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虽然他们在家里也常磕磕碰碰,但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家长却很少能够冷静地对待。为此,教师天天提心吊胆,怕孩子出事。为了减少伤害,有的教师消极防范,限制孩子到户外活动,即使在户外,也不允许孩子自由活动。然而,消极防范是不利于幼儿发展的下策,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幼儿伤害事件的起因,从而积极预防伤害的发生。这样才能保证幼儿园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序地开展工作。
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
(一)建立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
幼儿园安全制度应规范齐全,涵盖幼儿园生活学习的全部安全内容。条文应具体明确, 操作性强。为了不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幼儿园除组织员工学习并将制度公示外,更重要的是安排专职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在全园创造处处安全,时时安全的环境。
(二)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幼儿园的安全与教师密不可分。因此,安全教育应从教师和幼儿两方面入手。
1.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
(1)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内容包括教师一日工作常规、幼儿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消防知识等。
(2)在案例分析中学习提高。通过案例分析,培养教师的反思能力,提高教师对安全事 故的预见性,从而设法避免事故发生。
2. 对幼儿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相关能力的培养
(1)帮助幼儿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并非说服式教育。对幼儿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别人的经历中获得间接经验。如:某个小朋友玩滑梯时摔倒了,老师可以利用这个事例,引导小朋友议论为什么这个小朋友会受伤,应该怎么做才可以使自己安全。还可将有关安全事故的图片贴于班上,引导幼儿讨论图上会出现什么不安全的后果,怎么避免危险,这种图片形式的安全教育比简单说教留给幼儿的印象更深。
(2)教会幼儿一些安全常识及自救的方法
教师可在幼儿园的公共区张贴一些适合幼儿掌握的标记,如“119”“安全通道”“禁止跳下”“禁止触摸”等, 以引导幼儿的正确行为。再如, 教会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刀剪, 使他们懂得不能随便攀爬阳台、触摸电器,让幼儿记住园内各种大型游乐器械的游戏规则,并在幼儿对这些器械设施活动的反复尝试中给孩子以适当的安全指导与提醒, 如秋千的使用, 要让孩子理解一个基本的安全规则,即当你在荡秋千时要注意前后有没有其他小朋友,以免相撞。另外还要教会幼儿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 对于集体生活的幼儿园来说, 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极为重要,可先组织幼儿参观消防队,然后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一些孩子表演救火队员,练习怎样使用一些灭火器材,而另一些孩子则表演逃离火灾现场的人,练习一些逃生的动作或自救技能,让幼儿从中学会避险方法。
3.加强体育锻炼
幼儿平衡能力差,动作反应不灵敏是他们常摔跤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平衡能力的练习及其他基本动作如走、跑、跳、攀、爬的练习,发展幼儿动作的协调性,是减少幼儿摔伤的有效措施。这些基本动作的练习应根据幼儿年龄不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幼儿园应经常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像跑步、拍球,郊游之类的户外活动及需要开动脑筋的游戏,以活动促发展,幼儿运动能力增强了,动作协调了,自然就会不出或少出事故。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幼儿方面
1.及时处理受伤幼儿, 对受伤幼儿的身体进行护理
教师对受伤幼儿的护理应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受伤程度、受伤部位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护理方法。程度轻的,如表皮擦伤,可自行处理;程度重的,如伤口流血、骨折等情况,在叫园医的同时应为幼儿止血、使幼儿受伤的肢体保持不动;幼儿园不能解决的,要马上送医院作处理,不得延误治疗时机。
2.抓住教育契机
幼儿身边出现了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应不失时机抓住这一教育契机,引导幼儿讨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的做法,使全体幼儿得到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同时,还应教育全班幼儿关心受伤的幼儿,渗透情感教育。
(二)家长方面
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告之家长真实情况,还可征求家长的处理意见。幼儿发生安全事故,任何一个家长都会难受,有的家长言语上表现出通情达理,有的家长则会一改往日的温和,对幼儿园或教师大加指责。不论家长态度如何,我们都应换位思考、理解家长,主动诚恳地道歉,并详细地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与家长交流对幼儿的日后护理,协调好与家长的关系。
(三)教师方面
任何一个教师都不希望在自己手上发生事故,如果园长此时能给教师一种宽容和理解, 会使教师释放很多的精神压力,切记指责,批评。作为园长更应考虑怎样让其他教师不重蹈覆辙,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组织当事人在内的全园职工对事故的经过进行分析,让大家从中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讨论如果怎样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教师们学会反思自己的工作,将这些落实到工作行为中,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作失误,从而减少可避免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篇:学习《依法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心得
体会
学习《依法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新盈中学 冯小玉
XX年8月26日,学校举行《依法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讲座培训,讲座由临高校长林明国主讲,有幸聆听林校长的讲座后,感受颇深,这里就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校园安全责任重大,不容忽视。在讲座中,林校长讲诉了关于校园安全的触目惊心的许多例子,甚至是他亲身经历过的案例,给我内心的冲击很大,意识到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老师应该尽到教育的责任,这对我们自己也是一种保护,万一学生在校园发生什么意外,作为老师没尽到教育的责任,可能会给本人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预防教育非常重要!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从机制上落实安全责任 。首先,要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大目标下,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副职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全面推行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各自在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权责与义务;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定书面安全协议,从而落
实学校各方面、各层次、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运作”的安全责任网络,构建“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监督有力、奖惩严明”的安全监管体系。其次,要建立健全门卫、消防、食品卫生、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信息通报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进行修订,认真组织实施,使其更加规范、科学、适用并能严格予以执行,通过制度的约束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进程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师生安全行为文化引导,从管理上预防安全事故 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安全行为文化是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让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养成安全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
四、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师生安全 要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安排专人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旋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对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监控措旋。在校内高地、水池等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增设安全防护设旋。大力改善学校的教育教学的“硬件”环境,保
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按标准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安全不保,何谈教育。安全工作,是学校常抓不懈的首要工作,是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
总之在这次的培训中,让我在学习中进步,在交流中解惑,在探索中感悟,在研修中提高,在反思中成长。这样才能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第三篇:南门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南门学校
重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群死群伤等特重大事故,严格执行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我校学生安全的一切活动。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及地震、食品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工会) 法制副校长 组 员:各班主任 任课教师
2、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组 长:校长 (总指挥、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
副组长: 分管安全负责人 、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落实、检查、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副组长: (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处理及维护稳定等工作)
成 员:
法制副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及法律指导 各年级班主任: 协助校长全面负责本年级学生校园内、外活动安全,及时处理本年级偶发事件。协助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分类
学校将事故分为重大安全事(100人以上)、一般安全事故(10—99人),轻微安全事故(1—9人)。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
一、减少损失”、“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行统一领导、人员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如若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联校、学校直接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密切配合。
3、学校教职员工都有第一时间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
五 、校内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应急疏散
发生地震、火灾、楼层倒塌等需迅速撤离的。学校门卫迅速发出报警铃声,铃声为连续短促的铃声并通过广播及时通知,直至全体师生安全撤离。
(二)、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地震。如在教学时间突发地震,全体师生不要慌张,教师视当时情况,选择组织撤离还是就地正确躲避,如需撤离,要按学校规定的线路,有组织地有序撤离。如无法撤离,就地选择相对安全地点躲避,待能撤离时迅速组织撤离。
2、火灾。如学校教学楼发生火灾,应在第一时间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工作:(1)总务主任负责立即切断全校电源,防止火势快速蔓延;(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打“119”火警电话报警;(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分工迅速组织靠近火灾地点的师生撤离,撤离过程中,穿离烟道时应捂住口口鼻,低姿势前行,切不可跳楼逃生,待按次序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点后,要组织教师看护,维持学生的秩序;学校发生火灾时,坚决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工作,以防发生意外。
3、楼层倒塌或楼道拥挤造成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几点:(1)领导小组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学生撤离至安全地点。(2)立即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于组织抢救伤员。
4、发生师生食物中毒及一定规模传染性疾病。
如发现个别师生有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向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由校医紧急救治后,送医院治疗,并密切注意学校其他师生,有无类似症状。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应立即打“120”救护电话,同时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教师,把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治疗。将食用相同食品的师生送往医院观察,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如学校发生一定规模的传染性疾病,学校应及时和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学校及时配合防疫部门及医院对有状况的人员、所在场地做好消毒、隔离和观察工作。
5、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发生意外。学校每次集体外出活动都要做好安全预案,并对师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如发生个别师生意外伤害,应立即和学校取得联系,如需送医院治疗,立即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如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打“110”“120”请求当地医疗、交警等部门支持,就近送往医院救治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6、发生歹徒闯入校园伤人事件。如发现歹徒闯入校园行凶伤人,在场教师要采取措施尽力保护学生的安全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应立即打“110”、“120”向公安部门报警并请求医疗部门支持,学校领导应立即赴现场,设法阻止歹徒继续行凶,并组织救治受伤师生。
7、学校师生在操场集队、集会时下大雨等特殊情况。所有师生不能擅自回教室,以防止发生拥挤伤亡事故,全体师生应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地撤回教室。具体线路按集会时人员特点有序组织。 (三)、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和相关政府部门。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
四、学校安全事故主要防范措施
(一)安全常规工作制度
1、安全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学科渗透、节假日前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教导处、德育处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珍爱生命,掌握自救本领。
5、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6、定期对学校建筑物、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限时解决。
7、适时进行意外事故紧急撤离演习,医疗急救演练,提高学校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对能力。
8、强化门卫的安全值日制度,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日常卫生检查管理,落实和供应单位签订卫生安全协议,强化安全责任。
(二)值周值日责任制
1、值日人员安排:每天保证学校有1位校级领导及1位值日教师值班。由学校德育处精心选拔责任心强的学生,组成安全文明督导员,协助老师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不安全行为。每天由值周班级安排安全文明督导员协助值日老师开展工作。
2、值日人员责任:教学大楼每个楼层、楼梯口在课间和放学时间,均有值日教师或值日安全文明督导员,每天值日人员必须做好值周值日记录。
(三)学生集体活动带班跟班责任制
1、集体活动: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各班带班跟班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教师负责督促指导,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具体工作由带班跟班老师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带班老师要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求援。学校要迅速紧急处理。
2、课堂教学:全体任课教师必须确保所上每堂课的学生安全.上午第三节、下午第三节的任课教师及当日值日老师负责组织学生有秩序离开教室,不要跑、挤、抢,离校后,在马路上要靠右边走,不得三五成群,嬉戏打闹。
一、二年级各班每天放学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排队按秩序带到校外指定地点由家长接走。
3、学生考勤。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马上电话通知家长及做好记录,并在1小时内上报教导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教导处或校长室。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继续实行学生出门条制度.
(四)用电责任制
1、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用电、使用网络设备。
2、如遇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棍将电线挑开,如发现电器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
3、教学设施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谁主管,谁负责”,每天例行检查,做好日常维护。全体教职工都应养成正确、健康的使用习惯。
(五)组织学生活动的要求
1、凡组织10人以上外出活动的班级要向学校德育处报《安全预案》,20人以上报校长同意,未经同意的活动不准进行。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有特殊病史者有条件参加)。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
(五)安全工作首问(见)责任制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四篇: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1、 学校应当结合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课、班会、展览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
学校应当会同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组织师生开展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其他意外事故的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设游泳课,组织学生学习水中自救互救技能。但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组织,禁止到江河湖海、山塘和水库洗澡或者游泳。
学校定期对教师、职工进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 新生入学,要接受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心理状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要妥为保管学生的健康资料。
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与其信息沟通方式的真实资料。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学校定期向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信息。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当告知学生假期或(上)放学途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到游泳场、江河湖海、水库、山塘游泳以及从事其他危险性活动。
3、 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中小学校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在学生课间室外活动场所安排专人巡查、管理、疏导、保护学生,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纠正。
发生突发气象灾害,学校按照气象预警信号的规定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停课。
4、 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或者学校自建的、或者学校购买的、或者学校租赁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学校生活用具的安装、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室外楼梯或楼道的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未经建筑、规划、消防、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验收合格或者未经其书面同意,学校不得提前启用已竣工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5、开学前和学期结束,学校要对教室、桌椅板凳、教学用具、宿舍、运动场地、运动器具、消防、门窗、楼梯和楼道栏杆、电线、灯泡、空调、电扇、燃气(电)热水器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停止使用,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学校举办者要及时维修B级危房,拆除C、D级危房,禁止在C、D级危房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应当在校园危险建筑物旁设置警示标志。小学高度超过500mm的升旗台基应当设立栏杆,危险建筑物应设置警示围栏。中小学应当设立禁止攀爬靠近教室平台旁的树木的警示标志或者围栏。
学校应当或者提请有关单位及时拆除校园内废弃的建筑物、电线杆。
6、学校要保证楼道和楼梯安全、畅通;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配备合格消防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7、 中小学校不得出租校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
8、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疾病的教职工,学校不得安排担任相应的工作。
9、中小学班主任应当经常联系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生行为表现,共同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班主任和辅导员履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职责的情况应记入工作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依据。
10、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歧视学生或者使用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
(二)以惩罚为目的罚学生抄写课文、字词、站立、跑步等;
(三)殴打学生或者纵容其他人员殴打犯有错误的学生;
(四)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校建立学生投诉教师体罚和其它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制度。
学校按照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在班集体或学校范围内,教育和批评学生、公布学生成绩、公告学生处分,属于正当的教育管理行为。
11、 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学校作息时间,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学校作息时间。
教育行政部门召集中小学教师参加会议,应提前2日告知学校。
除非发生突发事件,中小学校需要临时停课须提前一天告知学生和监护人。
12、 学校制定的学生学籍、学位管理以及学生处分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的规定。
教师上课应当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规程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实验课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试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的安全防护教育。
小学学生上自习课,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必须在教室照管学生。
13、 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或组织学生开展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时,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教学实习,学校或者实习单位应采?踩;ご胧?BR>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4、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活动。
学校举行大型运动会,禁止非比赛人员在运动场内带跑和观看比赛,不得在室内运动场地吸烟、饮酒。
学校的篮球架、足球架、单双杠等体育运动器械应当固定牢固,维修体育器材或场地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
15、 学校在教学楼进行晚自习的,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防止学生下课挤踏发生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必须照常进行。
16、 学校的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学校应当提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学校门前的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学生从专用通道过马路。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进校、离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在教室门口交接学生。
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学生驾驶非机动车上学。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中小学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劳动、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外放学的,应当确定放学时间、地点并在活动前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
17、 担任校车的司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的驾龄。学校不得雇用有酒后驾车违章记录或者本发生过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人员担任校车司机。
无自有车辆的学校,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营运载客汽车作校车,并与承运单位订立运送协议。
中小学校要制作学生乘车登记表,记录乘车的学生人数;要与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确定学生乘车或下车的地点,便于家长接送学生。
18、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救火、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跳入水中抢救溺水的自然人等高度危险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可能接触爆炸、有毒、放射性等对人身健康有害的活动。
19、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
发现在校的未成年学生旷课、寄宿制学校的未成年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告知学生监护人。
发现学生在校园结伙滋事、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学校应及时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情形严重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20、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除了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带鹰、犬、猫、鼠、蛇等各类动物进校园;
(二)作身体碰撞游戏、翻院墙、爬树、玩弹弓、射箭;
(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禁止学生在篮球架和足球架横梁荡秋千或者在维修的体育器材或场地上面玩耍。
21、 学校发现学生身体异常,应当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给予必要的关照。
22、 学校应当加强门卫的管理,建立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城市(镇)中小学聘请的门卫人员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农村学校雇用的门卫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23、中小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可以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确定住读学生在校住宿和学习期间离校外出活动的条件、时间和程序,明确学生在校外活动的责任。
中小学校的学生家长不同意住读学生在校住宿和学习期间离校外出的;在学校规定的学生统一接送的时间以外,家长或者监护人未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提出学生离校申请的,学校不得准许学生离开学校。
24、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住宿及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应当遵守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5、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道路管理。校园较大的学校,应当设置校园道路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合理区分校内道路功能。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准予驶入校园的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26、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建立食源性中毒应急处理机制、食源性中毒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应当在卫生、工商部门的支持下,清理校内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和食品小卖部。
27、 学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规程。
学校必须采购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具,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和医用器具。
禁止使用过期药品和未经消毒的器具进行人体注射。
举行全校性的体育竞赛、军训分列式等大型活动,学校应派医务人员在现场值班。
学校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灭鼠,灭鼠药饵由专人投放和清理,避免学生误食。
28、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学校针对活动中的风险,应对学生进行乘车(船)、飞机、游园、登山、野炊、过铁索桥、游泳等安全教育。
学校租用校外体育(场)馆举行运动会或比赛,应查验(场)馆有无建筑部门验收合格文件、用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应急出口是否畅通并制订安全管理方案。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9、 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活动,佛山市以内的由教育组审批,超出佛山市的还要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须租用车辆的,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并与运输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
学校通过旅行社组织活动,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协商制定学生旅游格式合同,用于学生集体旅游活动。
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
1、 发生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2、中小学校的学生在体育课和课间活动中发生身体跌倒、剧烈碰撞等意外情形时,经校医检查后,认为有必要的,学校应当立即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带学生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3、 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除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外,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的,应当口头或者书面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向学校提出事故处理的建议。
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处理工作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直接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
4、学校应当组成有学校负责人、法制副校长、安全辅导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与家长协商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初步确定学校对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学校可以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协商解决事故的赔偿事宜。
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或家长进行协商时,当事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协商的当事人是受到伤害的学生和学校。中小学校的学生受到伤害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其与学校进行协商。高等学校的学生受到伤害由其本人或者其家长与学校进行协商;
(二)协商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协商的开始、进行和最后达成协议应该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用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对方就范;
(三)协商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四)协商期间不得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秩序;
(五)协商达成的协议应当作成书面协议,当事人应当签名。
受伤害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其家长不愿意与学校协商,可以书面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事故当事方,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不存在争议,不需要鉴定。
事故当事方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存在争议,可以协商共同委托事故发生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协商解决。
事故处理采用教育行政调解方式的,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向调解机关提出鉴定申请,经调解人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调解机关理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篇:淹亡事故的预防、处理和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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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亡事故的预防、处理和急救方法
第一 淹亡事故一般知识
淹亡事故,是常见的多发性季节性事故之一。部队在进行游泳训练、水上作业(航渡)等过程中,由于组织不当,或者官兵违反规定、擅自到江河湖泊等水域活动,都极易发生溺水淹亡事故。
一、溺水与淹亡的定义
人淹没于水中,由于呼吸道被水、污泥、杂草等堵塞,或喉头、气管、支气管发生反射性痉挛,引起窒息和缺氧,称为溺水,也称淹溺。由此造成呼吸、心跳停止而致死亡的,称为淹亡。
根据溺人水量大小,分为湿性溺水、干性溺水:
1、湿性溺水:喉部肌肉松弛吸人大量水分充塞呼吸道和肺泡发生窒息。水大量进人呼吸道数秒钟后神志丧失,发生呼吸停止和心室纤颤。湿性溺水约占溺水者的90%。
2、干性溺水:喉痉挛导致窒息,呼吸道和肺泡很少或无水吸入,约占溺水者的10%。
二、个人预防淹亡的注意事项
(一)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到江河湖海、水库、山间溪流去游泳,必须先了解水情,水中有暗流、漩涡、淤泥、乱石和水草较多的水域不宜作为游泳的场所。来往船只较多、受到污染和血吸虫等病流行地区的水域也不宜游泳。下水前要观察游泳场所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切勿到情况不明的水域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二)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心脏病、高血压、中耳炎等慢性疾病患者、有癫痈病史的人,以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者,都不能去游泳。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镶有假牙的人,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三)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下水前要先做暖身运动,可以跑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使四肢、肌肉、关节等各部位协调运动,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四)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游技不高或在有危险的水域中,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呛水和溺水。跳水处的水深至少 3 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它障碍物,以脚先人水较为安全。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或感到有寒意时,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在海中游泳,因为是动水,有海流、波浪,对耐力及体力要求高,所以要沿着海岸线平行方向而游,游泳技术不精或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以免造成不幸。
(五)要牢记游泳的禁忌。
一忌单身一人下水游泳:一般情况下,必须有伴相陪,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
二忌饭前饭后游泳:空腹游泳会影响食欲和消化功能,也会在游泳中发生头昏乏力等意外情况;饱腹游泳亦会影响消化功能,还会产生胃痉挛,甚至呕吐、腹痛现象。
三忌剧烈运动后游泳:剧烈运动后马上游泳,会使心脏加重负担,体温急剧下降,抵抗力减弱,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能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或意外。
四忌游泳时间过久:游泳持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 1.5~2 小时。
五忌恶劣天气下水:遇有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不宜游泳。 六忌酒后游泳:酒后游泳体内储备的葡萄糖大量消耗会出现低血糖,体力有所下降,且人体协调能力、自控能力减弱,从而容易发生意外。
(六)野外活动要加强防护。涉水过河的地点应选择在水深最浅并且水流平稳之处,避免在急流及瀑布上游处过河,以免不慎滑倒;在山间选择营地时,不可在河道里,以及河岸两边和河水上涨时能危及到的地方扎营;当天气不好或下大雨时,应当绕开需涉水过河的地方,另寻其它安全路线,特别是河水上涨时,不可冒险强行涉过。
第二 溺水应急处臵
一、水中自救方法
如果游泳或泅渡时意外溺水,应大声呼救,寻求他人救助;附近无人救助时,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慌张,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以节省体力。正确的白救做法是溺水后立即屏住呼吸,然后放松肢体,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保持人体在水中的平衡。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积极的自救方法进行处理。
(一)水中抽筋
抽筋的主要部位是小腿、大腿,有时手指、脚趾等部位也会发生。抽筋原因主要是下水前没有做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充分,身体各器官及肌肉组织没活动开,下水后突然做剧烈的蹬水和划水动作,或因水凉刺激肌肉突然收缩而出现抽筋。游泳时间长,过分疲劳及体力消耗过多,在肌体大量散热或精神紧张,游泳动作不协调等情况下也会出现抽筋。
1、小腿抽筋时,应深吸一口气,使身体上浮,成仰卧姿势,用手握住抽筋腿的脚趾,用力向上拉,使抽筋腿伸直,并用另一腿踩水,另一手划水,帮助身体上浮,这样连续多次即可恢复正常。
2、大腿抽筋时,先吸气,仰浮水上,弯曲抽筋的大腿和膝关节,再用两手抱着小腿,用力使它贴在大腿上,并加以颤动,然后再用力向前伸直。
3、脚趾抽筋时,可用一手划水,另一手将抽筋的脚趾用力上下拧动,直至症状消失。
4、两手抽筋时,应迅速握紧拳头,再用力伸直,反复多次,直至复原。抽筋消失后,应改变姿势游泳,尽快游回岸边。如果不得不仍用同一游泳姿势时,就要提防再次抽筋。
(二)水草缠身
江河湖泊靠近岸边或较浅的地方,一般常有杂草,游泳者应尽量避免到这些地方去游泳。如果被水草缠住,不可踩水或手脚乱动,否则就会使肢体被缠得更难以解脱。用仰泳方式,两腿伸直、用手掌倒划水,顺原路慢慢退回,或平卧水面,使两腿分开,用手解脱。如随身携带小刀,可把水草割断,把水草踢开,或像脱袜子那样把水草从手脚上抨下来。自己无法摆脱时,应及时呼救。摆脱水草后,轻轻踢腿而游,并尽快离开水草丛生的地方。
(三)呛水
出现呛水时,不要惊慌,尽快将头部露出水面,可采取踩水姿势,先深吸一口气,然后连续做几次深呼吸,呛水症状就会逐步减轻直至消失。
(四)身陷漩涡
河道突然变宽、收窄处和骤然曲折处,水底有突起的岩石等阻碍物、凹陷的深潭,河床高低不平等地方,都会出现漩涡。有漩涡的地方,一般水面常有垃圾、树叶杂物在漩涡处打转,只要注意就可早发现,应尽量避免接近。如果已经接近漩涡,切勿踩水或潜入水中,应立刻平卧水面,沿着漩涡边,用爬泳快速地游过。因为漩涡边缘处吸引力较弱,不容易卷人面积较大的物体。如已进人漩涡中,应使身体平卧以增大身体半径,逆漩涡方向快速游出危险区。
(五)突然下沉 游进中突然下沉,常见于初学游泳者或游技不高者,主要是对自身的体力估计不足,体力分配不均匀,体力消耗过大,自身没有察觉。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可在身体下沉时屏住呼吸,使体内肺部充满气体,片刻,身体会自然上浮,然后划小蛙泳手(手部向下按压划水),蹬小蛙泳腿(主要以小腿,脚躁由内向外划圆),逐渐过渡到蛙泳。如果身边有救生器材、水线等辅助设施,可借助休息一会儿再游。
二、水上救护(互救)方法
在部队组织水上训练,或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人水中遇险时,指挥员和现场人员应迅速反应,快速施救。对溺水者,可用下列方法进行救护:
(一)间接救护
间接救护就是利用救生器材,对溺水者进行救护的一种方法。对正在呼救和挣扎的人,如距离较近,救护者应迅速向水中抛掷救生圈、浮球、木板等漂浮物,让其抓住这些物体以不致下沉,或递给溺水者竹竿、木棍、绳索等拉其脱险。对距离较远的溺水者,有条件的可用救生艇(冲锋舟)快速接近,实施救护。直接进人水中救护时,也应把可漂浮器材抛向溺水者身边,以备救护者应急使用。
(二)直接救护
直接救护就是直接下水游泳拯救溺水者。实施直接救护要注意自我保护,不会游泳者不可直接下水救人,救护过程中要防止被溺水者紧紧抱住,一同落水,造成更大危险和伤亡。
救护者发现水中险情时,应快速接近溺水者,将其救护上岸。具体方法:
1、接近方法。救护者在岸上发现溺水者后,应快速从岸上跑至最接近溺水者的地方跃入水中,迅速从其背后或一侧接近,眼睛始终盯着溺水者,以最快速度游近溺水者,托其上浮,使其脸部出水,然后拖带其上岸。若溺水者面向自己,应在离溺水者约 2~3 米处潜入水中,抓住溺水者身体向上推转,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带上岸。
2、拖带方法。在水中找到溺水者后,根据情况,用下列方法拖带上岸:一是仰泳法,先使溺水者仰卧,面部露出水面,然后用两手托其下领或腋窝拖带上岸。二是侧泳法,用一手通过溺水者肩部扶其腋窝,或通过腋窝托其腮部拖带上岸。三是双人蛙泳、侧泳拖带法,两人救护溺水者时,可互相配合,把溺水者救护上岸。
3、解脱方法。由于溺水者求生心理,往往会抓住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因此,在救护时应防止被溺水者紧紧抱住。在水中若被溺水者抓住或抱住时,救护者可按如下方法进行解脱:一是被溺水者抓住双手时,应用力握拳,向其大拇指方向扭转,即可解脱,然后将其拖带救护上岸。二是被溺水者从前方抱住时,两肘用力向两侧张开,右手从胸前抽出并推向其下领,同时左手抱住溺水者腰部,即可解脱和救护上岸。三是被溺水者从后方抱住时,先用右手握其左手腕,左手握其肘,然后右手下拉,左手上推,将头从溺水者腋下脱出,然后救护上岸。
(三)搜救
发现溺水者下沉,因水深或来不及救出水面时,应当用长竹竿或固定浮标,迅速准确地标定下沉点或方位,同时组织搜索和摸捞。在有流速的江河中,可排成一列横队,用潜泳的方法,向下游搜索;在静水中,可成圆圈队形,由外及内逐渐向圆圈内的下沉点搜索。
三、出水后紧急抢救方法
溺水是由于大量的水灌入肺内,或冷水刺激引起喉痉挛,造成窒息或缺氧,若抢救不及时, 4~6 分钟内即可死亡。当把溺水者救上岸后,必须争分夺秒地进行现场急救,切不可急于送医院而失去宝贵的抢救时机。
(一)清除口鼻内的异物 溺水者从水中救出后,要立即撬开其口腔,清除口鼻内的泥沙、杂草、泡沫和呕吐物,用手指包纱布将其舌头拉出,防止回缩堵塞呼吸道,以保持呼吸道畅通。
(二)排除体内积水
1、肩背倒立倒水法:将溺水者双脚提起,使溺水者呈倒立状,用手轻拍溺水者背部。
2、伏膝倒水法:救护者左脚跪地将溺水者腹部臵于自己的右大腿上,使其头部及上肢下垂,救护者左手将溺水者头部稍抬起使脸朝地面,右手轻拍溺水者腰背部;若溺水者紧闭牙齿时,可用手捏揉其腮部肌肉,使嘴张开,以便吐出胃、气管内的积水。
注意淡水溺水者吸人肺中的水常常很快被吸收人血液,3 分钟后水即不可能排出;溺人海水后肺内积水可增加至吸入水量的 3 倍,应排出或吸出,但一般姿势引流常常没有效果;还有约10%的病人是干性溺水者,因喉痉挛无水吸人。总之,排水的作用不大,不能因此耽误其它抢救措施。排水时应注意防止胃中内容物吸入肺中。
(三)进行心肺复苏
对溺水者的急救,心肺复苏最为重要,恢复溺水者的呼吸是急救成功的关键。
溺水者获救后,应立即检查呼吸、心跳。若溺水者失去知觉,呼吸已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吹气量要大,吹气后按压胸廓以辅助呼吸。如果心跳也停止,则口对口人工呼吸必须与胸外心脏按压同时进行,最好由二人进行抢救,两者必须互相协调,每次吹一口气后,作 4~5 次心脏按压。
进行人工呼吸时,先使溺水者仰卧,并在腰部下面垫上衣服卷,把嘴撬开,拉出舌头,然后救护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溺水者下领,捏住其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其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如此连续并有节律地做下去,每分钟 16~20 次,直至溺水者恢复到自然呼吸为止。进行人工呼吸一般时间较长,救护时要有信心与耐心,等溺水者有轻度呼吸时,千万不要停止人工呼吸。
进行胸外按压时,救护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根部平放在其胸骨下段进行心脏按压,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救护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下压,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 4 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下压要慢,放松时要快,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 80~100 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溺水者经现场急救处理,在呼吸心跳恢复后,立即送往附近医院。在送医院途中,仍需不停地对溺水者作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以便于医生抢救。
(四)药物治疗
呼吸、心跳恢复,缺氧基本纠正后,还不可大意,应注意保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如现场有医生和条件许可,可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
溺人淡水者,如有血液稀释,宜限制给其补充水份,并用利尿剂及脱水剂排出体内积水;代谢性酸中毒时,可输5%碳酸氢钠;有明显溶血或贫血者,可输红细胞或全血。溺人海水者,不宜过分限制液体补充,可静脉输人5%葡萄糖溶液、低分子右酪配或血浆,不能输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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