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共7篇)
篇1: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
卫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
尊敬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家汇报我局纪工委今年以来的案件查办工作情况:
截止10月底,我局自办违纪案件XXXXXXX。通过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了我局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加强,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案件查办工作概况
(一)、强化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我局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及时调整纪委书记分工,将工作职能转化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不办案件是失职、不会办案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加强系统办案工作。
众所周知,系统是个比较大的单位,人多事多问题也多,领导重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县纪委和局党委的重视,是我局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例如年初县纪委就根据系统的具体情况,确定局纪工委查办案件的具体目标任务,明确了全年的工作方向和责任;加大对派驻纪委书记的培训力度。同时,局党委也一直把纪检监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安排部署每项工作的同时都将纪检监察工作贯穿进去,局各项重大决策都必须有纪委参加;在年初就及时召开全县系统纪检工作专题会议,严明纪律,狠刹歪风邪气,使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坚持原则把握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局纪委坚持“服务大局、保护干部、处理公平”和“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查实必究、绝不姑息”的原则,紧紧抓住系统内部涉及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效能建设、违反党
风廉政建设等五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认真初核,对达到立案条件的初核件绝不包庇,立刻立案查处。例如XXXXXXX。
(三)、完善信访监督网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是成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局下属各单位均要求有专门人员参与。在局网站开通局长信箱,建立起上下畅通,反应敏捷的信访举报系统,对全系统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早知道、早掌握、早处理,发现有案件苗头,及时届入。
二是建立信访接访制度,信访接待实行局领导轮流值班制度。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三是及时办理,根据信访件涉及内容,确定具体主办人员和承办人员,组成调查组,明确办结时限和具体责任,确保每一起信访举报都得到及时、真实、有效的调查。截止目前,无论是县纪委转办的信访件还是局纪委自收信访件均已100%办结。
四是及时反馈,对群众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查实后,均及时约请举报人当面详细反馈调查结果、证据材料和处理情况。对群众匿名举报的信访案件,由局调查组根据信访举报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详细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例如XXXXXXX。
(四)、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的科学水平
局纪委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党政纪法规查办案件,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案情、程序和适用法规政策等方面把握不准的及时向县纪委有关科室请教,力求办实办准。严把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笔录及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等各道关口,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民主办案、科学办案。
(五)、健全办案协助机制,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
局纪委在坚持自主办案的同时,对涉及面广的复杂案件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纪委、信访、审计、计生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
时与各部门沟通相关案件的立案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优化办案资源,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六)完善案件预警机制,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查办案件的目的是对系统党员干部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我局纪委坚持对具有代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进行“一案双查”。首先立足于惩处,重在查清案件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其次是立足于防范,查清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做好案例警示教育,局纪委所有案件处理后均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切实做到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教育一批干部,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全县系统起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起到震慑作用。例如XXXXXX案件引以为戒。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通过前期开展的工作,我局在及时受理、妥善解决系统内案件举报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案件举报投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致使群众对案件举报的认识程度不高,举报量较少;二是系统内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认识不够,自觉性不强,说明局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不够;三是在查处案件上,存在办案质量不高,查处力度不大,立案层次较低;四是行业不正之风案件难以取证、查处难度大,牵涉广泛,查办本系统行风案件至今没有突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首先我认为在新的反腐倡廉形势下,要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严于律己,保持自身清正廉洁。要注重业务学习,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履职尽责的本领和能力,进而实现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改造。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知难而进、敢抓敢管、勇于担当。“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是目前我们纪检干部首要做好的工作。
第二,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医疗事业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第三,围绕贯彻落实《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重点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到什么样的医疗机构,都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
以上是我局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点滴体会,与上级纪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谋划案件查办工作,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篇2: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案件查办的基本情况
1、主要成效。自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截至11月6日,共立案107件。检察机关立案52件55人,涉案金额600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已侦结)10件,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18件18人,医疗卫生系统14件14人,公路交通系统商业贿赂案件10件10人、林业系统6件6人、人事劳动部门3件4人,城建系统3件4人、教育系统3件4人、土管系统3件3人,烟草系统3件3人,物价系统3件3人,法院2件2人,电力系统1件1人,公安系统1件1人;公安机关立案4件,移送起诉1件;全市工商部门对医药购销、零售行业、餐饮行业、教育行业、中介机构进行全面调查,已立案51件,主要涉及教辅材料、餐饮业、保险业、土地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串标等问题。
2、从检察机关查处情况看,案件的主要特点与动向。
特点:一是大要案比例高。科局级以上的大要案18人,占案件总人数的32.7%;5万元以上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19%。二是案件涉及面广。全市查办的案件主要涉及10个系统:卫生、交通、园林、教育、林业、人事劳动保障、烟草、物价、法院、电力。三是发案部位相对集中。基本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的发包分包、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环节,以及在医疗系统药品和设备的采购、教育系统教材采购、烟草公司及下属企业餐厅经营权发包、酒店日常用品采购等环节。四是现职领导较多。其中现职的科局级干部12人,占总人数的22%,涉及县级人大代表3人。五是窝案串案多。从案件查处情况看,窝案串案案件增多,多头行贿,互有牵连,关系复杂。
案件呈现了“四小四大”的动向:一是小部门大问题。从所办案件情况看,涉案的大多是平时不起眼的小部门和冷门部门,如林业系统的木材检查站。二是小业务大数额。从涉案标的看,都仅仅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业务,但积少成多,涉案数额较大,如交通系统的路面维修和沥青路面浇筑工程、云和县园林管理处城市绿化苗木采购商业贿赂案。三是小职务大扩权。从案件查办情况看,即使是职务层次不高的具体承办人也能将权力扩大化,如丽水市电力局计量中心主任宋某某受贿案,案发时仅人市电业局用电科副科长、营销处副处长。四是小权力大回扣。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王某某受贿达到30多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参与度不理想。治理商业贿赂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但从举报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受理举报信71件,但举报内容涉及大要案的并不多。其原因:首先,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工作不够广泛和持久,群众对政府治理商业贿赂的进展情况不够了解。其次,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仍存在着保护主义,从目前各部门自查自纠的情况看,不少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仍然浮于表面。例如对违法违规的案件查处工作,虽然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权力,但同时也赋予其他一些行业监管部门执法的权利,当行业监督部门这种“左手监督右手”的模式很难真正起到作用时,使许多商业贿赂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再次,立法滞后,现行法律对于“商业贿赂”的司法解释非常有限,仅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等有几条原则性的规定,在办理商业贿赂案件实践中,准确界定商业贿赂案件有一定难度,很多问题存在似是而非的情况,不少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商业贿赂”的理解不一,存在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对“商业贿赂”概念不清晰致使案件得不到有效查处。
2、老百姓对商业贿赂反响强烈,执法部门压力大。一方面由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涉及面广,具有行业性突出、隐蔽性强、窝案串案多等特点,案件查办过程中会触及某些敏感区域,受宽纵“能人”的心理和关系网的影响,甚至个别的领导和部门也会以“行规如此”、“教育为主”、“法不责众”等理由来帮助说情和施加压力,给案件的查办增加了难度和阻力。另一方面,老百姓对于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期望值却非常高。
3、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需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都有查处商业贿赂的职责,但从实际查办工作中反映出,部门间例会制度、工作情况上报和通报制度、协查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互间沟通,联络、协调、配合和案件移送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4、对行贿人的打击力度不够,对治理工作有负面影响。《刑法》强调行贿必须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之目的,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的倾向,致使一些行贿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行贿者作为商业贿赂的一方,其危害不仅在于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格局,污染社会风气,更是廉政建设的大敌,对行贿人的打击不力,不利于打击、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
5、办案经费困难与人手紧张。检察、公安、工商机关原来的办案经费就比较紧张,商业贿赂的查处取证等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专项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办案的负担,影响了案件查办的效率。公安部门由于今年连续发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而牵扯了的大量警力,对于商业贿赂案件的警力投入力不从心。
三、建议
1、优化执法环境。优化执法环境除了执法执纪机关自身应积极努力外,还需要政府各部门形成共识,积极参与和配合,消除部门保护主义等。
2、促进完善案件协办机制。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职能部门案件协办机制予以高度重视,促进部门间案件协办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治理和打击商业贿赂要建立侦查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协调案件查办时,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的参与,有分有合,优势互补,形成一个较强的办案合力,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3、经费保障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政府对打击商业贿赂的违法犯罪工作给予财力倾斜和支持,保障检察、工商执法机关案件查办工作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
篇3: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
坚持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 也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调整内设机构, 聚焦中心任务, 突出主业主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强化企业案件查办工作, 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 企业经济类案件增多, 腐败分子作案手段翻新、智能化、隐蔽性强、数额走高、取证难且危害愈来愈严重等新情况、新问题, 亟需我们进一步调整和改进我们的办案思路, 运用法制化思维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短板”和“瓶颈”。
2013年以来, 我公司纪检部门受理信访举报、调查核实、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较往年均有所上升, 其中自办的1起案件已报送集团公司参加优秀办案组、办案有功人员评审。通过案件查办, 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同时, 也反思了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案源线索不多导致案源质量不高、取证条件有限造成事实认定困难、办案力量分散以致难以形成“组合拳”等等问题。追根溯源, 这里既有企业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 也有我们具体办案人员案件查办工作技能欠缺、思路欠开阔的因素。查办案件作为一项专业性知识性很强的特殊工作, 是一个集知识、经验、悟性于一体的系统工程, 我们要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工作, 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 推动企业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1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坚持负责必明责
这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根本前提。要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于案件查办工作的全过程, 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查办案件固然要讲责任, 明责任, 既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手、攥紧十指不撒手、查不清问题不收兵的决心, 还要充分考虑查办案件时是不是合法, 从主体、对象、依据、权限和程序等方面加以审视, 然后再考虑如何具体处理。要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 通过查办案件, 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规范企业运行, 促进企业发展, 还要坚持科学的办案政绩观, 标本兼治, 宽严相济, 不枉不纵, 惩处腐败者, 保护无辜者, 切实体现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有机统一。
2 着力增强法治意识, 坚持守责必担责
这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要求。当前, 增强企业办案人员的法治意识要把握好四个着力点:一是着力增强责任意识,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严格界定和执行初步核实与确定立案所处不同情形的的程序、步骤和权限, 坚持不超越权限办案。二是着力增强人权意识, 尊重、保护被调查处理对象的知情权、申辩权等合法权力, 避免发生任何侵犯党员、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行为。三是着力增强程序意识, 坚持检审分开, 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立案权、检查权与审理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并通过正确履行程序性工作推动和保障整个办案工作的正当化与合法化。四是着力增强证据意识,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为准绳, 不做主观推断和有错推定, 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 努力提高服务意识, 坚持履责必尽责
这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加强对被调查个体的党纪法规宣传服务。目前, 员工整体法律素养还有限, 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在说理释法、以案释纪时要充分考虑语言、态度和应告知的法律法规依据。语言上, 要把晦涩的专业术语用被调查人理解的语言表述;态度上要有条件地站在被调查人的角度, 而不是居高临下, 要使我们的调查活动最大限度地合于法、理、情;内容上要有针对性, 办案谈话过程中要将法律的规定、企业的条规、宽严相济的政策解释清楚。在某些特殊案件的处理上还要充分考虑被调查人的态度、意见和具体情节。只有多管其下, 才能消除被调查人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 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知晓度, “以至详之法晓天下, 使天下明之其所避”。知法是守法的前提, 提高知晓度是强化执行力的重要措施。
4 切实强化红线意识, 坚持失责必问责
查办案件工作的综合功效之一就是执纪问责, 我们要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 完善责任追究体系, 形成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严格追责标准, 严肃检查考核, 严格责任追究, 立足于解决好追究谁的责任、怎么追究责任、追究什么责任, 确保各级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踩“红线”,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所有这些, 都需要我们能够熟练掌握国家法律知识, 熟练运用企业党纪条规, 这是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看家本领。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 在吃透立法精神、领会立法意图上下功夫。紧密结合企业实际, 不断提高我们自身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水平。同时, 要注重加强对国家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为推动企业案件查办工作做好知识储备。
摘要:党的十八大强调, 法制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要更加注重发挥法制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因此, 善于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反对腐败, 确保案件查办的质量, 提高查办案件成案率, 保证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是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篇4: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当前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特点
2008年至2010年,四川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2734件,初查2637件,立案侦查996件1224人。当前,渎职侵权犯罪往往发生在社会热点区域和权力集中的单位和部门,主要呈现出了五个方面的特点。
1.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比较突出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96件104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28.2%和26.4%。典型案件有:成都市院立案查办的温江区水务局局长罗国税(正处级)、副局长张南奇(副处级)、纪检组长冯良贤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此案的涉案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多次收受砂场老板的红包后,对鑫鑫砂场等单位盗采砂石不调查、不处理,致使大量砂石被非法盗采,给国家造成270余万元重大经济损失。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127件153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41.8%和38.7%,同比分别上升32.3%和47.1%。典型案件有:绵阳市交通稽查征费处原党组书记、处长(副处级)赖玉琼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乐山市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敏林滥用职权案。赖玉琼擅自决定将行政经费362.75万元拨给工会,以各种名义发放198万元给单位职工,收受他人财物23.4万元;而张敏林则是在任沐川县国土局局长期间,违反规定,故意将国有公司竞拍中标所得的土地出让给私营企业,致使他人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130万元经济损失。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六类重点案件92件110人。典型案件有:内江市市中区院立案查办的该区林业局局长郭杰、副局长何光辉、原林政资源股股长李伯平玩忽职守案。此案中,犯案人员明知邓勇不具备办理《公路运输证》的资质,仍违规聘其管理木材市场,致使邓勇违规开出《公路运输证》223份,准运木材7132立方米。
2.涉农领域的行政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
“三农”问题是关乎国家发展稳定的战略问题。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常常把惠农专项资金当成一块“肥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审批监管部门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专项资金非法流失。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中的渎职犯罪57人,占立案总数的14.5%,涉及乡镇站所43人,行政机关9人,其他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1人。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中的渎职犯罪案件117件139人, 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8.5%和35.2%,同比分别上升1.05倍和1.44倍。典型案件有:成都邛崃市农村发展局原副局长吴用滥用职权、受贿案以及乐山峨眉山市风景名胜区林业分局原局长谢宗伦、森林资源管理科原科长夏中林、黄湾乡森林管护站林业员董志培玩忽职守案。吴用不认真履职,明知该市大朋奶牛养殖场等20余个养殖场被检测出有患布鲁氏菌病(属动物二类疫病)的奶牛1000余头,不按规定监督扑杀和作无害化处理,放任这批病牛被分别倒卖到雅安、成都等地,使带病牛肉产品流入市场,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138件157人,其中立案查办发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如广安市岳池县裕民镇新农合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镇卫生院院长周强违规审核,造成国家新农合资金损失32万元的滥用职权案。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问题较为突出
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273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68人,同比上升3.7%。其中,环保部门3人、药品监督12人、财贸管理5人、城市建设12人、检验检疫1人、金融监管1人,均比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中,公安60人、法院8人、司法9人都比同期有所下降。典型案件有:成都市大邑县院立案查办的大邑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陈晓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中心聘用人员刘春红、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民警王勇滥用职权、介绍贿赂案。犯案人员违規为73户107人办理入户手续,造成严重后果。该案的办理引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依法严肃处理”的重要批示。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87人,同比上升5.1%。其中大多为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是林业部门63人、土地部门25人、环保部门6人、检验检疫6人和工商1人,同比上升13.1%。典型案件有: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陈刚勇玩忽职守案以及达州市渠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辉滥用职权案。陈刚勇在具体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过程中,巡查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成都浩旺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该区文家街道华严村7组耕地的违法占地行为,造成该村70余亩耕地无法复耕。而周辉则是伪造民事裁定书,使具有还款能力的三家公司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执行,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62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58人,立查部门人员较多的为林业部门57人、土地部门23人、城建部门13人、税务部门10人。如,攀枝花市院立案查办了该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场运行调节处副处长邱千跃不正确履职,致使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获取170余万非法利益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南充阆中市院立案查办了西充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何晴在土地登记审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情况下,直接为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给国家造成105万元损失的滥用职权案。
4.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瀆职犯罪比较明显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介入134起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立案侦查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案件62件76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19.3%和18.3%,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6.9%。其中涉及党政机关22人,安监部门9人,煤炭监察部门8人,煤炭工业部门5人,国土部门3人,公安部门3人,质监部门1人,其他部门25人。典型案件有:甘孜州德格县原副县长杨全忠滥用职权案。杨全忠擅自决定修改原设计方案,并利用职权,迫使施工方将该工程交由无施工资质和施工队伍的其妹夫吴某承包,导致施工过程中边坡坍塌,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初查或介入调查该类案件106件,立案82件90人,分别占同期立案总数的24.6%和21.7%。其中,安监部门27人、建筑部门13人、党政领导6人、交通9人、煤炭行政主管部门4人、国土部门3人、公安部门2人、煤炭监察部门1人、其他部门25人。内江市威远县院立案查办了县安监局八益煤矿安监员朱海未严格执行规定,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的玩忽职守案。宜宾市筠连县院立案查办了巡司镇安办副主任苏孝武对金鑫煤矿擅自增加掘进工作面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导致发生瓦斯爆炸,造成4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的玩忽职守案。
二、影响和制约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主要因素
当前,制约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的客观影响,也有人们对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主观原因。
1.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缺少社会认同感
虽然社会上对渎职犯罪十分关注,但有的渎职犯罪行为只是因为个别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因此容易博得一些人的理解、同情。正因为如此,社会中存在对渎职犯罪的片面认识,有的人没有意识到部分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犯罪行为;有的人即使知道是犯罪,也因事不关己而不予举报揭发。这样既导致了当前渎职侵权的犯罪线索匮乏,又给渎职犯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2.渎职侵权犯罪线索发现难,查处率低
渎职侵权犯罪的线索发现难、查处难的现象一直都是客观存在的。检察机关在主动摸查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时,又深受侦查手段落后和侦查权不完善的困扰。在当前侦查手段有限的情况下,如果问题或后果没有暴露出来,便难于掌握实际状况和犯罪证据。
3.部分渎职行为定性难,处罚力度不够
由于法律规定的滞后性,有些渎职犯罪发生后往往难以确定损失和界定责任,这样就导致无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由于渎职犯罪刑罚设置偏低,造成对渎职犯罪处罚偏轻,惩戒效果不明显。据统计,这几年法院对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大多作出有罪判决,但实刑判决率偏低,只占三成左右,其中大多数被宣告缓刑和免予刑事处分。在判实刑的案件中,往往也只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很难起到惩戒的效果。
三、遏制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对策
为有效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多发,根据查办案件中所掌握的情况,现提出以下几项预防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严肃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案件。在做好经常性办案工作的前提下,大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危害政府投资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危害司法公正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和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2.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形成威慑合力
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处力度,要从立法上降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追诉标准,提高处罚标准,使渎职侵权犯罪成本提高。实行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危害民生、危害党和政府形象的渎职犯罪案件“零容忍”,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渎职侵权行为的危害性和造成严重后果处罚的严厉性,从心理上产生恐惧,使其望而生畏。
3.通过强化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造成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客观原因是体制、制度设置上存在一定缺陷,使得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力过大,在行使国家权力时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因而要完善体制和制度建设,强化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通过对权力行使的有效制约监督,减少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机会。
4.通过深入开展多方面的警示教育,筑牢防线
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是以思想的蜕变为先导的。要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纪、政纪、法纪多视角、多层面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意识。
5.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进行系统预防
篇5:县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汇报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7年6月 查办党政纪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和重要环节。近年来,我们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项工作格局,把查办违纪案件作为工作重心,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2001年以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53件,初查核实案件线索122件,立案118件1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8件125人,其中党纪处分105件107人、政纪处分21件26人(双重处分8件8人),县纪委本级办案58件65人,乡镇纪委自办案件60件60人,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21件26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在乡镇纪委办案方面,2001年查办案件8件8人,6个乡镇纪委有自办案件,占乡镇数的50;2002年查办案件14件14人,9个乡镇纪委有自办案件,占乡镇数的75;2003年查办案件11件11人,8个乡镇纪委有自办案件,占乡镇数的67;2004年查办案件12件12人,9个乡镇纪委有自办案件,占乡镇数的81.8;2005年查办案件10件10人,8个乡镇纪委有自办案件,占乡镇数的72;2006年查办案件6件6人,6个乡镇纪委有自办案件,占乡镇数的54.5。通过办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源头治腐、廉洁自律、执法纠风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都有了新起色。xxx县纪委监察局连续五年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量化考评中,综合成绩名列前茅,2007年1月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保证乡镇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xxx县纪委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分析乡镇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找出薄弱环节,针对2000年前乡镇纪委“三无”情况,即:无健全机构、无办案人员、无办案经费等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乡镇纪委机构。2000年我们选拔了12名综合素质较高,财会、法律等专业毕业的大中专生,充实到各乡镇任纪检干事。2001年底乡镇党委换届时,各乡镇纪委均选举产生了三名纪委委员,其中:1名纪委书记,2名纪委委员(兼),并有1名专职纪检干事。在专职纪检干部发挥专门作用的同时,兼职纪检委员也积极发挥纪检干部的作用,参加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工作。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时,增加了乡镇纪委委员的职数,每个乡镇配置纪委委员3到5人。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乡镇纪委书记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使一批35岁左右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进入了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目前,全县乡镇纪委班子中具有本科、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到81%。二是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起服务“第一要务”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近几年通过召开乡镇纪委书记例会和有关专题会议,县纪委领导都着重强调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重要性,使乡镇纪委书记对查办案件工作有充分的认识,调动了各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保证办案经费到位。在县纪委努力下,各乡镇的党政领导都能从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出发,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支持案件查办工作,从经济方面保证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四项制度,强化办案管理 为充分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实行纪委领导包案制,建立乡镇办案巡查制,实行奖罚制度等办法,强化了办案责任,严肃了办案纪律,激发了办案热情。一是完善办案考核机制,制定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县纪委把乡镇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纠风目标责任书》的管理范围,把各乡镇是否有自办案件和乡镇党政领导是否支持办案,以及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来抓。结合实际将办案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全委参与”机制。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乡镇纪委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的有效指导。对乡镇纪委承办的案情较为复杂的违纪案件,县纪委监察局包案领导指导和协调领办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等过程,并在移送审理前对案件进行内审。在具体查办案件过程中,包案领导对办案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建立乡镇纪委向县纪委汇报办案情况和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巡查制度。县纪委制定了各室承包乡镇的制度,各室对所包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和查办案件工作负指导责任。一方面乡镇纪委独立查办的案件,在提交乡镇党委会议研究之前要与县纪委沟通,县纪委就证据材料、定性量纪情况审核把关。乡镇纪委在办案过程中,县纪委要求乡镇纪委对办案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向县纪委汇报,以便于县纪委帮助他们分析案情,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乡镇纪委迅速、准确地查办案件。另一方面实行县纪委对乡镇办案工作巡查制度。县纪委领导和调查室经常深入各乡镇,了解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使县纪委及时、全面掌握乡镇办案情况,解决乡镇纪委在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阶段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协调好乡镇纪委与县检察、审计、司法等部门间的配合和沟通。通过采取这种“上查下报”的办法,使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四是建立奖罚制度,激发办案热情。县纪委制定了乡镇纪检干部岗位津贴管理办法。乡镇纪检干部的岗位津贴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县纪委,根据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情况进行发放。凡是有自办案件且办案质量等级在合格以上的乡镇纪委,其干部可足额领取岗位津贴,否则全部扣发。凡是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在年终被评为优秀的,对办案人员给予一
定的物质奖励,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的积极性。
三、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乡镇办案人员整体水平
近年来,xxx县狠抓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召开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会、选送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巴州参加培训和到其他地区参观考察等方式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一是通过每年举办两期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业务培训班,就案件调查、案件审理、案例分析、刑事侦查、财务审计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授课,从而提高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的理论水平。二是通过每年召开县乡两级案件质量评查会,采取以会代培的方式,由县纪委针对案件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讲解,参与评查的各乡镇纪委进行交流发言,使不会办案的同志学会了办案,办案水平低的同志提高了办案质量水平。三是通过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送到中纪委、巴州纪委参加培训以及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部分县市考察学习,使纪检干部学到了其他地区的办案先进经验,开阔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视野。
四、合理运用办案手段,扩大乡镇办案成果
一是拓宽案源,有重点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从检察、审计、财政、信访等不同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重点把掌管钱、物审批权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会计、出纳等重点人物和土地承包、农民负担、集体资金收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与老百姓直接接触,有着重大关系的乡镇重点站所负责人确定为主要调查对象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办案,提高工作效率。例如:2002年,群巴克镇纪委聘请了一名退休的注册审计师,参与对各村财务审计工作,结果发现3起较复杂的经济违纪案件,其中:2件案件得以快速高效的办结,1件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大道南乡纪委借鉴群巴克镇纪委办案经验,2002年聘请了退休的原财政局局长参与到经济案件的调查核实中,实现了大道南乡纪委自办案件零的突破。
三是强化指导和督办,缩短办案周期。如:2003年,阳霞镇纪委办理的一起非法转让土地案件和大道南乡纪委办理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案件,在县纪委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一周内迅速办结,并保证了案件质量。2006年县塔尔拉克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乡塔尔拉克村村委会主任热某有违纪行为,乡纪委及时将线索情况向县纪委进行了汇报,由于该乡纪委办案经验不足,县纪委派出专人进行现场指导,顺利办结了这起案件。热某任职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决定以3000元价格出卖集体资产棉杆还田机,收入不上帐直接进行坐支使用;将本村的一台推土机与个体老板的一台旧推土机调换;挪用集体资金7000元归个人使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难度较大案件,县纪委直接办理。2006年6月,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铁热克巴扎乡巴什阔玉克村村委会主任力某存在严重违纪问题。鉴于力某在该乡久居,树大根深,并同该乡领导干部关系比较贴近,乡纪委查处该案有难度等情况,县纪委直接立案查处。力某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家、集体财物总额11818元据为己有,挪用集体资金2821.83元,违反财经纪律坐支现金328259.79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是深入发掘,查办案中案。我们在指导乡镇办案实践中,不孤立地就案办案,注意抓住办案中新发现的线索不放,深入发掘,顺藤摸瓜,扩大案件线索,不断查出案中案。如:2006年县纪委在调查县畜牧局原局长吾某在担任草湖乡乡长期间贪污救灾款一案时发现草湖乡出纳员阿某挪用公款近9000元,我们责成草湖乡纪委对阿某进行立案查处,给予阿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是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查办案件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警钟教育”,对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认真剖析,以案说纪,落实惩防并举方针,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2003年9月县纪委结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策大雅乡纪委查处的一起乡民政干事买某以伪造他人签名、虚报“低保”人员名单等方式,骗取“低保金”、“优抚金”7101元据为己有,而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案件为例,在策大雅乡召开了全县民政系统“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现场会。当场向“低保”群众返还了被买某贪污的钱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
五、强化案件审理,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
xxx县纪委监察局以办“铁案”的决心,狠抓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的案件审理水平。把2003年定为“办案质量年”。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和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增强了广大乡镇纪检干部的案件质量优先意识,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逐步摸索总结出一套提高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质量的可行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乡镇纪委案件审理的方法。乡镇纪委案件审理经历了由办案乡镇自主审理、按乡镇片区审理到县纪委协审三个阶段。2003年5月以前,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由办案乡镇自主审理。由于乡镇纪委人员编制少,难以避免查审不分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办案质量。为了克服这种不足,从2003年5月开始,县纪委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为3个审理片区,实行分片审理。这样就较好地利用了各乡镇办案工作在时间上不一致的特点,从而统一运用人力资源,使一个乡镇调查的案件在另一个乡镇审理,解决了查审不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从2006年3月起,实行了乡镇纪委所办案件由县纪委审理室协审的办法,将乡镇办案的审理工作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二是县纪委每年组织两次全县性的纪检监察系统案卷评查会,将县乡两级纪委所办理的全部案卷在会上进行评查。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和县直系统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参加。评查出的优秀案卷的办案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质量不合格的案卷,则对办案人员给予批评,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完毕。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严把案件质量关。为乡镇编发了《xxx县乡镇纪委办案材料汇编》,规范了乡镇办案程序和文书;主动加强与乡镇纪委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乡镇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乡镇纪委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通过自治州纪委一年一度的案件质量考核,2002年至2005年,我县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合格率均达到100,2003年案件优质率达45,2004年案件优质率达50,2005年案件优质率达60。
我县在乡镇办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自治州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总结
经验,开拓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有效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为惩治腐败,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篇6: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汇报
一、完善各项机制,落实办案责任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县纪委根据上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本委有检查职能的科室及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规定:县纪委每个检查室年内查办案件基数为件,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基数为件,县直纪检组(纪委)查办案件基数为件。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为了保证考核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还制定了奖惩办法,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停发办案补贴;物质奖励方面,从收取的违纪资金财政返还中提取用于奖励办案有功人员,并对查办案件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三是实施轮岗培训机制。一方面,县纪委每月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讲授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方法和技巧。另一方面采取跟班学习,每季度抽调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到各检查室跟班学习,直接参与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对县纪委内部科室人员实行轮岗制度,使县纪委工作人员全部做到能够独立办案。四是推行“一案四卡”机制。我县继续以“一案四卡”为载体,充分发挥县纪委案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办职能,在全县纪委办案中全面推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五是制定领导包案机制。县纪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两名副书记和四名常委直接参与办案,并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直接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在突破大要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化案件线索,提升线索价值
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主动拓宽案件线索领域,不坐等群众举报,广辟案源,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
一是注重从已结案件中捕捉新形线索。对已经查结的案件进行分析,从留下的疑点和未查的线索入手,从中发现问题,由浅入深,挖掘串案、窝案。月,我们由主管案件的副书记和主管常委,组织信访室、检查室、审理室人员,对年以来我委立案调查的全部案件材料进行集中调阅、对比,进行分析,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达余条,并组织人员进行逐一核实。
二是注重从一般线索中捕捉特殊线索。改变以往举报线索没有实际内容一般不查的做法,在对举报内容不具体的线索分析研究上,注重由浅入深,突破深层次案件。如今年初,××镇××村一名群众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有经济问题。举报线索非常简单,即举报人曾在该村村办企业工作过。我们通过找举报人了解情况,进一步做深入调查取证,很快查清了××伙同村主任、村会计分别非法占有村办企业货款元、元的违纪事实。
三是注重从单个线索中捕捉连带线索。打破思想上的框框,除查清举报信所涉及的问题外,还顺藤摸瓜,透过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挖掘隐藏其后有深查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扩大办案成果,突破窝案、串案。如去年月份,我们接到××村部分村民举报原党支部书记××购买本村商贸楼少付利息元的问题。调查组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这绝不仅仅是一个人违纪的问题。因此,立即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县纪委召开常委会决定“立即组成调查组彻查”。调查组从核对该村建商贸楼工程的结算情况入手,清查该村的收支情况,最终不仅查清了××非法占有公款元的问题,还查清了包括××在内的名村干部借偿还本村商贸楼和纸箱厂办公楼建筑欠款之机,收受工程承建商××手机、家用电器和代币券折合人民币元的两委班子集体违纪事实。
四是注重从表面现象中捕捉隐形线索。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清理中挖掘案件线索;从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系中获取案件线索;通过对发案率较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执法监察、定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线索;通过剖析非正常亏损企业,挖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线索。如××村两委班子集体违纪案线索,就是我们在规范村街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我们在检查该村财务帐过程中,发现了一张数额元的砖款收据,存在明显疑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并以此为突破口,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一举查清了该村名村干部虚开万元砖款并私分以及收受安装自来水工程回扣、私分承包费达万元的违纪事实。
三、讲究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果
⒈在“稳”、“准”、“抓”上下功夫。“稳”就是从稳定这个大局出发,通过办案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查办每一起案件都有低调稳妥的思路,一方面既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要冷静对待,稳扎稳打,进可攻,退可守;要有稳定的办案队伍,充分保证查办案件的连续性。“准”就是选准当前反腐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起到查处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应,要选准每一案件的突破口,找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重点对象,作为案件的突破口;要选准最佳“两规”时机,快查快结,事半功倍。“抓”就是要狠抓办案队伍,提高办案人员政治和
业务素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要狠抓对办案人员的监督,探索监督办法和措施;要狠抓办案程序,做到有序、规范、合法。
⒉在“实”、“巧”、“追”上做文章。“实”就是认真分析反映问题内容是否真实可信,线索是否具体,时间、地点、主要情况是否符合逻辑,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违纪问题线索,向知情人搜集所有相关证据。经过案情分析、排查掉虚假、次要的问题,掌握主要问题线索、证据,为案件查处奠定良好基础。“巧”就是根据不同的违纪者的不同心理,采取不同的突审方法和策略,因人制宜,巧妙运用各种策略,迫其就范。比如今年我们在查处××乡××××村原党支部书记××贪污、非法占有案时,我们就抓住其和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相互矛盾的心理,使其互相攻讦,查实后,名村干部受到了党纪处理。“追”就是要抓住疑点,咬住不放,一查到底,真正拔出萝卜带出泥。比如我们在查处××××镇财经办副主任××××贪污案时,通过一个疑点,不仅查出了××××粮站副主任××等人贪污、挪用公款大案,今年又通过××等人案件挖出了××××镇原财经办主任××挪用公款案,仅此一案使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⒊在“审”、“快”、“密”上寻突破。“审”就是审计开路,对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凭证不全,容易发生大要案的单位,要协调审计部门全面进行审计,要力求精、细、全,通过审计揭露和发现问题,为深入调查提供依据。“快”就是快速行动,一旦掌握证据,就采取果断措施,不给违纪者喘息和串供的机会,审查违纪者要做到亲和、威严相济,情理、法规交融。“密”就是严格保密,依据中纪委《案件检查条例》中的“两规”,对人际关系复杂的重要违纪人员采取远离本籍或调换审查地点的方法,排除关系网和说情风,使违纪者在心理上形成压力。把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数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在调查取证后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进行封闭办案,为案件查实创造有利条件。
四、指导乡镇办案,推动整体工作
我们在逐步解决乡镇纪委无人办案、无能力办案、案件管理不规范的基础上,在抓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极大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两年来,全县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件,已连续年消灭了乡镇办案“空白点”。
一是实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县纪委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办法。两年来,先后有名乡镇纪委书记被提拔重用;个乡镇纪委被通报批评;个乡镇纪委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办案补贴。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主要是督促检查各乡镇办案目标的落实情况、信访要结果的案件、较大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等。对较复杂的案件要帮助乡镇纪委分析案情,提出指导性的具体意见,促进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县纪委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经常组织检查、审理等科室进行个别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四是发挥协调配合。县纪委要求乡镇纪委要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和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发挥他们的优势。涉及到县直部门的,由县纪委或乡镇党委出面协调,形成查办案件合力。由于各乡镇注意综合协调,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使查办案件摆脱了孤军作战的局面,增强了生机活力。
目前,我县查办案件工作发展势头强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⒈案件线索少,案源匮乏。⒉查办案件方法单
一、滞后,查处有影响的经济大要案不多。⒊县直纪检组仍是全县查办案件的薄弱环节。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在挖掘案件线索、提高办案技巧、指导县直纪检组办案工作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强化手段,重点突破有影响的经济大要案,确保圆满完成××年查办案件工作任务,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贡献。
一、强化案件管理,防止线索流失。对领导批办的案件及有关科室筛选的案件线索存入“案件线索库”统一管理,案件线索转出后,随时掌握查办进展情况,调整办案方法,确保每个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得到充分利用、深入挖掘。
二、改进办案手段,突破大案要案。做到从现有的职能权限出发,因案致宜,把《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赋于的办案手段用足、用好、用活。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优势。针对办案手段不同进行职能协调,对一些问题多、涉及面广的案件,需要多个执法部门协调联动的,由县大要案领导小组负责与各执法部门的协调,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办案,形成办案合力,有利于集中力量迅速突破大案要案。二是发挥骨干力量优势。对一些案情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抽调办案骨干人员,组成优势兵力,成立专案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力争在短时间内突破案件。三是简化办案程序。对来信来访、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实行一条龙管理,由分管案件副书记全面负责,主管常委分口把关,便于前后衔接、快速运转。改变单纯利用组织程序找证人取证的方法,必要时不通知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从而减少跑风漏气的可能性。对需要立即决策的重大案件,先口头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实行急事急办,当场决策,避免因耽误时间而贻误战机。
三、强化四个结合,增强办案技巧。一是全面查帐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查帐是对被查单位一个或几个的所有帐册、凭证及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查,掌握被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发现违纪线索、疑点。重点突破是在全面查帐的基础上,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和疑点认真分析排查,抓住主要矛盾,找准重点,深挖细查,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典型查实与引用借鉴相结合。典型查实就是针对违纪人员带有普遍性的作案手段和方法,进行重点和深入细致的审查,力争查实。引用借鉴就是借鉴典型查实的经验,查出其它案件中的类似问题,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内查与外延相结合。随着
在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和加入以后,各项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同时,经济违纪也日益显示出智能化、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内查与外延相结合将是纪检监察机关突破经济案件,尤其是突破经济串案的重要思路。四是查帐与审查业务活动相结合。某些单位业务活动和经济往来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查办这些单位的经济案件,就要掌握和分析该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情况,了解哪些环节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和贪污受贿问题。查帐时,要结合该单位的业务活动和行业特点,查业务台帐,原始记录等档案资料,并找出它们之间的各种联系和规律加以综合分析,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篇7: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汇报
[ 2010-01-07 ]
时 间:2010年1月7日(星期4)上午9:30 地 点:机关东院1号楼1403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吴玉良 发布人: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
内容:介绍2009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吴玉良: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2009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新闻通气会。
出席今天新闻通气会的领导同志有: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同志,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我是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吴玉良。
今天的新闻通气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干以胜同志代表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2009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二是请干以胜、屈万祥同志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请干以胜同志通报有关情况。
干以胜: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上午好!新年伊始,我和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一起向各位介绍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关情况,感到非常高兴。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多年来对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给予的关注和在宣传报道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通过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希望能够对大家了解过去一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有所帮助。现在,我就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有关情况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查办案件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009年1—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85353人,给予政纪处分2971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重点查处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案件。
一是坚决查处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查办这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88件,处分党员干部198人。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以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1001件、环保违规违法案件10000余件。开展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四川、甘肃、陕西等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方面的群众投诉举报8794件,核查3822件,处分259人。
二是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许宗衡、李堂堂、黄瑶、宋勇、康日新、张春江等。各地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三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858件,涉案金额32.9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906件,涉及国家公务员3202人。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四是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针对云南孟连“7.19”等群体性事件,查处了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刀立富受贿等腐败案件。监察部直接参加16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已查结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1人。严肃查处了一些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五是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2009年7月,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8—11月,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517件,处分1521人。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为一大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年来,通过查办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2009年1—11月,受党纪处分人数占党员总数的1.1‰,其中因贪污贿赂行为被开除党籍并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231人,占受党纪处分人数的2.6%,占党员总数的0.029‰。国家统计局和一些地方的民意调查材料显示,近年来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这也说明查办案件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国际社会对我国反腐败工作也给予积极评价。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
二、查办案件工作的主要特点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办案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办案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全会精神和2008年全国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完善案件线索评估、集中分析排查制度,开通网上举报和专线电话,健全线索移交制度,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扩大了案源。许多地方采取指定管辖、整合办案力量等方式,切断涉案人员的关系网,保证了案件顺利突破,提高了办案效率。据统计,2009年1—11月,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数增长4.7%,立案件数增长4.5%,处分人数增长2.5%,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16.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0.8%,处分贪污贿赂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9.2%。
(二)依纪依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中央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一批与查办案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纪依法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推进了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依纪依法办案水平。二是强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中央纪委监察召开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会议,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核并重,加大程序审查力度,切实履行了案件审核把关职责,提高了案件质量。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发挥了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全国有30个省级纪委和50%的市级纪委设置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其他地区纪委也都有专人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对案件线索处理、办案措施使用、暂扣涉案款物管理和办案安全保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依纪依法办案。信访举报部门进一步发挥了发现案件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提供了一批高质量的案件线索。三是切实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益。重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知情权、人身权、财产权、申辩权和申诉权;认真受理被处理人的申诉,依纪依法进行复查,切实维护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三)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一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根据领导干部发生腐败的思想根源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干部,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建立健全案件通报制度,改进案件宣传报道工作,适时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中央纪委2009年查处的重大案件,一立案就向社会发布消息,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一些领域和部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注重研究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规律和特点,对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条件。比如,对陈同海、李培英等案件进行剖析,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议。加强对整改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化监督功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发生比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督促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在坚决查处案件的同时,总结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加强专项治理。比如,对山西“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取缔关闭一批尾矿库。加强对信访件和案件线索的梳理分析,积极开展信访监督,注重发挥案件督办工作的治本功能,及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防治的对策和建议。
(四)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会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设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在办案经费、办案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基层办案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二是加大了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除常规的培训外,对全国2000多名县纪委书记分3期进行集中培训,这在我们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史上是第一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培训,提高了县纪委书记的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办案工作。三是基层办案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地方各级党委关心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县级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优势,增强了基层办案能力。一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建立办案协作区等方式,把相邻几个乡镇纪委的办案力量集中起来,统一调度使用,形成了工作合力,有力地推进了办案工作。2009年1—11月,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直属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0158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1%。
(五)查办案件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查办案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会各界的关切给予及时回应,接受群众监督,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发挥了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的理念,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既严肃查处了违纪违法者,又注意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查办案件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运用巡视工作的成果,拓宽揭露腐败问题的视野和领域,注意从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入手发现案件线索,提高了案源质量。办案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发挥政策的威慑力和感召力,综合运用办案手段调查取证、突破案件。三是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创新。注重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查办重大案件的经验,努力把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各地初步建立了以查办案件为中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办案合力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指导和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优势,共同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外逃涉嫌犯罪公职人员的境外缉捕工作力度,防范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得到加强。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取得的成绩,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和辛勤工作。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紧依靠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衷心希望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情况。
下面,我和屈万祥副部长愿意就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朋友们的提问。
吴玉良:欢迎记者朋友们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有人说,查办案件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请问干书记,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怎样理解查办案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干以胜:这一看法是片面的、错误的。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发挥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具体讲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这个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加大问责力度,保证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做出了贡献。
二是严肃查处经济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净化了发展环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等作为重点,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突出查办了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进行的商业贿赂案件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直接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推动了经济发展。
三是严肃查处发生在其他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净化了社会风气,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从长远看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同时通过追缴违纪违法人员非法所得,直接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也有利于经济发展。
新华社记者:去年以来,陈同海、王益、张春江等一批大型国企老总相继落马,请问,你们将采取那些措施预防和治理国有企业领域的腐败问题?
屈万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企业坚持把查办国有企业案件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挽回和避免了大量经济损失。下一步,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将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整体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有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之中,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和决策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二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三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和创新。主要是继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学配置企业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经营管理的监督作用。四是突出重点推进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查处发生在企业领导人员和重要关键岗位人员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企业重组兼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案件,坚决查处商业贿赂、私设“小金库”、企业重组改制中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等。
瞭望周刊记者:据报道,2009年有多名高官落马,大多与建设工程有关。目前,这一领域已成为腐败的高发区,请问,你们如何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
干以胜:2009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治理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在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责任案件;重点查办商业贿赂、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
三是建立健全一批法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这次专项治理,既要对工程建设领域现有的法规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又要根据工作需要,抓紧出台一批重要法规制度。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等。要继续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据我们所知,屈部长,您还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副局长,请问2009年你们在预防腐败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
屈万祥:2009年,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逐步显现。一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加强现金管理、构建防范腐败分子外逃工作机制、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二是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扎实推进。6个试点省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在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社会公共资金和公共资产监管等方面,探索出一批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加大。四是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有所突破,开展了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的专题调研,着手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预防腐败工作。五是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明显,因公出国(境)人数大幅下降,公款出国(境)旅游得到进一步遏制。六是预防腐败国际交流与援助取得丰硕成果,成功举办第二届发展中国家预防腐败研讨班,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加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机制政府间工作组谈判和磋商工作。
2010年,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通过扎实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解决预防腐败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迫切问题和预防腐败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在有效预防上下功夫,推动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们了解到,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干书记,您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干以胜: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党中央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去年7月,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前不久,又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保证了巡视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巡视机构扎实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十分注重了解涉及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问题。对其中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比如,已经查结的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调查的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涉嫌严重违纪案件等,是充分利用巡视成果的例证。实践证明,巡视已经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随着巡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一定能够在这一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吴玉良:2010年元旦刚过,很快就是春节了。我代表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感谢大家过去一年中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预祝大家新春快乐,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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