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精选8篇)
篇1: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 第56期科级进修班施宣博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实际运用,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无产阶级先进性和世界观的必然要求。下面,我结合实际,就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谈谈自已的看法:
1、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前提。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上,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对此,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坚持民主集中制也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集中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生活中的体现。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力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着重要意义。要提倡领导干部敢于负责的精神,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党的委员会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3、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 1
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党内民主是党内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党内集中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我们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篇2: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谈谈如何才能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2.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1)①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
②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③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
(2)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符合我国国情。
篇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新时期, 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 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中的问题更加突出了。
(一) 有些党员对民主集中制认知不够、意识不强、觉悟不高。
由于整个国家的民主文化不够深厚, 民主氛围不浓, 党员主要把“个人要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作为党的组织原则来认知, 而对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的认知非常缺少, 对党内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现象仅仅看作是领导的民主作风不行。另一方面, 由于社会变革, 党员更多地是关心自己本职业务工作, 对政治相对淡漠, 表现出对民主权利的诉求意识不强, 很少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机会行使民主权利时也表现出政治责任感不强, 往往投出不太负责任的一票, 或者是认为与我无关我何必多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 在多种文化的冲突和融合过程中, 利益格局多元化发展, 各种社会矛盾表现更为复杂。一些党员干部禁不住利益诱惑而置党的组织纪律于不顾, 抛弃党的优良传统, 损害党的形象。在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过程中表现出的个人专断、自由涣散和形式主义都与党员干部的个人觉悟和认识有关。
(二) 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够健全, 制度创新能力不强, 难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实施。
总的来说现有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够, 制度不闭合, 各项具体制度存在不系统、不配套、不连贯、可能重叠的问题。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 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因而难以执行;有的制度只有定性规定, 缺少定量规定, 由于执行中弹性过大, 难免有失偏颇。从制度的运行机制来看, 那种重制定、轻实施和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也很突出。制度是一个系统, 没有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的体制安排, 制度的强制性、权威性就难以发挥, 民主权威不够。如作为党内民主制度的核心的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没能得到普遍严格的执行, 主要表现在不能定期和正常召开, 党的领导机关特别是党委书记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较多, 党代表在闭会期间没有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机会。有时就一个问题可在不同制度或规定中出现, 最后是责任主体反而不明确。特别是在涉及到制约一把手的权力时, 可能出现盲区, 比如有的党委会 (常委会) 议事规则欠周到, 主要表现在研究决定事项时提前提供有关决策信息不够, 通过口头表态形式多, 会议决定与个人负责没有明确科学的界定。另外当党员的民主权利受到侵犯时, 没有可操作性的规程保障。
民主集中制还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 特别是对于运行程序缺乏系统、规范、严格具体的硬性规定, 从而增加了贯彻执行中的随意性。尤其是党内监督机制的不健全, 直接影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力度。当前, 党内纪检、监察监督体制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例如, 偏重于自上而下的单向监督, 使得监督效果不佳;平行监督缺乏相对独立的权力与地位, 因而权威性与有效性不够;监督缺乏严密有序性, 从而不利于监督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监督法规不健全, 监督运行过程中忽视预防性的事前监管和监控性的事中监督。
制度创新就是要破除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设置, 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制度体系的实践活动。由于制度创新涉及到体制的深层次改革, 涉及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利益关系的调整, 因而制度创新之路充满了艰难险阻。当前我们党的制度建设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些党员干部还缺乏创新的能力和勇气。
(三) 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 难以体现组织优势。
1.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
一些领导干部由于受官僚主义思想的影响, 制度意识还很淡薄, 人治现象长期存在。在党内工作、生活中大搞家长制, 置党规国法于不顾, 独断专行, 恣意妄为。有的一把手对集中情有独衷, 习惯于搞一言堂, 口头上讲的是民主集中, 实际搞的是独断专行。一直以来, 党政工作中存在着这样的说法, 即“红头文件不如黑头文件, 黑头文件不如白头文件, 白头文件不如口头招呼”。
(1) 将书记负主要责任等同于以书记意见为主。
在现行体制下, 党委 (党组、党支部) 书记负有对班子自身建设和全部领导工作的主要责任, 比班子一般成员承担着更重的担子, 因而有“班长”的比喻。由于地位重要, 有些地方在干部选拔和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中, 书记的意见有时便成了决定性的意见, 不管这种意见是否正确, 也不管这种意见是否得到多数人赞同。不少时候, 不少地方, 常常是书记先拿出主意, 再让大家“民主通过”, 走走过场了事, 有时甚至连“民主通过”的过场也不走。例如《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也就是“先民主、后提名”, 可实际操作起来不少是“先提名、后民主”, 书记先提出建议人选, 组织讨论徒有形式, 考察工作也只是走走过场。在这种情况下, 书记的权力远远大于一般常委的权力。实际上,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 书记和委员要共同向集体负责, 内部不存在委员受书记领导、向书记负责、服从书记的问题。在选拔和决定干部时, 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利。所谓书记负主要责任, 只是指书记作为班子日常工作的组织者, 与其他委员相比负有更多和更重要的任务与责任, 而不是指有更多、更大的权力。
(2) 将书记作总结等同于书记拍板。
书记作为会议主持人, 对会上的各种意见作出归纳总结, 以便实施的正确集中, 是顺理成章之事。问题是, 一方面, 委员们常将书记的这种归纳总结视为最后的“结论”, 以书记的最后“发言”形成会议决定;另一方面, 书记也常将自己的发言视为“金口玉言”, 通过各种途径迫使委员们同意。现实中, 一把手最有机会接近专横, 突出表现为用带有“正确”光环的“领导意图”去进行“酝酿”、“协商”, 服从领导就是服从正确, 酝酿和协商就是按照领导的“正确”意见达成一致;不一致时, 便反复协商, 直到一致。这实际上是将民主集中制错误地理解为两个阶段:先民主, 后集中, 实质上还是个人说了算。很明显, 这种民主与集中的阶段论是很有害的。在这种阶段论的影响下, 即使在集体讨论中充分发扬了民主, 每一成员都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如果最后的“集中”仍然是多数服从少数, 或书记最后个人决断, 这种“充分的民主”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事实上, 书记对各种不同意见进行归纳总结, 仅仅是一个必要程序, 是实施正确集中的前提条件, 其作用仅在于为集中做准备, 而不能是什么“拍板定案”。
2.自由涣散, 各行其是。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是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却出现无人负责、我行我素、拒不执行、甚至“你有政策、我有对策”, 阳奉阴违, 另搞一套的现象。有些党员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 在对待上级和下级、集体与个人的关系问题上, 一切以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为转移。民主是用来对付上级的, 集中是用来对付下级的, 把自己排除在民主集中制制度之外。于己有利的则执行, 于己不利的则不执行;与自己无关高高挂起, 与自己有关则你争我夺。
3.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在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过程中表现也很突出。为了掩盖实质上的个人专断或者自由散漫, 走过场, 重形式, 就成了不可或缺的环节。而这种表面上似乎“认真贯彻”的形象工程却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的形象, 造成人们对它的误解。
(1) 将少数服从多数等同于不必考虑少数人意见。
一般情况下, 多数人的经验和智慧要比一个人或少数人多, 观察和考虑问题往往比一个人或少数人全面、周到, 所持的主张也往往比一个人或少数人更具有群众性、广泛性和全局性。因此, 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必要的。但这决不是说多数人的意见就完全合理, 或者绝对正确, 也不是说少数人的意见就毫无道理, 或者完全错误;尊重多数人意见, 并不是可以忽视少数人见解, 更不是可以以服从多数人的意见或主张为由, 压制甚至扼杀少数人的意见或主张。“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这是历史证明了的;简单地“以票取人、断事”是要不得的, 这也是实践检验了的。少数服从多数完全应该, 少数人的意见得到充分考虑和重视也是完全应该的。
(2) 将民主表决等同于不需民主讨论。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情, 应当进行表决。”对此, 绝大多数地方都严格执行了。但是, 有些地方在民主表决之前, 却有意无意地“省略”了民主讨论这一前提和基础, 单纯地就已拟定的干部选拔人选或工作方案进行表决。这是不应该的。因为缺少了民主讨论的民主表决, 很难真正体现表决者的真实意志, 很难确保表决的结果是科学的, 很容易导致决策的盲目性, 很容易为变相的个人专断提供可乘之机。
二、强化制度建设,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直接关系到党内民主的发展, 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是党组织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 是贯彻落实领导体制的基础。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以及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中不断涌现的各种问题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从民主集中制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状况来看, 当前我们要着重强化制度建设, 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 建立健全比较科学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构架体系, 通过制度安排, 使民主集中制成为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 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 即定期召开党代表大会, 对党内重大问题 (包括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工作的部署、党委执行党代会决议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表现等) 进行决策、监督和审议;建立党代表常任制, 赋予党代表充分的责、权、利 (包括在本选区对党员进行调研、参与党内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在党代会上充分行使权利等) , 确保其代表作用的发挥;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 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 提高党代表的权利意识和行使权利能力;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 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会议时, 可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落实全委会职责, 重大问题由全委会讨论决定, 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
(二)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以党内竞争推进党内民主。
要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 (须经民主推荐) , 适当扩大和明确规定由党员和党代表自下而上提名的比例;坚持和完善差额选举制度, 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 党内选举无特殊情况, 一般都要采用正式选举差额, 而不采用预差额, 使选举人有更大的选择空间;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避免弱差额人陪选现象;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
(三)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扩大党的基层民主。
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要发展党内民主, 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 积极开展舆论监督, 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扩大党的基层民主。党务公开, 有利于党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避免决策失误, 遏制党内腐败现象。完善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投票权和监督权, 并最终实行决策权。建立切实可行的党内纠错机制, 强化党员的民主监督, 切实保障党员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 提倡党内在讨论问题时畅所欲言, 保证讨论和发表意见的充分自由。营造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文化氛围, 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充分表达新的见解、新的观点、新的思想, 把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 把全党的智慧集中起来。民主的真谛是少数服从多数, 并尊重和保护少数。少数服从多数是从概率上求真的机制, 可以避免长期的、大规模的错误;尊重和保护少数, 是给真理以生长空间的机制, 因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并一时不为人所理解。所以, 对一些重大问题决策, 特别是干部任免安排上, 要始终坚持发扬民主, 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不搞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不急于通过, 更不搞强行通过, 而应经过反复研究, 在大家意见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情况下, 再作出决定。要防止凡是多数人意见都通过和凡是少数人意见都否定的简单做法。在吸取少数人意见正确合理的部分, 补充完善多数人意见的同时, 认真做好少数人的工作, 使领导班子的决议真正成为全体成员的自觉行动。讨论决定问题时, 一把手和其他成员一样, 应平等发表意见和看法, 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其他班子成员, 也不能将个人意见与倾向置于集体之上, 搞家长制、一言堂。
(四) 合理制订党内民主集中制运作的运行程序、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 保证运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没有法规实施的有关时限、范围、步骤、责任者、保障等具体细则明示及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程序, 执行和实施起来难免会有漏洞, 执行和不执行难以明察, 执行得好坏程度也难以评价。如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 作出决定。”但在具体执行中, 对重大问题如何界定?委员会是党委会、还是常委会?讨论决定方式是什么?公开表态、举手、无记名?由于都没作出详细、完备的具体规定, 因此实践中常常走样。《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条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怎样保证, 是在选举程序中明文规定, 还是只能等党员提出专门要求再作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以什么方式、什么途径提供的为准。另一方面, 任何党内民主制度和程序的设计, 不仅要明确规定应当如何, 也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者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 并明确规定违纪行为的查处主体和查处程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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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关键词: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稳定;经济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057-02
回顾中国民主化的进程,可谓并不平坦。无数革命先烈为民主理想奋斗终生。从新文化运动的“德先生”到辛亥革命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再到中共建立新中国后将民主写入宪法。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民主已不仅是一种国家权力产生权力结构制和公民权利保护的国家制度,也是一种公民享有充分自由、广泛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决策管理的生活方式。”[1]13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相信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
一、民主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
民主的发展是一个逐渐演进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民主亦是如此。一种制度的产生绝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生长的过程。博登海默在其《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中做了这样的阐述:人就其本性而言,都存在着一种自然的倾向,那就是对食物、住所、繁衍后代以及安全等的需求。“如果人的能量都完全消耗在奋力寻觅食物和住所,奋力保护自己免受威胁以及繁衍后代这些事情上,那么人就不会有余力去从事更为高尚的文化活动,这种活动远远超过了那种满足最低限度的即时的生活必需的活动。”显然,民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政治参与制度,是一种较高层次的需求,是需要建立在一定条件之上的。一个国家要想民主得到较大的发展,至少应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素质的提高。事实上,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经历了漫长的民主发展的历程。随着本国经济的崛起,再加上高等教育的普及,民主也随之渐进式地发展着。英国的民主历史可以追溯到1215年的《大宪章》;但直到1911年才真正实现了下议院的人民议员们与上议院的世袭贵族们享有同等的权利;192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了投票权;1948年英国才废止了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和商人所拥有的额外投票权。美国在1776年宣布独立时就开始强调民主的价值。1788年的美国宪法仍然规定只有缴纳产业税或人头税的富人才拥有投票的权利,并且投票权还受到诸如种族、年龄等的限制;一直到了一百多年后,通过妇女们的不断争取,美国才在1920年规定妇女同样拥有投票权;1965年美国的法律才取消了对黑人的识字测验和其他的一些限制措施。因此英国和美国,分别是一直到了1948年和1965年才先后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民主制度。
民主制度的渐进过程还表现在由于制度发展的不完善导致专制与民主出现反复。
最早的例子就是古希腊,雅典人在广场民主中以苏格拉底的殉道来给自己的罪孽加冕[3]13。最终民主的雅典被专制的罗马吞并。臭名昭著的希特勒也是靠着其狂热的民粹思想,获得了大多数德国民众的支持,实实在在地靠民主选举上台的。美国的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对民主的进程有如下的总结:民主制发展经历了“三波浪潮”,第一波始于19世纪20年代,以美国选举权扩大到大部分白人男性为基本标志,并且一直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这期间民主政权大约有29个,1922年由墨索里尼上台到1942年,这期间第一波开始退去。第二波始于“二战”盟军的胜利,并在1962年达到顶峰。民主政权增加到36个,1962至1970年是第二波的低潮,民主政权减少到30个。1974年之后,民主的第三波,使民主政权增加了30个,把数目扩大到了原来的一倍[4]358。但随着民主理论的完善以及制度的创新,我们已经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类现象的发生。其中最重要的几项制度:一是违宪审查。二是加强保障人权的立法。三是加强媒体的力量。四是非政府组织、法团主义等[1]16。
正是由于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民主化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就此停滞,而是应该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改革,使民主日臻完善。
我国的民主进程必须要遵守这个规律,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只会是拔苗助长,反而引起很多不良的后果。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2],因此只要我们的方向正确,那么我们就能在民主的道路上切实地感受到它给我们带来的变化。政府在出台各种规定前的听证会就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我国民主化的进程。从过去的国家独大,所有政策自己埋头制定,到现在的主动做大社会,民众积极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过程,不可否认我们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政府正在朝着民主的方向努力,吸收、借鉴西方的民主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二、民主有利于保持稳定
拉里·戴蒙德说:民主政治不仅是最广泛受到称颂的政治体制,而且也可能是最难以坚守的政治制度。在所有的政府形式中,唯独民主政体依赖最少的强制和最多的同意[5]122。
反民主论者对民主的一个批判就是:民主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一些民主制度国家政权的垮台成为他们最好的佐证。但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这些国家有一个很明显的共性就是专制政权与民主政权的更迭。由于人们刚刚失去了一套熟悉的政治模式,而新的民主模式又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至少没有得到巩固,政府权力缺少合法性,因此才会出现如此多的社会动荡和政局不稳。民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只有实行民主制度,社会才能长治久安。首先,民主制度有利于权力的和平交接,解决了政权交替问题。以美国这样一个松散的联邦国家为例,在这个国家中提倡价值观多元化,提倡个人自由,就是这样一个国家在两百多年的建国历史中没有发生一次大规模的权力之争(南北战争是因为奴隶政策),因为一切都在有序的民主制度下进行着。其次,民主制度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利益诉求的渠道,解决了政府与人民的冲突问题。正是因为人民的利益可以得到伸张,人民有权去批评政府的行为,即使是反对派也无须掩盖自己的不满,更无须诉诸武力。这就使得民主制度下的政府能够在保持其统治合法性的同时充分考虑民意,修正自身缺陷,保持政局的长期稳定。最后,民主能够促进公平。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不同利益间的冲突加剧,贫富分化扩大,当利益分配不公,并且缺乏利益诉求的渠道,就会导致矛盾的积累,最终导致危机的爆发。在民主制度下,弱势群体通过选举来制约资本的力量,迫使政府干预经济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保护广大人民的基本权利。
三、民主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是经济的发展最终促成了民主,还是民主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正如上文民主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中所说,民主的建立确实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这个基础要求不高,仅仅满足个人的基本生活即可,而一个民主制度的建立则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民主之所以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民主政体的稳定性,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个稳定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迅速发展,拥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功不可没。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一个社会保持较长的稳定,一心一意搞建设,那么这个社会的经济就能得到较好的发展。美国的经济如此强大,除了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较高、幅员辽阔等因素外,和它长期稳定的环境是分不开的。在民主政权的更迭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的政治斗争,国内也没有爆发起义,使得政治体制具有可持续性,200多年的连续发展造就了今日的经济强国。我国由于近代以来的一系列战争,导致一些经济发展的成果被消耗,这也是近代以来我国经济相对落后的一个原因。
(二)民主为经济发展提供自由市场等必要条件
民主制度对一国经济的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这个作用是通过各个方面表现出来的。中国改革开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难发现那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往往是那些民主、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而这正是民主的价值所在。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度的束缚使得经济发展死气沉沉,而民主的制度则提供了自由和市场竞争,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三)民主能做出高效、科学的决策
民主的效率问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一个政策的做出需要经过数天的讨论才能得出一个最后的结果,而专制政体的决策则更有效率。“在所有政体中,民主最可能产生从长远来说是明智的政策。”[6]212这句话道出了民主决策的价值所在。专制的决策容易受到决策者私利影响和能力的限制,常常会忽视群众的利益,导致执行过程中会遇到麻烦,更别说那些武断的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经常发生了。一旦战略性决策失误,就可能会引起社会动乱,经济倒退等一系列问题,使得经济在前进与倒退之间不断循环。而民主决策尽管在决策过程中效率不高,但一旦形成决策,则更容易执行且失误较少。因此发达国家都是民主国家,而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家通常是非民主国家。
(四)民主给予政府压力,迫使资本与劳动者分享成果,促进公平
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霍布斯提出的“经济人”假设指出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这必然导致利益冲突加剧、贫富分化、劳动者购买能力低下,而最终导致矛盾爆发,出现危机。而一个民主政府则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大众的选票迫使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干预社会财富的分配,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促进社会更加公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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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试述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1)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所谓的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及国家的权力由社会的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所谓的政体,主要是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既体现国体的具体政治制度。(2)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第一,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在一定历史时期中还有民族资产阶级;第二,从党派之间的关系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最好的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为国家机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做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措施,这就为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篇6: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一、单选(共 6 小题,总分: 40 分)1.《论权威》的作者是谁?
A.毛泽东 B.马克思 C.列宁 D.恩格斯
2.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要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是哪个会议的公报?
A.十六届三中全会 B.十七届三中全会 C.十七届四中全会 D.十六届四中全会
3.在组织体系层面上讲集中统一,反对的是什么?
A.各行其是 B.无纪律 C.分散主义 D.个人专断
4.下列哪个不属于竞争型选举的效果?
A.组织信任 B.工作动力强 C.群众信任 D.干部群众不了解
5.谁认为单讲集中是会造成党内没有民主或者是民主减少的情况?
A.列宁 B.恩格斯 C.罗莎·卢森堡 D.马克思
6.下列不属于党务公开的重要事项的是哪项?
A.干部的收入情况 B.权利运作情况 C.党章修改 D.党费收交情况
二、多选(共 3 小题,总分: 20 分)1.实现党内民主需要完善哪些的制度?
A.完善党的资金制度 B.晚上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C.晚上党的组织制度 D.完善党的决策制度
2.构成一个政党的最基本的要素有哪些?
A.党章 B.党内 C.党内关系 D.组织体系
3.党内民主监督包括什么内容?
A.党员有权利监督领导干部 B.党代会的监督
C.领导班子内部互相的民主监督 D.职能部门纪检委行使监督职能
三、判断(共 6 小题,总分: 40 分)1.战争年代,党内事务的原则是保密,但是在和平时期,党内的情况应该是公开是常规,保密是特殊。
正确 错误
2.坚持和完善组织制度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要维护党的中央领导权威。
正确 错误
3.中国共产党自建党起,就明确了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
正确 错误
4.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根本领导制度。
正确 错误
5.民主和集中对一个政党来讲都不可缺少,尤其对一个现代政党来讲,民主是政党不可缺少的基本属性。
正确 错误
6.等额选举通常是没有选择的余地。
篇7: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性组织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实现全党意志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对于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于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要及时传达,坚持执行,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决策程序一般包括:提出议题-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方讨论与协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建立必要的信息系统和咨询体系,以减少决策失误。
3、发扬党内民主,疏通、拓宽民主渠道。要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基础上,加强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联系,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保证民主渠道的畅通。
三、坚持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凡以下事项,均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1、工作方针、政策及指导原则;
2、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
3、人的机构、人事问题;
4、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的重要工作任务;
5、重大财政支出;
6、重要会议的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
7、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8、其他需要集体讲明的重要问题。
四、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基础上,实行个人分工负责,把主要工作分解到人,定岗定责。个人分工负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分管工作计划、意见建议;
2、处理人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3、负责集体决策后个人分头落实的工作;
4、协调分管单位的工作关系,抓好交叉配合性工作;
5、完成上级指定或领导委托办理的工作任务;
6、遇到特殊情况来不及集体讨论,必须当机立断的事情,事后要向主要领导或班子汇报。
五、实施集体领导要坚持以下原则:
1、集体决策要紧紧围绕重大问题进行;
2、事先确定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3、充分让班子成员发表意见;
4、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5、允许个人保留不同意见;
6、严肃批评和杜绝自由主义现象。
篇8: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一、 坚持职代会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职代会在我国已有数十年的历史, 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重要管理制度之一。也是企业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 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中最普遍、最基础的关系,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体现。在企业中, 过去以至现在, 在经营管理中出现独断专行, 决策失误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 往往是缺乏民主监督或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所至。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资本逐利的本性尤其是在企业中资本相对于劳动、管理者相对职工处于强势, 决定了必须在企业的制度设计和组织结构安排中建立企业内部制衡机制, 强化企业民主管理,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别是企业决策层和领导层, 要给予高度重视, 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家或劳动组织者, 都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一个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执行得力、民主氛围浓厚的企业, 它的凝聚力越强, 向心力就越大, 企业内部环境就越好, 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 坚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客观要求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本质必然联系, 有其运动的客观规律。在现代企业中, 不论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许多有识之士都主张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认为资方和工人的紧密、亲切和个人之间的合作, 是现代科学和责任管理的精髓, 大量的企业发展事实证明, 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民主管理, 二者是可以融合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 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没有过时, 而且应有更大的发展, 这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是时代发展必然。更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所决定的。尽管我们在现行企业实际工作中还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 一些关系还没有理顺。但是坚持和发展职代会的原则和方向是毋庸置疑的, 不可动摇的。按照党的十六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 从长远和战略的大局出发, 高度认识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帮助, 贯彻执行职代会制度, 推动落实工人阶级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 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职代会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职代会制度发展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力求务实创新
一个好的做法, 一种新的理念, 一项好的制度, 我们在实际工作运用中都要力求务实和创新。多少年来,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我们总是存在于一些流于形式、做做样子, 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这让我们吃尽了苦头, 伤了职工心, 涣散了企业的凝聚力。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 力求实效, 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所起的作用, 坚持这一制度的重要责任。一要在理论研究和创新上下工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不同身份的人在职代会中的比例以及政治民主权利、经济民主权利等问题都亟须解决, 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创新, 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二要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工夫:“三化”建设是职工当家做主的保证, 会使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工作不因企业领导人的注意力改变而改变。三要在提高职工代表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上下工夫:要着重提高职工代表的“四种能力”。一是参与能力, 要熟悉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能够谏言献策, 关键是能参得上议得出。二是分析能力, 对单位远景规划、改革举措、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进行科学的分析归纳, 形成客观的意见, 以便提出有效的建议。三是调研能力, 职工代表要了解职工所想、所急、所盼能更好地表达职工意愿。四是表达能力, 作为职工代表一要能“带”, 把职工建议带上来, 把职代会精神带回去。二要能“表”, 不仅通过自己的语言把职工的意愿表达出来, 还要把职代会精神和决定表达到职工中去, 以求上下达成共识, 形成合力, 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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