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关键词: 环节 专项 整治 餐饮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精选8篇)

篇1: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栾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为目标,以突出抓好“五个一批”为重点,坚持“城乡结合,全面覆盖,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的工作思路,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使各项整治措施有序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共拥有餐饮服务单位家,其中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落实监管措施。我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以整治小型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为重点;针对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非法使用添加剂和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加工食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一是逐项排查,不留死角,确保隐患查找到位。全面排查餐饮单位采购进货、索票登记、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做到整治无缝隙、全覆盖;二是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定人、定责、定区域、定餐饮单位的模式,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了从局领导到科室负责人再到每位执法人员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递层责任人体系。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厚奖重罚,确保公众监督到位;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在餐饮经营单位显眼位置张贴消费提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奖罚措施,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餐饮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四是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到位。局督导组详细制定了督导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目标要求和阶段督查重点,全程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从严查处,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保证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严格要求,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一是分4批对全县大中型餐饮店负责人、从业人员300多人进行强化培训,并对前来参训的人员统一进行测试;二是与县城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含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签订《承诺保证书》,明确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以增强其自律意识;三是要求所有获得餐饮服务许可的企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餐饮服务单位饮食安全承诺书》,该承诺书共有十项内容,从证件、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原料索证索票和台帐、现场加工等方面,对餐饮单位提出具体要求,重点强调餐饮单位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四是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使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守法,规范经营。五是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整顿工作中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三)分类治理,整顿规范餐饮市场。采取分类治理的方针,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帮扶,严格 1

落实食品安全整治“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一是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从经营场所卫生、防护设施、人员卫生等方面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对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整治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许可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二是采取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原则,针对无证经营、超期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有能力、有信心达到条件的,主动指导、积极帮助业主改善经营条件,使其尽快达到许可条件后,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确实没能力无法达到许可条件的,要坚决移送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取缔。三是以餐饮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城区选择了2条街道、24家卫生好、重信誉、守法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大力扶持,使其真正得到好处、尝到甜头。并做为典型、大力宣传,带动更多的餐饮单位抓管理、上等级,提高我县餐饮业整体食品卫生水平。四是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整顿和检查,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同教育、建设等部门,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进一步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市局和县食安办有关要求,先后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劣质餐巾纸专项整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苏丹红专项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一次性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等十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登记、进货查验,安全公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制度。

(四)二、整顿措施

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同时,要严厉查处,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行为。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食品品种的抽检

对餐饮服务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食品原、辅料以及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强日常检查和抽检,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

(四)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等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按照《福建省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和监管同时,依照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结果进行定级;要完善和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有无食品原料验收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原料退货制度,监督其不得采购腐败变质、过期、“三无”及假冒伪劣食品原料。

(五)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要统筹协调,周密部署,针对每个重大活动制定餐饮服务卫生保障方案,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和监厨工作,保障重大活动参与者的饮食卫生安全。同时,要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的人员、设备、车辆的准备工作,随时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监督检查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整顿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顿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调配力量,确保专项整顿取得实效。各监督检查科室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确定整治工作重点,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对整顿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

(二)严格执法,加大力度

各监督检查科室在整顿工作中,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8260693),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核实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汇报查处结果,以便及时向上级通报。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在整顿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职责;要围绕整顿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根据整顿工作需要,联合教育、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集中力量,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将各项整顿措施落实到位;要着眼大局,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追根溯源,不留死角,保证整顿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促进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

(四)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介绍整顿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大力宣传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一)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一是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开展了地毯式巡查,进行造册登记,摸清底数,基本掌握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条件不达标的餐饮单位的具体数量和分布范围;二是采取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原则,对5家能积极配合,主动整改的单位加强指导,引导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9家无法达到发证标准,态度顽劣的经营单位,进行了取缔,对5家经营条件不达标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进行了整改。

(二)落实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餐饮化保执法大队与全县525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使各餐饮单位认识到在保证餐饮消费安全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动规范原料和采购,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同时我们按照“监管与指导结合,指导为主”的原则,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在技术上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帮助、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卫生监督档案、积极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

难,真正提高经营单位对整治工作的热情和认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自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城区91家餐饮单位已100%建立了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台帐,农村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台帐达到95%。

(三)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定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在农村办理婚、丧、嫁、娶等各种红白喜事时,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必须到县餐饮执法大队进行备案。从各乡镇村聘请了194名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到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从根本上有效避免了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提高经营单位参与意识。为了将该次专项整治要求宣贯到每一个经营单位,我县餐饮执法大队通过向餐饮单位经营业主发放明白纸,组织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宣传。整个整治期间,累计发放明白纸1000多份,培训餐饮从业人员212人次。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10 人次,车辆162台次,检查餐饮单位434家次、建筑工地食堂22户次、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54户次,中小学校食堂86家次,托幼机构食堂48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9家,停业整顿5家,查处违法案件14起,罚没金额0.65万元。通过整治城区餐饮和全县职工食堂162家全部建立起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无证餐饮单位查处率达100%,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率100%,非法使用添加剂和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加工食品查处率100%的任务指标。

三、科学谋划、强化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整治示范点。为保证该次整治效果,达到统一标准,整治一户,巩固一户的目标,我局将在全县建立5—10家餐饮经营示范点,具体包括台帐分类登记、票据收集整理、卫生管理档案、场所内外卫生要求等方面。通过建立示范点,一方面使从业人员明晰整治目标和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引导餐饮单位参观培训,明晰整治模式和具体要求。通过完善一个示范点,带动一大片,使我县在短期内取得更大的工作进展。

(二)结合整治示范点推行卫生许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将《卫生许可证》、《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卫生监督意见书等资料集中公示,在加强经营单位的自律与诚信的同时也使消费者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更加透明化。

(三)继续开展餐饮消费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自我防护、依法维权的意识。

2011年3月15日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

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效。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揭露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是强化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会同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继续开展好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等单位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的购进、管理、使用制度;及时纠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二是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着重开展对餐饮具、熟肉制品、盒饭、冷菜,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制品等品种的抽查,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提前预防、提早发现、提早解决。三是大力推进地方小餐饮标准体系建设。在古蔺及很多乡镇,许多小餐饮因其面积等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不能办证,同时又难以取缔,政府应根据实际制定小餐饮的地方标准体系,将其纳入管理,引导其在卫生、制度、人员等建设上符合餐饮标准,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篇2: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总体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国食药监食[2011]180号)文件要求,结合2010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将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将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与违法查处结合起来;将动态监管与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系列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及溯源机制,提高监管技术含量和监管能力,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增强行业、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和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安全示范街覆盖面不断扩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学校及其周边地段、建筑工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附近区域、车站附近及两站之间等。

(二)重点单位:一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二是承担重大活动接待的餐饮服务单位;三是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车站周边区域的中小餐饮服务单位;四是各类夜市大排档、小吃街、饮食一条街等。

(三)重点品种:熟食(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即食食品(包括凉皮、米皮、凉拌菜类等)、生鲜肉品和水产品、乳制品(包括鲜奶、酸奶、奶粉等)、豆制品(包括豆腐、腐竹、豆皮、豆粉等)、饮料(包括自制饮料、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茶类饮料、咖啡饮料等)、蔬菜、食用油、米面制品、酱油、醋、月饼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四、整治内容

(一)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餐饮消费环节中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打击餐饮业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肃查处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规范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三)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开展不断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信誉评定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行业规范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 范街、示范店、示范食堂创建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程序,树立先进,推广经验,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推动全市餐饮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转变观念,积极行动,真抓实干,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与行政许可工作结合起来;把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动态监管频次与量化分级等级有机匹配起来,切实抓好餐饮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健全完善餐饮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建立餐饮服务单位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一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强化餐饮业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和效能;三是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餐饮业经营者提高自身食品安全信用度等级,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四是餐饮业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度等级随着餐饮业经营单位卫生水平的变化而升降,适时调整日常监督的频次。五是将餐饮业经营单位的食 品安全信用度等级向社会公示,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不同层面打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诚信经营企业等多个荣誉品牌,营造企业重诚信、人人讲诚信、顾客认诚信的良好氛围。六是将征信工作与行业行为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规范化、长效化的企业信息征集和定期报送制度,通过建立餐饮服务行业信用数据库和日常监管信用档案,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上台阶。

(六)持续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关注民生、切实提高餐饮消费安全信誉度,营造餐饮消费良好信誉环境入手,把保障餐饮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小餐饮”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专项整治,实现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长效管理、扶优治劣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以农村小餐饮店普遍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力争通过一年的整治,树立一批小餐饮食品卫生示范单位,规范一批小餐饮食品卫生达标单位,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单位,着力提高小餐饮店的整体卫生水平,改善餐饮消费环境,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七)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餐饮服务环节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落实各项 5 保障制度,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八)切实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培训要求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的培训原则,制订了详细的培训方案,明确对象,精心筹备,编印培训教材,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餐饮服务管理新模式等,并邀请食品安全方面有关专家授课。通过对餐饮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增强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九)持续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逐步将学生食堂(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大中专院校等学生食堂)、重大互动接待单位(包括各类有会议及大型聚会接待能力的星级宾馆酒店)、大型公共餐饮单位(包括具有规模和社会影响的酒店与餐馆)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控范围之内。紧盯实现餐饮业“明厨亮灶”硬件基础设施配套达标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餐饮执业场地净化亮化的目标不放松,不断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提升服务,创新机制,努力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实现了餐饮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的双赢。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一是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稽查支队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整治内容和工作步骤,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稽查支队按照专项整治总体方案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本地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工作验收和“回头看”,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回潮现象发生。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稽查支队要切实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 顿工作和全省餐饮服务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务求取得实效。

(二)标本兼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稽查支队要在抓好整治工作同时,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预防为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稽查支队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接到投诉举报,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要扎实做好各项应对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实行全天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按要求立即上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四)加强宣传,及时通报整治效果。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稽查支队要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二周年为契机,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 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消费。要加大对本地餐饮服务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篇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7月31日上午,海口秀英区政府、海秀镇政府联合海口市食药监局、秀英区食药监局、秀英区工商局、秀英食药监所、城管、海秀派出所、联防等9部门,对海秀镇丘海大道南北通货运市场内无照无证且继续违法经营的小餐饮店进行全面取缔。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南北通货运市场内经过多轮整改无法达到“双创”标准要求、无证经营的餐饮店,共出动9个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60余人次。

经过一上午的清理整顿,该货运市场内外17家无证经营的餐饮店中,有5家主动关门不再经营;对7家达到整改条件的,由相关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3天内停业整改;对5家因整体硬件条件有限,无法整改到位的餐饮店实施了强制取缔。

篇4:企业如何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关键词】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总结提高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的专项治理。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该领域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但是,有些企业因为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不对,没有达到活动预期的效果。企业如何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就显得尤其重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开展:

一、制定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细则、步骤等。活动方案应包括以下要素:活动名称、目的及意义、活动时间、活动范围、组织机构、活动内容、活动要求等。

活动方案制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活动开展的好坏。因此,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活动方案的制定,在方案中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一)学习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前要认真组织活动参与部门和人员梳理学习专项整治业务领域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熟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为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办法提供参考和保障。

例如: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领域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

(二)梳理安全风险

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业务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作业过程、管理控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整理和原因分析。针对梳理的每个安全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防范控制措施要符合单位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电梯的安全风险

1、电梯坠落造成人员伤害,防范控制措施包括: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确保电梯缆绳完好;电梯超载时不要使用电梯;电梯出现剧烈晃动、电梯门无法关闭等异常现象,不使用电梯。

2、电梯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害,防范控制措施包括:进电梯前观察电梯轿厢是否在该楼层,避免踏空;电梯门将关闭时不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门重开;遇到停电、火灾、地震,不使用电梯。

(三)管理办法的制定

根据安全风险的梳理情况,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形成安全管理办法。办法的制定要符合制度的编制格式,明确制定的目的、依据、原则和使用范围,办法的内容要包括针对每个安全风险制定的防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保办法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管理办法的试用(对照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业务领域安全管理办法,逐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

(五)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

根据安全管理办法试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中制定的新的防控措施,进一步修改补充相关规定。同时,组织内部专家进行评审,学习借鉴其他相关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办法的实用性。

(六)管理办法的发布

管理办法制定完成后,企业要及时通过正式文件印发,公司级的管理办法和涉及企业主营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必须由公司总部进行印发,下属企业要进行存档,并按办法执行。

(七)管理办法的培训

管理办法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和下属企业要立即组织培训,学习新的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每位员工掌握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保障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三、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操作规程的格式一般可分为“全式”和“简式”。全式一般由总则、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等构成,通常用于范围较广的规程,如行业性的规程。简式的内容一般由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针对性强,企业内部制定的设备、岗位等操作規程通常采用简式。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完成后,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特别是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最后经领导审批、签发,作为企业内部标准严格执行。当设备、技术、工艺更新时,要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操作规程有效。

(二)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进行制定。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按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当企业生产经营人员或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活动总结提高

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从部署、落实、活动数据等方面分析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打算,为下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累经验。

五、资料报送

活动过程中,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把握好每个活动节点,分阶段报送活动资料,由活动结果控制向活动过程控制转变,及时掌握下属企业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六、存在认识误区

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有的企业对活动开展存在错误的认识,如安全专项整治是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内容都需安全管理部门来做;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只负责收集报送活动资料,对活动开展不进行协调和监督;将安全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进行外包,由安全咨询或中介机构进行制定等。

篇5: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文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59号)、《普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8分),自评分8分

(一)组织机构(2分),自评分2分。

成立了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与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股室到个人,同时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充实到整个专项行动工作中来,有效确保整个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逐级签订责任书(2分),自评分2分。

与县人民政府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股室和个人。

(三)制度建设(2分),自评分2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部门的协作,整合监管资源,做到信息共享,案件通报。

(四)工作经费及资源保障(2分),自评分2分。我局抽调一切可以出动的人员、车辆,开展现场检查,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安排部署(满分4分),自评分4分

(一)全面动员(满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局根据《方案》要求,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了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动员会,向各个股室、个人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方案(满分1分),自评分1分。

我局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开展打击餐饮服务行业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三)阶段工作部署(满分1分),自评分1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阶段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共召开工作会议4次。

三、宣传发动(满分3分),自评分3分。

(一)制定宣传方案(满分1分),自评分1分。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行动宣传2 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满分1分),自评分1分。我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并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在电视台、网站公开发布了举报方式和投诉电话。

(三)落实宣传任务(满分1分),自评分1分。、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在我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全文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并督促餐饮服务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四、餐饮服务环节严打整治(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一)监督检查(满分9分),自评分9分。

1、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餐饮服务企业843户(不含食品摊贩),其中:大型餐馆10户,中型餐馆56户,小型餐馆253户,快餐店69户,小吃店361户,饮品店32户,食堂62户(其中:学校食堂58户,单位食堂4户),无建筑工地食堂。

2、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情况。

为严防含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火锅底料及相关产品流入我县餐饮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安全,我局对县城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大中型 餐馆、火锅店、饮品店等重点企业使用的增香粉、增味粉、自制火锅底料、香精等重点品种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一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餐饮企业使用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执法人员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并结合我县实际,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在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行为。同时,重点检查是否有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存在,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是否落实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等。

3、组织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活动。

我局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以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势,在县城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向城区餐饮企业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守法经营 郑重承诺 坚决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4 加剂——致XX县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公开信》,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向广大市民发放《2011年部分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宣传资料。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我县餐饮服务企业增强了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了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二)监督抽检(满分1分),自评分1分。

我局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争取抽验经费,配备抽验设备,同时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将我省重点抽验的品种,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辣椒酱、辣椒粉、乳制品、米线、食醋、食用菌及大宗采购的米面、食用油脂、禽畜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全部列入我局餐饮服务监督抽验范围。

(三)案件查办(满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局历来重视案件查办工作,明确依法从重惩处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行为,认真完成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重视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查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信息工作(满分4分),自评分4分

(一)信息发布(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严打行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时做好媒体报道和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评论、即时通讯等信息舆情监测,对有关热点问题尽快核实查处并发布权威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宣传报道信息3条。

(二)信息报送(满分2分),自评分2分。

及时汇总我县餐饮服务环节严打行动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报送信息简报9期。

六、督促检查(满分3分),自评分3分

2011年8月11日,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行业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严打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我局积极配合,对督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责任追究(满分6分),自评分6分

我局着力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杜绝了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执法人员秉公守法,兢兢业业,无责任追究人员。

八、长效机制建设(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一)行业、企业自律机制(满分2分),自评分2分。我局积极探索餐饮服务行业的自律机制、诚信机制建设,与餐饮服务企业主签订了《XX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6 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讲解,提高了从业人员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杜绝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我县餐饮服务环节的发生。

(二)长效监管机制(满分4分),自评分4分。我局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求餐饮业主必须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三)风险检测体系(满分2分),自评分2分。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体系建设,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源性疾病检测网络建设,强化对餐饮服务环节购买使用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诚信体系建设(满分4分),自评分4分。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对我局所监管的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建立规范化诚信档案。

综合以上自查自评,我局应得分52分,自评分52分。

篇6: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倘甸“两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关于迅速开展餐饮环节利用病死禽畜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11月28日到12月4日在全乡开展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在已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乡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查处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餐饮单位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台帐登记、收货查验、索证索票行为,强化对生鲜肉采购台帐登记验收及索证索票工作,杜绝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不法行为。

二、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为加强此次行动的领导,乡成立以副乡长杨晓林为组长,武江文为副组长的专项整顿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本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和具体规定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三、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乡各相关部门务必认清当前我乡肉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我乡餐饮服务环节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违法现象;要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遗漏环节,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精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抓住重点,强化监管

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抓好突击检查,并再次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台帐登记验收索证制度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采购各类生鲜肉及其制品的台帐登记验收及索证,检查台帐登记验收记录是否规范、齐全,索证索票是否及时、有效。对使用的畜禽及其制品进行感官检查,并查看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感官异常的情况。对存在感官异常的肉类及其制品,组织做好留样送检工作。

对发现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非正规来源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惩,严厉打击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非正规来源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五、注重宣传,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如何辨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相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人人了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危害。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达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监管部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的合力,促进我们的专项整治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六、紧密协作,互通信息

篇7: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防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等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规范餐饮服务环节肉品经营秩序,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监督所准备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医院、机关及建筑工地食堂。

(二)严格检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等执行情况。

(三)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四)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守本责、地方政府负总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夯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采购、使用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规范肉肉及其制品采购和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10日前)。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中旬至2012年2月中旬)。各科室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辖区内开展对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及其制品的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一批采购、使用不合格肉类违法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下旬至3月)各科室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并将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与保化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所长杨立新为组长,副所长胡悦德、李金璞、李艳波为副组长,于长城、董海涛、葛强、郑雅彬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车辆、人员的协调及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营造声势,搞好宣传。组织开展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负责人培训会,号召餐饮单位自觉守法,加强自律;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的报道,为畜禽宰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餐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餐饮单位、学校、医院、机关及食堂在采购和使用肉品时,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监督执法人员要督促餐饮单位严把肉品进货关,落实进货验收索证、台帐等制度,确保餐饮消费环节肉品质量安全。

各科室要在汇总上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有关信息的同时,及时报送肉类及其制品整治工作信息,在7月15日前上报整治方案,每周至少报送一期工作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整治工作表在每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送市局食品保化处。

篇8:衡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一是落实责任机制, 实现监管常态化。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把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头等大事, 与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局管辖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状》, 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 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企业是第一负责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对餐饮服务行业依据群众评判、日常监管打分的方式划分A、B、C三个食品安全等级, 进行动态分级管理。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农家乐”、“小餐馆”监督检查行动。今年上半年, 检查各级各类学校996所, 下达监督意见书1136份, 整改问题353个, 规范指导200家单位进行透明厨房改造, 监督检查率100%。

以全面实施《新版药品经营管理规范》为重点, 整治规范药品流通和经营市场秩序。目前全市有2家药品批发企业已经退出市场, 其余36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按照新的规范进行提质改造。对全市范围内119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检查, 公告注销了达不到GSP标准或已到期的51家零售药店。并开展GSP追踪检查, 监管企业在购货渠道、规范经营行为、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方面的行为。开展医药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实现规范化管理、动态化追踪、常态化监管。

二是完善技术支撑, 提升监管硬功夫。食品药品监管是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打造专而精的监管队伍上下足了功夫。一方面通过招录和调入有专业背景和技术经验的工作人员, 经过严格、持续的培训之后, 作为监管和执法的骨干。仅2012年、2013年就通过向全社会公开招考了7名专业技术人员, 全部都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具备食品药学背景。另一方面, 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 相继配备了药品快检室、食品快检箱等。并通过不断争取, 使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在今年6月份获得批复, 该项目由中央投资774万元, 项目建成将大大改善衡阳食品检验现状和条件, 变了过去仅靠“赤手空拳”和“火眼金睛”的检验、执法窘境, 为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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