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关键词: 制服 工作服 发放 劳保用品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通用11篇)

篇1: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其制订、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由总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公司制服、工作服除采用规定颜色,统一标志外,其余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草订征求意见稿,总经办审阅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公司员工的劳保用品标准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工作服除特殊岗位外,一律采用统一款式。

第二章 工作服发放标准

第七条 生产一线员工每人每三年发放夏装两套,冬装两套,特殊岗位每两年发放四套(冬夏各两套)。

第八条 设备部机修工每人每两年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第九条 化验室人员每人每两年发放一套白大褂。第十条 清洁人员每人每年发放两件蓝工作衣。

第十一条 食堂人员每人每年发放夏装冬装各两件工作服和厨师帽。

第十二条 保安人员每人每四年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治安服)及警帽。第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及质量部检验人员每三年发放夏装两套,冬装两套。第十四条 后勤人员及主管以上干部每三年发放夏装上衣两件、冬装上衣两件。

第三章 工作服领用程序

第十五条 工作服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后,由总务部发放。

第十六条 新员工必须凭调令通知单,依第十六条规定领用工作服。

第十七条 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着整齐干净的工作服或公司统一制服,违者由值班巡检人员罚当事人直接上级人民币10元,当事人20元。

第十八条 穿着工作服或公司统一制服必须保持整齐洁净,值班巡检人员有权对违反者发出更换命令,并对不服从者,罚款20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员工穿着工作服或公司统一制服不准露胸或披挂,否则由值班巡检人员对其每次发现罚款20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新购买。

第二十一条 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者,其工作服或制服一律上缴总务部,否则从工资中按成本价扣除,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值班巡检人员及保安人员随时检查,每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总经办主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室核准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工作服或公司统一制服丢失者,必须到总务部办理手续并以成本价重

篇2: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二)各类人员工作服装

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

2.凡是从事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服装价格÷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四)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培部负责解释。

篇3:XX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XX管(2010)第15号

为提高员工的福利,加强劳动保护,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工作服的发放:

1、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享受部经理待遇人员)、销售员、驾驶员,冬装着(黑常青)西服套装,夏装着(白色)长袖衬衫或短袖衬衫(包括裤子)。

2、西装(冬装)第一年发2套,以后原则上每隔一年再发1套;长袖衬衫和短袖衬衫第一年各发2 件,以后原则上每年各发1件,夏装裤子第一年发2条,以后原则上每年发1条。

3、除上述第1条规定外的所有人员,冬装着(常青色)茄克装,夏装着(天蓝色)长袖衬衫或短袖衬衫。

4、一线员工冬装茄克装第一年发2套,以后原则上每年1套;夏装长袖衬衫和短袖衬衫原则上每年各发放2件和2条夏装裤子。

5、管理工(包括办公大楼的所有办公人员)冬装茄克装第一年发2套,以后原则上每二年发1套;夏装长袖衬衫和短袖衬衫第一年各发放2件和2条夏装裤子,以后原则上每年各发1件夏装长袖衬衫和短袖衬衫及1条夏装裤子。

6、新装发放时所有的老服装必需全部收回,如果服装遗失无法收回的,按公司成本价照价赔偿。

二、毛巾、肥皂粉的发放:

1、生产人员(包括带班组长、电工、清扫员)每季度发毛巾三条,肥皂粉三袋。(平时共用洗衣粉不再领用)

2、管理人员、管理工(包括食堂、门卫)每季度发毛巾一条,洗衣粉一袋;车队每季度二条毛巾其中一条擦车用,洗衣粉一袋;食堂另每月发三包洗衣粉用于日常清洁。

3、发放时间为每年的3、6、9、12月。

三、冷饮的发放(只在六、七、八、九月发放):

在每年的六、七、八、九月份四个月的每月在10日前按月发放(分四次发)。

四、生产人员手套等的发放:

1、注塑操作工,每人每月10付手套;打标、拌料每人每月2付手套,2只口罩;磨工每月发2只口罩;大工组每人每月5付手套;带班组长每人每月5付手套。

2、吹塑操作工每人每月16付手套;带班组长每人每月7付手套;后加工每人每月2付手套。

3、离合器装配工每人每月2付手套。

4、模具部加工中心(操机工)每人每月6付手套;线切割、电脉冲、模具维修组、冲模组每人每月3付手套。

5、冲压操作工每人每月15付手套,拾铁板每人每月7付手套。

6、电工每人每月5付手套。

7、发放时间为每月初1-3号。

五、试验室、测试室每年发耳罩1付,冲压工、粉碎工、磨工、锯床工每年发耳塞1付。普车工、风扇裁切工每2年发防护眼镜1付,发放时必须以旧换新,并可用的继续使用不再发放,如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所有劳保用品采购统一由总经办编制采购计划交经营部采购,劳保用品采购后统一暂存于生产仓库;由保管员点数入库。各部按规定发放时间凭总经办发放单进行领取发放。工作服暂存于总经办,按规定领用;冷饮采购后由综合管理部发放。

本制度于2009年12月30日第四次修改,原制度作废,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报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发送:各部门

篇4: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近期以来,本公司的一些员工由于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接连出现违章操作,铁削崩眼,机床碰手等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强化大家的安全意识,从而使公司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公司

领导本着以人为本的原责,完善人性化,公平明理的管理制度,经过领导研究决定:为本企

业职工定期发放领导保护用品。

一工作服:

一线车间工人每年发放工作服两套(冬装一套。夏装一套)劳动保护鞋一双。

科室人员工作服匀两年发放一次。

二.防护镜:

车间工人定期发放防护眼镜,机加工人一年发放一副眼镜。

电焊工人6个月发放一副眼镜。

三 防护手套b

每月两付由车间主任分期发

四.安全帽的佩戴:

强化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杜绝在员工中存在的侥幸

心理,麻疲大意,无所谓的不良意识。凡是在一线工作的在岗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

全帽,否则安全管理负责人员有全权制止上岗。同时要培养大家自觉遵守落实安全管理条

例。

今后如再发生各类工伤事故,匀要分清其责任。凡是违章操作的肇事人员,一律按事假处理。

五.增加部分福利:

车间一线工人1个月每人发放洗衣粉一袋儿,肥皂一块。毛巾,半年一条。

科室人员每人2个月发放肥皂一块。毛巾,一年一条

本规定自2010年9月开始实施。望全体员工爱护,使用劳保用品。

以上有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认真贯彻执行。

篇5:公司制服及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贵州XXXXXXXX公司

公司制服及员工着装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则

《员工着装管理细则》是强制性的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坚决杜绝一切有损于公司形象的奇装异服行为。

1、实施目的:建设一流的企业,需要制定共同的着装行为准则,造就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实现步调一致,树立公司统一规范的企业形象,给人以职业专一,整齐端庄的视觉感受。

2、适用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3、适用范围:公司地理范围,对外业务接待及办理,日常工作接待,公司安排的集体活动等,都要求着工装或正装。

4、公司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定做,领取服装后,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押金。

二、工作服管理

1、发放标准:

(1)、公司正式员工每人三至五年一发。男士:西服一套,长、短袖衬衣各件,领带一条;女士:套裙一套,长、短袖衬衣各一件,丝巾一条。

(2)、新员工办理完手续,试用期满被正式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统一定做工作服;

2、工作服领取由员工本人签字领用。

3、在工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工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并在当月工资中除)。

4、如有员工辞职离职或被解聘,可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装费用:

A、工作服发放之日不满三年的,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离职的,扣除

100%费用(被解聘员工扣除50%),可带走工作服;或者退还工作服。

B、工作服发放之日满三年的,员工辞职离职,可带走工作服,不扣除费用。

5、工装的管理

(1)、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破损或丢失的,需更换或从新领取的要及时到行政部办理补领手续,当事人需按每件工作服的成本价格另行购置。穿用不足1年的原价支付;1年以上2年以内,按原价的50%至80%支付;2 年以上3年以内, 由于正常磨损的可申请免费新工作服,需部门经理签字,否则按原价的50%支付;3年以上,直接提出申请跟换。

(2)、工作服的发放、更换、调换和领用登记工作及相关处置的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3)、新员工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工作服由行政部安排承制商

量身订做。

(4)、工作服的使用年限:自领用之日起,三至五年。

三、着装管理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总经理特批免穿者除外),佩带工作牌于规定位

置;一般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证,工作证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领口处。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他位置,不得放于口袋,不得以外衣遮盖,不得拿在手里,违者按未佩戴处理。

2、工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包含出差)必须穿着工作服,黑色软底皮鞋(须自购)前不漏趾后不漏跟,不得穿硬底发出声响太大的鞋(影响别人正常工作),不得穿拖鞋或无后跟性质的凉鞋。

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4、男职员的着装要求:上班时间必须着公司服装,夏季可以不系领带,注意领带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衬衣不得长于外套,长于外套时衣角要扎于裤腰内。单穿衬衣时,必须把衣角扎于裤腰内,不得挽起袖子、不系袖扣等行

为。男士的指甲不得超过2毫米,发型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不可过长覆额、盖耳、覆颈;烫发后应常吹整,不要让头发过卷,不宜染黑色以外的怪异发色,不准留长胡子。

5、女职员的着装要求:上班时间必须着公司服装。着裙装时无论季节必须穿长筒、肉色(不得太白或太黄)丝袜,丝袜内不得穿长度超过裙长的内裤;着裤装时无论季节必须穿肉色短丝袜。丝袜不得破损、缝补、抽丝或太松。严谨上班穿牛仔服、运动服、高于膝盖10公分的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不得披发,必须扎起来,女性职员上班时提倡化淡妆,指甲不超过4毫米(保持无污后)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准浓妆艳抹,不准奇装异服或着其它有碍观瞻的服饰。

6、工作服须干净整洁、勤洗勤换,无污垢、油渍及异味.工作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饰物等,工作服衣袋不得多装物品,显得鼓起。

7、员工上班时,要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8、工服、工牌限于员工本人上班期间或公司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外出活动使用,不准借用给公司以外的人员。

篇6: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项目部员工(含实习、正式)。

三、劳保用品:

工作服(春秋装、夏装、冬装)、安全帽。

四、工作服发放标准:

1.工作服发放数量:实行发一备一,以脏换净,以一换一的换洗原则。

2.工作服发放标准

1)新进员工进公司培训后,即发放对应季节的工作服一套,实习期满后发放另一套工作服作为换洗之用;

2)工作服发放周期为二年,(即公司员工服务期限每满两年后,一次申请领发两套,或者公司员工服务期限每满一年申请领发一套,以补工作服的正常磨损);

3)工作服发放后三天内可到办公室进行尺码调换。

五、安全帽发放周期为三年(即公司员工服务期限每满三年后,可申请领发一个)。

六、劳保用品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员工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项目总监签字证明,方可重新领取一套旧劳保用品。

七、劳保用品均免费发放给员工使用,员工不得转赠或借给其它社会人员。

八、离职的员工,离职时需将两年内发放的劳保用品清洗干净后交还仓库,不能交还的,以每套工作服成本费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九、员工领取劳保用品一律填写工装申领表,由生产部统一管理。

十、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修改。

十一、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辽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篇7: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船员制服发放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依据中远(集团)总公司《远洋船员着装规定》及相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船员制服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船员的制服发放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制服发放范围

第三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均列入船员制服的发放范围,但上述船员中已办理内部退养的、永久性离船的不在发放范围。

第四条 公司自有船员在公司机关或其它陆上单位帮助工作(含顶岗)的、因故长期(1年及以上)不能上船工作的、以及参加脱产培训1年及以上的,暂停发放。如重新上船工作,在扣除暂停发放期后达到领取制服着用年限期的,恢复发放。

第五条 在公司主船队船舶工作的劳务基地船员,列入船员制服发放范围。

第六条 临时上船工作人员(含在船顶岗人员)需要发给制服的,统一由组织/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根据实际需要配发。

第三章 制服配发标准

第七条 公司自有在职船员每五年配发夏季制服1套,冬季制服1套、制帽1顶、领带2根、腰带1根和箱包1只,每十年配发风衣1件。

第八条 新进劳务基地船员初次配发冬季制服1套、夏季制服1套、制帽(含帽套、帽徽和肩章,以下略)1顶、风衣1件、领带2根、腰带1根和箱包1只,以上置装费由公司与个人各按总价的70%和30%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的置装费在领取制服前一次性向公司财务部付清。

劳务基地船员正式任职后,在主船队船舶工作每满40个月配发夏季制服1套、领带1根,每满40个月配发冬季制服1套、制帽1顶、领带1根、腰带1根和箱包1只,每满80个月配发风衣1件,置装费由公司与个人各按总价的70%和30%承担。

第四章 制服申领和退赔

第九条 船员申领制服,到制服发放处办理登记和审核手续后,凭制服领取票单领取制服。需要个人承担置装费的,先经制服发放处办理登记和审核手续,再到公司财务部付款后,凭收据开单领取制服。

第十条 非船员因工作需要,或因参加公司重要活动必须穿着船员制服的,所属部门或活动的主办部门应事前提出申领或借用的书面申请(夏季制服不予借用),经报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组织/人力资源部通知制服发放处办理。

凡属借用的制服,一经发现严重污损的或遗失不还的,则应由所属部门或活动的主办部门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公司自有船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到制服发放处办理制服发放注销登记手续。

属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船员制服着用年限规定,对已领取制服着用年限不到一半的,实行折价退赔或实物退赔。着用年限未满三分之一的,按总价50%退赔;着用年限未满一半的,按总价20%退赔。本人愿意以原领取制服作实物退赔的,须经制服发放处对退赔实物质量验收许可。

第十二条

凡办理退赔的,由制服发放处开具折价退赔的凭单后,再持凭单到公司财务部付款,最后将收据复印件交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实物退赔的将验收通知单复印件直接交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

劳务基地船员终止租用的,除到制服发放处办理制服发放注销登记外,对已领取制服着用年限未满的,不再实行折价退赔或实物退赔。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按照***(集团)总公司“统一款式、统一制作、统一发放”原则,船员制服由集团定点生产厂家分别加工。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船员制服管理工作,船员部负责船员制服采购、发放具体事宜,包括制定船员制服采购预算并有效控制预算费用、保证制服供应和船员的领取、保持合理库存、适时向各定点生产厂家联系采购等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船员制服采购预算,负责审核并支付船员制服费和管理费,以及负责收取船员制服退赔款和置装费。

第十六条

******供应公司负责船员制服的进货验收、仓库存放保管和月度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远洋船员制服是船员身份和职务的重要标志,船员上船工作必须携带所发全部制服,公司相关部门上船现场办公时,应对船员着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船舶考核评分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8:公司制服、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修订后上海春旭(集团)劳防用品发放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配发标准

滚塑车间

1、成型组每人每月发放8双纱手套;

2、发泡组每人每月发放8双纱手套;

3、装配组每人每月5双纱手套;

4、配料组每人每月18只口罩(防尘),纱手套每人每月2双;

5、品检员每人每月5双纱手套;

模具车间

1、CNC操机员每人每月发放6双纱手套;

2、铸造组每人每月发放5双帆布手套,口罩每月15只;

3、木工组每人每月3双纱手套,口罩2只;

4、钳工每人每月5双纱手套;

5、抛光组每人每天一只口罩(防尘),纱手套每人每月5双;

6、电焊工每人每月2双电焊手套;

7、打磨工、抛光工的防护眼镜、面罩采用以旧(坏)换新的原则;

8、电工的防护用品根据工作需要时向生产主管提出申请批准后到仓库 领取。

二、申购

1、各车间、各班组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春旭集团)上海春阳滚塑制品有限公司

下月生产计划等编制劳保用品采购申请,报生产主管审批。

2、采购部负责审核、筛选和审核劳保用品生产厂家的资质。

三、使用

1、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

2、严禁乱领、随意乱发等现象。员工应自行保管个人的劳防用品,并爱惜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车间主任批准

后下发。

4、各班组长按发放标准于每月1至2号至仓库采取以旧换新的原则领取,并根据生产情况予以发放,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领取。

5、劳保用品属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追究责任。同时教育员

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

本制度修改后自2014年4月25日起实施

编制: 李 银 娣核准:

总经办上海春阳滚塑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春旭模具工业有限公司

篇9: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满足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管理体系的目标要求,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者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 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 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 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4、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仓库负责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负 责监督与管理。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作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数量领

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公司管理部门部分特殊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

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办公室按实际情况每核定报总经理批准,按发放规定时间内统一发放。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部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

种,由公司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拟定标准报总经理批准。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公司仓库负责,仓库根据办公室

每制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时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一内因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三个月及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

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期相应延长。

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时间不足

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限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5、公司及项目部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妥善存放,防

止因存放不当引起的变质、老化等,劳动防护用品存放时间较长时,应进行检测,以确认其性能是否良好。必要时应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合理使用。

2、各工种在从事(登高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相应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残缺、老化及构件失灵而导致无法保护劳动者安全时,严禁使用。

3、安全防护用品在停用期间,项目部应设专人妥善保管。

4、有规定使用年限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超过规定年限时,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公司工程部及工作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现违规及时指正,必要时采取责令其停止作业及罚款处理。

篇10:公司手机发放及使用规定

为方便业务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内/外部的联系,保证通信畅通,确保邮件收发及时。公司为外联业务频繁的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购买了一批黑莓9788手机,作为公务手机进行配备。

为了规范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公司对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

1.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所有权归公司,不得过户、转

套餐,不得据为己有。

2.配备公务手机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因此配备手机人员应确保手机为本人使用,且需保证每日

8:00-22:00联系畅通。

3.所有使用配发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超出套餐的话费,按

各职位的补贴标准进行实报实销,但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的费用自理。确属工作原因产生话费超标,特别是因国内/外长途话费及漫游话费超标的,必须凭话费清单及本人书面说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4.所有使用配发手机人员如需出国,请提前通知号码归属地的移动公司,停止漫游或根据业务情况妥善

管理漫游服务。

5.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联络障碍的,应于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确保

业务联系畅通;若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造成联络障碍的,应于24小时内通知公司行政部,并及时进行手机卡的补办,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6.所有手机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享受售后服务,请使用人员保管好相关资料,以备后用。手机出现故障

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统一找公司行政部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予承担费用。

7.所有配备手机人员应妥善保管并爱惜手机,丢失或损坏手机者,需根据手机使用年限,折价赔偿(黑

莓9788原价为元)或到购买同款手机归还公司。

8.若配备手机人员离职,应主动按公司规定办理手机归还手续。

9.使用公司配备手机人员,应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外的沟

通畅通。

10.所有公司配备手机人员,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

资源。

11.凡是在本规定上签名者,一经签名即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

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本制度由行政人力部制订并解释和执行。

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1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共)

为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规条例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保用品是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所以劳保用品发放必须服从于不同生产作业岗位的需要而定。不得平均分配。

2.护品发放要坚持交旧换新,回收利用,节约有效的原则。

3.采购护品须严把质量关,护品生产单位应有经国家或地方质检中心批准颁发的“护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明显标志。

4.本规定适应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门卫保安所需护品参照同行业水平发放管理。

5.护品发放的范围

根据我公司实际其发放的范围是:从事有烧烫、擦划伤或易发生机械设备伤害作业者;从事高空作业和从事高温或有毒有害作业者;从事接触有腐蚀物质作业者;从事易发生电气伤害作业者;从事机加工维修,润滑钳工,经常接触油污者;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指导检查工作者等。

二、护品发放的有关管理规定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护品管理和发放标准,并对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组织新型护品的试用,对产品质量异议提出建议,配合采供部门处理质量问题。对非正常领用护品进行审核。

2.采供部门按规定标准按时按计划进行采购保障供应,并定期按标准进行发放,建立一人一卡登记发放制。对护品的规格、式样、材质严格把关,负责处理护品的质量异议等问题。

3.工会要监督护品的管理和发放使用的执行情况。

4.公司员工离岗辞退,所发护品全部收回。从事多工种岗位作业的员工按其主要作业岗位发给护品,不得双重发放护品。员工调换工种岗位,按新工种岗位发放,多余部分收回。

5.护品因工作造成损坏或存放被盗,持有关认知材料经领导批准后可补发。因本人保管不当遗失或损坏,须本人申请领导审查并折价赔偿后补发护品(赔偿款=护品原价值除以使用期限,再乘以剩余期限)。

(附,各机组护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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