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信用

关键词: 金融工具 信用卡 竞争力 旅游

旅游信用(精选六篇)

旅游信用 篇1

关键词:旅游信用卡,竞争力,增值服务

一、信用卡及旅游信用卡业务整体发展现状

近几年, 国内银行业信用卡市场日趋成熟, 信用卡发卡量和交易量日益增加, 据中国央行统计, 截止到2012年第二季度数据, 国内信用卡发卡量首次突破3亿张“门槛”, 达到3.02亿张, 与一季度末的2.9亿张相比增幅为4%。

随着信用卡市场发展的不断完善和成熟, 信用卡产品竞争也日趋激烈, 各大银行将信用卡业务瞄准了逐渐升温的旅游市场, 纷纷推出旅游信用卡、旅游IC卡等金融工具, 争夺更多的客户资源。高端旅游群体业务是各大银行推出新品的主要服务对象, 银行与信用卡支付比例相对较高、客户相对高端的旅游服务商联合推出旅游信用卡, 持卡人可在出行过程中以优惠价格预订酒店、机票、度假线路甚至是多个城市的“代驾租车”服务, 并获取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在享受各种优惠和便利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不同种类的增值服务, 例如:在建行推出世界旅行卡之际, 就推行了“玩转世界”等旅游活动, 活动期间, 在携程旅行网报名欧洲精选旅游线路, 享最高立减2000元优惠。

随着旅游信用卡业务的逐步深入, 各银行又贴心的推出各种针对不同出行范围和用途的旅游信用卡, 例如:针对出境游而发行的国家卡——Visa (维萨卡) 、Master Card (万事达卡) 、American Express (美国运通卡) , 等等, 以及针对于普通用户的旅游信用卡和针对商旅人事的信用卡等。面对这样的便捷和优惠, 消费者逐渐接受并加入到这个颠覆传统消费方式的信用卡市场中来, 据2011年有关数据显示, 在线休闲旅游者信用卡支付的比率创历史新高, 在预订携程自由行、团队游产品出行的100多万旅游者中, 有85%通过信用卡支付订单费用, 标志着中国旅游者消费习惯的巨大变化。

二、旅游信用卡产品竞争比较分析

目前国内提供旅游信用卡相关服务的银行主要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以及工商银行。由表1数据显示, 国内各大银行都不同程度开展了旅游信用卡服务, 同时旅游信用卡在信用卡业务总量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通过对各大银行发行的旅游信用卡从价格、营销策略、产品功能和增值服务等四方面来分析各大银行的旅游信用卡产品的竞争能力。

(一) 国内主要银行旅游信用卡价格比较

表2数据显示, 国内各行发行的旅游信用卡, 在年费方面均采用的是首年免年费, 当年刷卡在最低范围可免次年年费的方式, 只有个别卡种无免年费优惠, 同时卡费收取额度均在50-200之间浮动, 价格差异不大, 区分并不明显, 相反在透支及体现额度的区间上则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浦发银行和建设银行的信用额度最高, 已经达到50000元, 其他各行均为10000元上线;在提现的手续费收取方面, 主要取决于持卡人所持卡为境内或境外使用而在费用上有一定的区分, 在这方面各行差异也较大, 最低提现手续费为2-30元不等。显然, 在差异不大的年费收取额度中比较, 消费者一定会选择信用额度高, 提现手续费相对较低的卡种。

(二) 国内主要银行旅游信用卡产品功能比较

随着人们对旅游信用卡的信任和喜爱, 各大银行不断深入和强化旅游信用卡的功能和服务, 由最基本的储蓄、银联消费、各种缴费业务, 增加到与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旅行社、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签约, 方便客户行程中的各种需要, 给出各种优惠政策, 之后又加推了赠送保险、消费积分、积分换礼、年终抽奖、短信提醒、预约还款等各种贴心周到的附加功能和服务, 使原本就很便捷的旅游信用卡更加深入人心。其中包括一些专门针对往返于固定两地之间的商务旅行的客户而量身定制的专地旅行信用卡, 这在住宿行等方面给商务旅行带来极大的优惠和便捷。 (见表3)

(三) 国内主要银行信用卡增值服务比较

信用卡的增值服务随着信用卡市场的成熟日渐丰富, 逐渐体现出针对性强、服务措施全面到位的特点, 各行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体的出行特点、出行方式和出行范围, 提供了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例如:对于长途的国际旅行, 多数信用卡消费都附赠出行险, 尽量扩大信用卡的签约商户的范围, 为客户提供方便;对于短途的国内旅行, 尤其是定地区的旅行, 多数则提供详尽的签约酒店、宾馆、景点等地的相关咨询服务, 并提供较低的折扣和优惠, 持卡人对各行信用卡的选择则主要根据自己出行范围, 出行方式及出行目的而适时的选择。 (见表4)

单位:元

三、提升旅游信用卡产品竞争力的途径

从国内信用卡整体市场发展看, 国内信用卡使用量和交易量同国外信用卡市场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竞争激烈的信用卡市场中, 如何能够增强信用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 尤其对于发卡量较小的银行而言, 如何结束信用卡市场的“圈地”时代, 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 提供个性化服务, 避免同质化竞争

信用卡尤其是旅游信用卡依然停留在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阶段, 在竞争中较为重视信用卡使用区间、费用收取额度、信用额度以及签约商户的范围和多少的程度差异, 而很少采用具有弹性的营销手段、宣传方式、广告策略以及产品功能定位方法, 从根本上看, 其性质和服务对象基本趋同, 在这个竞争的时代只有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才能异军突起, 赢得消费者的关注, 从而赢得更多的客户资源。

(二) 细分目标市场, 实现准确定位

各行的信用卡中心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不断推出一系列的增值服务, 这些增值服务的确可以为信用卡的使用量带来一定的贡献。不过这些增值服务同时也要耗费很多成本, 在大量的信用卡发行中, 过多使用增值服务势必会增加信用卡的服务成本, 这样不仅没有带来真正的利益, 反而有可能成为银行的负担。因此要合理的衡量信用卡的使用范围, 持卡人的特点, 顾客群体的活动特点, 即做出详细的顾客市场细分, 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 有的放矢。只有这样, 才能保持并发展自己的信用卡品牌, 从而逐步实现盈利。

(三) 确立品牌形象, 培养忠诚顾客

国外具有悠久历史的银行之所以能存在几百年, 就是因为其拥有一大批忠诚顾客。培养旅游信用卡产品的忠诚顾客是现代银行业竞争的主要手段。顾客市场的变化导致了发卡机构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 在信用卡业务方面各大银行的业务水平和发卡能力呈现出有强有弱, 形成了两大阵营, 相对实力较弱的小银行在信用卡市场发展中仍然处于规模扩张阶段, 而发卡规模相对较大、竞争力强的银行不再一味追求市场规模扩大, 而是在进行市场扩张的同时, 更加注重对顾客需求的满足, 顾客利益价值的体现和维护, 在培养新客户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 更加注重对老客户的维护和价值挖掘, 相信这才是信用卡市场中能够站得稳走得远的节奏和步伐。

参考文献

[1]刘焱, 朱卫卫.消费者旅游信用卡使用影响因素研究[J].消费经济, 2011 (8) .

[2]李琦.消费观对游客旅游信用卡使用意愿影响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 2012.

[3]王宁宁.论我国商业银行旅行信用卡的发展[D].河北经贸大学, 2012.

旅游业发展中的信用建设 篇2

xx新城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xx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在xx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将需要建设越来越多的旅游项目、旅游配套设施。如何打造好xx旅游业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从诚信方面做一个简单的探讨。在当今旅游业发展中,诚信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旅游业发展离不开诚信建设,可以说没有诚信,就没有旅游。常州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在今年旅行社年检工作中,对全市50多家旅行社的经营状况做了认真仔细的统计分析,发现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为什么有的旅行社的业务量年年有增长,增幅有的达10%甚至更高,有的却年年下降,降幅最高达32%以上,经过进一步分析发现,业务量连年上升的旅行社大多口碑好、信誉好,有的在多年的经营中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效应,而支撑着品牌效益的着力点是“诚信”两字。没有诚信的企业找不到饭吃,没有诚信的行业得不到发展,诚信也是生产力。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沿江开发”的发展战略,南京市政府也提出了“开发xx”的构想,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将在奥体中心举行,届时,奥体中心、中央商务区、滨江风光带的建成使用以及“十运会”的召开都将为xx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百年难逢的机遇,将会有更多的宾馆饭店、旅行社入住xx,加入到xx旅游业建设的队伍中来,如何引导他们进行诚信经营,对整个xx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综合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大规模的综合治理,改善旅游市场基础环境。1.严厉查处私拿私授回扣。导游人员私拿、消费场所私授现金回扣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必须坚决禁止。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佣金收授制度,并纳入税务财务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旅行社必须依法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并纳入企业核算体系内规范管理。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提倡同业企业签定《诚信经营公约》,购物、消费场所共同公开承诺不给导游人员回扣,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旅行社共同公开承诺导游人员不收回扣,接受游客的监督。在严厉查处导游人员私拿回扣的同时,开展旅游购物、消费场所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查处购物商店、摊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等行为;坚决打击旅游区点及城市周边环境以诱诈游客钱财为目的的“看病抓药”、“烧香拜佛”等欺客宰客行为。通过查处私拿私授回扣和旅游购物、消费场所环境综合治理,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2.大力整顿“一日游“市场。重点整顿“黑车”、“野导”与非正规景点及购物摊点、餐馆等相互勾结,私拉游客、低价招徕上车加价、强迫就餐购物、变更行程承诺、中途甩客扣人等非法经营行为。通过整一日游市场,争取“一日游”无重大投诉。3.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正规旅行社接待私自带团的导游行为;严厉打击以色情服务为目的的“伴游”、“陪游”等非法活动。通过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4.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活动;严厉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大力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通过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做到旅游经营“黑社”。5.开展旅游车船运营的安全整顿。重点查处非法、带故、套团和超时运营,治理各种违章违纪现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规范旅行社用车制度,明确保障安全的措施和责任。通过旅游车船运营的安全整顿,力争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府要组织动员起比较广泛的社会力量,推动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大力整顿旅游市场”作为建设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切实抓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更要把“大力整顿旅游市场”作为行业管理的中心任务进行布局,举全行业之力,来抓好这项工作。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要提高对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2.建立城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机制。建立起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是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任务,更是对外展示形象的需要。政府要由一位主管领导牵头,成立有旅游、工商、公安、税务、城建、物价、交管、卫生、文化和质监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要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旅游专职执法队伍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检查执法体系,形成对行、游、住、食、购、娱六个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积极发挥社会督查作用,通过建立各行各业和游客、市民的社会监督员体系,在景区景点、购物、餐饮、娱乐等旅游消费场所聘请监督员,开展全方面全天侯的社会监督检查,对旅游活动各环节及同业诚信承诺进行有效的全面监督和全程监督,使旅游者的消费权益获得保障。3.发挥行业督导作用,推动整顿规范工作的有效开展。逐级完善投诉受理制度,畅通投诉受理

信用卡旅游享真情来看待回馈 篇3

“黄金周”后,对于喜欢旅游的人来说,或许正是精心安排出游计划的时候。

近日,招行推出“后五一假期精明旅行”概念,继2006年成功推出“非常三亚自由行”以来,招商银行今年又将经典旅行线路扩展到备受欢迎的-九寨和丽江两处,为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更惬意的旅途

此次推出的“非常九寨”、“非常丽江”自由行是招商银行凭借千万用户的团购平台为持卡人争取到的最大优惠,并且是从全国多个城市出发的精选线路。以“非常九寨”自由行为例,从2007年5月8日起,“非常九寨”四飞自由行最低仅需2488元,这比节前同类产品低了至少50%,报价中不但包含青岛四飞往返九寨,全程3~4星级酒店住宿,而且现在预订行程,还有机场专人接机并赠送价值260元的~H20+旅行护肤套装,柯达数码印刷画册和具有收藏价值的旅行功略,客人完全自由行,并可以安排二次进沟,真正做到把九寨美景一览无遗。

招商银行给广大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惊爆特价,除了团购谈判的议价能力让价格降到最优惠水平,也是为了回馈所有招行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部分贴补的方式优惠持卡人,给客户带来更多的开心享受。

农行金穗卡“百花盛开,金礼随来”

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6月20日,农行联合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全国的25个城市开展以“百花盛开,金礼随来”为主题的金穗贷记卡有奖促销活动。

据介绍,本次活动主要有两大得力促销举措。开卡赠券——在活动期间,成功提交金穗贷记卡“百盛”活动专用申请表,并经核卡成功的申请人,就可以获赠价值50元的百盛现金礼券,共3万份,先到先得,赠完为止。金穗贷记卡的持卡人则可以享受到“刷卡赠券”的活动,本活动期间,持金穗贷记卡在“百盛”门店刷卡消费,单笔消费满200元就有机会获赠价值50元的百盛现金礼券。每店每日限量兑换,先到先得。

本次活动在全国各“百盛”门店所在的25个城市中开展,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太原、郑州、哈尔滨、乌鲁木齐、鞍山、合肥、汕头、长沙、岳阳、扬州、无锡、绵阳、南宁、烟台、大连、青岛、沈阳、成都、重庆、昆明、贵阳。

兴业信用卡金卡客户尊享200万元高额航意险

符合条件的兴业银行信用卡金卡客户,含2007年4月1日前核发信用卡金卡的客户(称“老客户”)和2007年4月1日后新核发信用卡金卡的客户(称“新客户”)。

在2007年3月31日(含)前有交易、且卡片状态正常的老客户可获赠自2007年4月1日零时起期限一年航意险保障;新客户及在2007年3月31日(含)前无交易发生的老客户可获赠自首刷日(即以所持有的信用卡金卡完成第一次刷卡交易的日期)当日零时起期限一年航意险保障(首刷日须在2008年4月1日前)。每客户获赠一份,保险金额:200万元。保险费由兴业银行统一支付费用,无需客户另行付费。

中行携芒果网推出“1997元起双人香港游”

2007年5月14日至2007年6月20日,中行与芒果网携手推出“1997元起双人香港游”活动。凡中银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中银双币种信用卡、中银长城国际信用卡、中银长城人民币电子借记卡含各类联名卡的持卡人均在活动之列。

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与政府监管 篇4

很多人在谈及我国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时,大家抱怨比较多的都是旅游餐饮行业。如2010年2月,就有记者调查发现,在海南,游客自助就餐大多遭遇大排档和饭店欺诈。[1]2012年春节期间,海南三亚的宰客门事件被揭及福建厦门鼓浪屿的天价菜单被曝之后,很多网友纷纷跟帖诉说自己的旅游挨宰经历。[2]到“五一”小长假,尽管三亚旅游餐饮市场较平稳,但仍有一些顽疾存在:消费后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趁游客不注意时强卖等情况依然存在。三亚海鲜排档市场前景仍存在很多未知数。[3]旅游景点餐饮市场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层面的,错综复杂的,但其根源在于市场欠规范,监管机制不完善。所以,解决旅游景点餐饮市场欺客宰客问题的关键是要构建政府有效参与的信用机制,加强旅游景点餐饮市场的信用制度建设。

一、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的特点、危害

1. 特点。

信用缺失,在我国各类市场或多或少都存在。但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较为普遍,具有“明显”的总特点。一是价格虚高。旅游餐饮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其交易往往是“天价”。如2012年春节期间,有游客在微博上反映,其与朋友在海南三亚旅游消费时“三个菜价格4000元”;[4]苏州一游客也反映,其与家人、朋友在厦门鼓浪屿一家海鲜排档吃一顿饭“五菜一汤”要9560元,十来道菜,店家要价13600元,后经协商10000元成交。[5]其他游客也普遍反映,在旅游景点用餐太贵,在大排档消费的价格,比大酒楼的价格还高。二是强买强卖。很多旅游景点餐饮消费不透明。有的餐饮店备有两份不同的菜单以应对不同的顾客,对外地或带外地口音的游客消费者,店家在游客点菜时给一份没有价格或低价格的菜单,到结账时店家出示一份有价格或高价格的菜单;有的店家,当游客进店看到一条大鱼刚问价,就手脚麻利地将鱼捞出摔晕。如果游客不想消费,或稍有质疑,边上就有几名“光头彪形大汉”站着。不想吃眼前亏的游客,只有付钱了事。2012年春节期间发生在一些旅游景点的“宰客门”事件,都出现类似情况。三是“明规则”。据业内人士及相关媒体报道,游客由于导游的引导,被带到“宰客”的饭店吃饭,但是导游则解释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2. 危害。

旅游餐饮业欺客宰客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一是侵害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游客吃饭消费付出了高于价值多倍的价格,只有极少数人质疑和投诉,能退回多收的钱的人更是少数,而多数游客都是腰包“出血”,自认倒霉。二是制约旅游景点餐饮业发展。餐饮业欺客宰客虽获眼前蝇头小利,但得不偿失。欺客宰客的“一锤子”买卖做多了,不仅没了回头客,还让外界其他游客对这个地方的餐饮业产生“畏惧”心理。不少旅游景点的餐饮商家开了关,关了换个名字再开,大多数都是因为只贪图眼前短期的利益而形成的恶性循环。[6]三是阻碍当地旅游业发展。旅游、吃饭、购物向来是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的。游客玩得好、吃得好,旅游业才能兴旺发达。四是损害旅游景点当地人民及政府的形象。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游客吃饭被欺被宰,人们不仅讨伐黑心店家摊主,而且对当地民风有所质疑,对政府监管不信任。

二、基于政府监管的旅游餐饮市场信用机制博弈

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层面的、复杂多样的,如店家摊主利欲熏心、游客流量瞬间暴涨及基础设施跟不上等都是重要原因。但归根到底,还是市场机制不完善,政府监管不到位。“经济人”的行为是有限理性的。在政府缺位的情况下,由于商家或企业在市场上处于强势地位,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商家或企业将始终采取欺诈行为,并获得超额利润,而弱势的消费者,单靠市场自发运行是很难保障其权益的。[7]在旅游餐饮市场上,餐饮店家与店家之间由于平分市场,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其均衡策略也都是采取欺客宰客行为。三亚海鲜大排档宰客成了“明规则”,而不宰客反倒是“异类”,根源就在于此。由于店家都能从市场欺诈中获益,也就很难有哪家店家会主动站出来揭穿这种欺诈行为。所以,旅游景点餐饮市场存在信用缺失问题,要求政府监管和治理。

政府监管的目的在于通过经济、行政及法律等手段,推进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在政府监管的旅游餐饮市场上,市场主体有政府、店家和游客三家。其市场状况及效应如下

1. 政府与店家的关系

假设政府通过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监管店家的收益为F,店家的收益为R;诚信运行成本为C0,政府监管餐饮市场的成本为C1;政府对店家欺诈行为的处罚费用为C2;店家的市场份额为α(0<α<1)。如果政府不监管,店家欺客宰客将获得超额利润π。这一结果可列博弈矩阵表1。

由表1可知,无论店家诚信交易还是欺诈交易,只要F-C1>0,(1-α)F-C1+C2>0,政府都会干预和监督。假设政府监督的概率为λ,店家的信用概率为μ,那么

政府的期望收益为:

店家的期望收益为:μ(R-C0-F)+(1-μ)(αR-C2)

在这种情况下,店家如欺客宰客,就会被政府处罚和丧失市场,所以只能诚信经营。

2. 店家之间的关系

假设餐饮市场上只有甲乙两店家,其效应为Ri=(Y1,Y2),Y为店家的支付,两个店家的机会均等,其均衡点为Y1=Y2=R/2。再假设政府对店家欺诈行为的处罚费用C2大于市场诚信运行机制维护成本C0,即C2>C0,店家的市场份额为α(0<α<1),则两店家的博弈矩阵见表2。

可见,在政府监管下店家的上策均衡为诚信经营。

3. 店家与游客的关系

假设店家的收益为R,游客的收益(效用)为U,诚信运行成本为C0,店家交易成本为C1。如果不吃饭(消费),游客将面临着饥饿的成本C2。这一结果可列博弈矩阵表3。

由表3可看出,在政府干预情况下,店家与游客要获得最大收益和效用,上策均衡为诚信交易和消费(吃饭)。综上所述,政府对旅游餐饮市场的干预和监管是必须的。在政府的监管之下,店家会采取诚信经营策略。所以,在政府监管之下,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是维护游客消费者合法利益和促进旅游餐饮市场健康运行的根本举措。

三、政府对旅游餐饮市场监管的政策选择

1.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法律作为强制性实施的制度,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有了法律人们才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目前我国制定了许多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但由于法律本身存在不完备性和局限性,如保守性、滞后性与进步性、稳定性相容,以及法律的执行成本高、法律制度产生逆向选择问题等,加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又使这种不完备性和局限性增强。[8]所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在实际运用中有的相互不配套,或存在漏洞,还不能杜绝它所要禁止的不当行为发生。对旅游餐饮市场的监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也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这就要求有明确的法律和规章,既能规范店家摊主的行为,又能给消费者相应义务,更要给执法者足够的权力。一旦消费者受到商业欺诈的侵害,消费者可以依法追索补偿,执法者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完善,还应考虑对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者以权谋私或不作为等行为的规定,提高法律和制度的威慑力及运行效率。

2.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商业欺诈尤其是旅游餐饮业宰客,多数是无良店家摊主为个人私利不顾法律和道德故意而为之,还有是少数经营者不懂价格政策,法律知识缺乏,如对什么是规范的明码标价、什么是价格欺诈等基础的价格法律知识知之不多,只图方便促销,不顾规范行为。所以,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经营者知晓违规经营的后果尤其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欺诈者教育以警醒,实现内部自律。同时,公开相关信息,给游客消费者提醒,防止上当受骗。如天价海鲜事件发生后,在2012年“五一”小长假前,三亚市物价局发布了三亚市海鲜品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甚至连缺货信息都一目了然;工商部门在网上公布了201家海鲜排档经营信息,包括经营店户名称、地址、店家负责人、辖区工商所与电话以及奖惩记录等相关内容。[3]这些信息为外地游客提供了参考,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宰客事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 提升市场监管技术水平。

餐饮业欺客宰客手段隐蔽,案件取证难度较大,时效性、科学性、技术性要求很高,政府监管能力和执法智慧需要加强。既要加强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又要以电子政务网络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民主监督。主要是积极探索举报网站的建设,建立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不断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体系,为群众借助网络行使监督权利提供便捷的渠道。同时,鼓励媒体协助监督。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社会不良行为,媒体发现了,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还蒙在鼓里。充分发挥媒体的技术优势,有利于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概率,使违法者去掉侥幸心理。

4. 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

有了法律和制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就要讲法律信用———“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经济和法律制裁。只有这样,餐饮业经营者才会视欺客宰客为畏途,商业欺诈才会失去自我繁育功能而呈现萎缩和消亡趋势。如2012年春节期间天价海鲜欺客宰客事件发生后,三亚市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海鲜市场整治行动,对存在欺客宰客、敲诈勒索等突出问题的海鲜排档坚决实行“零容忍”,坚决实行“一次性死亡”,坚决依法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效果立竿见影。[3]与春节期间相比,“五一”小长假海鲜市场相对平稳。所以,要根治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的顽疾,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是必须的,而且是长期性的,不能“虎头蛇尾”。

摘要:文章在分析我国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的特点、危害的基础上,运用博弈矩阵模型对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与政府监管的关系进行了剖析,认为在政府缺位的情况下,旅游餐饮商家为了经济利益将始终采取欺客宰客行为。所以,政府对旅游餐饮市场的干预和监管是必须的。政府应不断完善法规和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并加大对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

关键词:餐饮市场,信用缺失,政府监管

参考文献

[1]段辉娜.英国旅游服务对我国自助游服务模式启示[J].江苏商论,2012,(5):104-106.

[2]蒋丽娟.天价宰客折射旅游市场急需整饬[N].深圳特区报,2012-02-07(A02).

[3]王存福.三亚旅游五一“小考”监管长效机制呼之欲出[EB/OL].http://www.hq.xinhuanet.com/sanya/2012-05/03/con-tent_25172744.htm,2012-05-03.

[4]石述思.维护旅游市场政府应该做什么[N].中国经营报,2012-02-06(A01).

[5]邓海建.“天价菜单”不是一地鸡毛的数字游戏[N].中国青年报,2012-02-07(02).

[6]房舒,陈洋钦.旅游景区部分餐馆和大排档价格太贵游客问的多吃的少[EB/OL].http://www.people.com.cn/h/2011/1002/c25408-1-1247017445.html,2011-10-02.

[7]李泽华,尹元元.农产品市场信用缺失及政府的干预效应[J].中国流通经济,2009,(2):70-73.

旅游信用 篇5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 我国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国内旅游的总花费已经从1994年的1023.51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2706.2亿元。到2012年底,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出境消费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但是, 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 我国旅游企业的信用缺失现象也较为严重。虚假报价、行程改动、服务缩水、变相购物、随意涨价等失信现象较多存在, 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利于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因此, 旅游企业信用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国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

由于旅游业的整体发展较晚, 我国学者对于企业信用问题研究的较多, 但对旅游企业信用问题研究的相对较少。现有的研究大多是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展开的, 从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角度进行研究的较少。本文拟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我国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信息不对称与旅游企业信用缺失概述

(一) 信息不对称及其影响

信息不对称, 是指市场交易的某些参与人拥有一些信息, 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这些信息。由于经济主体的行为及其决策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基础上的, 信息的不对称会对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及其决策产生影响。一般来说, 拥有较多信息的参与人是信息优势方, 在交易中占据有利地位;拥有较少信息的一方是信息劣势方, 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 旅游企业信用的含义及表现。

旅游企业信用是指旅游企业通过自己的行动履行符合当事人利益的承诺的愿望与能力。旅游企业的信用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方面:对政府的信用、对合作伙伴 (交通运输、旅馆、饭店、景点等) 的信用、对旅游者的信用。因为旅游者作为个人既没有政府的行政权力, 也没有旅行社与合作伙伴的利益相互制衡关系, 所以旅游企业信用的缺失主要表现为旅游企业对旅游者的失信行为。因此, 本文所研究的旅游企业信用主要是指旅游企业对消费者的信用。

三、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旅游市场的信用博弈分析

旅游市场的交易双方是旅游企业和消费者。由于旅游企业是完全信息拥有者, 拥有信息优势;而消费者是不完全信息拥有者, 处于信息的劣势地位, 所以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旅游市场上的信用博弈属于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消费者与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是比较复杂的, 有的旅游者可能只有一次机会去旅游, 双方的交易属于一次性交易;有的旅游者可能在比较满意的情况下, 还会选择同一旅游企业进行重复性交易。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两种不同的情况, 本文将分一次性交易的信用博弈与重复性交易的信用博弈两种情况进行探讨。

(一)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一次性交易的信用博弈分析。

在一次性交易条件下, 旅游企业更多地追求眼前利益最大化, 可以对博弈模型做如下假设:第一, 只有一个消费者和一个旅游企业;第二, 消费者和旅游企业都是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策略。

如果消费者不购买, 则消费者的收益为U0 (U0是消费者将旅游花费储蓄起来带来的收益) ;旅游企业的收益为零。当消费者选择购买时, 旅游企业可以选择守信和失信两种策略, 设守信的概率为p, 失信的概率为 (1-p) 。当旅游企业选择守信时, 消费者的收益为U1, 旅游企业的正当经营成本为Ca1, 销售额为Q, 收益为Q-Ca1。当旅游企业选择失信时, 其经营成本为Ca2 (Ca1>Ca2>0) , 销售额为Q。当旅游企业选择失信时, 消费者有投诉和不投诉两种策略, 设投诉的概率为q, 不投诉的概率为 (1-q) 。如果消费者选择投诉, 则旅游企业的收益为Q-Ca2-Ca3 (Ca3为企业做出赔偿和被依法处罚的费用) ;消费者投诉的成本为Cb1, 投诉获得的补偿为U3, 投诉后的收益为U2+U3-Cb1。如果消费者选择不投诉, 则消费者的收益U2 (U1>U2>0) , 旅游企业的收益为Q-Ca2。

当U2>U0时, 只要资金和时间允许, 消费者就会选择购买。在消费者选择购买的情况下, 由于旅游企业是拥有完全信息的交易方, 因此可以根据消费者投诉或不投诉的机率来判断自己的收益, 作出守信或失信的选择。由于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 如果旅游企业失信的总收益大于守信的总收益时, 旅游企业就会选择失信。

因此, 旅游企业选择失信的条件是:

化简后, 得到:

反之, 如果旅游企业守信的总收益大于失信的总收益时, 企业会选择守信。因此, 旅游企业选择守信的条件是:

化简后, 得到:

所以, 旅游企业选择守信还是失信主要受企业失信经营的净收益 (Ca1-Ca2) , 企业失信被投诉后做出赔偿和受到处罚的金额Ca3和消费者投诉的概率q的影响

当旅游企业选择失信时, 消费者可以选择投诉或不投诉。当投诉的收益大于不投诉的收益即U2+U3-Cb1>U2时, 消费者选择投诉;反之, 当投诉的收益小于不投诉的收益即U2+U3-Cb1<U2, 消费者选择不投诉。

(二)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重复性交易的信用博弈分析。

在重复性交易条件下, 消费者本次购买与不购买的决策受到上一次购买所获得的实际收益的影响, 因此旅游企业必须既要考虑眼前利益, 又要考虑长远利益, 可以对博弈模型做如下假设:第一, 只有一个消费者和一个旅游企业;第二, 消费者和旅游企业都是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策略。

旅游企业在一次性交易中注重质量和信用后, 后赢得PC (PC为企业通过上次交易赢得的信誉) 。PC的出现能提高企业的信誉形象和品牌效应, 给企业带来重复性的购买, 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 PC的出现会提高企业失信的成本, 降低企业失信的动机和愿望。

在存在PC的情况下, 旅游企业选择失信的条件是:

化简后, 得到:

如果旅游企业失信的总收益小于守信时的总收益时, 企业会选择守信。即企业选择守信的条件是:

化简后, 得到:

四、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一次性交易和重复性交易的博弈分析,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我们可以对旅游企业选择守信或失信的影响因素做进一步的总结和探讨。

(一) 企业失信经营的净收益 (Ca1-Ca2) 与企业的失信概率成正比, 与企业的守信概率成反比。

企业失信经营的净收益主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在一个市场环境稳定的国家, 完善的市场秩序有利于企业与消费者实现力量的均衡和利益的共享。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较短, 市场环境不够稳定,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旅游企业通过失信行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空间和机会较大, 因而容易引发信用的缺失现象。

(二) 消费者投诉的概率q与企业失信的概率成反比, 与企业守信的概率成正比。

决定消费者投诉概率的主要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消费者维权的净收益 (即U3-Cb1) 。如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强且消费者维权的净收益较高, 则投诉的概率高;反之, 如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弱而消费者维权的净收益较少, 则投诉的概率低。长期以来, 我国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旅游活动特有的异地性、暂时性及生产与服务同时进行的特点又使得旅游服务的标准化程度较低而投诉的成本偏高。这就造成我国一些消费者面对旅游企业的失信行为往往选择不投诉。

(三) 旅游企业在被投诉后做出赔偿和受到处罚的金额Ca3与企业失信的概率成反比, 与企业守信的概率成正比。

决定旅游企业在被投诉后做出赔偿和受到处罚金额的主要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信用制度。在法律制度和信用制度完善的国家, 消费者的利益能够得到相当程度的保护, 企业的失业成本和违法成本很高, 因而能够有效遏制失信行为;反之,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信用制度不完善, 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失信企业的违法成本和失信成本过低, 则有可能较多地出现失信行为。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较短, 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和信用制度相对来说不够成熟和完善, 这就使得有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有些旅游企业的失信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

(四) 信誉形象和品牌效应既能给旅游企业带来收益, 也能提高其失信成本从而降低其失信的可能性。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 良好的信誉形象和品牌效应意味着产品的高质量和顾客的高忠诚度, 因而发达国家的企业非常重视自己的信誉形象和品牌建设。企业的信誉形象和品牌建设既需要企业努力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如果政府对诚信企业建立信用奖励机制, 也有利于企业信誉形象和品牌效应的形成与提高。我国旅游企业的发展规模还比较小, 很多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重视信誉形象和品牌建设。我国政府在对企业进行市场监管时, 往往更重视对失信行为的惩罚, 而忽视对诚信行为的奖励, 所以我国建立信用的奖惩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五) 一次性交易博弈与重复性交易博弈的博弈结果有很大差别。

重复博弈既能使博弈双方在更大程度上了解对方的信息, 还可能使双方有机会对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进行报复, 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因此, 促进交易双方开展重复博弈有利于帮助旅游企业建设良好的信用。我国幅员辽阔, 旅游资源丰富, 旅游市场的一次性交易现象较多。但是如果能够建立旅游信息的传递机制, 让第一次旅游的消费者也能得到一些真实的信息, 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就等于实现了一次性交易到重复性交易的转变。旅游信息的传递机制要靠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来实现。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 旅游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历史较短, 信用体系的建设起步较晚。因此, 我国应该尽快开展旅游信用体系建设。

综上所述, 造成我国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现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其直接原因是旅游企业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 根本原因是信用的相关法律和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旅游企业信用的交易双方是旅游企业和消费者, 间接监管人是政府部门。因此, 要解决我国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 必须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加强信用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并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和消费者共同采取措施。

摘要:近年来, 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 我国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现象也较为严重, 不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我国旅游市场的信用博弈进行分析, 可以发现造成我国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其直接原因是旅游企业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 根本原因是信用的有关法律和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因此, 要解决我国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 必须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加强信用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并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和消费者均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旅游企业信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参考文献

[1] .张爱萍.旅游企业的信用问题及其治理对策[J].旅游科学, 2003, 2:25~27

[2] .郭鲁芳, 袁义霞.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经济学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 2:133~135

[3] .吕波.旅游企业信用缺失的道德治理[J].旅游学刊, 2007, 2 :84~88

旅游信用 篇6

一、旅游过程中信用缺失现象的博弈分析

在旅游过程中, 参与者有很多, 其中最主要的参与者可以分为三类, 分别是从业者、消费者以及监管者。从博弈论的视角来看, 该过程存在博弈主体多元化特征, 可以将其分为从业者与消费者间的博弈、从业者与从业者间的博弈以及从业者与监管者间的博弈。

1. 从业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从常规来看, 旅游市场是一个一次性消费的市场, 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旅游的服务和销售的产品质量只有从业者自身比较清楚, 当其质量参差不齐的一同出现时, 消费者在没有足够信息进行甄别的情况下, 高质量产品会由于成本高而利润小, 而逐渐被从业者抛弃, 而选择低成本高利润的低质量商品充斥在市场上来进行销售, 出现低质量商品甚至是劣等品逐渐占领市场的“逆向选择”局面。

从上述的情况可以看出, 由于一次性消费的原因, 从业者与消费者的博弈可以看作是一次性非合作博弈。博弈论中经典的“囚徒困境”, 就是非合作性博弈典型情况。在“囚徒困境”中, 即便两个人都选择“不承认”时, 都会被无罪释放而达到二者利益最大化。但是由于二者无法知道对方的情况, 又是一次性博弈, 因此这时“坦白—坦白”反而成了“囚徒”的最优策略。

在旅游市场上, 由于从业者与消费者之间多为一次性博弈, 又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因此从业者常提供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的商品或服务以谋取暴利。而对于消费者而言, 当在旅游过程中被宰时, 大多数消费者也会考虑时间成本等而选择沉默放弃追究。因此, 如果将旅游变为一个重复性博弈, 那么旅游过程中常出现的信用缺失现象或会有所改善。具体措施将在下文详述。

2. 从业者与从业者之间的博弈

从业者之间的博弈, 从其博弈的模式来看, 是从业者双方同时来做出决策, 可以看作为完全静态信息博弈。分析二者之间的博弈, 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监管部门监管的情况下二者的博弈, 二是在没有监管部门监管下的二者博弈。由此产生的对比, 可以看出监管对于应对旅游过程中信用缺失现象是否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⑴无监管情况下, 从业者间的博弈。假设市场上有A、B两个从业者, 且二者所在的旅游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由于监管部门并不实施实质性监管, 所以A、B在选择不诚信经营时不存在经济上的惩罚。那么在此条件下, 二者的博弈情形可以用图一来反应。

假设博弈双方可选择的纯策略只有“诚信”和“不诚信”两种, 并且博弈双方同时决策, 所以二者的博弈是完全静态信息博弈。假定如果A选择诚信, 那么B选择诚信时收益为7, 选择不诚信时收益为10, 基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 B会选择不诚信;如果A选择不诚信, 那么B诚信时收益为0, 选择不诚信时收益为3, 此时B仍然选择不诚信。可见, 在无监管的情况下, 无论A采取什么策略, B都会选择不诚信策略。同理, 在无监管的情况下, 无论B采取什么策略, A也会选择不诚信。因为采取不诚信策略时的效用要大于采取诚信经营策略所带来的效用, 所以本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是 (不诚信, 不诚信) 。

⑵有监管情况下, 从业者间的博弈。在监管部门实施实质性监管的情况下, 二者的信用缺失就会受到监管制裁并付出一定的代价。在这个假定下, 有监管时, 从业者间的博弈结果可以用图二来反应。

假定博弈双方从业者进行不诚信行为总能被监管部门及时发现, 且监管部门一定会严格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那么此时, 如果B选择诚信, A选择诚信则收益为7, 而选择不诚信的收益则为-2, 因此A会选择诚信;如果B选择不诚信, A选择诚信时收益为5, 不诚信时的收益则为3, 基于收益最大化的考虑, 此时A会选择诚信经营;可见, 在有监管的情况下, 无论B采取什么策略, A都会选择诚信。同理, 在有监管的情况下, 无论A采取什么策略, B也会选择诚信。可见, 在监管情况下, 从业者间博弈的纳什均衡是 (诚信, 诚信) 。

比较有监管下从业者的博弈选择和无监管条件下从业者的选择, 我们可以看出, 在有监管的条件下, 商家会选择诚信经营, 可见监管在应对旅游信用缺失这一现象的重要性。

然而, 现实生活中, 并不乏对景区信用缺失行为的监管, 但是旅游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依旧频频发生。这就涉及到从业与监管的关系, 下面将就从业者与监管者之间的博弈来进行分析。

3. 从业者与监管者间的博弈

假设这个博弈的参与者只有旅游从业者和旅游监管者。监管者可选择的纯策略有“检查”和“不检查”两个, 从业者可选择的纯策略包括“诚信经营”和“不诚信”两个。其中a为从业者诚信经营所得, b为从业者不诚信时的额外所得, r为不诚信行为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 (如整个景区的声誉的破坏, 社会资源的浪费等) , c为监管者的检查成本, F是监管者对从业者不诚信行为查实后的罚款量。为使模型有意义, 假定F>b, 且F>c。监管者与从业者的博弈应如图三所示。

假如从业者选择不诚信经营, 而监管者检查, 那么就形成了 (检查, 不诚信经营) 这么一个策略组合。这种情况下, 从业者不诚信经营被查处, 虽然得到不诚信经营的额外收入, 但是要受到比额外收入还要高的罚款, 则从业者的支付为a+bF;而监管者虽然花费了一定的检查成本, 但是实现了监管的效果, 收到了一笔罚金来弥补检查成本和社会经济损失, 他的支付为F-r-c。如果从业者诚信经营, 而监管者选择检查的话, 从业者的所得为a, 而监管者花费了相应的检查成本而没有查出问题, 支付为-c。

由此可见, 当监管者检查时, 从业者最好的办法是诚信经营;当监管者不检查时, 从业者最好的办法是不诚信;当从业者不诚信时, 监管者最好的办法是检查;当从业者选择诚信时, 监管者最优的策略就是不检查。可见, 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 而应该是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假定监管者进行检查的概率为p, 而从业者选择不诚信的概率为q。可得, 监管者检查的概率为p=b/F, 从业者不诚信的概率为q=c/F。也就是说, 监管者的混合策略博弈均衡为 (b/F, (F-b) /F) , 而从业者的混合策略博弈均衡为 (c/F, (F-c) /F) 。当监管者检查的概率大于p=b/F时, 从业者更加倾向于选择诚信经营, 因为不诚信经营是不理智的。当监管者检查的概率小于p=b/F时, 从业者更加倾向于选择不诚信经营, 因为此时被抓住的机会较小, 预期收益较大。同理可得, 当从业者不诚信经营的概率大于q=c/F时, 监管者最好的选择就是加大检查的力度。

显然, 由从业者不诚信经营的概率为q=c/F可知, 对从业者不诚信行为的惩罚越重, 从业者不诚信的概率就越小;监管部门进行检查的各项成本越高, 从业者选择不诚信的几率就越大。可见, 如果监管者想要降低从业者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 就要加大对信用缺失行为的惩罚力度, 同时减少自身的检查成本。

二、旅游过程中信用缺失现象的应对策略

根据上述的多元主体的博弈分析, 可以看出旅游过程中信用缺失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一次性博弈的观点导致从业者从一开始就只想着做一锤子买卖;三是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管力度不够。

针对这些原因,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应对:一是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环境, 提高消费者信息甄别的能力;二是扭转从业者的从业观, 树立重复博弈的概念;三是加强监管部门的实质性监管,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惩罚监督机制。

1. 改善信息不对称

旅游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信息不对称, 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消费者多数为外地人, 对旅游景区当地的情况很难全面的了解;二是旅游过程中的消费多为一次消费, 从业者有刻意隐瞒和欺诈消费者以谋取暴利的心态;三是旅游过程中信息传递机制并不完善。

针对以上三个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 都可以通过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来改善。国内现有旅游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商业旅行团、驴友团和纯粹自助游。因此我们可以针对这三个方面来对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行改善。

第一, 旅游行业协会应该建立一个综合性的提供旅游信息的网站, 或者评级体系。对于自助游消费者, 由专业的团队, 搜集各个景区的旅游攻略, 并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总结起来, 方便消费者查阅, 节省消费者的时间成本, 并提高消费者在旅行途中的信息甄别能力。在这一方面, 已有一些网站如“蚂蜂窝”等, 进行这方面的实践, 消费者评价较好。

第二, 对于参加商业旅行团的消费者, 可以建立一个对各个旅游团的评级机制, 由参过团的消费者进行评级, 也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来将这些旅游团进行评级划分, 使得质量差且要价高的旅游团在市场上无法立足, 促进各商业旅行社良性竞争。

第三, 对于市场上新型的驴友团, 可以由各个驴友团自发的建立一个公开的信息网站, 收集各类驴友团信息, 对带队的资深旅游爱好者也引入评级机制并附以相应带队报价, 路线详情, 由消费者自行DIY定制自己的行程, 包括交通食宿等。如此既可以开阔驴友团的市场, 以免消费者遇到不诚信从业者, 又可以增加驴友团的受众群体。

通过这种方式, 改善信息不对称环境的同时, 消费者提高了信息甄别能力, 从业者也忌于消费者了解信息, 而不再肆无忌惮的缺失信用, 而是进行良性的竞争。

2. 转变从业观

在旅游过程中, 一般认为, 旅游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及产品, 多是一次性交易。因为很少会有消费者多次去同一个地方, 因此基本上很少有回头客的情况。这就使得从业者基于一次性博弈而不是重复博弈的观点, 而选择以次充好, 降低成本, 增加利润, 以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 而消费者考虑自己的时间成本也只能放弃追究。

但是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 从业者往往忽视了消费中可能会出现的“羊群效应”——人们经常受到多数人影响, 而跟从大众的思想或行为, 也被称为“从众效应”。如上述对信息机制的建立健全的建议, 有一些网站已经开始实施, 驴友团也应将不是少有人知, 旅游行业已经不是过去信息闭塞时完全的信息不对称行业。

从这个角度看, 现如今的旅游行业已经慢慢的向重复博弈开始转变, 消费者会相互交流从而传递信息, 让不诚信的从业者无法开展业务。因此从业者应该树立旅游行业已经逐步走上重复博弈的观念, 在重复博弈中统一个人及集体理性, 着眼于未来的长远利益。

3. 加强实质性监管

从上文对三者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 在遏制信用缺失现象的过程中, 监管部门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旅游行业里, 监管部门涉及当地旅游部门、工商局、公安系统, 物价局等等。但在现实情况中, 多个部门涉及监管, 反而会造成分工不明晰, 责任相互推诿的情况, 从而使得管理效率低下。本文认为要加强实质性监管,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 监管机构之间要建立起清晰明确的分工协调机制, 使各部门与部门之间可以各司其职, 相互沟通。

其次, 监管部门转变监管思路, 避免重复单一的使用突击检查、小额罚款等管理手段, 而应该树立起行业内自身的长效监督处罚机制,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 迫使旅游行业加强自我监管。对于检查出的问题, 应该予以严厉的处罚, 在所有法规条例明确之后, 可以设置高额的罚款制度, 并严格落到实处。使得信用缺失的商家, 其因为信用缺失而付出的罚款远远高于信用缺失得到的利润, 那么从业者自然将对信用缺失行为敬而远之。这种惩罚手段,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博弈的承诺和威胁具有可信性。

最后, 行业内部的力量也十分重要。行业协会可以自发的进行整顿监督, 建立一个有效的信用机制, 让信用缺失的从业者在行业内无法立足, 这样就可以从根源上降低信用缺失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让整个旅游行业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根据上述对于消费者、从业者、监管者, 三者之间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 旅游过程中信用缺失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一次性博弈的观点导致从业者从一开始就只想着做一锤子买卖;三是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针对这些原因, 要想遏制信用缺失现象的频繁发生, 可以从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环境, 让旅游从业者树立重复博弈观念, 加强旅游监管部门监管, 这三个方面来应对。希望通过这些措施, 可以让旅游过程中的信用缺失现象得以缓解, 给消费者一个诚信的旅游购物环境, 让旅游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摘要:在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的今天, 旅游业在我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高速发展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 也伴随着一定的负面问题, 最为突出的便是旅游过程中的信用缺失问题。本文以多元博弈的视角分析旅游过程中信用缺失问题的原因及现状, 从旅游过程中的三个必要主体, 消费者、从业者、监管者, 三者之间的博弈来进行多元分析, 从而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信用缺失,多元博弈,监管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格致出版社, 1996.

[2]南旭光.博弈与决策[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2:104-106.

[3]郭伟等.博弈论视角下旅游宰客现象的政府监管[J].经济管理者, 2013 (11) :307.

[4]沈洪涛等.舆论监督、政府监督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 2012 (2) 72-79.

[5]凡兰兴.旅游餐饮市场信用缺失与政府监管[J].商业经济, 2012 (8) :15-17.

本文来自 古文书网(www.gwbook.cn),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相关文章:

2022世界电信日主题 历年世界电信日主题02-03

电信施工02-03

电信基础名词解释:电信网02-03

电信物流02-03

深圳电信02-03

电信用户02-03

电信公司02-03

电信专业02-03

长沙电信02-03

电信职工02-03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2022世界电信日主题 历年世界电信日主题 下一篇:电信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