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0篇)
篇1: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县交通局《关于印发〈交通行业20__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交文[20__]14号)要求,制定20__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管,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初步构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排查治理范围:全县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业。
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制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实施步骤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总结去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经验,树立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思想,结合实际,制定适用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抓紧整改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组织自纠自查,认真填写自查结果。运管所组织专班复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及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的安全稳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夏季暑期、汛期的特点,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防疲劳、防中暑、防火灾、防爆炸等预防工作。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不良倾向,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把从业人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形成全员排隐患、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3、加强营运车辆综合技术性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对营运货车的综合性能和二级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客运站要按照“三关一监督”要求,严格执行“三不进五不出”制度。三是驾校要加强对教练车的安全日检和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三超”行为。
2、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冰雪灾害、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基础数据库,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各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形成阶段书面小结,并报运管所。
五、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包括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以上相对应的岗位、机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运人责任险、各岗位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费保证,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等方面的情况。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包括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等情况。
(五)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各类生产作业人员取得合法证照及相应从业资格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六)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八)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九)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五不出”等有关要求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各阶段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搞好隐患整改。开展全面性检查,对在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运管等相关部门通报,并提出防范和整改建议。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做到有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应急预案准备到位。
(三)完善数据资料统计,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参与排查治理的运输企业数量、排查及整治的隐患数量、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推动、检查督查、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相关报表制度和数据资料库。
篇2: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深刻吸取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煤矿阳和煤矿“3.2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决定在煤矿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六中精神和安全发展理论体系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控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保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2011年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为实现我矿全年安全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成立鑫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旭
副组长:何成光 蒋先春
成 员:马光军 王云用 丁海军 黄荣华 何应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马光军,成员王云用、丁海军、何应东。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管理工作。
四、隐患排查范围、重点、内容、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围:井上、井下 主要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
2、港口安全设施
3、油品仓库、物质
4、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
5、防台防汛各项工作内容
6、食堂
7、其他相关安全设施。
(二)排查治理内容
在继续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其工艺流程、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以及各项应急预案和设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严格执行“一采两掘”的规定,合理进行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独立;
6、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控后掘”的规定,所有探掘作业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坚决做到探掘有设计、有记录、有分析,切实消除隐患。
7、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
8、严格执行落实揭煤盯守的规定。
9、必须坚决执行先抽后采掘。
10、进一步落实好矿级领导入井带班规定。
11、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现场检测工作,发现风流中存在一氧化碳或作业过程中出现气体异常涌出情况时一律停止采掘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方可恢复作业。
12、对港区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排查工作由安全质量保卫部牵头负责。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预防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部门自查与煤矿督查相结合,对照检查要求和项目、内容,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排查治理方式及工作机制
(一)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设备巡检定检,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二个机制”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威宁县煤矿安局。
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港务局安监处报告。
六、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第一时段(4月):围绕确保汛前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5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时间、预案落实,并加强监控。
2、各部门应紧紧围绕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加强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于5月底前制定完成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计划,建立隐患排查工作体系,落实相关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机制。
(二)第二时段(6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这一时期暴雨、台风、强阵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台、防强阵风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要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洪工作,防止发生门机移位、货物损失等事故;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
(三)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做好秋、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落实防寒、防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措施。
2、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理清明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思路,健全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联系实际,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和部位,针对生产、运行中事故易发、多发以及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二是重点时段和时期,在汛期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组织员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治理。
篇3: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政策支撑
2007年5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 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8年, 国务院安委会提出将该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同年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 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
2010年7月19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 提出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011年11月26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 , 要求“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预防质变
事故隐患主要是由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的环境和管理缺陷4个方面综合作用所致。在生产过程中, 由于企业受到经济水平、科技水平、环境因素和人员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还不能完全阻止隐患的产生。但是, 只要从人、机、环境、管理4个方面着手, 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隐患的产生。
大量实践证明, 隐患就是潜在的事故, 隐患经过量变积累就能够质变转化为事故。因此, 隐患发展为事故的过程就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事故是隐患质变的结果。但隐患未必一定发展为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就是要把隐患消除在量变的过程中, 预防其质变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始终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的有力抓手, 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过多年的排查治理, 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但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未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一些企业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尤其是规模小、效益差的高危企业及其负责人, 始终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不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导致一些事故隐患长期存在。
二是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个别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广度不够, 对安全隐患的底数不清, 隐患排查未做到100%全覆盖。有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度不足, 隐患排查只是走过场, 真正检查出的隐患寥寥无几, 很多重大隐患没能及时查出。
三是隐患治理工作不扎实。少数企业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 而是放任不理、视而不见。还有部分企业虽能及时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但因治理工作不彻底或未及时开展复查, 导致隐患又“死灰复燃”。
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监管手段缺乏科学性。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 运用传统监管手段多, 利用先进科技手段监管不够, 导致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监管人员在执法中, 偏重于采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 忽视了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的综合运用。
二是监管力量不足。个别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 尤其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滞后, 机构设置与监管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结构, 基层专业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匮乏, 导致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不能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对策与建议
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 企业务必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明晰工作要求, 层层分解责任, 尤其是要明确基层人民政府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职责。把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核指标, 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加大考核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应分别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从企业层面来说, 一是要建立健全隐患自查制度, 并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报告及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职工发现和消除隐患, 同时应对报告和消除隐患有功人员, 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评价制度, 以保证排查出的隐患均能得到及时、彻底、全面整改。
四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全部登记建档, 实行“一患一档, 分类治理”。
从政府层面来说, 一是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定期组织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社会影响大、危害程度大或整改难度大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是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认真组织企业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 及时了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四是要健全完善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标准支持。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
各地应充分把握事故隐患动态性、隐蔽性、反复性等特点,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重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 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做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 逐步实现网上报送、动态监控, 从而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安全投入
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 安排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项资金, 并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之中。企业应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在成本中列支, 并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制定资金的使用计划, 做到专款专用, 确保资金有效合理的使用。
强化安全培训
篇4: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篇5: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安办[2013]18号)文件精神的各项工作要求,张家集社区决定在本社区所辖工业园区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遏制当前安全事故高发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香泉镇的“旅游经济生态小镇”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社区党总支书记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突
出问题,确保社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各项指标“零增长”目标完成,推动我社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活动的对象和范围是:企业内化工、锅炉、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烟花爆竹、电力等;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密切配合镇党委及县安监办相关任务指示,本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活动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隐患整改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底前)
社区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结合辖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突出解决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问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
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联系电话:5529026,传真:5529026)。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3年全年)
社区组织人员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等方面落实情况。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5月底前,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6月至9月,围绕高温季节、汛期,做好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全年)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社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
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密切联系群众的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时上报给镇相关部门。
(四)督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
10月底,社区组织人员对本辖区、主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5日前将督查验收情况上报镇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社区成立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万兴
副组长:王承祥
成员:张正仙
王平戴克斌聂春生
王芸方鑫彭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办公室,王承祥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联动,广泛发动。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区域、本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计划安排细、隐患治理严,各负其责,共同行动。要充
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社区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促使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坚决上报镇相关部门。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篇6: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2013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按照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乌海市建设行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乌建委政字[2013]70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这一项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水平,积极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努力实现建成食品安全大区目标。具体目标为:
(一)避免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蔬菜等食用农畜产品、主要食品品种检验检测合格率稳步提升;
(二)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
(三)严厉惩处建筑施工现场食堂存在食用“地沟油”、“假冒伪劣羊肉”、“假冒原材料”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做好H7N9禽流感的应对工作,加强禽流感防控的宣传和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染疫禽类、病死禽类和未检疫禽类的行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重点开展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见实效。
(一)重点对施工现场开展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深入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上下游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风险。
三、工作措施
坚持关口前移、综合施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逐项开展系统排查,坚决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完善日常监督、风险监测、不合格食品召回销毁及生产经营管理等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和部门联动,严格实行监管责任追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排查措施。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通过
全面调查、明察暗访,深入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确切掌握存在问题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
(三)强化企业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建筑业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传达到每个项目部。
(四)强化信息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通报排查结果,上报排查信息。
(五)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处置程序,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地控制危害,消除影响。
(六)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各级政府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四、进度安排
食品安全隐患消除专项行动从5月至11月,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
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阶段(6月初至8月底)
全面组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部署到位,人员
到位、排查到位。
(三)规范治理阶段(8月初至10月底)
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制度、设备工艺、操作规范各方面,采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法规标准制度建设。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安全监督站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消除专项行动情况认真进行复查、验收和总结。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一)加强监督人员培训。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
篇7: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继续减少事故总量、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一核心目标,以“三深入”和三推进”为重点抓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确保全社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10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11年组织我社区相关单位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全街道相关单位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岸“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党抓不懈。
三、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准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和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6、安全基础理论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行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7、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责任分工
由社区书记徐海槟任组长、社区副书记何建忠、社区主任叶志业任副组长,社区全体干部、职工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至4月15日)
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继续开展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9月30日)
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社区组织督查的形式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在集中阶段,将“三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
对辖区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
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推广应用;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组织不力、整治措施不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法浅析
事故的发生源于隐患的存在, 在安全生产日益重要的今天, 隐患排查成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考核因素, 现今我国的社会发展在各个生产领域普遍建立起一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其内涵包括企业底数分级分类监管、排查治理标准、各部门职责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中的隐患排查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 本文通过隐患排查的概念体系引申到我国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现状, 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推动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的进行。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理论基础与总体状况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概念体系所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指的是作为生产主体的生产单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人为或者天然的漏洞导致可能出现的事故发生概率增高的现象。由此可见, 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来源于两方面:物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而人的不安全又具体表现为不安全生产行为和管理漏洞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内容则是包含三方面, 即隐患分级、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三方面。[1]根据隐患分级, 一般将隐患分为两种, 即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这两个分类的考量因素主要是隐患的治理难度和隐患的排查难度以及隐患对安全生产的威胁程度等。
1.2当前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总体来看, 全国的生产单位都意识到了隐患排查对整个安全生产的意义以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 大部分也着手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这是立法层面首次将安全生产的重点落实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 对于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先河性的指导意义。[2]之后陆陆续续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 对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具体开展做了政策性的指导和规制。相关地区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践开始有了显著性的发展,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建议
2.1规章制度规制在相关的规章指导下建立一定的体系化制度, 能够将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加以固化, 对于未来的工作乃至更大范围的生产规模扩充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 各地需要在区域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与总体规制, 有立法资格的行政区域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管理办法以及奖惩规定以明文形式规定下来, 保障相关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避免生产范围的盲目行为和投机动作。对没有立法资格的区域, 通过行之有效的政策性规定将相关的制度确定下来, 具体包含管理工作的办法, 隐患排查的开展时间, 上报途径, 排查治理的培训管理, 进行排查的部门以及政府介入管理的时机和条件等。例如爆破作业的规制情况, 应当依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的状况, 排查爆破安全位置是否符合规定、爆破作业方案与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危及人身安全与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手段是否制定、爆炸物品的存放、购进、运输、运用及清理登记制度是否落实。
2.2政府职责明晰化生产单位作为企业, 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在这一目的的驱使下, 可能出现“一味追求眼前的生产效率, 忽视事故隐患”的误区。因此, 在整个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明确生产单位的工作职责。以煤矿安全生产为例, 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工作, 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 认真处理存在的尖锐问题, 有效防止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尤其是不断健全完善露天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的监督。对于监督主体 (政府部门) 而言, 应明确安全监管的职责、内容以及要求, 另外还包括管理的职能划分, 防止出现职能部门职权重叠、交叉管理的尴尬局面。另外从政府监管形式来看, 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责任划分和职能行为, 不同的企业类型, 不同的行业领域, 都要有不同的管理定位, 需要做到责任到户。
2.3教育培训强化从现实的角度考虑, 企业已经意识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 尤其是一些老牌企业也开始在转型中加以强调, 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技术标准不清晰, 技术水平不足的现状, 因此强化教育培训成为这类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开展的重要方略。而教育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各生产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3]教育培训的方式可以通过现代教学设备, 以实践案例为指导。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第一, 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意义;第二, 对安全隐患治理的标准有整体认识、解读和应用;第三,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操作系统等专业知识, 并将这类知识加以应用。以金属生产行业为例, 强化对参与尾矿库相关放矿、筑坝、排洪等业务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修与持证上岗状况进行认识性培训。
2.4奖惩与考核体系建立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完善的奖惩制度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因此, 政府部门要建立竞争考核和奖惩机制, 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具体的奖惩手段可以结合安全生产责任险、风险抵押金、税率浮动, 黑名单等手段强化奖惩、制约机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责任追究。对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的单位, 进行鼓励和支持, 比如人员和财力的支持;而对于有效通过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得以防范生产事故的情况要将其经验加以推广, 并通过制度保障其深入进行。
参考文献
[1]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J].劳动保护, 2008, 06:13-16.
[2]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J].安全与健康, 2007, 13:57-63.
篇9: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翻开近几年来福建省煤矿安全事故选编,翻阅着一起起带血的事故案例。事故,是令人痛惜的,更是不堪回首的,它是用前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是留给后人一份特殊的“财富”。这是我省某煤矿发生的一起因顶板安全隐患不排除,敲邦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事故案例。2006年9月8号的中班,某矿综二队工人田某某(班长)、赖某某、林某某3人到+255-15#下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早班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告诉当班人员,掘进头顶板有脱层,经撬撬不下来,提醒当班人员要注意。中班3人到达迎头后,首先撬脱层顶板但也撬不下来,于是便不去在意,也不先套架就开始进行打眼、放炮和出渣作业。出完渣后才进行支架,田某和赖某2人在+255石门处锯木头做棚梁。约21:40分,田某和赖某听见“哎呦”一声和顶板冒落的响声,马上进入运巷察看情况,发现林某被冒落的顶板压住动旦不得,田某和赖某立即搬开石头,并赶紧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汇报,请求救援。23:03分,林某被运送出井口,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这起顶板事故原因。一方面,当班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早班矿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已经发现顶板脱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但班长田某在明知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带班冒险作业,导致脱层顶板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而发生冒顶。另一方面,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当班安全员在查出较大隐患和发现空顶作业情况下,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而放任至中班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加强事故源头的隐患治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本起事故给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深思,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则事故未已。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国家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3月20日的总局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王君指出,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相关部委也陆续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作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应该根据煤矿企业的灾害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排查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循环的自我排查和整治,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边远采掘头面、系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篇10: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2011年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蔡甸区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治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保持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奠定坚实基础。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在2010年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施工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检测检验情况;施工现场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危害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查治理工作:
(一)地下管网施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工程深基坑施工等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房屋拆除、装饰装修、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执行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程序,推广应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辅助管理系统”,实现专项方案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和容易发生高处坠落部位的防护措施,以及电梯井操作平台及安全防护落实情况;
(五)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分包队伍资质、人员证照、专项方案审批程序的监督检查及整体提升脚手架的登记备案管理情况;
(六)建筑起重机械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要求,特别是物料提升机防坠装置和限载装置检验合格证检查情况;
(七)人工挖孔桩施工严格落实设计、施工、安全三项专项方案审核认证程序情况;
(八)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九)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人员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参建各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三、组织领导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建筑管理站(安全站)具体落实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4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成立专班、指定专人抓落实。同时,要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10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全面排查和强化服务、现场执法和网络监管、综合排查与专业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12月):建管站(安全站)在各企业和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内容,制订具体的工作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做到“五个结合”,即:将隐患排查治 理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三项行动”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按照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要求,该停工整改的绝不放过,该实施经济处罚的绝不手软,该上报暂扣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的绝不拖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要求,对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治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等“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等“五完善”,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闭合管理。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新路子,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执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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