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由公司安全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3、公司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项目部时间为每季度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资发放和奖惩的依据。
4、凡在考核评分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
二、奖励
1、经考核,部门或单位达到公司制定的全部目标,考核评分在70分(含)以上的,发放部门(单位)人员的考核工资。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另外按考核工资的20%奖励该部门(单位)人员。
2、各单位及项目部奖励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三、处罚
1、公司所制定的目标凡有一项未达到的,对相关责任部门罚以5000元,负责人罚100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2、经责任制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次的考核工资;
3、考核评分在60~70分的,将本次考核工资暂扣,视下次考核情况补发。如下次得分在60分以下,则直接扣除两次的考核工资;如下次得分在60~70分,则扣除一次的考核工资;如 得分在70~85分,则按50%补发上次的考核工资;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则按100%补发。
4、各单位及项目部处罚标准可以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四、执行
1、处罚由安全部在日常安全监察中执行;
2、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第二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考核安全职责的执行情况,实现安全生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规范》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4 职责
4.1 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对化工厂厂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2安全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归口管理;
4.3化工厂、 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对所管辖的车间、科室、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4 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5 考核方式
5.1 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5.2 考核分三级考核制;
5.2.1即董事长、总经理对化工厂厂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进行考核;
5.2.2安全部负责对各部室和化工厂进行考核; 5.2.3各部室、车间对岗位、班组进行考核。
6 考核标准
6.1 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要求进行考核。
6.2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各不相同,根据化工厂、各部室和各相关职务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分数,考核的90分以上为优秀,81—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3考核见《安全责任制度考核表》,不合格者不享有安全奖励。 7 考核奖惩
7.1 考评结果由安全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安全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7.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职责,做到人有责任制、事有责任人,并层层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生产单位和部门必须建立有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建立安全责任目标的对应考核奖罚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存在的缺陷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追责,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第二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审批公司安全质量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按时实施。
(十)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了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十一)对公司的防台、防风、防汛、防火、防暑降温、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有总领导责任。
第五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一)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考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活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思想。
(四)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按安全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心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六)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和险情,要同总经理一起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施救。
第六条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本职责的执行,以及所属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主持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三)组织编制安全目标计划和实施措施,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等活动,做好中间检查和最后验收评价。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五)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质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六)参加或主持本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碰头会,及时正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缺陷处理。
(七)具体领导防台、防汛、防火和防暑降温等工作,责成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员工安全,岗位培训工作。
(八)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级,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九)发生重大事故和险情,要立即亲临指挥施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有关单位追查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审查处理意见。
(十)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坚持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对安全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
第七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分管公司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指导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使之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协调。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出贯彻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为体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要坚持执行“五个同时”的规定,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主持编制“生产”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组织督促实施。
(五)主待或参加本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正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强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与落实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研究安全生产规律,科学地进行生产。
(七)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八)发生重大事故或险情要及时指挥施救,并具体组织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八条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所管辖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
(三)每月至少两次深入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和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四)负责督促自己分管的部门,接受安质部门的安全监察,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五)主持编制公司经营计划,做好公司经营预测情况及财务分析情况,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便能顺利、优质完成安全生产。
(六)对内、对外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承包方案中,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严格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九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本公司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二)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等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四)参加本公司的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组织工会系统,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教育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程。
(六)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的行为有纠正和提出整改建议。
(七)组织、指导各班组开展“安康杯”活动,及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第三章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 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组织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九)组织安全专职人员港区安全巡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工作, 并督促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整改。
(十)对劳保用品发放和劳动保护设备进行监督、检查;配合防台小组做好防台抗台工作。
(十一)根据各基层单位安全部门汇报的有关数据编制安全月、报表。
(十二)负责公司日常安全文化建设,以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第十一条 人事部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基础。
(二)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已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否则发生人身事故要追究人员调配不利的安全责任。
(三)及时解决和批复各部门、单位上报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劳动纪律。
(四)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责,正确制定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负责组织职工的定期体格检查。
(五)配合做好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为生产线和扩建工程及时调配合格的骨干工作。
(六)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经常组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技术表演赛,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
(七)抓好派往外单位及来公司实习,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八)负责检查现场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九)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依法处理劳动纠纷,主持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职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并及时上报。
(十)主管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员工参加各类安全学习,负责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建档。
第十二条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总经理做出的各项安全生产决策,要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回馈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收集、传递安全工作信息,协助总结、报道安全生产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订安全行车措施。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安全规章。
(四)搞好数据文件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有关规定。
(五)加强全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掌握防火重点,协助制订重点防火部位的应急方案,并及时做好预防措施。对生产建筑物的设备防火进行审核、验收。加强门卫管理,做好港区的保卫工作。
(六)协助调查处理人为破坏性的各类事故,参与对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八)认真贯彻国家卫生部门及上级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协助落实保证生产、生活区、生活设施的安全。
(九)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
(十)调解劳动争议,做好职工劳动保险、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生产业务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组织生产调度会议和生产碰头会,本着“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对公司生产业务工作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监督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
(三)负责货运质量管理,确保货物安全运输,积极处理及时做好货损货差的理赔结案工作,收集港航运输资料并分析、汇总上报。
(五)根据货物运输业务发展的需要,协同理货及装卸部门做好理货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后场装卸服务业务工作,提高理货员的业务水平及装卸工作的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八)负责执行和检查作业计划,掌握生产进度,及时发生问题和组织力量,排除生产故障,保证作业计划完成。
(九)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国家有关部门和我港客滚船舶运输的有关规定的宣传及有关客滚船舶运输的安全业务咨询工作。
(十)对车辆进行疏导管理,做好车辆和行人在道路的疏导分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行人在公司的交通管理和所辖区域的安全消防工作。
(十一)对过海车辆进行三查,核对车辆所载货物与申报的内容是否相符,严禁装载危险品车辆和三超车辆进港乘船。
第十四条 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具体落实公司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公司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情况,处理违章;组织对公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公司装卸生产服务过程的品质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及技术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司组织的设备、设施更新改造计划和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物资采购的计划拟订、审核、报批及实施工作。
(五)负责“三同时”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三同时”的实施指导。
(六)负责公司的计量、节能管理工作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七)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维修的计划上报,并负责维修计划的实施工作。
(八)参与有关公司机械设备的造型、招标、采购及技术情报收集的归口管理。
(九)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组织对设备、设施、码头设备设施、电子设备等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
(一)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参加企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提出资金落实方案。
(三)参加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
(五)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失火和被盗事故发生。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落实资金安排、会计科目设置。
(六)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投入情况,确保公司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资金的提取使用符合标准。
第四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 总则:
1、 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 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安全目标:
1. 杜绝一般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急性中毒事故、重大车辆交通运输责任事故、爆炸事故。
2. 工伤事故死亡率低于0.7‰0,千人重伤控制在千分之0.3以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
3. 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
4. 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
5. 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JGJ59-99检查考核达80分以上。
6. 积极参与争创各级文明工地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7. 严格遵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全组,后勤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全组:安全员为安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全组的责任主体。安全组和安全员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 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后勤组:材料员为后勤组的负责人,也是后勤组的责任主体。后勤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
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
2、 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中旬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3、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全员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4、 由安全员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5、 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江苏省镇江市路桥工程总公司
二0一三 年 八 月
第五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一、 总则:
1、 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 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1福田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部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
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
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
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
隐患。
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
2、 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3、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4、 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5、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6、 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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