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头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精选4篇)
篇1:2018年汕头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8年汕头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待定。
二、参赛单位:
各区、县可报1支队伍参加。
三、竞赛项目:
1、甲组
男子: 52KG、55KG、60 KG、+60 KG 女子: 47 KG、51KG、57 KG、+57 KG
2、乙组
男子:44KG、48KG、52KG、56KG、+56 KG 女子:40KG、44KG、48 KG、52KG、+52 KG
3、丙组
男子:38KG、42KG、42KG+ 女子:36KG、40KG、40KG+
四、参加办法:
1、参赛年龄: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市体育局注册(确认)合格者方能参赛。
3、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
4、运动员须经区(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参赛;
5、各单位报到时须交验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如比赛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跆拳道规则;
2、男女子比赛均实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且进行二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3、抽签:以电脑抽签进行;
4、运动员必须按规则规定穿着跆拳道服出场比赛;
5、全部参赛运动员必须达到黄带(9级)才能参加报名比赛;
6、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7、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注册证或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否则不能参赛;
8、报名单位不足2个,不进行比赛;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2名者,该项目不举行比赛;
9、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13、11、9、7、6、5、4、3计分;不足8人,全部录取。
2、设团体总分奖,奖励前三名;如总分相等,按单项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七、报名及报到时间:
1、各队于赛前30天登陆汕头市青少年锦标赛报名系统(http://121.10.223.101:11165/SignUpTypeSelect.aspx)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汕头市体育局竞训科(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号,邮政编码:515031),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以寄出邮戳为准);
2、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下午到赛区报到,同时为运动员称体重。
八、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1、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2、裁判员自带裁判服装。
九、经费及其它:
1、各单位参赛经费自理;
2、比赛器材:护甲、头盔、护臂、护胫由各队自理(必须使用中国跆协指定器材)。
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篇2:2018年汕头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9月底至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
三、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甲组
男子:59kg、68kg、78kg。女子:52kg、59kg、68kg。
(二)乙组
男子:48kg、55kg、63kg。女子:44kg、49kg、55kg。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8人,男、女不限。
(二)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
(三)参赛年龄
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运动员资格:已完成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的运动员。
(五)资格审查: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出示自治区体
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二代身份证,并现场进行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审核。
(六)教练员必须着运动服及运动鞋上场执教。
(七)运动员领奖时须身着道服及运动鞋。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三)比赛使用电子护具,大会提供护甲、护头,自带护腿、护臂、护裆,电子脚套使用费100元/人(可自备)。
(四)报名人数不足4人(含)的项目不比赛。
(五)预赛每场比赛为2局,决赛每场比赛为3局,每局比赛2分钟,期间休息1分钟。
(六)竞委会于比赛前一天下午16:00前对运动员进行称重,18:00前组织电脑抽签。
六、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8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减2录取。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参照《2018年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七、报到
(一)运动员报到时,须缴验由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包括心电图、脑电图等),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
书、参赛安全管理承诺书。
(三)裁判长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队赛前1天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时,各单位须交纳运动员参赛保证金,每人100元,赛后退回(凡有违反体育道德或有行为不当者,将取消所有剩余比赛资格,保证金不退)。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或教练须在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50%;如申诉被驳回,不退申诉费。
九、赛风赛纪
(一)运动员资格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同时,还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取消运动员下一年参赛资格。
(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破自治区纪录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代表队)须接受兴奋剂抽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篇3:2018年汕头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天津市南开中学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5月13日(每周六、日,共八天)
地点:天津市南开中学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各区青少年代表队
六、组别与年龄:
乙组(初中组):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丙组(小学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青少年男子篮球(五人制)、青少年女子篮球(五人制)
八、参赛资格:
(一)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且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018年天津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证》原件。
(三)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锦标赛期间参赛人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市优秀运动队中的试训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均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占原单位报名名额。甲组(高中组):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五)如出现年龄、姓名、单位不符者,组委会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每名选手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相应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允许跨组别、跨单位参赛。
(六)市级体育运动学校学生,但在招生前没有天津市正式学籍的外省市户籍的学生;优秀运动队引进的试训队员,但在引进前没有天津市正式学籍的运动员均不允许代表各区参赛。
(七)体能测试:4月14日、15日进行体能测试。本次赛事原则上不设补测。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不达标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项目及标准请查看附件3《2018年天津市青少年篮球锦标赛体能测试标准》。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必须于3月26日之前将电子版、电子打印版(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电子版照片,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复印件,注册证原件报送组委会,过期不予受理,报名后不予更改。
2.各队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队医1名。
3.运动员:各组别可报18名运动员。
(二)各组别有市优秀运动队的试训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参加,同时上场比赛最多2名运动员。
(三)确认名单:体能测试后提交人数为12名运动员的最终参赛名单,该名单需在18名已报名运动员名单之内,请领队、主教练员分别签字确认,并由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四)领队会:2018年4月8日(详见补充通知)
(五)各参赛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向大会报到,迟于此时间确认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证,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和相关规定。
(二)竞赛方法
1.每组别不足8支球队,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列各队名次。
2.每组别是8支或多于8支球队,比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最后通过决赛排列出前八名。
3.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单循环赛。
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半决赛、决赛。4.甲、乙组比赛采用4×10比赛时间,每一个决胜期时间为5分钟;
5.丙组采用4×8比赛时间,每一个决胜期时间为5分钟;
6.比赛期间的罚球、暂停按规则规定停止比赛计时钟; 7.在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比赛最后2分钟内按规则规定停止比赛计时钟。
8.每节只允许两名市优秀运动队队员或体校生同时上场参赛。
(三)单循环赛名次排列方法
根据胜负积分排列出各队的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因弃权告负得0分)。如两队积分相同,则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结果确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积分相同,则以他们相互间净胜分确定名次,净胜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所有比赛的总净胜分确定名次,总净胜分高者名次列前。
十一、比赛服装
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浅色—白色),号码应使用0,00和1~99号、且号码清晰。严格按照《篮球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参赛不足8队(含8队)按实际参赛队减二录取名次。
2.各参赛队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相关规定申请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3.凡在12名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中,上场比赛的运动员方可获得成绩证书。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器材、比赛用球:均需符合最新《篮球规则》的规定和年龄要求。
(二)经费自理。
十四、仲裁委员会及大会技术代表、裁判员由天津市篮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五、抗议程序:
(一)如有抗议,须在比赛结束时,由队长立即通知主裁判提出球队抗议要求,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二)在赛后20分钟内,参赛单位的领队必须对抗议给出书面确认材料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
(三)赛后1小时内,抗议球队必须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球队必须确实履行以上三个程序后,仲裁委员会方可受理。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天津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2部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团泊健康产业园科研楼4楼
电话:*** *** 联系人:叶昆 李姗姗 电子邮箱:lgjsb2018@163.com
十七、未尽事宜由天津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颁布实施。
天津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篇4:2018年汕头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9月底至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
三、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甲组
1、男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
2、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 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二)乙组
1、男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跳高、跳远、铅球(5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2、女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跳高、跳远、铅球(3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500克)。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甲组10人、乙组10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乙组可报运动员14人,参赛运动员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参赛年龄。
1、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运动员资格:已完成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的运动员。
(五)资格审查: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出示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二代身份证,并现场进行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审核。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和相关补充规则。
(二)报名人数不足4人/队(含)的项目不比赛。
(三)径赛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设一个赛次;田赛各项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设及格赛,录取前12名参加比赛。
(四)跳高比赛当第一名成绩相等时,名次并列,不再进行决名次赛。
(五)接力比赛1小时前,上交棒次表,并在5名报名接力队员中选择4名比赛运动员。
(六)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
(七)运动员比赛号码按原规定自备。
六、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团体项目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个人颁发证书。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队),减2录取。
(二)个人项目前8名按9、7、6、5、4、3、2、1计分;5000米、10000米和接力项目按录取名次的相应分值双倍计分;破纪录的按录取名次相应分值3倍计分。
(三)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奖牌。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参照《2018年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七、报到
(一)运动员报到时,须缴验由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包括心电图、脑电图等),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参赛安全管理承诺书。
(三)裁判长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队赛前1天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时,各单位须交纳运动员参赛保证金,每人100元,赛后退回(凡有违反体育道德或有行为不当者,将取消所有剩余项目包括接力在内的比赛资格,保证金不退)。
(五)运动员报到后无故弃权,食宿自理(每人每天150元交承办单位),因伤病不能参赛的,须出具参赛地当天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中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或教练须在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50%;如申诉被驳回,不退申诉费。
九、赛风赛纪
(一)运动员资格违反规定者,个人项目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接力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同时,还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取消运动员下一年参赛资格。
(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破自治区纪录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代表队)须接受兴奋剂抽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文章:
2018美德少年评选方案02-18
青少年的浮躁心理02-18
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02-18
网络对青少年心理02-18
数学会考公式02-18
青少年积极心理学论文02-18
2018奥鹏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数学研修心得02-18
青少年心理学论文02-18
青少年的心理学论文题目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