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

关键词: 旅客 道路 运输 企业

第一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对其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臵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臵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按照每2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第七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在道路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掌握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规,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

1 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建立独立的台账。

第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为营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十二条 鼓励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积极探索、完善安全统筹行业互助形式,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应当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二)分管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三)管理科室、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四)车队和车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

第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企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九)定期组织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按相关规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十一)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

(二)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企业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人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四)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车辆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六)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客运驾驶人管理

第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积极实施驾驶适宜性检测,明确新录用客运驾驶人的试用期。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

3 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第二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臵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二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臵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l小时的教育培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客运驾驶人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客运驾驶人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在客运驾驶人接受教育与培训后,对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育或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第二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客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客运驾驶人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情况。

第二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第二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关心客运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进行体检,为客运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第二节 车辆管理

4 第二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二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第二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立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臵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臵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第三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臵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臵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臵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第三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第三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改型与报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辆报废期满前,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2年。

第三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客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发班前,企业应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企业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企业及时收回派车单和运营牌证。

派车单的主要内容包括:由企业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派车单

5 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第三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动态监控

第三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臵(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臵),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第三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卫星定位装臵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规范卫星定位装臵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工作,履行监控主体责任。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臵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臵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臵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臵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臵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第四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第四十三条 鼓励有条件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积极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工作。

第四节 运输组织

第四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申请线路经营时应当进行实际线路考察,按照许可的要求投放营运车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帐,并提供给客运驾驶人。

第四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

6 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第四十六条 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第四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规范运输经营行为。

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 第四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第四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第五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

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要求和检查程序,安检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

第五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维护要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五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

第五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安全运营实际需求,制定其他相关安全运营操作规程。

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第五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归档、查阅。

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奖惩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惩处理。

第五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行车安全事故,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所属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

第五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第六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和完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定期更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应至少为3年。

第六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规范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企业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六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还应当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六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六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

8 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运输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六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第六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第六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七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六章 目标考核

第七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至少包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万车公里事故起数、万车公里伤亡人数等指标。

第七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针对目标,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岗位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惩。对全年无事故、无交通违法记录、无旅客投诉的文明安全驾驶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和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持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总公司将不断持续改进提高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总公司安全生产基础长效制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本人谨代表总公司全体职工郑重承诺:

一、 认真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头等大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双责”。

2.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年安全生产总结会,并且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会议记录齐全。

3.企业各部门、各生产(操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

二、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企业设立安全管理职能机构和专职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基层各单位设立专职安全经理和专职安全员。

三、健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例会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保证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照规定逐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拟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计划,严格监督、跟踪费用的开支情况。

五、制定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合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加强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安全和技术性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七、加强安全科技投入,改善安全监管能力。 建立车辆动态安全监控和客运站场周边安防监控系统,安排专职监控人员实现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运营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提醒纠正运营车辆违章行为,强化客运站周边安保监控,实现客运站场人员密集场所监控全覆盖。

八、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安全教育

1.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上岗前进行理论培训和实际驾驶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核发企业《准驾证》,持证上岗;

2.坚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九、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

1.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坚持责任事故倒查制度。发生责任事故,不仅查找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认真查找管理原因,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认真做好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驾驶员诚信考核和企业内部安全考核记录。

本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恪守以上承诺。若未按承诺的责任目标落实,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单位:

承诺人:法人代表

2018年1月24日

第三篇: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测试

试题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共70题 每题1分 共70分)

1.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审验超过(D)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A、三个月 B、四个月 C、五个月 D、六个月 2.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其(A)对本单位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安全主任

C、法人代表

D、全体员工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 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C)

A、10台 B、50台 C、100台 D、150台 4.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应当符合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 的要求。(C)

A、70% B、75% C、80% D、85% 5.根据广州市交委最新修订的“广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 ,要向上级或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D)

A、10分钟 B、20分钟 C、30分钟 D、60分钟。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 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 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C)

A、一次、1个月 B、二次、3个月 C、一次、6个月 D、二次、12个月 7.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A),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A、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B、安全教育、民主管理 C、效益能力培训 D、技能培训

8.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D),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A、维修 B、维护 C、检测 D、维护和检测 9.不得使用(B)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A、临近报废 B、报废 C、旧车型 D、没有自动档位 10.旅客运输企业有(B)辆以上营运客车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A、5 B、10 C、20 D、30 1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每(D)辆营运车1人配备 A、50 B、40 C、30 D、20 1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按照上实际营业收入的(C)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A、0.5% B、1.0% C、1.5% D、2.0% 1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 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C)技术等级。

A、三级 B、二级 C、一级 D、三级以上 14.(D)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正常使用。

A、旅游包车 B、一类班线客车 C、二类班线客车 D、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 15.道路运输车辆的GPS监控记录应包含运行车辆在线情况、车辆超速、疲劳驾驶、(D)等情况,以及提醒驾驶员情况。

A、车辆运行 B、车辆技术 C、不按车道行驶 D、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16.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企业各岗位(B),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A、技能 B、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C、工作内容 D、特别要求

17.对客运驾驶员的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 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 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B)

A、12,24 B、12,30 C、24,48 D、24,72 18.对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B)以上重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A、二年 B、一年 C、半年 D、三个月 19.新技术、新设备(A),需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专项培训。

A、投入使用前 B、计划使用前 C、购买前半年 D、投入使用

20.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员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针对不同驾驶人和每日的(D)情况,行车方向与旅客的流量等时机情况,制定具体的告诫方案。

A、车辆 B、票务 C、人流量 D、天气及路况 21.旅客运输企业每月至少开展(A)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22.道路运输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C)小时。 A、2 B、3 C、4 D、5 2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A)公里。

A、20 B、40 C、60 D、80 24.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超过(C)小时。

A、3 B、4 C、8 D、10 25.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C)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A、固定 B、规定 C、约定 D、指定

26.道路运输车辆需配备4公斤干粉灭火器(B)个,要求放置牢固、便于取用,功能完好并在有效期内。

A、1 B、2 C、3 D、4 27.道路运输车辆要在车厢显眼位置设置(B) A、《安全通知书》 B、《安全告知牌》 C、《安全注意牌》 D、《安全提示牌》

28.旅客运输驾驶员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C)的教育培训。每2年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

A、30分钟 B、45分钟 C、1小时 D、2小时 29.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C)分钟。

A、10 B、15 C、20 D、25 30.客运班车实施凌晨(C)客运车辆的停驶休息措施。 A、2-3时 B、2-4时 C、2-5时 D、2-6时 3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C )。

A、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2.《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单程运行( D )公里以上、其他公路单程运行(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当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A、400,300 B、500,300 C、800,500 D、600,400 33.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客运班车与旅游包车日间最高时速不能超过( B )公里每小时,有限速规定的按规定限速行驶;夜间不得超出日间限速的( )。

A、100,90% B、100,80% C、120,80% D、120,90% 34.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时要对准火焰的( C )喷射。 A、上部 B、中部 C、根部 D、外部 35.下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表述,最准确的是(C) A、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政府监管

C、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D、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

36.某道路运输企业共有基层员工83人,管理人员15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说法,正确的是(C) A、该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是其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

B、该企业规模较小,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可以了 C、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7.下列表述中,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的是,(B) A、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B、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讲话材料 C、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D、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8.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说法,正确的是(A)

A、对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B、对有过相似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可以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从业人员培训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

D、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3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正确的处理方式是(D) A、应当立即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B、应当首先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C、应当首先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D、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 责人

40.关于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错误的说法是(D) A、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B、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 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D、本单位做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必须经全体从业人员同意

4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责任的有关表述、正确的是,(B) A、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B、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C、从业人员依法获得了工伤保险赔偿后,不能再向生产经营单位要求赔偿

D、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地方人民政府执行

42.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B)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

A、7月31日 B、8月31日 C、8月30日 D、7月30日 4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B)。

A、直接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D、规划管理 44.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C)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A、代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 B、命令现场负责人组织 C、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D、采取紧急措施指挥 4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A)依法强制执行。

A、人民法院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公安机关 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4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C)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工会组织

C、生产经营单位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4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D)。

A、安全作业培训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知识 D、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费用由( D )承担。

A、从业人员 B、安全培训机构 C、政府主管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

4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D)报告或者举报。

A、各级人民政府

B、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C、安全生产监察机关

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5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D),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A、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B、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C、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D、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1.《安全生产法》体现了(A)的理念,在赋予各种法律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应尽的义务。

A、以人为本 B、效率为上 C、降低事故率 D、安全监管 5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A),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A、安全生产技能 B、安全生产意识 C、安全培训技能 D、文化素质

5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适用于 (A)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

A、所有 B、国内 C、部分 D、国有 5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 (D )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对其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A、落实 B、遵守 C、配合 D、接受 5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B)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A、分支机构 B、领导机构 C、管理机构 D、领导小组 56.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A) 学时。

A、24 B、48 C、72 D、96 57.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C) 年。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58.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为营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以及为旅客投保 (B)。

A、意外伤害保险 B、承运人责任险 C、乘座险 D、第三者

59.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 A )管理责任。

A、直接 B、间接 C、相应 D、监督 60.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 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 ( D )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A、1 个月 B、3 个月 C、6 个月 D、12 个月 61.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C) 年。

A、1 B、2 C、3 D、4 6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 ( A )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A、1 B、3 C、6 D、12 6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的周期不大于( B )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A、1 B、3 C、6 D、12 64.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 ( A )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A、 车辆维护 B、 车辆大修 C、辆小修 D、车辆保养 65. 企业应当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 D ) 。

A、执行监督 B、投诉 C、举报 D、监督举报 66.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辆报废期满前,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 ( B ) 年。

A、3 年 B、2 年 C、5 年 D、4 年

67.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 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 1 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 ( B ) 年。

A、1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68. 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 客运输企业不应在夜间 ( D ) 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A、 晚 23 时至早 6 时 B、 晚 20 时至早 7 时

C、 晚 21 时至早 7 时 D、 晚 22 时至早 6 时 69.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和完善开展安全宣传、 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 定期更新宣传、 教育的内容。 安全宣传、 教育与培训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 保存期限应至少为 ( C ) 年。

A 、 5 年 B 、 4 年 C 、 3 年 D 、 1 年

70.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 (C ) 。

A、主要责任 B、全部责任 C、全面责任 D、监督责任

二、判断题 (共30题

每题1分

共30分)

1.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 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 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 √ )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可以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 × )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 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维护要 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 程序,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 )

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 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 )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 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 )

6.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相关部门、 岗位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惩。对全年无事故、无交通违法记录、无旅客投诉的 文明安全驾驶人予以表彰奖励。( √ ) 7.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3 年。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在事后应当及时给予处理。(√)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

9.道路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或者道路 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负责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封 存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肇事车辆动 态监控数据;肇事车辆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的,还应当提供视频资料。(√)

10.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 90%的,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11.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2.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13.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14.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15.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16.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不需在车籍所在地。(×)

17.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18.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 1 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

19.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营运证可转让、出租。(×)

20.道路运输企业要按要求为旅客投保、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

21.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

22.有针对性的对新员工、重点部位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23.企业要制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的制度,规定防止疲劳驾驶的方法和要求。(√)

24.企业对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报告、(×) 25.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用职权玩忽职守罪行为。( √ )

26.对事故隐患整改的“三定”原则是: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 √ )

27.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补助费的方式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 )

28.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应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生产经营规模、战略目标,以及安全生产风险情况。( √ )

29.非危险岗位的从业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先上岗作业,后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30.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两个县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四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制定单位(经营户):

年月

1 日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或者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运输时严查超载、超员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全方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防隐患不得出车。

5、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6、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7、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自查自纠。

8、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制给予从严追究。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道路运输经营者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月26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学习。

2、会议内容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3、重大问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讨论,作出决策。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确保安全营运,增强企业效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抑制交通事故的发生,车队从业人员需做的如下几点:

1、必须坚持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从业中良好的驾驶习惯和营运经验。

2、必须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从业素质。

3、定期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知识讲座,从业人员无条件参加听课

34、人手一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学习,熟识相关条文。

5、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本单位组织的职业道德和道路运输、装载、保管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6、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知识。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营运,提供效率、杜绝交通事故,强化安全管理,对设施、设备作如下管理措施:

1、出车前,车辆驾驶从业人员对本车的安全措施,如车灯、制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失效或损坏,应自行更换。

2、时常检查所储车辆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失效,须及时报请车队补充。

3、定期对所储设施、设备进行清理,保持其自有功能及清洁,确保能随时使用。

4、随时检查储物仓库的干湿及屋漏情况。如有对实施、设备产生损坏情况,应及时排除。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财产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运管、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九、司乘人员工作规范

1、司乘人员应符合从事客运服务的基本条件,经岗前培训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上岗操作。

2、司乘人员应服从各车属部门、客运站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签订相关责任书。主动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班、安全例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自己的服务行为,在经营当中服务工作努力做到标准、规范。

3、司乘人员须遵守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核定线路运行;不超载、不倒客、卖客、甩客、宰客、不得擅自更改营运线路

4、司乘人员无故不得造成班车误点、晚点、脱班等现象,在站内不得无故拒载。

5、要文明礼貌,耐心回答旅客询问,认真做好发车前的“一分钟”宣传,做好“三危”物品查禁工作。

6、司乘人员须按下列要求做好爱车例保工作,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车厢内空气清新,确保设施齐全车况良好。

7、车辆在行驶途中司乘人员要按下列要求确保旅客安全:

(1)做到车门未关不起步,车未停稳不开门,以保证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

(2)确保车上安全锤配备齐全、灭火器安全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包经营者或车属部门联系。

(3)严禁旅客途中携带危险品上车,加强途中宣传。

(4)普通班车沿途停靠站点上下客时司乘人员应适时提醒乘客注意人身、财物安全;车辆在运行途中或进入加油站时应告知旅客不准吸烟。

(5)司机在行车时不得出现抽烟、打手机、闲聊或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8、遇车辆抛锚,司乘人员要立即与承包经营者或车属部门联系,并做好旅客的安抚工作。在等待救济时,不得擅自离开,做到不发生旅客漏乘,无责任纠纷。

9、对车上发生赌博、诈骗、行窃等违法行为司乘人员要大胆阻止,并及时机智果断地向公安110报警,避免旅客人身和财产遭受非法侵害。

第五篇:道路运输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经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例行安全工作回忆,传达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负责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 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4、 组织人员研究制定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业务操作规程和重大安全应急措施。

5、 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监督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方案。

二、 副经理职责

协助经理抓好本公司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安全生产负责,同时抓好以下工作:

1、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工作。督察检查分管的安全生产业务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业务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和技术操作水平。

3、 按照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4、 负责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5、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按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审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驾驶人员意见,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三、 安全科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

3、 协助主管经理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4、 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险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 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7、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

四、 生产调度职责

1、 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制度。

2、 组织指挥生产,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业务操作规程的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 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失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 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搞好调度工作,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认真做好调度台帐的登记、统计。

五、 保卫科职责

1、 落实公司安全保卫制度,负责企业内部车辆的出入登记和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管理。

2、 掌握熟悉企业情况,经常深入到火源、火险及防火设备处查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正常有效、消防道路畅通。

3、 加强值班,不准脱岗和私自离岗,严格交接班登记制度。

4、 严禁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确需进入的要问清原因或抱主管经理批准,并做好登记。

5、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安阳市耀元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车辆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减少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维护。公司经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真正使制度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 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业务规程、业务规范标准的落实情况。

2、 车辆的技术性能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 驾驶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4、 各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 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6、 作业现场安全标志,事故抢救设备设施

7、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贯彻落实情况。

8、 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

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1、 自查:岗位操作人员对从事的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单位组织或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本安慰进行检查。

2、 定期检查:包括日查、夜查、周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

3、 临时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如抽查、气候变化前后的检查。

4、 专业检查:按照专业,如:机械、安全、消防等组织的检查。

5、 全面检查:对公司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运输车辆、设备设施、人员安全技术素质的全面检查。

三、 全生产检查表

在进行各种检查前,将需要或者按规定应检查的内容列表,包括名称、项目、检查部位要求标准、实际状况等。

四、 安全检查应注意的问题

1、 安全检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严格把关,不留死角。

2、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指定有专人负责。

3、 安全检查一定要深入现场,认真查看,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不能走过场。

4、 安全价差应始终贯彻检查到位、整改彻底的愿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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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 遵章守纪,安全行车,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和运输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三、 文明、礼貌行车,在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不盲目开快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

四、 爱岗敬业,优质服务。不仅要遵循社会道德,还要遵守道路运输职业道德。承运货物要保质保量,安全送达,如发生货损货差与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谈话。

六、 严禁超限超载、超速行驶,携带的证件应齐全有效。

七、 不准驾驶与从业资格证不相符的车辆和将车辆交与多业资格证和驾驶证不相符的人驾驶。

八、 驾驶员在经营性运输活动中,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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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道路普通货物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道路货物运输正常有序运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做到预防为主,注重事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做到预防为主,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重置各种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将损失尽可能地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及战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道路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即:安阳市耀元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管理和从业人员6人,主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公司地址位于安阳市殷都区安水路中段路南。

二、 指导思想

在公司董事会、经理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办事,不得任何人违反或超出本预案范围。一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按照报告程序,逐级上报各有关管理部门,本公司应急小组视出现事故地点远近以最快方式赶往现场实施抢救。

三、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张红利 副组长:李飞 成员:董秀杰 张旭

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设在货运经理办公室 ,李飞任主任。 办公室电话:0372-3921981

四、 应急小组成员的职责

组长:具体负责事故救援的指挥、协调、决策等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护,事故原因调查、记录、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有伤亡、火情立即向当地120、119报告。

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完成救援工作,落实领导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事故保障、事故调查记录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五、 突发事件类型

1、 一般事故,指没有人员伤亡和车辆事故不太严重的,并且没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经交警部门协调解决。

2、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指本公司运输车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驾驶员和车辆发生不安全因素引起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他人伤亡的,按照事故情况分为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并启动本预案。

六、 报告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 根据事故的大小程度,如一般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报到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并且记录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运送货物名称、和简要情况,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2、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报警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反应,根据人员上网等情况,立即向当地

110、120、119报告事故险情实施抢救。

3、 公司应同事采取施救措施,对现场人员或目击证人、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等,及时向本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4、 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时,应说明出事地点、时间、伤亡、数量、车辆、货物种类、联系电话等情况。

七、 应急关闭程序

在事故处理结案后;

1、公司应把事故处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交通局有关科室。

2、关闭本级应急预案。

八、 应急培训计划

公司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救护、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外伤、骨折进行培训传教。结合本公司实际搞好消防宣传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小组的施救措施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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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大卫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安全生产。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 对生产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四、 严格营运车辆的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车辆营运技术标准和安全运行条件。

五、 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七、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 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九、 负责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考核和上岗从业资格的管理,以及必要的身体素质检查,严禁疲劳作业。

十、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统计报表。按时上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十一、负责对货物运输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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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活动制度

一、 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公司组织各岗位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第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安排一次安全自查,并把存在安全隐患上报公司安全科。

二、 安全教育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础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经验、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安全分析等。

三、 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日,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以及图片展览,智力竞赛,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开展安全对话,举办安全常识讲座等。

四、 联系实际,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好人好事,针对交通状况,加强安全工作的计论,针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避免空洞说教。

五、 要结合事故后果、原因及责任分析,反复进行教育,使从业人员痛定思痛,居安思危,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长抓不懈,时刻不忘安全工作。

六、 做好安全教育会议记录,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代签、补签,对参加教育活动缺席人员,要组织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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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追究制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公司领导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未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以及性质严重的,给公司造成影响的依法追究其公司经理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渎职、脱离岗位、指挥失误、隐瞒事故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追究公司经理及当事人责任。

三、对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没有记录在案、出现事故的追究其检查组长及其它成员的责任。

四、公司管理人员、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未经公司领导知情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被注销的无效道路运输证件从事

货物经营的追究其当事管理人员、驾驶员及其它责任人责任。

五、对他人索取、收受财物,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的,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擅自改装发生重大事故,被行政机关处罚的追究当事驾驶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运输、装卸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以外的货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造成重大污染的追究当班驾驶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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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对上月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参加人员是公司管理人员和全部驾驶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利用时间补上,并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二、安全保卫部门每周五在生产调度会议上向公司经理汇报,对本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部署下周安全工作。参加人公司经理及各科室管理人员,由安全保卫部门保存会议记录。

三、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应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公司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由安全员负责活动记录。妥善保管记录备查。

五、参加会议人员严格签到,不准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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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做好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下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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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分析、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防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车辆一旦发生道路货物运输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同时向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科报告。

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科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护,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环境保护、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

三、搞好现场事故统计记录,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四、公司对事故原因进行及时研究分析,对一般事故3日内、重大事故7日内由安全生产科定出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上报公司经理。公司经理审查后提交办公会研究,根据交通警责任认定和财产损失大小对司机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公司安全生产科,应及时整理好事故记录,并分别建档、作好台帐记录。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月、季、年事故报表,搞好统计上报工作。

六、对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人员,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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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使道路运输车辆达到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二级维护、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 GB1589)的定进行检测,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货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三、严格车辆改装,车辆的载质量及外廓尺寸要符合国家标准( GB7258--2004),严禁超限超载,一经核实,取消其营运资格

四、车辆运载易散落、飞扬、泄漏物品时,应封盖严密,防止抛撒。

五、车辆所有证牌要齐全有效,标志要按规定装置。

六、建立车辆登记台帐、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的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七、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主要内容为:三检即:(出车前、途中、回场后),检查车辆的安全结构及各部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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