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选6篇)
篇1: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发„2010‟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各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最近一个多月来,全国先后发生5起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幼儿的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3日上午,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分别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徐超同志对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现就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徐书记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八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校长或副园长专抓学校安全工作。要落实一名专职安全员,兼安全信息员,专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上传下达。要在学校保安室安装电话,电话要通报所在地的村组干部、社区负责同志、镇区负责同志、公安派出所的负责同志。要建立健全学校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保卫力量,加强技防、设施防建设,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1-
二、严格师生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课堂、班会、团队活动、板报、橱窗、展板、校园网络、家长会等阵地,加大对师生和家长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要制订处置事故工作预案,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应有预案、对有措施。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校园安保工作。全面整顿学校保安队伍,安排有事业心、责任心、年轻力壮的保安从事学校安保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设立警务室,增添技防设施。每所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两名保安,配备警用器械。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由县教育局、公安局统一组织安排、配备,实行责任考核,定期培训、考核、检查。
四、严格校园值勤和巡查。要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保安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值班制度,寄宿制幼儿园、低年级寄宿生必须安排生活教师陪宿。要落实学校领导带班制度,只要有学生在校,必须保证有一名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校带班,检查保安值班、校园巡查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
五、严格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配合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歌舞厅等场所和违章建筑、流动摊点。近期,各镇、校要对校园内部和学校周边
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学校房屋出租给社会人员开办娱乐经营场所的一律限期收回。今后一律禁止出租校舍搞经营。
六、严格规范学生接送行为。原则上不得集中组织车辆接送,已经集中组织的,应立即整顿,未经审批的一律取缔,严禁使用非法车辆、破损车辆和未经审批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和幼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集中组织接送的,需经教育、公安部门批准。要落实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家长接送责任,家长和学校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格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特别要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接送学生车辆、陈旧的中小学校舍、围墙、围河、门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校园围墙破损的要及时修葺,校园围河淤塞的要立即疏浚。要积极化解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加强疏导,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坚决限期整改到位,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实行 “一票否决”。只要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必须进行责任追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紧急通知射阳县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5月3日印发
共印:300份
篇2: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象 教 安〔2010〕12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当前,正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入开学阶段,为认真贯彻宁波市学校及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推进会精神及成岳冲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师生安全,经教育局与公安局会商,决定采取联合行动,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公安机关将在近期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各派出所要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摸排工作,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场所方面:突出出租房屋、网吧、小旅店、洗浴中心、台球室、录像放影厅、棋牌室、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酒吧、书报亭、音像制品摊点、管制刀具摊点等;人员方面:突出有组织或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有严重暴力犯罪前科的人员、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有反社会心理或扬言要报复社会的人员等。各交警中队要全面理清学校幼儿园的交通秩序状况,维持上放学时段交通秩序,标明交通警示标志,做好学生接
送车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校园安全队伍建设,促进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建立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备校园安保干部。各义务段学校和幼儿园在配备专职保安的同时应成立教师和家长护校队;各公安派出所要落实1名所领导负责校园安保工作。其他高中段学校除护校队外还可设置学生志愿者巡逻队,进一步完善校园应急办建设。目前,学校聘有的保安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或保安公司正规培训才能上岗,安保干部也必须经过严格培训以便更好地做好学校安保管理工作。
三是落实学校物防技防设施建设,震慑违法犯罪。各校(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纳入监控范围;相关部门务必在本月底前完成治安视频探头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确保校园门口和宿舍区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完善夜间灯光照明,在增大普通照明的基础上,要添应急照明灯,确保校园内照明无盲区;各校园应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增配警哨、强光手电筒等安防器械。
四是落实管理措施,筑牢校园安全工作第一道防线。建立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四个一律”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即外来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闲散可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
园,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段一律安排教师和保安人员在门口护送。如发现有侵害师生的行为,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疏散、防灾减灾和自我救护等演练教育活动。要在公安等部门的指导协助下开展校园防暴力入侵演练;要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理念;要加强德育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做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作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六是坚持专群结合方针,大力推进群防群治工作。加强警校联防工作,积极构建以联校民警为骨干、专职保卫干部和专业保安人员为主要力量、其他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学校治安巡防格局。会同综治、公安部门积极有序地开展学校治安巡防和校园周边治安整治,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工作群众基础,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七是联合行动,定期会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县公安局与县教育局严格落实每月会商制度,共同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各校(园)、公安派出所应积极落实每周会商制度,确保一有警情能及时得到有效处理,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针对学校安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市县综
治部门、县教育局与公安局将定期不定期派人进行督查,望各校(园)、派出所、交警中队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不懈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师生的人身安全。
主题词:象山
篇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把确保工业发展作为产业政策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时期,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作用, 确保工业平稳较快增长, 调整优化工业结构,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 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忧患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 根据本地实际,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 妥善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要紧紧抓住机遇,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推动工业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行业分析。
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工业行业发展变化, 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工业发展的影响和趋势, 及时发现工业、通信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政策研究, 探索新形势下产业政策发挥作用的特点和规律, 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有效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信息分析和引导服务, 及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 为各级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依据。
三、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深入基层, 深入企业, 第一时间掌握金融危机对本地企业造成的影响, 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转型升级、自主创新等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广泛征求企业对政府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要制定出台有效政策措施, 引导企业坚定信心, 不怕困难, 勇于创新, 加强管理,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增强服务意识, 创造宽松的环境, 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改善经营管理, 协调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困难, 帮助企业早日走出困境, 保护和发展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品牌和重要市场份额。
四、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抓住当前原材料和设备价格下跌的机会, 把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作为促进工业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抓手。引导企业把技术改造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兼并重组结合起来, 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提高效益, 鼓励企业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充分利用国家技术改造贴息政策, 根据产业政策要求明确支持重点, 加强组织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五、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根据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实际情况, 鼓励和引导企业之间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 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 进行兼并、收购和联合。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技术领先企业和优势企业兼并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 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 鼓励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重点推动钢铁、电解铝、汽车、水泥、纺织等行业的兼并重组, 提高行业集中度,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使优势企业在危机中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
坚持“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基本原则, 坚决关闭淘汰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的落后企业、工艺装备和产品。要按照国务院“十一五”淘汰落后目标, 落实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 将淘汰落后任务层层分解、彻底落实到企业。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 抓好清洁生产工作, 推动节能减排, 着力解决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产能过剩、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七、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和转移。
篇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大力发展产业经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确定的14个优先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以及4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链建设,形成产业集群。通过发展产业经济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带动产业链中各类配套企业发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岗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15%。
(二)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过园区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各级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区的各类企业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三)发挥好投资和重大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
政府部门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重大决策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高校毕业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四)鼓励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
在项目研究期间,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聘用期满,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五)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方法,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夯实发展基础,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大力引进、发展中小企业。要充分调动各地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的积极性,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1.中小企业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优先考虑给予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定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附加和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維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上年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符合《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列明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实际招收人数,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最高单笔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3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5.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6.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
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加强对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单位的编制使用管理,调剂空余编制,主要用于接收符合岗位需求和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开发城乡基层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继续组织实施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
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各项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着力落实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解决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营造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加强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三)公务员招录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倾斜。
从2012年起,在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中,自治区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要重点倾向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中,招录计划总数(人民警察职位除外)要有一定比例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用人单位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应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招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但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
(五)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工资政策。
篇5: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教育辅导站,县直学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现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送生制度,专门安排责任领导和护送教师,安排值勤教师拉警戒带。学校教师上下班时严禁拼车、乘坐超员车辆。
二、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校要进行安全隐患的再排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漏洞进行细致排查和彻底整治,做好排查整治记录。
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各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预防教育活动,重点是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尤其要做好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全面教育和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室进行检查,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防止学生打架斗殴。
四、健全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出现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情况,无论问题有多大、对学校有多大影响,都必须彻底解决和妥善处理。要全面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活动,重点是防火、防地震疏散演练。学校要与教师、家长等签订好相关安全工作责任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齐抓共管,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发现食品、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协调解决。
附:武威市教育局转发《武威市安委办关于天祝县“11〃24”交通事故的通报》的紧急通知
篇6: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年04月08日 15时57分39
主题分类: 教科文体 公安安全
“学校”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0]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我市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及周边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稳定。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是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真抓实干,切实把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能,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防灾减灾日”和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等活动内容,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雷电、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建筑施工等安全知识教育。举办消防生存、应急疏散、地震逃生、抢险救护等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各级政府要定期对学校建筑、消防、卫生、食品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拉网式排查,突出抓好学校校舍、食堂、厕所、围墙(单体墙和长墙)、闲置用房、避雷、用电、锅炉等设施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建档造册、逐一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措施、逐一复查验收。
3、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各级综治、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共同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力争把校内外各种治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公安部门要做好学校周边滋扰校园不良团伙的排查,及时瓦解消除不良团伙。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对影响校园稳定或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基本信息要做到心中有数,底子清、情况明,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安全。
5、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要完善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要制定处置预案,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排查分析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诱发极端涉法事件的隐患,及时作出预警报告。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控制现场,防止群体性事件升级,同时做好过细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辟谣和发布真实信息,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
6、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效,以“平安校园”创建为平台,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年终安全目标责任状考核、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验收,对“平安校园”进行复查,每两年复查一次,并把“平安校园”验收情况作为学校评选文明校、推荐参评先进单位的前置条件。
7、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校舍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细化校安工程实施规划,优先考虑抗震、防灾和房屋安全隐患较大的校舍,优先考虑人口密集的学校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有重点、有层次、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8、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农村“周末学生班车”工作,建立农村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家校的交通运行机制。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时
检验。市交警、交通部门要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各类学校要在每辆校车上安排专人跟车,建立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
9、加强师生活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要加强疏散演练,防范踩踏事故。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师生外出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教育,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三、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监管,定期组织督查组对辖区内的各类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进行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乡镇(街道)不搞一般性、浮于面上的安全整治行动。
各级教育部门要定期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逐一督办落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因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排查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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