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精选9篇)
篇1: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2017年2月27日市、县、镇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我矿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指令书要求,坚决做到合理合法、规规矩矩的生产建设。
二、保证所提供检查、查阅的各类资料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严格落实牌板管理,准确掌握现场基点、现场牌板、调度室牌板等,让所有作业人员清楚允掘(采)距离、剩余掘(采)距离,坚决杜绝超掘现象。
四、加强井下放炮管理工作,现场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放炮,调度室认真做好放炮管理各项记录。
五、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每天按时向安监站汇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对所有隐患形成闭合管理。
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矿级领导24小时值班和入井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隐患排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形象。若我矿不能将以上七条承诺落实到位,愿意接受安监站对我矿及我个人的一切处理。若因此造成事故的,愿意接受一切法律惩处。
承诺企业(公章): 承 诺 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2: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督查”行动为抓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统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矿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
1、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是否合法有效。
2、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
3、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4、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组织情况: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是否平衡,是否存在“采、掘、抽”接续紧张、“剃头下山”开采等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规定的采掘工作面数量、核定生产能力、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灾害严重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5】98号)要求,重新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是否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是否编号建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施工行为;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
5、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防灾抗灾要求;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回风;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是否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能否实现自动切换。
6、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如实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各类传感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调校、测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能否正常工作,能否正常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
7、瓦斯防治情况: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瓦斯地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基本参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区域验证,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通风瓦斯日报是否落实审签制度。
8、水害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防排水系统;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是否按规定配齐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作业队伍;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致灾因素、地质因素普查,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查清顶底板含水层、岩溶水、陷落柱、老窑水、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采取水害防治措施,做到超前治理到位;矿井进行采掘活动是否做到有凝必探;是否违规开采各类防隔水煤柱;是否在水害不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防治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作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人的制度。
9、防灭火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是否按规定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和建立火灾监测系统;井下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等材料。
10、防尘管理情况:是否根据开采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机电运输情况: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是否建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1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是否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并严格落实。
14、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出现瓦斯、水、火、顶板等灾害预兆时是否按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是否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是否设置灾害事故避灾路线,巷道交叉口、巷道是否设置避灾路线标识;是否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四、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自查自纠阶段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4)、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方案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 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通防部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3)、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单位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管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后勤部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阶段:分类整改阶段((二)分类整改阶段(6 月---9 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 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10 月-11 月),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五定”进行落实。督促各科室、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12 月),考核总结阶段从 12 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矿级领导:
(1)、所跟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 1000 元。
(2)、所跟班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 500 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 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 “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2000元。
(5)、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 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所跟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 的罚款500元。
(2)、所跟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 的罚款800元。(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4)、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 500元。
(5)、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 注重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方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严格追究。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 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篇3: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表明, 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但是, 在我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就是部分企业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内的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 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造成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安全生产的投入;放松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使企业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以致事故接连不断。由此可见,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确保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 企业就根本无法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发展壮大。笔者认为,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从三方面下功夫:一是思想重视, 二是措施可行, 三是执行严格。
1 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江泽民同志关于“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等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不仅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在于消除隐患;还表明了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是预防为主;更指出了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强化责任落实。消除隐患是根本, 加强防范是重点, 落实责任是关键。只有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区队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 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并严格落实各个环节主体的责任, 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做好每一项工作, 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不起来, 落实不下去”现象的重要措施。“严不起来”包括了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外部监督、行政执法、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 “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来对生产负责人、生产管理者、生产操作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和约束, 强制企业建立健全上至企业法人, 下至区队班组长、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实行事故连带, 从而解决“三违”事故居高不下的问题, 这样才能促使企业安全生产实现根本好转。
2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到单位部门层层有责任, 岗位职工人人有职责, 这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
一是建立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原则, 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职工对班组、班组对区队、区队对矿处、矿处对集团公司负责的管理体系,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建立领导体系。明确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是全集团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安全负第一责任;二级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的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职工在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内, 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认真执行“一岗一责制”。集团公司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 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的管理指标之一。各单位内部也要于每年年初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部门, 基层单位、部门再以责任书形式落实到班组;班组落实到岗位和职工个人, 真正做到一岗一责。签订责任书时, 必须做到“三个结合”:一要结合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制度对安全责任制进行细化, 既有共性要求, 又有个性条款;二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 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三要结合实际组织一次考试, 使全体职工都熟知自己的安全责任, 懂得干什么和怎么干。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 在全集团形成岗位 (个人) 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矿处, 基层保集团的强有力的安全责任体系。
三是以安全生产法规为依据制定各项制度, 增强执行和落实制度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规定了在企业生产工作中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详细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对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促进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遏制和制裁各类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安全生产法》的实施, 也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武器, 它能够通过法律的强制约束力, 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部分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因此, 要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和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作为安全教育重点内容, 通过深入组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的延续和细化, 促使他们从法律的角度,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线, 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 “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
2 建立责任考核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突出“一把手”抓安全, 进一步强化安全目标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必须行政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 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因此, 在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不仅要求各级主要领导要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 承包本单位的风险要害部位, 而且必须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与收入、业绩、升迁挂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当场拍板, 能当场整改的, 要立即拿出资金进行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由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限期整改, 限期完不成, 则按规定给予处罚。从而进一步促进各级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了解, 隐患整改资金和人力的准备工作就顺利多了, 工作中少了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力度也就大大加强了。
二是实行事故隐患及违章连带责任制度, 严肃责任追究。制定安全事故隐患及违章连带责任制度, 在鼓励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安全员、安全检查人员纠正违章, 及时整改隐患的同时, 对被检查单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隐患和违章的情况, 要连带追究所在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安全员和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责任, 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把安全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挂起钩来, 加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三是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岗位职责在全体员工中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重点让所有职工从自己岗位安全职责的实际出发填写《安全承诺书》, 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担负的义务。同时将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和“一岗一责制”情况作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日常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把职工签订安全承诺书的情况作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年终考核的硬性指标, 进一步促进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
篇4: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随着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施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逐步到位,全党全社会从上至下已经形成共识,高度一致、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然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和行业仍然事故频发,从主观原因看,其源头就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因此,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到位,除了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依靠政府、社会等外部力量给予企业压力,增加企业外部环境约束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外,更关键更重要的是靠企业家的素质,认识到位,靠企业自觉努力,将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自身的第一需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首先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如一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讲科学,讲理智,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在具体措施上,事事处处体现保护人、激励人、管理人的原则,使企业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维护者和促进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家的神圣责任。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生产自觉行为体现在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总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按照“一岗双责”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确保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尊重科学,探索和把握规律,运用安全目标管理、事故预测、标准化作业、人体生物节律等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方法,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
四、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技术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要保证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依靠科技,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来支撑安全生产。
篇5: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
关于开展2011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
活动方案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临汾市煤炭工业局临煤工发【2011】114号《关于印发<临汾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公司定于2011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明确煤矿企业经营主体地位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公司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安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符合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全公司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长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活动主题
主题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
三、成立“主体责任落实年”动领导组
组长:白年平
副组长:姚禄祥 闫波 将建设 刘英涛
成员王和平景光裕 袁宗艾 王银在王海全
张建华封立波 许 福刘泽 王海鹰
工作职责:1.指挥各部门布置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安排;
2.协调各种资源,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亲自参与各种活动;
4.组织员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三级安全培训”活动。
开展三级安全培训(公司级、区队级、班组级),由公司安监部具体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每次安全培训要有培训记录,每级安全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
活动负责人:王和平活动时间:3月1日-6月30日
2.“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是为了丰富广大职工的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职工中掀起又一轮讲学习、讲安全、强素质的热潮。
活动方案:
3月5日前,安监部制定安全知识问答题库,发给广大a)
员工学习;
b)
c)
d)6月6日-15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 6月25前,公司安监部组织6支代表队进行知识竞答; 竞答题型: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具体得分标准
由安监部制定,竞赛当场公布;
活动负责人:王银在3.“我为安全献一计暨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
目的:为了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参与安全的积极性,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改进现场安全管理。 活动方案:
4月5日前,安监部制定统一的安全献计、合理化建议a)的统一格式,发放到每个员工手中;
b)4月20日前,制作安全献计、合理化建议收集箱3个分别放在水地庄盘区、后交盘区和回风井盘曲。每个箱子上贴此次活动方案和奖励办法;
c)4月20日-6月20日,安全矿长负责向广大员工宣传此次活动办法和奖励办法,并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d)6月21日,安监部负责收集所有献计和合理化建议,并进行评比;
活动负责人:王和平
4.通过悬挂标语、制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宣传海报等打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气氛。 标语,可从以下内容中选取,也可在其他企业学习经验:
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
提高安全意识 倡导安全文化;
安全钥匙幸福锁 安全人人要负责; a)b)c)
d)
e)
f)
g)
h)
我的区域 安全我负责; 安全决不妥协; 安全 我的责任; 煤矿安全要抓好 三大规程是法宝; 五大灾害猛于虎 一通三防能抓捕; 根据以上内容制作横幅或相关宣传海报,在煤矿井口,员工宿舍和其他重要场所悬挂。
负责人:滑向东
5.开展煤矿各项的安全检查
活动目的:为了切实掌握和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公司煤矿安全顺利建设。
活动负责人:王和平
6.关于开展应急物资规范管理活动。
活动目的:完善公司应急管理体制,规范应急物资管理,确保雨季三防和各项应急预案能得到有效开展。
6月底组织对应急物资管理情况进行验收。活动负责人:滑向东
7.开展重点岗位专项安全培训活动。
活动目的:开展专项安全培训,提高关键岗位员工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减少因操作失误带来的隐患和事故,更好地尽职尽责开展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此次专项培训的岗位有:瓦检员岗位,绞车操作工,探放水岗位,矿上救护队。
培训时间:6月1日-30日。活动要求:培训必须留有培训记录;活动负责人负责联系相关培训资源,提前通知参训人员。
活动负责人:王和平
8.开展全员安全承诺签字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全员参与安全承诺的签署,让员工感受一种安全责任,通过安全承诺指导日常工作行为,旨在创建一种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活动时间:6月20日前 活动要求:安监部制定各级安全承诺模板;组织不同人员签署;签字后的安全承诺在各岗位公示。
活动负责人:王和平
五时间安排
复
实施阶段3月1日--6月30日,具体落实活动方案 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12月10日,煤矿对照方案进行活动准备阶段2011年2月28日前,完成方案的制定和批自查,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完善。
总结12月11日--12月30日
六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把对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认识统一到省、市、县的要求上来,把此项活动当成2011年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科学部署,扎实推进。
此次活动将按照福山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细则”逐月进行考核。
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到位,此项工作作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
此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将在公司内部刊物上及时报道。
篇6: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方 案
曲靖富源黑路山煤业有限公司黑路山煤矿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曲靖富源黑路山煤业有限公司黑路山煤矿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黑路山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性好转,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方案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本矿主体责任核心,以提高我矿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高煤矿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促进本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着力解决各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促进煤矿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责任、投入资金、设备设施保障、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有效落实,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不断提高煤矿各工种、各岗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实现杜绝轻伤以上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推动本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三、成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领导小组
组 长:闵 杰(法定代表)
副组长:史正祥(矿 长)袁明爱(总经理)
成 员: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冯跃山(技术副矿长)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何保国(安通科科长)杨超虎(技术科长)陈开旺(调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本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通科、调度室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
(1)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2)确保煤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史正祥(矿长)
(3)建立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度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袁明爱(总经理)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5)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每周星期天组织开展1次安全办公会,在调度室召开,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每天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调度室召开,会议时间19:30至21:00,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全矿职工大会,在煤矿大会议室召开,由陈开旺负责记会议记录,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责任人:袁明爱(总经理)、史正祥(矿长)、陈开旺(调度主任)、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二)管理队伍配备到位。
(1)配齐配强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矿长,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含大专)以上的学历,从事煤矿安全工作3年以上,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2)配齐配强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3)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矿长、副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冯跃山(技术总工)
(三)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1)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每月停产1天—2天组织开展全员教育培训。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冯跃山(技术总工)
(2)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由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
责任人:闵杰(法定代表)
(3)煤矿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备三级以上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4)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学时组织陪(复)训,统一考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四)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1)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隐患分析会,每天由带班领导组织1次自检自查,每旬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及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自检自查会,4月15日前委托第三方开展煤矿安全体检工作,负责安排好工作,确保安全体检工作的顺利有序的开展。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2)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清单和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现成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余其江(机电副矿长)、汤大志(带班领导)
(3)煤矿隐患要在井口挂牌公示公告,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责任、直到整改完毕。责任人: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五)现场管理到位。
(1)建立科学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和安全员跟班制度,每个班必须有一个矿领导带班,每个采区必须有一个安全员跟班。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2)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按照核定生产能力控制井下作业人数(每班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严格执行班前会议、交接班、瓦斯检查员、探放水、爆破管理及岗位报告制度。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3)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瓦检员等人员应当在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
责任人:杨保柱(生产副矿长)、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4)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在危险有害因素部位必须有警示标识牌和告知牌,并做到清晰可见。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科长)
(六)技术管理到位。
(1)煤矿必须制订开采计划和中长期开采规划,合理布置井下工作面,按要求编制开采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时填绘图纸资料,真实填写各类记录台账,对防治水、火、瓦斯、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隐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杨超虎(技术科长)
(2)必须完善技术审批制度,煤矿所有技术资料要层层审阅签字,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组织会审。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实测填图1次,每月与煤炭分局交换图纸1次。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4)煤矿必须建立建全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每月组织召开1次技术分析会议,每月组织1次技术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七)安全装备保障到位。
(1)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投入。
责任人:袁明爱(总经理)
(2)加强安全技术改造,积极实施技术装备安全更新工程,采用安全性能高、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由机电科负责逐一排查。责任人: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3)煤矿井下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由机电科负责逐一排查。
责任人:余其江(机电副矿长)
(4)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在规定时限内达规定的等级。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成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并保障正常运行,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规定于3月底完成。
责任人:陈开旺(调度主任)
(八)职业危害防治到位。
(1)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建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责任人:史正祥(矿长)
(2)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备,落实职业危害告知、日常检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有关权益。
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长)(3)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责任人:段中成(职业危害防治科长)
(4)按规定对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责任人:丰凯(办公室)
(九)应急救援保障到位。
(1)编制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预案并报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并组织全员学习,根据本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正调整。
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2)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或兼职矿山救护队,配齐应急救援机构,本矿单独成立矿山兼职救护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护队,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质,与县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应急救援保障协议。
责任人:肖本国(安全副矿长)
(3)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责任人:冯跃山(技术总工)
(4)井下所有作业点设置灾害事故避灾线路,巷道交叉口、巷道设置避灾线标识。责任人:杨超虎(技术科长)
(5)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责任人:陈开旺(调度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3月)
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于2017年3月21日由矿长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4月—10月)
煤矿全面落实横向到边(到科室),纵向到点(到一线职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创建煤矿安全规范和制定标准,真正打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7年11月)
在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由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开展情况和煤矿科室进行检查督查,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的进行奖励;未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或履行不严格不到位的,督促其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篇7: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晋市煤局安字【201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现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促使煤矿企业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成立领导组
组长:史常青
副组长: 刘光增 董维山 周团结 张宏飞 李大桂 成员:各科室第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分四个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2月—2011年4月)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建设、施工、监理各方面的安全责任体系。
4、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矿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认真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六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
矿财务科要按文件要求,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保证安全培训经费到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全员培训四率达到四个百分之百的实现。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生产部门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下达“五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 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由安全专业人员、工会代表,井口群众监督员等进行隐患整改评价及监督,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9、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培训、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实战演练,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协议。同时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对其进行经常的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紧急救援。
10、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普及安全知识的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我矿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二)、分类整改阶段(2011年5月---2011年9月)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安监科。对于一般的隐患,由煤矿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应该及时向市煤业公司进行报告,由市公司挂牌督办;对特别重大隐患,上报省集团公司,由省集团公司挂牌督办。
(三)、督查检查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五定表”。督促各科室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按治理的时限和要求保证经费和物资需求,明确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12月)
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科室,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我矿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问、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区队、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兰煜煤业有限公司
篇8:班组长是落实安全责任的主体
班组长是落实各项工作的枢纽。企业所有决策、工作措施的实施是按照垂直领导关系下达的, 但无论那一级领导下达指令, 均要通过班组长去贯彻落实。所以, 千条线、万条线均要通过班组长这个针眼去贯穿, 班组长是实施、落实各项工作的枢纽即关键人物, 安全工作也如此。
班组长是八小时以外的生产厂长。八小时以内, 有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协调、组织、指挥生产, 各项工作得到较全面的落实和贯彻, 监督、指挥、组织、协调工作有序进行。而八小时以外, 每一个作业单位的生产现场只有班组长承担着监督、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发挥着生产厂长的作用。
班组长是八小时以外最高安全指挥者。八小时以外生产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隐患和安全事项均由班组长判断、指挥, 并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一些紧急事项全凭个人知识和经验来判断, 他们在安全事项的监督、落实方面既是管理者也是实施和执行者。
班组长是事故发生频率的控制者。八小时以外, 如果班组长责任心强、素质高、安全意识强, 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就会消除安全隐患,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从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
班组长是安全制度的最终落实者。各项安全制度、政策和措施, 都要靠班组长向职工进行传达, 并组织学习和贯彻。如果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 就不能很好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 基层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意识就很难提高水平, 更谈不上落实安全制度了。因此, 只有班组长董安全, 了解安全知识, 具有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 才能更好的带领职工去学安全, 落实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安全思想。
金昌集团近几年, 所有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并抓的全面、到位, 但恰恰忽视了对班组长一级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企业无论从董事长、总经理, 还是到分厂或分公司 (作业区) 、车间 (专业化公司) 经理对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视, 各种制度健全, 检查工作环环相扣, 整改措施不断完善, 安全保障体系也完全建立, 三级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检查整改制度、评价制度、培训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紧急预案等体系得到完善和加强。但所有完美的这一体系只落实到分厂或分公司 (作业区) 、车间 (专业化公司) 经理这一层。没有落实到班组长这一级管理人员头上, 最后造成安全工作上紧下松, 上热下冷的安全工作局面。从而导致了安全事故的频发, 给企业的发展和声誉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那么怎样抓好班组长一级人员的安全工作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对班组长一级人员实行定期强化培训, 可以一周一次, 也可以每月两次或三次, 进行集中培训、集中授课。
二、建立定期的考试机制。对班组长人员实行定期考试机制, 考核安全知识和制度、法规及政策, 并结合安全实例进行分析。
三、建立班组长安全档案。对班组长的培训、考试及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及在安全工作中作出的成绩建立安全档案, 作为年终奖励、评先选优、提薪、提职的依据。
四、建立班组长安全实战演练制度。针对班组长, 制定安全事故实际演练方案, 由班组长人员共同组成演练小组进行实际演练, 从指挥到实施全部由工岗长一级人员进行。
五、开展“最佳安全班组”评比活动。为了激发班组长学习安全、落实安全的积极性, 在企业范围内开展“最佳安全班组”评比活动, 对优胜者进行奖励, 对评比结果进行公开曝光。
六、开展各种各样的“安全文化“活动。有组织的开展班组长安全讲座、交流、研讨、演讲、知识竞赛等交流活动, 提升班组长的安全文化视野和学习安全的氛围, 促进班组长安全工作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篇9: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
一、鲤城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
泉州市鲤城区作为著名侨乡,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2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7.6亿元。全区共有各类工业企业有2468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占到企业总数99.96%以上。目前,该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大至可分为三种情况:1、少量发展较快、做大做强的企业,如泉州天宇化纤织造有限公司通过推行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把安全生产与管理体系认证相结合,形成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效益提高和企业发展。2、比重较大的一些中等生产规模企业,基本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自身安全生产行为,但由于资金、意识、人员素质等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方面较为薄弱,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安全隐患。3、占全区工业企业50.8%的个体企业(非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有相当多是“家庭式”企业、小作坊,尚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管理粗放,安全生产状况较差。
二、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的表现
从鲤城区安监部门了解的情况看,该区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未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表现在:1、轻视、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主体意识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自身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认识不清;凭老经验干活,凭老规矩管人;对安全生产上必须落实和执行的各项法规和保障制度不落实、不执行。在其心目中,安全只是个人行为;在其决策中,也没有安全生产的位置;安全生产工作处于盲区,没人负责、没人管理。2、对立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一些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以赚取短期利润的最大化为唯一目的;认为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损害企业利益;注重了安全生产就会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反而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安全生产投入明显不足。3、不能摆正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的相互关系。一些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认为发展是绝对、无条件、起决定性作用的;而安全生产是相对、有条件、从属的;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服从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无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让路。4、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极为薄弱。有些企业安全管理空白、生产经营条件恶劣、员工的劳动保护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施、机构、劳动防护、条件和手段可以说“六个基本没有”,而这六项正是《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和所要担负的责任。5、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差。鲤城区现有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大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工,基本安全素质差,依法保证自身劳动安全权利的知识较缺乏。6、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教育不落实。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员工不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一)提高意识,认清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出现偏颇,势必影响经济的发展。要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纠正错误的认识。第一,要明确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企业要实施安全生产,就必须增加安全投入,客观上增加了企业成本。但从根本上和长期的角度来说,安全为了效益、安全促进发展;安全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基本的保障条件,是企业必须时刻抓好一项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从短期角度来看,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则构成一对现实选择上的矛盾,企业要依据自己所拥有与掌握的资源、要素总量在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之间的投入比例做出决策和选择;这关键在于如何找出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不能出现偏颇,第二,要明确安全生产与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一致性。效益是每一个企业的根本目的,安全是任何一个企业的基本责任。但没有安全生产,企业也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合理的安全生产投入,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也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安全管理与企业经济效益的理想状态是应该“双赢”,即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增长。
(二)强化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规范化
要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化。一、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与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六项职责,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二、要强化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责任。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配备与生产流程相适应的各种安全设施以及员工的劳动保护装置,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三、强化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 四、强化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五、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三)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安全技术装备改造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企业本质安全现状无法改变,安全生产条件就很难保障。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全面加强安全技术改造的抓手。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根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制定不同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项目、内容、标准及考核评价指标。引导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欠账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工艺规范、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同时,要逐步把标准化要求作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重心、重点;逐步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化。
(四)倡导企业安全文化,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方法
不可否认,非公有制企业员工由于临时工作思想,安全理念还比较落后;而企业在安全管理方式也存在着差距。因此,要通过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来改善企业全员的安全意识。一、要认清安全管理与企业文化的关系。企业文化是为企业管理服务的,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同样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改进与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要靠安全文化来推动,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体。二、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水平。各类事故中,有70%以上是由于人的行为造成的,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首先,要抓好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促使员工在思想和行为上从“要我安全”转化到“我要安全”。其次,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安全理念,使安全文化成为员工自觉的行动,从而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再次,要通过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系统化、完整化地教授给员工,让安全生产时刻警醒员工工作的始终。三、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障制度。四、要重视激励作用。
(五)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机制,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由于企业主逃逸或企业资不抵债的原因,常把事故救援、赔偿等推给政府的事时有发生。应结合各地实际,可考虑在一些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采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即按照行业的危险程度,提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做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财政和安监等部门共同监督,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对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风险抵押金予以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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