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共8篇)
篇1:2017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结合财政工作安排,我委对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专项名称为综治政法维稳专项资金,系延续专项,资金总额125.9万元,其中市级综治专项75万元。
根据编委核定,政法委内设股室4个,截止目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35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7人(含纪委组4人),离退休人员18人,遗属1人,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党委和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省、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的实施;
2、研究和处理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协调指导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政策,向市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实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 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5、研究和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措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法措施;
6、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与办法并进行全程督查,跟踪问效;
7、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任免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指导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推广调研成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创新;
9、承办上级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专项立项依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条例》、《国家安全保护法》、《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国安领导小组办〔2012〕1号文件、《2016年第二次编委会议纪要》沅编会纪〔2016〕2号等文件精神。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我委有专项项目6个:维护稳定工作经费16.85万元,法学会工作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国安工作经费20万元,市级综治工作专项经费75万元,其它专项1.1万元,共计125.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委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3、专项实施内容
2017年度项目专项用于综治考评覆盖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涉法涉诉救助金发放到位、全年全市开展综治民调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法学会成员大会3次、信访维稳工作会议5次……
4、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下达—项目审查—项目经费财政预审—项目日常支出审核—项目绩效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支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17我委的所有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基本实现年末有结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7年我委的所有专项资金项目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先申报后开支。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社会和谐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综治民调“进位争先”。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投资创业者人身、财产、心理安全。弘扬社会正气,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广为传播,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7年我委实施的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基层单位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沅江市委政法委 2018年8月31日
篇2:2017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8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我市设立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2017年11月14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印发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的范围、标准和条件等。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7〕245号),市财政下拨的项目资金合计2800万元,共支持了30个项目。
2017年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
1.循环经济支撑项目。列入2017年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支撑项目,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2.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园区与循环化相关的补链、延链和产业共生项目,咨询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以设施共享、资源整合与共享为重点的园区整体循环化改造等; 3.其他循环经济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一二三产业循环型项目、资源回收利用、循环型社会建设项目、节水节能改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快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的步伐,确保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验收,到2019年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循环型社会体系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循环发展提质增效,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链接的循环模式得到广泛应用。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通过30个循环经济重点支撑项目的建设,提高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为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实施推进,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单位针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序地开展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较好,绩效评价情况优秀。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确保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高专项资金对项目的引导作用,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开。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评价方法:采用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执行效果,从项目文件中收集数据;再进行实地评价,从项目利益中确定访谈对象,包括项目的管理人员、实施人员、项目受益者及参与项目备案、决策、实施、管理的行业专家。通过询问、核对、勘查、检查等方法进行调查,获取绩效评价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对工程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和测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下发通知,与各园区产业部门、区县(市)发改局积极对接,要求其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提交自评报告、绩效评价表及相应附件资料。2.组织实施。
对各园区、区县(市)以及项目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核实查看。3.分析评价。
通过审核资料和现场查看,结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执行中的具体情况,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绩效总目标进行分析,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7〕245号),市财政下拨的项目资金合计2800万元,已全部支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到位率100%。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30个,总金额为2800万元,具体为:湘江新区3个350万元,长沙高新区2个170万元,长沙经开区1个50万元,长沙县2个200万元,望城区4个260万元,浏阳市8个960万元,浏阳经开区1个80万元,宁乡市6个420万元,宁乡经开区2个230万元,开福区1个8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来管理该专项资金,资金支付均以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方式由市国库集中支付给各区(县市)财政,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根据长沙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长循环办〔2017〕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长循环办〔2017〕2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各国家级园区(含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发改局按照申报流程及规定进行申报,通过项目单位公开申报,园区、区县(市)初审,部门复审,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共有30个项目获得市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共计2800万元。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建设项目与申报项目保持一致,督促项目单位完善组织机构设施,把控人力、资源、建设、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本项目预算金额28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28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28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与预算金额持平。(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28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2800万元,占预算资金的100%。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1)项目的实施进度。
各项目均能按照进度计划稳步推进,预计均能按期完成目标,根据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2)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细化任务,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项目控制管理机制,规避项目风险,确保了整个项目的质量,项目完成质量较好。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有利于我市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建设,扶持产业,并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净化等前沿技术迅猛发展,衍生出一个庞大,有发展前途,能够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利民利国产业和培育出一大批有雄厚实力的科研团队和企业。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有力地提高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7年我委实施的30个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污染排放达标,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本次专项资金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建议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做法:一是规范管理专项资金。制定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关于做好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等三个文件,严格遵守资金拨付程序,确保专项资金拨付到位,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机制,项目申报时对项目现场和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实项目真实性,确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范围;项目实施进程对项目进行认真督查,提交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项目完工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要求项目单位提交了验收资料,出具了项目验收报告。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支持项目资金额度不多,作用有限。2017年市本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共计2800万元,分别拨付至30家企业。企业自身投入的资金与获得的财政支持相比差距过大。二是项目的跟踪检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实施管理的情况在极个别地方依然存在。三是个别资金拨付不够及时。项目资金从市财政拨付到区县(市)财政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但是有些区县(市)财政拨付拖沓,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降低了项目实施效益。
建议: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市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额度。全面落实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措施,大力支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发展,强化政府引导力。二是强化项目的后续管理,对项目后期效益表现优良的项目,积极扶持并争取持续投入。项目后期效益表现差的项目,分析原因,及时纠正改进。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境上由高排放、高污染向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型经济转变,建议加大循环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篇3:2017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中国服务外包财政扶持已走过相当长的一段路程,从最早的房租补贴到现在的公共服务平台扶持,服务外包政策某种程度上代表当今中国财政扶持政策水平。不可置疑,中国服务外包政策对外包产业的扶持作用明显,从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以来,重点支持示范城市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增强外包企业业务承接能力、扶持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7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并拨付专项资金达31.5亿元。2008年至2012年,中国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由46.9亿美元增长至336.4亿美元,年均增幅超过60%,跃升为全球第二大服务外包接包国,仅次于印度。服务外包企业数量由3 302家增至21 159家,增长5倍多,吸纳从业人员数量由52.7万人增长至428.9万人。这其中财政专项资金持续大量的投入无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7年至今,经历一段高速发展和扩展后,中国服务外包企业同扶持政策一样面临战略调整。2013年,中国服务外包行业经历了20年来最大的变故,在美国上市的9家服务外包企业全部从美股市场退市,这个震荡带给了业内人士深重的思考。十年前,中国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在三五百人的时候,印度企业规模6 000~10 000人。目前中国最大的服务外包企业突破万人的时候,印度第一梯队服务外包企业规模约为15万~20万人。2011到2012年,印度在美国上市的服务外包企业(Infosys、Wipro)年度收入规模均大于70亿美元,净利润率在10%~30%之间 ,人均年销 售收入在4万 ~6万美元之 间。2011~2012年,中国在美国上市的服务外包企业(宇信易诚、柯莱特、软通动力、文思海辉)年度收入规模均小于4亿美元,利润率在10%以下,人均年销售收入大约在1万~3万美元之间。
商务促进资金的大量投入投得准不准、值不值?这是商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面临的最紧迫、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问题。长期以来,在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上,资金投放前没有实行绩效预算,项目完成后也不进行绩效评价,预算编制带有较强的随意性。预算分配往往是按基数、按增长率来安排资金支出,而很少考虑财政资金支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展服务外包绩效评价势在必行,绩效评价有利于增强促进资金的规范性、分配的科学性,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国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特点
(一)美国绩效评价具有明显的法制化特征
进入21世纪,西方政府较为普遍建立起整体性的绩效管理,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形成了整体性绩效评价的框架。美国的政府绩效评价具有明显的法制化特征,相关的法律制度不仅包括《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联邦采购简化法案》、《项目评级工具》,也包括州与地方政府的一些绩效评价的立法。美国联邦政府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建立了从项目评估、部门评估到跨部门评估等比较完善的绩效评估层级体系。上层对部门绩效目标及评价方式全程控制,自上而下串联统一部门绩效目标,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跨部门的目标体系。
(二)英国绩效评价形成成熟的“七步走”流程
政府绩效预算最早由英、美开始,90年代西方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纷纷实施绩效预算,如加拿大、丹麦、芬兰、挪威、新西兰、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得到推广,绩效预算成为各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发展趋势。英国绩效预算发展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七步走”流程。即设立绩效目标、分配预算资金、预算绩效监督、二次提交绩效报告、绩效审计、使用绩效信息。在英国,战略目标、绩效目标和具体的绩效指标在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公共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各政府部门在获得预算资金的同时也签订各自的协议PSA,明确规定部门用这些资源要落实协议中规定的绩效结果。为了便于权力机构和政府领导阶层和公众及时了解各部门完成绩效任务的进展情况,政府部门每年两次向议会提交绩效报告,权力机构通过审计机构提交的绩效报告加强对政府的监控,同时绩效报告也为未来政府部门预算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中介机构是绩效评价的巨大力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政府绩效评价主体的选择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美国为了克服单一的考评机构带来的诸多缺陷,形成了三个层次的评价机构:一是上级机关;二是政府自身;三是民间机构。美国上级评估机构主要有联邦人事总署、联邦审计总署。美国民间机构对政府的绩效评估是推动政府绩效评估的巨大力量。美国中介评价组织的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辅助企业建立阶段、服务功能系统化阶段、企业化运行阶段、集成产业化阶段。民间评估机构每年对各州、市政府进行绩效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顾客服务至上原则,美国公民可以直接参与政府绩效评价。国外政府在政府绩效评价发展进程中,对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美国,它以自己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支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大大提高了其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传递网络化的快捷程度,使绩效评估中信息反馈和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大为改善。
(四)建立全国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全国统一的督导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是英国加强对政府资金监控的重要策略,全面绩效考核由国家审计署具体负责。国家审计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具体要求,提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框架结构和基本方案,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社会公布。英国通过对地方政府进行全面绩效考核,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保证了中央的重大政策在地方的执行和落实。考核制度具有“六大”特点:一是全面绩效考核由独立的、权威的部门来执行;二是地方政府全面绩效考核是一个开放式的、公开透明的体系;三是注重考核结果的追踪检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整改建议;四是注重考核地方政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其执行情况;五是严格考核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六是通过特殊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考核的效果。
三、济南的实践
济南市对服务外包绩效评价进行了大胆推进和尝试。为充分发挥商务促进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资金使用,建立科学、有序的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济南市商务局委托中介机构,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对2012年度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分自评和复评两个阶段进行。截至2013年12月31日,获得2012年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企业和单位中有127家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根据“按不低于上年专项资金总数的40%、业务类项目总数的30%随机抽评、复评”的要求,最终确定抽查49家企业单位,占总单位个数的37.12%;抽查资金占市级补助资金总额的72.43%;抽查培训机构8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单位6家、服务外包企业35家;同时对8个县市区商务局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见图1、图2。
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为管理绩效和重点项目使用绩效两个层次,评价指标分为“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两类。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项目绩效、信息宣传五个方面的10项指标。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包括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实施效果等四个方面的11项指标。实施效果包括经济、社会、生态和加分项等相关指标。(详见表1)
四、问题及建议
(一)绩效评价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1.碎片化评估暴露致命缺陷
现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了切块因素方法,这种方式应该建立在地方完善绩效评估机制之上。但是目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既缺乏有关法律的指导,又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碎片化”的创新试验模式日益暴露出其固有的弊端, 地方实际评估过程中, 缺乏全国统一评估标准、评估的内容和评估指标根据政府部门本身需要而定,地方绩效评估始终处于低层面被动应付状态。地方财政绩效评估仅限于对某个专项资金的评估, 没有任何整体推进的计划,制度创新,制度建设缓慢。
2.绩效评价机构是最大盲区
评估主体的选择,直接关系着评价结果的有效性,是绩效评估的首要环节。地方绩效评价面临的最大苦恼是寻找不到能胜任政府绩效评估服务的专业中介机构,若政府面对的专业评估主体长期缺位,这种政府主导的单向自身评估就会导致绩效评估的扭曲。绩效评估的不连续性以及第三方绩效评估服务组织参与的间断性,使中介评估很难对政府绩效做出持续、理性、科学的评价。
3.评估技术和指标体系滞后
现阶段的绩效评价在很大范围内局限于对传统财务数据的考评,重视传统静态财务指标,用传统行政管理学的“效率”作为标准,衡量缺陷日益凸显。这种效率理论侧重于资金扶持的成效,而不注重管理的结果与影响,具有十分明显的纯经济性和数量化倾向。从目前各地实践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过多,指标的繁杂造成指标划分不明确,执行难度较大,评价之前未充分考虑到指标信息获取的技术上的可能性,导致实际评估操作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存在大量指标无法具体量化问题,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反映全面的绩效情况。
4.绩效评价结果束之高阁
绩效评价结果的合理运用是财政绩效工作的核心和归宿,更是绩效预算和事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点。现阶段地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识淡薄,政府绩效评价可信度低,结果运用范围狭窄,运用方式简单化,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挂钩在使用频率和使用权重上很低,绩效评价结果有效运用缺乏配套的保障措施。许多政府所实施的绩效评估往往在得到评价结果后被束之高阁,对评估结果不进行反馈又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运用。
(二)建议
1.推进“整体评估”体系的建立
财政资金绩效评估作为预算管理制度创新的突破口,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整体评估”意味着一种区别“碎片化”绩效评估模式,即财政资金评估自上而下形成统一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通过立法统一绩效标准和指标体系, 建立绩效评估的制度框架,成立专门负责推行政府绩效评估的咨询协调机构 ,从顶层设计和整体建构出发, 合力推进绩效评价由局部性向整体、由分散性向协调性转变。在绩效评估顶层制度设计中,配套制度、评估机构、标准化指标体系与评估技术等四个方面是实施评估的核心要素。
2.设立绩效评估机构扶持专项资金
英国国家审计署绩效审计平均每年能产生4亿英镑的效益,每花费1英镑的审计成本,将会直接给社会带来8英镑的节约。国内迫切需要培植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执业水平,能满足国内绩效评估需求,并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绩效评估机构。政府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与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和专业性的层级评估机构。积极探索与境外评估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大力引进国外绩效评估机构,探索整体委托建设与运营方式,积极培育,逐步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绩效评估服务体系。
3.构建多层次、立体化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是绩效考核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关系整个绩效考核的成败。传统的、单一的成本、效率、产出等指标已经难以反映出绩效状况。综合性的绩效评价体系具有多重的价值标准、多向的维度,地方政府资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置重点包括四个维度及其细化内容;经济发展维度、社会发展维度、资源与环境维度、行政效果维度。建立统一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科学地设定考核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要具备科学性、系统性、通用可比性、实用性、目标导向性五大特点。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4.建立“以结果为导向”预算模式
篇4:北京: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初探
“五方面”的工作思路
大额专项资金一般具有资金规模大、管理层级多、实施周期长、覆盖面广、支持方式多样、项目内容复杂等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一项大额专项资金都是由若干个项目组合起来的项目集合。
在工作实践中,针对大额专项资金特点,北京市财政局明确了“整体建构,绩效优先”的工作思路。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评价指标设计上,突出大额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的特点,围绕决策、管理和绩效,设立多项量化指标,逐步修正偏重合规合法性的评价倾向;二是在分析问题时,强化项目集合的概念,从专项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建构出发,力争在高度、深度和广度上有所突破;三是在入户调研和撰写报告时,紧紧围绕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加大对资金绩效的分析力度;四是在工作方式上,主要采取访谈、现场勘察、数据统计、对比判断、专家咨询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工作;五是在评价方法上,采取分层级进行评价的方式,对不同的项目按照“目标相近、产出类似、效果相近、共同发挥绩效”等原则,划归项目包,按照专项、项目包和具体项目层面,建立指标体系,并将各个层面的打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汇总,得出评价结论。
“五步走”的工作方法
在对大额专项资金进行具体评价时,北京市财政局推行了“五步走”的工作方法。第一步,吃透政策精神,确定评价重点。大额专项资金政策性较强,评价工作组要提前对政策内容和制度办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确定政策所要达成的宏观目标和微观目标,从产出的表现形式中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要了解和掌握政策的核心内容,依据政策中明确的绩效目标确定评价重点。
第二步,建立高素质的专家队伍,为评价工作做好技术支撑。邀请绩效评价管理专家,全过程参与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提前介入项目内容,参与前期沟通和调研,为评价方案的制定、评价重点内容的确定、指标体系的细化提供智力支撑。
第三步,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数据支撑,综合分析”的指导原则,重点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财政资金投向和使用界限等内容,加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力度。围绕绩效,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在统一的一、二级指标体系下,制定符合专项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步,开展“点面结合”的评价调研工作。“点”是指大额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面”是指具体承担或实施项目的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评价,既评价主管部门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又评价项目立项、支持方向、管理效能和使用绩效。为做好“点面结合”,北京市财政局统一规定了“到项目单位现场调研,调研项目不少于项目总数的30%,资金规模不低于专项资金的60%”的要求,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调研、现场勘查和现场评价工作。
第五步,健全和完善沟通反馈机制。体现在三个环节,一是评价过程中的沟通交流,工作组要结合资料收集,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与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交流,保证反映问题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二是专家评价会上的沟通交流,通过专家和主管部门面对面的沟通,切实把握专项绩效实现水平,准确反映和揭示问题实质,形成专家评价意见。三是对评价报告内容的沟通交流,征求财政系统内部和专项主管部门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两个层面”的工作制度
为保证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北京市财政局在两个层面上建立了基本工作制度。第一个层面,在政策依据上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2011年,北京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之后又陆续印发了《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试行)》、《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办法制度的出台,为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第二个层面,在具体操作环节制定了工作流程、规范、规则和细则。一是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明确各工作环节内容、工作步骤和责任主体;二是制定了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对评价内容、方法、程序、指标体系、报告格式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制定了参与绩效评价中介机构规范,明确中介机构的工作定位、工作任务和质量要求;四是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廉政守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提出廉政要求;五是规范“加强中介考核力度,强化专家准入和全程参与”的工作制度。制定专家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明确专家职责,严格专家资格审核,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全过程参与评价,以现场调查为主,结合查阅资料,把握专项特点,剖析专项规律,分析资金投向,为做出绩效判断提供专业咨询;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评价人员的管理,坚持考试准入制度,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分析能力;加大对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的考核,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建立工作核心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适合于大额专项资金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是整个评价工作的核心内容。由于不同专项在支出范围上表现出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支出性质不同的特性,因此,指标体系的构建应突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体系特点。共性指标属于普适性指标,适用于所有专项;个性指标需结合具体专项内容进行个性化设置。为了指导专项指标体系的构建,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以共性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指标体系范本,由专项决策、专项管理、专项绩效三类指标组成。在专项决策类指标中,主要评价绩效目标的明确性、合理性、具体细化程度,专项决策的主体、依据、标准、程序,资金分配办法和结果等内容。在专项管理类指标中,主要评价专项资金到位率、及时率和使用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性、专项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专项组织机构设立、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实施方案可行性,绩效信息收集和控制情况等内容。在专项绩效类指标中,主要评价专项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专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个性化指标主要围绕绩效类指标,针对不同专项的特点,研究设定适用于本专项实际的业务类的评价标准、分值和权重,最终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指标体系。
篇5: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
□直接组织评价
□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 项目承担单位:
永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72023889-3
项目主管部门:
(公章)
填报日期:2018 年 12 月 30 日 永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 8 年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依据
为充分发挥扶贫专项资金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市县级专项扶贫资金评价和调整机制。其依据文件如下:
1.《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人口碘盐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经一〔2018〕173号)
2.《关于印发〈永昌县贫困人口碘盐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财发〔2018〕289号)
3.永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永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永昌县2018年度结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及资金的通知》(永开办发〔2018〕290号)文件。
(二)项目内容 1 1 .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永昌县财政局、永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永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永昌县贫困人口碘盐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财发〔2018〕289号)文件要求,为2018年全县668名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年人均3公斤的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碘
盐,共需资金8016元。将项目结余资金8016元安排县工信局用于2018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碘盐补贴。其中:县级扶贫资金809.31元,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金财农(2018)57号分别为403元、6803.69元。县工信局收集了相关政策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和评审办法、指标文件等资料;对6个乡镇的668名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核实。2 .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精准扶贫工作是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一项重要工作,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性工作。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开创关心扶贫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做好扶贫工作的生命线,是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组织的根本要求。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是时代赋予组织的光荣任务,是党的重托,困难群众的希望。
二、项目资金情况
(一)项目资金总额及组成
2018年县工信局拨入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碘盐补贴8016.00元,其中:县级扶贫资金809.31元,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金财农(2018)57号分别为403元、6803.69元。
(二)配套资金要求和到位情况
该项目无其它配套资金,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本级预算安排和实际执行情况 1.项目结余资金8016.00元安排我局用于2018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碘盐补贴。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碘盐补贴8016.00元,共计2004公斤碘盐,截止2018年12月已全部拨付以实物形式发放到位。其中:永昌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1191公斤、永昌县焦家庄镇人民政府321公斤、永昌县红山窑镇人民政府192公斤、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174公斤、永昌县六坝镇人民政府48公斤、永昌县南坝乡人民政府78公斤。
(四)资金管理情况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人口碘盐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经一〔2018〕17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的使用程序、项目管理程序及相关纪律,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按制度进行并执行好,组织管理规范、高效。
三、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以“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充分发扬了基层民主,做到程序透明,且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
是贫困户,保证了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贫困户建档立卡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了帮扶效果。2018年全县6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8户,2402人,通过精准扶贫,有效保证了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且具备“八有”:即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有基本农田、有增收产业、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有基本社会保障、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篇6:2017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基本情况(资金设立的时间、设立依据、用途)。根据市财政局2015年部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委专项资金项目分为城区绿化、李村河张村河河道整治、浮山综合治理土地租赁及市政道路整治资金等4大类,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主要依据:《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有关园林绿化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青建城字【2015】24号);《市政府领导批示事项转阅通知单》(M1P20141098);《关于张新起市长现场调度千万平米项目确定事项责任分解的通知》(青建督分解【2014】16号);《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四零一医院院墙开放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投资有关事宜的批复》(青建城字【2015】19号);《市城乡建设委关于92330部队绿化提升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投资有关事宜的批复》(青建城字【2015】18号);《市城乡建设委关于文化公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方案及工程投资有关事宜的批复》(青建城字【2015】20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桥下空间和道路整治工作会议纪要》(第141期);《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下达2015年部分城建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青建城字〔2015〕149号);《市城乡建设委下达市南、市北、崂山三区政府浮山使用补偿费用资金计划》(青建城字
-1- 【2015】48号)。
2.绩效目标。
专项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有两个方面,一是结合部门职能,统筹绿化、河道、市政道路整治、浮山管理等相关工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工作。
(二)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1.安排项目种类、项目数量、项目承担单位等。
专项资金项目按照市财政局2015年资金支出预算,主要分为城区绿化、李村河张村河河道整治、浮山综合治理土地租赁及市政道路整治资金等项目。2015共有18个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红岛经济区政府、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
2.各项目绩效目标。
因专项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较多,多数项目分实施,因此项目绩效目标不同,为方便对比,各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中逐条写明。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专项资金整体评价结论 1.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2015实际下达支出预算资金50000万元,支出 -2- 43138.93万元。
2.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从立项到执行结束均依法依规,监管到位,各项目资金结报及时,绩效完成情况较好。18个项目均已完成绩效目标,其中,17个项目已竣工或完成资金奖补,1个项目(杭州支路第五泵站改扩建工程)正在按计划分组织实施。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1.92330部队绿化提升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代建单位: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500万元,预算执行数495.75万元(含调剂130万元用于2012-2014年绿化专项缺口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工程竣工,完成审计。绩效目标完成。2.道路绿篱整治工程奖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政府。
(1)预算安排数3600万元,预算执行数35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考核。绩效目标完成。
3.桥下空间整治工程,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政府。
(1)预算安排数2040万元,预算执行数192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3-(2)绩效目标:完成考核。绩效目标完成。4.双山绿化改造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政府。(1)预算安排数200万元,预算执行数2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考核。绩效目标完成。
5.四零一医院院墙改造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代建单位为: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2000万元,预算执行数1734.14万元(含象龟馆项目预算执行110万元、调剂340万元用于2012-2014年绿化专项缺口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工程竣工,完成审计。绩效目标完成。6.太平角滨海步行道贯通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政府。(1)预算安排数500万元,预算执行数5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工程竣工。绩效目标完成。
7.文化公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代建单位为: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660万元,预算执行数461.94万元(含调剂280万元用于2012-2014年绿化专项缺口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工程竣工,完成审计。绩效目标完成。8.浮山城市生态公园建设奖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4- 市北区、崂山区政府,三区建设单位分别为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社区)办事处、崂山区金家岭生态保护开发办公室。
(1)预算安排数3000万元,预算执行数3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资金支付及考核。绩效目标完成。9.浮山土地使用补偿费用,资金使用单位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政府。
(1)预算安排数1500万元,预算执行数138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资金支付。绩效目标完成。
10.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政府。
(1)预算安排数5000万元,预算执行数5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资金奖补。绩效目标完成。
11.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整治项目,代建单位为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2500万元,工程款已支付90%,决算报告未下达,尾款未支付,预算执行数为0。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工程建设,绩效目标已完成。
-5- 12.河道整治奖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政府,建设单位为各区河道主管部门。
(1)预算安排数2000万元,预算执行数2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实施李村河中游、大村河上游、板桥坊河下游、张村河上游、河西河、郑州路河、昌乐河等过城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或截污治理,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绩效目标完成。
13.海泊河流域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代建单位为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3400万元,预算执行数3400万元(含调剂1500万元用于2012-2014年绿化专项缺口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结合渔船清理实施挡潮闸以下河段清淤和施工便道清理外运,组织工程验收移交。绩效目标完成。
14.李村河、张村河下游景观环境工程,代建单位为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6600万元,预算执行数约5050万元(含调剂1656万元用于2012-2014年绿化专项缺口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完成道路工程建设,完成再生水工程建设。绩效目标完成。
15.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代建单位为青岛市 -6- 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8000万元,预算执行数约6016万元(含调剂3300万元用于2012-2014年绿化专项缺口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挡潮闸建设;完成河中渠(阎家山段、穿铁路段、穿黑龙江路段)建设;基本完成绿化工程建设。绩效目标完成。
16.环湾绿道奖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红岛经济区政府。
(1)预算安排数3000万元,预算执行数3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资金奖补。绩效目标完成。
17.停车场建设奖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政府,建设单位为各区停车场建设主管部门、崂山风管局。
(1)预算安排数2000万元,预算执行数2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建成10处以上停车场,建设停车泊位不少于5000个。绩效目标完成。
18.杭州支路第五泵站改扩建工程,代建单位为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预算安排数3500万元,预算执行数3472.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
-7-(2)绩效目标:完成主体工程。绩效目标完成。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依据《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186号市政府令)等相关文件,市城乡建设委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专业机构,委托专家严格进行技术审查,并依据预算资金及时安排、合理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圆满完成2015年专项资金项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滞后等客观问题,易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后,极少数项目的年初计划目标及预算执行情况达不到预期状态。
(二)改进建议
建议已申请到项目账户的资金,限额结转下一,可及时用于来年拨付资金。
篇7:2017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青建办字【2016】67号)要求,现将我办2016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等财综字【1998】157号文件规定,自1998年起,设立征收政府性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主要用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设施、装备建设或改造项目建设以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宣传推广等。
(二)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我办2016年由财政局批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14.07万元,其中未安排项目支出13.87万元,安排项目支出500.2万元,分别为散装水泥推广、综合利用节约宣传14.7万元、城市“禁现”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城市“禁现”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19.4万元、城市“禁现”、执法检查及会议费20.6万元、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直销配送中心扶持资金30万元、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市场调查18万元、退还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60万元、预拌砂浆、散装水泥物流配套扶持资金100万元。
项目目标为统筹推进散装水泥发展,散装水泥生产580万吨,散装率保持在90%以上,全年使用预拌砂浆150万吨。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办大部分专项为跨年度项目,拨付专项资金时间滞后于预算年度。2016年支付专项资金177.72万元,其中使用2015年结转资金43.33万元,2016年当年预算资金134.39万元。其他2016年预算资金需在2017年按照项目完成进度进行支付。
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组织散装水泥宣传周及全年常态化宣传报道;散装水泥生产634万吨,完成预期目标的109.31%,散装率达到92.9%,完成预期目标的102.9%;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增至32家,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市实现全面城市“禁现”,砂浆使用量达到155万吨,完成预期目标的103.33%。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发挥散装水泥基金的引导作用。专项资金注重预拌砂浆新兴产业发展,对建成项目的企业自投资金补贴10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7000余万元投资到环保节能领域,为我市扎实推进城市“禁现”预拌砂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强化管理措施。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有些采用联合市财政现场核查等办法,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发挥效能。
三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内外监督等纳入管理体系中,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篇8:高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初探
在当前高校的财政预算中, 除日常经费之外, 来自各种渠道的专项资金占有越来越重的份额。与其他资金相比, 专项资金具有以下特点: (1) 专项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上级拨款、自筹资金、社会各种捐赠款等。专项资金来源的多元性, 导致专项资金管理的复杂性, 因此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 (2)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广泛性。专项资金按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资金、事业发展专项项目基金、其他项目基金。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应避免与其他资金混用, 而影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及目标的完成。 (3) 专项资金具有投入量大, 占有时间长的特点。大多数专项项目都要经过一个会计年度甚至几个会计年度才能完成, 因此专项资金年底结余应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直到项目完成为止。对高校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可以克服传统预算编制方法的弊端, 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已形成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方法和制度, 在实践中收到一定的成效。而存在的问题包括评价指标体系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需要进一步协调;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与绩效评价原则相抵触等。可采取的对策包括:政府与相关部门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绩效评价周期, 确保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将绩效评价体制更好地与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相衔接。本文旨在以近年来国内高校在此方面进行的工作为基础, 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方法、成效, 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对策进行探讨。
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必要性
高等学校的专项资金主要包含“985工程”资金、“211工程”资金、国家财政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安排的用于高校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专项资金 (简称修购专项) 、科研专项经费 (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横向科研课题等) 。
对高校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 是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顺应国际预算改革的趋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预算编制制度, 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 加强审计监督, 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国家、地方政府在加大对教育专项投资力度的同时, 开始注重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 通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 确保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体现最大化原则。对高校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可以克服传统预算编制方法的弊端, 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进行理念和方法上的改革, 提供资金分配的科学性, 防止和减少预算执行偏离支出预算的现象, 健全预算监督机制;改变部门预算管理“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状况,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有效地保证财政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 通过绩效考评报告的信息反馈机制, 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下一轮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因此, 对专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是专项资金管理的进一步延伸。
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是绩效预算的重要的关键性环节。绩效预算作为以目标为导向, 以政府公共部门目标实现程度为依据进行预算编制、控制及评价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其过程是政府部门先确定履行职能需要消耗的资源, 在此基础上制定绩效目标, 并用量化指标来衡量每项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建立预算绩效考评体系, 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由“过程管理”模式向“结果导向管理”模式的转变, 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二、绩效评价措施与方法
近年来, 我国一些地区开始试行绩效预算考评制度, 采取“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开”的做法, 以财政支出项目考评为突破口, 带动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这其中, 即包括对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在此过程中, 形成了一些具体措施和方法, 也收到一定的成效。这些措施包括:
首先, 建立并完善绩效考评制度, 明确绩效考评的工作原则、基本方法、指标体系、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分类实施、实施范围和步骤、结果应用等方面主要内容, 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自评报告基础表格和绩效评价分析报告书等范本, 从制度上保证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其次, 以重点项目绩效考评为切入点, 对一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 通过定量、定性分析、判断, 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进行全面的考评;其三, 开展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开展绩效考评, 形成自我考评、自我监督和外部考评、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考评监管体系, 逐步树立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 更加关注资金使用效果;其四, 通过多种途径推动绩效考评工作, 如要求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预算时提出明确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将项目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完善考评结果向预算编制的反馈机制, 实行绩效考评结果内部通报制度, 加强对各部门的鼓励和监督等;其五, 通过财政支出项目数据库的建设, 对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 为绩效考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条件, 并积累丰富的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资料。
这些措施, 也运用于高校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中。除来自中央部门的专项资金外, 很多与地方共建的高校还从各自所在的省、市政府部门得到各种专项资金的资助。各高校必须通过项目申报的方式申请财政专项拨款。如在专项资金中占据重要位置的“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相当大部分的专项资金, 即来自地方政府部门的投入;此外, 还有其他形式的地方投入, 如学科建设专项资金, 亦占有较大份额。其资助的范围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 (含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人文社科基地建设;高水平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这些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经费, 通过学校申报、专家评估, 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在正式立项并划拨经费后, 由承担项目的学校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资金数额具体进行项目管理, 并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预期的目标。部分地区的政府部门已经对高校的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 并相应建立了项目奖惩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在评价过程中遵循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 以定量分析与定性相结合, 注重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 并采纳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历史动态比较法、横向比较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等方法。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成效显著的学校, 予以表扬, 并在下年度优先安排项目及专项资金。对工作不力, 管理不严, 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的学校, 实行缓拨、减拨、停拨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此过程中, 高校的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项目负责人进行事前的相关知识培训, 并对项目经费进行日常的跟踪管理, 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对专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在各高校提交的自评报告基础上, 地方政府部门通常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对各高校的专项资金项目予以抽查, 通过实地调查、调研, 座谈及取证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合理、公正的评价。
各高校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选用的评价指标, 由基本指标和绩效指标构成。基本指标由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组成。绩效指标主要由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术交流、条件改善、服务社会能力等指标组成。选用这些评价指标, 是基于教育具有长期性、持久性和公共性等特征, 教育事业与社会经济工程有着不同的内涵, 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评价应尊重教育自身的客观规律, 尤其是高等教育。
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几年来的专项资金建设, 各高校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长足的发展, 很多方面均达到了建设目标。从总体来看, 绩效评价制度虽然仍处于探索阶段, 在理论、方法和具体实践方面还有待于提高, 但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为今后更科学、更有效地开展绩效预算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也为各项目按计划实施提供了体制上的保障。
但在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实践过程中, 也出现了一些有待于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 有些是因为项目实施不理想, 应由承担单位负责;有些则是由管理体制, 包括绩效评价体制本身的原因造成的,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其一, 评价指标体系与高等教育发展自身规律需要进一步协调。高等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逐步建设的事业。专项资金用于高校的硬件建设, 可以按照量化指标体系, 以申报资料为依据进行绩效评价。但有些建设项目, 或者是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内容, 其预期效益难以在短期内显现, 学科及教学科研建设产生的效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需要较长的时期进行观察和考核。此外, 不同学科之间存在差异, 如理工类的建设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建设项目, 不一定能够用同样的指标来进行评价, 无法制定统一的量化指标体系。如何结合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制定合理、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 成为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其二,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式与绩效评价的原则相抵触。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周期较短。由于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短, 导致效益不明显, 有的项目到结项验收时存在结余资金较大等问题, 为了确保财政资金不被上缴, 往往会有“突击花钱”的现象, 造成资金不必要的浪费。此外, 有些涉及到仪器设备购置、修缮类的项目, 从项目实行论证、招标、验收、审计到最后付款的周期漫长, 导致项目经费使用缓慢, 无法合理地预计所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资金到位过晚的现象比较普遍。跨年度项目的建设资金按计划逐年下达, 很多项目都存在当年申请, 跨年度立项的问题, 在未明确项目是否立项的情况下, 项目申请人无法开展前期工作。如有的项目资金通常在立项当年的年底或次年才能到位, 加之各地财政部门陆续推出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年底结余全部收回国库, 要等到次年四五月份才能返回, 导致项目虽已按计划实施, 但因为无法列支相关费用, 实际上缩短了经费使用周期, 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项目的正常实施。这种情况, 使绩效评价工作难以真正有效地开展, 时间上的仓促性使得绩效评价体系所追求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原则难以得到体现, 追踪问效机制的实际效用不免要打折扣。有些项目还来不及实施, 就得完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其绩效信息反馈效果可想而知。
针对以上问题, 可能采取的对策如下:
其一, 政府与相关部门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现代行政管理思想与制度日益进步的背景下, 政府部门在进行绩效考评时, 应根据不同对象, 制定切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就高等教育而言, 应在宏观上充分认识高等教育不同于其他服务或建设对象的特性, 在微观上仔细考虑不同类型的项目和不同学科的特点, 设定绩效评价的个性指标, 确保量化的指标能真正落到实处。对于那些无法进行过细的量化考核的项目, 则应参考咨询专家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设计合理有效的考评方式和评价指标体系, 以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完整、全面的报告。
其二, 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 确定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周期, 以确保专项资金效益实现最大化目标。近年来, 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实施周期短促, 由此造成项目进展难以与绩效考评进度相匹配的状况, 甚至出现项目刚刚启动就须接受绩效评价的局面。鉴于此, 建议在国家财政政策许可的情况下, 适当放宽高校专项资金建设和考评周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时间与批准立项项目的完成时间同步进行, 从而有效地降低人力成本, 确保实施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其三, 充分调动和利用高校本身管理部门的资源和力量, 将绩效评价体制更好地与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相衔接, 使高校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发挥绩效监督作用, 为政府部门的绩效考评提供较好的基础;同时, 由此形成双重信息反馈机制, 即在政府部门主持的绩效考评结果之外, 广泛收集高校管理部门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获得的与项目绩效相关的信息, 并将其作为项目绩效报告的参考或依据;也可以鼓励或要求各高校建立和健全内部绩效评价机制, 作为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的延伸和补充。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预算司编著:《绩效预算和支出绩效考评研究》,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2]财政部预算司编著:《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3]刘昆主编:《绩效预算:国外经验与借鉴》,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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