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消防(精选十篇)
民用建筑消防 篇1
1 对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
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防火设计是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 需要完善民用建筑的灭火设施。完善的灭火设施有助于防止火灾的蔓延与人员的伤亡, 在一些小火灾发生时, 居民能够使用灭火设施, 使火势减小, 保障居民安全[1]。但是应进行合理配置灭火器, 火灾产生的原因不同, 燃烧特性也不同。建筑物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还应该根据火灾的危险等级、灭火器的使用性质、火灾的扑救难度以及火灾的蔓延速度等因素确定。在经过详细计算后, 在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图纸中标明灭火设施的型号、规格、类型、数量以及设置的位置。
2 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要求与实际民用消防工程需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与以下各项消防设施及子系统进行联动, 如火灾警报器、各种电动阀门、电梯、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火卷帘门、非消防电源切断装置、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以及消防电源监控等等。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范围较大、其控制对象较多, 根据系统连线分类以及电气原理,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多线制联动控制以及总线制联动控制。在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控制里, 火灾报警控制器对与之直接相连结的消防设施进行控制, 如消防水泵以及防排烟风机等重要设备, 除了要进行总线的自动控制外, 还必须设置多线控制形式, 在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其余消防设备通常采用总线控制方式。
2.1 总线制联动控制
电气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各个具备编码功能的设备、信号模块以及控制模块的连接采用总线控制方式, 现在多数品牌的火灾自动报警器均采用控制点容量相对较大、安装调式简单、操作方便的无极性二总线方式[2]。对总线控制方式进行设计时可分为探测回路和控制回路共用一对总线及联动控制, 或分用总线两种方式。
由于探测回路与控制回路共用一对总线, 不必再进行两对用途不同的双绞线分开铺设工作, 并考虑到投资成本和控制方式关系, 设计一般均采用一对总线的方式。总线上应挂接各种温感、烟感探测器、消防栓按钮以及手动报警按钮等, 除此之外还挂接各种输出模块、输入模块和切换模块等, 其总线处传输的信号为编码信号。联动、探测控制共用一对总线的特点是智能化程度较高、布线程序相对简化, 但控制信号与探测信号在同以总线进行传输, 其可靠度要低于分开总线的方式, 其中探测器或任何一个模块发生故障都会使该回路中的其他模块或探测器无法正常工作, 严重者会影响到电气火灾自动报警器的整体运行, 导致火灾报警系统瘫痪。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新的火灾自动报警规范强制要求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每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 或将网络拓扑的结构连成环形, 也可以利用软件对火灾自动报警器设置自行诊断程序。这样都可以确保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2.2 多线制联动控制
火灾自动报警器与各种信号模块、控制模块以及具有编码功能的设备连接时, 还可以采用一对一的方式[3]。火灾自动报警器与每只模块之间都有各自的反馈线和控制线。多线制联动控制点的容量相对较小, 一般用于对防排烟风机以及消防水泵的控制。多线制联动控制实际应用为成套的多线控制盘进行联动控制。在实际工作中, 根据消防设计要求, 较为重要的消防设备如防排烟风机以及消防泵等都应采用多线控制的方式。国内许多品牌的电气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可以直接采用配套的控制盘在消防控制进行多线直接控制, 确保消防设备的火灾时使用的可靠性。
3 多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组网控制
当一个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或者规模相对较大的建筑群中设置多个消防控制室以及多台火灾报警控制器, 为了方便对其控制、监视以及管理, 对分散的火灾自动报警器进行联网, 形成一个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实现全辖区范围内消防控制器组网控制。多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组网控制主要适用于建筑体相对独立的分布式建筑群中, 并对此进行集中监控与信息交互[4]。多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组网时, 应确立一个注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 但不应相互控制。消防控制室图像显示装置具有用户信息传输功能, 其通信协议应符合《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要求, 实现与当地消防设施联网中心联网。
4 结束语
要保证居民居住和生产的安全性, 就要在初期民用建筑工程中严格把关消防设计, 对民用建筑做出全面周密的考虑与决策, 以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最大程度上减小灾害给居民带来的损失, 保障居民财产与生命安全。在电气技术飞速发展下, 应充分运用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控制的设计, 实现民用建筑内部电气消防系统的自主运行, 一旦发生火灾, 系统将启动相应的消防措施, 将火灾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
摘要:在民用建筑中, 为保证居民居住安全, 就要对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作出严格要求。民用建筑发生火灾, 会造成居民严重的财产损失甚至会造成生命损失。为保证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影响, 应该重视民用建筑消防设计, 文章提出民用建筑消防设施设计策略。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设计,策略
参考文献
[1]马斌, 刘群, 阎焕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电气线路防火设计及分析[J].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2015, (4) .
[2]陈景茂, 韩伟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若干问题的体会与探讨[J].丹东师专学报, 2014, (3) .
[3]康潞.论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及控制[J].中外建筑, 2015, (9) :137-138.
民用建筑消防 篇2
建筑高度
坡屋面取平均,平屋面不计女儿墙,多种形式的屋面分别算取最大值,台阶式地坪: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出口+沿建筑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分别计算建筑高度。局部突出的设备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1/4不计入建筑高度。住宅建筑:底部净空高度≤2.2m的自行车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地下半地下室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1.5m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建筑层数按自然层确定,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储藏室敞开空间、屋顶局部突出的设备用房等辅助用房不计层数
建筑分类
h≤24m为单层,24<h≤50为高二类,h>50为高一类
耐火等级 NHDJ 高层、地下只能一级
防火间距 特性: 不限:
1、较高防火墙
2、较低一二级+较高外墙高出15m及以下范围内防火墙
3、高度相
同+两座一二级+任一防火墙+屋顶不低1 减少:
1、较低一二级+较低防火墙+屋顶无天窗+较低屋顶不低1=单多≮3.5,高层≮4
2、较低一二级+较低屋顶无天窗+较高15m及以下范围内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符合标准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
3、两座单多层+相邻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可燃性屋檐+无防火保护的门窗
洞口不正对+门窗洞口面积之和≤相应外墙面积的5%=防火间距按规定减少25% 共性: 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符合相关规定,防火间距仍不应减少。室外变配电站,与甲乙厂房、堆场、可燃液体储罐25,与其他建筑10,液化石油储罐35
平面布置
锅炉房、变压器室、高压变容器、多油开关设置在民用建筑内时,1F、-1F,与人密场所上下左右不贴邻;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1F、-1F、-2F,与人密场所上下左右不贴邻。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确需贴邻防火墙且不贴邻人密场所。附设建筑内时,和人密场所上下左右不贴临,并符合下列规定:
1、-1靠外墙,常压负压燃油燃气锅炉房可-2,常压负压燃气设置在屋顶时,要求距安全出口距离>6m,相对密度≥0.75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锅炉房内的储油间和锅炉房的分隔:3隔墙+甲级门
锅炉房等与建筑的其他部位分隔:2+1.5+甲级门+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商店不应设置在-3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不应经营储存甲乙类火灾性物品 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民用建筑内严禁附设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储藏间。
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人数之和≤50人,且每层建筑面积≤200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
2.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
3.3.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 4.4.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疏散宽度:单多层:疏散出口/门≮0.9,疏散楼梯≮1.1,疏散走道≮1.1 高层医疗:首≮1.3,单面≮1.4,双面≮1.5,疏散楼梯≮1.3 其他高层:首≮1.2,单面≮1.3,双面≮1.4,疏散楼梯≮1.2
楼梯间: 裙房和h≤32的二类高层公建---封闭楼梯间
一类高层公建和h>32的二类高层公建---防烟楼梯间
室内地面与室外设计地面地坪高差>10m或地下三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地下半地下---防烟楼梯间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能自然采光和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可燃液管道 ;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防烟楼梯间: 室外楼梯:
1.平台和楼梯段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
2.外墙通向室外楼梯的门为向外开启的乙级防火门,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开启后不得占用楼梯平台有效疏散宽度 ;
3.楼梯扶手高度不低于1.1m,楼梯净宽度不小于0.9m,楼梯倾斜角不大于45° ; 4.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金属梯: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大于60°的金属梯
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正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m高处设置 消防电梯: 一类高层共建和h>32的二类高层公建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1、地上部分设置了消防电梯
2、埋深>10m且总S>3000 避难层:
建筑高度>100m的公共建筑,>100m的住宅建筑(5.5.31),应设置避难层 1.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满足设计疏散人数的避难要求,宜按5人/㎡计算。4.避难层可兼做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护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区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区出入口的距离≮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避难区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7.在避难区(间)进入楼梯间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8.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直升机停机坪:
建筑高度>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2000㎡的公共建筑,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2.建筑通向直升机停机坪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个,每个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9m 3.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5.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
室外消火栓 可不设: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2层
室内消火栓 高层公共
单多层:V>5000的车站码头机场候车建筑、展、商、旅、医、图,特甲等,>800座的其他剧场,>1200座的礼堂、体育馆。H>15或V>10000的办公、教学及其他
关于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的探讨 篇3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系统;给水设计
消防系统可以说是整个建筑的灵魂所在,他贯穿于整栋建筑,将所有的建筑结构连接为一个整体,消防系统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功能,消防给水系统更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能让民用的消防给水系统更好的服务于居民生活,我们有必要对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在设计方面选择合理的供水系统,设计出更安全更适用的供水方式。
一、合理选择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是比较重要的环节,决定着消防的覆盖能力及供水范围,消防的供水能力越强建筑结构的防火安全性就越高,以下分别从消防的供水压力、消防给水系统供水范围、消防给水系统灭火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1、消防供水压力
高压、临时高压和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是基于消防给水压力上的不同分类,对于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火场上不需要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水泵等消防设备加压,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就可满足水枪出水灭火要求的给水系统。对于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在给水管道内平时水压不高,其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最不利点的灭火需要,在水泵站(房)内设有消防水泵,当接到火警时,启动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水压要求的给水系统。对于低压给水系统是指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灭火时所需水压和流量要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泵加压提供的给水系统。一般建筑内的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多采用这种系统。
不论高压、临时高压还是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若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一个给水系统时,均应按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保证满足最不利点(一般为离泵站的最高、最远点)水枪或其他消防用水设备的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生产、生活用水量按最大日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确保消防用水量需要。
2、消防给水系统供水范围
根据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范围可以确定某区域集中高压给水系统和独立的高压给水系统。在这两大给水系统中,相对来讲,区域集中高压给水系统比较容易控制并且在成本上也比较低廉,一般密集的高层建筑会选用此种系统。对于独立高压给水系统除管理上稍显麻烦之外,其成本也是比较高的,但是有一点优点是值得肯定的,那就是在地震多发区或者想要分散建设的地区,这种系统的分散优势就被发挥出来了。
3、消防给水系统灭火方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给水系统是根据消防给水系统的灭火方式的不同划分出来的两种给水方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自动报警、控制火情、灭火和喷水等特点,并且成功实例很多,所以在目前的社会中广泛被人们应用,但是也有一个弊端就是成本较高。具体采用哪种系统须根据相关规范进行选择。
二、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
1、消防水池设计
通过室外的给水管网设置可以确保室外消防用水量,根据火灾发生时需要延续的时间可以确定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同时室内应有充足的消防用水。当火灾突然发生时,如果室外的给水管网无法正常保证室外的消防用水时,这时就是消防水池发挥性能的时候了,它的容量应该是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对室内消防用水量以及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的部分的补充。在突发情况下,如果室外给水管网能够供应上消防用水的话,那么消防水池的容量就是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水池里补充的水量,最后再通过计算就能算出补水量是多少,通过以上方式可以对消防水池进行合理设计。
在民用建筑设计中,正确安装消防水池能够保证民用建筑的供水平衡,但是有时候只有一条供水通路或者一条市政管网根本不能满足建筑消防用水量,这时就需要利用消防水池的存在来解决应急问题了。所以,在设计消防水池容积大小的时候,应该综合的考虑用于各种消防用水量以及在火灾发生时用以延续时间的进水管补水量都应计算在内,并且补水的时间可按最长的火灾持续时间计,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在设计时应考虑到室外对于消防用水量问题,能够对用水量及时补充是必要的一步。并且从消防水池引入水泵间的引入管应保证不少于两根。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
2、消防泵房的设计
消防泵房在建筑消防设计中也被广泛应用,对于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也是有要求的,如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最低达到的耐火等级是二级。在一个建筑中,根据有关规定,附设的消防水泵房要隔离其它部位。当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层的时候,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在地下层或者其他楼层设置的时候,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在消防水泵房中还必须安装甲级防火门,为了保证安全,消防水泵房中还应有两条及以上的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相连,这是防止如果其中一条出水管被关闭的时候,其他的出水管还能保证剩余水量全部被输送走。为了应对超压现象,在出水管的检查和实验中还应安装压力表和DN65放水阀门。不仅出水管的设置不能少于两条,而且一组消防水泵中吸水管也不应少于两条。消防水泵一般都采用自灌式吸水,并且每个吸水管上都设置有检修阀门。市政管网水源可靠,当市政给水管允许直接供消防水泵吸水时,应首选此消防增压系统。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会随城市用水量大小而变化,消防水泵扬程应按市政给水管网最低压力计算,以免火灾发生时消防给水压力不足。消防给水系统的承压能力,应按市政给水管网最高压力和消防水泵最高出水压力验算,校核消防水泵的效率、消防给水系统是否超出规定的工作压力等,确保消防给水系统安全运行。另外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3、消防水泵出口处的放水阀和稳压回流措施
对于消防水泵的供水管,设置相应的放水阀(泄水阀)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才能方便水泵的检查和试验,为排水增加效率。当出现排水量减小的情况时,应该将水直接排至泵房集水池,而当排水的量较大时,则应将水排回到消防的水池内。除此之外,消防水泵的出水口还应安装一个控制稳压回流的装置,因为在实际应用中,经常会出现水量较小的情况,有时甚至会出现水量小于水泵所规定的流量值的情况,此时水泵扬程会远大于设计值。这时候如果没有稳压回流措施,就必定会使消防网管压力超过本身承受范围,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于这样的问题最好的解决措施就是在供水设备上安装一个安全稳压阀,当超压现象出现时,立即通过回流管来泄压,将回流的水排放到消防水池内,通过对消防水泵安装放水阀和稳压阀可以有效控制消防水压,合理的利用消防用水,有效防止各类的安全隐患发生。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演变,未来的民用建筑将会越来越多,同时也会对建筑安全方面做出更多的考量,对民用建筑防火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是建筑消防系统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在今后的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中,应该更加完善的进行综合考虑,设计出更为合理安全的消防给排水系统,保证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胜飞.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0(08).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 篇4
高层建筑火灾危险大, 成灾因素多, 一般来说以下三个方面最为突出:
1.1 火势蔓延速度快
实验表明, 热烟气在竖向管道中上升的速度达3~4m/s。高层建筑中有许多的竖向井道, 例如共享中庭、电梯井、楼梯间、竖向管道、通风管道等。发生火灾时, 由于竖向通道的“烟囱效应”, 火势会沿着竖向井道迅速在垂直方向蔓延。另外, 在高层建筑中, 如果是大跨度、大空间的高层建筑, 着火后也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火灾。
1.2 人员众多, 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规模大, 有的建筑面积达到惊人的数十万平方米。在“911”恐怖袭击中倒塌的美国世贸中心, 总建筑面积有93万m2, 员工5万多名, 每天访客量高达8万人次。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 由于被困人员求生本能和恐慌, 容易发生拥堵踩踏等情况。高层建筑的层数较多、高度较高, 人员的疏散主要靠楼梯, 从着火楼层到室外地面或是避难层的疏散距离长, 从楼梯疏散所用时间也长。同时燃烧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 直接对受困人员构成威胁, 烟雾还影响能见度, 增加疏散的难度。
1.3 建筑规模大, 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工作难度相当大:
1.3.1 内部灭火救援人员难以深入作战
高层建筑着火, 楼内人员一般只能补救初起火灾, 应对大面积的火灾, 还是依靠专业消防人员。
1.3.2 登高困难, 不易接近火点
当高楼失火, 消防人员徒步登高, 不仅消耗体力, 还会与自上而下的疏散人员相遇, 耽搁灭火战机。消防电梯设置数量终究有限, 火灾时运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又比较重, 耽误控制初起火灾的有利时机。
1.3.3 用水量大, 供水困难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需要特种登高消防车、排烟消防车和抢险救援车, 消防用水量大, 常因供水不足而贻误战机。
2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对策
建筑的防火设计是建筑专业首先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从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平面布局等方面重视防火设计, 合理布局, 合理确定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堆场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在确定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及内部装修设计时, 一定要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相比而言, 除要设计安装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外, 还应关注以下几个重点方面:
2.1 严格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在高层建筑内应该按合理的面积区划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在水平方向, 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在楼层的水平方向上分隔出防火分区。对一些局部分隔确有困难的, 可采取防火水幕分隔。严密阻止火灾的蔓延。
2.2 合理设计疏散楼梯
发生火灾时, 普通电梯不能作为疏散之用。最主要的疏散通道是楼梯。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应该设计成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或者室外楼梯。防烟楼梯和封闭楼梯不但能在火灾时起到隔离热烟气和有毒气体的作用, 还能减缓火势蔓延。设置疏散楼梯的数量要符合规定, 疏散楼梯应分散布置, 这样有利于人员朝多个方向疏散, 避免火灾时人流拥挤, 也可以防止多部疏散楼梯同时被烟火封堵的情况发生。
2.3 合理设计防排烟系统
火灾中, 对人员威胁最大的并不是火焰, 由于火焰高温造成的人员伤亡数远远少于由浓烟和有毒气体造成的人员伤亡数。据日本、英国对火灾中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统计, 由于CO中毒窒息死亡或被其他有毒烟气熏死者, 一般占火灾总死亡人数的40%~50%, 最高达65%以上;而被火烧死的人当中, 多数是先中毒窒息晕倒后被烧死的为了有效控制火灾烟气的流动蔓延, 及时排除烟气, 提高逃生通道的能见度, 保证被困人员疏散, 减少扑救难度, 应合理设计高层建筑的防排烟系统。
2.4 设置避难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 应设避难层 (间) ”, 还规定:“避难层的设置, 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1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 不宜超过l5层”。在此, 笔者认为可提高设防标准, 首层至第1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 “不得”超过l5层。当有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 建筑内的人员可先就近到避难层暂时躲避, 临时避难, 等待救援。避难层的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5 设置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的主要作用是:供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进入着火楼层灭火;抢救疏散受伤或老弱病残人员;避免消防人员与疏散逃生人员在疏散楼梯上形成“对撞”, 既延误灭火战机, 又影响人员疏散;防止消防人员通过楼梯登高消耗体力, 不能保证有效投入战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消防电梯能在1min内从首层到达顶层, 即是为消防人员快速到达着火楼层展开扑救。消防电梯的数量根据楼层建筑面积来确定。
2.6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
高层建筑防火功能齐全、消防设施完备, 但也必须加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配套建设, 更注重长期维护, 这样才能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预期作用。同时开展对建筑使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避险能力。
3 结语
可以预见, 高层建筑的发展将还有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这个长期的发展过程中, 一定会出现一些新的消防问题。我们应加强建筑消防研究, 不断提升建筑消防水平, 提供更好的可靠的建筑消防技术服务, 满足社会公众对高层建筑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王麒蘅, 卢国斌.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0 (S1) .
建筑消防验收资料 篇5
防部门(验收资料):
1、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
(2)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原件)
(3)《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2份(复印件)或《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备案告知书》;《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2份(复印件)。
(4)《消防产品选用清单》(原件)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1份(复印件)。
(6)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1份(复印件加盖鲜章)
(7)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图或经中介审图公司审查同意的施工图(总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及非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防火排烟系统图)。注:简易程序只需第(1)(3)(7)项。
2、装修工程: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达》(原件)
(2)《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原件)
(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意见书》2份(复印件)和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装修有关图纸。
建筑消防系统概论 篇6
【摘 要】随着经济和科技的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建筑用地日益紧张,高层建筑能为人民提供理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也将成为建筑的发展趋势。要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中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消防安全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消防系统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感应机构,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二部分为执行机构,即灭火及联动控制系统。
【关键词】建筑火灾;消防系统
1.建筑火灾特点及危险性
(1)建筑物高,火灾扑救难度大。
(2)管道竖井多,火灾蔓延速度快,易形成烟囱效应。
(3)建筑电气设备多,火灾隐患多。
(4)人员多且集中,人员疏散困难。
(5)疏散途径少。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
2.1触发器件
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感部分,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件。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按参数的不同,可分成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复合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
2.2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称为火灾报警装置。
2.3火灾警报装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 火灾警报装置——警铃,用于将火灾报警信号进行声音中继的一种电气设备,大部分安装于建筑物的公共空间部分。
2.4消防控制设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接收到火灾报警后,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称为消防控制设备。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以便于实行集中统一控制。也有的消防控制设备设置在被控消防设备所在现场,但其动作信号则必须返回消防控制室,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2.5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其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采用蓄电池。系统电源除为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外,还为与系统相关的消防控制设备等供电。
3.自动灭火系统及使用场所
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1.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属于固定式灭火系统。由喷头、报警止回阀、延迟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管道系统、供水设施、报警装置及控制盘等组成。适合于温度不低于4℃和不高于70℃的场所,是最安全可靠的灭火装置。
3.1.2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闭式喷头、管道系统、干式报警阀、报警装置、充气设备、排气设备和供水设备等组成。平时报警阀后管网充以有压气体,水源至报警阀的管段内充以有压水。空气压缩机把压缩空气通过单向阀压入干式阀至整个管网之中,把水阻在管网之外。
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年采暖期不超过240天的房间,或高于70℃的建筑物、构筑物内,是除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之外使用历史最长的一种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1.3干、湿两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湿两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在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将报警阀改为干湿式两用阀或干式报警阀与湿式报警阀组合阀,克服干式系统的不足而产生的一种交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冬季管内充以有压气体,系统为干式;夏季温暖季节管内充以有压水,系统为湿式。
3.1.4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预作用系统是由装有闭式喷淋头的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上附加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即由报警控制器的外控触点来控制电磁阀,而形成兼有双重控制的系统。平时预作用阀后管网充以低压压缩空气或氮气。
3.1.5自动喷水雨淋灭火系统
雨淋灭火系统是在干式和湿式系统的基础上改装而成的,由火灾探测传动控制系统、自动控制雨淋报警阀门系统、具有开式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成。雨淋灭火系统分为两种即空管式雨淋系统和冲水式雨淋系统。
3.1.6循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循环灭火系统由探测系统、铠装无机电缆、管路阀门、警报及控制箱等组成。其主要特点:功能优于其他的喷水灭火系统,广泛采用;系统断电时能自动转用备用电池,在电池使用完且未恢复供电时,电磁阀开启,系统转为湿式系统形式工作;系统工作状态下可进行喷头的更换,平时喷头或管网的损坏不会造成水渍破坏;系统在灭火火自动关闭,可将灭火造成的水渍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节省了消防用水;但该系统造价较高,使其使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循环灭火系统主要用于计算机房、配电室、集控室、电缆室、电缆隧道、生产车间等场所。
3.1.7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由开式喷头、高压水给水加压设备、雨淋阀、感温探测器、报警控制盘等组成,属于固定式灭火设施。具有冷却效果好;水蒸气造成窒息环境,阻止空气的补充;使可燃液体表面产生不燃烧的乳化层;扑救能溶于水的可燃液体火灾时,产生稀释冲淡效果等特点。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底层和多层建筑。
3.1.8住宅快速反应喷水灭火系统
住宅快速反应喷水灭火系统由快速反应喷头和标准的住宅用管道及配件,与民用自来水供水系统相连接而组成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源是市政供水管。该系统具有动作迅速火灾损失小,灭火耗水量小、造价低等优点,广泛用于住宅和医院等场所。
3.1.9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由开式喷头、高压水给水加压设备、雨淋阀、感温探测器、报警控制盘等组成,属于固定式灭火设施。具有冷却效果好;水蒸气造成窒息环境,阻止空气的补充;使可燃液体表面产生不燃烧的乳化层;扑救能溶于水的可燃液体火灾时,产生稀释冲淡效果等特点。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底层和多层建筑。
3.2消火栓灭火系统
消火栓灭火系统由蓄水池、加压送水装置(水泵)及室内消火栓等主要设备构成,是最常用的灭火方式。室内消火栓由水枪、水龙头、消火栓、消防管道等组成。喷火枪的加压设备主要有消防水泵和气压给水装置。
3.3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一般包括卤化物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氟化烃灭火系统、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和烟雾灭火系统。通常采用冷却、窒息、隔离、化学抑制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方法扑救不宜用水灭火的场合或设备的火灾。
适用于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不适用干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钦、错、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4.结语
消防系统在建筑行业有着重要的作用,引起火灾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们防火意识的缺乏和消防知识的淡薄。为了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就要努力提高人们的消防意识,普及消防知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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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B50084-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
[3]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也谈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 篇7
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技术上复杂、同时涉及消防法规、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工作,因此我们设计人员应熟练掌握与消防有关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法律。现在使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电气行业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以及各种类型的单体建筑设计规范中的消防内容等。
2 消防、非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线路混接问题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
但在个别施工图设计中,仍有消防、非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线路混接问题。
现象一:
在建筑物变电所或总配电室电气设计中,没有在变电所或总配电室内的低压母线后将消防负荷自成独立系统,低压母线所供电的同一台低压配电屏配出的回路既有消防负荷,也有非消防负荷。为确保消防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负荷应为独立系统,当建筑物内附设有变电所时应由变电所自成系统,当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应自进线处开始自成系统。
现象二:
在消火栓泵、喷淋泵的双电源供电回路中,接入生活水泵非消防用电设备,使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变为非专用供电回路。在建筑物泵房设计时,设备专业常常将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设在同一个泵房中,且有的生活水泵用电为一、二级负荷,有些电气施工图就将消防和生活水泵接在同一个双电源供电回路中,但生活水泵毕竟不是消防用电设备。还有一种做法,认为消防泵双电源供电回路中接有生活水泵用电负荷,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切除生活水泵用电负荷后,仍为专用供电回路。这种做法不但增加了火灾时消防控制室的工作程序,而且按此逻辑根本不存在专用供电回路的问题,即其他用电负荷都可接到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上,只要火灾时能切除这些负荷就可以了。岂不知供电回路上所带负荷越多,出现故障的可能性越大。再就是平时消防泵不运行,如为专用回路,电缆不发热;如接入生活水泵,电缆一直带电运行发热,长此以往也降低了电缆的使用寿命,降低了供电的可靠性。由此可见,生活水泵的接入降低了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的可靠性,这是不符合上述设计规范要求的。同样的表现还有部分施工图消防控制室和安防机房合用同一个房间,且消防和安防设备的供电很多种情况下均为一、二级负荷,负荷也不算大,就把二者接在同一个双电源供电回路中,同样降低了供电的可靠性。
现象三:
将一般空调通风设备接入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中。例如,消防控制室(或消防电梯机房)双电源配电系统中,常有空调通风用电负荷,空调通风设备并非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电梯正常工作必备条件,所以不属于消防用电设备,也是不符合上述设计规范要求的。
现象四:
对于相当数量的施工图设计中,对于消防用电配电设备均未有设置明显标志的要求。在施工图设计系统图备注或材料表中,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的配电盘、箱、柜,其面板上应要求盘厂标注“消防”或“消防用电”等红色字样的明显标志(盘厂很容易忽视这一点),以防止发生火灾时,手动切除非消防电源时发生误操作,而影响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
对于消防负荷应为独立系统这一要求,部分行业规范的相关要求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的13.9.11规定:“当12~18层普通住宅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很明显,这条规定与国家防火规范的要求相悖。
3 应急照明的问题
应急照明的概念: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消防施工图设计中,应急照明的设计占相当大的比重。有些施工图常常将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由同一分支回路引出,这样就很不合理。备用照明是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当工作人员撤离后才熄灭,故其使用时间相对要长些;而疏散照明是为供人员疏散而设置在疏散路线上的各种指示标志和照明,故其相对需要时间短些,一般为30min,但要求启动快,允许停电时间短。二者要求不一样,不应引自同一分支回路。
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因为在应急照明回路连接插座,会增加出现故障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供电的可靠性。
疏散照明的出口标志灯和指向标志灯宜用蓄电池电源。安全照明的电源应和该场所的电力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不同馈电干线。备用照明电源宜接自电力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或应急照明发电机组。用蓄电池作为疏散标志的电源,能保证其可靠性。安全照明要求转换时间快,应采用电力网线或蓄电池,而不应接自发电机组。接自电力网时,应和需要安全照明地点的电力设备分开。备用照明通常需要较长的持续工作时间,其电源接自电力网或发电机组为宜。
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并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采用双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对于不同性质的建筑物,或同一建筑物不同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是不一样的。电气施工图必须要明确各种场所灯具的常态,其次是控制点。有的由现场面板开关来控制,有的在配电箱内集控,有消防联动的在火灾时还应保证应急照明灯具强制点亮。施工图为了将控制原理交待清楚,应将设计意图用接线图的形式表示出来,并备注上控制原理说明,防止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接错线,达不到设计的意图。
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灯具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充电线失去电源是灯具强制转换由内部电源供电的信号,一旦耗尽蓄电池的电能,又不能及时充电,在发生火灾时,灯具就亮不起来,这是不允许的。所以设计时应注明哪个是充电开关,并注明“严禁拉闸”。充电线的保护开关建议采用熔断器来代替断路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13.8.5中第二条规定:“除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在一些重要的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地下车库及其他采光不足的消防疏散通道内,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对于自带蓄电池的灯具,一般采用三根线(含PE线)直接连接到灯具,到灯具时相线还要再连到充电接线端子,相线的保护开关不允许断电。而对于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的场所,应急照明平时可以不必点亮。对于配电箱集中控制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应采用四线(含PE线且充电线独立开关保护)直接连接到灯具。这种方案适用于日常有人管理且管理比较到位的公共建筑;而对于一般的无人管理的场所,如出租的办公楼、店面、住宅楼等,也可考虑设就地开关。此时可采用三线(含PE线),相线经面板开关进灯,自带蓄电池灯具的充电线引自开关前,避免充电线因面板开关而断电,前提是相线的保护开关不许拉闸。
4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过负载保护问题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6)第7.6.4条规定:“⋯⋯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3.5条规定:“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2.4.6条也明确规定:“⋯⋯断电导致损失比过载更大时,不宜装设过载保护,或使过载保护动作于信号。”
上述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款均被列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住建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对于运行中不允许断电的配电回路,短时间过负载不会立即引起灾害。为了保证重要设备供电的可靠性,可以用牺牲导线的一些使用寿命来换取不中断供电的目的。这就是上述设计条款的实质。消火栓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就应严格执行上述设计条款的要求。
塑壳断路器(MCCB,以下简称断路器)的脱扣器类型分两大类:第一类为可调式脱扣器;第二类为固定式脱扣器。固定式脱扣器脱扣方式及脱扣器附件代号如表1所示。
1)民用建筑施工图低压配电系统图中,对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断路器,选择具有复式脱扣器且过负载保护作用于切断电源的断路器(例如选择断路器脱扣器附件代号为300、320、330、340等,见表1),均不符合GB50054-95第4.3.5条、GB50055-93第2.4.6条和JGJ16-2006第7.6.4规定。
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设计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a.选用无过负载保护而仅有短路保护功能的瞬时脱扣器。即固定式脱扣器附件代号为200的断路器。例如DZ20-*/3200。
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Ir3:在固定式脱扣器中,配电型为Ir3=5Ir1=5In或Ir3=10 Ir1=10In两种;电动机保护型为Ir3=12 Ir1=12In;在可调式脱扣器中,Ir3(4〜16)Ir1可调。
在固定式脱扣器中Ir1=In;在可调式脱扣器中,Ir1=(0.4〜1)In可调。式中:In为断路器额定电流(A);Ir1为断路器长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A),是指该断路器的过载保护脱扣器整定的电流值。
b.选用具有过负载保护但不切断电源而过负载保护仅动作于信号的断路器。对可调式脱扣器而言,首先应设定预报警动作电流Iro(A),它是指断路器负载电流超出预先设定的电流Iro时,预报警装置发出报警指示信号。一般Iro=(0.5〜1)Ir1,设定可调。
对固定式脱扣器断路而言,虽然选用复式脱扣器,但其过负载保护动作于信号而不切断电源,就应该选择脱扣器附件代号为308的断路器,例如DZ20-*/3308。
在民用建筑电气施工图中,经常看到对于有消防和非消防两类电梯的配电系统图,设计人先设计好非消防电梯系统图,然后再设计消防电梯系统图时只是把非消防电梯系统图的线缆由一般的改为阻燃的或耐火的,而没有同时把配电断路器按上述两种方法进行调整,这样的设计违反了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注:电磁脱扣器(短路保护);复式脱扣器——热、电磁脱扣器(过负载保护、短路保护);无——只有脱扣器,无脱扣器附件;分励——分励脱扣器;欠压——欠电压脱扣器;报警——报警触头;辅助——辅助触头;双辅助——两组辅助触头;分励+辅助——分励脱扣器+辅助触头;其他类推。
2)消火栓泵、防排烟风机等控制箱系统图中,常出现将一般用电设备的一、二次回路套用于消防用电设备的情况。控制箱各回路热继电器均具有常开辅助触点(NO)和常闭辅助触点(NC)各一对,常闭辅助触点(NC)串接于其控制回路中用于过负荷保护,对一般用电设备过负载保护是正确的。而对消防用电设备而言,热继电器常闭辅助触点(NC)不允许串接于其控制回路中。
对消防用电设备而言,如果控制箱一次配电回路断路器选用过负载保护,动作于信号而不切断电源、脱扣器附件代号为308的断路器,例如DZ20-*/3308,在一次配电回路中不应再设置热断电器,因为与断路器的过负载信号功能重复。
对选用仅有短路保护功能的瞬时电磁脱扣器的断路器(既脱扣器附件代号为200的断路器,例如DZ20-*/3200)的一次配电回路中,应设置热继电器并使其常开辅助触点(NO)接入过载信号回路中,一次配电回路中一旦出现过负载,NO触点闭合,接通过载信号回路,实现过载报警。
因此对于消防用电设备的二次回路的设计,一定要和普通用电设备区别开来,如设置热继电器,只能按过载只作用于信号来设计。选用标准图的,也要选消防设备的配电标准图,否则就违反了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微型断路器(MCB)不应用于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保护。
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均为十分重要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动机功率基本在数kW到10〜20kW的范围之内。由于电机功率不大,在很多电气施工图的设计中,常见防排烟风机控制箱系统图中,风机配电回路采用微型断路器作保护的问题。例如使用C65N或S260等型号微型断路器。
就目前而言,各种型号的微型断路器的性能,均为固定式复式脱扣器(热磁脱扣器),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均切断电源。微型断路器目前尚无过载时只报警而不切断电源的产品。因此微型断路器作为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保护,不符合GB50054-95第4.3.5条、GB50055-93第2.4.6条和JGJ16-2006第7.6.4规定。所以目前微型断路器是不能用作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保护的。
5 导线选择及敷设问题
消防线路的导线选择及其敷设,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或传输信号的需要。所有消防线路,应为铜芯导线或电缆。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多股绝缘电线或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供电或控制的交流用电设备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450/750V的电线或电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线型采用普通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即可,而不必选用耐热或耐火型(总线制的系统有控制要求的除外)。这是因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主要是为早期报警使用,在火灾初期阴燃阶段是以烟雾为主的,不会出现火焰。探测器早期进行报警就完成了使命,等到火灾发展到燃烧阶段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就失去了作用。此时若有线路损坏,火灾报警控制器因有火警记忆功能,也不影响其火警部位显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还要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的要求,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穿管敷设的绝缘电线1.0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电线0.75 mm2;多芯电缆0.50 mm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重要性,其保护对象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为特级的建筑物的消防设备的供电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保护对象为一、二级时,应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消防设备的控制线路,如果其线路敷设符合防火要求,则可使用普通型电线电缆。如KVV电缆等,这是因为其控制设备设置在相应的控制箱内,控制线路不存在过负荷等现象。采取了相应保护措施后,在其设备运行的时间里,能确保其正常工作,许多控制原理中,也确保了当消防设备启动运行后,不因其外部控制线路的开断而停止运行。往往消防设备在火灾初期时必须启动运行,而火灾初期往往其所处环境并不太恶劣。
6 施工图设计中常出现的问题分析
1)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2.1条之规定:“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相当一部分施工图对第一部分开门的疏散方向执行得很到位,一般会提醒建筑专业注意开门方向;但对第二部分设置明显的标志的要求往往就忽视了,或根本就不知道。消防控制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和指挥中心,为了便于消防人员扑救时联系工作,消防控制室的门上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如果消防控制室设在建筑物的首层,消防控制室门的上方应设标志牌或标志灯,地下的消防控制室门上的标志必须是带灯光的装置,且该装置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以保证标志灯电源的可靠。
2)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之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有关部位是指着火的那个防火分区或楼层,一旦着火应切断本防火分区或楼层的非消防电源,减少断电带来不必要的惊慌。有的施工图对本条规范执行得很不到位,比如在对于很多公共建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的设计上,对于楼层用电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的,是在低压配电室切断干线电源。这样一层着火,全楼停电,扩大了切非的范围,很不合理。正确的设计应为在楼层配电箱处设联动模块,在火灾确认后只停着火层的电源。
3)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年版)第9.1.2条之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设备专业在设计消防水泵房时,对于消防栓泵和喷淋泵一般按一用一备来配置;电气专业一般在消防泵房设双电源自动切换箱,自动切换箱配出两回路电源,一路引至消防栓泵控制箱,一路引至喷淋泵控制箱。这样的设计其实没有真正做到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设双电源自动切换。建议在双电源自动切换箱配出四回路电源,每个泵由单独的回路供电。当然,控制箱可以为独立式也可以为隔离间隔式。
4)根据《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2.6.4条之规定:“⋯⋯远方控制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
对于屋面有防排烟风机的施工图设计中,有的电气施工图在建筑物最上一层电气竖井内设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兼设备控制箱,从控制箱直接引配电电缆至屋面防排烟风机,而在防排烟风机旁没有设置现场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设置。这样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不能直接看到控制装置,很容易造成误操作,产生事故。
5)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5.1.2条之规定:“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应将消防电话线、应急广播线单独穿管,其他线路也宜按不同用途、不同去向酌情分别穿管敷设。
对于火灾报警线路共管敷设的问题在大量施工图中也存在,常见将消防电话、应急广播与报警控制总线、DC24V电源线、手动控制线等共管敷设。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有些施工图设计得不够完善,常见的有将湿式报警阀前的供水控制阀、水流指示器前的信号阀门的关闭信号漏接至消防控制室。检修人员在检修湿式报警阀和水流指示器后面的管道时,常常会把二者前面的阀门关掉,如果检修后忘记复位,在火灾时喷淋系统就不能起作用。相反,如果把控制阀接入消防控制室,对于阀门的开关状态,消防控制室能够一目了然。
6)在汽车库的设计中,常见有将施工图中汽车库坡道上的车行指示灯与人员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设计相同的情况。对于汽车库出入口不能作为人员安全疏散出口的要求,规范已有明确规定。建筑专业已经在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单独设置了不少于两处的人员安全疏散出口,疏散指示灯应将人流引向以上安全疏散出口;至于车行指示灯,应按建筑专业的车流方向设置,且必须与人员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区分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消防管理 篇8
消防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下面我先简单谈谈建筑防火设计中必须强调的几个问题:
1)消防设计内容应与土建、水、电、设备、管线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套,如单独审核,必然造成工程不配套,消防工程设计与建筑工程其他环节脱节,不易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所以改变目前消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模式显得尤为重要。消防机构只对建筑工程方案阶段与消防工程有关的初步方案设计进行审查,并把审查意见抄送施工图审查机构,把消防施工图审查的工作交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消防工程的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如果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也有委托监理的,监理公司同时也要对设计图质量负责,从而进一步分清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的责任,提高消防工程设计质量。
2)合理布置总平面图,严格按规范设置防火间距、灭火设施、消防道路位置、防水分区等。合理的总平面图,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
3)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构造柱、梁、楼板、屋面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宝贵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
4)从设计上切断烟、火蔓延途径。要保证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在设计时就要强调保证疏散通道数量,保证防排烟设施合理有效,要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及所处环境,在设计中采用有利于后期维护的方案。加强对空气调节系统的合理化。
5)充分强调灭火、报警、给水系统的协调统一,合理的报警系统设计对及早发现火灾,采取及时有效的灭火手段,降低火灾损失有着极大的意义,消防报警及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消防工程中是保证建筑物在火灾中不受重大损失的最重要设施,消防联动设计合理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大火灾损失案例的出现。消防给水压力不足、水量不够,是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总之,报警、灭火、水源在建筑消防系统中缺一不可,应多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科学的设计手段、前沿的消防产品,保证3个系统的合理有效运行。
6)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规范设计标准、规范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
消防工程各阶段的动态管理:
1)施工阶段的动态管理。
消防工程在施工期间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要严格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正确的合乎规范的安装施工。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公安、消防机构相互之间应及时沟通并密切配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2)交工验收阶段的动态管理。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验收是整个建筑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必须而且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验收是确保消防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实施的保证措施之一。建筑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系统,是火灾现场最快速可靠的信息传递方式,利用火灾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技术手段,对高层建筑及大型综合性建筑物形成有效的火灾探测报警、防火分区、防烟分隔、设备材料和建筑结构耐火以及消防设备联锁联动控制,及时发现火灾和控制火灾,可有效实施灭火操作,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安装、使用自动消防设施,越来越受到各界重视并得到应用推广。因此消防工程在建筑物交付使用前要做好认真细致的验收检测工作,不只是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检测,还应包括对固定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和防火隔离等设施的检测内容,还应涉及对建筑物间的间距、消防通道、防火分区等的一系列验收。对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验收,应以检测其系统联动功能和基本功能为主。对文字内容应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具体项目逐项逐条审核。对竣工图纸应按规范与建审意见相结合,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具体的施工内容进行抽检。
3)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管理。
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控制室保证24 h不间断的值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消防监督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培训。以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自动报警系统,当建筑发生火灾后,通过控制室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初步了解和掌握火灾楼层部位,掌握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可以正常工作。启动消防水泵,利用广播系统通知各楼层的人员,引导他们选择正确的方向和路线疏散,启动排风系统,对疏散楼梯间进行正压送风,关闭中央空调系统,降下防火卷帘,关闭竖井门,启动避难层的喷淋系统等。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且消防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应比一般社会组织的技术水平要高,因此,要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采用适量的人才引入机制,在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有经验的人才,丰富技术力量结构成分,努力造就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消防技术人员队伍。
摘要:鉴于消防工程在建筑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针对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消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注重的几个环节,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当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管理工作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管理
参考文献
[1]GB 50045-200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 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3]GB 50116-19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S].
[4]GBJ 16-87-200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5]吕安峥.消防设计实例探讨[J].山西建筑,2007,33(10):227-228.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探究 篇9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应急照明,自动报警,电气火灾监控
引言
如今在我国各个大中型城市中高层建筑的数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增加。火灾的扑灭难度越来越大, 预防控制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各高层民用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能够运行可靠, 消防电气设计完善, 并且要求科学控制和预测建筑结构内部可能发生的火灾险情, 进行及时的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在高层民用建筑中, 消防电气设计一般包括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于消防电气设计对于保障人员疏散、消灭和控制火灾并减少火灾损失意义重大, 因此相关设计人员在对以上应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 应充分考虑到各应用类型的设计要点。
1 火灾应急照明系统
在火灾发生时, 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确认火灾后, 会切断火灾相关部位非消防电源, 此时照明会受到影响, 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显得尤为重要。火灾应急照明一般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及备用照明。疏散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 用于确保疏散通道有效辨认和使用, 比如说设置在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灯, 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上方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在危险中的人员安全, 例如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照明灯。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风机房等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房间的照明属于备用照明。设计应急照明时应首先考虑人员安全疏散, 疏散标志设置位置合理。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对建筑火灾进行监控, 发现早期火灾, 并联动自动消防设备对火灾进行扑灭的有效手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按照规范要求: (1) 仅需要报警, 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2) 不仅需要报警, 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3)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 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主机及消防联动控制器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图如图1所示。
在新规范中要求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 其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所以消火栓启泵按钮信号不能作为直接启泵的触发信号。
2.1 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一般分为点型及线型。点型又分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线型分为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每种探测的使用场所和要求各有不同, 设计时应对号入座, 根据不同使用功能选择不同的探测器才能有效的发现早期火灾, 避免引起巨大损失。
2.2 手动报警按钮
手动报警按钮是发现火灾的人员及时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报告火情的主要设施。规范要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 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米, 且应有明显的标志。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 不应大于30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2.3 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
火灾声光警报器和消防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 通过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的信号, 能及时提醒建筑物内人员注意火灾, 及时疏散。在环境噪声大于60d 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 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 B。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 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 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米。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米。
2.4 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电话分机: (1) 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2) 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3) 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2.5 消防控制主机及消防联动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的控制形式由总线控制形式和多线控制形式组成。总线控制形式通过软件编程实现控制和检测的自动化并采用多路复用方式通过计算机完成系统的自动控制。多线控制形式基本分为五线和四线制。从总体上来看, 因为总线控制形式较为科学合理, 目前在建设项目中应用较广。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有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门、防排烟风机、紧急广播和背景音乐、防火阀、防排烟阀的状态监视、消防通讯设备、非消防电源断电系统、电梯迫降、电源和线路的监控。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包括电气火灾监控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器。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各区域根据配电系统的性质和用途设置安装监控模块, 负责监视相应区域配电系统的剩余电流及线缆和箱体温度, 监控模块之间采用RS485专用通讯网络连接。 (2) 所有二级普通照明, 普通动力和总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出线回路设剩余电流及线缆和箱体温度监测。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机安装在消防控制室, 挂墙安装, 主机自带DC24V电源装置。 (4) 电气火灾监控模块安装在配电箱内或专用模块箱内, 导轨式安装。 (5) 剩余电流及温度探头安装在配电箱内。 (6) 系统接线为总线式, 将所有模块串联, 导线采用WDZR-RVS2X1.5, 沿电力线路的走向敷设SC20的管至监控点。
4 结束语
在高层民用建筑中, 消防电气设计是所有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它关系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火灾时, 处于正常运行中的消防电气设备能有效发现初期火灾, 并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 因此, 确保高层民用建筑内消防电气设计合理及消防电气设备有效运行显得十分重要。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需探究优化施工方案, 对其进行合理科学的分析是保证高层建筑安全功能的保障和前提。高层民用建筑安全运行的保证是具有先进的电气消防技术, 且一旦火灾时, 先进的电气消防技术可以保证人员安全, 降低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叶林.关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备电气线路防火设计及其性能分析[J].四川建材, 2005, 6:99-101.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 篇10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建筑总高度超过2 4米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 称为高层建筑。以徐州市为例, 据统计, 目前徐州市共有高层建筑含在建的高层建筑767栋, 其中居民住宅有522栋。在高层建筑当中, 近100米和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就有5 3栋。其中已开工建设的苏宁广场最高一座塔楼62层、高度为266米, 另外即将开工建设的中央百大也有2 5 9米。当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主要表现在:
1) 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管理不到位。对于几家单位共用或共租一座高层民用建筑, 由于产权分散造成消防管理职责不清, 易出现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现象, 造成安全出口封闭, 疏散通道堵塞, 建筑消防系统无人维护, 隐患整改资金难以落实, 一旦发生火灾, 后果不堪设想。有的建筑业主在未经消防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 给本已隐患重重的建筑又添了新的隐患, 整改起来困难重重。
2)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 高层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 不能正常使用。此外, 还存在消防车通道不畅, 消防扑救面被占用, 消防车辆无法进入住宅小区, 举高车辆更无法展开作业等习惯性违法行为。
3) 多用途、多产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为了各自利益,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擅自将建筑局部功能改变, 破坏了原建筑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的设置, 有的擅自进行了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 有的甚至改变了原建筑的使用性质。由于物业管理和业主的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不明确, 出现问题后没有人愿意负责, 同时由于涉及多个产权单位, 无人协调统管, 消防部门下发法律文书时, 难以确定主体, 消防执法难以落实到位。
4) 扑救难度大。高层民用建筑层数多、规模大、人员集中、疏散困难, 室内可燃装饰材料多, 如可燃材料吊顶、塑料墙布、墙纸、窗帘等, 有些管道、电缆的隔热材料也是可燃材料。这些材料在燃烧过程中能放出大量的热和可燃气体, 以及带有毒性的烟气, 能加快燃烧程度, 给救援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由于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 登高车辆少, 高度有限, 目前徐州市消防登高车最高可达5 3米, 已不能满足需要, 且消防员自身防护装备有限, 这些因素都导致了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的增加。
2、预防措施及对策
1) 严把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关。高层建筑防火, 建筑设计至为重要, 往往建筑布局上的隐患使用任何设备或设备系统无法挽救的。消防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严格把好消防工程设计、审核、验收每一关,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
2) 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从现有条件来看,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 对扑救初期火灾具有重要的作用。发生火灾后, 自动报警系统会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提醒发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会自动喷出灭火剂进行灭火;应急广播启动, 通知场所内的人员疏散;应急照明灯照亮通道引导人们疏散;防排烟设施排出火场中的烟, 便于人们疏散及扑救。
3) 强化物业管理人员责任。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并严格落实, 针对高层建筑内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多、消防设施多、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的特点, 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应重点要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 消防安全人员值班、培训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须落实。消防部门要推动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同时要严格落实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部门应结合今年开展的“五大”活动, 深入社会开展大宣传、大培训, 深入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宣传, 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同时消防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高层民用建筑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班, 实行持证上岗, 提高其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确实提高高层民用建筑自防自救能力。
5) 深入开展全员大练兵。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进攻类型通常为“内部进攻、外部进攻和内外结合进攻”。必须组织消防部队官兵开展高层建筑及其火灾特点、规律和灭火救援战技术的研究, 扎实开展对辖区高层建筑物“六熟悉”活动, 单位内部固定设施和消防控制室, 要会熟练操作使用, 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和实地演练, 真正做到“知彼知己”, 心中有数,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灭火战术和组织指挥水平, 确保发生火灾时能攻得进, 救得出, 灭得了。
摘要:随着高层民用建筑的不断增多, 其消防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本文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 剖析了问题形成的原因,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参考文献
[1]王立平, 杜军.高层建筑消防供电安全问题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07年06期
[2]伍和员.略述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战术措施.消防周刊.2009年04期
[3]赵爱民, 鲁亚姝.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07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