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总结

关键词: 经营性 调处 纠纷 开发区

矛盾纠纷总结(通用8篇)

篇1:矛盾纠纷总结

XXX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X联席办:

根据XXX信联发„2014‟6号《XXX自治县信访联席办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的任务

2014年,全国、将相继召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从2月27日到6月底开展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信访积案、群体性矛盾隐患、可能进京访重要重点人员信访事项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主要目的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社会和谐,为构建和谐猴场。主要任务是对历年来的信访积案、当前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进行化解,以实现“百日攻坚战期间“三个绝对不能发生”(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绝不发生到省进京群体性非正常上访,绝不发生因信访问题产生的恶性事件)和实现“六个零”(进京零非访,到省零群访,到省零闹访,群体性事件零出现,重大信访恶性事件零发生,各项工作零失误)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XXX党委、政府对开展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成立XXX镇级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XXX(XXX党委书记)组 长:XXX(XXX党委副书记、镇长)常务组长:XXX(XXX政法委书记)副 组 长:XXX(XXX纪委书记)XXX(XXX武装部部长)

XXX(XXX副镇长)XXX(XXX副镇长)XXX(XXX副镇长)XXX(XXX党委委员)XXX(XXX计生协会副会长)

成 员:XXX(XXX党政办负责人)XXX(XXX党建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调度、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信访接待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XXX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办公室工作员,协助综治办主任XXX工作。

(二)为进一步推进XXX村级活动情况,推进XXX村级信访维稳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村级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统一的调解机制。特成立村级“百日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XXX政法委书记)副组长:XXX(XXX综治办主任)成 员:XXX(XXX支书)

XXX(XXX村支书)

村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各村,各村支书担任本村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XXX综治办主任XXX担任各村常务主任,XXX同志协助综治办主任XXX工作。

三、方法步骤

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积极推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集中排查交办阶段(2月27日至6月15日)一是各村要迅速采取措施,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信访积案、群体性矛盾隐患、可能进京访问题进行不漏一单位、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漏一人的拉网式排查。排查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信访积案、群体性矛盾隐患,请于2014年3月20日前上报XXX信访接待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859-XXX,邮箱:XXX@163.com。

二是村级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排查结果全部录入“两个四级个案台账管理体系机制”,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未动先知,欲动化之。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进行逐级交办。信访接待中心对集中排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向各承办单位进行交办。

(二)集中化解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

各单位、包保领导、责任人员要认真按照“七个一”包案化解机制(即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 3

套稳控措施、一定的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后评效益评估报告),全力开展包保化解工作,限时化解或办结。

1、分类指导化解。各全镇领导干部,要深入分析案情,因案施策,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对集中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进行分类化解,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合法不合理的诉求,要在解决合法诉求的同时,通过思想疏导化解到位;对合理不合法的诉求,要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促其息诉息访;对不合理又不合法并坚持以访牟利、以闹求决的要依法处理到位。对一时不能化解的事项要严格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制,春节将至,要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信访群众在生产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用真心和真情感化信访群众

2、领导包案化解。对集中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当场不能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按照“七个一”要求进行包案化解。

3、协调联动化解,对涉及全镇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各村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加强工作配合,最大限度的进行集中化解。对目前无政策支撑、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问题,各村要做好包保稳控工作。

(三)总结评价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是我镇督促各村和部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的有效载体,各村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化解工作。“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结束前,要通过自查自评,将自查自评情况总结上报XXX信访接待中心,XXX信访接待中心再通过自查自评,形成总结上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XXX信访接待中心将根据各村和部门自查 4

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对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排位通报,对专项行动中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排查化解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组织和单位,严格督促其进行整改。XXX信访接待中心将对全县“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报XXX党委、政府表扬。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认真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1、滚动排查化解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一是5人以上(含5人)在全镇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二是5人以上(含5人)在镇有较大影响的矛盾纠纷;三是5人以上(含5人)在村有较大影响的矛盾纠纷。

2、滚动排查化解信访案件。对群众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上访等形式,向XXX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反映且未满两年的信访事项,进行排查登记录入“两个四级个案台帐管理体系机制”,属于初信初访的要立即落实首办责任和首问责任,对已多次反映的必须以务实为民的态度认真调查了解,及时化解或救助。

3、滚动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对群众已多次到各级各部门反映,且两年以上未化解、办结的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及时登记录入“两个四级个案台帐管理体系机制”,按照“七个一”的包保化解机制和“能宽则宽、能优则优、能容则容、能通则通”的原则开展包保化解工作。

4、滚动排查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对极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行为的群体性矛盾隐患,要全面掌握和研判基本情况、信访原因、主要诉求、群体结构、人员分布、重点对象、社会关系、诉求定性、5

政策支撑、化解途径、稳控措施等。按照“一案一策”“一人一策”的办法,精心制定操作性强、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利于问题解决的化解方案开展化解工作。

5、滚动排查化解可能进京访问题。对准备采取进京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或择机进京上访,或恶意制造非正常上访的手段,欲达到“以闹求决”、“以访牟利”目的的人和事,要用科学的、人文的、法律的综合手段开展协调化解和包保稳控工作,努力把人员吸附当地、稳定在基层。

(二)严格认真地抓“两个四级个案台帐管理体系机制”完善运用。

信访系统要快速完善“两个四级个案台帐管理体系机制”,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分类建档,实施规范化管理。要充分发挥“两个四级个案台账管理体系机制”的作用,用“跳出信访抓信访”的意识,用社会管理的思维和手段排查掌握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督促协调责任单位认真化解,同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协调联动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三)严格认真地抓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督访。由XXX综治办制定领导包案督访方案,梳理一批在全镇具有较大影响、具有代表性、具有典型性的、涉及群众利益的疑难信访案件,上报XXX党委、政府,落实本镇领导干部“包案督访”,切实化解一批信访问题,为两个“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格认真地抓疑难信访问题的协调化解。各村各部门要妥善化解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凡具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交叉衔接的信访突出问题或矛盾纠纷。一是稳控包保按属地原则 6

负责;二是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牵头、组织、协调按属地原则负责;三是谁主管谁负责解决化解问题的成本费用;四是成立解决问题的联合小组,组长由属地负责同志担任,;五是涉及全镇性的、普通性的同类政策单项性群体问题,由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制定化解方案,属地部门按期执行,按要求进行落实和稳控包保。

XXX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篇2:矛盾纠纷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工作,调整充实相关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组会议”、“重大纠纷协调会议”等项制度,创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调处”的方式,确保重大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2、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今年我们重新完善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核心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工作机制

为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发展,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矛排工作活力的要求出发,我们大力推进了三项机制建设,即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化解,应对三项机制入手,全面强化了全社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进一步规范了矛排工作预警机制

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矛排组织,抓好基层矛排信息员的组织建设,提高了预警意识,强化了预警职能。

2、健全了以排查为主体的源头化解机制。

篇3:涉农矛盾纠纷现状及化解对策

1 涉农矛盾纠纷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涉农矛盾纠纷已由过去的单一、简单向多元、复杂发展,化解的难度加大。涉农矛盾纠纷存在如下特点和趋势:一是土地确权引发的宅基地争议、承包地权属和土地流转程序及合法性等产生的矛盾明显上升;二是新农村规划和城镇化建设中拆迁涉及群众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从而引发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等纠纷日益成为涉农矛盾的热点问题;三是农民工劳务雇佣合同、劳动报酬等引发的纠纷尖锐复杂;四是民间借贷纠纷迅猛上升;五是农产品质量、种子、农业、肥料等购销、农业生产等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六是婚姻、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邻里关系等纠纷仍占主导地位;七是税费改革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八是社会救助和民政帮扶引发的问题。以上涉农矛盾纠纷处理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与经济发展[1,2,3,4]。

2 涉农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是宅基土地界限不清,权责不明,村组及主管部门未及时解决相关矛盾,加深矛盾纠纷;二是农村土地流转中利益分配不均,农民合法权益在土地流转中受损,从而引发各种纠纷;三是农民法治观念薄弱,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遇到矛盾纠纷时易出现过激行为进而引发恶性事件;四是在农业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办事不符合法律法规,导致“三农”纠纷未妥善解决,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五是部分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行政不作为,群众利益受到侵犯,是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六是目前的法律法规无法涵盖“三农”新问题,造成了法律层面的缺失与空白。

3 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对策

3.1 以人为本,提高处理涉农矛盾纠纷工作水平

一是着力换位思考,在处理各种纠纷的过程中,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更加全面地了解事实真相和诉求,寻求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法。同时要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在更理性的层次上看待问题和解决矛盾。二是以谋民之利和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既要把握诉求群体的整体利益,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又要尊重诉求群体的个体权利,为维护其利益提供服务。同时,也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挥其主体性作用,进一步促进矛盾的自我化解。三是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府职能转变为切入点,加快解决农村社会以及农民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5,6,7]。

3.2 加快农村经济建设,切实减少农村矛盾

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很多涉农矛盾才能迎刃而解。一是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立足循环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突破特色,兴业富农。依托现代农业园、农业科技园等载体,通过财政补贴或设立引导基金的方式,积极鼓励农民建立多领域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体系。二是完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切实增强龙头企业的兴业富农“火车头”牵引带动效应。三是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三权”抵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充分用好“地票”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保障农民权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四是推动职业教育、技能教育发展,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和创业指导服务,让农民有能力挣钱。

3.3 立足干部行政能力,提高驾驭农村问题的能力

农村要稳定,关键在基层组织,重点在基层干部的行政能力。一是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提高基层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科技素质,重点加强经济法规、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加快打造懂经济、会管理、善经营、德才兼备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三是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律政策培训,真正把党在农村的政策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认知水平,严格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不讲人情、搞变通。四是注重基层党员发展与“两委”班子建设有效结合,在农业生产专业户、个体经营户、有技能的返乡农民工中选择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创劲足的人才,定向培育,带职锻炼,进一步充实农村干部队伍。

3.4 健全涉农矛盾预警机制,切实做好源头控制

任何矛盾的产生都有一个过程,只有及时排除矛盾隐患,才能减少和避免矛盾的发生。一是以基层民主制度化和法制化为核心,建立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利益表达和参与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快实现利益诉求表达的规范以及党群和干群的有效沟通,进一步防止、减少、弱化矛盾的产生。二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有效结合党建和组织建设的各项活动,整合信访信息资源,拓宽信息渠道,健全信访体系框架。定期开展舆情收集和分析,推行重大决策、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掌握矛盾调节的主动权,不断完善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消除矛盾纠纷隐患。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勤排查,早化解。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调处网络和组织体系,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5 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化解涉农矛盾

当前的涉农矛盾日益复杂多样,牵涉领域越来越广,必须多方联动,构建矛盾的综合治理体系才能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一是构建以司法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解决纠纷方式的多元化。二是充分发挥民间团体、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组建涉农律师服务团,架起政府和农民、农民和司法机关之间沟通的桥梁,把信访引向信法,把无序变成有序。三是完善涉农纠纷诉讼程序,从利农、服务“三农”的角度出发,开辟涉农纠纷诉讼“绿色通道”,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化、快捷化,使涉农当事人更加理性、更加充分地行使好诉讼权利。

3.6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送法到农村

解决涉农矛盾纠纷的关键是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是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围绕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二是丰富农村文化娱乐生活,发展积极向上的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从思想根源上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因素。三是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培养村民健康心态,提高维护稳定的自觉性。

摘要: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转型时期,涉农矛盾纠纷急剧上升。从涉农矛盾纠纷的现状和涉农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出发,分析涉农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对策。

关键词:涉农纠纷,原因,问题,化解对策

参考文献

[1]高名姿,张雷,陈东平.差序治理、熟人社会与农地确权矛盾化解:基于江苏省695份调查问卷和典型案例的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5(6):60-69.

[2]王桂芳,彭代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同”流转与农地矛盾转型[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6.

[3]徐唐奇,杨俊,张安录.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矛盾与化解途径[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6):641-645.

[4]邵战林,朱道林,李瀚鹏.农牧交错带农林牧用地管理矛盾及其解决对策[J].中国土地科学,2013(3):24-28.

[5]黄延廷.农地确权:化解人地矛盾的根本途径:兼谈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1):20-23.

[6]马怀礼,李颖.当前“三农”的两难矛盾及其解决的基本思路:论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下的农业农场化经营方式的创建[J].江淮论坛,2008(1):32-38.

篇4: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探析

关键词 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法理

中图分类号:D922.3;F321.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21.087

1 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1.1 二轮承包不规范,政策理解和执行不到位

二轮承包时,有些地方的承包地因调整不久,就没再调整承包地;个别地方的承包时间没有与国家规定的时间同步,承包时间延后;有些村社对土地承包政策理解不正确,仍按实有人口收回和调整承包地;不少农户没有参与二轮承包,有些农户虽承包了土地,却又将承包的土地推回集体[1]。此外,不少村社大面积预留机动地,机动地变动频繁,有些村社在调整机动地时,把经营权等同于承包权,按原承包人口调整机动地;很多村社以土地经营权确定成员资格,新增土地仍按原承包人口发包;须经2/3以上集体成员讨论通过的发包及调整承包地法律规定,往往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户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 承包地、股份地、撂荒地处置方式不当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户整户消亡后,发包方应收回其承包地,但很多代耕者和承包地的转出家庭因惠农政策的补贴效应,缓交或者拒交承包地;不少村社片面强调承包关系的稳定性,不及时甚至拒绝将新增土地调整给新增人口,侵害了新增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些农户不履行农业承包合同义务,随意撂荒、弃耕承包地;没有纳入二轮承包的股份地,无地少地农户要求按其他方式的承包地收回重新发包,原种植农户要求按30 a年不变的承包地延长至二轮承包期满;收回重新发包的股份地原承包农户要求按原承包人口重新发包,不少村社将农户撂荒和弃耕的承包地重新发包和平分到户,处置方式不当。

1.3 集体成员资格确认出现偏差,集体收益及征地款的分配方式不当

当前,有些村社将种地人口等同于现集体成员,涉农补贴的发放都以种地人口为依据,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不少村社以在册户籍为确定集体成员资格的唯一依据,将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简单化,侵害了大中专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个别村社片面地将土地经营权等同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按原承包人口分配征地补偿款及集体收益;有些地方讨论制定分配方案时,承包人口减少的农户结成利益群体,依靠人多的优势不按法律规定办事,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利。

1.4 土地流转不规范,家庭内部承包地的处置方式不当

当前,很多农户流转承包地时,没有向村社备案的观念,导致履行义务主体不明确,对土地流转的规范程序不清楚,流转程序不规范,侵害了本集体成员的优先流转权;受承包地条块化和农户流转自愿性的限制,土地整体流转的难度大;集体整体流转的土地,在流转款的支付方式上随意性较大,影响了农户整体流转的积极性。二轮承包后,儿女成家立业要求分户时,有的农户拒绝分割承包地;父母单独立户,承包地由子女代耕的,父母去世后其承包地由其子女继承;妇女离婚、改嫁后原家庭拒绝分割承包地或其承包地由集体强行收回。

2 思考与建议

2.1 知法、遵法、守法是前提,公平、公正、合理是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承包时没有调整承包地的,承包期限短于或长于30 a的都以30 a为准。按“按户承包、按人分地”的原则,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对应享有土地经营权而未取得承包地的农户,应优先从预留的机动地和其他方式增加的土地中加以解决;对承包延期的地方,二轮承包期限从实际发包年份算起。没有参加二轮承包的农户,应视为自动放弃,本轮承包期内原则上不再划给承包地,但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集体商议,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适当划给一些承包地;参与了二轮承包,但将承包地强行推回集体的农户,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的,不论是否有书面声明交回,都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的,若无书面声明和会议记录,不得认定为自动放弃;因地方政策的限制二轮承包时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农民,集体应从预留的机动地和其他方式增加的土地中优先划给承包地。

2.2 稳定是前提,调整要适时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持农村社会稳定,机动地的本质是解决人地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其年限一般为3 a,最长不超过5 a。在二轮承包时将机动地分摊到户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应视为承包地,没有将机动地分摊到户的,应将机动地优先发包给新增人口和无地常住人口,以解决人地矛盾突出的问题;依法收回、交回及其他方式增加的土地,本质上属于机动地的范畴,应视为机动地,其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归集体成员所有,非集体成员无权享有[2]。全家迁入城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整体消亡农户的承包地,必须依法坚决收回;外出务工人员和整户迁往小城镇落户家庭的承包地,要遵从其意愿,不得强行收回和流转;局部调整和发包的土地,应及时变更经营权证或颁发新的经营权证书;家庭成员部分消亡的,按照经营权与所有权、承包权分离、家庭成员共有承包的原则,仍由家庭其他成员经营,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地方,应以最近一次调整为准,确权后应停止小政策的执行。

农户撂荒、弃耕的承包地,第1年,发包方应通知并督促撂荒和弃耕承包地的农户履行义务,恢复农业生产;第2年仍撂荒和弃耕的,发包方在书面通知无效后,应暂收回交由他人代耕,代耕后撂荒和弃耕农户要求耕种的,应在茬下种地,并交纳撂荒和弃耕期间的长年建设费,拒绝交纳的,经社员会议讨论,报乡镇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同意,暂停其惠农补贴的发放,并在6个月内申请农村土地仲裁调解委员会仲裁裁决;但不得收回平分或重新发包其承包地;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连续撂荒或弃耕2 a的,发包方应与承包方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对实行股份地的地方,股份地应按其他方式的承包地认定,股份地到期后,应收回集体所有,优先承包给新增人口和无地常住人口;对整村整社因股份地承包合同没有进行二轮承包的,股份地到期后应按现集体成员重新发包。

2.3 正确确定集体成员,依法、依据、公平、合理分配集体收益

集体成员资格关系着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坚决纠正以土地经营权确定成员资格的错误做法;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应以户籍是否在当地,父母一方或配偶是否为本集体成员为主要依据,对一些特殊情形的人员也应视为集体成员:如户籍转出的大中专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劳改人员等;同时,对户籍在当地的非婚入和非新生的挂靠户口,不能认定为集体成员。征地补偿费用及集体收益的分配是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焦点,按照承包地经营权家庭共有的规定,家庭留存成员继续享有承包地经营权是政策强制规定附带的红利,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但集体土地的征用仍属政策的强制性规定,非集体成员的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后,其留存家庭共有成员享有的政策红利应自行终止。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不合理现象,征地款的分配要尽量采用第一种分配方式,经集体讨论后,将不低于80%的征地款按享有土地经营权的现有人口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对其失地人员不再进行安置;对确需按第二种分配方式分配的,安置补助费应按原承包人口中的现有人口分配,土地补偿费按现有集体成员分配。

另外,要规范土地流转,在流转过程中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妇女离婚、丧偶、改嫁后,不论是否在当地生活,其原按人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归其所有,原家人不得以家庭共有承包为由,拒绝划分承包地;发包方不得以妇女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户籍转出为由收回承包地。儿女成家立业符合分户条件的,经承包方申请可以变更或换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由家庭双方协商解决;父母单独立户承包地由子女代耕的,父母去世后,一是赡养父母的子女家庭新增人口没有承包地的,按照耕种者优先的承包原则,其家庭新增成员享有优先承包已故老人承包地的权利;二是赡养父母的子女家庭没有新增人口,父母去世原承包家庭已消亡,其承包地应由集体收回,重新发包。

2.4 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及时仲裁

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解决,必须要在源头控制、及时调解、依法仲裁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广大农民要树立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观念,乡镇、村土地调解委员会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解解决,制定的解决方案要切实可行,既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也不能迁就于既得利益者和个别人的意志。此外,要依法做好仲裁调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严军兴.农村常见纠纷解决办法[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9.

[2]高庆萍.农村纠纷解决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2.

篇5:矛盾纠纷排查总结

丹麻镇在今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针对辖区的新情况,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排查一促进”这一主题,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为载体,积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按照“四个坚决防止”和“四个最大限度减少”(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不满意程度;坚决防止群众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集体上访;坚决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事件;坚决防止异常极端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芗城形象的事件)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把搞好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综治工作的落实。

二是逐级分解领导责任。建立了领导干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驻村领导对所挂钩单位的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把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各村分别签定社会稳定

和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稳定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是认真执行稳定一票否决制。严格监督考核,对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致使矛盾纠纷问题久拖不决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多发生在基层村,及时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确保基层稳定,必须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我们十分重视基层安全创建,着力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

一是镇综治委在加强镇司法所、调解中心和各村调委会、治保会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队伍,做到小事就地调处,大事及时报告。

二是镇综治委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综合”优势,建立与公安派出所、镇司法所、基层法庭、等部门联席排查调处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格局。

三是定期排查、掌握动态。镇党委和综治委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和矛盾纠纷排查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苗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今年是村级换届选举年,我镇在村级换届选举后,重新加强对村治保会、调委会组织人员的调整。并组织他们学习。

三、立足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深入体察民情,强化矛盾排查调处是关口前移,确保稳定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防范,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注重改进工作方法,深入体察民情,把维护稳定的基点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前移到日常,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凝聚民心。

一是领导下移,加强调处。结合实际情况,镇领导经常深入农村,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镇人调办将每月25日定为矛盾纠纷排查例会日,召开全镇综治协管员、治保调解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全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各村上报的重大矛盾进行集中研究,共同制定调处方案。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妥善处理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互作,密切配合,及时处置、化解,防止激化

四是加强劳资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强化值班备勤,坚持领导带班。在春节和换届选举、国庆期间,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排查、跟踪,实行“零报告”制度,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六是建立重大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镇成立了重大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11年丹麻镇关于

应对社会稳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到场,分管领导和驻片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纠纷缴化或上访。

七是制定《丹麻镇关于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村企、进学校、进社会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做到村村有村规民约、月月有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水平,群众依法办事的风气日渐形成,为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九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重要时期辖区的安定稳定。根据省、地区、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春节和全国、换届选举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了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3起,调处成功13起。

1-11月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起,调处成功26起,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成功率达98.5%;村里引发的矛盾纠纷都直接在村里解决,无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治安事件;镇综治(平安)服务中心也妥善处理群众来访16件25人次,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总之,在调处矛盾,维护稳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规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和建设“平安丹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丹麻司法所

篇6:矛盾纠纷调解总结

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县教育局 有关全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学校 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龚晓红 校长 副组长:范开华

成 员:张黔、罗素珍、吴俊潘

二、制定了目标任务

坚决防范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有效调解,校园内各类社会矛盾,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三、制定了工作要求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把“ 事要解决”作为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重中之重坚持力量下沉,有效疏通 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 头的原则,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有效化解矛盾事件。坚持法要管用,有效解决缠访事件。坚持活动结束后机构不散、人员不散、工作不停,有效确保有关人员满意。坚持信息畅 通和及时报送,努力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四、确定了工作主题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变上访为下访,主动热情服 务群众、家长,力争把各类涉教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内,确保 “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镇。”

五、确定了工作原则

坚持责任明确、统筹兼顾原则;坚持求同存异、妥善解 决原则;坚持事要解决、法要管用、矛盾化解、群众满意原 则;坚持有话就说、有怨就诉有难就解、有事就办的原则。

六、工作措施

一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重建成果巩固提升相结合。二是将社会矛盾与环境卫生大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 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将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 主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矛盾纠纷理顺、分清,着力解决,不断完善。

三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感恩相结合,继续深化校园感恩教育系列活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内涵,让师、生、家长在活动中受到教育,逐渐将各种怨气、矛盾纠纷转 化到知恩于心,感恩于行上来。

四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环境净化相结合。全面摸排校园内可能仇视危害社会的重点人员、执意上访人员、“法 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挂包帮活动相结合。对学 校内疏理出的问题矛盾,实行校领导包教师、教师包学生机 制,形成做到每个问题(矛盾)有人管、有人参与、有人解决、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七、工作成效及经验

通过秦家小学“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努力工作,学校没有出现大的纠纷和矛盾,分析其中的工作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平时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感恩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

2、强调理性爱国,正确对待“中日”关系

3、加强对各类不和谐事件的防控工作,努力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

4、加强学校与村组、家长、派出所等的沟通协调,共同力保学校平安和谐。

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校应将“小手牵大手”活动持久深入的开展下去,让学校积极、正确的教育影响周边地区,为创设“和谐平田” 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九、下阶段工作打算

1、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对各类矛盾事件的预防,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宣传作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

篇7: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2011年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了矛盾纠纷预警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稳控能力。

1、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11年,我社区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社区的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群防队伍,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报信息。

2、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社区重点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确保影响稳定的因素无一遗漏,为党政决策提供了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二、加强排调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1、今年以来,我社区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 的建设,做好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90%,以社区为主调解成功率达到90%。

2、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居民点存在的重大群体群体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了对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稳定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了下岗职工人员、待业大学生、军队退伍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掌握苗头、控制及时、处置得当。

三、加强了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排查工作。

1、今年以来,我社区严格执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

2、健全了情报信息反馈机制,密切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

态和苗头,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报告。集中排查活动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做到一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列入了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3、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矛盾纠纷调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4、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今年以来,我社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将矛盾纠纷排查与五五普法宣传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居民的守法意识。

篇8:矛盾纠纷总结

现代社会患者和家属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医疗纠纷时常发生, 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拥有较大的决定权, 患者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因此, 为保护患者的这项权利, 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要和求规定。例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第62条中就有规定:“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的知情权予以充分尊重, 在手术实施、行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对患者做出必要的说明, 当遇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而不方便向患者解释的情况, 需将情况告知家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第11条如下规定:“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等情况如实的告知患者, 及时对患者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但会对患者造成不利后果情况应尽量避免。”

2 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和患者的同意权

知情同意是患者的一项权利, 是医生的一项义务, 医务人员必须尽量简单明了的向患者说明情况, 让患者在了解自身病情的基础上, 还要让其了解采取的治疗措施、医疗意外以及可能发生的医疗并发症和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等情况, 使其在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承诺, 并签字同意, 患者的知情权最后转变为患者对医疗风险的承担, 是避免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措施之一。由此可见, 知情是基础, 同意是核心, 二者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2.1 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

以往在医疗实践中一直将患者作为服从对象看待, 当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危重病情时, 却采取不正确的做法, 如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向患者家属交代, 但对患者却进行保密。医务人员要明白患者才是知情同意权的主体,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由其他人代为行使。当执行告知义务时要采用比较恰当的时机或方式, 以免对患者的疾病治疗以及康复产生不良影响, 还应尽可能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 且需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需要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履行告知义务, 由患者或其他监护人等自主做出选择, 切忌误导或者不适当地影响患者, 而且告知内容原则上应当尽可能书面化, 口说无凭、签字为证[1], 当遇到紧急情况不能以书面形式告知时, 应明确要求医务人员或相关医疗服务人员在事后临床详细、忠实进行的记录上签字证明, 作为证明材料, 避免在今后可能出现医患纠纷时处于举证不能的局面。

2.2 患者的同意权

在知情的基础上患者作出的同意, 是患者决定权的重要体现, 包括如果患者接受治疗将对其身体所作的处置、不接受治疗将可能产生的后果、理解医生对其说明的各种危险因素及副作用等。有同意能力的患者必须对于医师说明的症状、医疗行为的选择及危险性等有充分的理解, 并对是否接受该治疗有决定的能力。若患者具有健全的意识状态, 足以理解同意内容时只要其同意即可。如果患者本身不能了解同意的内容, 此时应认为须由他人代为同意。判断有无同意能力, 应当以有无识别能力为准。

3 规避医疗纠纷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医患关系较为紧张, 特别是因为病案知情同意书未完善, 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时而发生[2]。笔者作为一名在医院病案室工作的医务人员, 平日接触大量的病历资料, 其中包含各种类型的知情同意书, 对于该院临床科室在病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医患争议有切身的体会, 在这里提出有关知情同意的一些问题和建议, 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指教。

简要说来, 该院医疗实践中对履行知情同意手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应的建议有如下几点。

(1) 知情同意书基本上都是本院甚至本科室自行拟定, 与其他科室的相类似医疗文书制作上不统一, 如手术风险、并发症有的列得多, 有的列得少, 甚至同一种手术有时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 缺乏权威标准, 这就给患者一种错觉, 以为手术风险、并发症等是医院随便列举的, 导致患者对此颇有微词。因目前知情同意书局面混乱有必要由相关权威部门 (如中华医学会制定统一常见疾病诊疗的知情同意书, 而且, 应以普通民众能够充分理解知情同意书的具体内容为要求。

(2) 知情同意书的具体内容专业性强, 晦涩难懂, 加之医生在实施告知时走过场, 患者及其家属似懂非懂, 甚至有的根本就没有听懂。建议医院最好在采用统一制定的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 再根据每名患者的具体情况实施告知, 这虽然会增加医生的工作量, 但却至少可带来两个有利因素, 其一是由此体现了对患者的尊重, 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其二是可以避免许多医疗纠纷。

(3) 告知方式有待改进, 告知面过于狭窄。建议医院需要告知患方的信息一般应当包括:疾病的状况、治疗的性质和目的、风险、成功的可能性、如不采取治疗的后果、其他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的利弊, 还应包括有关医护人员的相关情况、治疗费用等。

(4) 告知时机不恰当。比如签署麻醉知情书常常选择在患者已经被送至手术室方才进行, 患者家属考虑讨论时间不够充裕, 容易产生紧迫情绪, 一旦发生不良手术后果, 家属往往难以接受。建议医务人员应当给予患者或其家属充分的讨论考虑时间, 使其对治疗风险作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避免思想上的巨大落差。

(5) 由于文化水平限制, 有些患者难于理解医生对其进行的告知, 有的甚至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常常由其家属代劳。建议科室在遇到类似问题时, 最好向患者的近亲属详细告知检查、手术的相关内容并签名, 实在无法书写的, 最好由医生先写好以上字样及签名, 再让患者本人按照医生所写内容进行临摹, 并加按手印。

(6) 个别医师告知意识不够, 只注重专业技能的提高, 忽视卫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常常病人出院后才发现遗漏签字, 再进行伪造。一旦发生医疗纠纷, 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亟需强化有关知情告知方面的医疗操作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综上, 尊重病人理解患者, 在医疗工作中正确及时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避免医患纠纷的关键, 医学发展史证明, 医务工作者只有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才能获得患者支持、配合诊疗工作, 推动医学事业不断发展。

摘要:在医生对患者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时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这是医疗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医院正确而及时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既是对患者权利的保护, 又能够从很大程度上避免许多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保证。该文以患者知情同意的相关法律, 结合临床医疗工作中常见的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关键词:知情同意,临床诊疗,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林美霞, 曾宝玉, 彭碧云.提高病案质量, 防止医疗纠纷[J].中国医院统计, 2004, 12⑷: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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