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词: 建筑安全 速度 浅谈 发展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共6篇)

篇1: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论文摘要]

近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危害人们的健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性的现况、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几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性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期能够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改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最些年频繁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如“三鹿奶粉”、“瘦肉精”、“苏丹红”、‘’双汇瘦肉精‘’,“毒豆芽”,“染色馒头”等等。食品安全已成为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一

食品的安全性的概念

由于科技、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内涵及轻重缓急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对食品安全性的理解也有不同程度的差距。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性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在我国食品的安全性通常被解释为“在规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的条件下长期食用,对食用者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实际把握”。所谓不良反应包括由于偶然摄入某一种食品对机体所产生的急性毒性(伤害)或长期微量摄入所产生的慢性毒性,例如致癌性和致畸性等。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分析技术的提高,有些曾被认为是绝对安全、无污染的食品,后来又发现其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导致消费者慢性中毒或危及其后代健康;而许多被宣布为有毒的化学物质,实际上在许多食品特别是在天然食品中以极微量的形式广泛存在,并在一定含量范围内有益于人体健康。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并不是根据其内在的固有毒性,而是看其是否造成实际的伤害 二 我国食品安全性现况

我国食品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取得突出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最严重的就是食品的安全性问题,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用甲醇制作毒酒,用福尔马林浸泡海产品,在火锅中加入罂粟壳,用生石灰做豆腐以及阜阳奶粉等事件层出不穷。接连不断的食品危机,使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忧心忡忡,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安全的食品吗?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议论和关注的话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对人民的身心健康、整体生活水平、食品工业乃致整个的经济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切实研究食品不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对策,逐步消除食品的不安全因素,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体系。三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在监管理念上,我国食品安全法只是强调了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的主导性,忽视了监管对象的主动性和参与性。(2)对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缺乏明确规定。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是为了避免监管主体职权的消极冲突和积极冲突。(3)在监管职责的设置上,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缺乏专门针对监管职责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法需要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各个监管部门在每一监管环节的作用并总体形成监管的合力做出回应。(4)在监管手段的设置上过于宏观,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措施应当具体并有针对性。(5)《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6)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7)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四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1政府强化在食品安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监管。

第一,强化食品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品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禁止不合格食品企业进入市场,是食品安全防护网的首要防线。我国法律应该明确食品经营企业具备的卫生条件和检测手段,对食品企业的立项、安全状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增加对食品企业的投资者和管理者强制性的培训和实质性的、不流于形式的考核,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二,整合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法律存在交叉、重叠、矛盾、空白,对同一食品违法行为,法律又不同的规定,有些规定甚至是矛盾的,但对有些违法行为,却出现法律的空白,没有相应的法律去规范,导致执法上的混乱;第三,组建政府监管的综合机构,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一个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且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横向监管机构,以中立者的身份在政府、受监管主体、消费者之间保持均衡,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实现监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第四,加大受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后果。食品企业是理性经济人,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它们在进行食品的供给时,拥有较大的信息成本优势,如果对违法后果的预期成本低于违法收益,它们会尽一切努力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不惜损人利己,公然违背政府法律,甚至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必须加大违法责任后果,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对受监管主体以经济、能力、商誉处罚,增加受监管主体的违法成本,使它在巨大经济、法律、社会成本的压力下克制机会主义行为。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虽然欲望可能会促使他们做坏人,然而利益却阻止他们这样做”。

2、政府加大对第三部门的培育和支持。

第一,政府应通过立法确定第三部门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第三部门主体的数量有限,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需求,并且我国第三部门的法律地位不高,没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在人事、业务、财务上受行政机关很大的限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部门的监管将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所以要大力发展第三部门,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使他们能独立得做出行为,政府也要把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回归给第三部门,使他们拥有准公共权力,保障它们的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4]第二,政府培育体系完整的第三部门组织。第三部门组织是监管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实现监管的作用,必须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即建立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构、食品安全信用评估机构、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披露机构,各机构分工合作,相互独立,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第三,政府建立综合性监管网络,综合性监管本质是整合社会资源,利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实现监管目标,即调动政府立法、执法、司法监管、第三部门具体业务管理、媒体舆论监督、个人的起诉监督等,并利用网络平台,及时通报、发布食品安全的信息,并且实现在各监管主体之间信息共享,降低公众收集食品安全信息的成本。

3、政府确保消费者的权利,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

第一,确保消费者个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等。无论是政府主体的监管,还是第三部门的监管,都是由具体的个人来操作,而每个具体的个人都将扮演消费者的角色,最终落实到每个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也就客观上推动政府主体监管和第三部门主体的监管的实施;另外,消费者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也最有动力对政府和第三部门施加压力,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促使他们履行监管义务,实现对食品安全的依法监管。第二,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消费者也是经济人,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要考虑成本收益,尤其是对抗实力强大的企业,所以政府要建立利益驱动机制,用利益来引导消费者的行为,提高消费者监管的动力。[5]政府尽量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信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促使消费者有能力进行更有的效的监管。减轻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延长起诉时效,提高受监管主体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标准,使消费者愿意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政府要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减少消费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概率。

参考文献: 陈君石,食品安全-现状与形势,江西食品工业

2毕金峰.微生物风险评估的原则与应用食品药品发展与监管,3陈君石.国外食品安全现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卫生法制 4孙笑侠.法的现象与观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篇2: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

提高,人们的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

事件”、“禽流感”、“三鹿奶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等,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

问题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因此更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本文简要

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简要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就食品安全问题

进行深入的探讨和辩证的思考,并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一、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长久以来,关于各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重要话题。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

质大米、劣质豆制品、假黑米、染白粉丝、染色馒头、染色乡巴佬、染色花椒、回炉面包,脏水馒头、注水肉、苏丹红、三聚氰胺、毒血旺、毒生姜、毒笋等等,这些有害食品我们

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它们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废料、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被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负面

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幅度的上涨;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

近年来,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

浸泡保鲜、地沟油重熬过滤再出售、土豆先抛光再用硫磺熏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这些频频被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

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

隐患大排查。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但令

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①

二、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众所周知,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

注:①论文天下http:///product.free.10049146.1/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j]

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生活质

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进行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农产品生产遭受污染

近年来,农村工业的发展让农村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工业三废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

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中,致使饮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属含量高。还有农药、化肥的滥用,造成土壤含有许多的有害化学元素。由于这些污染,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

农产品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即使是家禽家畜排泄的“有机肥”,与我们先辈时代的“有

机肥”营养成分相比也大不相同。农产品生产工艺落后,也是农产品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个人,不能科学的使用先进设备进行种植、加工。而

是在他们现有条件下,生产出他们自认为没有安全问题的农产品,从而忽视了农产品的质

量安全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个人未能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杀菌灭菌

处理。二是过量、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

(二)、销售渠道污染被忽视

目前,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大多仅限于小型初级批发市场,只有少数入住大型超市零售。

而小型初级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机制,批发市场无法堵住问题农产品的进入。

而以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个体经营销售为主要形式的农贸市场,因销售场所简

陋、卫生条件不具备、大多数产品不分等级,初级农产品极易腐败变质,既浪费又使农产

品食品安全成为重大隐患。而销售商的疏忽,食品在销售的过程中会因储存不当而受潮或

因阳光直射而变质。另外,在食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路途遥远、路坎坷颠簸、风吹雨打,食品也极易发霉变质。

(三)、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

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

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往往

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三

无”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

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恰巧”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例如,在2009年8—10月,北京市丰台区已经连续

发生4起扁豆中毒事件,发病人数达64人。据调查表明,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饪者未将扁

豆煮熟、炒熟。”②像扁豆、豌豆、四季豆这三种蔬菜,其本身就含有天然毒素,如果对它们

加热不完全就被人们食用,则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人们在炒菜时,如果事先了解了这些

基本常识,就可以避免此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

由于相关部门对于食品的安全监管不力,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

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使得中国食品行业屡次出现严重

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

管理为辅的方法, 因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注:②论文天下http:///product.free.10049146.1/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j]

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再者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过于笼统,难以进行实际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食品安全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标准,甚至有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给某些食品生产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食品安全的对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必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却面临着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融资能力弱、营销意识薄弱、缺乏农业品牌、人员素质偏低等困境。”③现针对目前我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

首先农产品应该建立一套卫生体制,从源头防治污染,提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根据各个地方的特点确定种植、养殖结构的宏观计划,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生产农产品,有机地组织各地区进行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和舆论导向支持。大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科学生产,继续推广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优化农产品结构,鼓励名优产品生产,扶持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产品生产企业集团,强化“原料——加工——流通——销售”的全程质量管理。在全行业推广ISO、HACCP认证,给农产品注册商标,实行质量体系化的管理,并以此作为市场安全准入的先决条件,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产品。

(二)、是对销售和运输进行标准化管理

建立和完善责权明晰的食品销售和运输监管体系,各部门相互合作,统一管理;完善食品销售、运输标准和检测体系。由于我国食品检测体系的水平较低且各地、各企业的标准不统一,故政府应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并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爆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多向外国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比如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等国家,进而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测、认证机制。这些通过评价体系对食品的销售、运输进行标准化管理,从而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三)、是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消费者应该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知识,增强自身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并自觉抵制“问题食品”。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小便宜,而去购买假冒劣质的食品。去商场等购物超市购买食品时,应保管好每次的小票,以利于当食品出现问题时用于维权。如果碰到过期食品或问题食品,应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向商家索偿,维护自觉的权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做到既要继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除“见怪不怪”现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注:③胡俊彦 杨曙 试论食品安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

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得消费者能够学到更多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于无形之中增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首先,国家应该完善食品方面的法律,不让不法产品生产企业、商家钻法律的空子;其次,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严惩不按合法程序生产食品的不法分子。建立和完善食品监管体系应由政府统一组织,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食品的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并组织好高效低毒的食品添加剂的研制生产,坚决堵塞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漏洞。注重食品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未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检测标准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一律严惩。企业要从完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开始,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企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添加剂、生产、运输过程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自觉用行动体现本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通过构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流通网络和监管网络体系,按照公平、严格的管理要求对食品安全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虽然现在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出现了诸多问题,许多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许多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食品生产厂商正遭受大家怀疑的目光,他们正面临着一场信任危机,然而这也是对我们国家食品体系和国民道德的拷问。我们必须刻不容缓地改变目前的现状。除了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外,我们更应该加强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只有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推进社会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虽然现在问题食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只要我们大家遵纪守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齐心协力。我们定能迎来食品安全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论文天下论文网http:///product.free.10049146.1/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j]

[2]胡俊彦 杨曙 试论食品安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

[3]cindy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缺憾[j]论文天下

[4]论文网 http://d/食品安全问题[j]

篇3: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计,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 城市监管的逐步完善, 城市食品数量、质量方面的很多安全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但城市人口的食品营养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却逐步显现出来, 而这是关系到城市人口长期繁衍生息的基本问题。

一、国内外现状简析

食品营养安全主要是涉及营养不足、营养过剩或成分异化等问题, 它引起食用人群的后果由最常见的肥胖、营养不良、贫血、免疫力下降、癌症发病率偏高到人们不易觉察到的影响下一代生育质量等等。对此, 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除大力扶持和加强科技创新外, 都分别制定了涉及范围较广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并且在公众舆论的严格监督下多管齐下。其中, 美国的法律体系更为完善, 且针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最为严厉。美国自2007年以来还将“预防”作为食品综合保护战略的三大要素之一[2], 欧盟、日本等诸多国家也日益注重对食品来源地的保护。总之, 发达国家“强调食品安全监管应该是‘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链管理…强调食品安全监管应该防患于未然”[3]。作为全球性的协调协作和交流机构, FAO和WHO组织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并且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一定的知识技术、资金等帮助。

近年来, 随着我国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 食品质量、营养安全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政府的重视程度也逐步加强, 采取的食品安全措施也逐步完善。但总体上看, 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问题还是一种更依赖检测、监管的模式。首先, 指导思想上暴露出对我国国情的重视不够, 如: (1)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紧张, 在规模城市及其周边地区更为明显; (2) 我国农业目前还是以非集约化、松散经营为主的模式; (3) 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人口的资源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等相对淡薄。其次,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 执法难度大、成本高、力度弱, 执法者人情重、责任意识不强。再次, 管理上仍有“末端管理”和后续治理的思想, 尤其对初产品生产环节的持续规划管理和营养问题尚缺乏远见性考虑, 可持续性不强。

二、我国大城市食品营养安全存在的问题

城市食品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城市与农村面临的问题很不相同, 也复杂得多。尤其是针对我国日益膨胀的城市人口, 城市周边地区的农业和环境负荷过重, 目前已暴露出很多问题。

(一) 认识误区

目前, 在食品安全方面, 从种植者、加工者、销售者到监管者都存在某种认识上的概念模糊, 特别是认识上的道德与责任意识不足, 这是从种植到销售以及监管各环节都会产生严重问题的根本原因。此外, 在食品安全的认识中, 不少人对营养的认识还存在简单化、界定标准不科学等问题。

(二) 法律与政策措施的问题

目前, 不少专家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问题有两点:一是采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较之国际标准偏低;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后者源于执法者明哲保身的自保行为和不作为的工作态度, 应该对食品安全混乱局面负主要责任。

我国对农业倾斜政策的力度仍然不够, 特别是粮食作物 (如水稻、小麦) 种植和基本养殖 (如养猪、养鸡) 方面, 利润微薄且风险很大。其中, 种植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化肥涨价, 养殖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疫情和饲料成本的上升。相关从业者可能处于生存需要而采取行业短期行为。

我国针对大城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有:食品可追溯制度、产地绿色认证制度、加工企业的HACCP和GMP认证制度, 食品营养素标示制度, 以及食品抽查检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措施如税收优惠措施、绿色标示措施、农超对接措施等。但是, 笔者观察估计, 符合要求、正规渠道来源的食品不足进入餐桌的五成, 而大部分食品 (尤其初食品) 几乎是没有监管的。

(三) 周边农业问题

我国城市周边土地资源存在过度开发、复耕率高, 化肥和农药使用频繁等问题, 加之城市工业、生活、交通等污染影响, 有的土地功能严重退化, 如土壤营养性退化 (原因是“微量元素缺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和严重”[4]) 、板结化、抗病变能力弱化, 部分土类消失、酸碱度异常。某些土地污染很难修复, 如重金属污染、砷污染等。研究揭示, 来自部分城市周边的农产品中, 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Pb、Cr、Cd等在蔬菜和小麦中严重聚集[5];由于对动物粪肥的施用量更大, 导致Mn、Zn等在一些蔬菜中超标。然而, 微量元素的过量或缺乏与多种疾病如贫血、免疫力下降等关系密切;化肥施用过多使土壤中硝酸盐累积, 导致癌症发病率偏高, 并可能引起面源污染等。但城市周边农业“以追求产量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掠夺性发展模式还在蔓延。

(四) 城市设施农业问题

目前, 解决城市人口吃饭问题的重要手段———城市设施农业, 由于其土壤存在不可持续性, 其食物营养有明显缺陷[6], 这已是共识, 因此对设施农业的依赖应该是有限度的。

(五) 食品链条中各环节的问题

1. 种植环节的主要问题

决定食品营养安全的第一要素就是食品的原料来源。目前, 蔬菜基地、养殖基地建设是保障我国大城市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虽然实行公司制管理, 采取规模生产能保证城市生鲜食品的供应量, 但规模生产对应的公司制管理并不是没有问题, 例如, 笔者发现, 不少采取连片管理的蔬菜基地实际是松散管理、分包承包制, 公司对其中的个体承包者经常是疏于管理的, 而个体承包者的法律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在盲目的利益追逐下, 农药超标、化肥过量使用等“催肥”现象时有发生。笔者从调研的许多蔬菜基地情况中还看出, 偏远地区的蔬菜质量受到农药控制好坏的影响较大, 城郊地带则受到土地退化、种植强度高、农药过量、城市污水、交通污染等更多不利因素的影响。

2. 加工环节的主要问题

目前, 我国仍有一部分食品加工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资金短缺、自动化和集成化程度低, 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污水处理不达标的情况屡见不鲜, 有必要进一步实现生产过程的规范化、规模化。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较快, 企业需要充足资金、改进技术的意识强烈。

3. 流通环节的主要问题

在食品流通环节, 由于收割、储藏、运输等设施落后、管理不善, 或附加处理 (如某些蔬菜的浸泡) , 常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或食品原料价值的“今非昔比”。目前流通环节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流通成本高、监管难度大, 粗放式流通所占比重大。

销售人员的诚信度是销售中最主要的问题。例如,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有些不法商贩以低价从农村收购农药超标的蔬菜和由于未知原因生病的家禽, 然后将这些问题食品销售到城市菜场、食品加工企业从中谋取不法利益。还有些经营者, 无照经营, 自律不到位, 政府部门虽然不断地取缔这类行为、加强监管, 但由于这些经营者大多都是社会弱势群体, 监管难度相对较大。

我国城市食品保障链条中直接暴露的问题汇总如图1。

三、城市食品营养安全对策分析

(一) 种植环节的措施

在种植环节, 从管理上来说, 首先是我国多年采取的农业生产承包制的惯性思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规模发展的趋势;其次, 由于成本问题、集中度问题、农民素质问题等, 农业种植领域的现代化标准管理目前还很难做到。因此, 破解种植领域的质量瓶颈, 笔者认为目前较好的办法是: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不仅是技能培训, 而且包括增加农民的系统科学知识、增强农民的质量意识、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感, 形成新一代的农民风尚。目前, 我国已宣布即将实现的社会养老全覆盖和提高农民医保标准等政策措施的加速推进与实施, 也必将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社会环境, 改变农民的种植思维 (从追求生存的思维转变为满足一般性社会服务的思维) 。一句话, 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是破解种植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关键。

(二) 生产环节的措施

笔者认为, 在加工生产技术日益发展、完善的前提下, 生产环节主要不是技术问题, 而是资金问题和管理问题。资金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加工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较少, 主要依靠农产品销售和政府补贴。但销售的资本积累却很缓慢;而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的额度和规模都很难满足多数企业提升生产规模的要求。有些食品质量问题不是出在“做不到”, 而是加工企业的质量意识 (包括坚持质量制度、质量标准的意识, 强化过程管理、目标管理的意识等) 和系统管理意识跟不上。其次, 许多加工老板缺少足够的科学知识和道德素质作为企业发展理念的支撑。当然, 一些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利润率低也制约了这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 制度完善

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涉及土地制度 (尤其土地流转) 、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我们建议: (1) 加快实行制度性改革, 如土地制度改革; (2)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3) 增加农业扶持资金; (4) 增加贷款便利性和优惠力度; (5) 鼓励其他专项扶持资金, 类似于对种业、水利、饮水的扶持, 其中部分来自于某些行业基金, 如烟草基金等。

(四) 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此, 笔者建议:

(1) 监管职能的统一和完善。首先, 相关部门应该细化食品从源头到超市货架到餐桌的各个环节, 做到有规划的监管。其次,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管理, 多头领导”模式, 分工和责任不明确, 容易造成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的局面, 这种监管职能不统一的局面必须尽快改变, 即强化统一协作机制。

(2) 加大财政支持, 完善食品监测体系。

(3) 提高对在食品安全方面有违法行为者的打击力度。

(4) 鼓励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

(5) 鼓励食品领域的创新。一方面, 在大城市之间存在各种差异, 只有因地制宜才能找到最适合当地情况的食品安全方案, 才能把食品营养安全落到实处;另一方面, 只有不断地进行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才能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才有可能创造理想的城市环境。

(五) 人口素质的提高

食品安全问题既是技术和能力问题, 又是道德问题。食品安全好坏, 与从种植到销售全产业链上各参与者的素质密切相关。在强调法治的同时, 要让所有敢以身试法的不法商人被圈子所不容, 以创建食品营养安全的良好文化氛围, 并让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结语

目前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 人们似乎很难看到完整而放心的长效解决方案, 这是因为“摸石头过河”、“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等缺乏远见的思想占了主导。但笔者看到, 一种长效“解决方案”是存在的, 但这种方案似乎不可能完全依赖制度建设, 也不会一蹴而就, 而更需要人的“自治”, 以及政府主导、主动实施的宏观策略。这种系统解决方案需要从多方位和多层面进行展开。

(1) 宏观上, 采取依靠市场而不放纵市场的策略, 主动构建时空明晰的城市食品营养保障体系, 是保障我国城市食品营养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最好出路。超前的系统规划、追溯体系、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和企业认证体系是该保障系统的关键部分。

(2) 操作上, 加快我国涉农综合政策的建设与落实, 增加对农业的扶持范围和力度, 努力提高农业参与者的素质, 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依据规划加强城市农业保障体系的基础建设, 强化重点监管体系, 实施严格的法律制度等, 都是这个方案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许世卫.中国食物安全现状与对策[J].中国科技论坛, 2007, (11) :116-119.

[2]高彦生, 蔡光英, 等.对美国食品保护计划的解读与评析[J].检验检疫科学, 2008, 18 (4) :66-71.

[3]黄强, 陶健.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比分析与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 2012, 162 (16) :97-98.

[4]邹春琴, 张福锁.中国土壤—作物中微量元素研究现状和展望[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009:1.

[5]赵彦锋, 孙志英, 化全县.城市化过程与土壤资源演变[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 2009:123.

篇4: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词:食品安全 数量 质量 环境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02-0055-02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也是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回顾2013年,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广药维C银翘片被曝含有剧毒砷汞残留、农夫山泉陷质量门 信任品牌如今已身陷窘境、江苏无锡嫌犯用老鼠肉冒充羊肉销往苏沪多地、山东毒生姜、广州江南市场检出神农丹等等。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

1 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1.1 源头污染问题

我国有大量农户,基本都是分散生产粮食作物,这些都是用来吃的或作为粮食加工物。粮食生产非常分散,分散的结果就导致非标准化、规范化。因为没有规模化,这些农户生产产品的方式方法也不一样。农产品源头出现各种污染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庆幸的是,农户绝大多数还是遵纪守法的。但由于基数太大,只要有极少比例不守法,数量就非常大。只有逐步将我国的农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业规模化、规范化才能在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

1.2 化学性污染

化学性污染是由有害有毒的化学物质污染食品引起的。各种农药是造成食品化学性污染的一大来源,还有含铅、镉、铬、汞、硝基化合物等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废气及废渣;食用色素、防腐剂、发色剂、甜味剂、固化剂、抗氧化剂食品添加剂;作食品包装用的塑料、纸张、金属容器等。如用废报纸、旧杂志包装食品,这些纸张中含有的多氯联苯就会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从而引起病症。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加入一些食用色素可保持鲜艳色泽。但是有些人工合成色素具有毒性。

1.3 微生物污染

食品安全最突出的问题当属微生物污染,是食品污染的主谋,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微生物污染包括细菌、病毒、真菌和毒素的污染。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以及食用过程中都可能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1.4 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非法使用成为了近一段时间来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擅自扩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者本身质量有问题的食品添加剂等,已成为当前食品添加剂使用的三大顽疾。

1.5 产品国家标准仍存问题

主要表现在:(1)食品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与标准之间矛盾问题屡见不鲜,主要表现为交叉、重复等不协调问题;(2)部分重要标准缺失,如农兽药残留、抗生素限量等指标设置不完整甚至完全未作规定;(3)标准复审和修订不及时;(4)食品标准的编制仍然有许多不规范之处,如技术要求不科学,企业标准管理措施不完善等方面;v少部分标准实施状况较差,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

1.6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食品经营者复杂多样,缺乏诚信和法律意识,监管群体多、难度大。食品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它的经营者覆盖面广、形式复杂多样,这也就决定了作为流通环节监管主体的工商部门监管力度和难度巨大。

1.7 食品检验检测水平不高

检验检测是企业对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措施,也是监管部门对食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针对食品污染物的关键检测技术和设备落后,对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的危险性评估技术未广泛采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亟待完善。

2 食品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的关系

食品安全问题中的第一个深层次矛盾是质量安全和数量安全的关系。从概念上看,人们一般所说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的质量安全,即食品无毒、无害并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食品数量安全,即生产出数量充足、品种多样的食品,以满足全体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要。改革后不久我国就已解决了温饱问题,亦即基本实现了食品数量安全的目标。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人们的关注重点已逐渐转向了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这两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着矛盾的,即提高食品的质量往往要以降低产量为代价。从理论上看,由于食品生产高度依赖自然资源,若不考虑技术进步,达到一定水平后食品产量的增长潜力是有限的。回顾来看,农业生产技术以及食品加工技术的进步,大大提高了食品生产的效率,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但是,食品生产技术的进步是一柄双刃剑,若控制不当就会带来质量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的人口数量和食品需求量都还在继续增长,需要进一步增加食品生产。但另一方面,基于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质量也亟待进一步提高。从生产技术角度看,为提高食品质量,就需限制农药、化肥、激素及各种添加剂的滥用,但这很可能将引起产量的下降,因而两个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如果要同时提高食品的质量和产量,则必须在技术体系层面对食品生产进行彻底的改进,而这需要通过加大对农业和食品产业的投入才能实现。

3 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的关系

人类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环境。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对环境带来很大的影响。当人类的活动及自然因素使物理、化学、生物因子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环境,而且其数量、浓度和持续时间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以致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直接或间接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这就是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通过很多途径影响食品安全。大气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人类活动特别是煤炭等m料的嫩烧、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向大气排放大盘化学污染物,种类繁多,如SO2,氧化剂、氟化物、3,4苯并花、二恶英、氮氧化物等等。

水体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污染水体的物质包括4大类:(1)无机有毒物,如各种重金属汞、锡、铅、铬等;(2)有机有毒物,如苯酚、有机农药等:(3)放射性物质污染;(4)生物性污染物,如细菌、病毒等。水体污染物在动、植物体内蓄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造成危害。

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土坡是岩石风化的产物,本身含丰富的矿物质。又因土坡表面积大,其颗粒物有很强的吸附力,加上土壤微生物的作用,所以环境污染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进入土壤后,其毒性被降解,这就是土坡的净化。但是当土坡长期遭受污染,土壤的结构和生态严重破坏,这时不仅农作物减产,而且农作物体内毒物残留量也增高,影响食用安全。重金属如锡、铅、汞、砷、铬等污染土壤,不像有机物那样容易分解、降解,而容易在土壤内残留,通过食物链影响人体健康。

4 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各国都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目前国际上研究的热点问题。因此,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国自身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更有利于增加我国食品的科技含量,增强我国食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提高我国食品工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进一步促进我国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

篇5:浅谈我国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与管理

分析目前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存在问题,并从五个具体方面加以阐述.重点从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及设备管理角度给出建议,从而达到提高设备安全系数的目的.

作 者:贾祥正 李建新 戚海洋 作者单位:贾祥正,戚海洋(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菏泽分院,山东,菏泽,274000)

李建新(菏泽市质检所,山东,菏泽,274000)

篇6:浅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采矿定单10-4

周文峰

摘要:煤矿安全是煤矿生产的主题,是保障煤炭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前提。在生产中要积极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安全设备投入,为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达到安全生产的标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是个永恒的话题,只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煤矿工人的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煤矿安全工作才能步入高层次发展,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

关键词:安全生产

问题

对策建议 一

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煤矿职工整体素质较低,影响安全生产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国有煤矿用工制度出现了正式工、合同工、轮换工、协议工、临时工等并驾齐驱的局面。多种形式用工制度,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许多不利因素,多层次职工队伍,新老接替不上去,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特别是占采掘一线70 %以上的协议工、合同工,大部分来自边远山区,不仅文化程度低,而且思想中普遍存在着“挣钱盖房,娶妻养娘”的小农经济思想,只想多干活、多挣钱,临时雇佣观念严重,对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因此表现为安全观念淡薄,个体防护意识差,加之矿工收入不高,造成许多合同工、协议工不安心井下工作。其次,煤矿管理干部,特别是区队长班组长这些“兵头将尾”基层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是从积极肯干的生产工人中选拔上来的。他们在生产中能吃苦耐劳,有股蛮干劲头,但安全意识相对较差。他们当中有不少同志的头脑还存在着“煤矿不违章就出不了煤”的错误观念。还有,煤矿职工中许多老工人干活凭经验,靠感觉,有侥幸心理。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对他们约束不大,可执行,也可不执行。他们中有不少人的观点是“出了煤才能多挣钱,管他违章不违章”。特别是部分青年工人,由于受传统思想影响,认为干煤矿低人一等,不愿上班“,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学技术不专心。有关院校地矿专业招生比例大幅下降,学校“招不进”、企业“分不来”、“留不住”的现象突出,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国有煤矿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仅占3%左右,地质、采矿、机电、通风与安全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小煤矿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农民工,技术人才更为短缺。煤矿安全科研力量分散,产学研结合不紧密,人才流失严重,科研投入严重不足,研发基础设施落后,成果转化率低,安全基础理论、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突水机理及主要灾害预防与控制技术等研究滞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尚未形成完善的煤矿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重生产轻安全,把规程、措施当做开工“护照”

随着煤炭企业走向市场,少数干部和工人产生了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放松了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革的关系。特别是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不能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有些同志甚至认为产量是硬指标,多出煤才能多挣钱,质量是次指标,安全是软指标。尽管很多煤矿在职工中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制度,但奖惩数额对职工收入影响甚小,对工人收入直接有影响的还是产量、进尺。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不能保持在动态情况下的达标,养成了“九天松,一天紧,旬旬弄个合格品”的习惯。对于工作面开工前所要编写、贯彻的《作业程》、《技术措施》等,有些技术人员把其看作“护身符”和“开工护照”,所编规程大而全,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不强,工人记不住。在《作业规程》贯彻执行上,有些技术人员敷衍了事的念一遍,贯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安全机构撤并,安全管理力量消弱

为了生存和自身发展,不少煤炭企业在机构改革中将安全管理机构视为非生产部门而同其它部门合并,有的干脆撤消。对原有的安全管理人员大幅度精减,致使安全管理力量削弱。有的矿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既是安监员,又是瓦检员,造成职责不清,监督不力,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由局派驻到矿的安监处与矿安检科合二为一,依附于企业,部分单位受双重领导,在履行职权方面有很多不利因素,人际关系的束缚更为严重,难以充分行使其权力。4 急功近利,短期行为严重,安全投入不足

短期行为严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投入不足是造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关键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单位及集体、个人承包中短期行为所带来的负效应。具体表现在承包者只顾眼前利益,拼人力,拼设备,重生产,轻安全,“要煤要钱不要命”;生产任务完不成搞得工人只顾忙于生产,(采掘队工人每班工作10h 以上)精力疲惫不堪,致使无暇顾及安生;设备陈旧老化,机械人身事故

经常不断。二是煤炭产销失衡,经济效益上不去,安全技措资金严重短缺,致使在安全投入方面形成一个大的缺口,对安全设施无力更换,从而使事故隐患增加。还有安全技术管理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所需资金,也远远适应不了安全生产的需要。另外,许多承包者招聘工人只讲身体条件,不管人员文化素质,有些煤矿领导认为,市场经济是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把煤出出来就行”,因而增加了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的难度。5.地方政府监督严重缺位

煤矿行业虽然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符合经济发展大潮,但是完全的市场调节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缺陷,这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而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都归咎于地方政府职能的严重缺位,也即是说,政府对煤矿行业的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够科学,绩效不够明显。只要政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令,严格煤矿行业的市场准入,对于不具备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的生产者不予认可,不准生产,地方政府严格把关,那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生产者就没有市场,虽然现在强调许多行业要放开市场准入,但对于关系社会稳定、人民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准入制度,另一方面,如果政府经常组织检查煤矿安全设施对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进行评估,那矿难事故就不会那么容易发生了。但事实表明很多时候政府缺位了,仔细分析一下原因,不外乎有二:⑴不少地方官员自身腐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只是当作走走过场而已,而且很多的政府公务人员采取各种方式投资入股,官商勾结,事实上充当了煤矿企业的保护伞。(2)不少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制约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不少地方政府仍以GDP的增长与否作为行政成效的评价标准,很多地方官员把GDP作为追求的目标,把煤矿企业创造的GDP作为提升晋级的基石,因此甘愿充当煤矿企业的保护伞。对煤矿企业的生产状况,安全状况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即使在事故发生以后,对遇难者家属的慰问和补偿似乎总是“迟来的爱”,因此某些地方政府职能的缺位也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体系脆弱 和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对策建议

1.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事实上,只要管理者措施得力,监督得法,大多数的矿难是可以避免的或者说大多数矿难的损失是可以控制和被最小化的,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监督是至关重要的。“煤矿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煤炭工业的重要性和煤矿生产劳动的极度危险性,都要求政府在可持续煤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承担起义不容辞的公共责任。”

政府要积极推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鼓励吸收社会资本入股以充实大煤矿集团实力,增强我国煤矿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并鼓励大煤矿集团大煤矿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政府对大企业大集团走向世界提供必要的政治、外交支持,通过外交谈判、政治对话等方式争取更广阔的生产基地和新的矿源,政府要适当提高煤矿行业的门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不让进入,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个别企业胡干乱干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条令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并且不定时地组织进行抽样调查,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估,并监督和鼓励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充实地方财力,地方财政增大对煤矿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此外,“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及早建立煤矿事故预警和预防机制,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及早预防,认真整改,有备才能无患,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安全生产投入和预防预警机制建设投入多得多。同时好要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加大事故惩罚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2004年1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开始执行,2005年1月1日新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开始实施,加上以前颁布的其他条令,我国的安全生产立法应该是比较完善的,法令即立,重在执行,这些法规必须要严格执行。发生事故后要加大对遇难矿工家属的补偿力度,提高生产者赔偿金额,以督促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加大安全投入,重视安全问题。并且严肃惩治事故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2.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当政府某些官员自身出现问题并无限滋长时,发生事故已成自然,政府既然在煤矿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也成为必然。具体而言,即是要加快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大力推进反腐败工作进程,杜绝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政府工作人员和各级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以GDP增长与否作为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评价标准的错误政绩观,同时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煤矿安全生产出谋划策,为煤矿安全生产消除还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切实做到“该放的不越位,该管的不失位,职能明确不错位,承担责任不缺位”还要运用政府的号召力,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监督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舆论监督煤矿生产,让更多的人共同关注和参与支持煤矿生产,对舆论媒体爆光的问题要及早整改和纠正,争取把险情扼杀在萌芽状态。

3.对生产经营和煤矿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生产经营者在煤矿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作用,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素质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安全生产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努力培训和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是重中之重,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大多数的煤矿从业人员没有专门的生产知识,没有接受高层次的教育,因而普遍缺乏安全生产技能,那么对这部分人进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同样是必需的,使所有的从业人员只有基本上具备了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险情发生后逃生自救的能力,具备常规事故的处理能力和临危不乱、遇变不惊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拥有从业资格,准予上岗,这对于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和提高煤矿抵御事故能力是行之有效的。

4.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抑制经济投资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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