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1篇)
篇1: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42号),省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住建部门牵头,公安、安监、规划、城管、房管等部门配合。
整治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整治内容:
(一)未经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
(二)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三)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五)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或未持证上岗的;
(六)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七)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聚氨酯类泡沫材料、彩钢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
(八)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省住建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成立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毛传强
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徐武健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成员:张
弘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朱
华
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办:87269402,***)
胡其瑞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办:87368237,***)
王云泉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洪盛良
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曹向东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冯家清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陈浩泉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中强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处处长
叶
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以及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刘中强同志兼任。
联系电话:027-87362368(办)、***,传真:027-87362418。
四、工作步骤
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备案,并于5月12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自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 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和装饰装修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按时限完成后,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3年6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5)各地要对本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 况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特事特办,重点督办。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建设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编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排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加强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依法惩治,不留情面。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改责任,凡登记、检查、复查、督导过的单位都要由责任人签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 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研判,加强督导。
专项行动期间,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研究部署重点整治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带头排查,做好督查指导。
(四)严格执法,转变作风。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严肃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现场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施工现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要予以 严厉的行政处罚。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要带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整治标准和统计表格,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另行下发。
抄送: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发
篇2: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序号 开发区、乡(镇)单 位 及 主 要 火 灾 隐 患
1、湖北园福服饰有限公司:①车间室内消火栓被遮挡、数量不足、无水;②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堵塞;③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④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2、湖北明鑫防腐涂料有限公司:①消火栓压力不足;②消防水带配备数量不足;③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
3、湖北团风赛钻建筑材料有限公司:①使用可燃彩钢板搭建集体员工宿舍;②未安装室外、室内消火栓;③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1、黄土岗福利院:①楼道、楼梯间内无应急照明灯;②灭火器设置位置不正确;
2、城关中学:宿舍楼电气线路存在乱接现象;
3、团风镇卫生院:①部分疏散指示标志牌安装不规范;②办公楼未配置灭火器材;
4、三全宾馆:楼道内未安装灯光疏散标志;
5、团风集贸市场:①棚顶使用可燃材料;②乱搭乱接电线、可燃遮雨、遮阳布;③占道经营、堵塞通道;④管理混乱、商户防灭火知识匮乏。
1、方高坪中学:①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灯数量不足;②消防安全针对学生的培训开展不到位;③防火知识室内外宣传缺少设施;
2、卫生院:①室内消火栓口径不符合要求、且无水源;②室内消火栓无水枪、水带;③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数量不足;④《消防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未履行到位;
3、集贸市场:①电线线路的整改不到位;②市场内无水源;③灭火器材及消防培训不足不到位;
4、湖北道祺服饰有限公司:隐患整改不到位;
5、市政管网建设:市政消火栓无水。1 开发区 2 团风镇 3 方高坪镇 4 淋山河镇
1、淋山河小学:①教学楼一至三楼室内消火栓内堆放垃圾、未配置水枪水带、消火栓上的接口没有;②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③室外消火栓被宣传展牌遮挡、且不能正常出水;
2、小太阳山河幼儿园:①未设置室外消火栓;②未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制度。5 马曹庙镇
1、双鑫纺织厂(新区):①厂区未设置室外消火栓;②厂房、仓库采用钢结构、耐火等级低;③厂房、仓库未安装室内消火栓;④厂房疏散通道被机器堵塞;⑤厂房、仓库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手续;⑥厂房、仓库未安装自动喷水系统;⑦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2、卫生院:①住院楼、门诊楼未安装室内消火栓;②灭火器数量不足、部分失效;③室外消火栓安全方向错误,水压不足;④多处电线接头裸露;
3、部分个体户经营场所在“经营(生产)、住宿、生活”三合一现象;
序号 开发区、乡(镇)单 位及 主 要 火 灾 隐 患
1、利万家超市:①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②使用淘汰型灭火器;
2、卫生院:①门诊楼、住院楼楼道内无应急照明灯;②走道内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牌;③灭火器数量不足;④无消防知识宣传栏;
3、E缘星空网吧:①网吧未与住宅区进行防火分隔;②应急照明灯损坏;③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牌;④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
4、福利院:①走道、楼道内无应急照明灯;②电气线路老化;③无灭火演练记录;
5、湖北新盛色织有限公司:①老车间电气线路不规范、电焊工违章操作;②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③车间内无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牌;④厂区无室外消火栓、车间无室内消火栓;⑤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
1、锥子河中学:①教学楼灭火器配备不足、未安装室内消火栓;②宿舍楼窗户设置栅栏影响逃生;③二楼消火栓玻璃门损坏;④宿舍楼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灯光指示牌;
2、卫生院:①住院楼无任何消防设施器材;②门诊楼除了有两具灭火器以外无任何消防设施器材(且灭火器藏于办公室橱柜上)、室外消防水源未配置水枪、水带;
3、集贸市场:①各商户未配备灭火器;②部分商户顶棚搭建使用可燃材料;
4、黄商便民店:①应急照明灯一具失效;②仓库未安装防爆灯且电气线路混乱;③安全出口锁闭,且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牌;④未组织员工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5、福利院:①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②建筑耐火等级不足。
1、上巴河中心学校:①女生宿舍部分寝室采用可燃材料吊顶;灭火器安装不规范;②男生宿舍仅一部疏散楼梯、未安装室内消火栓;③教学楼未安装室内消火栓;④幼儿园无消防车道,厨房采用可燃材料吊顶;⑤幼儿园活动中心违法采用彩钢板搭建;⑥整个校区室外消火栓安装数量不足;⑦部分电线接头裸露;
2、上巴河福利院:①一个灭火器失效;②住宿区未安装室内消火栓;③电源闸刀裸露;
3、市政管网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网管径偏小,数量不足。
4、部分个体户经营场所在“经营(生产)、住宿、生活”三合一现象;
5、黄商超市便民店:室内消火栓无水枪、水带。
1、熊先明黄纸厂:①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②地下一层生产车间安全出口堵塞、锁闭;③室内消火栓没有配备水枪、水带;④地下一层生产车间机器磨出火花没有任何防护措施;⑤地上一层经营、包装间无任何消防设施器材、线路敷设混乱、货物乱堆乱放;
2、荣昌步行街工程项目: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1、贾庙中学:①宿舍楼灭火器两具失效;②窗户安装栅栏影响逃生;
2、先明副食店:①“经营(生产)、住宿、生活”存在三合一现象未整改;②货物堆放混乱。
3、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网管径一具方向安装错误、一具管径偏小。
1、杜皮中学:①宿舍楼三具灭火器失效,教学楼两具灭火器失效;②宿舍楼、教学楼未安装灯光疏散标志,应急灯插座被拔下;③宿舍楼安全出口设置栅栏、且门安装错误;④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不足。
篇3: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附件: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 规范活禽经营行为, 有效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传播的风险, 保护人体健康,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工商总局、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 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6]89号)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农医发[2006]11号) 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 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 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 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 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 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 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 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 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 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 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 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 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 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 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农医发[2009]2号) 要求, 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 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 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 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 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 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 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 及时发现防疫漏洞, 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 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3月至5月,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 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下旬, 我部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上旬, 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 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下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将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作为2009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工作来抓, 认真分析活禽经营市场防控禽流感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 研究探讨有效的控制措施, 进一步强化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活禽经营市场规定的宣传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与卫生、工商、质检、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确保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积极开展自查, 并于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兽医局朱航
联系电话:010-59192834
传真电话:010-59191855
E-mail:shyjjdch@agri.gov.cn
篇4: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2年8月20日,由云南省农业厅、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云南省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主题活动在昆明启动。活动将围绕“食品安全整治年在行动杜绝瘦肉精危害,保障放心肉供应”的主题,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宣布专项行动启动。此次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6个月的专项整治,彻底制止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乳制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家畜养殖贩运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彻底纠正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质量安全。
云南省农业、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密切配合从4个方面开展整治行动。一是规范农药兽药使用行为,审查、溯源、跟踪种植养殖场的农药、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二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成分、生产使用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三是规范农药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备案制度,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百县百台流动检测车项目”,重点加强对上市产品的监督抽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强化检打联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的农产品消费环境。(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篇5: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消防法》,落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公综„2017‟5号)和《福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综治委„2016‟16号)以及《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151号),提升村(居)消防安全水平,切实做好我镇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镇政府决定,自X月X日至X月X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主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书记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办主任孙奋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党政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通讯枢纽和关系民生的供油、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
(二)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饭店、歌舞娱乐、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企业。
(四)各村、乡村结合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消防“乱点”。
(五)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等临时性建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镇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对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违规住宿(留宿)人员全部清理一遍,坚决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四、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KTV、宾馆、超市、饭店、公共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集中联合执法。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九个必须”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场所,必须采取临时
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逐级全程督导。镇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五、整治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六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九个必须”。1.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相关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5.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6.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7.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须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在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单位尤其是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行动期间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本村级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0175
篇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精神,巩固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在全镇农牧民“三节”期间用油、用气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严防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朗县”、“平安朗镇”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影响我镇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联合各村(居)、警务区、中心小学、卫生院等部门,通过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镇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朗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赵
磊
朗镇副镇长 副 组 长: 王
毅
朗镇科员
刘 草 林
朗镇科员
成员: 乔 卓 玛
朗村村主任
扎西次仁
娘村村主任 桑
珠
堆巴塘村主任 珠 次 仁
托麦村主任 洛桑益西
冲康村主任 琼
珠
巴热村主任 加
措
堆巴村主任 索朗巴珠
其次村主任 格
列
申木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462504。
四、整治对象和整治措施
(一)严格规范群众购买汽(柴)油的行为。针对辖区内群众“三节”期间使用汽(柴)油量多的问题,我镇干部要从源头把关。开买油证明时,仔细询问群众购买汽(柴)油的用途,并严格控制买汽(柴)油量,如需大量汽(柴)油,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监管。
(二)严格规范群众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行为。在群众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汽(柴)油 时,要细化整治网络,明确责任人,做到底数清、问题清、责任清,确保不漏一处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严格督办,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三)严格规范群众使用汽(柴)油的行为。对辖区单位群众的用油用气要严格监管,对所有村逐家逐户进行排查,询问是否在用油用气,在什么地方用油用气,怎么样用油用气。对有安全隐患的户,进行彻底清查,并责令其尽快消除隐患,做到见一起,查一起,绝不留下隐患。
(四)严格规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监测行为。要针对辖区内私自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杜绝私存易燃易爆品的现象。对未经安监部门批准,私自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品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予以关闭,消除影响。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12月23日开始至2013年3月20日结束,按照组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汇报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各村(居)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文件形式向群众公告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我镇将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村(居)也要通过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推动各村(居)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组织开展自查整改。
(二)集中整治(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我镇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居)也要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认真逐个排查和梳理本村(居)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决不能漏检、免检,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我镇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坚决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总结汇报(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0日)。整改结束后,我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各村(居)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7: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榕东绕路安办转发的【2018】140号文关于转发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交建工【2018】140号)的通知与【2018】148号文关于转发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榕交建工【2018】95号)的通知的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监理工程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日常事物。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总监办领导小组将在每月不定期对所辖土建合同段按照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职民工驻地、沥青、水稳拌合站等进行全面的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针对检查存在的隐患,及时下发检查通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将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完善报送总监办。总监办将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总结。
三、检查和盯防的重点
1、全面掌握所辖合同段火灾隐患情况,找准消防安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2、对检查的消防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督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3、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整治措施
篇8: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工贸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开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进行整改。
2、建立联合管理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依法严格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大型商场超市、民族宗教活动、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一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二是全面排查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数量不够等问题,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三是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微型消防站队员。四是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2022年底前全面优化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大型商场超市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场超市内部按功能分类分区、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建立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要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四是建立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工贸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各工贸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督促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综合执法办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企事业单位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村小微企业、加工生产作坊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重点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实出问题。各村要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村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高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底前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医疗卫生、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息,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各办(所)中心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五进”活动宣讲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政府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组干部、网格员、企业从业人员、乡村酒店、农家乐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
按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艰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开整体治理水平。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領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二)强化统筹推进。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篇9: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为主题,以“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单位责任履职、公众积极参与”为出发点,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扎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营造氛围系列活动
宣传月期间,启动三项“亮化”宣传工程,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一是“地标亮起来”。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借助永泰县代表性的高层建筑、地标性建筑的楼宇视屏、电子显示屏、炫彩灯光秀等,于11月1日、9日的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不插播其他宣传内容);其他时间滚动播发。二是“枢纽亮起来”。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相关单位在车站、高速出入口、代表性景点、大型广场等,利用大型广告牌、电子化宣传等载体,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字幕,悬挂消防安全海报、垂幅、标语。三是“街头亮起来”。各乡镇要发动沿街单位、居民小区,通过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橱窗、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示消防安全。
(二)举办“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为切实引导和推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拟于11月9日前在葛岭消防站举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消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消防、民政、应急、水利、地震等多种应急力量,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
(三)开展“119”咨询日活动。
紧紧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活动主题,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指战员、文员和志愿服务队以及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个人在辖区主要路段、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宣传驿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策划开展消防安全常识讲解、消防装备器材体验、指导使用灭火器材、家庭防火常识宣讲等宣传体验活动,手把手、面对面指导群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等内容,回答群众关心的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展开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提高各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度,努力增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切实通过咨询日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高潮。
(四)开展主题宣讲系列活动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好以下三个活动:一是开展“敲门入户”活动。县文明办要动员全县志愿者主动为外来务工、独居老人等群体上门协助查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发动和指导乡镇网格员、社区保安员、物业管理员,重点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面对面送平安活动,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帮助其检查整改家中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加强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党政机关干部和社会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宣传为主题,向公众提示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执法力度,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曝光,引导其自觉安全停放和充电。三是组织自查演练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落实各个环节消防安全措施;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举办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技能;开展一次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演练,增强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张贴或播放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或视频动画,增强消防安全学习氛围。
(五)强化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一是媒体助阵,扩大宣传面。县委宣传部要协调县融媒体、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及其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宣传月期间要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违法行为责任和后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二是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消防部门要推选1-2家隐患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三是组织线上线下共同学消防。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单位和公众开展线上自学。同时福建消防总队微信公众号将上线“消防安全知识挑战赛”和“消防安全大转盘”H5,通过竞技娱乐、积分兑换等激励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公众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六)精准实施消防安全警示提示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要指导辖区电影院线、网吧、KTV、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将消防提示融入视屏平台开机界面和播放间隙。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将不放心的单位和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市场商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居民小区“楼长”、农村“村官”等纳入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工作提示警示。宣传月期间,消防部门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移动运营商,在重要节点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外卖、快递小哥当一天“消防公益使者”行动,在顾客包裹、订单上统一印制消防安全提示语,将平安送到千家万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消防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载体,进一步形成行业齐动、城乡同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宣传活动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宣传“五进”指导意见,深入推动行业系统及社会各界重视消防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安全发展大局。要围绕活动主题,紧扣时间节点,狠抓各项活动和工作措施落实,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篇10: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龙泉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在城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让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并在12月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收集好材料,上报县消安委验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雪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旭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 员:刘旭 三坝社区第一书记
万小松 龙潭湖社区第一书记
陈 波 和平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王纯辉 体育场社区总支部书记
孔 涛 龙井社区总支部书记
陈鹏程 文峰社区第一书记
李文凤翔社区总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龙泉镇消安办,由朱明强负责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建立完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2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确保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社区要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动员居民配备必的灭火设备。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定责。社区、物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到实处。
篇11: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区委的要求部署,决定对区内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织区消防、安监和相关街道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各部门要派出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能力强具有执法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此次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区内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二)检查重点
1、是否依法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消防竣工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备案没有进行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办理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与具有维保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并接入消防维保监督系统,每月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和应急操作程序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的值守人数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并保证在岗在位的要求,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并熟练操作。
4、企业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高危单位有无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的餐饮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清洗油烟道。
5、企业周边是否存在搭建棚、房或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现象。
6、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是否设置简易仓库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在企业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7、建筑内部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商场市场内已附设的冷库(间)是否符合《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隔热材料是否为难燃或不燃材料;商场市场内附设的仓库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
8、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落实;是否依法依规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9、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查看机构组建文件。
10、查看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责任状以及能够证明职责落实的相关材料。
11、查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劳动合同、应急预案等是否完备。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敢于碰硬。对发现的每一处非法行为都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责任制。
1、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行政处罚。
2、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未达到规定人数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款处罚;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的,应当责令其离岗,由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前,不得上岗执业。
3、对消防维保企业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的,应当对企业和其直接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相关文章:
白石中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02-26
《服装效果图技法》教学大纲02-26
截至5月18日,浙江辖区期货公司及员工通过证券期货02-26
梅花教案复习02-26
CBD定期安全检查制度02-26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计划02-26
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02-26
项目材料主管岗位职责02-26
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制度02-26
董庄小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