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关键词: 奖罚 人员 项目部 活动

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精选14篇)

篇1: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关于项目部《安全月活动》组织策划

12:30—13:00项目部全体人员

内容:宣读《安全月活动计划》、《人员文明安全奖罚制度》 效果:横幅签名1条、照片若干

13:00—13:30项目部班子成员、安全员、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务队施工主要人员

内容:《人员文明安全奖罚制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安全技术交底》

效果:与施工队的见面会、照片若干

主持人:黄云飞

结束总结:赵峰

记录及人员登记人:王倩茹

拍照:夏峰

文件宣读:孙成建

篇2: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为积极响应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号召和贯彻落实围绕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月”的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定于2018年6月在项目部范围内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编制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和演练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全员安全健康文化素质,促进项目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和研究部署有关安全的各项事项。

组 长:吴艳明 副组长:谢鹏,赵炳祯

组 员:由之浥,陈晓伟,刘兴杰,王艳林,王博,焦攀,宋飞,王志达,谢栋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陈晓伟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内容的安排

根据本项目目前实际情况,计划安排如下活动:

1、计划在5月31日前后,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张贴主题画、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2、计划在6月3日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对“安全生产

月”活动方案进行宣贯,并做具体安排。并组织深入学习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国家、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等近期颁布的法规、要求和文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合规”有明显提升。3、6月8日-6月14日以事故警示教育为主,通过组织项目人员在项目部会议室观看交通事故、工程施工事故、火灾事故、“三防”事故等案例宣传片,达到提高项目人员安全意识目的和自我保护的能力。4、6月15日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为主,项目部计划开展防汛防潮应急演练活动。5、6月16日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在项目部向一线施工人员提供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应急救援等咨询,并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同时在项目部张贴、悬挂,并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充分营造活动氛围。6、6月17日-21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职工参与面广的宣传活动,有效推进安全文化建设。7、6月1日-30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针对现场重点管控内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基坑、脚手架支撑等高风险部位,严格按照五定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部加强领导,提早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扎实实开展活动。

2、广泛宣传,务求实效。项目要利用活动契机,切实有效的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实施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并加大宣传安全先进示范典型事迹,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优秀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

七、做好活动部署,及时总结,报送活动信息

项目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提前策划工作,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在活动开展的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

篇3: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现行安法实施于2002年11月1日。从1981年原国家劳动总局起草劳动保护法算起,这部法律四易其名,历时21年才得以出台。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首部综合法,安法的颁布实施,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事故死亡人数直观来看,2003年为近14万人,而2013年则降至6万多人。

原国家安监局( 国家煤监局) 副局长闪淳昌参与了现行安法的制定。他说,当时为了尽快出台,对一些非原则问题做了妥协,比如违法处罚力度不大,只规定了20万元的上限。

这一遗憾在这次修法中得以弥补。根据新安法,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介绍,这是目前我国所有法律中罚款固定数额上限最高的规定,这也使新安法成为“史上最严的安全生产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章建华对此深有同感,新安法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对他触动尤其大的是终身行业禁入的规定。

新安法摆位高、亮点多、措施实、处罚严。尽管修改内容多、变动大,但新安法在二审时就以165票赞成、5票弃权的结果,高票通过。

“这说明当下安全生产形势之严峻及立法机关心情之迫切。”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分析,“立法机关希望以新安法出台为契机,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1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全国2000多万家企业负责人发出公开信,宣传新安法,要求“对这部法律重器,必须满怀敬畏之心”。

篇4: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推进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推进国务院确定的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各行业、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三、工作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落实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项任务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做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的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按照省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吉政发[2011]2号)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措施。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三项任务

1.开展隐患集中检查排查行动。针对春季、汛期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行动,扎实开展三次集中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消除死角、死面,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管。要切实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督,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调度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如实、准确填写、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和数据。对隐患进行科学分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三)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以采煤采矿、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型乡镇企业为重点,加强检查、集中治理。对存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放过”。按照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从责任追究制入手,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2.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周密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加大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问责。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动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垦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点、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设施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4.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坚持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坚持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队伍,抓好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全省农产品消费安全。

5.各单位要建立“四防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隐患的排查,对用电、防火、防盗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专(兼)职监管人员。同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四)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三项任务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载体,活化方式,全面加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拓展宣传力度,延伸宣传深度,提高宣传效果,做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2.多渠道强化安全教育。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活动,深化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学习,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项任务

1.加强应急演练。加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工作。突出开展以逃生为主的演练,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应急装备,因地制宜地开展全民防范,落实群众性的应急防范措施。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着力建设覆盖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和农机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救援基地。

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应急避险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加强调度信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0日前)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制定重点突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各种会议进行部署发动,将活动内容、任务措施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共识、协调行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0月)

各部门、各单位在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抓好自身职责任务落实,同时要对下级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得到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认真搞好检查验收,对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的单位要进行重点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省农业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省农委主任 任克军

副组长:省农委副主任 于文波

省农委副巡视员 吴国良

成员:马成武、赵继春、成洪、岳宏、侯晓华、邬晓东、麦朝、李伟华、杨海波

办公室主任:马成武

成员:姜桂琴、崔源、吴铁军、刘明扬、董广 夏、陈生、陈国宏

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继续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人员,并将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

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落实任务。并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三)建立月调度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月月初第1个工作日,逐级将上月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工作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形成报告,报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农业、农机、乡镇企业、农垦主管部门和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报到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5: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2014年“六月安全月”活动

富源县大河镇补木戛煤矿一号井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富源县大河镇补木戛煤矿一号井 2014年“六月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矿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迅速扭转全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从而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和推动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煤矿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高贵祥(矿长)

副组长:许建国冯云陆赵纪全张有祥

成员: 韩玉梅李怀让赵国云雷应波黄伟张永海李怀让任组家耿士雨李小多张军樊圭宏常金荣 马宝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科,由赵国云负责对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制活动总结。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审查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1日-6月3日)。

1.在警示教育活动期间,以“遵章守纪、绝不违章,安全生产、从我做起”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工业广场内悬挂主题布标。

2.组织全矿在岗人员在矿会议室内由矿长结合煤矿实际就典型事故、近期事故案例和当前安全形势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讲解安全知识,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性,从而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二)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日活动。(6月4日—6月5日)

1.6月4日,结合本矿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宣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

称“双七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我矿得到切实执行。

2、6月5日,组织全矿在岗人员在矿会议室内由矿长结合煤矿实际就典型事故、近期事故案例和当前安全形势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讲解安全知识,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性,从而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16日)

1.印发安全知识小册子,全体在岗人员人手一份。

2.以煤矿安全知识、煤矿事故案例、《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为主,针对此次活动进行一次考试

(四)开展煤矿安全应急演练活动。(6月17-23日)

1.6月12日由煤矿编制关于《防治水害事故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开展一次“水害事故应急演练”。

2.6月15日按照《应急演练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及人员召开应急演练会议。安排部署应急演练相关事项及要求。

3.6月22日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应急演练。

4.6月23日由煤矿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加强预案管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煤矿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及人员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安全文化进宣传活动(6月23日—6月28日)

组织人员深入矿职工群体,大力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让安全知识进入每一位从业人员心里,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六)开展一次煤矿安全检查活动

活动期间,煤矿组织人员对本矿“雨季三防”、“打非治违”、第二个“白安”活动实施情况,在全矿井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执行煤矿停产整顿要求,确保煤矿停稳、停实。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本次活动由矿长亲自抓,矿委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努力抓好“安全生产月”工作,各科室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保障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科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活动主题和要求,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橱窗、电视、安全手册等各种载体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宣传,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使全体从业人员懂得安全、理解安全、尊重安全、管理安全,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从而使煤矿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

(三)统筹策划,取得实效

制定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矿全年的工作计划紧密结合,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与各阶段工作方案相联系,进行全面统筹安排,切实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开展 “打非治违”活动、杜绝“三违”行为;认真组织第二个“白安”活动、“雨季三防”等工作的开展;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煤矿安全发展。

(四)认真总结,逐步改进

活动开展结束后,开展活动总结会,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总结,把活动的优点继承发扬,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并与煤矿安全管理相适应。

七、奖惩措施

1、在活动期间,不得无故请假,外出。

2、在活动期间,各部门紧密配合工作,出现扯皮推诿的现象,对部门主管领导处罚200元,对当事人处罚500元,视情节给予开除或警告处分。

富源县大河镇补木戛煤矿一号井

篇6:2013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建质函〔2013〕498号)及合肥市城 乡建委合建质安〔2013〕50号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在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制意识。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安监【2013】14号)和建科院安委会要求,结合公司在监工程项目的实际。我公司决定于2013年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活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面向公司所有在监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推进安全文明建设,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建筑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外地项目及外地分公司项目结合所属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活动时间与主题:、“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2、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组织保证

设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长:舒天义

副组长:张孝庆、李殿文、洪琪

组员:徐道业、张福友、李耀、史俊、谢锋、张忠建、梁永峰、张谦、徐鹏、张明生、杨世文、张运波、王道平、唐述玉、马兆国。

四、具体活动安排

1、“安全生产月”第一周为动员宣传、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周,进行下列活动:(6月1日-6月6日)

①、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转发住建厅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②、各分公司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负责全面开展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动员,布置活动计划,并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全面营造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

③、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在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内容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和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等。

2、“安全生产月”第二周为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活动周,进行下列活动:(6月7日-6月12日)

①、6月7日-9日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全面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充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隐患堵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消除习惯性违章和反复性隐患,使遵章守纪成为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和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②、6月10日-12日对自查的隐患整改成果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排除隐患不留死角。

3、“安全生产月”第三周为公司综合检查、配合院安委会检查,进行下列活动:(6月13日-6月19日)

①、公司对分公司、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结合“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年”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以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和现场防火、临时用电、建筑工地环境治理为重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②、积极督促和配合施工企业开展防火、防汛、防暑降温等应急演习演练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自救能力。

③、配合并陪同建科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生产月”第四周为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整改复查和改进提高总结周,进行下列活动:(6月20日至27日)

①、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对公司、院安委会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第二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

②、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进行考评和总结,6月27日前考评结果上报公司。

五、总结阶段1、6月28日-29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上报。

2、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组结合“安全月”活动检查情况和季度考核结果分别对受检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和表彰。

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篇7: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阳谷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学校(幼儿园)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载体,面向广大师生,采取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成效的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做好安全工作,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6月1日至30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通过制作板报、召开主题班会、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学校校舍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活动。要针对前期安全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进行隐患整改活动,逐项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三)做好考试安全工作。6月份是各类考试集中进行的时段,切实把做好考试安全工作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做好安全保障方案,狠抓交通安全、汛期防溺水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各类考试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认真准备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季节性事故的预防,确保我联校的平安、和谐、稳定。

附1: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2: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狮子楼联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摘录部分)1、2、3、4、5、6、7、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今天的隐患,明天的灾难 祸在一时,防在平时8、9、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 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快乐的阶梯

10、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提高素质,促进和谐

11、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2、责任是安全之魂,标准是安全之本

13、事故与侥幸相伴,平安与谨慎相随

附2:

狮子楼联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篇8: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11]11号) 部署, 2011年 (第十个)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简介如下:

1.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 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严格落实责任, 健全规章制度, 夯实安全基础,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 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 (5月30日至6月5日) 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 (6月12日) 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 (6月13至19日) 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3.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国性和区域、行业性活动两部分。

(1) 全国性活动由组委会组织开展,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活动;“国际矿山安全经验交流会”活动;“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2) 区域、行业性活动主要是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 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事故隐患大排查等方式和手段, 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篇9: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5月23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长期增长”课题召开《中国经济增长十年展望(2015-2024):攀登效率高地》研讨会。课题组成员刘培林主持会议,陈昌盛、许伟、王金照、刘涛、吕刚、许召元、何建武等参加了会议研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致辞并介绍了研究的主要观点。本书是课题组系列研究的第三辑,围绕国民经济总体情况、需求面、供给面、产业、区域发展和城市化、资源环境等主题,在分析具有中长期意义的新趋势、新特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前两辑研究中的未来十年增长前景预测,并对2015年经济形势进行了展望和分析,同时对各相关领域提高要素生产率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

课题组的研究认为,近五年来出现的中国经济增长阶段转换是规律使然。今明两年很可能是中高速增长的触底期,需要缓冲性宏观政策与效率导向改革措施的协同配合,加快实现转型再平衡,为全面持续提升要素生产率,扫除体制机制障碍。刘世锦表示,中国经济增速触底的一个关键变量是高投资触底。目前,基础设施投资和出口两只“靴子”已相继落地。如果房地产投资能回落到位,加上新增长点的成长,以及严重过剩行业的退出和重组大体完成,中国经济增速将有望成功触底。

该丛书由中信出版社出版发行。

篇10: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发出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控制安全事故为根本,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以全员安全教育为先导,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为方针,实现项目部生产安全为目的,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依法治安,狠抓责任落实,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推动项目部实现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主题

抓基础提高工作标准,转作风落实岗位责任

三、活动组织

为组织开展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长:副组长:成员: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部,安技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四、活动时间

(一)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日。

(二)细化活动规划,确立每周活动主题: 1、6月1日至6月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大签名、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剖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教训,把警示教育作为提升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2、6月11日至6月20日为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传播、每日一题等活动)。

其中6月16日为安全生产法律宣传日,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所有人员参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突出“抓基础提高工作标准,转作风落实岗位责任”的主题,宣传投资公司、矿业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宣传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事迹。

3、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6月21日至6月30日,由项目部经理领导,副经理负责,安技部部长织,各部室、区队参加组织一次大检查,这次检查必须全面彻底,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照五定的原则认真整改。对查出大重大隐患,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并严格责任追究。

4、积极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阶段性安排: 活动分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20日至25日;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6日至31日;

3、活动阶段:6月1日至25日;

4、总结考核阶段:6月26日至3日。准备阶段

1、项目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学习并落实“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做到活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方案要明确具体,内容要丰富新颖。各单位需将活动规划和方案于6月5日前报项目部活动办公室。

2、活动要细致规划,充分体现“安全生产月”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普及安全知识、警示和教育员工提高安全素养、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唯一”文化理念。宣传发动阶段

1、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工具,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目的和意义。

2、于6月1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全员动员大会,全面布置和落实活动方案。做到全员发动,广泛参与,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营造活动氛围。

五、活动具体安排

1、“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确立一个主题进行重点宣传。安全宣传要结合教育实际,既要及时报道活动中先进经验,也要曝光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技部要将项目部近两年发生的事故、国内省内典型事故进行汇编下发学习,全面剖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完善落实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进行安全大讨论(分区队、班组长、职工三个层次),就“抓基础提高工作标准,转作风落实岗位责任”进行讨论,通过大讨论增强职工自我防范意识、互监互保意识,消除岗位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1)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安技部负责安排宣传活动,宣传报道 “安全生产月”活动规划和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新《煤矿安全规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与典型事迹,对各类事故隐患和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2)认真组织开展以“抓基础提高工作标准,转作风落实岗位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为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与劳动防护、安全考核、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2、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月”活动目的和意义。在主要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条幅,在各区队学习室组织“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内容。

3、积极参加矿方进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1)在各区队学习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分别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题的彩旗和条幅,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

(2)6月1日,由项目部办公室和安技部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月”大签名活动。

(3)6月16日安全咨询日活动。活动主题为“抓基础提高工作标准,转作风落实岗位责任”,由项目经理王光涛领导,副经理李庆文、滕圣远负责,安技部部长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成员参与的安全咨询日活动,解答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疑惑问题;同时,由安技部负责组织现场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4)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开展一次以安全和职业卫生为主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考试竞赛活动。要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新《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及有关矿井通防与瓦斯管理、防治水、提升运输等方面的规定为主要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考试

(6)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由项目经理牵头,副经理负责,安技部部长一次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各专业对照“五个零”安全目标管理要求全面排查各专业、各系统、各单位、各环节、各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按照时间、责任、人员、措施、预案等落实到位,由安技部负责督促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7)在管理人员当中开展以“自查、督查”相结合的履职情况大检查,特别是工作执行力、隐患的整改进度等。

(8)开展“反三违、零事故”活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全面发动经理层、部室、区队、班组及各个生产岗位职工,认真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主题实践活动,严查“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采取发短信给其家属、交现金等多种形式进行帮教,引导职工全面自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实现“零三违、零事故”。同时,举办一期“三违”人员培训班。

(9)项目部主要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分管领导与部门 其他负责人进行谈话,谈认识、谈体会、谈问题、谈意见、谈建议;通过谈心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各单位开展安全大讨论活动,并撰写讨论心得,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项目安技部。

(10)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各项工作。按照矿雨季“三防”文件精神要求,根据雨季“三防”各项工作推进进度,安技部部要做好跟踪督查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雨季“三防”工作稳步推进。

(11)以“质量促安全”为主题,由安技部牵头负责,持续开展好工程质量、文明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安技部要下达整治项目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兑现,确保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准。

(12)加强基层区队与班组建设。建立完善区队、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带班区队长、班组长、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前沿阵地的骨干作用,消除隐患,严反“三违”,遵章作业,减少事故,为实现安全生产、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全国性活动,是进一步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反省安全工作问题的一次活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职工全员参与,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2、认真组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涉及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和每位职工。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规划、积极领导谋划、统筹兼顾安排好每一次具体活动,保证活动的人员参与率,确保活动方案全面实施到位。

3、互相协调,统筹安排。在涉及组织的统一活动以及需要相关部门横向联系配合的活动时,各单位、部门要互相协调,多沟通多联系,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谋求组织活动的统一集中开展。

4、加强督查,促进实施。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部门组织参与的活动和工作情况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对组织不力的单位在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加重处罚。

5、务实工作,确保实效。企业以效益为中心,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安全效益的实现需要一流的安全职工队伍作为基础。各单位、部门在开展每一项活动中,要侧重触及职工的思想灵魂,提高职工对安全重要性的认 识,促动职工遵章守法、遵规守纪行为的养成,激励职工学知识、学技术。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提高企业职工的综合安全素质中取得实效。

七、总结考核工作

1、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1日报活动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活动办公室牵头。按照活动效果、活动组织及部署的项目完成情况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经理层审定。

2、实现安全生产月活动目标的,对活动期间组织到位(安全效果好、生产任务超、工程质量优)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进行奖励;反之对活动效果差、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对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考核评比

项目部将把各单位安全活动月开展情况纳入6月份“督查督办”考核,由“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进行评比,对开展好的单位给予奖励。

篇11: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方案

今年6月份是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学习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以“强基固本、对标达标”为工作主线,以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抓手,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3年6月1日-6月30日。1

其中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实施工作,我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活动计划和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6月1日至6月3日为宣传动员阶段;6月4日至6月24日为组织实施阶段;6月25日至6月29日为检查督查阶段;6月29日至6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六、活动形式

1、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5月底-6月3日),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责任和工作要点,通过宣传载体,加强宣传动员,广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安全生产文化周活动(6月3日-6月7日),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集团、分公司规章制度,总结具有本

单位特色的安全文化,形成具有感染力的宣传口号,通过展板、宣传资料、全员教育等方式,围绕主题,广泛宣传。

3、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0日),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我所要在*******通过发放安全资料等,组织开展咨询工作。

4、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10日-6月16日),我所要开展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和身边事故的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高广大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积极参加管理处安全持证教育活动。

5、安全生产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我所结合实际开展2次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实效性,对预案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动态修订完善。一次为隧道机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一次为三防应急预案桌面演练。

6、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班组活动周(6月24-30日),根据公司及管理处的部署,我所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结合观摩学习、经验借鉴的方式,取长补短,持续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所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一次由主要所长带队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形成隐患

排查治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8、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活动,检查水电工、监控员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为安全谏一言建议征集表,强化“杜绝事故,珍惜生命”意识,努力实现的岗位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操作标准化。

9、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和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答题活动。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吸收更多的职工参加到活动中,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健康知识,掌握安全健康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0、开展炎炎夏日“送清凉”活动。在收费岗亭、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为广大司乘人员准备凉开水、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降温物品,通过“送清凉”活动,防止过往司机“疲劳”驾驶,进一步确保本路段的安全畅通。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我所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班组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各班组要以“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主线,积极参与、支持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广泛动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抓好电工、监控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篇12: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司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司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监督氛围,努力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x号)、市运管处《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及交通主管部门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司安全工作水平,确保我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

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技科,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工作,x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四、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3日至9日;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9日;

(三)“平安交通”文化周:6月10日至16日;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7日至23日;

(五)“平安交通”评选等:6月24日至30日。

五、活动内容

将“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相结合,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板报、张贴标语、设置安全知识展板、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设立现场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

(一)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观

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 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型教育展览等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所属员工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两个重点,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旅客运输密集场所、营运车辆、作业现场等地,通过宣讲报告、发放宣传材料、播放视频录像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等,倡导安全文化,弘扬安全理念。

(三)开展“平安交通”文化周活动。围绕“平安交通”创创建内容,利用多种媒介,集中展示典型经验,弘扬具有特色的“平安交通”理念、理论和文化。组织开展“安全电影、情系基层”的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零的神话》,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将演练活动与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防和应对能力,健全完善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之间预警、协同、应急处置机制。

(五)开展“平安交通”评选等特色活动。结合“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实际,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有声有色、有形有实的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警句、诗歌、论文等)评选、知识竞赛等特色活动,吸纳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进行评比表彰。

(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吸取“4.4”福银高速彬县交通事故、“5.3”兰海高速桐梓县交通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车辆驾驶人的管理,拉紧驾驶人安全观念这根弦,防止因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造成营运车辆失控,最终酿成恶果。

3、保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突出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自查保养。

4、进一步加强GPS动态监控管理,严格履行值班人员监控职责,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5、强力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达标标准》对公司实施管理和安全评估,全面提升我司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相关工作与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措施。司属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具体措施,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并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 活动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件邮箱:xxx)

篇13:2024年“安全月”活动实施计划

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11]11号) 部署,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 的深入贯彻落实, 现就开展2011年 (第十个)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 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乡村, 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推动各地、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 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 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严格落实责任, 健全规章制度, 夯实安全基础,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 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 (5月30日至6月5日) 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 (6月12日) 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 (6月13〜19日) 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以下简称组委会) , 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国性和区域、行业性活动两部分。

1.全国性活动由组委会组织开展, 主要包括:

(1)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2)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3) 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4)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5)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活动;

(6) “国际矿山安全经验交流会”活动;

(7) “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

(8) “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2.区域、行业性活动主要是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 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事故隐患大排查等方式和手段, 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组委会将适时召开总结交流会, 推广先进经验。

六、活动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要加强正面宣传, 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宣传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意义, 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推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要安排版面和时段, 集中宣传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1.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 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 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 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和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 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2.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的主题, 深入企业、贴近职工,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要注重发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落实企业宣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 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3.举办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 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预案管理, 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4.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委会决定在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以宣传报道各地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情况为核心, 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及消防等行业 (领域) 为重点, 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请上述地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做好相关工作。

5.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活动。办好“煤矿安全知识竞赛”和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先进事迹报告会, 组织电影《金牌班长》巡回放映, 播放电视连续剧《矿哥矿嫂的平凡生活》;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推进企业主导型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

6.开展“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 举办多种形式的演唱会、歌咏比赛,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 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唱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

7.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8.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 分别于5月10日、7月7日前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 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另行印发。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4272836、64463640 (传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编:100013)

宣传网站: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www.chinasafety.org

电子邮箱:xjzx@chinasafety.gov.cn

篇14:道路交通安全法明年5月实施

立法首要目的就是保护人身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保护人身安全作为首要的立法目的,特别重视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阅读这部法律的许多规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立法者特别重视保护人身安全的用意: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上应当施划人行横道,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的,应当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等等。

年检无需泊位证

在法律草案有关条款中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这意味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将与停车泊位完全脱钩,任何人不得在机动车送检时要求车主提供停车泊位证明。

交管拖车不收费

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后,表决通过的法律关于“拖车”的规定跟原草案相比,条文细了,款数多了,普通驾驶者的权利也得到了尊重:驾驶人在现场的,可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走拖走,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费,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车在何处;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严禁交警“乱罚款”

法律明确规定: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最引人注意的是,最后通过的法律比原草案多了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设定“高压线”防止以权谋私

为防止交警有意刁难百姓或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谋取利益,法律为交警设定了一些不得触犯的“高压线”,规定如果交通警察有违反这些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还规定,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交通警察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交通警察受到开除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规范“特权车”的通行权

新出台的法律对“特权车”的通行权进行了规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不得逆向行驶。

高速飙车将受重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还对高速公路行车的最高时速作了限制: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新手也能上高速

法律草案曾规定,驾驶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满一年的,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由于这一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有些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在四次审议后建议删去了这一款规定。

司机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开车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还规定,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无照驾车可能被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还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车私用故意遮挡车号牌将被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还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道路违法施工受损可获赔偿

在道路上违法施工,不仅影响道路通行,还常常会使行人、车辆受到损害。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能否上路未明确规定

10月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未作明确规定。关于非机动车上路问题,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这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一年内积分为零可延长驾照审验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这是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醉酒驾车=十五日以下拘留+暂扣驾照+五百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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