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视角(精选三篇)
内审视角 篇1
一、内外部审计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
按照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对象之间关系的不同, 国有企业的审计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由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 目的是促使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国有企业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或者是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国有企业不仅要接受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 还要接受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作为国有企业完整的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从根本上讲, 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活动于本企业, 不仅熟悉企业的财务运作、会计核算, 而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容易发现问题, 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着监控和增值的作用。与内部审计相比, 外部审计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等方面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 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 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 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二、我国国有企业内审效果分析
我国于1985年发布《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定规定》, 要求大中型企事业组织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设立审计机构。同年12月又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进一步明确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各部门、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和基本建设单位, 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业务少的部门和小型企业事业组织可设置专职审计人员。”[1]在政府的推动下, 我国内部审计得到较快的发展。由于企业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认识的不足,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到了挑战, 对内服务目标也发生了一定的错位。一是, 割裂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很多企业内部审计机制不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而是依据法律要求设置的, 内部审计很少以积极的方式去提出问题,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只是在出现了问题后通过内部审计来指出问题的所在。二是, 内部审计机构地位不高且独立性较差。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基本上平行于或低于其他职能部门或在财务部下, 在机构改革和重组过程中随意撤并、精简抽调。这种制度体系下, 内部审计久而久之便失去了权威性。三是, 内部审计功能单一。审计领域单一, 财务审计经常成为审计的全部;内审往往偏重于事后审计;内部审计人员知识构成单一、素质参差不齐。
三、我国国有企业内审外包效果分析
针对中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现状,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发布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明确指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也逐步外包化, 这种外包形式其实是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的一种新的诠释。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组织的趋势是将各单位的审计人员集中到集团的总部, 各单位不再设审计部。在外包节省人力成本的大思路下, 逐步将自审为主转向外包外主。
但由于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的理解的深度不够以及受到其他方利益关系的影响,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大思想的指导下的“内审外包”审计模式在一些国有企业凸显为外部审计的功能, 在审计工作中暴露出外部审计的缺陷和不足。
由于在审计工作中尤其是在工程审计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所以极易产生交易方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是指参与交易的某一方如果能够利用多余的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收益而使另一方受损, 那么倾向于与对方签定协议进行交易。道德风险是指占有信息多的一方为自己的利益而故意隐藏相关信息, 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国有企业在外部审计工作过程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 审计合谋。外部审计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会与被审计单位合谋, 提供虚假信息。比如在工程审计项目中, 为了减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外部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程序, 把施工单位的“私人信息”予以揭示。外部审计单位可能会利用自己掌握的“私人信息”向施工单位寻租, 发生合谋行为。二是, 审计寻租。审计寻租是在审计关系中享受审计信息资源优势的当事人利用审计信息的不对称向其他有关当事人要挟或索取好处的行为。比如在工程结算审计中, 外部审计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行贿, 以承揽审计业务或提高其报酬额;也可以向建设单位披露所有的问题为由向施工单位索贿。三是, 审计博弈。外部审计单位可能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优势同委托单位讨价还价;委托单位也有可能就一项审计项目同时委托两家外部审计单位审计, 这就体现了建设单位与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博弈。
四、内外部审计协调渠道建设措施
由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不能协调和有效的沟通, 审计工作不能充分实现其内控、增加价值和防范风险的功能。因而, 需要国有企业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方面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做好协调工作。
(一) 把控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素质关
由于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责任心很强的业务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的专业知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内审人员还需定期轮换岗位, 增强内审人员的独立性。
把控外部审计单位的审计质量。一是引入竞争机制, 加强外部审计单位资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评估排序, 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坚决予以淘汰, 对做得好的承诺连续聘用。二是完善合同条款, 减少审计信息不对称。合同条款的设计和签订要致力于约束不对称信息的发生。比如, 在审计合同中规定“如果建设单位对审计报告有疑义, 可以另请其它造价审计单位进行二次审计, 若两次审计误差超过送审额的2%, 则退还全部审计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规定就提高了审计单位违约、违法的成本, 从而减少了审计合谋和寻租的可能。
(二) 规范内外审计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责任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效用上有明显的区别。内部审计的首要目标是评价和评估内部控制系统, 通过风险评估来进行内控系统的审计。外部审计是对会计系统和控制环境进行初步的评估, 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并决定实质性审计的时间、范围和程序。根据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的不同, 外部审计单位和内部审计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 适当的时候互相交流和配合。
(三) 加强内外审计部门的横向联系
采取定期会议方式协调工作。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 由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协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外部审计协调工作进行评估, 并做相应调整。
沟通内容明确到位。沟通内容主要集中在知识沟通、审计工作底稿沟通、具体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方面。相互交流工作经验, 收集政策法规及管理信息;在必要的范围内交流相关审计工作底稿,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探讨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的缺陷, 并及时提请对方改正, 降低审计风险。
(四) 加强过程管控, 减少寻租和合谋行为
审计时, 要加强对审计过程的监控, 保证审计人员为委托人负责, 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送审制度。如工程审计中, 所有工程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工程变更签证等资料均由建设单位从真实、完整性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后提交给企业审计部, 由审计部登记后转交给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审核, 防止了施工单位与外部审计单位串通一气, 恶意高估冒算工程送审金额。二是建立审计争议解决机制。对于存在的审计争议问题, 均应由内部审计管理部门派人参与听取意见, 重大事项由审计部提交办公会讨论决定。三是汇报初审结果。外部审计单位在初步审核结果出来之后, 就审核增减的主要原因及审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委托方的内部审计部报告。四是审计复核。内部审计部要对招标程序规范性、合同条款的公正与合理性、送审资料手续的齐全性、重大工程签证的复核进行重点检查。
摘要: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改进, 正确认识并重视内外部审计协调在公司治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是现代国有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可以从审计机构的选择、内外审计部门工作责任的规范、内外审计部门的横向联系、过程管控的加强等方面构建企业内外审计协调渠道, 提升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
关键词:公司治理,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协调
参考文献
[1]田伟.大力加强内部审计,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J].天津市财贸干部管理学院学报, 2002, (04) 24-26.
[2]黄亚钧, 郁义鸿.微观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3]汤薇,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研究内部审计改进[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01) .
内审视角 篇2
审计显示:近年来,德州中支始终把加强县支行班子建设作为县支行建设的核心抓紧抓好,有针对性地调整充实领导干部,切实加强管理教育和考核监督;县支行班子克服人员老化、手段弱化、履职变化等各种因素影响,积极转变履职理念和履职方式,实现了班子领导水平和履职效能的双提高,坚持做到了县支行在地方政府有地位,在商业银行有权威,在上级行有“亮点”。
(一)班子履职重点突出,县支行核心职能强化
一是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明显。近年来,9家县支行先后有100多篇调研报告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并付诸实践,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金融协调互动良性发展;二是货币政策传导效果良好。县域贷款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信贷支持重点突出结构优化;三是金融稳定措施得力。首创的“还贷周转金”做法,被山东省姜大明省长批示并在全省推广。建立了鲁冀四县(市)金融稳定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联动机制,维护了金融资产安全和金融业务正常运营。
(二)班子注重创新发展,县支行金融管理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
各县支行班子将传统的道德约束与现代征信手段相结合,开发的农村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农联社在全省农信系统推广。推出的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面向众多中小企业营销难、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等诸多难题。
(三)班子管理扎实有效,实现了家和万事兴
目前,县支行职工思想稳定、人际关系和谐,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8家县支行连年都被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在政风行风评议中都名列前茅,3家县支行被评为分行级文明单位,1家县支行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县支行班子建设不适应性分析
(一)无为风险
一是对工作缺乏求真务实。个别支行不善于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比较明显,能够体现区域特色的具体措施比较少。
二是对金融管理不积极主动。个别县支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征信管理、国库经收处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等检查的情况。
三是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个别支行班子不重视监督检查,落实上级行监督检查制度不够严格。
(二)人才风险
一是缺乏法律人才。德州中支下辖的10个县支行,没有一名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员工,也没有设置法律事务岗。加之个别县支行班子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将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是缺乏会计人才。在本次德州中支对9家县支行的支行行长离任审计发现,有4家支行、9人在没有会计人员从业证书的情况下从事国库会计工作。这既反映了县支行员工主体年龄较大,会计专业人员的匮乏;也反映出个别支行班子对岗位制度要求认识不清、把关不严,对员工学习进步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三)管理风险
一是工作程序不规范。各种登记簿漏登和错登、业务凭证要素不全、签章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
二是印证管理不严。有的支行没有建立印章交接台账,有的支行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与账户管理系统中的“开户许可证登记簿”余额不一致。
三是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个别支行对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没有核对领取人身份和单位授权,并签字确认、留存相关材料等,一旦社会上发生冒领核销单进行倒卖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对外汇管理部门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四)制度风险
一是现行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不能准确反映支行班子履职的经济性。目前,人民银行费用实行的是全账户管理,财务预算资金安排和费用分配滞后, 实际操作往往是费用发生在前, 县支行为了执行财务费用全账户管理规定,不得不采取“沾亲带故”的办法进行分解式账务处理,使财务核算信息失去真实性。
二是制度设计与实际脱节。由于县支行部门少、人员少,很多部门既是集中采购的需求者、也是具体实施者、合同签订者、验收者,集多重身份于一身。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采购与验收、询价与确定供应商”等采购控制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由于程序繁杂,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集中采购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三、进一步加强县支行班子建设的建议
(一)应更加注重县支行班子履职绩效的审计和考量
一是建立适合支行的特色内审指标体系。结合支行货币政策执行效果、金融管理和服务效率以及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制定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符合实际、反映实绩的内审指标体系,提高绩效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班子经济责任和管理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和合规情况,管理责任审计重点关注监督检查的全面有效情况。
三是加快内审转型。审计应更多地关注支行班子履职能力“强不强”和效果的“好不好”问题,促进县支行“有为”、“有为”,为支行改革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
(二)应更加注重县支行班子的合理搭配
一是选好班长。充分利用“上挂下派”政策,把更多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有真才实学、工作能力强的领导干部派到支行去,促进提高支行班子引领工作开展的能力。
二是合理搭配班子结构。充分考虑支行工作特色和人员专业特长,合理搭配支行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性格结构,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三是推动支行班子提高对各项制度规定的把握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支行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测试工作,促使其更加了解和熟悉支行各项业务运行规定,提高专业人才的综合利用水平。
(三)应更加注重内审成果在县支行班子建设中的运用
一是把内审成果作为选拔任用和日常考核支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支行班子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是把内审成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善于从内审成果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总结出带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中去,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三是把内审成果作为领导决策和制度变革的重要依据。内审部门应加大督导业务部门修订完善制度的力度,促进制度建设更加符合实际。
(四)应更加注重对县支行班子发展的制度性安排
一是高配支行班子职级待遇。按照组织原则和任用干部的要求,对部分任职时间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县支行行长,扩大高配副处级的范围。
二是支行班子调整注重内部挖潜。把更多支行优秀人才充实到支行班子,探索更加符合支行的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打通支行员工成长进步的通道。
三是加强支行班子的流动性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上下交流机制,促进支行班子的活力。
摘要:2011年初, 德州中支对辖区9家县 (市) 支行班子进行了调整, 并开展了离任审计。文章从内审角度综合分析了县支行班子履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结合县支行发展外部环境和履职条件的变化, 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县支行班子领导水平和履职效能的建议和措施。
内审职能初探 篇3
1. 外审机构。
外审机构主要分为政府审计机构和民间组织审计机构。政府审计机构:指审计署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民间组织审计机构的职能:受托于社会或股东, 审计主体经常以独立的第三方出现 (如会计师事务所) , 对经济实体经营活动进行鉴证评价, 常见注册会计师审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等。
2. 内审机构。
内审机构是作为公司内部的一个组成部门,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发展提供监督检查职能、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服务支撑。内部审计就是我们常说的体检医生, 是企业的“自我检查和鉴定”。
二、内审部门权限
1. 资料取证权。
在内审人员开展工作期间, 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有义务、无条件按审计人员要求提供有关计划、预算、决策、报表、文件、凭证、账簿、系统表单等资料, 对内审人员提出的问题, 应给予详尽的解释。在时间紧急或必要的时候, 内审人员可享有特权, 如不从OA系统中审批直接调取数据源。
2. 文件审阅权。
公司有些文件反映了公司未来的管理要求与经营发展方向, 这些重要的文件内审部门必须有知情权。甚至在文件制订伊始, 内审部门就有权参与相关会议、论证、决策的一系列活动。要想提高审计成果质量, 审计人员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是一方面, 公司为审计人员提供参与并全面了解公司业务的支持也是极为重要的。
3. 通报考核权。
在内审部门发现公司或其他部门的管理或经济行为存在瑕疵或弊端时, 内审部门有通报考核权, 旨在监督、杜绝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发生。
4. 工作介入权。
在公司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时, 内审人员可在任一环节介入工作, 介入目的一是对于关注的重点课题进行全方位了解, 有助于未来审计工作的开展;二是对各关键环节起到有效的检查监督, 有利于决策的正确性。
三、内审职能定位
1. 预检问题, 防患于未然。
(1)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项公司主要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为公司以后经营的决策提供方向和依据。内控流程涉及公司管理、建设、经营、维护等各个环节, 是公司的行动指南, 内控的独评和自评就是公司内部的“体检”。 (2) 经济评价。经济评价就是通过审核检查, 评定公司或某部门制订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可操作有效益, 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公司发展的大方向、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 是否可以为公司带来预期效益, 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从而提出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以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3) 风险规避。内部审计人员对风险的规避和组织目标的实现更应具有灵敏的嗅觉, 将问题发现并规避于他人前面才是内审人员的价值体现。风险管理必然是内部审计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 但风险规避的效果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要有一个审计逐步提高地位并理顺关系的过程。
2. 在任务执行中发现问题, 找到并提出改进方案。
深入关键部门关键流程, 发现经营管理瑕疵, 促进部门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不可能不出纰漏, 那么既然出现了问题, 内审部门就应将检查出的问题与相关领导或涉及部门沟通, 督促解决, 促使公司有效运行。
3. 探索新的审计领域。
(1) 实现审计总监制度。内部审计在公司内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审计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一般内部审计机构隶属的层次越高, 其独立性和权威性越强, 职能发挥得也越充分。 (2) 开拓审计内容, 提供咨询服务。成熟的现代内审决不是目前的监督检查等这些单调职能, 成熟先进的内审在内容上还应包括一些包括咨询、顾问、建议、协调、流程设计和培训等工作, 在形式上应从事后检查挑刺调整为事前参与、事中建议规避。
四、内审未来发展方向
任何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 都在运动中发展。在当前审计职能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情况下, 未来的内审将会在公司内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未来审计发展方向———从监督检查型向立体服务型转变。
一直以来, 公司对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对它的重视程度不够, 甚至有些部门认为内审部门是找麻烦的, 或者是可有可无的。这种外部环境给内部审计的发展带来了重重困难,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 从而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因此, 内审人员应把自己视为项目或方案中的一份子, 参与其中是为项目或方案的顺利实施服务来的, 让被审单位感觉内审人员的利益与他们是一体的。
2. 未来审计发展方式———从宽泛平铺型向专题精深型转变。
本人任职的公司属于管理较为规范的大型国企, 内审工作的开展可以为公司带来一定效益, 但时间久了就发现, 每年开展的内审项目没有创新, 基本已成为日常工作和流程, 每年提出的问题也大同小异, 不能为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真正的令人叹服的建议。所以, 如何将经营行为、管理行为向纵深挖掘是未来内审的方向, 针对一个项目或行为, 从源头一直到结束进行跟踪, 例如, 针对一个工程项目的开展, 从立项、可研报告到服务商的招标、从工程施工到最后的竣工决算以及项目后评价, 从一定高度和远度跟踪一个项目, 从而发现公司某个部门某个项目某个行为的缺陷并予以警示, 这才是真正的内审职能。
3. 内审人员职业要求———从单一型向综合全面型发展。
目前内审人员很大一部分曾有过财务工作经历, 这在开展涉及财务审计工作时有优势。但内审并不只是财务审计, 先进的内审理念涉及公司管理、建设、运营、计算机系统等一系列专业知识。公司的内审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 坚持走职业化发展的路子。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该大体了解公司的发展思路、经营现状、财务状况、信息系统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具备多种专业技能, 在必要时可以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才能真正发挥内审作用, 达到内审的目的。公司高素质的内审人员除了外部引进外, 主要应内部培养。
摘要: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内审不应只是财务审计, 更应涵盖公司管理、建设、市场运营、风险管控等多方位的审计, 但如何确定内审定位, 把握内审职能还需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管控,职能定位
参考文献
[1]张豪文.管理审计是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审计论文, 2008.
[2]刘淑清.强化内部审计促进管理提升[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4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