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关键词: 医务科 预案 应急 记录

生物安全问题应急预案(通用6篇)

篇1:生物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l.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发生在实验室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实验室人员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生物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l.3 原则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应急处置原则。l.4 适用范围

1.4.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1.4.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1.4.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1.4.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1.5启动条件

当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可启动该预案。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在本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及本中心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实验室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2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小组

实: 朱国栋、贾全玲、刘国民、赵琼、郭军 组长: 朱国栋(公司总经理)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同时为事件责任报告人.副组长: 贾全玲(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助组长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包括报告、人员组织、人员疏导、撤离、物资抢救、事故原因调查等。其余人员分工: 刘国民: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报告等工作。赵琼: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人员疏导、安全等工作。郭军:主要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物资抢救、保卫等工作。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

3.1.1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化操作管理,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3.1.2建立实验室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配置个人防护、消毒药品和医疗救援药品,定点存放和定人定期维护保养。

3.1.3 高致病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登记使用,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生物化学恐怖攻击。3.1.4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3.1.5加强对实验操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业务培训和演练。3.2预警

3.2.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见处理程序)。

3.2.2、建立实验室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

3.2.3、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4.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响应 4.1报告人

4.1.1实验室工作人员为法定报告人。

4.1.2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实验室感染事故均可报告.4.1.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4.2报告程序和方式 4.2.1报告程序

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或事故,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口头报告,负责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如实填写事故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领导小组核实事故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汇报。积极配合有关专业技术部门的调查和处置,抢救受伤人员,对受感染人员的健康状况作详细检验和随访,消除事故影响。处理后领导小组及时对事故的经过以及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事故做出危险程度评估,找出事故的根源,总结教训写出书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4.2.2报告方式

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后实验室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填报《实验室意外和事故登记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4.3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4.3.1停止发生感染的实验室与发生感染有关的病源微生物的实验活动.4.3.2立即组织专家进入实验室进行调查.4.3.3对污染情况进行评估.4.3.4如为严重或重大实验室感染事故要封锁实验室并对所有实验室人员进行隔离检查。5.应急处理程序

5.1病原微生物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5.1.1实验室如果发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菌(毒)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处理人员应戴手套,穿防护服,必要时需进行脸和眼睛防护;用布或纸巾覆盖并吸收溢出物;向纸巾上倾倒适当的消毒剂,并立即覆盖周围区域。通常可以使用5%漂白剂溶液(次氯酸钠溶液);使用消毒剂时,从溢出区域的外围开始,向中心进行处理;作用适当时间后(例如30 分钟),将所处理物质清理掉。如果含有碎玻璃或其他锐器,则要使用簸箕或硬的厚纸板来收集处理过的物品,并将它们置于可防刺透的容器中以待处理;对溢出区域再次清洁并消毒(如有必要,重复第2~5步);将污染材料置于防漏、防穿透的废弃物处理容器中。

(2)菌(毒)外溢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应立即进行局部消毒,更换。污染的防护服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后进行高压灭菌处理。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能用消毒液的部位可进行消毒,然后用水冲洗15-20min;若皮肤被刺破应被视为有极大危险,应立即停止工作,对伤口进行挤血,用水冲洗消毒。视情况隔离观察,其间根据条件进行适当的预防治疗;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5.1.2非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这种情况被视为发生气溶胶暴露事故,应立即加强个人防护力度,其处理原则如下:(1)如果机器正在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应关闭机器电源,停止后密闭离心筒至少30min,使气溶胶沉积。(2)如果机器停止后发现破裂,应立即将盖子盖上,并密闭至少30min。随后的所有操作都应加强个人呼吸保护并戴厚橡胶手套,必要时可在外面戴适当的一次性手套。当清理玻璃碎片时应当使用镊子,或用镊子夹着的棉花来进行。所有破碎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都应放在无腐蚀性的、已知对相关微生物具有杀灭活性的消毒剂内。未破损的带盖离心管应放在另一个有消毒剂的容器中,然后回收。离心机内腔应用适当浓度的同种消毒剂反复擦拭,然后用水冲洗并干燥。清理时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5.1.3如果工作人员通过意外吸入、意外损伤或接触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如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力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应立即实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IV抗病毒药。5.1.4实验室实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3)对病人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院观察;(5)进行现场消毒;(6)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抢救等措施。(7)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5.2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5.2.1一般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5.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3.1实验室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要考虑实验人员安全撤离,其次是工作人员在判断火势不会迅速蔓延时,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及时疏散人员,可力所能及地扑灭或控制火情,消防人员只有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实验室,不得用水灭火。

5.3.2实验室一旦发生水灾。万一发生水灾报警时应停止工作,转移菌(毒)种和相关材料,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消毒。对仪器设备消毒转移和做有关防水处理。水灾过后对实验室应进行消毒清理维修和试运转、安全参数检测验证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5.3.3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6.调查总结

突发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做出书面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做好防范工作。事故当事人应向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写详细的事件发生经过的书面报告。实验室负责任人应向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做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7.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各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8.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沈阳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0日

篇2:生物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一)、总则

1、为了及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和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降低损失,保护社会公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2、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专业处置,服从指挥;依法办事,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预防,控制和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

4、本预案适用于全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本预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分级响应与应急处置

1、事件分级

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一般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根据社会危害、社会影响和控制难度的不同,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级:

(1)特级事件

毒(菌)种或样本库、生物安全实验室受到恐怖袭击。

(2)一级事件(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

2)

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

3)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3)二级事件(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与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露,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4)三级事件(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所在单位认定的其他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2、应急处置

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应根据事件组织及专家组建议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组织事件控制和疫情处理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全院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都要制定针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其样本泄露、失窃以及发生实验室感染等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或演练,使所有工作人员熟知实验室应急预案的操作规范。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都要有疑似实验室感染的指定就诊科室。

1、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保障实验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实验室要开展自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外部监督,健康监测。

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容器

及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按到报告的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事件报告

1、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存储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验室设立单位发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按属地化原则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菌毒种丢失还要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实验室设立单位可直接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的动物,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2、事件信息报告包括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a)初始报告: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涉及病原体、可能原因,已采取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b)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c)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领导小组确认事件终止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

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程序与处置

1、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响应,并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1)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5)进行现场消毒;

(6)对染病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等措施;(7)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1、重大及较大生物安全事件(特级、一、二级)的现场调查与处置:(1)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名单,配合领导小级及辖区内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实验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配合属地和上级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如消毒、隔离、调查等)

(2)事件结束(明确规定条件):常驻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

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并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新闻办统一发布。

2、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三级)的现场调查与处置

(1)对被感染人员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定点医院,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有相关疫苗的进行预防接种,配合属地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2)事件结束:被感染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发现感染者,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事件信息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沟通及对外发布。

3、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进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不具相应救治条件的,应当依照将感染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转诊至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接诊治疗,不得拒绝救治。

(六)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

不断完善全院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布局,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各生物安全实验室所在单位应建立生物安全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物资存放在具备条件、安全的区域。

2、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提供合理面充足的资金保障。

3、人员培训和演练(1)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生物安全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所在单位负责人;指挥系统相关人员;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人员;医疗机构相关卫生技术人员。

培训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卫生应急相关应急预案及卫生部指定的相关配套文件,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及技术操作规程,生物救治与防护,生物安全管理一般知识,反恐常识。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分散培训(2)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演练,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感染事件演练和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

(七)、工作督查: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有部门、系统、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

1、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指实验室在操作、运送、储存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以及在实验室发生的,以蓄意破坏实验室设施,或利用实验室菌(毒)种和设施等传播传染病病原体为手段,存在以达到引起社会恐慌、威胁社会安全与安定为目的的可能,对人员财产、生态环境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造成危害的事件。

2、应急处理工作其他事项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的规定执行。

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物安全医院感染管理措施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医院感染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一)、生物安全的适用范围:

住院部检验科、门诊检验科微生物室、输血科、病理科及各临床医技科室等部门。

(二)、生物安全个人防护

(一)、总体原则:工作人员必须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

(二)、具体要求:

1、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应穿防护用品和佩戴必要的防护设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完毕离开实验室时,应按无菌操作要求依次脱掉防护用品和设施,应清洁面部、消毒双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至少一小时。

2、对特殊病原体感染患者进行检查、采取标本时,临床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手卫生。

3、微生物实验室应划分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防止交叉感染。

4、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物品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操作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

5、有喷溅的可能时,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的伤

害,应戴眼罩或面罩。

6、微生物实验室不得穿露脚趾的鞋子。

(三)、医疗废物的处理

1、所有培养物、被病原体感染的材料、废弃的标本等,应进行高压灭菌后,盛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2、锐器:皮下注射针头用后不可重复使用,包括不能回套针头护帽、截断等,应将其完整地置于专用一次性锐器盒中按医疗废物处置规程进行处置。

3、化学性废物应进行分类盛放,特别是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妥善保存,防止流失、溢漏等,并同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产生的各种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盛装,并做好交接、登记。

(四)、消毒与隔离措施

(一)微生物实验室

1、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随时保持关闭。

4、每天应定期消毒实验室空气、物体表面,遇污染应随时

消毒。

(二)、临床医技科室

1、对特殊感染患者应实行单间隔离。如不能单间隔离,则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并做好床边隔离,尤其是手卫生。

2、对患者病房应的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遇到污染应随时消毒。

(三)病理科

1、组织标本应用福尔马林固定。

2、应当避免冰冻切片,如果必须进行冰冻切片,应当罩住冰冻机,操作者要戴安全防护面罩,清楚污染时,仪器的温度要升至20℃。

清除污染:

建议使用次氯酸盐和高级别的消毒剂来清除污染。一般情况下可使用新鲜配制的1000mg/L的次氯酸盐溶液,处理溢出的血液时,有效氯浓度达到5000mg/L;戊二醛可以用于清除表面污染。

(四)对血液和其他体液、组织及排泄物的标准防护方法 标本的收集、标记和运输

(4)始终遵循标准防护方法,所有操作均要戴手套。(5)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来采集病人或动物的血样。(6)在静脉采血时应当使用一次性的真空采血管。

(7)装有标本的试管应当置于适当的容器中运至实验室,在实验室内部转运也应这样,检验申请单影单分开放置在防水袋内或信封内。

(8)接收人员不应打开这些袋子。打开标本管和取样

1、应当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标本管。

2、必须戴手套,并建议对眼睛和粘膜进行保护(护目镜或面罩)。

3、穿防护衣,必要时在防护衣外面再加穿塑料围裙。

4、打开标本管时,应用纸或纱布抓住塞子以防止喷溅。清除污染:

篇3:生物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1.1 建筑工程行业的安全问题现状分析

我国建筑行业在经济建设大潮中得到空前的发展, 各种的民用、工业、交通、城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随处可见, 建筑规模正在不断扩大。但是, 建筑施工的风险也呈现出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的特点, 这是由于多层分包工程的存在、没有专业知识的农民工大量存在以及分布凌乱的“大工地”现象等等, 这些都是建筑业生产安全的巨大隐患。考虑到大多数建筑工程都已经在人口密集区域进行, 所以当建筑安全出现问题, 影响到的不仅仅是工程项目本身, 还包括周围正常生活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 如何尽可能使得建筑施工事故进一步降低, 如何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以及如何保护事故发生后的人身安全保护等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可知,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能够有效使得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有所减少, 这也是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方面。

1.2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 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 明确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相关的救援所用的设备、条件以及环境, 还包括应急救援人员、救援机构以及相应的救援实施的步骤、纲领等等, 这样才能有效使得事故所带来的人身、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另外, 还包括应该提前做出的相关科学合理的计划, 以及事故发展的控制方法与程序等。由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某些施工单位并没有引起重视, 只是简单按照惯例进行方案编制, 流于形式的针对性并不强, 内容又过于简单, 这样的应急预案无法有效应用于真正的安全事故。正确且合理的制定安全预案应该在实际工程特点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施工单位的能力以及现场所具备的具体条件来进行。

一些出现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问题分析如下, 认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还存在差距, 相关的理解还不完备, 很多企业只能在表面上理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含义, 使其指导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应该把有效的安全应急预案看做一项机制, 在施工管理的各个层间都渗透相关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也应该符合现在多元化社会的发展而呈现出多元化特点。为能够有效提高提高救援的成功率, 应该充分考虑现场情况的复杂性, 同时, 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则是需要合理的应急预案的保证。

1.3 预案制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准确细致的质量应该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援预案中体现。相关的预案的六项基本原则, 以及结合工程事故实际情况设置都应该充分考虑, 只有这样才能对于事故大小进行有针对性地、准确的预见。方便现场使用的简洁性则是制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另一个特点。应该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重点落实好参与救援力量的分配情况。对于单位级的预案来说, 考虑到上级制定的预案要求, 重点应该落实到自己负责的相关救援行动。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上述的明确分工下才能发挥出积极的指导意义。

2 预案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事故发生之后的紧急行动和救援措施的理论依据则是应急预案, 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好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能够使得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为最低, 充分的应急救援结构能够保证及时的救援, 能够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针对上述分析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某些单位没有起到指导性作用的情况, 分析存在问题及对策如下。

1) 应急预案不能较好对应工程施工设计, 缺乏一定针对性。某些施工企业只是在生搬硬套, 没有考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这样, 应急预案的指导性作用就无法充分发挥。所以,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 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和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 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预案, 使得安全预案具有可指导性。

2) 员工对于应急预案的理解及熟悉程度还不够。某些单位的员工对于应急预案往往之流于形式和应付考核, 没有真正去理解预案的内容与内涵, 这容易出现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候的执行力不强的现象。因此, 为了更好执行预案, 在安全事故之前, 相关领导一定要敦促员工熟悉一整套的预案, 以保证顺利进行预定的救援工作。

3) 应急预案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具体, 应急预案的制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不完善的预案往往是由于企业单位对事故风险认识不足的原因所致, 这种敷衍了事的态度往往导致出现不完善的预案。所以, 工程的特点与施工设计应该在编制预案之前就仔细研究, 为了避免不必要损失, 尽可能使得所有可能的安全事故都充分考虑;确保合理的设备, 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型号规格都应该清楚标明。

4) 现场存在盲目撤退或冒进的指挥情况。在现场中, 更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往往是由于指挥者准备不充分所致, 应该明确救援时时间就是生命的观点。因此,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指挥命令切不可冒进, 应该经过科学设计和指导。

5) 应急效果及时进行有效评估存在问题。安全预案的可行性评价方法没有落实, 定期评估业务也无从谈起, 实战后没有对预案效果评价则往往是问题所在, 因为不能及时修改救援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对于救援工作的再次展开具有一定负面作用。因此, 应该积极提出正确合理的安全预案有效评估方式。

6) 宣传教育在应急预案的措施中还不够。等到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才去了解应急预案, 这种做法已经没有什么用处。应该为了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包括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 这对于提高自救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3 结语

安全是前提这在建筑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是不可动摇的, 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 提出针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工作的具体措施, 从而更好保证施工安全。事故之后的紧急行动和救援措施的理论依据就是应急预案, 只有在编制良好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 才有准备充分的应急救援机构, 从而使得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同时, 能够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一定帮助。

参考文献

[1]肖澜.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J].建筑安全, 2011.

篇4:生物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根据路桥集团海外公司生产实际,工程项目主要分布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所在国的政局时有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对我工作人员及项目安全潜在一定的威胁。为保障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员工及财产的安全,特建立海外项目人员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1.2编制原则

1.2.1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时刻做好应对海外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响应,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涉外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障项目部职工临时工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海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前方沟通、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当事海外项目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做好应急救援事宜。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局势进展。突发事件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公司所属各海外项目部,面对重大安全威胁突发事件,严重威胁我公司海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应急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立三级管理体系,海外公司领导小组为一级,项目部领导小组为二级,项目各科室、各班组为三级。

2.1.1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总、总工、部门负责人

(1)沟通业务组(国内):总工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人力资源助理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政工、保障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由以下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 副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助理、办公室负责人、机料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1)应急办公室(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海外):项目总工任组长,项目人力专员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职责

2.2.1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公司级)

审定各海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项目部所在国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可调用应急资源;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迎接下一步行动。

2.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职责(项目级)

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商议或直接发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令,指挥、协调、调用应急资源,集中力量组织救援,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2.2.3国内业务组

沟通业务组(国内):当事故发生时,立即与项目部、国内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掌握海外公司可调用应急资源;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

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建立海外人员详细档案,传递人员动态信息。

维稳业务组(国内):对回国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4国外业务组

应急办公室(海外):应急办公室负责将各项应急指令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制修订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确认应急联络电话;负责应急值班,收集、接收、报告和传达突发事件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信息支持和通信保障工作。

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需要外交途径解决的问题和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并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负责应急资金筹集,确保资金能满足求援抢险需要;负责应急物资的购买和调配。

联络人业务组(海外):每天编制《海外人员动态表》、建立包括国内联系人在内的完善的人员信息表格,及时传递给国内。

维稳业务组(海外):对海外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5应急的各项准备

(1)车辆准备;(2)消防设施的准备;(3)急救药品的准备;(4)防护用品的准备;(5)食物储备的准备;(6)人员精简的准备;(7)现金准备。

2.2.6紧急救助

当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立即与中国大使馆及当地中资机构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2.2.7通信联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相关人员通信联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3.应急程序

3.1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

3.1.1应急小组收集、获取、记录、整理各个渠道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通告;(2)外交部门、使(领)馆通告;(3)新闻媒体。(4)来源于本单位各级组织和员工的信息。

3.1.2应急小组对预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3.1.3应急小组下达预警指令,由各项目科室负责人负责执行。

3.1.4根据事态变化,领导领导小组下达解除预警指令,由应急小组通知各科室、班组,解除预警。

3.2应急预案启动

3.2.1当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应急预案启动,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预案启动后,应急小组和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报告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3 应急工作步骤突发事件按照其发生、发展过程,分为瞬时事件和非瞬时事件

3.3.1瞬时事件,即发生和结束在瞬间完成,应急反应主要是救治伤者、恢复生产和处理善后。

3.3.2非瞬时事件,即事件本身在持续发展,应急反应主要是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3对非瞬时事件,项目部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着重应急资源的协调、技术支持、法律、外交、商务及信息管理。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在信息发布前报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批。

3.5应急预案终止

根据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发展情况,由公司突发事件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本预案的终止令。

3.6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终止后,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由维稳业务组负责。

4.预案实施与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进一步提高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铜山区畜牧兽医站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分类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

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

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划分为三级:

级(重大)、Ⅱ级(较大)、和Ⅲ级(一般),依次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

级)

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

被确诊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工作人员

确诊为

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

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

确诊为

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

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

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I

级)

1、实验室工作人员

确诊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传播或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

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或造成其它人员

感染。

3、省畜牧局认定的其它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本预案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专业处置、密切配合;

依法办事、科学规范。

四、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

预警。

各实验室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进行预警。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领导小组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畜牧行政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

规定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

各实验室均有责任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2、报告时限和程序。

实验室发现生物安全事件,应在2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对于突发、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畜牧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1)

事件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

实验室名称、涉及病原体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2)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①初次报告。

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畜禽数主要的临床症状、涉及病原体、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报告单位、报告人员

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

内容包括事件的发展与

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

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领导小组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程序与处置

(一)出现重大及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

级、II

级)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

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局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及一切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

1、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

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控,并组织专业消毒人员

消毒现场

核实并提供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

及密切接触人员

名单;

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

等情况。

(二)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I

级)

1、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被感染人员

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定点医院;

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

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控;

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

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进行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

配合市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六、应急及处置终止

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终止响应:

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

毒;

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

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和病畜禽

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

种或样本得到控制;

经上级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七、善后处置与评估

(一)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中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二)评估。

要对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八、信息发布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必要时,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事件信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九、应急保障

(一)安全应急队伍建设。

中心应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队伍。

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持通讯畅通。

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

进行生物安全培训,使其了解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报告程序和处置原则。

(二)物资、装备保障

1、中心要根据实战需要,储备必要的现场防护、洗消、排污和抢险救援器材物资。

2、做好医疗救治人员、设备和应急药品、疫苗的准备。

3、配齐必要的监控设备以及现场处置时勘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

4、实验室应储备足够的与

风险水平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服、实验用鞋、口

罩、帽子和面部防护用品等),并配备其他安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防溅罩、移液器、一次性接种环或接种环加热器、螺口

盖瓶子或管子、微生物样本及废弃物的运送容器运输工具等)。

(三)人员

培训工作。

实验室设立单位均应对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

进行安全防范和应急事件处置培训,使其熟悉应急程序,掌握应急处置技术,并做到每年进行应急演练。

(四)加强宣传教育。

要定期进行宣传教育并结合单位特殊要求开展学习,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

(五)资金投入保障。

要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工作所需各项资金,支持实验室生物安全研究。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六)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和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七)社会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八)人员

防护。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

安全。

要制定紧急疏散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九)公共设施。

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十)通信保障。

中心要确定实验室生物安全联络人,确保通信畅通。

(十一)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科学研究,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

(十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动物疫控中心应定期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草案,报县畜牧局批准。

十、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要结合实际,按照预案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实施方案,并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演练。

(二)责任与

奖惩。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本应急预案自

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区畜牧兽医站

xxxx年xx月

篇6:检验科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和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降低损失、保护社会公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一级事件(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

(3)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二级事件(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与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露,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三级事件(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所在单位认定的其他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四、应急处置

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应根据事件组织及专家组建议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组织事件控制和疫情处理工作。

(一)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响应,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二)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1、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5、进行现场消毒;

6、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7、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重大及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特级、一级、二级)的现场调查与处置:

1、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名单;配合领导小组及辖区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配合属地和上级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如消毒、隔离、调查等)。

2、事件结束(明确规定条件):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并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四)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三级)的现场调查与处置:

1、对被感染人员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定点医院;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有相关疫苗的进行预防接种;配合属地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2、事件结束:被感染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感染者;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事件信息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沟通及对外发布。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不具备相应救治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定将感染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转诊至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接诊治疗,不得拒绝救治。

附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指实验室在操作、运送、储存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等活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以及在实验室发生的,以蓄意破坏实验室设施,或利用实验室菌(毒)种和设施等传播传染病病原体为手段,存在以达到引起社会恐慌、威胁社会安全与安定为目的的可能,对人员、财产、生态环境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造成危害的事件。

我院实验室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对一类和二类致病微生物不具备检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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