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

关键词: 规范化 法院 保卫工作 分析

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共9篇)

篇1: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

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

摘要:本文应用安全管理的系统安全分析理论与方法,较为系统地厘清了航空安全保卫系统的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航空安全保卫系统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构建,首先应在合理分解诸如公安行政、民航机场、航空公司等子系统功能的基础上,采用检查表方法准确全面地识别危害安全保卫的内外部危险源,其次从可能性和危害性二者有机结合的维度科学细致地评价危险性,并兼顾定量与定性二法对危险性进行分级,最后从外部环节控制、危害空房安全行为控制、航空保安系统完善三个维度制定出航空安全保卫系统的风险化解策略.作 者:魏中许    贺元骅    WEI Zhong-xu    HE Yuan-hua 作者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空防安全研究所,广汉,618307 期 刊: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 Journal:CHINA PUBLIC SECURITY 年,卷(期):, “”(1) 分类号:X913.4 关键词:航空安全保卫    系统安全分析    危险源    危险性评价    风险控制   

篇2: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

修改日期:2016年

12月

1日

生效日期:2017

月1日

负责人签字:

航空安全保卫质控计划

第1章

总则

按照《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2006年第八版)要求,根据我国民航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民航局制定了《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对民航安全保卫质量控制的国家政策和目的、组织和保障、方式方法和手段、整改要求等内容做了系统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现编写我公司2017年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

第2章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及人员构成2.1

公司航空安保质量控制的主管部门为安全保卫管理部。

2.2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2.2.1

主持安全保卫管理部日常工作。

2.2.2

参与制定、实施公司安保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并代表安委会对公司的全年安保质量控制状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公司负责人以及相关其他部门。

2.2.3

负责定期向局方做安全工作汇报。同时,在部门乃至全公司范围内,贯彻落实民航局的文件精神。

2.2.4

负责组织部门对国内、外通航安保质量控制的交流和学习,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2.5

作为公司安委会以及应急救援小组领头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后,按照救援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对事件进行调查,形成报告。

2.2.6

代表公司安委会,对各部门的质量控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2.2.7

在整个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检查各部门对民航局有关规章,以及下发的文件、传真等安全信息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提出加强安保质量控制工作的改进措施。

2.3

人员构成安委会主任:严海平

安委会副主任:赵兴山、戚永河、高华

安委会成员:王强、贾勇刚、张瑞峰

第3章

工作制度

3.1

安保质量控制重点部门:安全保卫管理部、机务工程部、航务部、综合保障部。

3.2

安保质量控制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3.2.1

安全员在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检查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3.2.2

对于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经常性检查所负责部门的安全工作。

3.2.3

安全员要定期不定期对公司的安全保卫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如机库、油库等,并如实做好情况记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2.4

全体公司员工均有安全保卫监督的义务,如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领导或主管人员汇报。

3.3

安全演练

3.3.1

定期进行应急安全演练,评估我公司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检查表中的缺陷和不足

3.3.2

增强公司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对演练进行评估,并作为一种培训手段,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3.3

提高公司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4章

安全隐患分析与整改制度

4.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2

认真分析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

4.3

对公司发生安全隐患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向其他可能发生此类安全隐患的岗位、人员发布安全信息,杜绝相同安全隐患再度发生。

4.4

做好消除安全隐患的复查工作。

4.5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4.6

安全隐患的分析、整改要做到及时、准确、完备

第5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安全隐患或发生不安全事故者,在先进评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如若发生不安全事故,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和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或承担法律责任。并根据有关部门确认的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责任人应承担其责任大小的经济赔偿。

第6章

航空安保保障经费

6.1

业务用房和工作场地;

6.2

必要的网络、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3

处置非法干扰行为和扰乱行为设备和装备;

6.4

检查、审计、测试、考察、演练工作;

6.5

安保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与更新;

6.6

安保培训;

6.7

奖励。

第7章

航空安保设施设备清单

公司现有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合计52个。其办公区9个,生活区8个,机坪35个。每年进行一次校准、维护,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季度对员工进行操作演示的培训。

第8章

空防安全事故调查措施和程序

8.1

现场处理

8.1.1

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8.1.2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8.1.3

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8.2

物证搜集

8.2.1

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8.2.2

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8.2.3

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8.2.4

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8.2.5

为保证事故调查的快速有效,事故调查组应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取证,如事故地点较远,可安排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先行取证。

8.2.6

询问取证要及时,避免因时间推移,证人对事故现场有关记忆模糊,防止证人思想情绪发生变化或受到暗示,人为的附和他人而改变自己原有记忆,以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掩盖事故发生真相,歪曲事实,影响事故调查和正确结案工作。

8.2.7

询问相关人员时,牵扯到技术问题时,技术组应参加。

8.2.8

询问要严格履行程序,发询问通知书,二人询问,填写询问笔录要认真规范,避免多次询问,同一事实最好两人以上笔录应证。

8.3

事故材料的搜集

8.3.1

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1)

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3)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4)

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

5)

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8.3.2

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1)

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2)

.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

3)

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4)

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5)

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6)

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7)

其它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8.4

证人材料搜集

要尽快向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8.5

现场摄影

8.5.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8.5.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

8.5.3事故现场全貌。

8.5.4利用摄影或录相,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8.6

制作相关事故图示

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8.7

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8.7.1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8.7.2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8.7.3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第9章

航空安保信息的管理制度

事故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飞行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民航总局和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事发单位应当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

事发单位不能因为信息不全而推迟上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在上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由民航总局组织事故调查的,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20天内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事故调查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由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的,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90天内向民航总局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不能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应当向接受报告的部门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

航空地面事故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航空地面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12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

事发单位上报航空地面事故初始报告表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航空地面事故调查结束后,负责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民航总局提交航空地面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

飞行事故征候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飞行事故征候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尽快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事故征候信息。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24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48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

事发单位上报飞行事故征候初始报告表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飞行事故征候调查结束后,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民航总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

其他不安全事件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其他不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尽快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如果发生的是飞行不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24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如果发生的是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24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48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

其他不安全事件调查结束后,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民航总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或“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

举报事件调查信息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举报事件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调查。

应当在调查结束后10日内,向民航总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或“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应当采用可供利用的最适当的最迅速的方式报告;初始报告表和最终报告表应当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上报,当航空安全信息系统不可用时,可以使用其他方式上报。

第10章

背景调查的标准、措施

根据鄂尔多斯机场公安、航空安保部、安全质量部的相关标准施行。

第11章

篇3:民用航空油料系统安全管理分析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管理理念

安全事关民用航空油料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事关航空油料供应保障的大局。航空油料公司的安全管理不仅是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技术人员的责任, 更是一个客观科学的系统工程, 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体系中的职责, 紧密围绕安全主线, 牢固树立经营管理必须以安全为基础的意识, 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资源配置上周密计划、严密组织、精密实施。目前, 民用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也是事故易发、高发时期,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增强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理念,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职责。在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中, 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使航油事业发展建立在稳定、可靠的安全基础之上, 形成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 进而促进航油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安全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手段, 必须防范于未然。要着力抓好航空油料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健全应急工作规章、标准, 修订应急预案体系, 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构建和完善应急工作保障体系, 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提高和加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沟通渠道, 签订必要的救援协议, 达到提高处置能力的目的。要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程序, 严格值班制度管理, 努力做到横向有协调, 纵向有落实。在对现有应急反应程序和预案进行梳理、完善的基础上, 紧密结合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来开展应急能力演练达标验收工作, 组织人员对所属单位的应急反应程序和预案进行验收, 切实做到处置突发事件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实施有效, 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加强航油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航油安全管理要由单一的符合性管理模式, 转变为符合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模式。以“安全管理规范年”规范各级安全管理行为为目标, 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以危险源全覆盖、管理过程全规范为方向, 以危险源档案建立、隐患分析制度完善、控制措施文件化为基础, 以体系评估队伍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梳理和完善相关体系文件, 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强化基层管理人员的体系管理意识, 不断树立起体系手册的权威性, 不断加强作业程序的适应性。另外, 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上加大力度, 确保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使航油公司管理手册、各级运行手册真正成为生产组织的纲领性文件。要继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加强油料安全制度执行的过程控制, 切实保证制度和流程在实际操作中的规范执行, 坚决做到执行落实不走样、不变形。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加强航油安全供应各流程、各环节的安全防范, 尤其是要结合特殊天气、特殊气候、特殊地理条件的特点, 加大对设施设备的巡检力度, 重点做好加油车、露天管线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 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对管线、阀井、油罐区、油车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 保证视频监控设备完好, 安防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控制出入库 (站) 人员和车辆, 对所有出入重要场所和关键部位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制定关键岗位巡逻制度, 对油库、油车库、变配电间、自控室等重要作业场所和关键部位加强巡逻, 对加油车辆、输油管线等重要设施、设备加强安全防范和监控。加强与供应站航油公路运输承包方的沟通协调, 抓好航油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地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防止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积极完成对各工作场所危险源的风险因素识别工作, 要根据识别的风险逐一对照现有的控制程序, 梳理现有的作业记录, 力争使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点得到控制。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分级治理, 做好安全自查工作, 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落实领导、实行督办, 对整改情况实施过程监督、跟踪问效, 确保整改彻底。完善设备的运行管理, 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和定期检测、试验、维护制度, 及时发现异常动态, 有效地防止带故障运行状态的出现。

五、提高安全技术队伍的履职能力

篇4: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要点分析

【关键词】博物馆;安奎保卫;工作

一、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不再仅仅追求物质上的需求,也越来越注重追求精神食粮。随之也就出现了各种形式的精神食粮传播载体。各种科技馆、少年馆和博物馆等等也就成了满足人们精神追求的主要阵地。这些地方主要是进行文化的传播、弘扬和传承。他们的传播对象很广泛,包括小孩,青少年、成年人以及老年人。特别是博物馆是重要的文化知识传播阵地,它在文化传播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让人们回忆历史、了解历史和铭记历史,而且还能让人们传承文化。

然而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博物馆的整体工作中占有主要的地位。不论是文物的安全还是参观人员的安全都是安全防卫的重点,应该把安全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在保证了文物及博物馆参观人员安全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发挥博物馆的职能。才能更好的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

因此,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博物馆工作的重点,需要将其放在第一位。只有在做好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上,才能使其他部门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内部管理是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根本

安全是博物馆各项功能正常发挥的保障。一方面,在思想上,博物馆的领导班子要树立博物馆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引起员工的高度重视,要始终把博物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始终要把安全问题想在前面,安全工作放在前面,隐患措施放在事故前面。另一方面,在组织上要分工合理,相互配合,党政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要抓具体工作,各个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实施安全领导责任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使得每个部门的责任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便确保博物馆的安全。

三、健全各項规章制度是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

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明确制度规则,在思想上要有制度观念,在行动上要有制度约束,每个博物馆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制度中要包含奖惩措施,对于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的员工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相反,对于那些不能熟练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技能的、玩忽职守的员工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把安全责任和个人的利益联系起来。另外,还要制定系列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管理秩序,规范岗位职责,保证博物馆工作的正常运转。还要完善考核制度。

四、建设一支优秀的安全保卫队伍是博物馆安全工作的关键

安全保卫工作的保证不是空喊空号,依靠的是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扎实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有些地方的博物馆的安全工作只是停留在会议上,没有真正落实,只有在发生事故后的那段非常时期才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对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较少,也不关心他们的进步,使得一些职工不了解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导致安全事故。因此,加强安全保卫人才队伍建设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在近几年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很多是由于安全保卫人员不敬业、道德修养差等因素导致的。因此,加强保卫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安全防范教育是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职业道德的培养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等都是职业道德的特殊要求。另外,也需要注重安全防范教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博物馆的教育部门应在不同时期对各个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的重要精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安全教育中,不仅要讲安全教育意识,提高职工的积极性,还要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教育,使保卫人员时刻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另外,根据时事形势和爱国主义思想进行教育,启发职工意识到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安全教育加强职工的责任心,提高思想素质。

五、安全防范的重要保证是增强技防设备力量

博物馆要按要求采购安全保卫设备,以便提高博物馆的安全系数,弥补人力和物力的不足。培训工作人员熟练使用和维护设备,并且要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严禁采购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尤其是在博物馆的陈列展厅和藏品库房等是容易受到侵害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应该安装灵敏的报警装备,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就会迅速报警。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保证安全,还可以弥补人力防范的不足。

六、结语

篇5: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

第一条 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航空保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负责监管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开展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管理 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 旅客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是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有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标准和措施,防止非法干扰行为,保证有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保卫方面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适当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设有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与机场呑吐量相适应的人员和设施装备,并按照标准提供工作和办公场地,使之能够具体承担并完成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三)将安全保卫需求纳入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

(四)按照《国家民用航空保安培训大纲》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按规定及时上报非法干扰民用航空信息和事件。第八条 机场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协调监督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租户等驻场单位实施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局方的在任何时间或 地点对其进行的监督或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

(1)本规则的规定;

(2)本单位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的要求;

(3)其他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有关安全保卫的相应要求。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局方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其遵守本条上款的证据,其中包括记录、档案的副本。

第三章 安全保卫方案的审定

第十条 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应当按照规定报民航总局或者地区管理局审定。

第十一条 年客流量在200万以上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城市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报民航总局审定,其他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报地区管理局审定。第十二条 方案的形式和内容

(一)方案的形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以书面形式独立成册;(2)采用易于修订的形式;

(3)在修订过的每一页上注有最后一次修订的日期。

(二)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调研方案包括的内容)

1、机场的基本情况,;

2、机场保安委员会的组成及成员名单、联系方式;

3、机场及保安部门之间职责分工;

4、机场保安区域的划分(分条或附件列明);

5、控制区管理和进出控制(候机楼通道及围界道口);

6、控制区证件(人员及车辆的证件种类、内容、申办程序、管理制度);

7、旅客及手提行李的保安控制;

8、托运行李的保安控制;

9、航空货物的保安控制;

10、航空器的看护;

11、非法干扰的应急反应;

12、人员的招录和培训;

13、质量控制措施。

(1)航空安全保卫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其中包括安全保卫的副总裁或者副总经理及其替代人员、安全保卫主管的姓名,以及全天24小时联系的具体方法;

(2)为满足本规则第*条(*)款安全保卫主管的职责要求所采用的程序;

(3)为满足本规则第*条人员的配备要求所采取人员的配备标准;

(4)安全保卫训练大纲;

(5)控制值勤时间、飞行时间和休息期的详细程序;(6)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安全保卫器械的要求所采取的程 序;

(7)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机场执法人员的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8)为满足本规则第*条预留座位的要求所采取的程序;(9)为满足本规则第*条航空器保安检查的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10)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武装人员的运输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11)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押解或遣返接受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乘坐航空器的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12)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驾驶舱的安全保卫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13)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扰乱性旅客的管理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14)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空中安全保卫记录的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15)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背景调查的要求所采取的程序;

(16)本规则第*条规定的应急预案;

(17)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炸弹威胁和空中劫机威胁的要求所采用的程序;

(18)为满足本规则第*条关于非法干扰行为报告的要求所 采取的程序;

(19)《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方案的批准和修订

(一)安全保卫方案的初始批准。机场管理机构必须至少在准备开始运行前90天,将其安全保卫方案提交民航总局公安局进行批准。批准程序如下:

(1)民航总局公安局在接到提交的安全保卫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对方案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要求,则批准该方案;否则将书面通知需修改该方案,以满足本规则的相应要求。

(2)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修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后的安全保卫方案提交民航总局公安局,或者请求民航总局公安局重新审议其提出的修订内容。

(3)民航总局公安局根据接到的重新审议请求,可以更改或撤销原修订内容,或者对原修订内容予以肯定。

(二)机场管理机构要求的修订。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对安全保卫方案的修订程序,通过对方案的不断修订,确保其现行有效。机场管理机构可以按如下程序,向民航总局提出修订其安全保卫方案的要求:

(1)所提出的修订要求必须在生效日期前至少45天提交给民航总局公安局。

(2)民航总局公安局在收到修订请求后20个工作日内,书 面批准或否决该修订请求。

(3)如果民航总局公安局认为修订内容能够保护航空安全和公众利益,并且达到本部要求的安全保卫水平,则将批准机场管理机构提出的对安全保卫方案的修订。

(4)在收到对修订的否决后 个工作日内,机场管理机构可以向民航总局公安局提出重新审议该否决意见的请求。

(5)在接到重新审议的请求后,民航总局公安局可以批准该修订内容,或者对否决意见予以肯定。

(6)任何机场管理机构可以代表其他机场管理机构,联名提交修订意见。

(三)民航总局公安局要求的修订。出于保护航空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需要,民航总局公安局可以按下述程序提出对安全保卫方案的修订要求:

(1)民航总局公安局以书面形式向机场管理机构提出修订建议通知,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可以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对修订提出书面意见或评论。

(2)在认真考虑过全部意见、评论及相关资料后,民航总局公安局将通知机场管理机构最终的修订内容或者撤销修订建议通知。如果修订内容被通过,则在机场管理机构收到修订通知后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后生效,除非航空器运营人在修订内容生效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重新审议的请求。机场管理机构必须将提请重新审议的书面请求发送给民航总局公安局。如果提请重审的书面请求及时,则会推迟 修订的生效日期。

(3)收到提请重新审议的书面请求后,民航总局公安局可以修改或撤销原修订内容,或者对修订内容予以肯定。

(四)紧急修正案。如果民航总局公安局发现存在涉及航空运输安全、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紧急情况,则应立即发布紧急修正案,无需采用本条(c)款规定的提前通知和征求意见的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民航总局公安局将在修订通知中加入对修订原因和调查结果的简要陈述。机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条(c)款的程序,提出重新审议的书面请求,但该请求不会推迟紧急修正案的生效时间。

第十四条 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标准要求可高于国家标准和本规则要求。若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在局方审计和检查监督中依据企业标准。

第十五条 经局方审定的方案即具有约束力,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必须执行;该方案同时纳入局方审计和检查监督范围。

第十六条 方案的分发和保存

(一)机场管理机构在其主营业地至少要保存一份完整的安全保卫方案原件。

(二)在每个服务部门有一份易于得到的安全保卫方案完整副本或者相关部分,或者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安全保卫方案的分发、透露必须受到限制,只局限于应知 人员知道。

第四章 机场运行时的审查

第十七条 机场开放使用时的审查

参考《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总局第129号令,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运输机场工程验收和行业验收的基本内容和程序。

第十八条 换发机场使用许可证时的审查

参考《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总局第156号令,2005年11月7日起施行)有关内容。

第十九条 机场改扩建时的审查

参考《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补充审查。

第二十条 具体的安全保卫条件

根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标准》等法规标准要求。

第二十一条 应当有依法设立的安检机构,提供场地、符合总局要求的流程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机场应当有依法派驻的公安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机场应当配有与机场等级相适应的消防组织和设施 设备。

第二十四条 机场如需设立其他安全保卫机构,应当符合《民用航空保安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如何设置或再进一步要求设置保卫机构)

(人员、机构、设备、经费保证标准)第五章 机场控制区管理和通行管制 第一节机场控制区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基本要求

机场开放使用应当设有机场控制区。机场控制区(Security restricted area)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第二十六条 备案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其运行活动对民用航空的持续安全至关重要的区域,将其划定为机场控制区,并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备案。第二十七条 划分

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控制区的安全等级要不要划分,如高度保安区、一般保安区)

机场应当设立受到爆炸物等威胁的民用航空器和可疑货物、行李的保安隔离停放区。

具体划分的区域应当在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列明。第二十八条 基本措施要求

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保持机场控制区围界处于持续良好状态,并且符合MH7003-200X《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标准》的要求。

机场控制区通道口的数量应当尽量减少,通道口应当具有与围界同等隔离效果的设施保护。

直接通往机坪的控制区道口,应当安装安检设备和防冲撞设施。监控系统符合MH7008-2002《民用航空机场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第二节机场控制区通行管制

第二十九条 基本要求。

机场控制区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和足够的人员进行管理,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

进出机场控制区,应当采用通行证制度加以控制。

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戴(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第三十条 通行证件的种类

长期和短期/临时/一次性;(调研:对种类、名称进行规范,划分 种类标准可否换成有人陪伴、无人陪伴两类)

无人陪伴与有人陪伴; 普通与特殊。

(人证与车证?车辆通行证件另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通行证件的内容。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应当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持证人近期照片;(临时性、一次性证件是否要求含照片??)b.有效起止日期; c.可进入的控制区区域; d.持证人姓名; e.持证人单位; f.证件编号、暗记; h.发证机关; I.其他技术要求。(j.是否准驾。?)

第三十二条 通行证件的申办

申请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应当由驻场相关单位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申办证件人员应当接受机场安全保卫规章及证件使用管理培训。第三十三条 通行证件的制发

发证机关应当对申请的理由进行审核,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发证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建档备查;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制作应符合《民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制作技术标准》。(考虑标准中证件信息的联网共享对比)通行证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时限?征求意见

第三十四条 通行证件的管理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发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并将发放程序和管理制度列入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三十五条 人员通行管制

旅客乘机应当通过安全检查通道进入指定的候机和登机区域。工作人员进出机场控制区应当佩带有效通行证件,经通道口值守人员查验无误后,方能出入指定的控制区域。第三十六条 车辆通行管制

机动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应当实施通行证管理制度。车辆通行证应当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车辆牌号; b.车主单位名称; c.有效起止日期; d.可进入的控制区区域; e.准许通行的通道口; f.发证机关; g.其他技术要求。

(是否需要准驾人员信息)

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应当置于车辆明显位置。

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应当停车接受通道口值守人员对司机、搭乘人员和车辆证件及所载物品的检查。

进入机场控制区的车辆应当由合格的驾驶员驾驶;进入机场控制区的车辆应当避让航空器,按照划定的路线行驶,在划定的位置停放。(是否需要?)第三十七条 物品的管制

进入机场控制区的工作器材和商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道口值守人员应当对工作人员进出机场控制区携带的工作器材进行登记,器材使用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该器材在机场控制区内的监管。

机场控制区内使用单位应当对所使用的刀具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并接受机场保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章 航空器地面监护与守护

第三十八条 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按照170号令执行。

第三十九条 地面监护和守护的责任

航空器在地面的安全保卫应当明确划分责任,并分别在机场、航 空器营运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列明。第四十条 交接

第四十一条 保安检查 6.7.2 正常情况下:

6.7.2.1 航空器停场期间一般应有专人看护,防止非法接近;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实施区域监护的,应当锁闭舱门并移开登机设备(舷梯、登机桥等)。

6.7.2.2航空器监护部门、机务维修部门、武警守卫部队等单位之间应当建立航空器地面看护的交接制度。

6.7.2.3飞行前,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对航空器进行清舱(保安检查),排除可疑物品或人员,对清舱(保安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第四十二条 保安搜查 6.7.3 威胁增加情况下:

6.7.3.1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执行飞行任务的航空器的监护;航空器经营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过站下机旅客不得将物品遗留在航空器上。

6.7.3.2 当有根据怀疑航空器可能成为非法干扰行为的目标时: a.应当通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

b.应当由机场安检部门和公安机关对航空器进行保安搜查。6.7.3.3 当有根据怀疑民用航空器可能在地面受到攻击时: a.应当尽快通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 b.应当采取机场应急处置预案中规定的措施保护航空器。6.7.4 航空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措施应当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安全保卫方案中详细规定。

第*章 驻机场单位的安全保卫

第四十三条 机场租户的责任(与控制区内租户区分)

4.9.1机场租户应当履行本规划和所在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所规定的责任,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9.2 每一机场租户,凡其所租地块构成控制区与非控制区界线的一部分,或经其可从非控制区进入控制区者,应当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对通过其设施的进出实施控制,防止未经授权和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物品进入控制区。

4.9.3 凡在候机隔离区内经营的租户必须通过机场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的审查,接受其监督和检查,并向机场公安机关备案。4.9.4机场租户的安全保卫责任应当在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列明。

第四十四条 联检单位

4.10.1 机场联检部门应当教育工作人员遵守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维护民用航空安全。

4.10.2 凡其工作场地构成控制区与非控制区界线的一部分,或经其可从非控制区进入控制区者,应当负责对通过其区域的进出实施控制,防止未经授权和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物品进入控制区。

第四十五条 其他单位

4.11.1 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航空油料和地面服务代理等其他驻机场单位负有一定的航空安全保卫责任,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应列明其责任。

4.11.2 以上单位如在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中应当有其代表。

4.11.3 以上单位应当教育工作人员遵守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维护民用航空安全。

第*章 导航设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

第四十六条 以下区域应当划定为要害部位,实施相应的保安控制: a.区域管制中心; b.航管雷达站; c.导航站(台); d.甚高频地对空天线; e.机场加油设施; f.机场主备用电源; g.其他适当区域。

第四十七条 落实责任

6.8.1 导航设施和其他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应当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的保安控制措施。

6.8.2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应将上述内容纳入其中。6.8.3 正常情况下:

6.8.3.1 导航设施和其他要害部位应当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或人员保护。

6.8.3.2 对进入导航场地或接近导航设施的人员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安管制措施。

6.8.3.3 对塔台、区域管制中心等对空指挥要害部位应当实行严密的保安管制措施,非工作需要或未经授权者严禁入内。

6.8.4 威胁增加情况下:

6.8.4.1 针对可能遇到的威胁,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强化安全保卫措施。

6.8.4.2 按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备用设备的启动准备。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列入方案 第*章 机场非控制区的安全保卫

第五十条 机场非控制区的安全保卫应当符合《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要求,并将其内容纳入机场、航空器经营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6.9.1 机场公安机关应当保持适当警力对机场候机楼和公共活动区实行巡逻。干线以上机场还应当设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以保证该区域始终处于保安监控之下。

6.9.2 为防止可能被用于非法干扰行为的旅行证件被盗,出票柜台及其他办理登机手续的设施,其结构应能防止旅客和公众进入工作区。所有客票和其他旅行证件,如登机牌、行李标牌等必须随时保护,防止被盗或滥用。

6.9.3 候机楼广播、电视系统应定期通告,告知旅客和公众应遵守的基本保安事项和程序。在候机楼内、售票处、安检通道等位置设置适当的保安指示牌。

6.9.4小件物品寄存场所一般应设置在候机楼外;如设在候机楼内,寄存的物品应当经过安全检查。对无人看管行李和无人认领的托运行李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安管制措施。

6.9.5 保洁员等工作人员应当注意对候机楼内卫生间、垃圾箱等隐蔽部位的检查,发现可疑物品应当立即报告机场公安机关。

6.9.6 对在候机楼、停车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发现的无主可疑物或可疑车辆,应当有相应的处置程序(含迅速搬离或者拖走的程序); 19 机场公安机关怀疑其可能装有爆炸装置的,应当立即封锁现场,划定安全警戒区,由专业人员按排爆程序处理。

6.9.7候机楼地下不得设置公共停车场;已设有停车场的,应在入口处配置爆炸物探测设备,对进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6.9.8 以上机场非控制区安全保卫的内容应当纳入机场、航空器经营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第*章 地面服务的安全保卫

第五十一条 旅客、行李和货物的保安控制措施(安全检查)7.1 旅客及其手提行李的安全检查 7.2 过站和转机旅客的保安控制

7.3 工作人员和其他非旅客人员的安全检查 7.4 特别的安全检查程序 7.5 准许携带或托运武器的程序

7.6 押解接受司法和行政强制措施人员的程序 7.7 托运行李的保安控制 7.8 航空货物的保安控制

7.9 配餐供应品和机上供应品的保安控制

第五十二条 值机、地面协议、地面服务代理

第五十三条 配餐与机上供应

第*章 质量控制

第五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用机场都应建立并运行一个经局方认可的安全管理系统(SMS/SEMS)。

第五十五条 有效性评估

第五十六条 内部人员的保安背景调查

对在其工作中负有航空安全保卫责任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背景调查。

从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除应经过背景调查外,还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选择标准。

机场管理机构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保安部门主管、机场公安机关负责人、安全检查机构负责人应当经过民航总局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资格审查、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履行职务。

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实行就业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安检工作。第五十七条 培训

机场管理机构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及与航空运输部门有直接联系的单位都应当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大纲》确定的责任 和义务,制定并执行各类工作人员的航空保安培训计划,以保证正确执行《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

机场管理机构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保安培训计划,在执行前应提交民航地区管理局审定。第*章 经费保障

第五十八条 责任

国家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机场管理机构不能因为预期或者实际的费用而不履行其保证实施《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收费原则 收取保安费用要考虑以下原则:

a.在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实体之间分担保安费用;b.有关当局在机场以适当方式向使用者收取保安措施费用;c.收取的费用应与保安服务直接有关;d.按服务项目收费,对不同使用者标准一致。额外的保安措施可附加收费;

e.机场保安收费应当以旅客人数或者航空器重量为基础,或者两者的结合。机场承租人分担的保安费用可通过租金或其他费用收回;

f.可附加在其他现有收费项目上收取,也可单独收取。

第六十条 经费保障 航空保安经费来源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a.在机场管理建设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中明确一定的比例; b.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

c.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经费保障;

d.机场起降费、安全检查费、旅客机票中确定的航空保安专项费用;

e.其他经费来源(航空安全基金,个人、团体或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捐助等)。

第六十一条 使用范围

航空保安经费应当在以下工作中使用: a.反劫机、防爆炸装备,反劫机综合演练;

b.民用机场的安检、消防设备,围栏以及其他安全保卫设施; c.航空保安审计、行政执法经费; d.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

e.信息传递交流和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使用; f.奖励等其他费用。

第*章 非法干扰行为的应对

第六十二条 基本要求

机场管理机构、机场公安机关以及机场租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预案 制定各自的航空保安应急处置预案,装备通信系统,向工作人员发布指令并进行培训,以便应对发生在我国、影响到我国以及可能对我国民航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非法干扰行为。第六十三条 责任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能够得到实施预案所需的资源、设备和人员方面的支援。

机场管理机构、机场公安机关及机场租户应当为传递有关非法干扰行为的机密信息制定标准程序,其中应当包括保证不得擅自将信息泄露给媒体或可能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任何人。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保证机场对受到非法干扰的航空器保持开放并供其使用。

机场管理机构有义务为受到非法干扰的航空器上的旅客和机组的安全采取适当措施,直到其能够继续旅行。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威胁警报处置规定》的要求,根据威胁警报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安全保卫措施。第六十四条 报告 第*章 罚则

第六十五条

第*章 附则

篇6: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高风险地区的通用机场,应当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五十六条 【一类、二类通用机场的安保条件】一类、二类通用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制定并执行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的机场安全保卫方案;

制定航空安保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第五十七条 【通用航空的安保要求】通用航空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保证航空器不被非法利用,运载人员、物品的安全。

通用航空企业应当对运载的人员、货物进行风险评估,对于明显高风险人员、货物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

第五十八条 【通用航空在运输机场运行的安保要求】在运输机场开展的通用航空活动,应当采取独立的停场、服务和通行管制措施;

未采取与公共航空运输同等安保措施的,不得在运输机场控制区内与公共航空运输一并运行。

篇7: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第八十四条 【定义】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飞行中”,是指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航空器强迫降落时,在主管当局接管对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责任前,应当被认为仍在飞行中。

“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非法劫持航空器;

(二)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

(三)在航空器上扣留人质;

(四)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

(七)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要害部位”,是指如果遭到损坏或破坏,机场功能将受到严重损害的机场设施或与机场有关的设施。

“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篇8: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

(1) 高校招生的规模增加导致校园的规模也随之增大, 校园的功能区增加, 布局相对分散。同时大多数高校因为选址与成本问题都建设在城乡的结合部, 治安形势相对复杂。

(2) 高校的面积增加, 人员相对密集, 原先的高校派出所也已经被撤销, 此时保安人员的执法权限受到限制, 不能对犯罪分子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保位力量也相对虚弱, 不能负担校区整体的保卫工作。

(3) 当代大学生多是独生子女, 从小在家庭中受到家长的溺爱, 对社会的接触不多, 思想与行为相对单纯, 尤其是对自己的保护意识相对薄弱, 容易受到侵害。

(4) 校园内的后勤制度改革后, 使得后勤人员多数为社会雇佣人员, 这些社会人员流动性较大, 同时这些人员的素质不齐, 对校园的治安管理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 当前犯罪分子的技术手段越来越智能, 高科技的犯罪方式使得传统的防护方式不能对其起到作用, 这就使得保安工作不能全范围地保证校园的安全。

2 安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核心技术

视频保安监控系统就是在工业电视机和传统报警系统的基础上综合视频监控、图像处理、通讯传输、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等技术, 这些技术结合起来构建起一个具有实时化监控能力的视频监控系统。这个系统在设备的支持下, 可以实现针对某个区域内的实时化视频监控系统, 可以对特定的区域进行可视性监控。从加强安保措施的角度看, 视频监控系统是安保防范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与闭路监控、防盗报警、边界防范、门禁系统、电子巡查等, 共同构成了一个电子安全监控系统。

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的主要特征, 从其本质看是一种主动监测与监控的手段, 其一般不同于强光监测模式, 而是直接对目标进行探测, 将多个探测器相互关联起来, 并进行准确的跟踪式监控或者判断, 这时其他技术系统的有效辅助技术措施, 是一种对入侵式报警系统的重要审核措施;视频监控系统可以针对视频进行全面的记录, 并保证其真实性。这样可以与安全防范技术系统的气体技术实现共享, 成为自动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防范技术系统集成与功能实现的核心技术;监控系统可以利用视频系统作为设备的核心, 实现与其他监控系统的联动, 如图像切换或者报警联动, 且视频监控是安全防范区内人工作业量最小的系统。所以视频安全监控的主要应用范围是防范区域的实时化监控, 探测信息的比对, 图像信息的采集与查询, 提高决策资料, 视频实时监控与侦察, 日常管理与巡查等等。

3 视频监控系统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应用

3.1 震慑违法行为

校园内的监控系统可以对校园内的角落进行全面监控, 利用设备的网络化来弥补人员的不足, 这样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进行全天候和全方位的监控, 起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实时化监控, 与其他安全系统如校园内的门禁、报警等系统相互配合实现对校园的全面覆盖。

3.2 实时监控

利用视频监控的作用可以实现对校园区域内的实时化监控, 在校园的出入口、园区道路、敏感区域、活动区域 (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宿舍) 等位置进行监视器值班, 可以将现场的场景实时化传入到中心控制室, 这样值班人员就可实现实时监控, 同时利用自控化设备对终端视频设备进行控制还可实现跟踪式监控, 这样就可随时了解现场的情况, 避免现场人员在时间与空间上出现表述不全的情况。同时实时化监控可以提高对现场事态变化的传递速度, 对现场的情况进行实时化回报在应对突发事件、事故等情况的时候是十分重要, 一旦设防目标被侵袭可以及时地启动防护系统, 调动人员对事态进行控制, 提高保安人员的反应速度与行动准确性。

3.3 现场记录

视频监控可以对某个时间内的犯罪进行记录, 这样方便了公安机关取证与案件侦破。监控系统在工作中可以自动记录监控的内容, 包括声音和视频, 这就给某些犯罪行为的侦破提供了最为直接的证据, 有效地揭露犯罪事实, 打击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根据使用的需要可以设定现场记录的时间区间, 为取证和侦察提供重要帮助, 为人力防范起到实时防范的作用, 对较长时间前或者不突出事件的查阅, 以此弥补人对事件的记忆差异, 从而提高安全防范措施的不足。

4 结语

视频监控系统具有真实直观的监控特征, 所以对于日益严峻的校园安全管理而言无疑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效果, 校园规模的扩大, 学生数量的增加都给校园安保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而自控化的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弥补人员的不足, 也可最大限度地震慑犯罪分子, 所以其应用可提高高校的安全氛围。

参考文献

[1]肖宏露.高校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探讨[J].科技信息, 2009 (14)

[2]邱小群.浅谈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解决方案[J].科技风, 2009 (2)

篇9:航空安全保卫系统安全分析浅探

关键词:矿区 治安保卫 安全生产

2011年,八矿在上级党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构建和谐社会,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建设平安和谐矿区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重点,扎实工作,创新思路,进一步丰富平安建设内涵,切实提高平安建设水平,圆满完成了集团下达的平安建设目标,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和谐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矿井先后荣获“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先进单位”、“中国煤炭工业行业一级安全高效矿井”、“河南省煤炭系统安全先进单位”、省“五优”矿井、“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2011年全矿杜绝了重大案事件和政治案件的发生,一般案件下降28%,干部职工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目前,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矿区呈现出团结稳定、人心思进、干事创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现以我矿近一年来平安建设情况为例,对矿区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具体分析:

1 明确责任,制定措施

2011年初,我矿召开全矿副总以上干部会议,会上传达《平安河南建设纲要》及集团公司2011年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加强八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矿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矿长为组长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会上对上年度综合治理工作10个先进区队进行了表彰,并与全矿84个基层区队签订了《治安承包责任书》、《消防工作责任书》、《防范邪教帮教责任书》等,让基层治保会真正发挥作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2 预防为主,打防结合

一年来,为确保矿治安保卫工作的稳定,在全矿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由司法所定期检查学习情况,增强了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为更好的为企业保驾,保卫科对矿区内各个治安室人员进行调整,划片包保,各治安室对包保单位定期检查,对排查的不安全治安隐患,要求限期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工作特点,该矿保卫科成立了专职巡逻队,在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二辆巡逻车,24小时全天候巡逻。特别是近年来,矿区检查频繁,为了确保每次检查的顺利,都需要安排治安巡逻、执勤、车辆引导,增加了工作量,特别是每天值班人员,由值班长带领夜间巡逻查岗。一年来查获治安事件120起,处理违法违纪人员80余人,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4起,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3人。在查处案事件工作中,矿监控室工作人员发挥了很大作用,今年初矿安排8名大中专生到监控室工作,由于她们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对查获多起事件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6月份的一天,凌晨3点多钟,监控室发现在老机电楼有人偷东西,电话打到科值班室,当时聂队长值班,接到报案后,聂队长马上组织科内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当场抓获1人,经查偷信号线一盘(100米),后交派出所处理。10月份有天晚上11点钟,监控室发现在上井口有人从井下往上打铁管,马上通知上井口治安室和巡逻队人员,到达后抓获1名职工,此人利用工作之便,倒卖矿生产物资,科根据物资单价价值进行了治安处理。监控探头在坑木厂、供应站、井口、办公楼等场所发挥了很大作用,为矿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杜绝了重大事件的发生,一般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了28%。领导干部廉法从政,党员、干部没有违法犯罪人员,社会治安平稳,职工安全感得到增强。

3 强化业务保安,确保安全生产

3.1 消防安全。消防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消防专干每月对85个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共查出消防安全隐患549条,当日整改157条,限期整改392条,经复查已全部落实整改。对全矿重点消防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和特殊工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年共培训人员872人。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组织9个代表队进行了八矿2011年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组织救护队、坑木场、民警队三支志愿消防队进行了实地灭火演练;每月利用逢三安全活动日在井口设立消防安全宣传台,发放消防安全小常识宣传单,向职工讲授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增强了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一年来我矿新购置灭火器700具,维修灭火器451具,新购置风力灭火机2台,为井上、下配发灭火器1189具,是历年来灭火器投入最多的一年,确保了矿区的防火安全,杜绝了火灾事故的发生。12月23日,矿保卫科巡防人员发现焦赞山西边山坡着火,虽然不是八矿责任区,该矿也积极组织人员灭火,该矿出动应急分队90多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将火扑灭,保住了树林免受损失,确保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3.2 爆炸物品管理。矿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每月逢三组织业务科室,深入井下施工现场检查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3月份组织放炮员、库管员、押运员244人集中学习,观看录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节假日组织在矿主要路口、大门设卡开包检查。一年中对更衣室、旅馆化单身宿舍进行清查,检查更衣箱387个,旅馆化宿舍200间,杜绝了火工品流失现象,没有出现化学物品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事件发生。

3.3 交通管理工作。加强了对各单位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了驾驶员档案,完善了学习、检查违章记录,并与各单位驾驶员签定了交通安全责任书,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今年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3.4 经济民警工作。经济民警以“三大勤务”为重点,以维护矿区稳定为己任,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害部位守卫、重要物资押运、队伍管理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西大门,车辆进出比较多,查车困难,但是他们坚持每辆车都不放过,严查细查,全年查出偷拉矿物资案事件24起,被矿授予“文明窗口”荣誉称号,被集团保卫处评为“标准化先进警队”荣誉称号。

3.5 防邪教工作。一年来,对矿进行了两次摸底排查,对有防邪任务的单位签订了帮教责任书和后续帮教责任书,将防控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员。参加了公司第二期转化学习班,转化1人,加强了情报信息的沟通,确保了敏感日期间的政治稳定,一年来我矿没有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2011年,我们紧紧围绕矿山经济建设,以保卫矿山安全生产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确保稳定、保证安全”的方针,认真做好防范工作,达到了“治理小环境,维护大稳定”的目的,维护了我矿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平安建设水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八矿点多,面广、人员杂,治安综合治理压力大。二是平安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待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这些问题和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下一步,我们在上级党政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省、市、公司关于平安建设的指示精神,吸取先进单位的建设经验,进一步落实创建平安矿区的总要求,抓落实,抓管理,把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推动平安建设不断发展,为八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活安定,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努力把八矿建成一个团结稳定,平安和谐、风景秀丽的文明新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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