者也会在审美、求真、向善的基础上自然地接受作品的熏染。当然, 教师不是以知识性的说教灌输给学生, 而是帮助学生了解音乐产生的背景、相关的音乐知识等许多方面, 但更重要的是要以自己的审美经验, 启发学生去体味音乐作品所表现出的对生活的追求, 去理解作曲家的情怀、去构筑被音乐感染了的理想世界。

其次, 教师在欣赏课中要积极引导学生的审美再造活动, 使学生不只是对音乐作品所提供的音响形象的简单接受和原封不动的复制, 也不要使学生被动地接纳音乐作品所表现的形象和内容, 引导学生在欣赏过程中要结合自己的感情认识、审美趣味、艺术偏好去接触作品对象, 教会学生在审美经验的墓础上, 不仅可以自由地选择欣赏对象和欣赏角度, 而且可以自由地驰骋想象、凭借想象对作品表现的内容和形象进行补充、延伸、丰富和发展, 去重新创造一个“新”的形象, 如果学生在音乐欣赏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这种主观能动作用, 那么他对作品所表现的意境就会有更深切的感受, 就能从作品中发掘“超以象外”的东西, 领悟其无穷之意, 从而获得极大的欣赏乐趣和强烈的情感共鸣。

音乐发展到今天, 已经成为大众性的艺术, 音乐欣赏的方岁可以说是极大地拓宽了。除了通常的教学形式外, 各种音乐会、音乐讲座、卡拉OK、电视音乐以及网络互动音乐等等, 音乐欣赏的形式丰富多彩, 这些完全可以被认为是广义的音乐欣赏活动, 是课堂教学的延伸, 对培育情感、审美教育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尤其是电声传媒音乐的广泛传播, 更为音乐欣赏提供了广阔的视野, 随时随地我们都可以方便地通过电台电视台收听收看音乐节目, 或者利用家庭音响设备播放录音带、各种唱片来欣赏音乐。另外, 在影视片和广播剧中作为背景的音乐、戏剧、舞剧中的配乐, 也为人们提供了特定情景中的音乐体验, 这些综合性艺术除了音乐之外, 还包涵根多的欣赏内容和审美信息, 极大丰富了人们的情感和美感。目前, 一种自娱性的音乐欣赏被大众普遍接受, 表演者即是欣赏者, 欣赏者即是表演者。这种自娱性的音乐欣赏给人的审美愉悦更多是来自于创造中的自我肯定。由于欣赏者参与了“再创造”的成分, 可以获得艺术创造的愉悦, 使参与者产生良好的自我感觉, 进而自我欣赏、自我陶醉, 获得充分的自信和满足。自娱性的音乐欣赏便于展开情感过程、体味情感并使情感得以释放, 既有自我投入的性质, 对于激发美感, 抒发情感无疑是重要的。

这些不同形式的音乐欣赏活动, 虽有别于严格意义上的纯粹音乐欣赏, 但在今天多元化的社会中, 已经成为大众音乐欣赏的普遍方式。但是, 应当认识到, 人们的欣赏内容和接受方式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并且对健康纯正趣味也会产生某些负面作用, 因而着重于情感教育和审美教育是音乐欣赏的一个必然选择, 通过对学生情感的唤醒, 开发、引导, 使之纳入真、善、美的轨道。

总之, 我们应该意识到, 在音乐欣赏的教学中, 需要特别注意其审美内容和情感内容的灌输, 注意区分其中积极的成分并加以重点关注, 对其中消极的成分要剔除干净, 使整个音乐欣赏活动从形式到内容到能达到纯净的高度、美的高度, 使人们对美的享受, 对美的追求不打折扣, 最终使我们能够不断地去追求美, 在追求中发现美、享受美。

摘要:音乐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培养人们对音乐艺术的热情, 使人们在音乐体验中获得精神与情感的共鸣和陶冶, 从而在思想、修养上趋向完善和崇高。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审美教育与感情教育应坚持因材施教, 寓教于乐。要充分发挥乐欣赏教学发展和培育学生对音乐兴趣的重要渠道作用, 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的审美再造活动。

关键词:音乐欣赏,教学,审美,情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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