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键词: 汽修厂 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 生产

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6篇)

篇1: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固海汽修厂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汽修厂安全生产成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维修质量事故发生。完善我汽修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我厂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宁运管所发【2011】006号《关于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我厂及时于2月19日召开全厂职工大会传达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温鸿浦为组长,高兴义、田志存为副组长,王继兴、崔鸿伟、张萍萍、刘锐、尚永生、王生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结合我汽修厂安全生产实际,我厂早下手、早安排、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具体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宁县交通运管所【2011】00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为核心。以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突破。以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为根本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全面落实行业管理抓基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实现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相互促进、推动我厂安全生产稳步发展,通过这次隐患的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促进了我厂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4、从业人员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5、安全设施的管理使用,包括:机械设备安全及制度建立、消防制度的建立,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消防通道畅通等。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等。

7、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人员职责,安全用电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及考核等情况。

8、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职责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9、有害物质(废油、废水、废气)的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制度,废旧配件材料的回收处理制度。

10、加强车辆的维修维护质量,严格按照进厂、过程、竣工程序进行作业,无缺项、漏项作业。杜绝弄虚作假、倒卖资料等违规现象发生。签发出厂合格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代替业户签字现象发生。

11、加强计算机的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录入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作业内容,保证车辆电子档案齐全有效。

三、检查办法:

根据此次专项活动的统一安排,领导小组具体采取逐项现场检查。互查、分项查、综合查、全面查。按照汽修厂整治方案逐步进行。

(1)、个人自查。所属从业人员根据检查内容,自己查找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处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2)、修理厂分项查。领导小组对全厂所检查项目及内容明确分工,各负责人分项进行认真,将检查出的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

(3)、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领导 所属从业人员互查,现场检查及时召开检查情况分析会,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全厂人员进行考评。

(4)、全面检查。由修理厂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全厂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此次专项活动成果。

四、时间和步骤:

按照汽修厂统一安排,这次活动从2月19日开始,4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月19日——2月28日,召开全厂从业人员会议,传达文件、进行动员,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二)综合检查(3月1日——3月15日)

1、领导小组深入现场逐项进行检查,查漏补缺。

2、组织全体从业人员互查,现场检查、交流经验、综合治理。

(三)检查验收(3月15日-4月15日)

1、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2、引接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五、主要措施:

1、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意义深远,修理厂领导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2、在整个排查工作中,组织严密、工作过细、方法灵活、效果明显,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及时召开各种会议,不断调整各种工学矛盾,确保了此项专项排查治理活动落实到实处。

4、认真做好专项治理活动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和检查排除隐患记录。

六、工作要求:

1、修理厂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长效观念,克服各种模糊认识,确保此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2、加强宣传工作。使专项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3、检查工作应仔细。发现问题应准确,纠正隐患要及时,整改措施要得力,防止漏项漏检。

4、定期分析形势。巩固整改治理效果,强化安全理念,真正使安全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效果明显。

固海扬水管理处汽车修理厂

2011年2月19日

篇2: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有关部署要求和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精神,深入推进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力整治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应用综合手段,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学校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排查整治,实现全县学校“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不发生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师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师生群死群伤案件,确保十八大召开前不发生赴市、赴省及进京上访事件。

三、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教导副主任)、完小校长成员:各班级主任、副班主任以及全体教职工

四、排查重点

(一)着力排查化解涉校热点重点矛盾纠纷,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源头预防和科学预防。

1.着力排查化解因教职工福利待遇和教育教学及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

2.着力排查化解因学校劳动用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3.着力排查化解因宿舍管理、伙食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4.着力排查化解因学生间感情纠葛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生产、生活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校园及周边不安全因素。

1.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安全校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整治,切实防止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排查雨季期间暴雨、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隐患;

3.认真排查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水域情况,统计今年以来有无私自下水游泳死亡的,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学生溺水淹亡事故;

4.认真开展校园卫生安全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园内食品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卫生和食品安全隐患;

5.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着力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及周边消防安全巡查,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

6.积极防范敌对势力、“三股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宗教、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校园的渗透破坏活动。

(三)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

1.加强学生上放学路线治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及时予以整治,认真排查接送幼儿车辆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和引导、制止学生乘坐“黑校车”的情况;

2.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出租房、违章建筑、占道经营、食品卫生问题较多的场所进行认真排查整治;

3.严格排查涉校重点高危人员,建立高危人员信息库,配合公安机关、基层组织落实教育稳控措施。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12年8月开始,2012年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 8月15日至26日。各完小认真学习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精神,根据2012年安全保卫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明确职责和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8月27日至8月31日。各完小在年初排查的基础上,对涉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造册登记。

(三)整治化解阶段。9月1日至9月14日。各完小对排查出来的涉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周边突出治题,成立工作组,领导带队迅速组织力行集中整治化解,对暂时难以整治化解的,要制定计划,列出时间表,书面报告中心校、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制定出具体措施,积极进行整治化解,做到人员、责任、措施、资金、时间五落实,坚决遏制因涉

校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突出治安问题得不到整治引起涉校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四)9月15日—30日,在各完小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迎接县教育局组织督查组,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于2012年9月15日上报教育局。

篇3: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湖北省黄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食药监局下发通知, 在全市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落实各县 (市、区) 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及时排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膨化食品、油炸食品、烘焙食品、糖果制品、麻辣制品、花椒制品、火锅底料, 以及各类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等, 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 以及举办婚丧嫁娶集中聚会的餐馆、农村自办宴席等。

市食安办要求, 从元旦前起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 全市各地、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薄弱环节集中专项整治, 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节日期间重点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整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强化农畜产品生产、畜禽屠宰、食品生产等环节监管力度, 保障食品源头安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对节日期间集中就餐众多、食品消费量大的重点场所进行隐患排查, 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强化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 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从严从重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曝光典型案例, 震慑违法分子,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篇4: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31日前)。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或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省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省、市、县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省要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省可部署开展省级重点检查。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应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省要在5月31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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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阶段(6月1日—7月15日)。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于7月15日前反馈有关省人民政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省要在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各省要在9月1日前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省级人民政府,并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部级领导小组综合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省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省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市、县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部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部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省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省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每周至少报送两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51891

电子邮箱:zxzz2015@163.co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2015年3月19日

篇5: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盐城市响水陈家港“3.21”事故教训,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关于立即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海委办发〔2019〕10号文的精神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从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立即在全街道组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宁海街道成立以李克成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徐敏昌副主任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所,张东林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范围

各村居、部门、各专业委员会、企业及相关单位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的范围:建筑施工、商贸、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供水、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

重点排查在生产工艺中使用化学品,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物理及化学反应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相关企业。对危化品使用及存储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凡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立即停产。

(二)交通运输领域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严禁超载、超量、超速,严禁无证驾驶。景区道路、乡村公路,内河通航水堿等重点水域、重点码头。凡存在违规违章运输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整顿。

(三)建筑施工领域

1、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消除问题和隐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严重并引发事故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城镇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地下管线开挖等安全监管。

(四)消防领域

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x]87号)和《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x〕72号),依法依规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防安全检查。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农贸市场等单位为重点,强化“三合一多合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加强对车站、饭店、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严肃査处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领域

重点检查粉尘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按要求单独设置的涉氨制冷企业,及有限空间企业。上一轮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六)特种设备领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涉及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联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特别年审记录及特种设备员工证件相关问题。

各条线、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底,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部门、各专业委员会、各企业及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企业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要于4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10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居、部门、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要细化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宁海街道安委会将同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安监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开展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贯彻省、市、区领导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点措施,尤其是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出成效。

(二)严格检查。各村居、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篇6:汽修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1年以来,我国多省市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3月份以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省厅《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交安全明电[2011]4号)《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宁交安[2011]4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将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及时发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切实解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本质安全系统工程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重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

兑现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①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入客运市场;对经常发生事故的道路企业,采取严格的整顿治理措施。②驾驶员市场准入。严格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取得是否合法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非经合法手段取得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③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控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坚决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查,对不符合规定审批的,坚决予以纠正。④对旅游客车、非公车公营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情况。落实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手续情况;研究非公车公营车辆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

经营和私拉乱跑,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列》等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六是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查处情况。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查处事故情况。

(二)道路客运企业

1、重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特别是非公车公营车辆。

2、内容:一是企业内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单位、班组、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取得合法证件情况。

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封闭”等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规范危险品查堵,100%“三品”检查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四证一卡”和《即时驾驶证明》监督使用情况。

三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

况;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双班驾驶员及夜间禁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是运输车辆技术登记情况;安全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及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车辆门应急开关,消防、救生设备和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三)按时报送《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10天一次,报县局安全科。

宁津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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