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共8篇)
篇1: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
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
作为一个积极支持现代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的人,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是:转基因食物这样“安全性还没有得到完全确认”的食物,你敢吃吗?我的回答是这样的:只要是上市的食物,我根本不考虑是不是转基因的,只要好吃、便宜我就吃,实际上,美国市场上的食物除非特别说明,默认都是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而那些贴着“非转基因”标签的,一是贵,二是没有显示什么好的地方,所以我是一贯敬而远之。算起来,我吃那些“转基因食物”的年头,也快了。恐慌,经常来自于不了解。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最担心的还是“这东西会不会不安全”。
我的专业知识告诉我:“绝对安全”的食物根本就不存在,相对于传统食物,转基因食物“有害”的可能性不会更高。在某些方面,它的安全风险甚至较低。对于引起许多人忧心忡忡的转基因水稻,最常见的疑问是:“虫子吃了会死,难道对人不会有害吗?”与传统水稻相比,目前的转基因水稻不过是转入了一个Bt基因而已。这个基因的作用就是表达出一种蛋白质。它被昆虫吃下去之后,能与昆虫体内的受体结合,从而产生毒性,杀死昆虫。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Bt蛋白相当于“虎符”的一半,而受体是“虎符”的另一半,只有两部分结合,才能发挥作用。对于人体来说,受体这一半根本就不存在,所以Bt蛋白在人体内不会产生“毒性”。
实际上,用细菌生产出Bt蛋白,作为农药喷洒到农作物上的做法,已用了几十年,而且是作为一种“无公害”的“绿色农药”来使用的,
转基因不过是让这种“绿色农药”的生产直接在植物体内进行而已。还有人会担心,这种“非自然”的蛋白质在人体内会不会产生其他的有害作用。其实,所有的蛋白质被人吃了之后基本上都会被分解成单个的氨基酸。来自不同蛋白质的氨基酸对于人体来说都是一样的。只有一小部分没有分解完全的蛋白质片段(多肽),可能在肠道内引发人体的过度免疫反应,从而产生过敏。在我们的传统食物中,很多都能够导致过敏,比如花生、鸡蛋、海鲜等。转基因作物开发中的规则之一就是避免从这些可能含有过敏原的物种中寻找被转基因。对于转基因作物来说,转进去的.基因是明确的,很容易地跟踪它会不会引起过敏。而“传统育种技术”,比如诱导突变筛选所产生的突变基因是未知的,我们很难跟踪它表达出来的蛋白质,也就无法知道它是否会引起过敏。从这个角度来说,转基因的食品更安全。
还有人担心,转进水稻中的Bt基因会转移到人或者微生物体内。从逻辑上,我们不能说“不可能”,但想想科学家们要费多大的力气才能把一个基因转到另一种作物中,就不难理解:大米中的Bt基因要转移到人体中有多难了。同时,Bt基因已经整合到了水稻中,它转移到人体或微生物中的机会———即使有也不会比其他基因更高。如果它能转移到人体中,那么其他食物所含的基因也能转移进人体。我们为什么不担心因为吃了鸡肉而将鸡的基因引入自己的身体呢?转基因作物的开发与推广,除了作为食品本身的安全性,还受到其他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比如环境、政治、经济、伦理等等。但就作为食物的转基因作物来说,只要被批准上市了,就没有什么不能吃的。已发表在 新京报《新知周刊》
篇2: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
——2014级15班第八学习小组
一.观点:
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虽然是生物科技进步的象征,但并不标志着人类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操纵地球上的生命,其安全性只是理论上的,但实践中却有很多问题,已有多方多例报道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给人类带来了悲剧,其安全性值得质疑,不应大力推广。
二.开场陈述词:
亲爱的同学们,可爱的对方辩友。大家都是学生物的,那么对于转基因植物与食品的定义性质我不再多说。但必须强调,作为一个辩题,我们不能孤立地只看到转基因植物与食品这两个中心名词,还因关注其产生、发展、以及进入广大人民生活的商业化过程中的种种影响。因此我方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以转基因植物与食品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为标准评判其利弊。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一种科学发展观,已被中共十五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战略。它主要包括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我方将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我方论点。
就自然生态、资源方面,我们不难发现,转基因植物与食品的种植、生产过程是一种不和谐的过程,是一种对资源掠夺式的发展过程,这主要表现在: 转基因植物本身是一种集成了异种优势基因的改造物种,当进入自然生态系统之后,很有可能演变成生物入侵者。与其它异种植物竞争,掠夺资源。如2001年加拿大的GM油菜事件,这种抗多种除草剂的自播油菜侵入其它农田,俨然成为了“超级杂草“。“基因扩散“,大量的转基因生物进入自然界之后很可能会与野生物种杂交,造成基因污染,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有些抗虫或抗真菌的基因会对非目标生物起作用,并且会通过食物链累积、级联,破坏生态系统结构。而且由于虫害抗性的出现,反而增加农药使用量
就社会、经济方面而言。其开发过程中违背可持续发展中调以人为本的需求而不是市场商品的需求性原则,转基因植物的推广种植会破坏当地农业结构,而其商业化的过程中更是打破可持续发展“走向国家和国际平等的定义 ”。转基因作物盲目追求高产,不顾实际需求。美国由于粮食生产过剩而不得不使1/3的耕地轮流休耕(没有合理利用„„)。同时农产品廉价地出口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更会把贫困国家的农业人口逼上绝路。而自己本国的农民则享受着高额的农业补贴。外国资本通过资金渗透,然后倾销廉价的转基因作物作为扭转贸易平衡的手段。如我国的大豆产业从自给自足尚能出口到现在60%~70%依赖进口转基因大豆。国际资本家利用转基因植物专利榨取他国农民,控制他国经济主权。如阿根廷农业的悲剧,原本的其农业自给自足还能产生大量剩余,后为偿还美国国债,大面积种植孟山都的转基因大豆,达到其种植面积的99%,其生活在贫困线下的人口比例,由5%到上升2002年的51%。增加了近十倍!
最后对人类个体而言,转基因植物与食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转基因植物与食品弊大于利!
三.辩手叙述材料:
一辩发言: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固然是科技进步的产物,但它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其安全性只是停留于理论成分、数据的分析,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转基因生物是按照人们的主观意愿把一种生物的基因强加于另一种生物,这种外源基因的加入扰乱了该生物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该生物的正常生活,是否还会影响该生物的传种接代,有待于证实;这种转基因生物进入生态系统,其生活力、适应力是否会受影响,对其它生物的生存是否构成威胁,都还是未知。所以我方认为,不应盲目推广使用。
二辩发言:人们对于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忧虑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害,一是对生态环境是否构成潜在威胁。对于人体,基因的某种转移也许会产生新的毒素和过敏原,引起意想不到的中毒或过敏反应。例如,一些科学家发现,转基因食品可令肝脏发大;英国科学家普斯陶伊实验,连续喂食老鼠基因改良土豆,发现部分老鼠的肾、脾。大脑等器官收缩或发育不正常,免疫系统变弱,等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物技术领域中基因工程技术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通过生物遗传信息的人为操作进行转移,使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物特性进行改变,利用基因工程技术这各种可以打破生物种属间的自然隔离屏障进行人为转移,新的遗传工程体正源源不断问世。这一新的发展势态,一方面展示出先进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巨大的应用前景,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可能带来人体其他键康和对生态环境引发不利影响。
三辩发言:
1.营养破坏:转基因食品中的主要营养成分、微量营养素及抗营养因子的变化,会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使其营养结构失衡。科学家们认为外来基因会以一种人们目前还不甚了解的方式破坏食物中的营养成分。2.或不安全:未进行较长时间的安全性试验:基因化食品改变了我们所食用食品的自然属性,它所使用的生物物质不是人类食品安全提供的部份,未进行长时间的安全试验,没有人知道这类食品是安全的。3.嗜酸性肌痛:Mayeno,A.N.等(1994)报告,发生一种新的,不明原因的病症,主要表现为嗜酸性肌痛。临床表现有麻痹、神经问题、痛性肿胀、皮肤发痒、心脏出现问题,记忆缺乏、头痛、光敏、消瘦(Brenneman,D.E.等,1993;Love,L.A.等,1993)。后查明系日本一公司生的基因化工程细菌产生的色氨酸所致。食用者在3个月后发病,导致37人死亡,1500人体部份麻痹,5000多人发生偶尔性无力。据测定,含量为0.1%便可杀死人体。
4.胃肠道问题:最令人担心的是插入到转基因大豆里的基因转移到生活在我们肠道的细菌的DNA里面去,并继续发挥作用。这意味着吃Bt玉米所造成的玉米片,会把我们的肠道细菌转变成生活着的农药制造厂,可能直至我们死为止。美国人在过去十年中,有着大幅增加的胃肠道的问题。这种大量增加,医生多认为食用转基因食品造成的。最严重的问题还不止此。
5.过敏:在转基因操作中,含有从细菌中提取的基因的食品有可能导致过敏现象的扩展,使人发生过敏反应,特别是对儿童,孕妇和具有过敏体质的成人。比如:科学家将玉米的某段基因加入到大豆、小麦和贝类动物的基因中,蛋白质也随基因加了进去,那么,以前吃玉米过敏的人就可能对这些大豆、小麦和贝类食品过敏。6.心脑血管疾病:这些转基因大豆里,被他们的生物科学家植入了饱和脂肪基因。这些基因导致转基因大豆生产出来的豆油,在进入人体以后,会形成大量的饱和脂肪,增加了血液的血粘稠度,为脂肪肝、高血脂、脑血栓等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埋下了慢性定时炸弹。7.引发新疾病:转基因技术采用耐抗菌素基因来标识转基因化的农作物,这就意味着农作物带有耐抗菌素的基因。这些基因通过细菌而影响我们。英国的研究显示,转基因作物中的突变基因可能会进入到生物体内,其结果可能会导致新的疾病。如果类似结果发生在人和动物体内,就可能培养出功效最强的、抗菌素也无法杀死的超级细菌。
四辩发言: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是一种按照人们自己的意愿操纵,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创造出来的新生物类型,有悖于达尔文自然选择的漫长特性,其安全性应该质疑。理由如下:
(1)人类只是万物生灵中的一员,其本身的生存都需受到生物圈万物及其无机环境的漫长选择,人类自作聪明,越俎代疱创造了转基因生物新类型,打破了只有大自然才拥有改造生物、创造生物能力的自然法则。而这些生物还只是人类在实验室中按照人们的意愿把一种生物的基因强加于另一种生物创造出来的生物新类型,其生活力、适应力、安全性只有在它融合生物圈中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才能显现,所以我方提醒正方,不要因为转入苏云金杆菌基因的西红柿无害的个别事例蒙蔽了双眼,盲目过早下结论:转基因生物、食品无害。
(2)现实生活中转基因生物、食品有害的事例屡见不鲜:①1999年5月20日的《自然》杂志报导:帝王蝶的幼虫在吃了某种转基因玉米的花粉沾染过的牛奶草叶子后,近一半的个体死亡,幸存的也不能正常发育,有可能导致该物种的绝灭,我们难道还要重道恐龙绝迹的覆辙吗?②1997年德国农民种植转基因玉米Bt-176,玉米长势喜人,毫无虫害;2001年他用该玉米喂母牛,牛开始剧烈腹泻以致70多头牛死亡,这难道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③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某种转基因粮食使男性精子成活率下降至50%,严重影响了民族的繁荣昌盛。④已发现一种转基因大豆人食之后会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转基因生物、食品的危害性事例不胜枚举,希望大家慎重食用,少食或不食。
(3)更为严重的是,转基因生物、食品的危害是基于一种生物的基因根植于另一种生物的遗传物质当中,它的存在不仅干扰了原生物基因的表达,影响着该生物的正常生命活动,关键是它会随着该生物的遗传而代代相传,正如HIV病毒感染并整合到人的T淋巴细胞DNA中去,它的繁衍通过血液又遗传给后代,影响深远,危害子孙后代,难以治愈,后果不堪设想。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趁机在一个简陋的小实验室里,就能把艾滋病病毒与感冒病毒组装在一起,使艾滋病毒像感冒一样,大范围传播。制造出带瘟疫基因的超级细菌,利用这种生化武器危害社会,那将比原子弹等核武器更可怕,这样,世界的末日还才是真的来临了。同学们,你我在座的每位都无法逃脱此厄运,你们愿意遭此劫难吗?
总之,我方认为,转基因生物、食品作为一种新事物,存在诸多未知,其危害性也初见端倪,还是不要盲目崇拜的好,温馨提示正方同学不要因盲目食用把自己年轻的生命搭进去了啰!
四.自由论述材料 :
1.环境污染.这个是最直接的也是最显眼的坏处.2.物种灭绝加快.这是由环境污染和人类的捕杀所造成的.也属于科技发展的坏处.3.人身安全越来越没保障.现在平均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犯罪行为发生.而其犯罪手段大多都与当下时新科技相关.尤其是枪械犯罪,更是让普通人民防不胜防.而从第二次世界大战我们已经可以看出,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战争所造成的破坏与损失以远远不是以前可比.甚至有可能造成人类灭亡的命运.4.人类身体素质大不如前.随着科技发展,气车,火车,飞机等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使人类的日常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人类已经不再总是依赖自己的两条腿,因而现在的人类的身体素质和以前相比已经是不能相提并论.以前项羽“力拔山河气盖兮”在当今的社会已经是不可能再出现.而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则有可能使人的四肢萎缩,使人类出现一个新的形态.5.各种新兴病菌不断出现,很多病菌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以前的病菌的破坏力.这是由于医药科技的迅速发展加快了病毒的变种.以至于科技的发展速度已经跟不上病毒的变种速度.或许有一天人类会灭亡于某一场大的瘟疫.五.事例: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是公众最为担心的问题,科学家们也针对这个问题开展了大量的实验和辩论。
1.其中,法国科学家塞拉利尼关于使用抗除草剂的NK603转基因玉米喂养小鼠的实验结果更是引起了世界各地的科学家的激烈讨论。
2012年9月,法国科学家塞拉利尼在《食品与化学毒理学》发表文章称,使用抗除草剂的NK603转基因玉米喂养的试验鼠出现高致癌率,试验老鼠身上乒乓球大小的肿瘤很快传遍世界,也登上了中国各大媒体网站的显著位置。
7月13日,塞拉利尼刚现身研讨会就引起媒体的关注。针对外界对小白鼠致癌试验的质疑,塞拉利尼回应说,“我们进行的是全世界最棒的测试和分析,这个事件当中我们做出了好几百例的证明,相关的数据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塞拉利尼说:“我们做动物90天的试验已经发现了问题,90天的相关测试都证明孟山都的产品对肝和肾都是有害的,所以90天的实验肯定不行。孟山都生产的全世界十几种转基因产品中,我们看到哺乳动物的肝和肾都出现相关问题,我们认为肯定是与消费或食用转基因有关。”
目前,转基因试验有个规定,即90天的哺乳动物试验证明安全就可以进行食用。但是塞拉利尼团队在世界首次突破了90天界线。塞拉利尼说,这是世界上的第一个长期的研究,而且我们有针对性地对肿瘤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两年间50只鼠的34个器官都增大了,我们做了200个小白鼠的实验。”
塞拉利尼举例说,试验不仅看肾脏肝脏方面的相关数据,还有对性激素的影响,这些影响也间接地导致了老鼠的死亡,其中试验雄鼠在食用转基因饲料一年后死亡,雌鼠八个月就死,雌鼠的死亡率更快。“我们进一步观察发现,差不多90%都是乳腺方面的肿瘤,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肿瘤。我们的结论是,转基因对肝、肾还有乳腺肯定会产生影响,是不安全的,我们要停止使用。
2.1997德国农民克劳纳开始种植先正达Bt-176玉米试验田,头三年,玉米长势喜人、毫无虫害,当2001年,他将这种玉米用来喂养母牛时,牛开始剧烈腹泻并停止产奶,最后,他总共损失了70头牛。
3.1998年秋,苏格兰Rowett研究所的普兹泰教授(Pusztai)就在电视上公开宣称,他的实验证明,实验鼠肾脏、胸腺和脾脏生长异常或萎缩或生长不当,脑部萎缩,多个重要器官也遭到破坏,免疫系统变弱。
4.2004年先正达研发的转基因Bt-176玉米爆发丑闻,德国黑森州北部农民从1997年开始试种Bt-176玉米,并用作奶牛的补充饲料,2000年当农民开始提高该玉米在饲料中的比例后,所有的牛都死了。2004年瑞士联邦技术研究院地球植物学研究所海尔比克教授发现,Bt-176中的用来毒杀欧洲玉米螟的Bt毒素,无法分解,最终毒死了奶牛。
5.2005年5月22日,英国《独立报》又披露了知名生物技术公司“孟山都”的一份报告,以转基因食品喂养的老鼠出现器官变异和血液成份改变的现象。
6.2006年,俄罗斯科学院高级神经活动和神经生理研究所科学家伊琳娜?艾尔马科娃博士研究发现,食用转基因大豆食物的老鼠,其幼鼠一半以上在出生后头三个星期死亡,是没有食用转基因大豆老鼠死亡率的6倍。
7.2007年,在奥地利政府的资助下,泽特克教授及其研究小组对孟都山公司研发的“转基因玉米NK603(抗除草剂)和转基因玉米MON810(Bt抗虫)的杂交品种”进行了实验。在经过长达20周的观察之后,发现转基因产品影响了小鼠的生殖能力。
8.2007年10月和11月,美国《纽约时报》等媒体报道,经过长期周密跟踪观察,发现有两种转基因玉米种植导致伤害蝴蝶生存,对生态环境安全的威胁程度已经超出可接受水平。为此,欧盟已经做出了初步决定、禁止该转基因玉米的种子销售使用。
9.2004年7月28日,美国国家科学院完成了特别专题研究并发布研究报告,指明:转基因食品可导致难以预见的主基因(Host DNA)破坏,而用现有的审核和监测系统,美国各政府机构不能发现这些破坏。美国国家科学院列举了审核转基因食品产品的时候所没发现的异常:
-食用了转基因玉米等转基因食物的老鼠,出现血细胞和肝脏细胞异常、肝脏比没食用的更重;
篇3: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
关键词:转基因,风险交流机制,隐忧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 转基因技术提高了粮食等作物的产量, 缓解了环境压力等。但民众对于转基因有着自己的认识, 很多人不愿意接受转基因。关于转基因技术的优缺点也始终处于争论之中, 转基因的潜在风险是其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构建的动力。
一、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发展趋势
20世纪末, 转基因技术开始被多个国家承认并应用于植物种植, 转基因产业化速度加快。截止2012年, 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703亿公顷, 并且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以美国和巴西为首的国家大面积种植转基因植物, 种植作物涉及棉花、玉米、油菜、大豆等25种农业常见作物。转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依赖于其核心技术的发达。自然环境中的光、水分为植物的生长带来了基础条件, 但同时自然环境具有多变性, 这对植物的自身适应性具有较高的要求。转基因提高了作物的适应性, 其优点包括以下几点:同等级的转基因作物其产量更高, 满足现代社会土地逐渐减少的需求。转基因降低了种植成本, 实现了作物品种的多样化, 并且由于转基因植物的抗性强, 可有效地降低化肥、农药所带来的污染, 对当下流行的儿童失明症有明显的改善作用。随着农业作物的病虫害和杂草侵蚀过多, 每年用在农作物生长的化肥和农药量巨大, 农药虽解决了杂草和病虫害问题, 但也带来了其他的毒副作用, 每年由于农药而引发的中毒人数已经达到甚至超过10万人次。而转基因技术利用转入基因的生物特性表达, 确保了转基因作物的抗病虫性。减少了杀虫剂等农药的应用, 确保了作物的安全。作为世界上第一大棉花生产国, 2007年我国抗病虫害转基因棉花的种植面积为380万公顷, 并且杀虫剂的使用较以往减少了14万吨。
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隐忧
(一) 对自然环境影响的相关思考
转基因技术的使用会造成自然环境的“杂草化”和生物的多样化减少。首先, 与非转基因作物相比, 转基因作物与除草剂、抗病虫等抗性基因接触时, 其生存能力更强, 因此很可能形成大片且生命力顽强的杂草, 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其次, 转基因容易使外来基因不断发展, 使原有物种资源退化。外来基因的抗病能力强, 甚至会造成野生物种资源的灭绝。常年种植转基因农作物会导致害虫出现抗体, 进而改变其种群结构, 影响生物链的平衡。
(二) 转基因对人类健康影响的相关思考
转基因可食用产品的新表达蛋白很可能会具有毒性或者引发过敏反应, 这是目前大部分公众对转基因的认识。转基因是通过外来基因插入来破坏原有的基因表达, 产生更多的毒素。2009年, 中国政府首次为水稻转基因产品提供政策支持, 转基因所带来的问题不仅是科技方面的, 还包括社会、文化甚至伦理道德层面的问题。转基因在一定时期能够促进我国农业和生物科技的发展, 其危害尚有待思考。构建转基因风险交流机制, 实现创新, 降低公众恐慌是当下的主要任务。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的机制构建与创新
(一) 明确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中的各主体关系
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过程中, 与公众关系的处理是重点。首先要与公众形成伙伴关系。增强管理者对公众的认识, 使公众参与转基因产品安全交流, 为群众提供转基因产品知识培训, 积极与公众进行沟通, 防止民众“失语”。总之, 与公众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十分关键。
(二) 满足媒体的要求, 实现信息透明化
媒体连接了政府和公众。随着媒体的发达, 人们了解转基因的渠道更多, 媒体发挥怎么样的作用是管理部门也是媒体自身要思考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制定必要媒体交流计划, 以防止媒体大事渲染而造成非转基因的波及面过广, 引起消费恐慌。加大媒体的管理力度, 确保媒体对事件报道的准确性。尤其是一些网上的言论, 要做到以民众的健康为出发点进行报道。必要的时候, 要与媒体之间形成一种双向的交流机制, 引导正面舆论。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要积极参与, 严格防止政府的无作为。对于媒体采访, 政府要做出必要的回应, 并站在保护民众的角度, 与民众分享可靠的信息。最后, 鼓励与利益相关的人群提供具体建设性的意义。
(三) 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交流方式
目前, 我国对于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的管理和评估多集中在数据的解析和健康教育上, 缺乏对于风险信息的统计和处理, 使信息缺乏针对性。各个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并未构建, 各个主体之间对于转基因的认识存在差异。为此, 应正确宣传, 引导消费者。政府与科学专家以及媒体之间的统一机制, 提供正确的培训, 使各个主体之间保持相同的思想。无论何种机制, 都要从事实出发, 才能使民众信服。在转基因生物安全交流过程中, 首先应就农业和食品生产方面与科学专家与消费者进行交流, 阐述食品生物技术正确信息。对于来自不同专业的对象要区别对待, 以便提高民众对于管理者的信任程度。转基因给民众带来的恐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舆论造成的百姓对转基因产生错误的认识, 这就需要政府积极与公众沟通, 降低公众的担忧程度, 但目前的政府并未发挥这方面的作用, 而是片面的依靠的作用渲染转基因的积极作用, 信服度不高。
总结
随着转基因进入公众视线。一方面, 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支持转基因。另一方面, 转基因着实给人们带来的恐慌。我国开始关注转基因安全风险交流机制的建立, 建立长效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策略。政府首先要建立关于转基因的发展机制, 并且实现信息的透明化, 使公众正确认识转基因。其次建立政府、媒体和民众之间的统一战线, 建立完整的转基因风险评估机制, 积极重视民众的意见, 发挥转基因生产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根平, 杜文明, 夏兰琴.植物安全转基因技术研究现状与展望[J].中国农业科学, 2014 (05)
篇4: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
[关键词]转基因生物;生物安全;环境安全
[中图分类号]D9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372(2008)03-0066-05
21世纪是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世纪,人类大规模地开发利用生物资源和各种生物技术,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转基因生物技术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其涉及的经济、政治、法律、环境、健康和伦理道德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国际科学界和各国决策层已经认识到,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失控和滥用,可能会给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本文主要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国外监管模式、国内监管法制现状以及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对策四个方面对学术界的主要成果进行综述,希冀为构建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一、关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研究
由于转基因生物技术是一个新兴的技术,目前国内外文献中对转基因生物技术作系统研究的甚少,大多数学者都是从不同的领域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生物学家主要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在各领域的具体运用情况,经济学家侧重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学家则重点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的负面效应,而法学家则集中讨论如何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运用提供法律制度支撑保障生物技术的理性发展。因此,将法学理论与生物学理论相结合,重点从法律角度探讨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运用,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使转基因生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人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这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人类活动是威胁生物安全的首要因素,人类是生物多样性的主宰,也是生物安全的主宰,人类的选择决定了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的未来,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人类自身的未来。安全问题关涉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方面面,它的重要性和广泛性在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即“把安全视为人在满足生存需要后的第一需要”。
在各国立法以及国际性生物安全法律文件中,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生物安全概念。生物安全国内法的研究在我国尚未起步。学者们基于对生物安全概念的不同理解,相应地在对生物安全法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广义的生物安全论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让一切生物处于不受损害的状态。”结合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一般认为生物安全主要包括转基因技术安全、外来物种入侵、濒危物种保护等等;狭义的生物安全论者认为:“生物安全仅仅指的是转基因技术的安全问题。”通过对生物安全国际法与国外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有学者认为:首先“生物安全中的生物是有所指的,一般情况下它仅指两种生物。一种是微生物,另一种是生物技术,生物安全的研究范围一般限定在生物技术与微生物领域。”其次,生物安全的“安全”并非是指生物处于安全的也就是不受损害的状态。这里的安全是指防止生物危害,也就是让自然环境、人类健康或是其他生物免受生物危险物质的损害,而不是保护该生物危险物质的安全。有学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对自然生物和人工生物及其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的防范和现实危害的控制,涉及的内容主要有重大传染病、生物恐怖、转基因生物和有害外来物种入侵。转基因生物体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指由于转基因生物体的生产、处置、使用不当,而对人类健康或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转基因生物体的生物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转基因生物体对人类健康的安全性问题;二是转基因生物体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安全性问题,由于转基因生物体是经过生物技术产生的新物种,转基因生物体释放到环境中,可能破坏经过自然演化形成的原有物种,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的失衡。基于转基因生物所引起风险的广泛性、潜在性、不确定性、不可逆转性的特点,如何正确评估、安全使用转基因生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成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环境和健康的中心议题。
转基因生物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1)基因漂移。导入到转基因农作物中的基因可能由于植物花粉飞扬转移到杂草和其他作物中可能产生“超级杂草”,基因漂移将使正常、非目标植物发生基因改变,这个过程很难人为控制,其后果也很难预测。(2)对非目标生物产生危害。1999年发表在《自然》杂志的一项研究表明转苏云金杆菌晶体蛋白基因的玉米花粉被蝴蝶幼虫采食后,会产生幼虫致死,而这种幼虫并不是玉米的害虫。(3)产生有害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可能形成“怪物”或优势生物,基因改造的生物体释放到环境中,可能通过竞争消除群落中原有的野生种,并通过食物链间接影响群落结构。生物安全属于学术界目前广泛讨论的与传统的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及经济安全相区别的非传统安全中环境安全的一种。生物安全问题虽然与传统安全问题有着普遍联系,但更有自身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为跨国性、滞后性、协同性、连带性。因此,有学者指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生物安全体现了冷战后时代重要性突显的非传统安全的非传统特点。
二、关于国外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篇5: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
美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技术风险交流
农业转基因技术代表当今农业科技进步的水平,是农业提高产量、提升质量的`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加入世贸组织后,掌握这一技术国家的转基因农产品对我国农产品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同时也成为我们应对挑战的绿色壁垒.美国是全球农业转基因产品第一大国,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及生物技术风险信息交流方面有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本文根据赴美国考察交流所了解的情况作一介绍,旨在学习和掌握这一游戏规则,变挑战为机遇,为我所用.
作 者:周伟 作者单位:安徽省农委科教处,安徽合肥,230001 刊 名:安徽农学通报 英文刊名:AUHUI AGRICULTURAL SCIENCE BULLETIN 年,卷(期): 14(21) 分类号:Q81 关键词:转基因 生物技术 安全管理 美国篇6:转基因生物安全学习报告
【关键词】 基因转基因安全性可持续
内容摘要
基因是遗传的基本功能单位,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人口、资源、环境等一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以科学技术为先到的技术革命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现代生物技术是又一次生产力的解放,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基因重组及转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形成了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产业群,转基因迅速发展。然而,转基因生物具有科学的不确定性。转基因的环境释放可能对人类和生物的健康产生危害,同时存在环境风险。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我们应当学习转基因的相关知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正确评价和对待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确保把转基因技术的生产力潜能发挥出来,同时把风险和危害降到最小,真正把它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正文
虽然基因工程技术和转基因技术空前发展,应用在人们生活的很多方面,但是人们似乎对基因的相关概念比较陌生,缺乏全面的认识。尤其是对于转基因生物技术,一些人闻“转基因”而色变。他们盲目地认为转基因产品都是有害的,全盘否定,予以抵制。也有一些人,鼠目寸光,只片面地追求转基因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其本身具有的潜在风险和安全性问题,给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重大威胁。
基于此,最近我学习了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相关知识。我想把自己学习的成果以报告的形式展示出来,一方面消除一些消费者对转基因的畏惧和抵触心理,同时也要把转基因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告知大众,以引起更广泛的关注。从而能够对人们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和原理客观公正地认识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有所帮助。
基因是遗传的基本单位,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也是一个有一定结构并在细胞核染色体上占据一定位置的物理单位。基因存在于所有的生命形式中。基因的化学本质是脱氧核糖核酸(DNA),基本
1组成单位是四种脱氧核苷酸。生物界基因结构具有互通性,每个基因一般都储存着一种独特蛋白质序列的密码。基因所存储的某种遗传信息的展现过程,是遗传信息的流动,被称为基因的表达。基因通过DNA的转录和翻译,控制合成不同的蛋白质,生物体才表现出不同的性状,从而构成了多样的生物界。
生命的现象绚丽多彩,生命的奥妙无穷无尽,生物高科技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人类试图改变自然的勃勃雄心从未间断过,现代生物技术迅速崛起。生物技术是生命科学于工程科学相结合的一种技术。它生物材料本身或生物反应过程进行加工和生产,新的生物技术不断取得了新的突破。对基因的探索一直是生命科学的热门领域。基因工程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主流。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兴起和发展,人们对基因的结构和功能的研究日益深入。对基因的认识已经从理论上的研究发展到可以人工分离、合成和重组基因,基因工程应运而生。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的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性状的可遗传修饰,这一技术被称为转基因技术。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常被称为“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
现代转基因植物技术和转基因动物技术尤为迅速,并形成了相关的产业群,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植物转基因技术开辟了植物改良的新时代。应用植物转基因技术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使之稳定遗传并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高产、优质等。目前转基因成功的植物有120多种,40多种转基因植物进入商业化种植,4000多种转基因植物已被各国批准进入田间试验。迄今全球已累计种植了6亿多公顷转基因植物,主要为抗除草剂和抗虫的转基因作物。世界范围内的商品化和规模最大的田间转基因作物为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而我国主要的转基因作物为棉花、水稻和小麦。
转基因技术可以提高育种目标的准确性,实现超远缘育种,大大缩短育种周期,加快育种进程和新品种速度,同时具有十分可观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为解决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粮食不足和能
源危机等全球性难题做出了重大贡献。研究表明,转基因食品可以使人们吃到更多的营养。美国转基因玉米含有的色氨酸比普通玉米多20%,转Bt基因农作物能够从昆虫口中夺回粮食,转基因还能使水果“形状”更加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转基因植物在改善生态环境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转基因植物是一支新的能源大军,是解决目前能源问题的有效途径。
转基因动物技术是借助基因工程技术将体外重组的基因导入受精或早期胚胎,培育出转基因个体的技术。转基因动物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主要表现为:
1.用于基因功能的基础生物学研究
2.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建立诊断和治疗人类疾病的转基因模型;生产人类器官移植用途的转基因猪;应用转基因动物乳腺生物反应器生产药用蛋白;生产人类营养医疗用品。
3.在动物生产中的应用,培育动物优良新品种。
此外转基因微生物在各领域也应用广泛,效应显著。
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寄。利与弊从来都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正如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转基因技术给全球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也存在重大影响。生物安全问题被提出:转基因生物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存在潜在风险,具体表现为:某些转基因食品具有毒性、过敏性、抗药性和环境污染;一些转基因的蛋白产物本身对人体有毒,如除草剂分解酶类、抗生素分解酶类以及Cry杀虫毒蛋白产生的一些酶抑制剂也是一种过敏原,具有过敏原性。Nebraska大学证明,巴西坚果2S清蛋白大豆有过敏性。
转基因技术存在环境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和伦理道德的问题。目前还没有足够充分的科学依据能够排除人们对转基因安全问题的担忧,同时转基因生物的长期安全性评估也非常艰难。因此加强转基因技术的生物安全管理是十分迫切的。目前世界上已有35个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加强管理。生物安全国际法《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出台推动了国际生物安全的管理,各项标准和制度相继确立,有效降低了转基因技术的潜在风险。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人类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处理好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要想最终受益于转基因技术,就必须对基因产品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做深入研究。对于转基因产品,我们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合理控制,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沈孝宙 编 《转基因之争》 化学工业出版社
2.张建 主编生命科学前沿丛书《转基因动物技术》科学出版社
3.许沈华 主编 《认识基因 探索生命奥秘》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4.薛达元 主编中央民族大学特色教材 《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科学出版社
篇7: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4-4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活动,确保转基因生物在装卸、运输、储存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封闭式管理,防范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危险或潜在风险,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华农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用于农产品加工的具有活性的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具体指进口转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产品(包括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是指以具有活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为原料生产农业转基因产品的活动。具体指以进口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生产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的活动。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成立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保进口转基因大豆在采购、运输、贮藏、加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性,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将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公司特成立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等工作。
组 长:陈汉宗 执 行组 长:卢德明 执行副组长:王海波
组 员: 王永强 赵淑颖 殷方玉 崔文学 黄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组长
1、职责
(1)负责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安全工作的总体策划。
(2)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及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源(人力、物力,必要时财力等)的配备工作。
(3)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总指挥及突发事件后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4)对本公司采购加工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性负整体责任。
2、权限
(1)有权调动公司内一切资源。
(2)有权组织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进口转基因大豆相关安全工作会议。(3)有权变更安全管理小组中所有人员及其职责和权限。(4)有权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工作进行直接安排。(5)有权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直接处理。
(二)执行组长
1、职责
(1)配合总经理做好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的相关安全性工作。在总经理不在期间全权代表总经理履行相关职责。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执行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及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源(人力、物力,必要时财力等)的配备工作。
(3)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安排、管理。(4)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处理工作。(5)负责统一协调公司内各相关部门间的工作。
2、权限
(1)可行使总经理授权下的一切权限。
(2)总经理不在期间,可代表总经理行使一切权力。(3)紧急情况下,有直接调动一切资源的权力。(4)有权对作业现场进行直接指挥。
(5)代表总经理有权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工作进行直接安排。(5)有权按相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直接进行处理。
(三)执行副组长
1、职责
(1)配合执行组长做好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的相关安全性工作及技术指导。(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转基因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负责转基因生物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5)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相关标识的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相关部门有关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7)配合执行组长做好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处理工作。(8)厂内有关转基因产品标识牌的制作和使用及加工过程中废弃物的处理等
(9)含转基因产品标识的申报和审批手续办理、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办理等事宜。(10)具体负责与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有关转基因方面的事宜。
2、权限
(1)有权对出现的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执行组长汇报。(2)在执行组长的授权下,可直接对转基因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3)有权对不按规定操作的部门或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和建议。
(四)组员
1、职责
(1)按工作范围,具体负责公司采购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在采购、运输、贮藏、加工及产品销售各环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向所辖范围内人员宣贯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对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事项负第一责任。
(4)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小组布置的有关转基因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确保各环节的安全措施有效可行。
(5)负责本管理范围内各环节/各道工序的有关转基因安全工作的具体布置和监督检查。
(6)负责所辖范围内有关转基因标识的具体制作和使用。
(7)在安全管理小组的安排下,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8)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及总结报告工作。注:各相关组员工作范围
a、物流经理:负责进口转基因大港仓装卸、存储及港内运输、厂内运 输、贮藏方面有关事宜。
b、生产经理: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及产品储存等在生产企业内部 各方面的事宜。c、销售经理:负责产品豆油、豆粕、浓缩磷脂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d、品控经理:负责生产企业内有关转基因废弃物处理的监督检查及配合生产企业总经理做好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2、权限
(1)有权对工作范围内的有关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事项进行工作部署、检查和监督。(2)有权对出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执行组长、执行副组长进行详细的汇报。(3)有权对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大豆采购、装卸、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 目的
采购安全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同时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在装卸、储存、发运各中转环节进行防疫控制,保证进口转基因大豆在各环节操作过程中无泄露现象发生,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在码头运输等过程中的传播。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不进入环境。
第七条 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在采购转基因原料时,必须取得外方提供的中国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后方能签定合同,同时应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档案,载明其来源、贮存、运输等内容,并取得与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八条 港口装卸管理规定
(一)装卸前的准备
卸货前我公司要提前与港方作好沟通,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大豆作业的泊位、作业线路及筒仓周围保持清洁,相对隔离,不得有污染源。
2、定期清理筒仓,保持仓内清洁干燥,无污染物、无虫害感染,有防鼠措施,必要时对筒仓实施熏蒸灭虫。
3、对装卸机械进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机容整洁。
4、装卸工具及铺、垫、盖必须干净,如已污染则不得使用。
(二)装卸过程控制
进口转基因大豆在整个装卸过程中,我公司进出口部应指派专人现场监督以下事项,对发生的任何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1、船舶按规定靠泊指定港口后,确保在检验检疫部门对表层进行抽样并合格后方可安排卸货。
2、卸船过程中使用港口专用卸粮机械,直接将大豆输送至港内筒仓储存或专用的封闭自卸车中。
3、专用卸粮器械及封闭自卸车要定期由专人维护、保养和检查,杜绝有任何漏洞。
4、卸船现场码头要安排清洁工人,及时清扫洒落地面的大豆并颗粒归仓。
5、在作业结束后,根据要求卸船用专用器械及场地要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督下喷洒甲醛或次氯酸钠溶液进行消毒灭菌。
第九条 港口粮仓储存管理规定
大豆在港方专用粮仓储存期间,我公司委托港方按以下几点要求严格管理,并派专人负责监督。
1、进口转基因大豆在粮仓储存期间要适时进行通风干燥,抑制粮仓内各种生命体的活动,防止潮湿发霉而造成大豆质量下降。
2、进口转基因大豆储存期间要定期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仓内温度、湿度、大豆水分及虫害发生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至相关部门。
第十条 运输(港口到加工厂内)管理措施
1、港仓存放的大豆用封闭自卸车运送至我公司的加工厂区,运输过程中要合理控制装货数量,防止装卸过量导致大豆溢出外泄。
2、对运输司机应有严格操作要求,同时避免因交通意外导致大豆撒漏。第十一条 厂内储存安全管理措施
1、进口转基因大豆进入生产企业后与国产大豆要分仓存放,并在显要位置挂牌标识。
2、在厂内储存期间,生产厂应对原料仓进行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原料仓温控设备并加强对原料仓的巡视力度,防止因管理失控大豆变质。
3、大豆储存期间生产厂应对其严格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出入库情况,做好大豆出入库重量等情况记录,尽量避免短量情况发生。
4、原料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污染源。
第四章 大豆加工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运达生产厂内的进口转基因大豆经封闭式输送设备(刮板机、提升机等)直接将大豆送至厂内指定的原料仓。
第十三条
原料仓内存储大豆经封闭式输送设备按生产工艺流程先后将大豆运送至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整个生产加工过程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
第十四条
大豆在加工过程中经各清理设备先后多次清理,清除的大小杂质(又称下脚料)必须用定好的杂质袋或封闭式手推车接装,接装的下脚料要封口放至指定区域,称重并做好记录,待集中处理。
第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各除尘系统的管理,严格控制风量,清除的灰尘收集到封口袋内并存放到指定区域,待集中处理。
第十六条
厂内杂质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并做详细记录。同时厂内应作好杂质处理有关事项的宣传工作,让所有员工引起足够重视。
第十七条
大豆生产加工后的各种产品经密封包装后(豆油由密封管线输送)输送至各成品储存区的指定罐/区域内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过磅称重并作好记录。
第十八条
存放在各存储区的待销售产品,均需做好明显标识,并由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储存区(库房)情况,确保储存期间质量。
第十九条
销售装车过程中,由专人进行严格监管,严防撒漏,因意外撒漏要及时清理回收。
第二十条
生产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有关输送、生产加工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避免大豆及其制成品撒漏现象的发生。因意外原因导致出现上述情况时,相关操作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生产主管,并同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撒漏大豆及其制成品及时回收至生产线内。
第二十一条
大豆加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国家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疫对象应立即上报主管检疫部门及农业转基因生物主管部门,作好防范工作。
第五章 加工废弃物的灭活措施
第二十二条
大豆加工过程中初清工作塔内和预处理车间内存放的大豆杂质(下脚料)数量较多时,该项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安保部门联系,由安保部门指定专人将大豆下脚料运送至焚烧间。下脚料运至焚烧间前应再次过磅确认现有数量与存放数量的一致性。第二十三条
下脚料运至焚烧间途中,不得发生洒落现象。
第二十四条
全部下脚料必须在焚烧间内焚烧处理,焚烧间管理人员应作好焚烧记录(包括下脚料的重量、焚烧时间、焚烧人员等),并给予保存。
第二十五条
加工进口转基因大豆期间,企业生产部门应及时同时企业门卫,把好杂质出厂关,不允许有任何未经焚烧处理的进口转基因大豆杂质出厂。
第六章 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我公司列入转基因产品目录的各类产品(大豆、大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均需实行强制性标识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标识方法
(一)标识要求
1、对原料的标识:在报检、报关单及在大豆垛区和堆放地点标注“转基因大豆”。
2、对产品的标识:在产品包装物、标签上标注“转基因大豆加工品”。
(二)标注要求
1、标识应当醒目且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汉字。
2、包装产品应在产品外包装上同其他内容一同设计和印刷。
3、散装油罐要用油漆喷写或制作标识牌。
4、销售窗口、垛区及产品堆放地标识牌要用不干胶贴制作。
5、无论何种标识形式必须保证其牢固、持久。第二十八条
标识工作管理措施
1、要提高对转基因标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提高到执行国家法规,关乎企业形象和效益的大事上来。
2、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一个《条例》、三个《办法》及本《规定》,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绝不能因为工作疏忽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
3、加强转基因标识使用的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小组要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要求,并及时传达有关信息至各相关部门。
4、建立报告制度,公司各相关部门在国家有关部门检查前后以及市场抽查时都要及时向安全管理小组报告。在发生或预测可能发生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或存在潜在风险时,各相关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将情况详细报告安全管理小组。
5、安全管理小组相关人员要加强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目的
建立健全对转基因生物扩散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十条 适用范围
在进口转基因大豆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隶属华农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
第三十一条 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协调应对、加强合作的原则。
有关部门/人员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第三十二条 成立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公司内设立转基因生物扩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组成,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公司转基因生物扩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他相关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查机制
公司建立统一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监查、报告网络体系,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信息管理和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规范的转基因生物安全信息预警体系,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1、公司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建立信息收集、分析系统,及时作出预警提示。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可能严重程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2、进口转基因大豆在采购、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相关负责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日常监控;发现可能或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后,应及时上报。同时关注事态发展,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 应急处理方案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公司内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应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小组。
2、公司安全管理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及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应急事件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小组在接到报告并依照本预案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应急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要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执行组长、执行副组长要亲临事发现场,按总经理要求,指挥现场,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执行组长有权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动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相关设施、资源,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任何部门/个人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和违抗。
3、对于先期处置得以控制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对于经先期处置但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来开展处置工作。
5、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转基因突发事件相关责任部门/个人应在应急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上交公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第三十五条 处罚规定
公司内相关单位/个人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下列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及处以 元的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提供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人力、物力等资源的。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篇8: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辩论赛
为了解决农业生产中的资源约束、环境破坏和病虫害加剧的问题, 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和组织重大科技行动等措施加速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借此契机, 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应运而生, 其中, 农业转基因技术的兴起和发展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一些困境, 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农业转基因技术为解决农业生产中一系列挑战提供了一条选择路径;在某个程度上, 它甚至可以说是现代农业竞争的关键。
然而, 农业转基因技术在给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风险:是否对人类健康产生威胁?是否危害生态环境?是否破坏生物多样性?转基因种子涉及的专利较多, 是否会导致我国种子产业为他国所控制?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因此, 针对农业转基因技术而做出公共决策的方法不同于以往的常态科学, 它具有科学事实不确定性及价值判断多元化的特点, 是一种后常态科学 (陈玲, 薛澜, 赵静等, 2010) 。农业转基因技术应用的收益和风险来自未知领域, 难以获得充分、准确的具体信息, 故难以科学判断, 取而代之的是价值规范的选择判断。鉴于转基因技术在农业应用中收益和风险的不确定性, 规范后常态科学下的公共决策行为, 对农业转基因技术的应用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实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这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行动的准则。为此, 我国针对转基因技术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是否完善?是否满足当前转基因技术运用的需求?国内各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他们首先从分析《生物安全议定书》中转基因农产品的贸易措施以及WTO相关协议 (丁晓阳, 2003) 入手;接着深化分析国际法和国内法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的问题, 并强调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环节的管理 (操小娟, 2004) ;而后从应急处理制度着手 (王洋, 曾文革, 2006) 探索完善的应对措施;此外, 还有学者从概念的界定来论证界定概念的重要性 (付文佚, 王长林, 2010) 。可是, 当前的学者仅从侧面来分析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不全面, 还忽视了农业转基因技术的公共决策是一种后常态科学这一既定前提。因此, 只有在肯定后常态科学这一既定前提的背景下, 系统梳理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所涉及的法律规章才能很好地回答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否完善这一问题。
2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体系
为加强农业生物安全管理, 保障公众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 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究, 我国先后颁布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尽管这些法规中涉及到一些针对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技术的规定和条例, 但还缺乏专业、系统性的条文和管理规范。为弥补这一空缺, 我国颁布了一些与转基因生物安全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2001年5月23日, 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我国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准则, 它授权农业部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 并建立了由农业部、发改委、科技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条例》从安全许可制度、生产与加工许可制度、经营许可制度、标识制度、进出境管理制度和行政措施这六个方面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监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在《条例》的基础上,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2006年1月27日农业部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至此, 我国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实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出口、监督检查、责任追溯等等环节进行监管的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
3 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特点
通过对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建设的综合分析, 可以梳理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3.1 单一部门主导
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运输经营、进出口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溯及惩罚机制等各个过程均由国务院授权农业部负责。农业部接受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运输经营、进出口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 对他们进行安全评价、监督管理, 审批其行为的合法性。这一点和其他政策领域各个政府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差异极大。甚至是以前参与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一些部门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也先后退出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领域。例如, 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实际上弱化了我国1993年由原国家科教委颁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由科委主管全国基因工程以及科委牵头组织成立国务院层面上的“国家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 2007年卫生部颁布新修订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 卫生部实际上是废除了其2002年出台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即使是与转基因生物安全密切相关的其他监督管理部门, 如环保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也没有具体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措施, 仅仅援用农业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3.2 专家委员会是决策主体
根据《条例》的第九条规定, 农业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 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是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经营等环节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 故农业转基因生物委员会是农业转基因技术安全管理的核心。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以及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因此, 我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审批管理模式是典型的技术官僚为主体的内部决策模式。
3.3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不同于欧美在评价审批阶段各个环节颁发的许可证,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制强调了最终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条例》明确规定转基因植物种子、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种子、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 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定、登记或者评价、审批前, 应当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从《条例》的整个法律内容来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基础性要求, 无论是本国的自主研究、生产, 还是从国外引进, 都必须获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以我国的转基因棉花及水稻为例, 转基因棉花和转基因水稻只有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安全评价合格后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才能获得生产、加工及销售的批准。
3.4 监督处罚机制等同于普通物种
《条例》授权农业部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行使监督管理和处罚权。《条例》规定, 农业部责令从事Ⅲ、Ⅳ级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或中间试验而未向农业部报告的研究单位暂停研究或者中间试验, 限期改正;如违规进行农业转基因的研究试验, 根据情节轻重, 农业部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条例》授权按照条例规定对研究试验单位进行责令停止生产以及罚款。但是, 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力度基本等同于普通物种和食品的监督。例如,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试验, 获批准未按规定采取安全管理、方法措施或者是超过批准范围进行试验的, 责令停止试验, 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时, 农业部有权宣布禁止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 收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销毁相关的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紧急情况下, 农业部对于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和扣押。由此可见,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和试验的惩罚机制难以到达后常态科学下所需要的力度, 基本等同于普通物种和食品的监管。
3.5 缺乏事前预警和事后处理机制
近年来, 我国经历了一些突发事件, 如非典 (SARS) 、禽流感、地震等, 相应的也建立起相关的预警救济机制。相比较而言,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预警救济机制却是缺失的。《条例》第五十四条指出, 在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或者进口、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造成损害,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条例》并没有对于出现事故前的应急预案措施以及出现事故后的救济和处理方式做出明确的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所带来的影响是否有利来自未知的领域, 没有确定的科学事实, 也缺乏充分的信息, 难以预测。另一方面, 没有发生既定事实的危害, 则事故后的救济和处理方式难以确定。这些不确定性因素, 构成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事故前的应急预案措施和事故后的救济与处理方式的法律规章缺乏的原因。
4 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安全法律法规的政策建议
首先, 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我国监管体系不同于欧美的多部门监管, 缺乏多部门监管下的相互交流和监督。我国单部门主导的管理体系有其优势, 也存在一定缺陷。我国需要借鉴欧美经验, 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 从而完善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体系。
其次, 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化和公开渠道多样化。无论是在转基因管理较为宽松的美国还是最为严格的欧盟,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是其共有的特征。而我国传统上将科技决策局限于很小的科技精英和技术官僚范围内, 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 也堵住了公众参与的渠道。相关的学者提出建议, 需公开科技报告, 不仅给其他科学家, 也给公众以知情权。我国应该也需要参照欧美的做法, 公示申请单位的产前通告和评估意见公布于网络, 为公众快速、广泛进入转基因产品的健康和安全数据库提供通道, 给公众参与提供机会。
再次, 建立有效的政策纠偏机制。科学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带来政策的重大失误, 因此, 根据动态的检测报告建立有效、动态的政策纠偏机制, 及时调整政策的内容和方向至关重要。注重效能与弹性, 根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修改法规, 堵塞漏洞, 这是后常态科学下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应具备的管理方式。
最后, 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和严格的惩罚机制。应急预警机制是后常态科学关键的一环。农业转基因技术具有巨大的风险, 因此, 只有建立应急预警机制才能更好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同时, 我国没有产品损害巨额的赔偿制度及发达的诉讼体系和信用制度, 因此,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惩罚机制难以到达后常态科学下所需要的力度, 基本等同于普通物种和食品的监管。完善我国的法规体系, 修改和增加严格的惩罚制度, 加强对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是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方向。
摘要:在后常态科学理论背景下, 总结梳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相关法律法规, 分析得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规制的特征, 并针对其中存在问题提出对应的政策建议, 以期有助于相关部门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制及其体系。
关键词:后常态科学,转基因技术,转基因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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