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壮溪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键词: 简阳市 综治 宣传 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壮溪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选4篇)

篇1:关于印发《壮溪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简阳市壮溪乡委员会文件壮委发[2011] 号签发人:李松柏 ★中共简阳市壮溪乡委员会简阳市壮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壮溪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两委、乡属各部门、驻乡各单位:

现将《壮溪乡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壮溪乡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简阳市壮溪乡委员会 简阳市壮溪乡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6日

主题词: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实施意见通知1

简阳市壮溪乡党政办2011年3月16日印

(共印12份)

壮溪乡关于在全乡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政

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工作,积极推动新一轮平安创建深入开展,为我乡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省、资阳市、简阳市综治委、宣传部的部署要求,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

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重大措施;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各单位和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的工作成效。

(二)广泛宣传《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宣传各地对返乡农民工采取的促进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工作措施,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宣传政法部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四)广泛宣传我国的禁毒方针政策、禁毒工作的法律法规、毒品的社会危害和禁毒斗争取得的显著战果。

(五)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基层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

(七)宣传各地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色情交易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和开展“扫黄打非”的情况。

(八)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揭露诈骗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宣传形式

(一)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论氛围。

(二)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做到乡、村、社有宣传栏、标语、板报、挂图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布公益广告或组织文艺演出,广泛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新一轮平安创建的知晓率。

三、宣传月时间

三月为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3月18日为“全乡综治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日”。

四、有关要求

(一)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两委、乡属各部门、驻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意见和方案;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充分发挥宣传和新闻单位的职能作用和优势,使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声势、见实效。

(四)要做好宣传活动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好“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宣传,还要带头参与辖区组织的宣传活动,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宣传格局,形成强大声势,增强宣传实效。

篇2:关于印发《壮溪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2012年5月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经镇综治委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以建设平安和谐幸福**县为主线,紧紧围绕“努力增强群众知晓率、努力增强群众满意度、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感”为宣传重点,整合舆论资源,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内容,为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加大我镇被明确为省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示范点的宣传力度,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名的宣传工作。

(二)按照**镇开展“雷霆行动”统一部署,集中宣传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中开展“严打、严控、严管、严治、严建”方面的工作

情况,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大力宣传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履行第一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情况。重点是加强治安防控力量建设、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

(四)大力宣传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培育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重点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社区矫正、平安协会、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展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五)大力宣传综治工作中心、警民联调室、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等构筑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调联运的工作格局。

(六)大力宣传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个人。

(七)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学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自2012年5月16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务必于6月5日前将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简报、以及相关图片资料上报县综治办。

四、宣传方式

各村(社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要依托本辖区、本行业内的主要广场、街道、商场等人员密集、热闹繁华的场所,设立集中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进社区、进园区、进矿区、进学校、进单位等活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等新闻传媒及时快捷地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综治委成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活动,要有选择性地开展知识有奖问答比赛、演讲征文竞赛、主题文艺演出、召开群众座谈会、见义勇为表彰会、警民恳谈会、边界联谊会,进行对见义勇为困难家属、特殊人群、老上访户、弱势群体等走访慰问活动,实施居民安全感问卷调查、民生民情民意调研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制作宣传资料,宣传内容各有侧重,司法部门要侧重宣传典型案例和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宣传内容侧重于社区娇正和“两劳”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派出所要以开展“雷霆行动”专项行动为主线,重点宣传打击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果和战绩。

(二)各单位要以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在2012年规划的平安建设示范点召开平安创建群众动员大会,要集中开展一次以上“创建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和平安创建知识竞赛

活动,掀起争创活动的热潮,营造争创平安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篇3:关于印发《壮溪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推动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 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发展, 我们制定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2015 年8 月31 日

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 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我国建材工业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产能严重过剩、经济效益下滑, 绿色建材发展滞后、生产占比低、应用范围小。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是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是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 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为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要求, 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 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 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 明确重点任务, 开展专项行动, 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 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

行动目标:到2018 年, 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 发展质量明显改善。 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 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 与2015 年相比, 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 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 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 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 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一、建材工业绿色制造行动

(一)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提高绿色制造水平。 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 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平板玻璃行业限制高硫石油焦燃料。 引导北方采暖区水泥企业在冬季供暖期开展错峰生产, 节能减排, 减少雾霾。

推广新型耐火材料。 全面推广无铬耐火材料, 从源头消减重金属污染。 开发推广结构功能一体化、长寿命及施工便利的新型耐火材料和微孔结构高效隔热材料。

(二) 强化综合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 支持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等。 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 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 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 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 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三) 推进两化融合, 发展智能制造。 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重点在水泥、建筑卫生陶瓷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水平。 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 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 开发推广工业机器人, 在建筑陶瓷、玻璃、玻纤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

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

(四) 开展绿色建材评价。 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 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和各类建材产品的绿色评价技术要求。 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 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 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 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

(五) 构建绿色建材信息系统。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 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 普及绿色建材知识。 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 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 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研究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

(六) 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 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 重点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方面材料和产品的绿色评价工作。 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中, 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

三、水泥与制品性能提升行动

(七) 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 制修订水泥产品标准, 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 优先发展并规范使用海工、核电、道路等工程专用水泥。 支持延伸产业链, 完善混凝土掺合料标准, 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

(八) 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鼓励使用C35 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 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 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 研究开发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设计和评价技术, 延长工程寿命。

(九) 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 积极推广成熟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 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 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 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 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

四、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行动

(十) 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 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 发展钢结构住宅。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大量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 鼓励生产和使用轻型铝合金模板和彩铝板。

(十一) 发展木结构建筑。 促进城镇木结构建筑应用, 推动木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 以及城镇平改坡中使用。 推进多层木-钢、木-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 在以木结构建筑为特色的地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推广木结构建筑。 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自建住宅、新农村居民点建设中重点推进木结构农房建设。

(十二) 大力发展生物质建材。 促进木材加工和保护产业发展, 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 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新型镁质建材等围护用和装饰装修用产品。 鼓励在竹资源丰富地区, 发展竹制建材和竹结构建筑。

五、平板玻璃和节能门窗推广行动

(十三) 大力推广节能门窗。 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 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真 (中) 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节能门窗, 带动平板玻璃和铝型材生产线升级改造。

(十四) 严格使用安全玻璃。 加强安全玻璃生产和使用监督检查, 适时修订《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切实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生产、流通、设计、使用和安装管理, 防止以次充好, 消除玻璃门窗和幕墙安全隐患。

(十五) 发展新型和深加工玻璃产品。 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 带动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 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用屏显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车和高铁等用风挡玻璃基板等新产品, 提高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六、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行动

(十六) 新型墙体材料革新。 重点发展本质安全和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 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 推广预拌砂浆, 研发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配套墙体材料。

(十七) 发展高效节能保温材料。 鼓励发展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 开发推广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

七、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升级行动

(十八) 推广陶瓷薄砖和节水洁具。 推广使用大型化、薄型化的陶瓷砖, 节水、轻量的座便器 (小便器) 。开发新型水龙头、马桶盖等智能卫浴用品, 促进卫生陶瓷人性化、智能化生产, 更好满足个性化消费。 发展透水砖等城镇道路建设材料及集水系统, 支撑海绵城市建设。

(十九) 提升管材和型材品质。 大力推广应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 提高使用寿命和耐久性。 支持生产和推广使用大口径、耐腐蚀、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或复合材料管材、管件, 支撑地下管廊建设。

(二十) 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 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的水性建筑涂料、建筑胶黏剂, 推广应用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八、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二十一) 支持绿色农房建设。 结合新农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需要, 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 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 编制绿色农房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 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 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二) 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 围绕现代设施农业, 积极发展和推广安全性好、性价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岩棉等产品。

九、试点示范引领行动

(二十三) 工程应用示范。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评审和验收等办法。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 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 开展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建筑应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

(二十四) 产业园区示范。 在绿色建材发展基础好的地区, 依托优势企业, 整合要素资源, 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

(二十五) 协同处置示范。 按照《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和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 》, 持续开展好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试点示范。开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综合利用示范, 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长期监测机制, 积累再生建材应用安全性技术资料。

十、强化组织实施行动

(二十六)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 相关部门参加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协调机制。 加强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 统筹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标准、评价等环节, 加强政策衔接, 强化部门联动, 组织实施相关行动, 督促落实重点任务, 协调完善推进措施。

(二十七) 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利用现有渠道, 引导社会资本, 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 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 研究制定财税、价格等相关政策, 激励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玻璃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绿色建材发展专项资金, 对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 研究制定建材下乡专项财政补贴和钢结构部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十八) 完善标准规范。 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业规范和准入标准, 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 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标准约束, 构建强制性标准和自愿采用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 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 取消复合水泥32.5 等级标准, 大力推进特种和专用水泥应用。

(二十九) 搭建创新平台。 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 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 创建一批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完善产业发展所需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平台。 加强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企业互动, 组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 依托尾矿、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生产基地。

(三十) 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 加大培训力度, 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 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 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 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 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 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 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

篇4:关于印发《壮溪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推动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 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发展, 我们制定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8月31日

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 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我国建材工业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产能严重过剩、经济效益下滑, 绿色建材发展滞后、生产占比低、应用范围小。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是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是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 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要求, 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 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 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 明确重点任务, 开展专项行动, 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 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

行动目标: 到2018 年, 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 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 , 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 与2015 年相比, 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 , 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 ; 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 , 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 , 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 , 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

1 建材工业绿色制造行动

( 1)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 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平板玻璃行业限制高硫石油焦燃料。引导北方采暖区水泥企业在冬季供暖期开展错峰生产, 节能减排, 减少雾霾。

推广新型耐火材料。全面推广无铬耐火材料, 从源头消减重金属污染。开发推广结构功能一体化、长寿命及施工便利的新型耐火材料和微孔结构高效隔热材料。

( 2) 强化综合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等。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 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 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 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 3) 推进两化融合, 发展智能制造。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重点在水泥、建筑卫生陶瓷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水平。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 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开发推广工业机器人, 在建筑陶瓷、玻璃、玻纤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

2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

( 4) 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和各类建材产品的绿色评价技术要求。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 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 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

( 5) 构建绿色建材信息系统。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 ”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 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 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 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 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研究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

( 6) 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 重点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方面材料和产品的绿色评价工作。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中, 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

3 水泥与制品性能提升行动

( 7) 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制修订水泥产品标准, 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优先发展并规范使用海工、核电、道路等工程专用水泥。支持延伸产业链, 完善混凝土掺合料标准, 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

( 8) 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鼓励使用C35 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 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 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研究开发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设计和评价技术, 延长工程寿命。

( 9) 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积极推广成熟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 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 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 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 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

4 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行动

( 10) 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 发展钢结构住宅。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大量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鼓励生产和使用轻型铝合金模板和彩铝板。

( 11) 发展木结构建筑。促进城镇木结构建筑应用, 推动木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 以及城镇平改坡中使用。推进多层木- 钢、木- 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 在以木结构建筑为特色的地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推广木结构建筑。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自建住宅、新农村居民点建设中重点推进木结构农房建设。

( 12) 大力发展生物质建材。促进木材加工和保护产业发展, 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 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新型镁质建材等围护用和装饰装修用产品。鼓励在竹资源丰富地区, 发展竹制建材和竹结构建筑。

5 平板玻璃和节能门窗推广行动

( 13) 大力推广节能门窗。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 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真 ( 中) 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节能门窗, 带动平板玻璃和铝型材生产线升级改造。

( 14) 严格使用安全玻璃。加强安全玻璃生产和使用监督检查, 适时修订《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切实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生产、流通、设计、使用和安装管理, 防止以次充好, 消除玻璃门窗和幕墙安全隐患。

( 15) 发展新型和深加工玻璃产品。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 带动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用屏显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车和高铁等用风挡玻璃基板等新产品, 提高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6 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行动

( 16) 新型墙体材料革新。重点发展本质安全和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 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预拌砂浆, 研发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配套墙体材料。

( 17) 发展高效节能保温材料。鼓励发展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 开发推广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

7 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升级行动

( 18) 推广陶瓷薄砖和节水洁具。推广使用大型化、薄型化的陶瓷砖, 节水、轻量的座便器 ( 小便器) 。开发新型水龙头、马桶盖等智能卫浴用品, 促进卫生陶瓷人性化、智能化生产, 更好满足个性化消费。发展透水砖等城镇道路建设材料及集水系统, 支撑海绵城市建设。

( 19) 提升管材和型材品质。大力推广应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 提高使用寿命和耐久性。支持生产和推广使用大口径、耐腐蚀、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或复合材料管材、管件, 支撑地下管廊建设。

( 20) 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VOCs) 的水性建筑涂料、建筑胶黏剂, 推广应用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8 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 21) 支持绿色农房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需要, 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 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 编制绿色农房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 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 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

( 22) 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围绕现代设施农业, 积极发展和推广安全性好、性价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岩棉等产品。

九、试点示范引领行动

( 23) 工程应用示范。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评审和验收等办法。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 开展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建筑应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

( 24) 产业园区示范。在绿色建材发展基础好的地区, 依托优势企业, 整合要素资源, 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

( 25) 协同处置示范。按照《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和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 持续开展好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试点示范。开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综合利用示范, 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长期监测机制, 积累再生建材应用安全性技术资料。

10 强化组织实施行动

( 26)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 相关部门参加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协调机制。加强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 统筹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标准、评价等环节, 加强政策衔接, 强化部门联动, 组织实施相关行动, 督促落实重点任务, 协调完善推进措施。

( 27) 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利用现有渠道, 引导社会资本, 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 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研究制定财税、价格等相关政策, 激励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玻璃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绿色建材发展专项资金, 对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研究制定建材下乡专项财政补贴和钢结构部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 28) 完善标准规范。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业规范和准入标准, 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标准约束, 构建强制性标准和自愿采用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取消复合水泥32. 5 等级标准, 大力推进特种和专用水泥应用。

( 29) 搭建创新平台。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 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创建一批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完善产业发展所需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平台。加强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企业互动, 组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依托尾矿、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生产基地。

( 30) 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 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 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 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 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 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 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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