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社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共11篇)
篇1:XX社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XXX社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辖区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社区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制度:
一、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验收备案。
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检修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三、对安全事故整改不力的单位,对其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五、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2:XX社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XXXX集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立即在国有重点企业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92号)精神,XXXXX集团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并动员了全体员工落实活动,大大增强了全员安全意识,不断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防范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认真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集团系统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各项经营工作创造了条件。具体实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成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活动安全网络,大造安全生产声势。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大事,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集团在这项工作中,始终将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十八字方针作为全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警句,在原有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基础上补充了有关公司要害岗位的负责人组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余海总裁亲自担任组
长。在此基础上,各成员企业均设立安全监管联络员,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安全网络组织。XXXXX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在排查整改期间还在专门在重点岗位悬挂安全生产口号横幅标语,并通过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及报刊杂志、出黑板报等方式向员工公示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强调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这些组织宣传工作,极大地强化了全员安全意识。
二、开了“三个会”,组织“两个大检查”。集团对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行动早、动作快,于XXXXX分别召开了以安全生产为专题的党委扩大会议、领导班子会和全体员工安全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主要内容就是贯彻安监总协调字
[2005]19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各单位要从建设“和谐企业”和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此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激发了全体员工自觉参与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安全生产活动的活跃气氛。
XXXX初,公司全体领导带队,员工代表参与,开展了一次以“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为主的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的覆盖面包括各单位的办公场所、设备、高层建筑的地下车库、配电房、电气线路、油库、仓库、高危物品、消防器材及设施、人员较集中的食堂、酒店、娱乐
场所、电脑室、消防控制系统等重点要害部位。尤其是应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在防风、防寒、防冻、防火、防雾、防一氧化碳中毒和防止电梯、锅炉、变电事故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大检查中只要觉得是安全隐患问题,由专人分类登记,拟订整改措施,专人负责,有的是现场检查,就地指定专人及时整改,活动期间,整改和清理有关不安全隐患20余处,如配电房警示标志不到位,部分消防设备需要更新等,基本都得到了及时整改,并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XXXX春节前,我们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再一次对全集团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大检查,重点是全集团的车辆交通安全及酒店、食堂等餐饮服务部门的饮食卫生,并验收了有关隐患的整改工作,总的情况是:生产及办公现场文明卫生,生产秩序良好,生产设备性能完好率100%,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使用率100%,主要工种、工作的制度上墙率100%。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和公司召开的“三个会议”“两个大检查”有效推动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为公司增添了新面貌、新气象,注入了新活力。
三、以教育为本,文修武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战斗力。在此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我们体会到除领导重视负责是必不可少外,以下两个方面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一是安全知识、认识和观念。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
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只有全员懂得安全知识,提高安全对生产要重性的认识,只有集中力量抓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使职工和管理人员都牢牢树立起安全意识,真正警醒起来,才能真正保障企业生产的安全运行。二是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公司也要按照各自分工坚守岗位,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并实行按制度奖罚分明,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能起到明显的遏制作用。
根据以上体会,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责任化理念,我们在对全体员工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基础上把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创造的有利条件,适时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防范技能练兵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武装了头脑。有的员工还深有体会地说:学习使我们开阔了眼界,过去不知道的安全范围和隐患涵义等知识,现在在学习中得到了补充。全体员工决心在工作生产的实践中,具体应用新学到的安全知识。春节前夕,公司根据全员理论学习的基础,专门请安全主管部门专家来公司给员工讲解安全知识的应用,使员工懂得和掌握了正确操作灭火器和水龙栓的技术。通过安全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练兵活动,全体员工既
懂得安全的重要性,又能实际操作,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篇3:XX社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是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董事长董传彤主持创建的。这套管控体系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层层进行了分解, 压力逐级进行了传递, 把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当中, 调动企业所有人员共同参与安全管理, 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排查并治理隐患局面, 建立长治久安的煤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真正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为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找到了有效的方法。
2 详细实用的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使隐患排查有据可依, 确保了排查工作的全面及时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融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相关要求, 制定了事故隐患认定标准。这一标准涵盖了煤矿生产的六大专业, 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 并把特殊生产工艺、人的行为因素、环境的安全状况、设备的完好情况、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等, 全部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为全面、准确地排查事故隐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照认定标准, 各矿井制定井下生产地区隐患排查治理表、单人岗位及流动作业人员的巡查表。班组长携带事故隐患排查表, 进入工作地点后首先排查安全状况, 并把隐患和问题记录在排查表上;区队跟班区队长入井要携带巡查记录表, 负责对所辖区域以及单人岗位、流动作业人员进行巡查, 并做好巡查记录;矿级领导和其他区 (科) 级管理人员, 要对下井行走区域内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矿每月至少要组织三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集团公司领导和部门管理人员随时对各矿事故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反过头来, 从集团公司到班组, 逐级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漏查隐患情况, 形成有效闭合。所有排查信息全部由矿信息站汇总、整理, 按照隐患级别, 逐级通知有关部门, 上报矿有关领导。这样, 从班组到集团公司, 层层有任务, 层层有压力, 确保了及时准确地把隐患排查出来, 进入治理程序。
3 严密的治理程序, 确保了隐患的消除和治理过程的安全
事故隐患、问题以及职工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排查出来后, 当班能够治理整改的, 要积极组织整改治理, 治理难度较大或者短时间内无法治理完成的, 要报区队进行治理;区队整改不了的, 报矿进行治理;矿一时整改不了, 或者治理存在困难的, 报集团公司, 由集团公司协助治理。对于治理难度较大、技术要求较强的隐患, 严格执行“五定原则”, 制定“四项措施”进行治理, 并派安监员进行专盯, 确保隐患能够及时治理消除, 并保证治理过程的安全。
“五定原则”就是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负责人。技术措施的制定是“五定原则”的中心内容, 资金、时间、责任人的明确, 为隐患的及时治理提供了有效的保证。“四项措施”即隐患治理的安全技术措施、治理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技能培训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根据隐患的具体情况, 从安全和技术的角度制定的, 指导隐患治理的技术要求。治理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是为了保证隐患治理过程的安全而制定的, 考虑了隐患治理过程中各个环节万一遇到的安全问题该如何处理, 确保治理过程不发生事故。专项技能培训措施就是对参与隐患治理的人员, 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为主的专门培训, 让治理隐患的人员熟练掌握治理技术和工作程序, 不发生操作上的失误, 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治理并消除隐患。强制执行措施是为了保证各项措施在治理过程中落实到位, 人、财、物及时供给, 为隐患治理并最终消除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五定原则”和“四项措施”的强力执行, 使事故隐患的治理过程环环相扣, 严密严谨。既保证了隐患的及时治理消除, 又保证了治理过程的安全可靠。
4 完善的资料管理体系, 保存了从排查到治理消除过程中的所有资料
张家口矿业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资料管理体系。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事故隐患治理监督报告、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的验收报告和安全生产主管的月度安全评价报告, 到班组长现场事故隐患排查表、各级管理人员的排查记录、重点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报告、验收报告, 矿信息站都留有第一手资料, 并把收集到的信息汇总分类, 送达矿有关业务科室和主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和主管领导分别保留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纪录, 与信息站掌握的情况相对应, 并形成互动, 记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总各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并在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
这一整套完整的资料, 记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 每项工作做的怎么样, 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资料中都清晰地记录下来, 为深入研究事故隐患发生、发展的规律提供了最可靠的依据, 也为有关责任的追究留下了充分的资料。
5 严厉的责任追究体系, 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扎实开展。
为了有效地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的层层分解, 安全压力的逐级传递, 责任追究的“四个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
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就是从集团公司到矿的各级、各个岗位, 每一级都明确了安全责任, 负责哪项工作的, 就要对本项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在哪个岗位的, 就要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从而保证了安全责任的层层分解、压力的逐级传递。形成了一级抓一级, 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局面, 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就是从集团公司到各矿, 上一级监督检查下一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要求, 对漏查隐患以及对隐患治理不积极等行为, 提出处罚意见。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约体系就是各级、各个专业相互监督制约, 充分落实安全责任。需要哪一级排查的隐患没有排查出来或者没有及时治理, 影响了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工序的工作, 就要及时反馈信息, 否则将一并追查责任, 为隐患的及时排查治理增设了一道保障。
安全责任前追后纠体系是由集团公司向下, 对漏查隐患或隐患治理不认真、不及时等情况, 一级一级追究责任。这种追究连带着一系列人和部门, 一追就是一条线, 从职工到管理人员, 哪一级没有把该负责的工作落实到位, 都要受到追究。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6 全面及时的信息反馈系统, 为深入分析研究、超前治理防范隐患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煤矿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是一套完整的、严密的、闭合的安全管理流程。事故隐患排查出来后, 经过治理, 消除了隐患的威胁。继而,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排查治理工作反馈回来的大量信息, 深入分析、研究隐患发生、发展的规律, 摸索治理和预防隐患的经验, 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从人、机、环境等各个方面改善生产现场的条件, 超前治理, 超前预防, 从源头上控制隐患的发生, 实现最有效的管控。
各矿专业副矿长每月都要写出本专业安全评价报告, 总结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隐患发生的规律, 会同有关技术人员研究控制隐患发生、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 修改、完善原有技术措施, 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集团公司定期召开专业总结分析会, 从深层次研究各矿重点隐患的治理方案, 探索超前预防和控制措施, 形成深入治理、长治久安、常抓不懈的局面。
7 信息平台的启用, 为各级管理人员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为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张家口矿业集团开发使用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系统管理软件, 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实现了信息电子化办公。各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都能够及时输入信息平台, 利用网络实现隐患上传、隐患查询、在线提示、责任纠察、领导批示、统计汇总、制度文件查询等功能。通过公司局域网络, 在电脑终端, 各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管理员赋予的权限, 履行对隐患的认定、审查和批示的职责。通过信息平台, 哪个矿井存在什么问题, 新发生了什么隐患, 哪个区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地区, 现场存在的重点隐患治理到什么程度, 等等, 各级管理人员都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为领导们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做出决策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和真实、可靠的依据, 为各种灾害的超前预防、及时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大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8 煤矿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的先进性
煤矿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的推行, 改进了安全管理方式、方法。过去只靠有限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隐患, 这样的检查总是形式上的, 不具有连续性, 往往集团公司检查矿, 矿要做准备, 矿检查区队, 区队要做准备, 查出有限的问题只是表面现象, 不能够真实反应安全状况。而且, 检查出了问题就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使得各矿、各区队想方设法应付检查, 遮掩问题。所以, 大量的事故隐患、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为隐患进一步发展、升级埋下了根源。实行这套安全管理体系以后, 从班组、区队到矿, 逐级排查治理隐患, 哪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 被上一级查出来, 相关的责任人都要受到处罚, 而隐患排查出来了, 治理了, 上报了, 或者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是不进行处罚的。这就促使各矿、各区队、班组都能够认真地排查隐患, 充分地暴露问题, 积极地进行治理。从而实现了动态的过程管理, 建立了长治久安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促进了安全工作的稳。
摘要: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是依据隐患认定标准, 利用“四个报告”、“四个体系”、“五定原则”、“四项措施”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使生产现场的隐患能够及时的排查和治理, 并保证治理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是一个强大的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 能够及时向各级领导反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并根据全方面的信息, 分析和研究隐患的发生、发展规律, 从而实现超前治理、超前预防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篇4:XX社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翻开近几年来福建省煤矿安全事故选编,翻阅着一起起带血的事故案例。事故,是令人痛惜的,更是不堪回首的,它是用前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是留给后人一份特殊的“财富”。这是我省某煤矿发生的一起因顶板安全隐患不排除,敲邦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事故案例。2006年9月8号的中班,某矿综二队工人田某某(班长)、赖某某、林某某3人到+255-15#下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早班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告诉当班人员,掘进头顶板有脱层,经撬撬不下来,提醒当班人员要注意。中班3人到达迎头后,首先撬脱层顶板但也撬不下来,于是便不去在意,也不先套架就开始进行打眼、放炮和出渣作业。出完渣后才进行支架,田某和赖某2人在+255石门处锯木头做棚梁。约21:40分,田某和赖某听见“哎呦”一声和顶板冒落的响声,马上进入运巷察看情况,发现林某被冒落的顶板压住动旦不得,田某和赖某立即搬开石头,并赶紧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汇报,请求救援。23:03分,林某被运送出井口,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这起顶板事故原因。一方面,当班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早班矿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已经发现顶板脱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但班长田某在明知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带班冒险作业,导致脱层顶板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而发生冒顶。另一方面,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当班安全员在查出较大隐患和发现空顶作业情况下,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而放任至中班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加强事故源头的隐患治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本起事故给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深思,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则事故未已。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国家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3月20日的总局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王君指出,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相关部委也陆续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作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应该根据煤矿企业的灾害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排查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循环的自我排查和整治,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边远采掘头面、系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篇5:XX社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社区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x社区x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商(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安装和使用;
(三)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占用情况、及小区内公共设施安全等;
(四)“五小”场所、社区居民娱乐等公共场所安全等;
(五)易受雷电、台风、暴雨、等受自然灾害影响发生次灾害的单位和场所;
(六)道路交通、供气、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等;
(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3月23日—3月底,各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监控,及时登记,认真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二)督促检查阶段。4月10日前,社区委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居委会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对各居委会重大事故自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自查、督查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立项、登记、分类、分级管理,对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验收阶段。对排查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所在居委会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11月上旬整改完毕,并做好迎接11月底前市、区两级政府部门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严格考核,长效管理。各居委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社区委将定期通报各居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将隐患治理工作纳入专项工作考核。
篇6: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职责,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职责、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景时,应当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制订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实施,并报送有关部门。
篇7: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分类管理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实行分类管理。
按事故隐患类别分为十类,分别是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通风、机电、运输、放炮和其它。
二、事故隐患分级管理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确定性、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由矿长 组织整改,分管矿长具体负责整改,安全矿长负责验收。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通过整改排除的隐患,即国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之外的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2015年12月31日发布)执行。
一般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有危害性,治理难度较大,班组、科室、区队无法单独完成,须由矿级领导协调,科室区队负责整改,安全科验收。
B级:危害一般,治理难度较小,区队、科室可以整改,由安全科验收。
C级:危害较小,治理难度和工程量小,班组或岗位工人可以整改的隐患,由安全科或者跟班安全员验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矿各部门、各区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1.矿长对本矿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确定岗位责任、推广应用新技术,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3.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同时协助矿长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并负责进行督查落实验收销号工作。
4.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5.安全科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级管理,下整改通单,并跟踪验收销号,做到闭合管理。
6.矿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责,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各区队队长,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对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本队排查的事故隐患,按制定的方案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区队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队、矿跟班干部和矿调度室汇报。
9.区队现场作业人员及岗位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治理;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 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排查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安全副矿长对分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急救援和培训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参加其他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
总工程师对分管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生产副矿长对分管采煤、掘进、调度和地面设施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机电副矿长对分管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矿长助理对分管通风、职业卫生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 行排查。
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作业班组,每班对作业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5.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6.由安全科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7.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向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8.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煤矿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特制定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所有人员要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
2.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
3.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4.排查出隐患应登记建档,隐患整改按“五落实”和“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
5.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工程建设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落实,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
6.安全科定期、不定期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根据矿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或责任追 究。
7.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整改、按时整改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表扬和奖励。事故隐患治理整改、销号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治理符合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
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
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4.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5.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6.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安全员现场监督。
7.排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科给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8.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安全科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做到闭合管理。
9.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 其委托部门(单位)。
10.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无法定期完成整改治理,事故隐患即升级至科室及专业组长、分管副矿长处进行督促整改治理,直至隐患消除。
1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12.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臵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1.每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原则和有关规定要求逐条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做到闭合管理并进行效果评价。
按效果评价情况分为A、B、C三级。
A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位。B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基本整改到位。C级:隐患及问题未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2.安全科对当月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对隐患建立台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情况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3.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根据安全科提供的月度统计分析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每月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向全员通报事故隐患分 布、治理进展情况。
5.及时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事故隐患举报对我矿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事故隐患的整改,提高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群监群管、专管群防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1.本制度适用于广进宝煤业公司所有井下、地面从业人员
2.执行本制度都要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结合的原则。
3.每位职工都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种岗位作业操作标准及各项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作业。
4.安全科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做到事实清,定性准。
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调度室、安全科举报。举报电话:8001 8002 8022 外线:0354-7842377。
6.举报人可直接或采用电话、书面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向安全部门或管理人员进行举报。
7.举报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追究其责任。
8.安全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限期组织核查,对已 查实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个人限期整改并验收;对未及时查处举报的隐患并造成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受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个人或社会泄露举报人的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规行为,矿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处罚。
10.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所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100—1000元现金奖励或物质奖励。同一事故隐患,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单位、举报人给予表扬。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1.未按规定组织进行旬检的分管负责人罚款500元。2.未按规定参加月检和旬检的人员罚款200元。3.每天安全科安排人员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根据矿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200-500元处罚或责任追究。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月进行总结评比,结果纳入年终工资绩效考核。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在绩效考核中所占比例不低于10 %。
篇8: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 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第三条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人员等开展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第四条 车间级安全检查,由车间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第五条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开展日常巡回检查。检查需填写《班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表》。
第六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倒塌、防火为重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及安全用电为重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结合月度检查由公司生产部组织。第七条 节假日安全检查:
(一)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等)前,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2、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特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第八条 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查检,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 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一)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由车间、班组逐级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不得拖延;
(二)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定期整改;
(四)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五)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六)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经生产部签发,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整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应存档检查;
(七)各类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单必须归档备案;
(八)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隐患发生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九)生产部要将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情况按时上报镇安监中队备案。
第三章 隐患整改
第十条 事故隐患范围:
(一)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行为;
(二)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三)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第十一条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一)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生产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并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备案工作;
(二)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三)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四)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整改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复查和验收工作:
(一)已整改完毕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报请公司生产部组织复查、考核、验收,提出验收报告,填写项目验收表,建立验收档案;
(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下正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各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定不一致时,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
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定义
3.1
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死亡,或者
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 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
人以下死亡,或者
人
以上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以上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
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人以上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
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
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
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
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
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
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
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
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
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
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工作要点
5.1
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
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
周不少于
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
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
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
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
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
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3)
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
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
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
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
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
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9)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
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5.3
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班组、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
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 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
日前和下一年 月
日前向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
字
。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
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
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
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
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4)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
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
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
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评审意见
()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竣工验收报告
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
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
篇10: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定期排查,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三、认真登记。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五、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办要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并向安全办报告整改结果。
六、制定预案,动态管理,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安全生产。
七、责任追究
1、对于不及时确定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建立事故排查整改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篇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货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道路运输企业针对客运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货运车辆装载安全隐患检查
1、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载重量装载,不得超载;
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衡,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要关好、栓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地漏车外;
3、车辆装载货物的高度,大卡车从地面起计算不高于4m,小卡车不高于2.5m,防止重心过高造成翻车事故和货物甩出事故;
4、车辆装载货物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辆或前罩壳15cm,防止行驶中刮带事故;
5、车辆装载货物的长度,大卡车货物深处车厢前后的总长度不超过2m,小卡车不超过1m,防止转弯时刮带事故。装载货物长、宽、高度超过时,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井采取必要措施;
6、装载大件和易于滚动的货物,应该用绳索捆紧,栓牢、垫死,避免刹车和转弯时引发事故;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8、装载货物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重量分布要均匀,车厢前后左右要一致,切勿偏向一旁;
9、装卸时车辆与堆放物的距离一般不少于2m,与易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少于3距直线不少于2m,车辆并列时不少于1.5m。
二、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恶劣的天气条件,会加大车辆行驶的安全风险,因此,恶劣天气也是交通运输的安全隐患之一。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要熟悉下车辆以及道路方面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交通安全。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隐患包括
1、严寒天气下的安全隐患。我国北方冬季气候严寒,道路被冰雪覆盖,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1)、冰雪道路附着系数很低,使制动距离大大延长,稍一制动还会引起制动侧滑,破坏汽车的操纵稳定性;
(2)、严寒气候下,车外气温很低,水汽遇到温度很低的玻璃会产生雾气或结冰覆盖在挡风玻璃上,影响驾驶员的视线;(3)、低温下橡胶制品如制动软管、皮碗、轮胎等脆裂损坏和制动皮碗收缩等都会给行车安全带来威胁;
(4)、在严寒气候下烤车起动或给冷却系加注防冻液易引起火灾。车安全带来威胁;
2、炎热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隐患
(1)、高气温下,醇型制动液容易产生“气阻”,使制动失灵;(2)、高气温下,制动轮缸皮碗膨胀变形和制动液汽化造成制动失灵的故障;(3)、高温下行驶,轮胎温度升高,橡胶软化,强度变差,加之胎内气温升高、压力增大容易引起爆胎,造成事故;
(4)、高气温下,汽车发动机容易过热,长时间长距离行驶,可能会引发车辆自燃事故⑤炎热天气下,驾驶员容易疲劳困倦,而行人、自行车为在荫凉处行走而无视交通规则的现象也会增多,都会带来安全风险。
3、雨天、雪天、雾天的安全风险。
(1)、雨雪天气、雾天路面潮湿,附着力下降,制动距离增大,制动容易发生侧滑。
(2)、雨雪天气、露天视线很差,驾驶员看不清车前障碍,容易因视线不清导致意外事故。
(3)、雨雪天气的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因穿戴雨具而使视力、听力发生一定障碍,也会影响行车安全。
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排查
道路运输企业职工在道路运输日常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大诱因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安全隐患之一,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安全患,严格禁止以下违法行为
1、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
2、客(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3、客运车辆站内拉客、喊客、车辆停放无序,站外拉客、高速公路上下旅客;
4、客运车辆无营运许可违法参加道路运输
5、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长途客车辆不按规定配备两名驾驶员以及不按规定停车休息的;
6、客运车辆不按核定营运线路行驶、乱班乱线以及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
7、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营;
8、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的运输车船参加客货运输的;
9、未取得危险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物品的;
10、机动车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治理
1、一般隐患治理
一般隐患分级般隐患在企业生产和管理实际工作是经常存在的,为更好地有针对性的治理之通常还要对一般隐患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级事故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根据这个分级标准,在企业中通常将隐患分为班组级、车间级、分厂级直至厂(公司)级其含义是在相应级别的组织(单位)中能够整改、治理和排除其中的厂(公司)级隐患中的某些隐患如果属于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 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应当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2、现场立即整改
有些隐患如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这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式的般隐患,排查人员一且发现,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如实记录,以备对此类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是否为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一些设备设施方面简单的不安全状态,比如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现场混乱等一般隐患,也可以要求现场立即整改。比如发现运输车辆存在故障应要求作业人员现场立即整改,排除故障之后,方可继续进行运输作业。
3.限期整改
有些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隐患,应限期整改。限期整改通常由排查人员或排查主管部门对隐想所属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容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思情况的详细描述、隐患发全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责任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
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了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4、重大隐患治理
针对重大隐患,应为每个重大隐患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由于重大隐患治理的复杂和较长的周期性,在没有完成治理前,还要有临时 性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治理完成后还有书面中请以及接受审查等工作。
1、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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