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关键词: 乡镇政府 财政 乡镇财政 现状及

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精选10篇)

篇1: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10118117张 阳

10118118 魏仲哲

选题背景:

距离中国上一轮的分税制改革已经过去近20年,尽管新任财长楼继伟曾是上一轮改革的参与者与推动者,但在眼下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赤字规模有增无减的背景下,期待中国很快开始新一轮大规模的财税改革并不现实。中国财税改革左右为难,存在几点问题:

(1)新一届政府强调改革,其核心与财税改革息息相关

(2)民生制度不完善易使财政转移支付沦为“帮穷又帮懒”

(3)地方要求下放财权呼声高

(4)收支现实压力下,财税改革寄望不宜高

近十几年来,我国财政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分税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所得税制改革等几大改革措施,为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起到了很明显的作用。而政府的职能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政府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基本职责和职能作用。政府通过实施行政职能来实现国家权力。政府职能是由政治职能、经济职能以及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三大职能构成的有机整体,是无论任何社会形态、任何政体的国家所共有的。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管理体制下,政府的职能定位、职能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的划分以及完成职责的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规划:

周次

第6周 工作安排 确定题目

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及数据

第7周 阅读相关文献并进行总结

第8周 整理数据及提出问题

第9-10周 进行统计的描述性分析及给出一定的推断分析

第 11周 给出结论性建议

第12-14周 完成论文及ppt

篇2: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摘要:在公共财政基本理念的指引下,一个合理、有效率的公共财政制度,应该能够促进效率、公平和稳定问题的解决。中国式公共财政制度要构建规范化的政府预算制度,使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构建规范化的政府收入体系,建立适宜的税制;构建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使政府间财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构建高效的财政政策调控体系,提高财政效率。

关键词:改革,法制化,民生

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概述与现实状况

(一)公共财政概述

中国的“公共财政”的概念是传统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社会快速转轨的客观要求而就财政转型提出的一个财政职能和财政形态调整的基本导向。现时的社会已经不是国家-个人之间的权利分野,也不是简单的强势群体(如企业)与弱势群体(如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对峙,而是政府、社会与个人的三者利益的相互冲突,相互制衡的格局。在此前提下,一个合理、有效率的公共财政制度应以社会利益为先,并且能协调平衡三者的利益,有效在公平、效率与稳定上发挥积极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经济作用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之上。公共财政最多只能在是市场失效的范围内活动。同时,由于信息不足,官僚决策、权力滥用等原因,导致政府财政行为也会失控,必须加以规范。公共财政的关键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保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

二、减轻经济波动,熨平经济周期,稳定宏观经济;

三、保证社会平稳运行;

四、实现社会正义,尤其是实质正义。

总之,在公共财政基本理念的指引下,一个合理、有效率的公共财政制度应该能够促进效率、公平和稳定问题的解决——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平衡协调各方利益,保证社会平稳和谐运行。

(二)我国公共财政制现状与特点

我国于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2003年十六届二中全会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再到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与完善公共财政己成为党、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共识。

尤其是十七大以来,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公共财政的日标更加清晰,财政支出的公共性也更加突出。200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国务院首次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当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等4张报表;2010年1月,财政部向各地财政机关发文,要求各地“规范、有序”地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并对各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作出了统一要求;在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正处于推进过程之中。

可以看出中国的财政改革是随着中国的经济形势变化而变化,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而变化。公共财政制度的的特点也随之变化。

1、财政投入由经济建设逐渐偏向社会保障。

在公共财政导向下,财政支出重点倾斜于弥补市场失灵的领域,即非盈利、非竞争领域,逐步矫正政府的“越位”与“缺位”,不断加强和改善民生。2009年后,财政领域陆续出台和积极探索了一系列以保障基本民生和提高社会综合福利水平为目标的财税政策措施,关注民生成为支出结构调整的重点。以教育、医疗为例。在教育方面,公共财政提高了教育领域的公共支出,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落后区倾斜,贯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2008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为9010亿元,2010年又上升为10438亿元,比2008年增长15.8% ,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1981.4亿元,增长23.6%。在医疗方面,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而并提高政府投入标准,2009年启动覆盖全民的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从2008年的2757亿元到2010年的3994亿元,增长率达44.9%。总之,从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的方向来看,向民生领域集中投入的 趋势也十分明显。

2、财政预算由秘密状态转向公开化、透明化。

公共财政要求政府预算制度应规范化,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且政府预算资金的配置能为公众所接受,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福利。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都应符合的公共财政要求。

政府预算编制五原则分别是公开性、完整性、可靠性、性和统一性。性与统一性比较容易达到。公开性、完整性、可靠性是预算编制中需要着重加以注意的。当前中国应特别强调预算的公开性与完整性。政府预算的内容除了极少数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外,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使之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运行,“将会实行全程监管,并且向人民公开”。2009年9月,审计署公布了54个中央部门单位2008预算执行情况全文。2010年,国务院将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央财政预算12张表格向社会公布;2010年初,广州市财政局在网上公开了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财政预算,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3、财政调整手段由直接转间接

公共财政不再倾向于直接设立市场经济主体以带动经济快速发展,而是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间接促进市场经济主体的培育和竞争力。公共财政分配积极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加大培养市场主体的投入力度,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支持措施。在支持非国有经济方面,财政支出的重点主要是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公共财政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而向各类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政策。促进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注重发挥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及各类社会资金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公共财政倾向于保证市场经济活跃程度,促进正常竞争。

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方向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作为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各级政府财政职能的实现, 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 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 甚至社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等 3 诸多重大问题。公共财政建设要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服务于总体经济社会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人民收入,完善分配格局,完善民生保障,提高国家发展质量和促进社会和谐。有了以上前提,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取向就可以大体阐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推进财政制度的宪政变革。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而市场经济需要在法律的优良大环境下运转。公共财政制度的完善必然需要宪政体系制度的支撑。建立一个“有限”而且“有效”的政府。“有限政府”主要是从政府的职能及权力受到有效地监督与制约的角度而言,而“有效政府”则意味着政府应按职责干预市场经济运行,既不僵化权力行使导致应对市场风险缓慢,也不过度积极行使权力,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建立“有限的政府”,严格监督政府的职责的行使,才能有效避免由于信息不足,官僚决策、权力滥用等政府行为的天然弊病。而唯有建立“有效的政府”,才能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变化,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保障社会平稳运行。总之,建立与完善本国的宪政体制,建构“有限”兼“有效”的现代政府,乃是摆脱政府财政困境、实现民富国强的根本途径。

2、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模式

我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化,基本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高。这就需要尽快改变以政府为唯一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逐步建立起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

应当根据不同公共服务的特点,结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优势,采取不同的供给模式,实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应该从自己不该做、做不好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退出,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让它们向公众提供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弥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通过三者之间的竞争和协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另外,通过实行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有利于政府财力差的地区的居民可以获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也就有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3、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步伐, 将其纳入公共财政框架

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对于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具有特别的意义。中国的欠发达地区主要在西部, 而一些西部地区正是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不适合大规模进行工业开发和建设。长期以来,我们把西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与其它地区一样主要进行经济发展指标的考核, 地方政府也把主要精力用于经济建设, 生态环境成为次要指标。地方政府从考核指标出发, 可能会牺牲环境发展经济, 其结果是一方面生态环境没有得到切实的保护和恢复, 甚至更加恶化, 另一方面受自然条件所限, 经济也难以真正快速发展。尽管长期以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也对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但由于缺乏一个从理念到具体操作的规范性框架体系, 这种支持一方面是不充分的, 另一方面其使用效率也是难以得到保证的。中东部区域中, 也有一部分承载着区域生态安全等职责的地区, 不适合大规模工业开发。如果把这部分不适合大规模工业开发的地区明确定位于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 则其发展就纳入了规范的框架之中, 生态环境成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主要指标, 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纳入到国家及省级公共财政体系之内, 地区的发展就有了保障, 区域的发展也将更加协调。

三、结语

在200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在回答有关政府机构改革的问题时,不寻常地主动提及:“我想讲一个公共财政的问题,这是很少涉及的问题。我们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并斩钉截铁地表示,“在今后5年,我们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篇3: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关键词:体制改革,“省直管县”,县域经济

一、引言

当前国内学者大都基于经济绩效对这一改革的效果进行研究, 也发现该体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不过, 这一财政体制的改革是否可以直接进行推广, 其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 现有研究都没有进行系统论述。鉴于此, 本文将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角度, 基于当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进程、效果和问题的研究, 提出新形势下改革当前“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新思路和新建议。

二、“省直管县”背景下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长远规划, 但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方面, 目前该体制推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县级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

“省直管县”改革后, 财政上省管县, 并将原本属于市级的事权逐步下移到县级。事实上, 这种财权上收、事权下移的改革加剧了县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依然不能有效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等问题。“省直管县”改革虽然减少了政府层级, 但也加剧了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现况。实际上, 单纯依靠财政体制改革并不能彻底实行市县分治, 这样不能充分发挥城市的作用, 也不利于县域经济发展。

2、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责配套脱节。

现行“省直管县”体制下, 缺乏相关配套的体制建设, 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责配套脱节, 出现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运行方式、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法等等尚未完全适应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现象。事实上, 由于行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 直管县与原地级市没有完全脱钩, 在落实政策时, 县、市级政府之间存在着一些难以协调的矛盾。县级政府要在省、市两级政府间汇报和周旋, 出现了“两个婆婆”的问题, 这就增加了县级政府的工作量及行政成本, 造成了财政管理效率低下, 不利于县域特色经济的发展。

3、缺乏事权划分为前提的转移支付对县域经济发展带来冲击。

在“省直管县”改革下, 由于行政、监督、法律等相关制度改革的滞后, 使得县级政府事权不清, 导致转移支付问题日益凸显, 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权划分不够清晰, 容易造成县级政府就同一个项目分别以不同事权向上级政府进行重复申请, 出现多头申请、多头审批现象, 加剧了财政转移支付的随意性;二是在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与使用上, 由于事权不清, 容易滋生县级政府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三是县级财政无法预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额度, 不可能准确地将其编入预算, 因此给人大监督审核县级预算带来一定困难。日益凸显的转移支付问题最终会阻碍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省直管县”, 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机制

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框架、行政资源的配置均基于原有的行政体制, 改革的渐进性使得这种双重的管理制度还将持续。本文对当前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进行了分析, 以下是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提出的对策建议, 以期进一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1、明确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责权限, 转变县级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服务型政府, 这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在推行省管县体制改革过程中, 一方面要继续扩大县级政府的经济管理职权, 另一方面则必须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调整, 大力完善相应制度约束机制, 落实县级政府承担的公共职责。上级政府要在扩权的同时, 把职责加于县级政府, 避免事权过重和行为扭曲。要对当前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科学划分, 相应确定财权, 完善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同时, 要进一步界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 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完善的保障。

2、完善“省直管县”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健全县级政府权力监督机制。

“省直管县”改革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 有必要进行相关配套改革, 减少基层政府的行为偏差。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主要从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入手, 以便各级地方政府的运行方式、规章制度等适应新的财政管理体制。此外, 要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应加强上级的行政监督和约束力, 同时依法尊重地方人大的地位, 使地方人大切实增强对县级行政的监督和约束力度, 这样才能确保县级行政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 成为真正的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以便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3、立足于县情, 健全因地制宜的分类指导制度、转移支付制度。

实际上, 较原有的市管县体制相比, 省管县改革后, 省级财政分类指导的线条更粗, 实际政策与县域环境出入过大, 适用性实际下降。省、县两级政府均要立足于县情, 因地制宜, 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 建立小片区化管理, 完善区域性政策, 健全分类指导制度, 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此外, 在清晰划分县级政府事权的前提下, 要增加转移支付内容的多样性, 并尝试按区域的不同功能对转移支付进行设立。按精细化管理要求, 规范转移支付资金, 合理确定分配因素, 促进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 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4、提高县级财政现有管理水平。

“省直管县”下, 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县级财政现有管理水平。要在县级政府事权及财权划分相匹配、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的前提下, 要注意兼顾硬件、软件的完善, 调整工作机构, 妥善安排分流人员, 提高公职人员执政素养, 提高沟通效率, 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只有切实提高县级财政现有管理水平, 使得县级政府财政管理能力适应“省直管县”改革的要求, 才能够为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可能。

参考文献

[1]Lin, J.Yifu and Zhiqiang Liu.“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e Change, 2000, 49 (1) :1-21.

篇4: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关键词:文化产业;财政政策;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和财政政策的有力支持,因此,针对文化产业本身特性要求、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文化产业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国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框架和体系,使其推动文化产业辟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多项政策支持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文化产业取得了较好分发展。十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态势,高出同期GDP增长率的6到7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占我国GDP的增幅不断扩大,有力的支持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

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事业费投入不足,比重偏小。从投入总量上来看,文化产业虽然投入力度加大,但投入仍显不足,年均增长率低于同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也明显落后于其他公共事业费年均增长速度。同时,从文化事业费(财政拨款)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来看,前期微微上升,但近年来基本呈逐年下降态势,一直处于0.4%以下且不断回落。

(二)投入主体单一,投入方式未多元化、灵活化。长期以来,我国对产业的扶持基本上由政府进行主导,尤其是类似文化产业这种公共性质较强的产业。由于国家对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区别不明朗,导致财政投入对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缺位,对经营性的越位,致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加重财政负担,也未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有效配置文化资源。

(三)财政投入不均、结构不合理。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应倾向于公益性、准公益性文化产业,而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则需要由市场来主导与配置,这样才能最大化财政资金用途,从而形成整个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态势。但目前我国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质的文化产业,在财政拨款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偏低,只占到总拨款的六到七成。而对创意动画、电影等盈利性文化产业扶植力度过大,浪费了财政资源。

二、相应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改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直接投入政策。财政直接投入是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手段,从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的扶持来看,财政直接投入占有很大比重。而我国在财政支持文化产业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体制不健全,文化事业费投入不足、投入结构不够合理,以下为笔者提出的政策建议。

(二)完善文化产业体制建设,加大保障力度。通过立法等制度建设手段,完善文化产业投入体质,将文化产业补贴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与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沟通,研究文化产业信贷优惠政策,通过财政、金融多种方式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保障力度。

(三)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实现投入方式灵活化。除政府直接投资外,可多元化筹资渠道,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对于博物馆、图书馆等纯公益性项目,除政府拨款外,可引入彩票资金、社会捐助等资金进行支持。对于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可引入政府采购、PPP等融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的进入。对于盈利性文化项目,可以采用社会资本主办,探索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尤其是探索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PSL信贷资金支持。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结构。目前,我国财政直接投入力度严重不足,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比重一直徘徊在0.4%左右,投入力度有待增强。因此,应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应在已有的财政收入格局下,通过科学合理划分资金、配置资源的方式,将资金投入向文化产业倾斜。与此同时,在文化产业内部,也应该明确投入重点,针对不同的发展目的、发展前景,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向相应行业领域注入更雄厚的财力。

三、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激励政策对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运用税收政策,能够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激励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文化产业的捐赠方面,可进一步优化扣除标准和扩大扣除范围。借鉴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对于企业、团体、个人对文化企业的捐赠款项,均可享有捐赠扣除比例的税收优惠,同时建议将现行的10%的扣除比例相应提高,扩大至30%甚至是40%的比例,尤其是对提供具有公益性质的一些文化产品的企业,从而更大范围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注入文化产业。

(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中小型、创新型、出口型和骨干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对于中小型文化企业,除了在所得税上给予其一定程度的税收让利、税收返还等税收优惠外,还可实行在营业税的征收上给予其免征2—3年的优惠鼓励政策,从而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其次,对于具有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如动漫、影视、游戏的创作、研发和制作,对该过程所产生的研发创作费用可按当年的发生额给予抵扣,然后再缴纳所得税费。再次,对于出口文化产品的企业,如影视、文化技术、文化用品,可给予其享有最高17%的出口退税优惠政策,以促进文化贸易,鼓励文化出口,参与国际竞争,提升国际影响力。最后,对于文化骨干企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出版以及面向农村的基础文化建设如农村电影播放、农村图书、广播建设,在创业期间可给予一定年限一定税率优惠的投资退税政策,以及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相应的投融资政策建议

(一)构建一个良好的投融资体制。构建一个完整有序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体制应包括:建立良好的基金经营管理模式,明确文化产业中不同性质的文化企业定位以及各自所需的投融资支持模式;设立不同性质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在制度上确保其均能通过市场化的资金配置机制获取发展资金;建立考核标准,评估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同时还要建立资金的监管标准,并强化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落实相关责任。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强化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对于投融资环境,应重点对资金的使用、项目的评估、运营和管理以及贷款的还款等各个环节的风险加强调控与管制,确保良好的资金运作环境。如对从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的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政策支持,弥补相应的坏账损失,确保其良好运行;为文化产业提供一些保险产品,如美国的电影完工保险、文化产品出口保险,这些都可以降低债务的资金风险,尤其是对于一些具有高风险的产业投资和银行贷款,更应该通过风险基金保障资金效益和安全。同时,建立文化产业的市场准入和信用监管机制,对于违规使用基金或融资贷款的项目要严格审批并查处,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应坚决拒绝其使用资金,从而规避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和信用风险,为文化产业投融资市场创造一个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纵观发达国家,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都取得了不错的效益,如美国的电影产业、英国的创意文化产业、日本的动漫产业,其蓬勃发展均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趋势来看,隨着金融领域的不断健全与完善,通过投融资促使文化产业的发展将是未来的走势,其强劲的带动支撑作用不可忽视。(作者单位:新疆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1]梁云凤,孙亦军,雷梅青.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J].税务研究,2010第7期.

[2]郑元凯.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战略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2期

[3]曲方,朱天博,宋香云.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商界[J].2011年第2期

[4]吕志胜.公共财政投入与文化产业增长:影响与对策建议[J].财政研究.2012年第10期

篇5: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摘 要】本文阐述了中国乡镇财政的主要现状,分析了我国乡镇现行财政制度带有的缺陷,通过笔者的学习经历与感悟,提出了有关想法,力求为全面展现我国乡镇财政的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提高促进我国乡镇财政制度的改革给出有意义的建议,为乡镇各企业制度改革给出关键性的参照。

【关键词】乡镇财政制度;缺陷;资金管理

现今中国乡镇财政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缺陷,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行政管理上的漏洞,本文为完善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体制、全面展现财政在地方经济进步的影响给出一定的参照,也给我国乡镇政府机构的财政资金管理带来有价值的参考。

一、中国乡镇财政的影响

1.推进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进步的主要动力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占地面积广,农村人口众多,“三农”问题向来是国家的主要问题,综合建立小康社会的关键点与难点还是农村,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这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本质性问题,唯有农村有着较好的发展以后,才可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才可真正地达到共同富裕。要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就要求乡镇财政机构加大力度,提高对农业的投入,平衡乡镇单位的进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改革惠及农民,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2.为底层政府实行行政权利给出财力保证

乡镇财政是中国现行财政制度里最底层的财政机构,是乡镇政府机构执行行政职责的财力保障。中国乡镇政府的职权是为辖区里的公民给出加工与生活所需要的共用产品与服务,实现农村地方的文教卫生业务。在实行这一职责的过程里,乡镇政府所要资金的筹备、分配以及应用状况的监测都要有由乡镇财政机关执行。乡镇财政在维持农村地方稳固,确保乡镇政府的照常运行,确保乡镇政府每项制度按实际执行,还有确保乡镇组织的工资准则体制等各层面有着无法代替的作用,是乡镇政府最有力的财力保证。

二、中国乡镇现行财政制度带有的缺陷

1.财政体系单位太细致化,很难做到事权和财权相平衡

笔者认为,县级是底层财政制度最合适的机构。由于它是地方共有产品的主力支持方,带有和财力相符合的巨大权利,并且在基础教学、公共卫生、城市维持建立等职责上有一个突出特征,即投资准线带有很大的变动空间,所以县级财政也就可以很大程度地达到职权和财力的统一。这些职权可比作自然界的“河流”,对财力的高低有调动影响。反看乡镇财政,因为教育、卫生、制度、策划设计等职权的上收,乡镇职权就很单调,通常只是余下的行政事业资金等硬支出与城乡小区业务等小额支出,变构成财力、职权统一的难度:资金太少,吃饭便成了问题,造成底层政权浮动;资金提升太快与过多,就造成浪费,行政投资膨胀。若一县当中乡镇财力相差太大,就易导致津补贴给予、公职人员酬劳的不合理下降,对公务员的稳固与地方的统筹统一进步很不利。

2.缺少过硬的财务管理

如今中国乡镇财政组织员工的财务管理水平较差,工作者大多是行政管理出身,缺少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就造成了财政资金管理出现不正规性,其体现有凭证管理错乱,许多财政来源的原始凭证丢失;会计课程调配不当,部分资金的流动仅有简单票子,未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做账;没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某些教育、卫生、农业进展专项费用被动用;预算决算不当,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财政进出吻合,在编辑决算时部分领导选择掩盖、降低收入,作假、增加支出的方法在账上调节收支。这一弊端造成了资金使用效率大大降低,资金用途不明确,并成为滋生腐败的摇篮。

3.乡镇财政预算的制约被慢慢撤掉

编辑财政预算的目标就是为了较好地引领与监管财政费用的使用状况,确保财政资金可以原有的作用,避免有关人员滥用职权,使用乡镇财政费用建立“外表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出现贪污腐败现象。

三、中国乡镇财政制度完善的意见

1.改善转移支付体制

在不变动乡镇财政地位的基础上,县级要严整与改善对乡镇的转移支付体制。可按照人员组织大小、人口和地方面积等元素,预测给出县上的乡镇标准进出,经过挖峰平谷,把辖区乡镇间的支出数目达到平衡。对补助或上报内容,要依照城乡筹备、向农村地方合理倾斜的原则给出配置准则或负担准则,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县域内达到均衡,为更广地方的基本公共服务平衡化提供条件与基础。

2.使乡镇机构预算达到正规式管理

在保证乡镇财政水平均衡的基础上,乡财县管作为一过渡性、基础性的方法,要从提高对乡镇部门预算设定工作的指引与核查着手。应做到:①县级要清楚给出乡镇机构预算设定的指引性建议,需要乡镇进行预算内外结合、全面详细的组织预算。对乡镇预算内外多余财力应用的走向与程度都需给出准确制度。②乡镇机构预算要和县本级机构预算一同拟定,按同样过程让县级审核、审定。根据县级核查建议更改完成后再交给乡镇人代会定夺。③项目预算的整治、预备费的使用、超额资金的动用,在让乡镇人大监管的同时,需要经县级政府核查批准。

3.对未来乡镇财政的确认

预算变更改善中,提倡把“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准则用于县级以上政府,清晰解除乡镇财政制度,由县级对执行机构预算与效绩审查。财政收入还由乡镇进行当地管制,用此鼓舞乡镇守土有责,美化投资环境,积极为公共服务,但财政提高主要和个人犒劳有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拟定与监管的主要点不在是本级收支总预算而是较详细的乡镇机构预算,尤其是大项目收支的预算和实施状况。

总的概括,要想改善中国乡镇财政制度,推进乡镇财政原有的影响力,还需财政管理牢记人民财政是人民的责任,主动地在日常实务中服从财政事务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全面推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国农村经济进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杨墨.我国乡镇财政体制研究―以浦东新区改革为例[D].复旦大学,2010

篇6: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公安部《关于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立项和收费标准的函》(公境〔2004〕434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居留许可费收费项目的复函》(财综〔2004〕6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外国人居留许可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按规定在为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时收取外国人居留许可费的收费标准为:

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票据。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篇7: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我国最重要的任务是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这就需要加大改革财政税收工作的力度,发挥出财政税收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为此,我国应当认识现阶段财政税收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完善财政税收政策,避免出现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障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与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一、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财政税收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等具有重要作用。财政资金为国家落实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财政拨款,能够有效的解决重大自然灾害给人们造成的损失。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中,财政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财政税收在财政资金的构成中,占据较大的比重。税收是补充财政资金的重要方式,既是财政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管理人民的重要方式,保障国家权利的使用。财政税收是关乎每一个人的重大问题,个人既是纳税人,也是受益者,将对国家与个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此,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应当合理地、客观地认识财政税收,同时,政府更需要全面的财政税收,加强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管理,不断的提高税收的能力,为财政税收工作的效率提供重要保障,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现阶段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财政税收占据重要地位,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具有直接影响。近些年,财政税收改革进程不断的向前推进,逐渐的暴露出财政税后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给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我国经济建设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应当及时地查明财政税后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财政税收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财政税收项目,然而,就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来看,各方面还有待于完善,尤其是对于各个项目未建立起财政税收准则。此类状况的存在,加大了财政税收部门税收工作的难度。工作人员在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过程中,未能够严格地按照统一财政标准进行,直接降低财政工作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此外,目前所使用的财政税收制度中,依旧存在不合理税收的问题,导致难以充分地发挥出财政税收的调节功能,阻碍着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管理体制的缺陷

近些年,财政税收改革不断的向前推进,逐渐的暴露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在以往财政税收管理模式影响下,在管理制度方面,财政部门不能够保障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受到新旧管理模式影响,导致工作人员难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好财政税收工作。此外,部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较低,出现违背法律与原则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问题,对待自己的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责任感与紧迫感,使得违法乱纪的行为时常发生。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

现阶段,我国企业中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等行为。比如,在税收缴纳时,一部分的企业超出规定时间,另一部分的企业直接偷税,加大财政税收部门的工作难度。除此之外,部分的企业甚至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信息,减少财政税收支出,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出现此类现象给国家的财政税收造成损失。不仅如此,不少企业通过不开发票等形式,以此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然而,不开发票的行为将会给财政税收带来巨大损失。

(四)缺乏科学的预算体系

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财政预算体系,然而,就现阶段我国的财政预算体系来看,许多方面还有待于完善,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以下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财政税收部门缺乏对财政预算的足够重视,在开展税收工作过程中,仅仅是按时收取各企业的税款,而后进行统计;二是虽然开展财政税收的预算,但也局限于小范围内,不能够从整体上开展财政税收预算,缺乏对资金转移状况的综合性考虑,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

(五)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目前,财政税收部门中“掏红包”与“走后门”等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中的部分工作人员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实践能力等方面都有待提升,不能够处理好繁杂的工作任务,直接影响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然而,由于个别领导不重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工作,使得不少的工作人员对待工作态度散漫,缺乏责任感,给工作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甚至部分工作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直接影响工作氛围。

(六)政府权责问题

现阶段,就各级政府事权划分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进行具体的责任划分,而仅仅是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导致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中央以及地方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致使时常出现缺位与越位等问题,极易造成地方与中央财政的相互排挤问题。

三、财政税收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财政税收制度

在开展实际的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财政税收部门应当严格遵循行为准则。为此,应当重视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弥补财政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因此,随着时代的变化与发展,相应的要调整财政税收政策,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为目标。除此之外,应当适当调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减少企业的负担,避免出现重复性收税的问题,推动与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

现阶段,财政税收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等问题,影响着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因此,财政税收部门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促使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发生改变。此外,财政税收部门的各个领导,应当提高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为财政税收的工作效率提供重要保障。

(三)强化财政税收的监管

现阶段,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等问题。因此,国家应当重视管理好财政税收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出现各种非法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由专业监督工作人员,严格的监督财政税收工作,及时地发现与遏制企业的偷税、漏税等行为。二是国家应当严厉的`处置企业的偷税、漏税等行为,完善税收监管制度,为国家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重要保障,避免发生偷税、漏税等行为。三是税收征管部门应当核查与监控企业制造虚假账目信息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国家财政税收的经济损失,切实的维护好国家经济效益。

(四)改革财政税收预算机制

财政预算机制是保障财政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为此,国家应当重视深化改革财政税收的预算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将财政税收的预算范围扩大,确保财政预算部门合理的进行各企业的预算;二是针对于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制定出长远的规划,建立起财政税收的预算机制,保障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效率。

(五)加强税收审计与征管工作

在财政税收工作中,征管与审计属于重要内容。因此,应当重视完善税收审计与征管两个方面工作,进一步的提升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其中,就审查征收方式来看,针对于项目健全的纳税户,应当将其作为定额户,而后进行审查工作。针对于部分账目有所出入的部门与单位,应当对其实施延伸制度,而后展开深入的调查,查看其是否与财政税收部门存在照顾关系,一旦存在此类关系,将会造成少征税款的问题,则有必要采用通审软件方式,进行纳税辅助。同时,应用排序法定出纳税户名单,正确的开展纳税工作。

(六)完善支付方式与支付体系

应当对一般性与专项转移支付两者之间的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调整,可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适当提升。同时,既要改革税收返还制度,也要改革增值税制度,从而达到资金来源稳定的效果。与此同时,应当推进分配方式的改革,建立健全分配制度。在确定测算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如下几点重要因素,如地域差异性、人均收入以及人均占地面积等,构建完善的支付方式体系。

结语

篇8: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一、政府预算改革与公共财政的关系

现在政府预算制度本身是民主法制的产物,起源于英国,是英国在向资本主义转化的过程中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之间财政权争夺的产物,经历几百年的时间逐步形成一套完备的预算制度。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折射出了代政府预算制度的实质,即政府预算是对政府活动进行约束限制的基本途径。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公共财政下的政府行为是受市场决定和约束的,而政府预算制度的产生对政府经济的约束行为提供了一个基本手段。因此,现在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载体,只有建立了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公共财政。

在中国,政府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令及相关制度依法行政,不能超越市场的根本约束限制;政府预算支出必须经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并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这使得这种分权格局得以建立,并使市场可以对政府的活动进行约束和规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预算改革和理念上的更新逐步深入人心,如“政府问责风暴”、“参与式”预算、政务公开规定等都印证了这一点。当前的政府预算改革,是中国经济市场化、财政公共化的必然之路,改革正在经历一个从形式到内容、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目前这一过程正处在不断深化中。整个政府经济管理将有可能通过政府预算改革契机,开辟一条全社会共同治理的公共财政管理道路,推动中国公共财政治理的法制化进程。

二、中国预算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几十年的改革进程,中国的政府预算改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目前来看,财政预算改革阻力重重,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预算改革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各项制度之间相互配套形成的一个整体,相互配套的制度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中国目前政府预算改革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排除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差异,就目前的政府预算改革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第一,政府预算改革的法制进程滞后于具体实践。1994年出台的《预算法》在某些环节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当前中国的预算管理改革也未能完全突破《预算法》的基本框架,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改革推进的步伐。与其配套的立法和相关修订工作也相对滞后,使得许多改革举措难以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且还存在部分专业法和预算法相冲突的情况,比如财政法定增长指标要优先于其他预算安排,这与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相距甚远。这种对法律遵从的忽视会导致政府预算管理偏离法制化。

第二,政府预算口径不统一。中国目前的政府预算体系中,公共财政收支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并不反映政府的全部活动,就不是有关政府活动的详细计划和记录。那些游离于预算外、制度外的政府收支并未在政府预算中反映出来,也就不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内。统一性实质上反映着市场通过政府预算对政府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的要求,预算编制的口径不统一将使得财政预算监督的透明性、公开性变得毫无意义。

第三,政府预算资金使用效力低下。中国的政府预算制度经计划经济时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逐步改革,至1999年逐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制度框架。但目前中国的预算制度缺乏完善的约束力和较高的预算效率,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和浪费严重等问题。政府预算过程中存在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使其实际控制的资源远远大于理论上的权利,其结果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或者预算资金的分配不能反映政府的战略重点和政策目标,而立法机构对此的控制往往只是流于形式。

第四,政府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有待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科目过于笼统、内容不完整,公众无法了解更详细的项目,造成人大代表审议时对预算内容了解模糊,也就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预算执行弹性大,无法追究责任,也就谈不上约束力,不利于群众预算进行有力的监督,弱化预算制度的民主监督。

第五,预算透明度不高。中国市场经济尚不成熟,计划经济下无限政府的现实存在还导致了官僚思想的盛行,大多数纳税人对政府预算透明持漠视的态度,同时政府官员也没有主动公开的意识,能少公开就少公开,不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执行情况的了解和监督,不适应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不利于中国科学合理的预算体系的全面建设。

三、完善中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中国要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不仅要强调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还要强调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充分发展。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预算体系处于长期落后的地步,现阶段,我们要努力改进和完善整体预算水平和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形成具有准确性高、精细化的预算体系,要把握好下几点:

第一,加快推进政府预算管理法制化进程。修订和完善《预算法》及相配套、衔接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人大对预算的审批权,并从制度上建立健全人大的预算监督和审查权;理顺预算过程中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落实人大在政府预算收支控制上的权利;加强报送人大审批的政府预算的全面性;深入推进预算的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健全法制,将自由裁量权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着力提升中国预算透明度的法律层次,将预算透明公开写入法律,使预算的透明有足够的法律保障。

第二,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把所有政府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各级人大在立法层面对同级政府全口径收支的控制和监督。从政府编制范围来看,包括政府一般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在内。建立预算资金往来渠道规范透明,所有政府收支有机衔接的复式预算体系。建立全口径预算是建立健全预算体制的基础环节,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政府所有政府性收支行为的立法控制,使政府部门的收支行为从头到尾置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体社会成员的监督之下,对构建中国公开透明完整的预算体系有决定性意义。

第三,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水平,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适应性强、预测准确,一旦在预算中有意外事故出现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抗风险的能力。借鉴国外预算编制的成功经验,研究适合中国具体实际的科学分类预算编制方法,按照分层分类、繁简适度、清晰易懂突出重点的原则,使人民代表大会和公众都能看得懂,每笔资金都有清楚的安排,让公众能够及时方便得到政府财政活动的全部信息,形成公众和舆论压力,以促进改革良性循环的形成。

第四,建立对政府预算执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健全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的专门法律法规,健全各部门预算公开的问责机制,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制定预算的目的是通过预算加强政府收支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政府的资金活动能够得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建立预算考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绩效预算,有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摘要: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中国政府预算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政府预算框架基本形成,但与公共财政的建设要求还相距甚远。从推进法治预算化进程、推行全口径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建立对政府预算执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四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的预算改革进行阐述,旨在对当前中国建立和完善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进行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对策

参考文献

[1]陈工.中国政府预算改革的目标与实现路径[J].地方财政研究,2013,(5).

篇9: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一、乡镇财政管理现状

宁洱县辖3乡6镇、89个行政村,总人口19万人,农村人口占62.7%,少数民族人口占56.9%,辖区总面积3670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96.8%,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精神,2005年,宁洱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开展了“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其基本指导思想是“保工资发放、维持机构运转、保重点支出”,实质是在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均不变的原则下,实行“统收统支、收入整体上划、支出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乡镇作为县级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乡镇收入编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支付核算改革,规范乡村财务

“乡财县管”改革将全县9个乡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县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乡镇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和一个代管资金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县级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做到日终零余额管理;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用于管理核算由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村级奖金、保证金等。由县财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就地缴入县国库。经过近几年的运行和不断完善,乡镇财务收支行为得到规范。乡镇所有资金通过县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个通道进出,减少了中间环节,资金流速提升,政府调控能力显著增强。2011年,宁洱县全面启动财政大平台及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全县横向网络覆盖172家预算单位,4家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覆盖,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信息共享,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降低了财政管理成本。

(二)完善补贴发放方式,强化惠农资金监管

随着大量惠农政策陆续出台,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宁洱县财政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和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的改革。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除另有规定的外,都经过乡镇财政所,实行乡镇财政专户管理,集中支付、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扶贫、救灾救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首先由乡镇工作机构负责核实,并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局等对应部门审核、汇总并行文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汇总核算补贴资金分配表,由各乡镇财政所将补贴数据录入农补系统后上报县财政局;资金由财政局农业股划入县信用社代理财政直补资金专户并通过“一卡通”软件系统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及时发放。仅2013年至2014年,各项强农惠民补助资金就达14835.97万元,积极有效地支持了宁洱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预算管理,创新收入分配方式

“乡财县管”模式将乡(镇)作为县级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人员经费全额保障,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与县属单位一致,村级运行经费按上级标准保障,机构运转经费由宁洱县财政提出450万元,采取基数加因素分析的方式进行分配,有效地保证了乡镇人员工资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为调动乡镇的积极性,增加乡镇可用财力,宁洱县出台了烤烟税收分成政策,烤烟税收在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后,与县级五五分成,仅2014年各乡(镇)分成达1704万元,有效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

(四)强化乡属各单位及村集体的财务监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宁洱县从2001年全面推行“零户统管”,取消各单位的会计,只保留出纳,将原来的零散做账集中到财政所统一做账,各单位实行报账制,既规范了财务管理又加强了财政资金监管。2009年,宁洱县又将全县所有村集体组织的账务全部纳入乡镇财会所管理。村上的收支事项由村民委员会理财小组民主决定,每一笔收支的合理合法性由乡镇政府把关,收支凭据由财会所审核,收支账目由乡镇财会所代理做账。村级收入纳入“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村级支出每半年公开一次账目。目前,全县各乡镇共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9个,“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89个,“村民小组理财小组”1170个,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代管资金2255万元。

二、乡镇财政管理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明晰乡镇财权和事权,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一)财政职能不明

随着乡镇财政日益壮大,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财政所工作职能由征收型向服务型转变,出现财政职能不明的情况,管理越位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如现在惠农“一卡通”业务,各部门都把惠农资金交给财政办理,但仅仅起到数据录入的作用。数据是录进去了,款也从卡上打出去了,究竟基础资料是否存在作假,受益对象是否错位无从考究。造成了什么都该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

(二)惠农资金监管难

目前,各级财政系统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乡镇财政已经参与监督管理,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水利、道路、林业、农业等支农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所很难参与监管,往往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导致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导致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影响执行效果。

(三)乡镇财政所职能交叉错位,人员紧缺

宁洱县下属大部分乡镇财政所干部既要做财政业务工作,又要应付乡镇中心工作,缺乏一定的专一性,导致乡镇财政所在工作管理上出现了“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同时,随着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也来越高,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工作涉及面广,强度越来越大。而宁洱县平均每个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不到3名,承担的业务量很大,人手严重不足。

三、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基于实际调查和分析,结合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一)合理界定乡镇财政职能

乡镇财政职能是乡镇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延伸,随着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逐步建立,国家对农村的投入不断加大,要发挥好乡镇财政作为国家公共财政政策执行终端的能动作用,就要结合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和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建议将乡镇财政建设纳入国家财政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尽快出台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围绕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准确定位乡镇财政职能、明确乡镇财政职责,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并着重从管理、服务和监督等方面予以细化,充分发挥好乡镇财政职能对财政资金就地监管的优势。

(二)建立惠农项目资金共同监管机制

建议由县政府主导,成立支农项目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联合财政、水利、道路、林业、农业等多部门建立支农项目资金共同监管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将对惠农资金的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体现监管公开、公平、科学的原则。真正实现支农惠农资金的全覆盖全范围的监管,确保支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统一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篇10:中国财政现状及财政体制改革后的发展方向及问题

现行财政体制对县域经济发展地影响及建议 -调查报告

从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多年的实践看,初步建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对建立稳定的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财政收入渠道,调动各级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各方面情况的变化,现行财政体制在运行中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 一、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1、收入分配不尽合理。 主要表现在:上级财政在政策、体制的设计中存在“自利”行为。一是在固定收入的划分上,税源较集中、稳定性强的主体税种大多划归中央或市级固定收入,而税源比较分散、征管难度大、稳定性差、征收成本高、增收潜力小的小税种则属县级固定收入。二是在共享收入的分配上,往往是中央和市级政府得大头,而县级政府作为培植税源、发展地方经济的主体却只能分得较少部分。在分配比例上也未考虑地区间经济状况、财力差异而一刀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极为不利。同时,“两税”收入增量部分地方分成少。三是在现行税、费并存的体制下,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是县级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多数费的收入都属上―下级政府共享,且上解比例大,有的费如消防费等收入全部上收。由于收入分配不合理,客观上削弱了地方财力,影响了地方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还使有的地方政府为保运转,通过各种渠道敛财,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乱摊派,使腐败行为、地方保护主义滋长。 2、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范围划分不当。 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事权和财政支出范围的有些地方不明确,不合理。特别是有些属于中央或市级政府事权,应由中央或市负担的事务支出,却由县级承担。比如,与地方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如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的事权上收,使地方统揽经济的功能大为削弱,而相关的支出费用却仍由县级财政承担,不尽合理。 3、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够规范、科学。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原体制基数上演变过来的,是一种新旧体制衔接过程中的既得利益的补偿,对均衡地方财力、解决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异的作用并不明显,与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本意不相符。二是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专项补助分配和使用与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不相适应,其分配办法也不规范,有暗箱操作。三是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某些补助地方的资金,如预算内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农业开发投资等,还没有统一纳入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范畴,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运用存在脱节现象。 二、建议和措施。 我们认为,区县强,才有全市强。现行财政体制实施7年多来,客观情况已发生巨大变化,财政体制也应随之调整。特别是重庆市直辖以来,中央对重庆的财政政策已有所放宽,更应该调整财政体制,支持区县经济发展。 l、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合理界定各级财政收支范围。上级政府直接负责的社会事务经费应由上级财政安排;上级政府与县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务,上级财政要保证,不能变相或间接由县级财政承担。坚持谁出政策谁出钱,矛盾不下交。建议将与地方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市管部门如技监、工商等部门的.事权和财权下划到县,更好地为区县经济服务;将县级法院等司法机关上划给市直管,使其人事权和财权相对独立,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法律的统一性;对教育这种资源共有、人才共享的基础性、特殊性社会事业的事权和财权,应上划给市直管,全市统筹协调,以保障不同地区的公民同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办法,增加地方财力。提高中央和重庆市对县级财政税收返还比例,增加地方分成;调整增值税的征管范围和分成比例,分配比例和增量返还应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来分层对待。改变企业所得税按行政隶属关系共享的做法。适当缩小市、县共享范围,建议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土地使用税、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等,加大比例甚至全部下划给县,增加地方财力,缓解县级财政困难。要完善对政府的转移支付办法,并重点向欠发达区县倾斜。 3、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合理确定税收管理权限,充分体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财权。对县级税收任务的确定,由市主管部门与县人大共同确定下达,以求任务一致,赋予地方政府适度的地方税收管理权,以利地方因地制宜挖掘税收潜力,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结合税收制度改革逐步培植地方主体税种。建议将房产税、上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作为县级主体税。 4、妥善处理县级政府性债务问题。“三金”和“三乱”债务,有其历史背景,基层政府有责任,上级政府也有责任。建议分清债务性质,分类解决,多渠道化解债务,延长还债时限,将农村“三金”和城区金融“三乱”专贷还款时间由4年延长到l0年或l 5年,减免县财政每年还债数额,使县、乡财政能够休养生息;请求对国债利息降低或免收,国债转贷资金用于社会公共设施基础建设的本金免收,以体现中央对县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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