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执业考试报考资格(精选6篇)
篇1:造价师执业考试报考资格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七)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篇2:造价师执业考试报考资格
发布日期: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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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管理等类学科和专业,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满10年,且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本人身份证或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台湾院校的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经营、土地管理、建筑、都市计划(或区域及都市计划)和不动产管理与开发学科的专业学历证书,可视同为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相关学科的专业学历。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018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审核
发布日期: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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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报考人员及外省转考人员
首次报考人员及外省转考人员应在2018年7月25日至2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前往所属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核: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考生还应提供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4、转出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仅限2017在外省参加考试并有通过部分科目,本转入我省报考的考生)。
篇3:造价师执业考试报考资格
1 我国执业药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1.1 执业药师职责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执业药师是药品流向患者的最后一个环节,其对药品的把关审核、正确调配以及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关系到我国的用药安全水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1]
1.2 报考执业药师资格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的规定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
1.3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中“相关专业”概念的解释
在专业问题上,《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将条件规定为“相关专业”同等学力也可报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给出“相关专业”的概念:相关专业是指医学专业、化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由他们负责审核考试报名资格。[2]
2 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实施的现状
2.1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中“相关专业”的具体情况
如果把《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的专业规定理解为专业类,那么报考资格十分宽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药学和中药学专业类包含了13个专业,相关专业医学类包含31个专业。[3]
相关专业中的化学类专业包括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等9个专业。化学类专业的主干学科就是化学,其核心的知识就局限于物质的结构层次、化学反应和化学实验操作的领域。
相关专业中的生物类专业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生物工程等8个专业。生物类专业的主干学科大多是生物学、医学和农学,但也有主干学科为环境科学的,其核心的知识领域是生命的化学分子基础、微生物代谢、遗传和进化以及生物技术等。
这些相关专业中化学和生物专业的申请者没有受过系统的药学教育,且他们在高等教育中获取的知识和技能与执业药师功能定位要求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相差甚远,完全不能胜任执业药师的职责。
2.2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专业背景情况
在报考执业药师考生中,专业背景以具有药学、中药学专业背景的有65.70%,而其他相关专业背景的有33.91%。[4]可见,虽然具有药学、中药学专业背景的执业药师考生占绝大多数,但相关专业背景的执业药师考生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接近1/3的非药学、中药学考生由于没有扎实的药学、中药学基础,不能适应执业药师行业发展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阐明执业药师考生专业背景的关键性,列出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专业背景与合格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4]
从下表可见,从合格率的角度来看,只多了大约两个百分点,但由于基数很大,药学、中药学专业背景考生的合格人数比相关专业考生合格人数多很多。由此可见,拥有药学、中药学系统学习的专业背景对于提高执业药师合格率,促进执业药师行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3 以药学、中药学为特色专业的医药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允许报考执业药师的现状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医药类高等学校都开设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开设这些专业是为了给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提供更多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的人才,让他们在药事管理中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些专业的毕业生也曾系统地学习了中药学、药事管理、中医基础等药学、中药学相关课程。他们比化学专业和生物学专业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有更扎实的药学、中药学相关理论基础,更适合报考执业药师,然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却不允许报考。这脱离了执业药师短缺的实际,阻碍了执业药师制度的实施。
3 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
执业药师队伍亟待扩大,但宽松的专业背景报考条件势必影响执业药师队伍的质量。专业背景对于执业药师实际工作的影响很难进行量化,但可以通过执业药师考试的合格率来进行推断,从合格率的角度来看,药学、中药学专业考生的合格率比“相关专业”考生的只多了大约两个百分点,但由于基数很大,药学、中药学专业背景考生的合格人数比相关专业考生合格人数多很多。在执业药师中,属于“相关专业”的人数约占执业药师总数的1/3,这部分人很可能是用死记硬背的方式通过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但实际上并不具备良好的药学、中药学相关理论基础。而且执业药师职能的重点逐渐转变为药学服务,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现状与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的职责之间有很大差距。在我国执业药师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非药学、中药学专业的人员提出需要符合哪些匹配实际工作的额外条件。我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如化学专业和生物专业等“相关专业”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这很可能是基于现阶段执业药师短缺现状的需要,但医药业毕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仅仅因为执业药师数量缺口较大,就放宽了职业的准入资格,在允许非药学、中药学的相关专业人员报考之后,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执业药师的职能,阻碍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国执业药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
药学教育是执业药师从业的专业基础,但就目前来看,药学教育并没有跟上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步伐,仍然以化学类课程为主,医学、生物学类课程很少或很浅,毕业生也几乎没有临床培训和实习的经历和经验,以至于执业药师的专业素质不高,不能在药学服务实践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医药类高等学校营销、物流和信息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也曾系统地学习了药学、中药学的相关课程,他们比化学专业和生物学专业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有更扎实的药学、中药学相关理论基础,更适合报考执业药师,然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却不允许报考,这不符合执业药师短缺的现状。我国药学教育的专业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4 完善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对策
4.1 建议修订《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报考条件
明确执业药师报考专业要求,排除不相关专业。严格限定专业背景,不仅体现医药行业和执业药师职业的特殊性,更提升了执业药师相关人员的社会地位,保证了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可通过政策扶持对考试制度进行改革,规范限定报考人员的专业,首先需要突出药学和中药学的专业背景,对于非药学、中药学的相关专业人员,必须符合一些额外的条件。在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这门考试科目中,关于药学服务方面的考试内容不足25%。[5]可见,现行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不能够较全面地考查报考人的实际用药能力,即使执业药师通过了资格考试,可能依然对药学服务的相关知识以及临床药学服务信息掌握不足。考虑到执业药师行业的特殊性,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应该增大药学服务方面的考核比例。另外,由于学科专业的差异性,非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应该修满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方面相关课程的学分,并且需要加考药学、中药学的知识点理论性的基础课程和知识应用性的专业实践课程。若在高等学校所学课程包括药学、中药学基础专业的人员,修满药学、中药学专业课程学分,且加考的药学、中药学基础和专业课程都通过了,也可成为执业药师。
4.2 建议改革我国药学教育的专业设置
应该调整药学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我国药学教育的专业设置。目前,我国药学教育大部分以化学类专业课程为主,而在药学、中药学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应同时开设临床药学、诊断学、治疗学等与临床实践相关的课程,增加对药学、中药学实践技能的学习,使药学、中药学专业毕业生快速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审核处方、监督调配以及临床用药的指导服务。开设以药学实践为重点的专业,对于临床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在通过严格的考核后可直接获得执业药师资格。临床药学教育的发展方向偏重应该从化学转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结合药学教育与临床实践,着重培养药学、中药学服务型的人才,为执业药师成为医疗卫生保健队伍中的重要一员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家人事部,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修订)[Z].1999.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考执业药师相关专业是指哪些?[EB/OL].http://www.sfda.gov.cn/WS01/CL0857/57960.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中国执业药师发展报告(2013)[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4:18.
[5]赵淼.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不足及其对策[J].医药导报,2009,28(3):398-399.
篇4:造价师执业考试报考资格
【关键词】执业资格 卓越工程师 工程造价专业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个新生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其生源综合素质基本上介于普通本科高校和普通专科学校之间,这也决定了独立学院的定位——培养面向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型院校。独立学院培养学生应该重视专业技能的应用而非研究,应该重视建立较宽厚的专业基础而非单纯的职业技能培养。其特点在于在理论知识方面比高职高专的毕业生要深厚与扎实,而在实践操作能力方面又比普通本科院校的毕业生略高一筹。因此独立学院的工程造价专业应紧紧围绕技术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来建设,以培养动手能力强的卓越造价工程师为主要目标。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八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要求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1998年开始,工程造价领域就实行了执业资格准入制度,随着执业资格考试对学历的要求不断提高,高校将成为培养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主要基地。独立学院的工程造价专业也应满足执业资格考试的要求,在注重应用能力培养的同时。也要考虑专业基础的广度和专业方向的高度。本文将寻求一条执业资格与卓越工程师培养同时兼顾的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工程造价专业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措施
2010年6月23日,教育部在天津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启动会,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学)会,共同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其主要目的是强化教育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意识,确立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观念,创新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改革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独立学院的工程造价专业应该响应教育部的号召,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培养学生的工程师能力与素质。
1.土建工程造价能力培养
一个单项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土建工程造价所占的比例最大,土建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也最重要。因此,对于工程造价专业来说,土建工程造价的能力培养也最重要。由于工程造价工作的地域性很强。各地区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计价规定都不相同,因此我们在《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中采用本校教师自编的《建筑工程造价讲义》,详细讲解学校所在地区——辽宁省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计价规定,并根據工程造价领域不断出现的新规范、新规定对讲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
在《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教学过程中,运用“实际工程教学法”,向学生提供一套难度相当的二层小楼的建筑、结构施工图纸,随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教学推进,学生也跟着进行二层小楼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课程教学结束时,学生已经独立完成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量计算和定额计价文件的编制,对工程造价的编制流程和定额的使用有了清晰的认识。
《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结束后。紧跟一个3周的建筑工程造价编制实践,又通过编制一个中型规模的工程造价文件,进一步巩固课堂教学效果,强化学生土建工程造价能力。
2.钢筋计算能力培养
现在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大量出现,使得钢筋计算的工作越来越重要,而且钢筋计算一直都是工程量计算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是学生最难掌握的一项技能,也是我们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从平法识图入手。在工程识图和工程结构课程中反复讲解平法的规则和识图方法;在《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中重点培养学生利用平法知识进行具体工程的钢筋计算能力,向学生介绍平法图集和钢筋翻样参考书,通过实际工程的钢筋计算实操来锻炼学生的钢筋计算能力,在课程实践和毕业设计时再进一步强化钢筋计算能力,实现在毕业时学生能熟练掌握根据平法表示的结构施工图手工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教学目的。
3.装饰工程造价能力培养
一栋建筑离不开装饰装修工程,大到豪华酒店、宾馆的高级装修,小到一个户型的家庭装修,都需要装修造价。目前很多装修公司都是设计、施工管理、造价由一个人来完成,装修造价编制很不规范,装修定额使用不当。因此需要培养懂装修施工工艺、装修材料和熟悉装修定额的高级装修造价人才,对装修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计量计价。我们开设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造价》2门课程,且配备了1周的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实践,培养学生进行高级装修工程造价的编制能力。
4.安装工程造价能力培养
一个完整的单项工程除土建、装修外,还需要给排水、电气照明、通风空调、消防等工程的配套。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把培养重点放在建筑工程造价能力上面。使得安装工程造价人才在就业市场上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我们注重培养工程造价学生的全面造价能力。开设了《建筑给排水》、《暖通空调技术》、《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造价》等课程。及1周的安装工程造价实践,锻炼学生的水电等安装工程造价编制能力。
5.工程造价软件操作能力培养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熟练运用工程造价软件进行造价管理工作已是造价人员必备的技能。为强化学生的工程造价软件应用能力,我们单独开设了40课时的《工程造价软件应用》课程,专门培养学生使用国内应用广泛的北京广联达、上海鲁班等工程造价软件,训练学生应用计算机快速报价、快速投标的技能,强化学生的专业软件应用能力。我们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主办的全国高校工程算量大赛,激发学生学习工程造价软件的热情。
6.校企台作培养
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我们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事务所建立了密切联系,就合作培养和毕业实践达成了协议。成立了由行业、企业、学校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我们实行“3+1”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校内进行理论教学和基础技能训练,在企业进行岗位综合能力培训和实践,学校对教学质量进行过程监控,企业对人才质量进行目标评价。学校按企业要求为企业培养、输送人才,双方共同建设、使用实践教学基地,实现设施、设备的互用,定期交流双方信息。校企合作服务了地方经济,提高了办学效益,使双方合作的积极性更高,关系更加密切,形成了校企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培养模式,把学生的专业知识与个人发展、企业发展、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了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共赢。
二、未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培养——人才培养与执业资格一体化
工程造价人才首先是一个合格的造价员,必须具备基本的工程造价能力,然后再寻求专业业务上的提升,即努力考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因此,独立学院的工程造价专业也应在培养卓越工程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对知识结构的要求。从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入手,设置与执业资格的一体化的专业课程体系。
1.工程造价专业的四平台课程建设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内容,可以看出一名合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该懂工程技术、懂相关法律、会管理、会从经济角度分析问题。我们在专业基础课程中设置了包括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四个平台的课程,每个平台均有一系列课程作为支撑,保证学生在专业基础知识上的广度。
2.工程造价专业方向课程建设
为了提升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的高度,开拓学生的专业视野,锻炼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在工程造价技能课程模块的基础上,我们开设了一些专业方向课程,如《工程监理》、《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课程,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密切相关的是《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课程,在学校充分做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知识储备。为学生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好铺垫。
三、结语
篇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12月31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20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成人教育学历
1.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篇6:造价师执业考试报考资格
一、报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11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1月7日至11日;
3、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至2013年1月21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5月22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发票领取时间:2013年5月13日-12月31日,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仅限续考人员)。
3、持有《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
(一)1或3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 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人事部门用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由各报名点所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商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11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首次报考]或[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指首次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非首次报考指曾参加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符合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3、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科目和考试级别,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4、点击[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吋30K以内彩色证件照。
5、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
6、首次报考人员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7、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自动审核通过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须于2013年1月7-1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于2013年1月7-1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仅限按条件三报考的人员)
(5)《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右击下
载表格)
((6)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一式一份。
(三)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至2013年1月21日前进行网上缴费。(下载网上缴费操作手册)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国内的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和考务费。
2、缴费步骤。
(1)持有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5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0元/科。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2013年1月28日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算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5、领取发票。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3日至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五、考试用书
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同时将视情约谈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资质检查红色监管通道。
2、对于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分公司人员申报考试,应由总公司推荐意见并签章,方可在分公司所在地报考。
3、资格审查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作更改。
4、首次报考人员必须将报名表交至所属报名点审核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可生效。
5、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
6、《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和纸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七、成绩查询
考后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八、资格证书领取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也可在报考时委托邮寄。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建厅建设公寓305、307室;电话: 0591-87615694,87610301,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91-87560302。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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