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论文

关键词: 通则 贸易 探析 术语

【摘要】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或交货条件,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在中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贸易术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去诠释贸易术语,让学生更好地熟悉、理解和掌握其内在的意义和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CIF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IF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论文 篇1:

《2000通则》贸易术语比较及应用探析

摘 要:《2000通则》涉及到的贸易术语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国际贸易术语本身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再加上有时它们之间的区别又非常细微,造成有些初学者容易混淆无法准确掌握,甚至有些外贸人员也因不能准确辨析这些贸易术语,在实践中也无法准确适用,从而给国际贸易带来意外风险。在总结多年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长期的外贸实践工作经验,从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入手,重点对常用贸易术语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对其正确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2000通则》;国际贸易术语;报关;海外运输;运输保险

1 国际贸易术语比较解析

1.1 《2000通则》贸易术语归类解析

为了便于使初学者理解和记忆,下面从容易记错的几个方面进行简单的归类解析:(1)贸易术语后面跟随的地点或港口位于出口方国家的有EXW、FCA、FOB、FAS,后面跟随的地点或港口位于进口方国家的有贸易术语有CFR、CIF、CPT、CIP、DES、DEQ、DDU、DDP,后随买卖双方国家接壤地的有DAF;(2)国际保险手续办理及费用由出口方承担的有CIF、CIP、DES、DEQ、DDU、DDP,国际保险手续办理及费用由进口方承担的有EXW、FCA、FOB、FAS、CFR;(3)只有EXW贸易术语条件下出口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由买方承担,只有DDP易术语条件下进口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由卖方承担;(4)国际货物运输风险转移界限位于出口国家的贸易术语有EXW、FCA、FOB、FAS、CFR、CIF、CPT、CIP,而DES、DEQ、DDU、DDP贸易术语条件下国际货物运输风险转移界限位于进口国家。

1.2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比较解析

[JP3]为了加深外贸人员对贸易术语的理解和掌握并在实践中准确应用,下面就易弄混淆的贸易术语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JP]

(1)FOB、CFR和CIF三種贸易术语的比较。

传统国际货物买卖中,FOB、CFR和CIF是最为常用的贸易术语,有必要加以重点理解和掌握。①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属于装运合同,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装上船,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都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货物风险都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点:CFR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正常运费,FOB贸易术语条件下由买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一切运费;FOB和CFR贸易术语条件下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不涉及保险的内容由买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和卖方没有关系,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在过贸易合同中涉及到保险条款,由卖方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但保险具有代办的性质;FOB术语后接卖方装运港名称,而CFR和CIF术语接买方目的港名称。

(2) FCA、CIP和CPT三种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三种贸易术语是FOB、CFR和CIF的延伸,在现今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被采用,成为新兴的主要国际贸易术语。①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适用任何运输方式;都属于装运合同,只要出口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交与承运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风险转移都是在货物交与承运人控制后 ;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交货通知;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点: CIP和CPT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正常运费,FCA贸易术语条件下由买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一切运费;FCA 和CPT贸易术语条件下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不涉及保险的内容由买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和卖方没有关系。而CIP贸易术语条件下在过贸易合同中涉及到保险条款,由卖方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但保险具有代办的性质;FCA术语后接卖方国家国内某的或港口,而CIP和CPT术语后接买方国家国内某的或港口

(3) FOB、CFR、CIF和FCA、CIP、CPT两组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组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贸易术语,在有一些内容相似的情况下,又有一些细微的差异,需要引起重视。①两组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是象征性交货,即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交货通知;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两组贸易术语的不同点: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前三种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而三种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尽相同。前三种贸易种术语货物风险转移界限是转运港船舷,而后三种贸易术语货物风险转移是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运输单据是否是物权凭证不同。前三种贸易术语条件下的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而后三种贸易术语条件下的运输单据不一定是物权凭证。使用的结算方式不尽相同。前三种贸易术语既适合采用托收有适合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而后三种贸易术语不适合采用托收结算方式。[JP]

(4) EXW和FCA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个贸易术语表面上看好像没有太大关系,但如果FCA后跟的交货地点刚好选择在卖方工厂时,该如何区分它们,成为很多人头疼的问题。下面以EXW和FCA工厂为例进行比较。①两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是象征性交货;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买方自己办理海外运输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买方自己办理海外保险的手续并承担相应保险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不涉及保险条款,保险和卖方没有关系。②两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卖方装货责任不同。EXW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只需在工厂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承运人的控制之下即完成交货义务,而FCA工厂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要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装到买方派来的运输工具上并承担装货费用才算完成交货义务;出口手续办理的责任不同。EXW贸易术语条件下有买方负责出口手续的办理并承担有关费用,而FCA工厂贸易术语条件出口手续的办理及有关费用有卖方承担。[JP]

(5) FOB和FAS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个贸易术语很是接近,但也有细微的区别,下面进行简单介绍以帮组读者加以理解。①两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属于装运合同,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装上船,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交货通知;都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两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同。FOB贸易术语条件下货物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装运港的船舷,而FAS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只要将符合合同和要求的货物置于装运港的船边就算完成交货的义务,货物风险也随之发生转移;装船费用不同。FOB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可能负责装船并承担相应费用(如FOBST),而FAS卖方不用承担装船费用。

(6) CIF和DES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个贸易术语表面上看好像没有太大关系,但有些人还是容易混要。①两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都适合于海运或内河运输。②两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交货性质不同。CIF贸易术语是象征性交货,而DES贸易术语是实际交货;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货风险的转移是装运港的船舷,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货物的风险是在目的港的船上有卖方转移给买方;海外保险的性质不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的保险具有代办的性质,若将来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有买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的保险是卖方实实在在为自己投的,若将来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有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合买方无关;海外运费承担不尽相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只承担海外正常运费,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不但要承担海外正常运费还要承担有可能发生的额外运输费用(如拖船费等);卸船费用的承担不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不用承担卸船费用,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有可能承担卸船费用(如CIF Liner Terms)。

2 国际贸易术语的正确应用

2.1 影响贸易术语选用的主要因素

(1)国际市场行情。贸易术语也是进出口企业争取客户的重要手段;(2)运输和保险条件。如果有足够的能力安排运输事宜,在能争取最低运费的情况下,争取采用自行安排和运输方式相吻合的贸易术语;(3)通关手续。负责通关工作的一方必须对有关国家通关工作的政策规定、手续和费用负担等事宜详细了解,如果没有能力完成此项工作,应尽量选用其他的术语;(4)结算方式。采用托收方式结算時不适合使用DES、DEQ、DDU、DDP等实际交货术语,CIF、CFR、FOB、FAS等术语可与托收及或信用证结算方式结合使用;(5)运输贸易国的外汇管制和政府干预。

2.2 国际贸易术语的正确应用

(1)考虑到报关、风险与保险、运输方式、汇率变动等因素,出口方选用国际贸易术语应按CIP—CIF—CPT—CFR—FCA—FAS—FOB的顺序进行。因为如果出口方选用CIF、CIP、CFR、CPT贸易术语时,安排运输和保险事宜由出口商负责,出口商可选择熟悉的本国船舶装载、向本国保险公司投保。这样有利于出口商随时了解货物运输情况,可有效避免骗取出口方货物的行为发生。

但当运价有上涨趋势、对海外运输业务办理不熟悉、本币有升值趋势时,出口商宜选用FOB、FCA、FAS术语。当运价有下跌趋势、对海外运输业务熟悉、精于运价及保险费的计算、本币有贬值趋势、本国保险费率较低廉时,出口商宜选用CIF、CFR、CPT、CIP术语。

(2)考虑到报关、风险与保险、运输方式、汇率变动等因素,进口方选用国际贸易术语应按FOB—FAS—FCA—CFR—CPT—CIF —CIP的顺序进行,因为如果安排运输和保险事宜由进口商负责,进口商可以选择熟悉的本国船舶装载、向本国保险公司投保。这样就可随时了解货物运输情况,有效避免承运人和出口方合谋,在运输途中将货物倒卖,骗取货款的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

[1]于宝麟.如何在教学中巧解贸易术语[J].当代经济(下半月),2008,(4):118119.

[2]张璐,贸易术语选择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17):257258.

[3]陈媛媛.国际贸易术语、运输条款与保险条款[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3):1314.

[4]杜庭旭.浅析进口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及风险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08,(6):6466.

[5]陈晓梅.贸易术语选择的恰当性与贸易风险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09,(5):5557.

[6]张璐.贸易术语选择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17):257258.

作者:张振华 刘 佳

CIF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论文 篇2:

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贸易术语的教学探索

【摘 要】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或交货条件,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在中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贸易术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去诠释贸易术语,让学生更好地熟悉、理解和掌握其内在的意义和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 贸易术语 综合教学

贸易术语是可用文字表示,也可以用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国际代码表示,它一方面表明交易条件,另一方面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贸易术语的正确使用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有利于解决履约中的争议。现就笔者的教学实践,谈谈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有关贸易术语教学的方法。

一、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贸易术语的概述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贸易术语的教学,一般宜将零散的知识点归类讲解,化散为整比较好。在讲解时,把教学内容分为贸易术语概念与说明两个部分,按照“装运条件、支付条件、核算、保险条件、商检条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进出口合同”八大模块来进行教学,让点、线、面各层知识连成一个整体,让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全面了解国际贸易实务知识。

(一)贸易术语简述

贸易术语用简洁明了的方式来说明货物在交接过程中的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贸易术语是长期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可用文字表示,如“装运港船上交货”,也可以用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国际代码表示,如,FOB,用简洁的字母向大家诠释了5个国际贸易的关键性问题:(1)卖方的交货地点,交货方式。(2)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3)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的手续。(4)由谁承担办理上诉事项时所需的各种费用。(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等。

(二)贸易术语包含的5种关键性问题

贸易术语与装运条件密不可分,涉及运输方式,装运时间,装运港(地),目的港(地)和运输单据等内容,涉及5种关键性问题。

1. 贸易术语与运输方式的关系

由于国际贸易中常用的适用于海洋运输的FOB,CFR和CIF术语,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的FCA,CPF和CIP术语,都是凭货物单据交货。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运上运输工具,取得货运单据,并将其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就算完成交货任务。如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出口方必须自付费用,同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负责租用适航的船舶或向班轮公司订必要的仓位。

2. 贸易术语与装运港和目的港的关系

如果使用装运港交货类的价格术语,装运港同时也是货物的交货地点。采用CIF,CFR出口对目的港选择时应注意国家政策,国外装卸港口的具体运输和装卸条件等问题。

3. 贸易术语与备货通知,派船通知和装船通知的关系

按照FOB条件成交的合同,应由买方派船接货,为保证船货衔接,在合同中应订上卖方备货通知和买方派船通知的条款。至于装船通知则是反映在FOB和CFR条件下,卖方将货装船完毕后,必须迅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和准备接货,这是卖方的一项法律责任。

4. 贸易术语与运输单据的关系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发货人交来的货物后,签发给发货人的书面收货单据,在FOB,CFR,CIF,FCA,CPT,CIP情况下,它是卖方凭以证明他已履行交货义务的重要凭证。

5. 贸易术语与装船费用,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

例如,大宗商品按FOB贸易术语成交时,买方通常采用租船运输,由于船方通常多按不负担装卸条件出租船舶,买卖双方最容易产生的问题是装船费用、理仓费用、平仓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为了明确这些费用的划分而产生了贸易术语的变形,如,FOB Liner Terms,FOB Trimmed等。这些变形在风险、责任划分上和正常的FOB贸易术语没有任何的区别,只是在支付费用上有某些变化。

(三)贸易术语和作价方法、价格条款内容、支付条件的关系

贸易术语和作价方法、价格条款内容、支付条件关系密切。在国际贸易中,支付条件的内容包括支付金额,支付货币,支付票据和支付方式。

1. 贸易术语与作价方法的关系

固定作价通常是指规定货物的单价,也就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地规定具体的价格,如,每吨300元FOB大连。

2. 贸易术语与价格条款内容的关系

单价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即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价格术语,如,每吨330元FOB连云港。

3. 贸易术语与支付金额的关系

通常情况下在实际业务中,支付金额就是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支付金额同合同规定的总金额有时是不一致的,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某些在订立合同时无法确定的附加费用,如CFR,CIF合同中规定的“任意港”的选港附加费,港口拥挤附加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包装费用等,这些商定由买方负担的附加费用,一般均不订入合同的金额,而要由买方连同货款一并支付。

4. 贸易术语与支付方式的关系

选择支付方式应考虑贸易术语因素。使用CIF,CFR等属于象征性交货的术语时,卖方交货与买方收货不在同时发生,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是以单据为媒介,就可以选择跟单信用证的方式。在买方信誉较好时,也可采用跟单托收,但在使用EXW,DES,DEQ,DAF,DDU等属于实际交货方式的术语中,由于是卖方或通过承运人向买方直接交货,卖方无法通过单据控制物权,因此不能使用托收。

(四)贸易术语和核算的联系

1. 贸易术语与出口报价核算的关系

出口报价核算主要是FOB,CFR和CIF三种价格条件的核算。

2. 贸易术语与佣金计算的关系

佣金的发票金额是指FOB价的发票金额,如果以其他贸易术语报价,则应改为FOB价。

3. 贸易术语与盈亏核算的关系

出口商品盈亏率计算中,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是指出口商品的FOB价格按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出口创汇率中,计算外汇增值率时,“进口原料外汇成本”统一以进口原料的CIF价为准,而“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以FOB价为准。

(五)贸易术语和保险条件的联系

1. 贸易术语与投保的关系

明确由何方负担投保,如果交易按CIF或CIP贸易术语成交,卖方一般要在装运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并从保险公司处取得保险单据。以CFR和FOB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投保是买方的责任,因此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手续。

2. 贸易术语与保险责任起止

货物若按CIF价格条件成交,由出口方办理投保,则其保险责任适用“仓至仓”条款。但是,货物若按FOB或CFR术语条件成交,由进口方办理投保,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海轮前的保险责任,只负责货物在装上海轮后,直到抵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最后仓库为止的风险。

3. 贸易术语与保险金额的关系

保险金额,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货价另加10%计算,这增加的10%叫保险加成,也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

②保险费,在我国出口业务中,CFR和CIF是两种常用的术语,保险费是按CIF货值为基础的保险额计算的,两种术语价格应按公式换算。如果FOB进口货物,则按平均运费率换算为CFR货值后再计算保险金额。

③保险单据。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常用的保险单据主要有两种形式,保险单和保险凭证。保险单俗称大保单,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成立保险合同关系的正式凭证。在CIF合同中,保险单是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的单据。

④在洽商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应尊重对方的意见和要求。有些国家规定,其进口货物必须由其本国保险。对这些国家的出口,我们不宜按CIF价格报价成交。经托收方式收汇的出口业务,成交价应争取用CIF价格条件成交,以减少风险损失。

⑤保险索赔,按CIF价格成交的货物,卖方虽应负责办理投保手续并支付保险费,但对于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失,卖方不负责代替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一切索赔手续均应由买方自理。

(六)贸易术语与商检条件的关系

按FOB,CFR或CIF贸易条件成交,货物于装船越过船舷后,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但货到目的港(地)之后,买方有权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重量)和包装等不符合规定,卖方仍有责任。

(七)贸易术语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关系

成交方式就是指这笔买卖所使用的贸易术语,成交方式栏的填写应根据发票和合同上显示的实际成交方式对应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如,成交方式代码3,成交方式名称FOB。

(八)贸易术语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关系

我国绝大多数出口合同都采用CIF或CFR贸易术语,并且一般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故在履行这类合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验,报关,投保,装船和制单结汇等环节的工作。在进口业务中,使用FOB价格条件较多,只有少数使用CIF和CFR价格条件。

以上八大模块的教学连在一起就构成了国际贸易实务的整个流程。它们彼此相连,又相互独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衔接,让它们成为一个关联的整体,全面提高学生的认知和理解能力。

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过程中,针对贸易术语可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贸易术语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是密不可缺的一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可运用以下的教学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贸易术语的知识和实践技能。

(一)讲授法的运用

教师用语言来讲解知识、要领和方法,如,装船通知,卸货费用,海洋运单,货款支付方式,各种提单等内容。教师在讲授时应突出重点和难点,细分讲解,解除疑难,语言要准确精炼,通俗明白,有吸引力,富有启发性。

(二)分类归纳教学法的运用

教师将零散的知识点归类讲解,即化散为整,通过分类归纳教学法的运用,让点、线、面各层知识相结合,将既有相连性,又有独立性的教学内容连成一个整体,层层深入,层层递进,经过系统的学习,让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有更为全面的了解。

(三)多媒体教学法的运用

运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直观形象,富有动感,通过文字,图片,动画的展示,丰富课堂的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兴趣,更好地掌握方法与技巧,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加深学生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

(四)对比教学法的运用

对概念相近类似,知识点有关联的内容进行对比教学,如,(下转第78页)(上接第75页)《2000年通则》的13种贸易术语的归纳对比表;备货通知,派船通知和装船通知的比较学习;支付方式中,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的异同等。通过对比教学,可以比较清晰地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各种相邻,相近知识点的相同和不同点,重点和难点,加深理解,增强记忆。

(五)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研究各种各样成功的和失败的经验,从中归纳出某些规律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案例教学法的优点:(1)鼓励学生独立思考。(2)引导学生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3)重视双向交流。

(六)模拟实训教学法的运用

在课堂教学中模拟进出口贸易交易的场景,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行各种业务的模拟练习,在练习中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制单能力和专业的服务技能。

(七)练习布置法的运用

布置与教学内容相关联的练习题,巩固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分析问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举一反三的能力。如,保险费的计算,各种提单,支付票据的填制。

(八)技能竞技比赛法的运用

在学校举行的技能竞赛月中,组织进出口交易磋商比赛,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比赛,各种支付票据的填制比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九)参观学习交流法的运用

教师不定期地带领学生到进出口贸易的厂家,外经贸部门,进出口贸易货运码头参观、了解、学习,开阔学生的视野,增加丰富的外贸知识和实践技能。

(十)补充更新法的运用

社会在不断进步,国际贸易实务的知识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充实,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学习和开拓进取,对教学内容进行相应的更新和补充,丰富课堂的教学资源,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让学生尽快地适应毕业之后的定岗实习工作。

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过程中,通过对贸易术语的系统了解和学习,经过各种教学方法的辅导和实践,可以让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有全面的认识,加深对贸易实务的理解,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国际贸易实务各种专业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一专多能的实践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肖文,应颖.国际贸易基础知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费景明,罗理广.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廖力平,廖庆新.进出口业务与报关[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黎 茵(1978- ),女,广西梧州商贸学校讲师。

(责编 卢建龙)

作者:黎茵

CIF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论文 篇3:

我国进出口业务中选择FOB与CIF术语的风险及防范

摘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贸经济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由于进出口企业对贸易术语选择不当、风险认识不足以及自身素质不高等因素造成了我国外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巨大损失。因此,在对外贸易中我国进出口企业应该正确选择贸易术语、充分认识存在的风险以及灵活地选择规避方法来保证进出口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进出口业务;FOB术语;CIF术语

作者简介:王溶花(1982-),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教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农业市场与贸易。

一、FOB与CIF术语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的使用概况

根据国际商会20世纪90年代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按使用频繁程度,FOB术语超过40%,排在各术语的第一位,其次是CIF术语。目前,在我国出口贸易中,FOB术语的使用也是最多的,在进口中使用频率最多的是CIF术语。

(一)FOB术语在我国出口业务中的使用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开展以及国际航运条件和技术的改善,在我国对外达成的出口合同中,FOB术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排在各贸易术语的首位。以FOB术语成交的业务占80%以上,而且有逐步增长的趋势。一方面,随着我国航运市场改革的深入和逐步开放,外国班轮公司迅速进入我国航运市场开展货运代理业务。由于外国班轮公司、货代企业服务质量好、价格优惠,进口方都愿意指定外国班轮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因此会要求签署FOB合同条款;另一方面,由于国际运输市场运力紧张,油价不断上涨导致运价频频上调,加上各种各样的附加费,对运输行业价格的波动,各出口公司难以准确控制。为了便于外贸成本核算,不得不选择FOB条款,考虑到有效规避对外贸易中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我国出口企业使用FOB术语成交的外贸合同比例迅速增长。

(二)CIF术语在我国进口业务中的使用

由于当今国际贸易中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进口商在贸易术语的选择中更趋向选择风险小、责任少的术语,进而大大发展了CIF术语在国际贸易进口业务中的使用比例。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经济更多地融入到世界经济,我国的对外贸易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目前在进口业务中,我国进口商为了规避贸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CIF贸易术语进行国际业务往来,导致CIF贸易术语在我国进口业务中的使用频率逐年提高,上升为我国对外进口合同中使用最频繁的贸易术语。

二、FOB与CIF术语在实际贸易业务中的优越性分析

(一)FOB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就出口业务而言,企业采用FOB贸易术语具有明显优势。首先,出口商履行合同的义务较简单。出口商只要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并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装运船舶上,就算卖方完成了交货义务。货物能否如期到达和安全到达目的港,与卖方无关,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开始,之后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其次,采用FOB条款,出口商可以避免运费、保险费的波动,从而减少贸易风险,保证成本核算的稳定性。目前,我国的许多出口企业都习惯于采用FOB术语出口,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运价上涨,很多出口企业为了规避运价上涨的风险,往往乐于报FOB价。另外,对于我国出口商难以接受的一些运输条款,尤其是签约一些比较偏远的目的港,为满足客户要求,保证业务正常进行,可以而且应当采用FOB贸易术语。

(二)CIF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企业在进口合同中选择采用CIF贸易术语进行交易,要求出口商办理租船订舱、保险等义务,为进口企业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竞争激烈的对外贸易中赢得了宝贵时间。首先,进口商可以不必为租船订舱与船公司或者货运代理订立合同花费过多的精力和财力。其次,在出口商订立的保险合同中,进口商可以在货物越过船舷后发生事故时享受到由出口商办理的保险业务产生的效益。最主要的一点是,进口商可以省去一大笔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能够让进口商的资金得到最大利用。在当今国际贸易日益讲究效率的现状下,可以省下足够的时间,安排履行其他的贸易合同。

三、我国进出口商选用FOB和CIF术语所面临的风险

(一)FOB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1、出口商船货衔接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出口商负责备货和装船,但进口商负责租船订舱,连贯的流程被分割由两方分别负责,能否衔接直接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在FOB术语下,进口商把船名和装船期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再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备妥装船,双方远隔重洋,沟通不畅或一些主客观原因往往就会在船货衔接方面产生问题。比如,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原因导致装船期延迟或变更船名,导致出口商货物不能按时装船,滞留港口,由此使出口商增加一些额外的支出,如仓储费用,或使出口商由于迟收货款而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备货延迟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指定日期将货物装上指定船只,也会造成额外的费用,如空舱费、滞期费。因此,由于船货衔接问题而导致的贸易纠纷经常发生。

2、出口商货款两空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进口商指定货运代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要求货代承担办理清关、分拨集运、物流等服务;有的是要求货代为其把握准确的交货付运情况;有的是客户与船公司或货运代理有着特殊关系,能拿到便宜的运价;还有少数不法商人利用货代或串通货代骗取出口商货物的。FOB即使在信用证条件下,出口商也难以保证货物的绝对安全,这是由于进口商与船公司或货代的特殊关系,客户可先担保提货。一方面,拖延付款,影响出口商的正常收汇;另一方面,客户提货后,经常会提出一些无理要求,使原来较为安全的结汇方式变为商业信用,使出口商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使出口商处于货款两空的境地。

3、出口商提单种类选择不当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出口商的风险还来自于错误的提单选择。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出口商倾向于选择记名提单,认为其可以直接把货物交付给进口商或收货人,不会因遗失提单而被别人提走货物。事实上,这其中有另外一个更大的风险,即进口商的商业信誉如何。因为与指示提单相比,记名提单只起到运输合同及货物收据的作用,而缺少了物权凭证这一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进口商商业信誉较低,承运人却让记名提单载明的收货人(通常为进口商)在未提交正本提单的前提下提货,出口商则很难以正本提单在自己手中为由向承运人或提单签发人索赔。

(二)CIF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1、进口商实际价值损失风险

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由于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又是境外出口商订船,他们只保证实际的装船日,却不能保证国内进口商的实际到货日。国内进口商在实际进口业务中,往往由于船公司自身等方面的原因,经常面临无法按期收货的情形,给进口商带来多方面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那些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易腐的季节性的大宗农产品或时效性很强的时尚物品,由于推迟收到货物,进口商只能被迫采取销售打折、缩短货架销售时间等手段,造成其实际利润下降,甚至会影响到部分产品的国际期货市场价格,进而给其后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进口商钱货两空风险

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由于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不是实际交货,再加上国外出口商订船,因此很容易造成HOUSE提单风险。在此种提单的实际操作中,出口商未经装船而可以拿到议付进行结汇,使国内进口商延后收到货物,甚至这种HOUSE提单根本就是假单据结汇,从而造成进口商钱货两空。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出口方所装运的货物与进口方所需要的货物不一致,而船公司对出口方所提供的货物及其品质往往可以通过所谓的保护性条款来规避自身责任,结果仍将可能给进口方造成难以挽回的潜在损失和实际损失。

3、进口商成本核算偏低风险

在当今贸易利润越来越小的国际形势下,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进口商面临着成本核算偏低的风险。CIF术语由于是境外出口商订船,出口商拥有许多主动权选择船公司来减少费用支出,原本许多属于出口商承担的费用被转嫁到国内进口商身上,海运部分,如装船费用、杂费、空箱遣返费、船公司的中转费用等。这些转嫁的费用有可能超过实际的运输费用。

四、我国进出口商规避FOB和CIF术语风险的措施

(一)树立风险意识

国际贸易具有程序多、更复杂、困难多、风险大的特征。从某种程度上说, 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的进出口业务中,由于没有正确树立风险意识,使得贸易中损失的可能性和风险性更大。我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风险意识,审慎进行贸易的各个环节。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贸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萎缩,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也面临更多的壁垒和挑战。在这种逆境中,我国的外贸企业只有正确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进出口风险的控制,才能增强我国外贸竞争力,在进出口业务中为企业和国家带来利益。

(二)灵活选用FOB和CIF术语

在前文中总结的多数观点所认为的FOB和CIF术语优越性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贸易形式和我国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外贸企业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可参考以下几点:

1、出口争取用CIF贸易术语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实践中,一些出口企业防范贸易风险的意识不强,业务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倒闭的窘境。因此,我国出口商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更加谨慎,在客户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为减少贸易风险,我国出口商首先考虑以CIF术语报价成交。如果客户有要求,企业要尽力争取采用出口CIF成交,将租船订舱与投保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的出口商规避贸易风险,还有利于运输行业与保险行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进口争取用FOB贸易术语

在我国进口业务中,许多企业因对风险认识不足和业务环节操作偏差等因素,导致我国进口商钱货两空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国进口商选用外贸术语时更加谨慎小心。进口企业在选择贸易术语时,首先应该而且要争取选用FOB贸易术语。只有这样,才能使自身在贸易过程中有效地规避贸易术语带来的风险、掌握贸易的主动权,提高对外贸易的成功机率,为我国进口贸易做出应有的贡献。

3、结合客户资信调查,灵活选用贸易术语

任何贸易都会有风险,关键是如何正确把握。如果过分强调贸易风险带来的损失,过分局限于传统贸易术语的优越性,进出口企业就会丧失众多的贸易机会。例如,在出口合同的磋商中,有些国外客户执意坚持采用FOB术语成交,我方可以接受外商指派的知名的船公司,若外商指定一般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在不影响交易的情况下,可以委托相应的机构、人员对其资信等方面进行严格调查,或者辅以投保出口商方面的保险来满足客户要求,这样既可防范风险,又可多争取一些贸易机会。因此,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是对外贸易实践的一个重要环节。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后,在进出口业务中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FOB、CIF术语,避免在国际贸易中上当受骗。

(三)规范业务操作

我国进出口商应加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国际结算等相关贸易知识的学习,用理论来解决国际贸易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只有充分掌握相关贸易知识,熟悉对外贸易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才有利于规避风险。随着外贸竞争的日益激烈,加强外贸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努力培养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我国努力实现贸易强国的重要举措。只有提高自身素质,精通业务流程,才能为我国进出口业务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进而促进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国际间合作

随着各国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复杂、透明,国际贸易的国际间合作程度也不断加深,要求通过国际组织协调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我国外贸企业在开展外贸业务时要注重国际合作,遵循相关的国际规则:一方面,保证各贸易主体对贸易的环节、术语的理解等能一致认可,以保证贸易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即使贸易过程中产生了摩擦,也能借助有关国际组织如WTO机制,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贸易争端。

(责任编辑:吴之铭)

参考文献:

[1]罗苏莉.浅析进出口贸易中FOB、CIF贸易术语的选用——基于风险规避的分析[J].企业家天地,2008,(05).

[2]周敏倩、竺杏月.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3]白锐文.FOB下无单放货有风险[J].进出口经理人,2008,(01).

[4]杨兰波、王秀.浅谈CIF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J].国际经贸,2007,(05).

[5]郭幸、刘卫翔.国际贸易术语的正确选择[J].经济论坛,1994,(15).

作者:王溶花 鲍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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