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能

关键词: 上报 职能 监督 工作

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能(共6篇)

篇1: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能

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能

一、负责卫生许可证和执业许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的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查结果;

三、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出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现场监督监测、采样工作;

五、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六、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七、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八、负责对卫生监督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与管理;

九、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学审查并参与验收。

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十一、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

十二、依法对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资格、执业范围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

十三、依法监督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开展监督检查;

十四、依法对有职业危害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就业前、就业中、就业后职业健康(职业病)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篇2: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能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 卫生监督所科长竞聘稿

★ 卫生监督所的个人工作计划

★ 动物卫生监督所学习总结

★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责

★ 卫生监督协管整改报告

篇3:县级兽医卫生监督所管理工作探析

1 县级兽医卫生监督所的重要性

东海县是个畜牧大县, 每年生猪产量100多万头, 由于地域广、交通不便, 设立乡级动检站有利于构成以县所为龙头、乡站为枢纽, 辐射村、组、农户的产地检疫网络, 改变乡与乡之间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甚至无人管的现象, 形成全县动检工作一盘棋。乡动物检疫站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 人、财、物均应由市所统一管理。工作人员从各乡 (镇) 畜牧兽医站选拔, 要求热爱动检工作, 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员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年初签订检疫目标管理责任书, 全面负责实施所辖乡 (镇) 的检疫工作。检疫票证、记录登记表统一从市检疫所领取, 每月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 市所每月对乡站进行1~2次工作监督检查, 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形成上下一致、相互监督、职责分明的新格局。

2 县级兽医卫生监督所的管理

2.1 以行政措施作后盾

县级动物检疫站在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大政方针等方面服从本乡 (镇) 党委、人民政府和区畜牧兽医局的双重领导, 有抗检、拒检者由乡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情节严重者由当地派出所配合解决, 这就为顺利开展产地检疫工作铺平了道路。

2.2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为使产地检疫工作有序开展, 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和完善检疫员工作制度、检疫员职责、检疫工作程序、检疫收费制度、票证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勤制度、工作业绩奖惩制度等, 使乡站工作人员有据可依, 有章可循, 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从事屠宰、加工、贮藏、运输和动物产品批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出货或销售台账, 如实记录动物产品种类、数量、来源、流向等内容, 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检查。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 货主必须到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检, 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所临床健康检查和实验室检疫合格, 方可出售和运输;到达接受地后, 货主凭检疫合格证明到接受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验。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 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 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对前款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 进行监督性抽查, 不得重复检疫收费。屠宰加工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动物产品存在卫生质量或消费安全隐患, 可以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导致动物疫病情暴发流行的, 应当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 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主动召回动物产品, 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动物产品存在前款情形的, 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商, 并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种用动物、乳用动物隔离检疫期为45d, 其他动物为30d。隔离期间对动物进行临床健康检查, 按照农业部的规定进行实验室检验, 强制免疫项目不清的重新进行免疫。

2.3 健全养殖档案

养殖档案是产地检疫工作的基础, 根据各自的情况, 对养殖的动物分类造册登记, 实行一头一卡、一户一档、一村一薄的管理方式, 由各防疫员保管, 并报乡动物检疫站存档, 作为产地检疫的依据。村防疫员由此可随时掌握本村动物饲养、存栏、出栏、死亡等情况和疫情动态, 及时做好补栏、出栏、死亡动物的登记, 如出现数量不符等异常情况时, 可及时查明原因, 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4 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根据各乡 (镇) 的饲养量、存栏量,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各乡站签订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 将任务分解到位, 落实到人, 出现漏检, 及时报告和收回, 并处罚当班人员。

2.5 加强宣传, 积极报检

产地检疫实行自动报检, 涉及千家万户。东海县是资源型地区, 各地居住集中, 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 自动报检意识淡薄, 需要大力宣传, 积极引导, 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检疫人员、村级防疫员要同群众多联系, 多沟通, 多交流, 随时掌握新情况。接到报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疫, 查验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 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地检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6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篇4:《监督法》出台所想到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开始走向正轨,经济活动日渐活跃。但由于处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双轨运行阶段,一些体制上的弊端凸现,例如 “官倒”现象和权力腐败等,当时党和政府十分警惕这些不良的苗头,希望通过健全民主监督和法制加以遏制,出台一部《监督法》是当时的共识。但由于80年代末发生了重大的历史事件,使《监督法》的制定走走停停,长期未能成文。

90年代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经济却高速增长,腐败现象也日趋严重,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两个轮子不同步,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例如最近颁布的《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

对于《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出台,我们关注的不是它的象征意义,而是可操作性。以往的经验证明,出台难以执行的政策法规,受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例如1995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后来实际上成了官样文章。《审计法》1994年颁布,人们对“审计”寄予厚望,但时至今日,不少部门仍阳奉阴违,公众则陷入“审计疲劳”。政策、法令出了中南海或人民大会堂,往往就走样。要使《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不再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况,关键要有体制保证。

这部法律将监督限于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监督范围限于“一府两院”,马上有人提出权限、范围太小,还有人提出“谁来监督人大代表”的问题。这关系到人大代表和常委的产生方式和构成,代表名单、特别是常委名单是内定的,很多代表是党政官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还有些忙碌的明星代表,对于政事并无兴趣,却硬要勉人所难。代表当然是越广泛越好,但人数多却不专职也不专业,就难免表决机器之嫌。

在人大监督缺位的背景下,一些重大事件和案件往往是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才得以披露的。近来还出现一种有趣现象:某些垄断部门要出台新规定,往往先利用媒体放空气试探,如果公众反弹强烈,就赶快收回,宣布这消息是谣言。

篇5: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10年监督所在卫生局的领导关怀下,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卫生监督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等卫生监督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监管与服务工作力度,逐步树立了卫生执法队伍新的形象,使各项卫生监督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我所在加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以食品安全工作为龙头,以整顿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全面展开了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业进行了重点整治,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展开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工作,使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入了崭新阶段,驶向发展的快车道,同时我所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有幸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集体”称号。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卫生监督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年卫生监督活动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992余人次,监督执法车辆711余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176家次,公共场所86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120户次,化妆品经营户22家,生活饮用水20家,检查单位共计2424家,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1万余份(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材料、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宣传材料、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材料)。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424份,监督意见书2000余份,下达行政处罚13万元,从业人员健康查体人数3124人,发放各类卫生许可证806家,查出“五病”患有人员5人,已全部调离,调离率100%。现将今年以来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学习

队伍建设是单位内部管理的基础,我所一如既往地重视队伍建设,通过民主测评,加强对监督员的德、能、勤、绩考核,以增强工作责任感,通过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了解工作进展,掌握工作动态,通过责任制的确定和责任书的签订,明确全年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卫生监督员队伍管理方面,特别注重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我所卫生监督人员少,且所学法律多,所以我们需要不断的有组织的学习,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需求。为加强学习,我所定期开展集体讨论,让每一位监督员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并把在现场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认真探讨,通过学习使每位监督员在业务中和执法过程中都得到了提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加强宣传,增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社会知晓率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全国爱国卫生宣传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活动4次,出动宣传车1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发放食物中毒预防知识、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31余万份。

三、积极开展各项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1做好节日期间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

为了保证做好节日期间和重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我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定了工作措施,针对各种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同特点,事先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坚持重心下移,重点前移,针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72人次,车辆100台次,检查227余家。圆满完成了节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重大接待活动任务。

2、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为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旅游食宿环境,树立我县良好的旅游形象,我所于5月—6月份开展了以住宿场所为重点的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按照量化评分表内容反复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入该项得分处,同时由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在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00余人次,动用车辆100余辆次,检查公共场所86家250余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69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7份,制作住宿业量化评分表69份。目前已有2家宾馆被聊城市卫生局评定为A单位,20家公共场所被县卫生局评为B级单位,46家单位被评定为C级单位。

3、加强对全县化妆品卫生管理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鲁食药监保化[2010]95号)的要求,莘县卫生局认真组织,积极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城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对化妆品专卖店、大型超市化妆品柜台、使用品牌化妆品的美容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经营单位22家,整治工作覆盖率100%。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4、加强全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标准》的要求,我所对县自来水公司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水厂的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时抽查水的加氯量和末梢水的余氯量;抽查加氯室、化验室的工作日志,并对供水质进行了采样。

5、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具体要求,结合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职责,制定了职业病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县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有序开展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通过监督检查,提高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监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初步建立和规范了职业病防护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了防护设施。同时,要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企业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及预评价的申报工作。今年来,共计监督检查企业120户次,出动执法车辆80台次,执法人员330人次。为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对全县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体检,督促各放射诊疗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逐步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操作规程。

6、餐饮业卫生监督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之前,我县餐饮业日常监督和许可工作仍由卫生监督所监管。今以来,我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辖区内餐饮业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预防了餐饮单位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816家,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18家,在监督检查中,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及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跟踪督促、指导其进行了整改规范。

7、学校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市卫生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聊卫监【2010】18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联合制定了《

》对全县3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每到一处,首先和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座谈,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反复几次前去督导落实整改情况。针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卫生局将检查结果逐项汇总形成《莘县卫生局关于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送达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其要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8、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以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所需工作安排参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出动卫生监督员600人次,执法车辆60辆次,关闭非法诊所30家,下达卫生行政处罚告知书30份,罚款额13余万元。

9、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山东省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聊城市《关于开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莘县卫生局积极开展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活动,对我县86家药店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不合格消毒产品的经营行为,6月29日,市监督所对我县消毒产品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药店30家,其经营的消毒产品基本符合卫生要求,能及时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核对标签标识的内容与批件内容一致。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毒产品进行了行政控制,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卫生行政处罚告知书。

10、问题奶粉专项整治工作

为彻底清查问题奶粉,根据聊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品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聊食药安委【2010】4号)文件精神要求,卫生局制定了《莘县卫生局彻底清查餐饮服务环节问题奶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10余名卫生监督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7月2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72人次,车辆100车次,检查226家。未发现问题奶粉和违法案件。

11、严查“地沟油”及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按照省卫生厅下发《关于严防“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通知》鲁食药监餐[2010]55号,及市转发《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聊食药安[2010]9号文件要求,莘县卫生监督所组织20名卫生监督员及时行动,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用油及一次性筷子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防止“地沟油及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卫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严格对餐饮业加工间及食品原料间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责令其及时改正,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这次整治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10人次,卫生监督车41辆次,监督检查辖区内餐饮业97户次,索取食用油的有效卫生检验报告单89份,并对97家使用后的废弃食用油进行登记造册,严格撑控废弃食用油的去向,严防不合格食用油再次使用,同时对使用的一次性筷子进行索证索票,建立一次性筷子采购索证台账。在专项整治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未发现餐饮单位有使用“地沟油”的现象。

12、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活动

为加强一次性塑料餐盒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市领导批示,按照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下发的《转发关于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莘县卫生监督所迅速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一次性塑料餐盒的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对集体餐饮配送单位、快餐店、中小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等。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2人次,车辆14台次,检查了辖区内90家餐饮服务单位,针对检查中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提出了整改要求。

13、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根据聊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聊食药安办【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莘县卫生局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10余名卫生监督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检查组,共检查餐饮单位720家次,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20余人次,车辆200余辆次。

四、201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科室内部管理

1、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努力做好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3、加强科室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科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在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之前,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工作。

(2)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2、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2)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3)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1、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注重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理念。

篇6: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所党委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积极开展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广大职工法律意识;开展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在全所范围内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浓厚氛围,全体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为卫生监督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联控联防,麻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树立大局观念,召开全省卫生监督所长联席会议

为推进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需要,省所于8月31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各地市及农垦、森工、航运和铁路等行业卫生监督所所长联席工作会议,索天仁副厅长到会并做了题为《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的重要讲话,他要求全省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卫生监督调整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希望各地市树立大局意识,注意转变观念,加强组织协调,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以积极的态度调整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这次联席会议经省厅批准,首次邀请了省厅相关处室的处长到会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并解答了各位代表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各地市、系统为这次会议做了充分的准备,所长们认真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结合各地实际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四、上下齐心协力,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是“十一五”收官、“十二五”布局之年,为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促进我所监督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黑龙江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各科室积极行动,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提供了详实、具体的文字材料,对“十一五”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规划出科室的“十二五”工作重点;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编写人员就规划的体例、格式和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从而形成了指导我所未来5年工作目标和重点的《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十二五”规划纲要》。

五、提高危机意识,周密部署反恐演练

按照省反恐办和《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应对恐怖袭击事件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反恐怖卫生应急演练是熟悉和检验预案,增强指挥决策统一性、有效性,锻炼和提高医疗卫生救援能力的重要措施。首先成立反恐怖演练工作领导小组,代所长李宏海亲自挂帅,组织召开由领导班子全体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会议,周密部署演练的具体事项和训练计划,认真制订贴近实战、突出重点、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应对恐怖袭击事件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于7月14日进行了“居民小区饮用水”应急专项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监督员们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卫生监督队伍的组织能力、反应能力、现场控制和处理能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作用得到了展现。

六、创新工作思路,适应形势变化

为适应工作任务的变化,年初经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新组建了食品安全综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药政和医疗服务监管等科室。这些科室创新工作思路,配合省厅相关处室,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基本打开了工作局面:药政科开展了对我省部分定点基本药物实施县(区)的基层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食品安全综合科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初审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问题乳粉清剿和地沟油等专项整治工作等。

七、严格依法行政,开创综合执法新局面

(一)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责任制档案,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全省的考核工作目标,对各地市卫生监督机构落实卫生监督执法量化考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全所内部法制建设,对本单位卫生监督员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要求程序合法、处罚适用法律正确;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通过稽查,切实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质量。

(二)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创新学习模式,在所内开展“学习月”活动,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组织实施我省卫生监督员专业知识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并结合监督员专业知识结构,分专业开展卫生监督员师资骨干培训,举办了黑龙江省职业卫生评价管理、黑龙江省医疗服务监督等?期师资培训班,共计培训师资?名,师资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案例分析与文书评比相结合,以及理论学习与实践演练并用的成人参与式培训方法,强化学习培训效果;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关,不断提高监督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积极落实纲要,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四)加强监督指导,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开展省直管放射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省直管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技术服务机构及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省直管放射诊疗机构、非医用放射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电子档案;对省内职业卫生(放射防护)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2011年度年检工作;对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协助省卫生行政审批中心完成了部分省直管放射工作单位现场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放射卫生监督科长工作会议和省直管放射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现状通报会;加强日常监督,对直管单位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完成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推进量化管理,带动公共卫生各项监督工作

继续推进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0月份,对全省13个市地和农垦、森工系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开展。对直管公共场所的宾馆住宿业、游泳馆、美容美发及沐浴场所分别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量化率达100%。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检查工作。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2011年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全省饮用水卫生状况调查,完成了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收尾工作,为下一步做好全省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推广工作打下基础,对哈尔滨等5个试点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完成了省管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检测;加强保健用品卫生监督工作,清理整顿保健用品市场,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六)加大执法力度,医疗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七)促进校园稳定,做好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开展了对省管高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辖区内住宿业、游泳场所量化率达到100%;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量化率达80%;完成了全省范围内1501所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及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重点检查汇总及上报工作;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以防止水传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全力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召开了首届全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研讨会和省直管高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会议。

(八)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推进传染病监督工作

制定《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各地市开展春季传染病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参与了对部分市县麻疹、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制定传染病监督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及传染病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1年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全省13个地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对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等19家公立医疗机构及11家民营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加强消毒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开展年度消毒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九)转变思想观念,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依法承担起《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责,完成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初审工作,全年共受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80多份,组织了50余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会;完成了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及食品安全职能状况、黑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调查工作;完成了《黑龙江生食品安全条例》的起草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起草了食品安全整顿、问题乳粉清剿、地沟油专项整顿方案,并对各地市进行督导。

(十)提高应急能力,重大活动得到保障

完成了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目录预算的申请报告,制订2011年应对恐怖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演练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洪涝等自然灾害卫生监督工作应急预案》,逐步完善省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冰雪节和哈洽会等重大活动及国家领导人来哈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在吉林化工原料桶流入松花江期间,起草了应急预案,做为卫生保障人员赴肇源拦截打捞落江化工原料桶前线,圆满完成了任务。

(十一)重视妇女儿童,母婴保健监督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对《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健康的意识;对全省从事助产技术单位进行了《黑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准入的培训;对部分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进行了审查校验,完成了部分地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项目的卫生行政许可的备案工作;对省管民营医疗机构的助产技术及结扎、终止妊娠技术进行了监督检查。

(十二)搞好通联合作,发挥媒体与网络的宣传作用

面对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积极调整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始终与20多家国家、省市级媒体保持合作关系,在相关媒体和各级网站刊(播)发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及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稿件200多篇,编写发行《卫生监督动态》5期;加强全省通讯员队伍建设,全省已登记在册通讯员190余人,实现了13市(地)、64县的全部覆盖,形成了上下互动、整体宣传、均衡发展的网络化管理模式;积极做好科研课题的立项工作,《黑龙江省煤矿企业应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探索》通过了省卫生厅科教处组织的科研课题评审,获得批准。做好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和申报科研课题工作;完成哈医大公卫学院教学基地毕业生实习工作。

八、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为全力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行政科室充分发挥沟通、协调、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积极为业务科室开展执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行政和业务科室坚持全面发展,共同为维护百姓健康权益努力工作。

(一)建设在线平台,丰富信息服务

(二)调整人力资源,提高干部素质

加强组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作风建设,结合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调整,重新修订了业务科室岗位职责,推进参公管理,科学调配任用干部,不断完善干部职工人事信息,认真完成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医保、公积金的申报审批工作,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三)做好综合协调,全局运转顺畅

认真落实接待任务,做好对外协调工作,积极推行档案信息化管理,规范文件的接收归档,落实督办工作,确保所内政令畅通,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率。

(四)积极筹措资金,提供工作保障

(五)关心职工疾苦,解决后顾之忧

坚持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办实事、办好事,积极组织全所职工为玉树灾区捐款,及时了解职工的家庭和生活情况,做好困难职工和病号的慰问工作,继续做好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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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范后勤服务,创建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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