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项目发包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管理活动。
3、职责
3.1 工程及设备维修项目的发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初期审核,安全员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复审。办公室基建负责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作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生产部负责对涉及特种设备的外委维修项目的承包商进行日常管理。
3.2 办公室负责公司通勤服务项目的发包,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安全员进行复审。办公室负责对复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负责保管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
3.3 供应部负责公司委外加工项目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和相关资质文件的管理。
3.4 安全员负责对各部门承包商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4、程序
4.1承包商的安全资质预审和选择 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项目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前,应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 (3)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 (4)近三年的工作业绩。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4.2开工前的准备
4.2.1签订协议。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4.2.2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其人员身体健康,提供健康体检证明,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4.2.3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3作业过程中的监管 4.3.1制定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3.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完全可靠。
4.3.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有旋转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3.4确定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3.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私自动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气等管线。
4.3.6加强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表现评价
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结果汇入承包商档案。
4.5续用 将资质预审、选择、过程管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是否续用的依据,不断促使承包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6档案
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将确定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最近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殊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4.7 风险识别
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承包商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严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4.8 如果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交叉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相关记录
5.1《合格承包商名录》 5.2《承包商管理档案》
5.3《承包商作业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二)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产品原料、设备、劳保用品等供应商的管理, 确保生产安全,督促供应商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产品原料、设备、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的管理。
3、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对供应商实施综合管理。
4、程序
4.1资格预审
公司采购部门在对市场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生产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通知书。供应商根据制作包括所需材料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的标书,进行投标。采购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资格预审。
4.2选用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历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等)、投标单位企业信誉、长期合作承诺、经济实力及承担风险能量资格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内应有安全管理条款。
4.3续用 采购部门每年年底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对产品质量好、诚实守信、信誉高、售后服务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续用,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4.4风险识别
采购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5档案
将确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造册,形成供应商名录,建立档案,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产品规格、价格、安全特点以及管理情况的有关资料。
5、相关记录
5.1 《合格供应商名录》 5.2 《供应商管理档案》
第二篇: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Q/JD-GF-AH-06 E/0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在相关方安全管理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定,以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和供应商以及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
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3职责
采购部负责提供供应商方面的安全和环保方面达标情况的资质证明;并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设备部负责设备进厂、加工、安装调试、拆除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并做好生产系统设备工程及土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部负责提供土建工程、设备工程等项目承包商资质的证明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的证明,并做好施工过程的工程管理;
运输部负责对公司的成品运输车辆的资质验证、过程监督和安全状况监督和检查; 安环部负责对大型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资质证明进行验证备案,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4 规则
4.1 供应商的管理
4.1.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4.1.2采购部应将为本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资质及证明文件提交到安环部进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采购。
4.1.3采购部应将为本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资质等文件提交到安环部进行审查备案。 4.1.4 采购部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4.1.5各部门单位在上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 4.1.6采购部按照申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4.1.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
4.1.8各使用部门单位应对进入作业区的供应商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4.2 承包商的管理
4.2.1 运输部和安环部按照职责要求对承包商的资格进行预审、选择。 4.2.2凡承担本公司货物运输的货运公司或个人必须具有:
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 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③ 明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 安全操作规程; ⑤ 以往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表现; ⑥ 经营范围和能力说明;
⑦ 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书; ⑧ 营运司机、装卸、押运人员上岗证书。
4.2.3运输部与经过预审合格的承包商签订承运合同,并在承运前对承运人员培训本企业制度规范,以便其了解本企业产品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 4.2.3 作业过程监督: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予落实的承包商,应取消其承运资格。 4.3 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4.3.1 政府工作人员检查指导工作、外来参访者进入生产现场,应由接洽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或安全教育,并有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监护,不允许独自活动。
4.3.2接待政府工作人员和外来参访者的责任部门要向其提供满足现场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派专人陪同进入作业现场,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4.3.3对实习人员按《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教育,视同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管理。 4.3.4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4.3.4.1 工程开始前,所在单位必须立即与工程承包方签订《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承包方、责任单位和安环部保存。
4.3.4.2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工程所在单位应按照《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书》的要求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告知教育,并保留培训记录。
4.3.4.3 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3.4.4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3.4.6 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3.4.7 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时速限制在每小时5公里以内,并按指定路线行走。 4.3.4.8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3.4.9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3.4.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电仪自动化工段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经电仪自动化工段长批准同意后交由公司电工办理,外包部门不得自行其事。 4.3.4.12 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3.4.13 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使用。
4.3.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3.4.15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填写《明火动用审批单》,并报送到安环部进行动火手续审批。
4.3.4.16 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作业时,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进入容器作业要求进行作业。
4.3.4.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设施所属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3.4.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3.4.19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3.4.20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
4.3.4.21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3.4.22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3.5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4.3.5.2 使用劳务工的车间/部门负责告知生产、作业过程或工程的相关危险源、主要风险和预防控制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告知内容还包括,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工程施工或检修前的组织及措施要求,相关单位施工、检修、安装等资质、人员资质和所用设备的许可资质证件以及工器具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
4.3.5.3 人力资源部要对劳务输出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督促其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劳务工视同本单位职工进行管理。 4.4相关方管理原则
4.4.1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 4.4.2公司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4.4.3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相关文件
《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书》、与供应商、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等 6记录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第三篇: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富宁县人民医院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我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科学、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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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请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并使用级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7.药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确保发现药品的准确、无误。并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8.按照《药师对违反治疗原则的处方或医嘱拒绝调配的制度》,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严重不合理处方,应拒绝调配,以保证药品安全。
9.药师应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承接医师、护士、患者及公众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执行《用药咨询制度》。
10.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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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退换。
1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科室,积极参加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等工作,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12.加强护士执行医嘱时的管理,严格执行医嘱,执行《输注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程,保证用药安全。
13.所有医务人员均有责任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根据《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用药后观察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有关程序,对临床所使用的药品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要执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立即逐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表。同时开展医疗救护、将药害降到最低。
14.各药库、药房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其负责人;各病房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
(二)注射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1.医护人员应熟悉与了解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正确执行各项医嘱。
2.使用注射剂药物时,须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查看药物配伍禁忌表或相关的药物说明,确认药物无配伍禁忌,方可使用。
3.为病人静脉输液时,根据病情及药物特性调节滴速,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发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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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护人员应加强巡视,严密观察用药后反应,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用药后观察制度
1.护士应熟练掌握本科所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等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及特殊用药时,应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及时记录,确保用药安全。
4.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节输液滴数,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5.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预防输液反应措施
1.配制合格的输注液体是预防输液反应的重要措施之一。所用管道器具应清
洗干净,溶酶原辅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配制时应该严格防止污染,尽量缩短操作时间。灭菌应该完全彻底,并作有关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
2.输液器具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清洗消毒,尤其是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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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3.输液前应严格检查,看有无瓶身或者瓶口受损松动,有无异物等,
4.输液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新鲜。输液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注射技 术规范。
5.输液中加入其它药物时,应注意其相互反应和配伍禁忌。输液时尽量使用
终端过滤器。输液瓶已经打开应该一次用完。
6.根据病情尽量减少输液。避免同时加入多种药物,否则易增加毒性、降低
药效以及增加输液中的微粒数,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输液反应。
(五)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品存放、使用过程中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要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护士特别注意,保证药品调配、使用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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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药房要双人复核调配,病区护士双人核对使用。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7.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
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8.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六)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减少不良反应,保证用药安全,特制订兴安盟人民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高辛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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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示药学人员注意,避免错误调配。病区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7.加强医、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七)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1.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他人不得私自取用。
2.病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类药物(包括外用药、内服药、抗菌素、毒剧麻及抢救药),对备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定量供应,根据病区用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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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有计划地补充。
3.各病区应每周清点各类药物并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各类药物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外用药用红标签,内服药用蓝标签),字迹端正,如有涂改或字迹不清者不得使用。药柜保持整洁,口服药要求、无霉变、裂变及粉末沉淀,针剂要求无变质、变色、混浊、沉淀。
5.抢救药品定量放抢救车内,每天至少清点检查一次(封存除外),须帐物相符,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6.特殊和贵重药品,须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日期、数量、当日用药量及留存数,要求帐物相符,上锁保管,班班清点。医嘱停用、病人出院或死亡,应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7.需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危险药品、95%酒精、浓碘伏、浓过氧乙酸等,由护士长定期清领,定时清点,专柜、加锁保管,并有标识。
9.消毒剂须严格分类,如:外用消毒剂(碘伏、碘酒、75%酒精、红汞等)和粘膜消毒剂(双氧水等)需分别放置。
10.护士长须对各类新药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及使用注意点等加强指导。
(八)毒、剧、麻醉药管理制度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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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钥匙随身携带,按需保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安瓶。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处方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正楷签全名。
5.剩余剂量应二人核对后签名弃之。
(九)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等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药注射剂和胰岛素制剂等。
2.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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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时,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后,必须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其配合治疗。
7.当班医生接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临床药学室。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参考“我院重点药品目录”,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根据用药后观察制度,执行用药后“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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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深圳市****公司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入我厂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二、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厂门卫保安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四、施工单位人员严禁进出我厂生产、实验区域。
五、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厂门卫及管理人员管理。
六、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厂设备管理部,由我厂水、电工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部安排水、电工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七、暂住我厂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厂作息时间,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遵守我厂行政办公室相关管理制度,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八、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厂施工项目。
九、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厂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第五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1)
织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管理员汇报食品安全工作并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全面整改。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四、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五、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倡导健康饮食,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学校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每月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培训。
七、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校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对于相关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织金县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 织金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体检机构发放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设施设备使用规范培训、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相关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必须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工作,待治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六、坚持晨检制度,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的,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五不准”: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不准穿拖鞋、不准戴首饰、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不准在加工区和分餐区吸烟。从业人员上岗必须着装。
八、工勤人员不按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不服从学校管理的,予以辞退。
2 织金县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下设“营养办”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堂专职管理人员。
三、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卫生防控工作。
四、学校食堂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仓储、原料处理、加工、供应及就餐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建立食堂卫生清扫制度,每周大清扫一次,每日清扫数次,确保餐厅、厨房、保管室等无蚊蝇、无灰尘、无蛛网、无垃圾。保持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六、食堂各种餐具和盛装食品的盆、碗使用后必须立即洗涮,摆放有序,符合卫生要求。所有机械、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七、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监控,确保食堂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
3 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九、加强食堂、餐厅文化建设,营造饮食文化、食品安全文化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节约的良好习惯,不乱丢杂物和纸屑。
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织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养办”)和监督小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运行,严禁在校园内供应“三无”食品。
三、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厘米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必须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等可能对学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严格检查食品、半成品的质量,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
六、食品加工要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七、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保持清洁,定位存放。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熟食间内必须配备空调或紫外线灭菌灯。
八、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供给凉菜、生拌菜、隔餐饭菜。
九、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
5 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6 织金县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策、财务制度要求规范采购,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食堂采购人员必须掌握各类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安全标准,了解掌握各种原材料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食堂采购人员必须深入市场调查研究,了解行情,按照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的原则,采购质优价廉的食品原材料。
四、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执行,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五、采购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在政府统筹下,按照“统招、统购、统配、统送”方式进行采购。蔬菜等农副产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严禁采购无生产厂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和变质的食品。
六、食品采购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验收手续完善,并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
七、对购入的食品原材料,必须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流通许可证)、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
7 证明等,并复印存档。
八、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必须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并索取供货商的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九、索取和查验的票证按供货商名称或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8 织金县学校食堂保管制度
一、根据购物凭证查验所购物品,按照“一看二闻三物感”的原则进行验收并入库。采购员和保管员在购物凭证上签字确认。保管员做好验收(入库)记录。
二、食堂库房必须设专人管理,做到进出随手关门上锁,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三、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四、设臵存放架(栏)等设施设备,入库食品、材料分类摆设、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离地10厘米。
五、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六、库房食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新鲜食品采购后需马上使用的,验收后由领用人员填写领用单后直接进入加工间操作。
七、出库时领用人员对食品原料名称、数量签字确认,填写出库登记记录并签名。
八、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和农药等。
九、保管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9 织金县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负责人必须督促相关人员每餐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二、学校食堂每一餐、每一样食品留样必须有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各1人共2人管理留样的食品,实行双人双锁。
三、食品的留样,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后,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四、留样食品使用专用冷藏冰箱,专用冷藏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五、食品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处理。
10 织金县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
二、食品加工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性状异常的,严禁加工和使用。不准屠宰、加工病死、毒死的家禽(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使用前必须洗净,肉食品、植食品、水产品分别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食品加工时,蔬菜、肉类分刀、分墩加工,荤素食品盛装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且保持清洁。
五、食品原料不直接着地存放。冷冻食品解冻后,若有腐败变质的不得加工。严禁重复冷冻。
六、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烹调间,防止存放时间过长造成食品腐败变质;未加工完的食品堆放有序,上架、离地、离墙。
七、严禁在食品洗涤池内洗涤餐饮具和其它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臵于地上。
八、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
九、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当日清除,放臵于垃圾桶内并加盖。
11 织金县学校烹调间加工管理制度
一、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案、容器、用具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标识明显,不得混合存放;用后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各种容器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二、装调料、辅料的容器必须加盖,用后入柜(或上锁)存放。
三、品尝菜肴必须有专用工具,严禁用炒勺或手抓菜肴品尝。
四、未经初加工、洗净的原、辅材料不得进入烹调间,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使用发芽土豆和其它感官异常的原辅料。
五、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烧透,制作好至配餐前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严禁制作凉菜、生拌菜,不准向学生供应隔夜饭、菜和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六、烹调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非食品加工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12 织金县学校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必须配备“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必须着工作装,戴一次性工作手套和一次性口罩方能上岗工作。
三、工作人员分发饭菜时,必须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四、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必须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五、未经允许,食堂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六、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13 织金县学校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食堂明确专人负责餐具的洗涤和消毒。
二、餐具的清洗消毒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
三、学生使用后的餐具必须进行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就餐用具。
四、采用物理方法消毒、化学方法消毒、红外线消毒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
五、餐具及饮具、菜具、饭盘、熟食容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六、餐具清洗消毒在专间或专门的区域内进行,配备餐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每次操作结束后立即清洗干净。
七、餐具、菜具、饭盘、熟食容器等消毒完毕后立即放于清洁密闭的橱柜内保洁。保洁设施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分开存放。
八、对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九、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熟练掌握消毒常识。
十、消毒工作人员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14 织金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 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
15 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7、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
16
8、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9、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食品与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0、食堂加工处理的废弃物、垃圾必须放入加盖的垃圾箱内;
11、每年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监测,化验饮用水,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四、应急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校长立刻作出决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1、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同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
3、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
17 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指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学校安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8、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9、患者送往医院后,除当班行政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患者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10、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等候处理外,应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臵的相关工作。
四、后期处臵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
18 后处臵工作,包括人员安臵、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臵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臵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19 织金县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签订工作责任书。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责任追究。
(一)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节轻重给予检讨、批评、党政纪处分或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
2.未按规定投入经费维修或更新食堂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3.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采购食品把关不严,进货台帐不健全的;
4.未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的;
5.未检查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20 情况的;
6.未对食堂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或进行常规检查但没有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的;
7.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8.未及时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的;
9. 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拖拉、逃避等导致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
(二)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食堂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以及学校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未调离食堂工作岗位的;
3.操作过程中流程不合理,不规范使用设施设备,导致事故发生的;
4.因进货源头或进货原料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的;
21 5.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使食品受污染引发事故的;
6.未做好其它相关食品安全工作导致食品受污染引发事故的;
7.经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
8.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全力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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