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文明检查常见问题(精选6篇)
篇1:质量安全文明检查常见问题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根据济南市济建质安监字[2013]1号,现将检查常见问题进行整理汇总。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无围挡
2、工地周边道路扬尘,积雪积水。
3、未按规定对车行道路采取路面硬化等降尘措施;
4、无车辆冲洗设施,5、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等防尘措施;
6、现场建筑垃圾未清理外运,材料堆放乱;
7、楼内建筑垃圾未清理;
8、生活区随意堆放废钢筋等建筑材料和闲置机械设备;
9、施工现场积雪积水未清理。
10、建筑材料和料具堆放混乱,未挂牌标识;
二、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2、支模脚手架扫地杆设置不全,部分立杆搭接。
3、脚手架作业层铺板不全,架体拉结点少;
4、悬挑式外脚手架连墙件较少,5、悬挑脚手架锚固段长度不足,6、立网封闭不严。
7、脚手架安全平网和立网不符要求,8、架内层间防护不到位,随层网设置不全,9、架体未固定,10、杂物较多,存在高处坠落的安全隐患;
11、基础底座和垫木不符要求;
12、卸料平台设置不牢固;
13、无施工操作层,平网设置不足,三、临时电
1、部分开关箱未接保护零线,局部电缆拖地乱挂
2、现场施工用电达不到三级配电,使用不合格配电箱,存在严重用电隐患;
3、部分施工机具未设置开关箱,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
4、塔机接地未按要求重复对角接地。
四、基坑防护
1、基坑临边未采用硬质材料进行防护;基坑易发生坍塌事故。
2、基坑回填不及时;
3、深基坑开挖无专家论证方案,无支护措施,临边防护不牢,坑边堆放大量物品;
五、消防
1、消防措施不到位,现场无消防措施;
2、存在火灾隐患较多;
3、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动火使用前未履行动火审批制度;
六、安全
1、塔机未检测使用;
2、楼层、楼梯等各种临边挡脚板设置不全,管道井,电梯井安全防护不到位;临边防护不到位。
3、防护门未按《图集》要求设置,4、无安全通道,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5、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不全,无针对性;
6、高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特殊工种人证不一致;
7、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目标管理的落实不到位;
8、安全通道、钢筋和木工防护棚防护不符要求;
9、模板工程立柱间距不均匀,底部垫板不符要求。
10、模板支撑系统部分无底座,垫板,未按规定设置纵向扫地杆、小横杆、剪刀撑;
11、塔机无月检表,基础排水不畅。
七、合同与管理
1、无承包合同,无项目经理、无安全员,2、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混乱;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条件差;
5、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未在现场履行职责;
6、项目经理、总监等人证不符,八、临时设施
1、施工人员住帐篷集装箱屋,室内卫生差,使用电饭锅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2、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无健康证;
3、生活区卫生清理不及时,积雪积冰积水,环境差;宿舍卫生差,宿舍内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4、宿舍卫生差,私自使用燃气灶,食堂卫生差,宿舍内电线乱拉扯。
5、道路不通畅,材料堆放乱,食堂宿舍卫生条件差,九、质量控制
1、混凝土试块留置与养护不到位,2、砼浇筑未测入模温度,3、未及时进行混凝土进场检验
篇2:质量安全文明检查常见问题
2.道路扬尘治理不力,需桩基单位、园林、园建单位和四建协调处理路面扬尘问题。
甲方办公室通往施工区的道路要求除四建以外的单位协调硬化。
3.钢筋未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标识,且直接对方于地面未做架空处理。钢筋加工期废料未及时清理。
.场地周围未拉好围壁。
4.种植土、废石板等堆放混乱,地面脏乱差。
5.现场出现插座箱,不符合要求。
6.大门装修队伍有三人未带安全帽。
7.现场有个别电箱倒地且箱内接线混乱。
8.路面有扬尘,需清理。
9.饮水设施无防护。
10.现场电箱内出现一闸多用。电锯、切割机无防护。
11.安全防护通道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双排外防护架、平网局部搭设不到位。
12.外架防护不到位。
13.钢筋堆放混乱,未按品种、规格堆放、标识,且仍堆在泥地里,未做架空处理。
14.无木工棚和操作规程,木工加工区锯末未清理,木工锯无防护。
15.空压机防护不全。
16.深基坑无防护、无标识。
17.钢筋加工区箍筋堆放混乱,调直机械无防护棚。
18.氧气瓶和乙炔瓶间隔太近,小于5米。
19.防护架平网内堆放较乱,防护架上堆放模板等。
20.配电箱内接线混乱。
21.树木栽种不符合要求。
22.接地线不符合规范。
23.个别电箱未固定、防护门缺少,配电箱无防护,个别电线绝缘层破损。
24.住宿区线路混乱。
篇3:质量安全文明检查常见问题
临床工程师对设备使用科室进行环境周期性安全检查的步骤为:对麻醉科分以下8 个区域检查: (1) 麻醉地点1 (手术室和发放室) ; (2) 麻醉地点2 (非燃烧麻醉剂的部门) ; (3) 麻醉地点3 (可燃烧麻醉剂) ; (4) 麻醉地点4 (混合地点) ; (5) 特别注意区域:患者看护区 (患者接受体内手术, 并且是直接有源医疗设备操作的地点) ; (6) 一般注意区域 (一般患者区) ; (7) 非患者区域; (8) 潮湿区域, 尤其注意电路元件设计在水路的下方的危险。
1 临床工程师周期性安全检查项目
定期检查电气安全。提供给设备的电源, 其电压、相位应符合设备的要求, 供电线路必须能够承受设备的用电负荷。对电压要求稳定的精密仪器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稳压电源或UPS。
定期检查接地装置。所有带电医疗设备工作时应接地, 并保证接地设施良好。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环境。保证工作环境清洁、干燥, 做好防尘、防潮、防爆、防水、防辐射、防电磁波、防静电工作。保证房间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 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才能上岗工作
对放射、放疗、检验、等危险部门的工作人员, 需经岗前培训, 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3]。
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范围的医疗设备、器具, 必须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并取得检定证书和检定合格证。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 严禁使用。对重要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性能检测, 采用内部自检和外送、外请等检测方式, 确保质量安全。
应严格按开关机程序开、关机器。严禁违规、野蛮、不按程序操作仪器设备[4]。严禁仪器设备带病工作, 发现仪器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关机, 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到场检修。
做好检查 (测) 和处理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设备在带入医疗环境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提供有关安全程序的教育和训练、设备检查, 完善对临床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
2 医疗设备电气一般安全检查常见问题
2.1 电源线
电源线出现破损、扭结、强弱电捆绑在一块、缠绕在暖气管上、在挤压状态下使用等非正常状态, 会导致电源供电间断、局部发热严重, 容易短路、着火。
2.2 漏电的仪器设备
如遇到使用漏电情况, 应立即告知科室停止使用。检修漏电仪器时一定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 (防护鞋、防护手套) 。检修步骤为:先测试漏电保护是否完好, 然后断电检查, 如果设备所处环境潮湿应提醒使用人员保持环境的温湿度, 或者协调变换设备使用环境, 发现线路老化或其他不安全隐患及时更换。在泡水或极潮湿等特殊环境下, 通知电力人员配合工作。配备电气安全检测仪后, 在交付科室使用前须检测电气安全, 以确保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
2.3 设备老化、线路破损严重的设备
设备老化、线路破损严重的设备要特别注意漏电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元件或整机报废, 切不可留下事故隐患。
2.4 破损、劣质的插排
破损、破裂、劣质的插排会引起触电、着火、烧毁电路板等安全事故。如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一些不规范状况, 比如破损的插排、使用劣质的插排、插排靠离水路非常近等, 要立即告知科室负责人, 讲明容易出现的安全事故, 督促立即停用破损劣质插排, 更换使用优质插排, 以免造成触电事故或大的财产损失。
2.5 医用特种设备
压力容器或者辐射类医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同样按类别持证上岗, 周期性参加院内再培训, 知晓服务设备常见安全隐患, 熟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实际演练, 做到防患于未然。
2.6 辐射防护
辐射类相关设备使用科室操作人员要在出入口处挂上明显的辐射标示, 操作过程遵守放射安全制度, 经常验证设备的安全连锁装置有效性。
2.7 有毒、易燃及助燃气体泄漏
麻醉机、环氧乙烷、低温等离子等麻醉气体、环氧乙烷气体一旦出现泄漏事故, 立即停止使用仪器, 估算浓度及时排风, 分类别进行强制排风或自然通风。一旦现场人员有异常反应, 应及时组织安全撤离, 必要时请厂家来排除泄漏故障, 确认泄漏点修复完毕。
3 总结
当代临床医学工程师的职责和任务不再仅仅局限于设备的维修维护, 而是将工程学和工程管理学的知识与临床医学紧密结合起来, 保障与工程设备等有关的一切医疗活动。临床工程师开展周期性安全检查工作, 就是要保护服务对象的健康和安全。
在周期性安全检查中, 如发现电气安全常见隐患, 临床工程师应及时消除设备操作中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学会识别工作中的不安全点, 强化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提高技术水平及综合素质, 确保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 把不安全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才能确保医疗设备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5]。
关键词:临床工程师,医疗设备,周期性安全检查,电气安全
参考文献
[1]倪萍, 陈自谦, 张鲁闽, 等.当代临床医学工程师的职责和任务——应用安全与质量控制医疗[J].卫生装备, 2007, 28 (1) :71-72.
[2]邓厚斌, 葛毅, 范璐敏.临床工程师不安全行为的心理分析[J].中国医疗设备, 2012, 27 (9) :103-104.
[3]周理明.临床工程师面临的生物安全问题[J].医疗设备信息, 2006, 21 (10) :73.
[4]宋庆国, 王修品, 牟强善.临床医学工程师的基本素质及操作技能要求[J].中国医学装备, 2013, 10 (2) :63-64.
篇4:质量安全文明检查常见问题
关键词:船舶检验 安全检查 关系
中图分类号:F407.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6(c)-0088-02
为确保船舶质量与国家标准相符,且能够承受高强度的海上航行工作,就需要对船舶进行检验和安全检查工作。前者主要是针对船舶浮动设施及货船集装箱的环境予以检测,确保船舶行驶的安全性;后者主要是由海上航行方面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船员配置、船舶技术等方面予以检查和监督,确保船员职业技能及船舶情况与国家法定标准相符。
1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概念
1.1 船舶检验
第一,船级检验。为投保、索赔以及海事纠纷处理等问题,船舶上的所有人员自愿进行的船舶检验,船级社则是对整个船体、轮机等技术情况进行检验,只有船舶符合相关船级社技术规范和标准时,才能获得相应的船级证书。
第二,法定检验。在进行法定检验过程中,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授权的组织出面,通常是由政府对船级社进行授权,从而对船舶整体结构、受压容器、稳定性等方面进行技术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对船舶签发证书。
第三,公正检验。如果有顾客对船级社提出检验申请,船级社则需要安排专业的验船师对所要检测设备予以技术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这一过程被称为公正检验。
第四,制造检验。船舶检验结构对船舶设计、制造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对于制造完工的船舶可以采取试航操作,从而实现对船舶制造整个过程的有效监督。
1.2 船舶安全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国家海事行政主管机构需要对到港船舶进行船员配置、船员工作能力、船舶技术情况、船舶安全性管理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检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实施对象不同,其检查方式也不尽相同,通常分为船旗国监检查(FSC)和港口国监检查(PSC)。
2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之间的关系
2.1 区别
2.1.1 船舶检验为船舶安全检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从技术的角度出发,在对船舶检验的过程中,验船师需要面对的一般都是自身业务范围内的船舶结构,在整体检验过程中则需要由多个验船师进行分工合作,并将最后的检验结果进行统筹,共同形成船舶检验报告。而船舶安全检验则需要对整个船舶情况予以检查和熟悉,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很难分工完成,所以,在技术上,船舶安全检查比较难以实现。在对船舶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船舶检验应该为后期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全面、客观的技术资料,并对船舶检验数据实行共享操作,为船舶安全检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切实提升船舶整体的检查效率。
2.1.2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检验实施有效监控
近年来,船舶检验工作的强度大幅度提升,然而在漫长的船舶检验过程中,极易出现漏检的部位,后续的船舶安全检查则能够对这种情况予以有效监控,互相监督。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能够对船舶检验中的不足和遗漏进行有效补充。一旦发现问题,则需要及时通知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大大提升船舶检验效果,与此同时,在船舶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能够及时发现船舶安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记录缺失或者记录错误问题,并予以有效补充,从而形成二者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局面,推进船运行业的健康发展。
2.2 共同点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目的具有一致性,均是为船舶运营的安全性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有效提升船舶行业的经济效益。二者遵守法律也具有一致性。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就对二者的目的予以进一步明确。
3 如何处理好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之间的关系
3.1 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予以理顺
当前,国内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所属部门是不同的,因二者侧重点不同,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相应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缓解这些矛盾,对于国家海事主管部门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就目前而言,国内船舶安全检查及检验工作主要是由中国海事局负责,促进了我国船级社向民间机构的方向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船舶检查工作隶属于海事机关管理,但并非本地的海事机关,而是由海事总局设置的船舶检验管理处负责。所以,在对船舶检验及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措施,有效发挥二者在船舶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确保我国航海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2 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系统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船舶检验及安全检查部门已经在大量的实践中收集了大量的检测资料和数据,如果将这两个部门拥有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共享,则会大大提高国内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这些信息共享之后,则会对船舶安全检查机关快速了解被检查船舶技术情况提供巨大便利,明显提升了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效率。此外,共享海事安全部门对船舶进行检查的一系列安全数据,则对于船舶检验部门对被检测船舶近期养护情况的预先评估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所以,为有效实现二者之间的信息共享,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信息共享系统,不断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船舶安全检查标准的统一打下坚实基础。
3.3 验船师与安检员的培训对接
无论是验船师还是安全检查员都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所以在职期间均应该积极参与海事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并在取得相应资质之后方可上任。具体培训内容可以分为基础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两方面的内容,二者在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上具有较大的关联性,有效实现验船师与安检员培训的对接对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海事部门统一安排,一次性完成相似的培训内容,能够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二,虽然验船师与安全检查员在专业技能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工作依据和工作目标是一样的,进行统一培训能够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对新制度和新规定予以深入了解,有利于船舶安全检查标准的统一性,大大提升了船舶安全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3.4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对接
在船舶开航之前进行的检验工作中,相关海事部门接到申请之后就会及时通知船级社,安排验船师与安检员协同工作,避免重复劳动,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省了船运成本,提高了船运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在对其他项目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这种统一行动的局面依然很难实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验船师需要在收到申请之后方可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无法做到跟踪验证。如果此时安检员能够及时上船检查,其便能够依据整改时限,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对船只进行有针对性选择,并对检查结果予以追踪认证,确保船舶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4 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船舶进行检验的过程中,船舶检验机构与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双方的交流与沟通,有效提升国内船舶检验及检查工作的水平,促进我国航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彤.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的解析[J].经贸实践,2015(9):89-90.
[2]黄以然.论加强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对接的策略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5(12):45-46.
篇5:质量安全文明检查常见问题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情况的通报(珠规建质[2010]2号)
2010-02-09 上午 10:02:07总点击数:4621
珠规建质〔2010〕2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委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在此期间全市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式平稳,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我局于2010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和春节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重点排查在我市范围内办理施工许可的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项目,主城区抽查50%的二类工地,各区抽查50%的在建工地,以及所有的高支模、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项目。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由我局组织,市安监站具体实施。检查采取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从市、区所有在建项目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检查组成员由局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市安监站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按区域划分共分为6个检查组,其中市区分为3个小组,另外斗门、金湾区各1个小组,高栏港、高新区为1个小组,每组四人,以此做到分片分区检查,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头上。这次检查组共检查市区在建工地64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8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通知书31份。发出关于脚手架、高支模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3份,封停井架3台。
在这次大检查中,各检查小组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珠海市建筑市场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了严格的扣分和处罚。对被扣分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以及被扣分人员的所属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在诚信体系管理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二、做得好的方面
(一)本次检查的项目均能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各项目基本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企业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所承揽工程均与其资质匹配。
(二)大部分工地基本能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人员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配备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各工地现场都设置有项目管理人员公告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单位都能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大部分工地能较好地执行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建筑施工(塔吊、施工电梯)设备初次登记、安装、使用、拆卸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基本到位;建筑起重机械的顶升、拆卸工作均由具备起重机械安装的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负责。
(四)大部分工地的施工企业对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明显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状况较好,做到封闭施工,围挡连续设置,都设置了洗车槽,配备了高压水枪冲洗设施,并落实了值班冲洗。
(五)做得较好的工地有:
1、正邦·岭秀城。施工单位是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是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珠海宾馆改造项目678号住宅楼工程。施工单位是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是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富卓金地珠海科技园B2区一期一标工地。施工单位是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是广东华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珠海市商立精密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宿舍、厂房工程。施工单位是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是中山火炬监理有限公司。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在资料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真实的地方,特别是在安全交底、教育、班前活动等方面存在代签名现象,无具体内容、无针对性,“三定”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宣传未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率不理想,部分工地仍然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及时培训,未及时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现象;
(二)部分工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作业期间不在施工现场,未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别工地未能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自检记录少,部分工地只做安全检查评分,不做隐患排查治理,达不到治隐患、防事故的要求,部分工地施工企业对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检查无记录;
(三)部分工地对文明施工的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硬地化不足,材料堆放较乱,垃圾未及时清理、消防设备不足等方面。部分项目生活区卫生较差,防疫、急救措施不足。有的项目因为位置比较偏远,就忽视文明施工管理,甚至工地围墙都未设置。
(四)一些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审核及组织专家组论证等程序不完善。如由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华发世纪城四期A区3标段工地,监理公司未对脚手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未及时组织专家组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由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华发世纪城四期A区4标段工地,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审核不完善;
(五)施工用电多数工地做得较好,但个别工地现场未见三级电箱,违反了“三级配电两级防护”的要求,私拉、拖地现象严重。施工机具也存在防护棚未搭设,即无防雨措施,重复接地不完善,电焊
机“二次降压保护器”能做到的工地不多。
(六)个别工人未穿荧光衣作业或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脚手架搭设规范,美观的不多,部分扫地杆无小横杆、无垫板、隔离封闭不到位,拉结点未采用钢性连接,剪刀撑未连接设置到顶。部分工地防护不严密,特别是少数工地电梯井的防护有较严重的隐患。主要表现在门高度不够,未有效固定,井内架体变形,无井内隔离防护,无责任人和验收人员,安全警示牌少。如由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由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省道S366线改建辅道工程。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施工沿线很长,路口较多,行人与车辆要穿插来往于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很复杂,现场的安民告示、安全警示牌过少,警示标志不够;
(七)大部分企业不重视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记录非常简单,而且是自行组织的,非起重机械专业安装企业负责,无法排查治理隐患;部分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对于安全隐患排查和登记造册、落实整改的工作流于形式,有时同样的隐患在连续几次的排查中均出现;
(八)所有工地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但大部分工地制定的应急增援预案未能及时组织定期演练;只有两个工地组织过一次防火和高处坠落演练。
(九)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均未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计划,但大部分定在年二十左右放假。
(十)做得较差的工地有:
1、康美裕豪苑商住楼项目。施工单位是阳江市江城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监理单位是珠海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非凡创艺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宿舍楼工程。施工单位是驻马店市鑫鑫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珠海市英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这两个项目未能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责任制,或者机构健全但未能落实好。安全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能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洗车槽和冲洗设备设置不规范,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生活区卫生差等。
3、洁能环保30万吨/年甲醇汽油工程。施工单位是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电焊作业,但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未要求工人采用防尘保护,未执行三相五线电缆,方案中漏电参数不对,在用电作业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圆盘锯、搅拌机转动部件无防护罩,施工机具管理较为混乱;脚手架连墙件未按规范设置;文明施工整体情况较差,场地未进行硬地化处理,材料堆放凌乱。
四、下一步措施
(一)为避免大检查走过场的现象发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在大检查后7天内继续采用不提前打招呼、随机抽查方式,派检查组对受检存在隐患的项目跟踪落实,重点对不重视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加大检查频率并作处罚,保证整改到位。
(二)最近起重机械事故频发,主要与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没有按要求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有关,我们要吸取教训,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严把高大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程序关。严把起重设备的安装、顶升、拆卸关,强化起重机械使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维修、保养资质单
位的落实;规范工地起重机械维修保养的检查记录格式,方便企业操作和部门检查。
(三)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不少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及时换领建设系统证件,针对此现象需加强检查与处罚力度,打消施工单位的拖拉心态,防止出现未能通过考核的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四)春节将至,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做到定期细致检查,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治理隐患,监理单位必须全程跟踪。同时各安监站要配合做好建筑领域稳定工作,每到一个工地都要到工人之中了解掌握工人工资发放问题,并及时掌握工地的春节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值班计划。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问题是大部分施工企业与工地面对的一个难题,我局将认真研究,组织演练示范,确实解决此问题,保证应急预案编制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附件:《关于开展治理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和春节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一览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篇6: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内容
一、软件资料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且严格按照责任制执行。
2、经济承包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指标。
3、是否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4、是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二)目标管理
1、是否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2、是否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量化。
3、是否制定目标考核标准,且严格落实。
(三)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审核。
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是否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是否有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交底是否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是否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是否有记录。
3、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是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是否能如期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
(六)安全教育
1、是否有安全制度。
2、是否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
4、变换工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5、是否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6、专职安全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且考核合格。
(七)班前安全活动
1、是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是否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2、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九)工伤事故处理
1、是否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
2、是否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工伤事故。
3、是否建立工伤档案。
(十)安全标志
1、是否有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且现场是否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二、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是否有施工方案,是否经上级审批。
2、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是否有设计计算书。
3、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并能指导施工。
(二)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是否平整、夯实。
2、立杆基础有无扫地杆。
3、立杆基础有无排水措施。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与建筑结构间的连墙件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
2、悬挑梁安装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剪刀撑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
(四)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否满铺,脚手板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2、架上有无探头板。
3、施工层是否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五)荷载
1、脚手架荷载是否超过设计规定。
2、施工荷载是否堆放均匀。
(六)杆件间距
1、立杆、横杆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七)通道
1、脚手架是否设置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上下通道。
(八)卸料平台
1、是否有经审批的卸料平台设计方案。
2、卸料平台支撑系统是否与脚手架连接。
3、卸料平台有无限定荷载标牌。
(九)脚手架材质
1、钢管有无出厂合格证及相关部门测定的试验报告。
2、钢管有无弯曲、锈蚀等现象。
(十)安装人员
1、安装脚手架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2、安装人员安装过程中是否系好安全带。
(十一)脚手架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2、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有无验收资料。
3、每次使用前有无检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无交底记录。
三、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有无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2、是否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撑系统
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有设计计算书。
(三)立柱稳定
1、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立柱底部是否有垫板,有无用砖垫高的行为。
3、是否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
4、立柱间距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施工荷载
1、模板上施工荷载是否超过设计规定。
2、模板上堆料是否均匀。
(五)模板存放
1、大模板存放是否有防倾倒措施。
2、各种模板存放是否整齐,有无超高。
(六)支拆模板 1、2m以上高处作业有无可靠立足点。
2、拆除区域是否设置警戒线,有无监护人。
3、是否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七)模板验收
1、模板拆除前是否经过拆模申请批准。
2、模板工程是否有验收手续。
3、验收单是否有量化验收内容。
4、支拆模板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八)混凝土强度
1、拆模之前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且具有强度报告。
(九)运输道路
1、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是否有稳定牢靠的走道垫板。
(十)作业环境
1、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是否有防护措施。
2、垂直作业上下是否有隔离防护措施。
四、基坑支护
(一)施工方案
1、基础施工有无支护方案。
2、施工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指导施工。
3、基坑深度超过5m有无专项支护设计。
4、支护设计及方案是否经过上级审批。
(二)临边防护
1、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临边防护措施。
(三)坑壁支护
1、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特殊支护的做法是否符合设计方案。
3、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是否采取措施调整。
(四)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是否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2、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有无防止临近建筑沉降措施。
(五)坑边荷载
1、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2、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防护措施。
(六)上下通道
1、人员上下是否有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通道。
(七)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
2、挖土机作业时,是否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是否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2、是否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九)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是否有安全可靠立足点。
2、垂直作业上下是否有隔离防护措施。
3、光线不足是否设置足够照明。五、三宝、四口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二)安全网
1、在建工程外侧是否用符合要求的安全密目网封闭。
(三)安全带
1、高空临边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正确系安全带。
(四)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每一处楼梯口、电梯井口是否有严密的防护措施。
2、防护设施是否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3、电梯井内是否按照每隔两层进行防护。
(五)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每一处预留洞口、坑井是否有严密、牢靠的防护措施。
2、防护设施是否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六)通道口防护
1、每一处通道口是否有严密且符合规定的防护棚。
(七)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1、每一处临边是否有严密、牢靠的防护。
六、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1、外电防护是否小于安全距离。
2、外电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封闭是否严密。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采用TN-S系统。
3、专用保护零线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是否混接。
(三)配电箱和开关箱
1、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2、开关箱是否有有效且符合规格的漏电保护器。
3、电箱内是否设置隔离开关。
4、闸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
5、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示。
6、电箱是否有门,有锁,有无防雨措施。
(四)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器。
2、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3、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4、潮湿作业是否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5、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是否混乱,接头处是否用绝缘布包扎。
6、手持照明灯是否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五)配电线路
1、电线是否老化,破皮是否包扎。
2、电杆、横担是否符合要求。
3、架空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使用五芯电缆。
5、电缆架设或埋设是否符合要求。
(六)电器装置
1、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七)用电档案
1、是否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是否有地极阻值遥测记录。
3、是否有电工巡视维修记录,记录填写是否真实。
4、用电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无专人管理。
七、物料提升机
(一)架体制作
1、是否有经审批合格的设计计算书。
2、架体制作是否符合安全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3、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是否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二)限位保险装置
1、吊篮是否有停靠装置。
2、停靠装置是否形成定型化。
3、是否有超高限位装置。
4、是否采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器断电。
(三)架体稳定
1、缆风绳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与建筑结构连接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四)钢丝绳
1、钢丝绳磨损是否超过报废标准。
2、绳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钢丝绳是否拖地。
(五)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1、卸料平台两侧是否有防护栏杆。
2、平台脚手板搭设是否严实可靠。
3、平台是否有有效、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
4、地面进料口是否有防护棚,防护棚是否符合要求。
(六)吊篮
1、吊篮是否有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门。
2、高架提升机是否使用吊笼。
3、乘坐吊篮是否违章。
4、吊篮提升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
(七)架体
1、架体安装拆除是否有施工方案。
2、架体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3、架体垂直偏差是否超过规定。
4、架体与吊篮间隙是否超过规定。
5、架体外侧是否有立面防护网,防护网是否严密。
6、摇臂把杆是否经过设计,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是否有保险绳。
7、井字架开口处是否加固。
(八)传动系统
1、卷扬机地锚是否牢固。
2、卷筒钢丝绳缠绕是否整齐。
3、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是否小于15倍卷筒宽度。
4、滑轮翼缘是否破损,是否与架体柔性连接。
5、卷筒上是否有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6、滑轮与钢丝绳是否相匹配。
(九)联络信号
1、是否有联络信号且信号联络方式是否合理准确。
(十)卷扬机操作棚
1、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卷扬机操作棚。
(十一)避雷
1、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避雷装置。
八、外用电梯
(一)安全装置
1、吊笼安全装置是否经试验,是否灵敏有效。
2、门连锁装置是否有效。
(二)安全防护
1、地面吊笼出入口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棚。
2、每层卸料口是否使用有效的防护门。
3、卸料口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三)司机
1、司机是否有上岗证。
2、每班作业前是否按规定试车。
3、是否按规定交接班,是否有交接记录。
(四)荷载
1、超过规定承载人数及超过规定重量是否有控制措施。
2、是否未加配重载人。
(五)安装与拆卸
1、是否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2、拆装队伍是否取得资格证书。
(六)安装验收
1、电梯安装后是否有验收和交底。
2、验收单上是否有量化验收内容。
(七)架体稳定
1、架体垂直度是否超过说明书规定。
2、架体与建筑建构附着是否符合要求。
3、架体附着装置是否与脚手架连接。
(八)联络信号
1、是否有准确、有效的联络信号。
(九)电气安全
1、电气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2、电气控制是否有漏电保护装置。
(十)避雷
1、在避雷保护范围内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避雷装置。
九、塔吊
(一)力矩限制器
1、是否有有效的力矩限制器。
(二)限位器
1、是否有超高、变幅、行走且有效的限位器。
(三)保险装置
1、吊钩、卷扬机滚筒是否有保险装置。
2、上人爬梯是否有符合要求的护圈。
(四)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1、塔吊高度超过规定是否安装符合说明书要求的附墙装置。
2、是否有夹轨钳。
(五)安装与拆除
1、是否制定安装拆除方案。
2、作业队伍是否取得资格证。
(六)塔吊指挥
1、司机、指挥是否有上岗证。
2、高塔指挥是否使用旗语和对讲机。
(七)路基与轨道
1、路基是否坚实、平整,是否有排水措施。
2、枕木铺设是否符合要求。
3、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是否足够。
4、轨距偏差是否超过规定。
5、轨道是否有极限位置阻挡器。
6、高塔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八)电气安全
1、行走塔吊是否有有效的卷线器。
2、塔吊与架空线路是否小于安全距离,有无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
3、道轨是否有接地、接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九)多塔作业
1、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是否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十)安装验收
1、安装完毕是否有验收资料,责任人是否签字。
2、验收单上是否有量化验收内容。
十、起重吊装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是否有具有针对性且经上级审批的作业方案。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
(1)起重机是否有超高和力矩限制器。(2)吊钩是否有保险装置。(3)起重机安装后是否经验收。
2、起重扒杆
(1)起重扒杆是否有设计计算书,且经审批。(2)扒杆组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扒杆使用是否经试吊。
(三)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钢丝绳是否有磨损、断丝超标的情况。
2、滑轮是否符合规定。
3、缆风绳安全系数是否有小于3.5倍的情况。
4、地锚埋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四)吊点
1、是否符合设计规定位置。
2、索具使用是否合理、绳径倍数是否够标准。
(五)司机、指挥
1、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2、司机是否按规定机型上机操作。
3、高处作业是否有信号传递。
(六)地耐力
1、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2、地面铺设措施是否达要求。
(七)起重作业
1、吊装前是否明确被吊物体重量。
2、是否有超载作业情况。
3、每次作业前是否进行试吊检验。
(八)高处作业
1、结构吊装是否设置防坠落措施。
2、作业人员是否有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
3、人员上下有无专设爬梯、斜道。
(九)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是否有可靠立足点。
2、作业平台临边防护是否符合规定。
3、作业平台脚手板是否满铺。
(十)构件堆放
1、楼板堆放是否有超过1.6m高度的情况。
2、其他物件堆放高度是否符合规定。
3、大型构件堆放是否有稳定措施。
十一、施工机具
(一)平刨
1、是否具备平刨安装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有护手安全装置。
3、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4、是否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5、无人操作时是否切断电源。
6、是否违反规定将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二)圆盘锯
1、是否具备电锯安装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转动部位防护。
3、是否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4、无人操作时是否切断电源。
(三)手持电动工具
1、I类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有保护接零。
2、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是否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是否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四)钢筋机械
1、是否具备机械安装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3、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是否有防护措施。
4、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
(五)电焊机
1、是否具备电焊机安装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3、是否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
4、一次线长度是否有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
5、电源是否按规定使用自动开关。
6、焊把线接头是否有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
7、电焊机是否有防雨罩。
(六)搅拌机
1、是否具备搅拌机安装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3、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是否达到标准。
4、操作手柄是否有保险装置。
5、搅拌机是否有防雨棚。
6、料斗是否有保险挂钩且按规定使用。
7、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8、作业平台是否稳定。
(七)气瓶
1、各种气瓶是否有标准色标并按标准存放。
2、气瓶间距是否按规定大于5m、距明火大于10m。
3、气瓶是否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八)翻斗车
1、翻斗车是否取得准用证。
2、翻斗车的制动装置是否灵敏。
3、翻斗车的驾驶、行车是否违章。
(九)潜水泵
1、是否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2、保护装置是否保持灵敏、使用是否合理。
(十)打桩机械
1、是否取得打桩机准用证,且具备安装验收合格手续。
2、打桩机是否有超高限位装置。
3、打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4、是否有打桩作业方案。
5、打桩操作是否违反操作规程。
(十一)警戒
1、起重吊装作业是否有警戒标志。
2、是否设专人警戒。
(十二)操作工
1、起重工、电焊工是否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十二、现场防火
(一)是否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
(二)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合理。
(三)是否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第二类文明施工监管
一、现场围挡
(一)市内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是否设置高于2.5m的围挡。
(二)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是否设置高于1.8m的围挡。
(三)围挡材料是否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四)围挡是否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二、封闭管理
(一)施工现场进出口是否有规范的金属大门并设置门卫、建立门卫制度。
(二)是否建立出入门登记、佩戴工作卡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隔离封闭安全网是否有破损、脱落。
三、施工场地
(一)工地主要路段和出入口的路面是否通畅并经硬化处理。
(二)是否设置排水设施且是否有效利用。
(三)是否设置吸烟室且场内人员按规定入室吸烟。
(四)大门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城区工地进出车辆是否清洗和采取相应防污染措施。
四、材料堆放
(一)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建筑垃圾是否按总平面布局整齐堆放,且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二)是否做到工完场地清。
(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进行分类存放。
五、现场住宿
(一)施工作业区是否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开。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宿舍且各种生活设施配置是否达到标准。
(三)宿舍内床铺及居住人数是否合符数量规定且干净整洁。
六、治安综合治理
(一)生活区是否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
(二)是否建立治安保卫制度,且将责任分解到人。
(三)是否在现场公开悬挂《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和《建筑业企业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四)是否公示当月工资发放情况。
(五)现场是否公布企业和项目经理的监督投诉电话及地址。
七、施工现场标牌
(一)大门口是否挂有五牌一图,且内容齐全、规范、整齐。
(二)是否有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栏。
八、生活设施
(一)施工现场内所设厕所、淋浴室以及食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食堂内是否按规范设置“一洗、二清、三消毒”池。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帽),有无健康证。
(三)淋浴室是否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防水灯头、防水开关和漏电保护设施。
(四)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理,装容器,且有专人管理。
(五)是否有除“四害”措施。
九、保健急救
(一)是否有急救措施、急救器材和经培训的急救人员。
(二)是否有保健医药箱。
(三)是否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十、社区服务
(一)是否有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二)夜间施工是否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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