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工作机制

关键词: 专卖 案件 机制 查办

第一篇:案件查办工作机制

跨区域联合查办案件机制

根据上级局关于专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订跨区域联合查办案件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专卖管理衔接,联合打击非法收购、贩运烟叶、卷烟走私、卷烟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确保毗邻地区“两烟”市场良好秩序。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轮流在联合方所在地召开。如遇重大突发问题,联合方可随时召集召开会议。

二、建立联合工作制度。既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地有责”的原则,又要加强边界间专卖执法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跨市的涉烟违法案件。

三、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和处理结果反馈制度。明确涉烟案件移送的职责和衔接受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或立案手续,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单位,并在结案后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移送方。

四、建立专卖内部监管沟通协作工制度。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协作,促进毗邻地区卷烟经营和烟叶收购规范运行,共同承诺监督业务部门不跨区域销售卷烟和不跨区域收购烟叶,共建毗邻地区“两烟”生产经营良好秩序。

五、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构建市、县两级情报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共同打击“两烟”违法经营犯罪活动合力。一是建立烟叶工作情况通报机制,二是建立卷烟非法流通、假冒卷烟销售、原辅材料流通的通报机制,三是建立真品卷烟案件通报机制。

六、建立打击涉烟犯罪网络制度。对跨区域的涉烟网络案件,要共同研究打击、侦破的办法,主办方、协办方要及时将需要办理的事项和要求明确告知对方。

七、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毗邻地区市、县两级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交流,使双方订立的各项制度能够得到具体落实,提升与双方联合执法工作效率。

2010年1月10日

第二篇:案件查办工作发言

科学统筹开拓创新

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xx市纪委监察局

(2009年5月25日)

2009年,我们按照xx市纪委监察局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推动办案理念、思路、措施的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一、2009年1-5月份查办案件情况

今年1-5月份,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1人(次),发现案件线索70件,初核31件,立案17件(另外,正在履行立案手续的有9件,涉案人员15人),涉案人员29人,结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4人,党内警告处分8人);行政处分8人(其中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7人);组织处理1人,处分科级干部7人;挽回经济损失63.2万元。

今年查办案件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结案率明显提高。2008年1-5月份立案15件,结案3件,结案率为20%。今年1-5月份立案17件,结案10件,结案率为58.8%;二是大要案数量明显增加。2009年1-5月份,立案查处大案要 1

案13件,占案件总数的76.4%,同比增加11件;三是自办案件数量明显增多。2009年1-5月份,市纪委监察局直查案件13件,同比增长116%。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重点突出三点:

(一)完善了“三项机制”。一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制定了《xx市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协作内容、形式、程序。二是健全办案培训机制。由纪委和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了两期查办案件培训班,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有85人次接受了培训。三是实行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办案工具、办案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对贡献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有5名同志由于办案工作实绩突出得到重用。

(二)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继续坚持全员办案。对机关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和市直纪检组(纪委)都明确了办案任务,落实了常委、分局长、科室主任领办案件责任制。从纪检监察干部筛选办案丰富的15名同志,组建了办案人才库,对办案人员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二是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对反映重大经济问题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主要领导包案,为办案人员撑腰壮胆,在车辆、人员、经费等方面优先保证,确保快查快结。三是严格办案制度。用制度规范办案,用程序制约

行为,完善了“一员、两化、三落实”整套的科学办案制度。(明确一名领办检查员,实现人员配备科学化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做到办案手段、处分决定和定期回访三落实)

(三)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创新办案理念。由注重案件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由一般性农村案件向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典型大要案转变,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结合。二是创新举报形式。由单一的“信访坐等”变为主动搜集,注重从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中发现线索。三是创新考核办法。从偏重案件数量单一考核,转变到注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综合考核,使考核质量更趋全面。

二、今后查办案件的工作思路及举措

今后查办案件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定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拓案源、抓要案、提质量、严处分,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办案数量、案件质量和综合效果“三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

一是多渠道搜集线索,实现案源总量提升。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广辟案源线索,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三乱”、“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检查、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从审计、物价、计生、税务部门和公检法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从自办案件中注重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全方位、多层面搜寻

线索,认真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开展“查办案件突击月”活动,实现案件数量提升。首先是将六月份作为查办案件突击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的、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再就是对近年来遗留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线索清晰证据充分案件,要快查快结;对已进行初核,达到立案标准而未立案的案件,继续搜集新线索和证据,尽快立案;对已立案而未结案的遗留案件,要调整办案思路,加大办案力度,增加办案力量,尽快结案。

三是规范办案程序,实现办案质量提升。完善办案制度,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坚持“二十四字”方针,积极推行审理助辩机制,并在审理过程中,引进特聘助审员;认真履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规范处分决定送达回证程序;及时督促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落实处分决定,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办案综合效果的提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热点问题,坚持查、纠、治相结合,做到查案一次,纠正一批,治理一片;选取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展览、案例通报等,搞好案件剖析,有针对性的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中客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治理建议,促使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同级监督的作

用,做到敢抓敢管、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把我市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三篇: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交流材料

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对信访工作常研究、常部署,始终把信访案件查办作为我们重点工作之一,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信访件为案件提供案源的主渠道作用,为查办案件提供优质案源,使案件查处数量有所上升,为我镇的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努力拓展信访工作案源渠道 健全信访网络建

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有利于信访工作走向标本兼治的良性轨道。一是建立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了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镇党委联席会制度,推广信访听证会有效机制,用创新的办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形成了镇党委统揽,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分片包村,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健全信访网络,拓展信访工作渠道。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在党员中设置了“党风廉政监督岗”“矛盾纠纷调处岗”,加强了基层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在全镇16个村中都设置了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本村党风廉政监督,并同时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力求保持本村信访问题不出村,本镇信访问题不出镇,目前在全镇健全了镇、村、社三级信访网络平台,基本形成了镇、村、社三级信访有专人化解矛盾、有专人传送信访信息的工作态势,使信访渠道更为畅通。截止目前,全镇累计化解村级信访苗头问题46件,与往年同期相比,社会治安、退耕还林、惠农政策兑现、计划生育等矛盾纠纷大幅减少,维护了一方百姓的平安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围绕重点查办信访案件,扎实夯实信访工作群众基础 认真查办信访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是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群众信访呈现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访增多现象。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作为查办重点,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坚决查处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切实为民谋利益。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查办信访案件就应当为民解忧,为民办事,一切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查办信访案件同为民解忧结合起来,去年,我镇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经过认真的调查核实,查处了镇村干部挪用群众退耕还林补助款一案,清退退耕还林补助款2万多元,从而实实在在地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坚决查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我们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访、越级访以及闹事苗头的群众信访高度重视,做到早处理、早落实,有效地把可能上访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超前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群众的对立情绪。针对多年以来各村普遍存在的低保平均化,评定方式多样化的问题,近年镇纪委根据群众信访对低保评定中存在的抓阄行为,村干部私自认定等行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切实将低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时刻维护好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避免了群访案件的发生,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信访案件查办水平

大力查办信访案件,展现信访成果,取信于民,才能有效化解矛盾密切干群关系。我们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思路,突出诚、准、小等办案方法,以此提升信访案件查办水平。

“诚”,把群众的事当着自己的事,以真诚的态度,真心诚意地查办信访案件。在查办信访案件中做到心来心去,而不是身来身去,踏踏实实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以实际工作态度来取得来信(访)人的支持和理解

“准”,就是在查办信访案件中,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我们在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视觉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细心分析,找准突破口。 “小”,就是在办理信访案件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小事、琐事,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分析办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小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 信访工作千头万绪12全文查看

第四篇:关于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4-26 14:35:38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 刘婕 阅读1762

近年来,乡镇干部尤其是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还有蔓延的趋势。如何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推动乡镇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突出课题

一、当前影响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三怕”

一怕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不支持。有的乡镇党政领导错误地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于是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有的打着“保持稳定”的旗号;有的以“下不为例”为借口,不作党纪政纪处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领导不支持,怕查“错”了案件,把工作定位在党政领导的指示上等等。

二怕查处案件得罪人。乡镇地域窄,人头熟,特别是村里的党员干部和乡镇干部彼此都熟悉,有的关系还很不错。所以,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就抹不开情面,工作放不开手脚,不愿办案,于是宁做“老好人”,也不做“黑包公”。

三怕受到打击报复。一部分纪检干部怕引火烧身,认为案子办多了,得罪人,甚至得罪领导,会受到打击报复,对自己不利。此外,目前还没有一套好的机制去保护纪检干部,这些都难免会影响纪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

(二)“三缺”

一是缺人员。乡镇纪委编制紧,人员少,加上现在要求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分管的工作更多,更加分散了本职工作的精力。

二是缺职责。在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存在着“在职不在位,在位不尽责”的问题,纪委书记一般都安排有一方面以至几方面的党委中心工作,有的还要挂片驻村,很难有时间专下心来抓纪委本职工作,这样就造成乡镇纪委的职责不清,工作不明。

三是缺办公设施和办案经费。一些乡镇纪委办公条件较差,没有专门的办公室,也没有专用谈话室。同时,乡镇财政中还没有专项资金安排,因此办案经费也得不到保障。

(三)“三难”

一是办案难。由于乡镇干部人员组成复杂,加之频繁的人事变动使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没有稳定的专业队伍,再加上办案手段有限,办案机制、体制不完善,其工作水平与经济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需求很不适应。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因业务不熟练,对于如何查案心中没底,甚至无从下手;有的纪检干部由于查案的意识不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只看表面现象,没有深挖下去,失去了查办大案的机会;也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守株待兔,不知如何去找案源。

二是取证难。有的乡镇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往往是案发早,发现迟;有的是当事人或证人不配合纪检干部调查;有的是当事人长期外出等等,都给取证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是处理难。对党员干部违纪处理也比较难,说情多,阻力大,往往意见不统一。有的村干部犯了经济问题,由于家庭困难,违纪款难以追缴等等。

二、基本对策

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存在的问题,要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力度,必须抓好“六落实,六到位”。

(一)思想落实,认识到位。首先,乡镇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充分认识办案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只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及时地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矛盾,才能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乡镇纪委要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乡镇党委要切实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党委中心工作来抓,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为乡镇纪委创造必要的办案条件。同时,要提高认识,克服“熟人多,难办案”的畏难情绪,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子不称职”的思想。

(二)机构落实,人员到位。首先,要配强纪委班子。由于乡镇纪委书记要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在工作精力上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党委委员中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这样既有利于纪委书记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处理重大问题,又有利于纪委副书记去抓纪委日常工作和组织案件的查处。这样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纪检工作更好地开展。目前,乡镇纪委委员一般都由乡镇内部干部兼任,今后应扩大用人范围,可以安排镇派出所、司法所、财税所、国土资源所、教育学区办等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纪委委员,也可以给乡镇纪委协调办案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工作制度,切实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落到实处。首先,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把查案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要落实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责任制。每年上一级纪委要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实行严格考核。第三,乡镇纪委书记要尽量做到专职专用。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有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纪委书记要理顺本职工作和兼管工作的关系,既要做好兼管工作,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

(四)机制落实,奖惩到位。县级纪委要对乡镇纪委落实办案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办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表现突出的,要优先提拔重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致使群众越级上访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培养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担任纪委书记,不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培训落实,素质到位。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业务性、政策性强,对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高。在配备乡镇纪委书记时应选择综合能力较强,且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干部担任。首先,县级纪委应对新任命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平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其次,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县级纪委办案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提高办案能力。第三,通过“公开审理观摩”形式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县级纪委应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理观摩,邀请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以提高基层纪检干部案件审理工作能力,规范对案件的定性和量纪。第四,要求各乡镇在案件审结的基础上,进行一案一分析,及时召开乡镇纪委会,剖析案件查办、审理过程中的得与失,总结经验,便于提高办案水平。

(六)组织落实,督查到位。一是采用上下级纪委联合办案。1.有利于案件的查处。上级纪委派人来无形中给了基层纪委查办案件最大支持,基层纪委就可以大胆地把案件认真查下去。另外,发生在基层的案件,有些是间接涉及领导的,还有涉及外单位的人员,仅靠基层纪检干部去查处,势必会有难度。上下联合办案,就比较容易解决这些问题。2.增加了办案力量。乡镇纪委势单力薄,案件调查周期长。上下级联合办案,力量明显加强,能形成优势。3.有利于优势互补。上下级联合办案,可以在经验和方法上优势互补。二是实行案件联查联审督办制度。建立乡镇纪委协作办案制度、案件协作联审制度和督办案件工作制度。指派一名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办案骨干作为办案协调员。当乡镇纪委遇到疑难复杂案件需要联合调查时,及时与县纪委办案协调员联系,根据案情抽调有关乡镇纪检干部组成办案小组(由县纪委发文),确定主办人员,拟定方案,查处案件。案件的初核、立案、审理等手续可由办案协调员蹲点指导,原单位负责办理。同时,县纪委要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的跟踪督办。可采取直接督办、电话督办、协调督办等形式,对转下级办理并要报结果的案件,实行定期督办。对比较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涉及面较广案件的登记备案、跟踪预警、排查审理也要进行定期督查,顺畅案件督办程序,有效减轻乡镇纪委办案压力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承担着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服务农业经济发展、保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职能。这级纪检监察组织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使得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建设,显得日益重要。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我们每一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面对现实问题。

一、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工作中受机构设置制约

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多是兼职,在繁重的乡镇工作中也需要分管非常多的乡镇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委成员分管工作矛盾突出。作为乡镇党委委员,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干得好不好,是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说了算,在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之间,乡镇纪委书记不得不精力侧重于分管工作,对于较好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由于乡镇没有设置监察室,对非党员的村组干部违纪也不能拿出很好的措施。

(二)工作中受干部管理体制的制约。

乡镇纪委委员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由乡镇的其他人员兼职,绝大部分干部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较弱。有的不懂办案也不会办案。乡镇纪委对纪委委员没有体制上的管理权和话语权,乡镇纪委书记往往是“光杆司令”,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甚至是唱“独角戏”。

(三)工作中受工作机制的制约。

在乡镇工作中,对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乡镇、村、组集体经济财产的处置,对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对民生建设工程的监督中乡镇纪委无法及时的介入,而这些工作洽洽是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乡镇纪委书记只要不分管相关的工作,就会受工作环境、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力量、精力的制约,如果提早介入,往往被主要领导和同事认为是多管闲事,越权,无法将监督关口前移,造成了“民不报官不究”的局面。由于上述工作中违纪引发的问题,又会造成乡镇纪委既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又要确保打击腐败份子,表面上看两者没有冲突,实际操作中极为被动。

(四)工作中受工作环境的制约。

乡镇纪委没有独立的工作环境,没有专职的人员,没有开展纪检监察的必要工作经费,在乡镇一级的预算中没有工作经费预算。进行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纪检干部培训专项工作没有经费根本无法开展。甚至于办案所需用车和经费都无法保障,往往影响了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这些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五篇: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党的十六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的办案实践,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和高智能化。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并不表现为直接贪占,而是利用职务上的

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还有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熟知政策和法律,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与法纪打“擦边球”;有的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有的通过暗示、代收、出具“借条”等,明借暗受、假退真收。

2、违纪违法人员反调查、反侦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当前违纪违法人员的层次向知识化转变,大多具有一定学历、一定知识水平,层次越来越高。即使是一些普通案件,其作案的手段也非常高明,更加狡猾和复杂。如案前精心策划,案中不留痕迹,案后销毁证据,调查期间“零口供问题”日益突出。

3、有部分涉案单位的领导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对查案心存顾虑,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查案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特别是在查处大要案时,有对立情绪,干扰更大,怕影响本单位形象、声誉及利益。

4、办案人员专业匮乏。一方面,由于机构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办案力量相对不足,不能保证办案需要。另一方面,专业办案人员严重匮乏,现在有不少案件涉及金融证券、网络、房地产、期货市场、工程发包等领域,对这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真正懂行的办案人员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工作的开展。

针对办案中遇到的这些难点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创新办案观念。要强化初核审查,从依赖“两规”、“两指”谈话的正面接触为主向重视前期秘密初查转变;要强化办案谋略,从偏重强攻硬取向智勇结合,以智谋取胜为主转变。二是创新办案思路。要拓宽案源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收集案源线索,不能光局限于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善于在纠风、执法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要敢于参与到一些工作中去,在参与中发现线索;要拓宽办案领域,加大对新领域案件的查办,要主动深入市场经济的新领域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创造性,实现由被动性工作向主动性工作的转变。三是创新办案方法。要善于把近几年形成的办案经验,加工提炼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为创新办案方式方法提供多种思路,如针对当前违纪违法人员反调查、防调查能力日趋增强,“零口供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要在注重口供获取的同时,更要注重人证物证的延伸,不断强化“零口供定案”意识,把工作做到离开当事人口供也能定案的程度;要立足利用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策略在突破案件方面的作用,如针对“两规”“两指”措施使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在“两规”管理上,采用对调查对象“全封闭式”看护方式的同时,注意向体现组织温暖的“宽松式”看护方式延伸,注意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政策教育在更大范围延伸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段,向非“两规”“两指”对象调查取证;要立足装备建设,提高办案方法和手段中的科技含量,如针对违法违纪人员作案日趋智能化、团伙化的情况,注意解决偏重使用“一张纸、一枝笔”等传统方法调查取证,办案手段单一的问题,学会运用录音、录像、微机做笔录等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科技含金量,使案件查办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四是创新办案机制。要加强横向协调,形成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纵向协调,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横向、纵向协调,整合办案力量,形成查案合力,克服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力量、手段和效率等方面的局限,体现优势互补,变纪检部门单独分散作战为整体作战。五是创新队伍建设。要不断更新办案知识,注意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特别是针对知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学习网络、法律、经济、金融、财会、信息技术等知识,以增强工作的应对性,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要不断优化办案人员结构,吸纳一批懂经济、懂管理、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具有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任职资格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组成办案人材库,打破办案力量封闭管理状态,实行统一调动办案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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