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典当合同(精选6篇)
篇1:动产质押典当合同
物资质押合同
××典物字(2008)××号
甲方(质权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邮编:
电话:
乙方(出质人):
住 所:邮编:
电话:传真:
第一条总则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当票》(NO:)、南融典借字(2008)第号《典当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物资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担保主合同债务按期清偿。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质押物
1、质押物(即当物,下称质押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
4、帐面价格:。
5、质押物估价:根据质押物的市场流通行情,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评估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质押率为_____%。
6、以上质押物状况详见双方签章确认的《质押物清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含复利)、综合费(含逾期支付综合费的综合费,即复费)、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办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广告及公告费、中介费、过户费、财产保全费及执行费、运输费、差旅费、电讯费、保管费、甲方律师费、税费等实现债权及质权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一切费用)。
2、质押期间:质权与主合同债务同时存在,主合同债务清偿完毕后,质权才消灭。
3、质押期限:质押期限登记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质押期限届至,债务人未还清主合同债务的,则甲方依法享有的质权不变,质押人应办妥续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被质押担保的债权
1、本合同质押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含续当当票)项下借款种类及数额相同。借款数额(借款本金,即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万元整,月综合费率:%。
2、主债务履行期限(借款期限、当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1
借款本金清偿日或者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需办理质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实际借款期限(当期)、金额、费率以双方签署的当票或者其续当当票为准。
第五条登记及保险
1、需要办理担保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申领登记证明。
2、属可燃物资或易损物资的,质押前,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六条质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将所质押的物资移交给甲方占管(同时向甲方支付保管费),双方在质押物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委托他人或派员看管质押物,视同质押物移交占有。甲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占有看管质押物。
(1)甲方将质押物存放在当地保安公司(或公司)向乙方承租的场所内。甲方委托保安公司派保安负责24小时看管质押物,并按甲方的要求看管质押物。
(2)甲方将质押物存放在向乙方承租的场所内或库房内,甲方派人(聘请仓管员)24小时看管质押物。
(3)甲方将质押物搬运到甲方所属的仓库保管。
2、甲方不论选择以上那一种占有看管形式,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都不得进入质押物存放的场所(仓库)内,不得有影响质押物安全的任何行为。
3、质押期间,乙方对质押物的技术性管理负责(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同意及配合下,由乙方派人员具体维护),并配合甲方对质押物的进行安全监管。
4、乙方确保质押物存放环境无问题,为质押物的防火、防盗、防变质提供良好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环境及条件,保证质押物安全。因质押物存放的场所环境问题、技术性管理问题造成的质押物毁损、变质、被盗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人员不准擅自进入质押物存放场所或仓库内或拆卸仓库防盗报警器,否则视同盗窃行为,乙方愿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质押物的处分限制
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质押物的流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署质押物出库确认单,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的欠款;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交甲方指定的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甲方保管;或乙方书面向甲方承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甲方限定的时间补进相应价值、品种的物资(补进质押物的价值应大于或等于销售出质押物的价
值,其价值由甲方认定)。
第九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证照、质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并承担其证照不实、证物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保证对质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无争议。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质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共有、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3、乙方及质押物共有人愿以其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息费及实现其债权、质权的全部费用的担保,并与乙方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4、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保证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费,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5、乙方保证质押物权属明晰,如权利瑕疵,绝当后使甲方不能处理质押物,乙方有责任完善该权利,使甲方能够处理该质押物,并独立承担所有费用。非因甲方原因致使处理质押物费用增加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甲方质权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质押期间,乙方在重大改革及改组、承包及租赁、股权及法人代表变更、歇业、申请破产及解散上,保证在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
8、非因甲方过错致质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质(抵)押担保。
9、乙方保证每季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除成立不足1年的新法人外),接受并配合甲方进入乙方场所检查。
第十条质权的行使及实现
1、提前实现质权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提前收回向乙方发放的借款本金及费息,本合同即提前终止,质权提前实现,按照以下绝当处理行使质权。
(1)乙方经营不善以至扭亏无望,经营状况恶化,或被宣告解散、关闭、破产的或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甲方债权难以实现。
(2)乙方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3)乙方发生不幸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4)乙方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营业场所或住所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拆迁等可能导致质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诉权的。
(5)其它严重违约行为。
2、绝当处理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5日后,乙方未赎当也未续当(即为绝当)。绝当后或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质权即实现。甲乙双方约定:绝当后或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自主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置质押物,首次处置质押物价款参照市场行情,不低于主合同债务,如无人购买,则降价变卖或拍卖,直至无底价变卖或拍卖质押物,甲方代办其质押物处置、过户的全部手续。买方、卖价、降价幅度由甲方自主确定。变卖或拍卖质押物所得款项在扣除甲
方本金、费息、违约金、罚息、保管费、差旅费、中介代办费、搬运费、拍卖费、税费等实现债权及质权的一切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偿还。
(1)如果质押物估价金额不超过3万元,甲方有权直接变卖质押物以实现债权,且损益自负。
(2)如果质押物估价超过3万元,由甲方直接变卖质押物。甲方也可以委托本市任何一家拍卖行进行拍卖质押物。全权代理乙方签署处置质押物的全部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3)甲方依法申请法院拍卖质押物(包括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甲方因占有质押物(动产)而享有留置担保的优先受偿权,可行使留置权。留置担保范围与本合同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相同。
3、本合同条款,也是乙方不可撤销全权授权甲方处置质押物的委托书,属乙方完全自愿认可。乙方保证不干涉及无条件予以积极配合甲方处置质押物,提交质押物处置、过户的全部手续,并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诉权。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借款本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身份证件或质押物凭证等有关申请借款资料;(2)质押物重复抵(质)押及转让;(3)擅自处置质押物;
(4)如乙方变更住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股权10日后,不及时书名通知甲方,或其他隐瞒实情的;(5)阻碍或不配和甲方行使债权及质权;(6)行使诉权及抗辩权。
2、乙方如有上述违约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应按借款本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分别计算。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绝当后,乙方应支付的本金费息、违约金、罚息、损失赔偿金计算至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部欠款为止。
2、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变卖或拍卖质押物所需的变卖中介费、拍卖费、广告及公告费、过户费、诉讼费、办案费、财产保全费及执行费、甲方律师费、运输费、甲方差旅费、电讯费、保管费、代垫费、各种税费等实现债权及质权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可在变卖或拍卖质押物的所得款中扣取。
如甲方实现债权及质权而先前代垫费用,乙方应按照每日0.1%向甲方支付代垫费用的费息,计至乙方还清债务为止。
4、变卖或拍卖质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剩余部分可返还乙方。如变卖或拍卖质押物不足以归还乙方欠甲方的全部债务,乙方仍负清偿责任。质押物共有人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有其它担保人的可追加其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物交还
本合同到期,乙方还清甲方的全部欠款,质权即自动终止,甲方应返还质押物及有关证件。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是《当票》(编号:)、《典当借款合同》(编号:)、质押物清单等有关合同及附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以下因素影响:(1)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之外,如主合同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2)不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不可抗力造成的抵(质)押物损失,由乙方单独负责,并仍负责清偿所欠甲方全部债务。(3)不受查封、扣押、冻结等任何司法限制的影响,仍然确保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实现。
2、如有续当,其《续当凭证》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修改的继续有效,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债务为止。
3、当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及其他任何行使的担保方式),乙方均应承担担保合同下全部担保责任。
4、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给予主合同债务人、担保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约定、依法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被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将质押物移交甲方占有并在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6、若质押物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五条通知条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电传、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送到通知对方。
2、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信函以挂号形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30工作日,视为对方已收悉;若派人专程送达,以对方任何人员签收之日,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乙方住所、电传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按照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电传向乙方发送所有的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或收悉。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住所、电传、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
(2)质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
(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或有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情况。
第十六条提示条款
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市××路××号
篇2:动产质押典当合同
一、重要信息
甲方全称: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上海)_________(深圳)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固定)_________(移动)
常住地址:_________
二、重要条款
1.本合同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为:_________公司营业部
2.典当授信期限为180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重新签约。
3.甲方授信给乙方的总当金额度为:_________万元,授信级别为分(25-100)。以_________系统自动审批为准。
4.典当日综合服务费率:_________%。
5.本合同对应的当票号码为:_________
6.警戒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___%。
7.平仓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___%。
注:警戒线或平仓线值=(a账户市值+b账户市值)/b账户当金占用总额。
三、风险揭示
乙方签署本合同成为会员前,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以便正确,全面的了解典当质押网上交易的风险。如果您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交易客户端》软件申请质押典当服务,我们认为您已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受网上交易风险及承担由此带来的可能的损失,这些包括:
1.技术风险揭示
a.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共同的风险外,还有其特有的诸多风险,如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b.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亦存在病毒入侵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或由于投资者不慎将股东账号和交易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盗用,其托管证券存在被他人盗买盗卖的风险;
c.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
d.网上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延迟或错误;网上直接的或暗示的资讯(证券信息,公司资料,评论,预测等)均只能作为参考,投资者需要自主判断投资策略并对买卖的决定负责及网上证券委托可能存在的一些其他不可预见风险。
e.会员申请当金并购买股票没能在十五天内及时抛售,致使所购买的股票成为“绝当”而被强行抛售所形成亏损的风险;
f.由于会员申请当金购买股票的决策有误,造成会员资产进入预警警告,甚至出现平仓清算等情形所形成亏损的风险;
2.规避风险建议
为保护会员资料和网上交易委托活动的的安全性,我们建议您注意以下几点:
a.请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并定期修改您的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如果您意识到密码可能泄露,请及时修改密码;
b.请安装可信赖的病毒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软件,并确认其正常工作;
c.如果您的电脑系统,网络通讯或者网上交易相关软件出现异常情况,请暂时停止网上委托;
d.请尽量不要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进行网上交易,以防止投资者信息被其他人获取。如有必要,请注意键盘输入和屏幕显示的保密,并且及时修改交易密码;
警告!股票质押获得当金的买卖有可能会危及会员质押a账户的资产的亏损,或可能出现被甲方强行卖出股票,及强行划转资金等等风险。上述两类风险均可能会导致会员出现损失,并且该损失将由会员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证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动产质押典当合同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动产质押担保是金融担保形式之一,因此,其具备银行信贷行业的共性风险和动产质押与监管的特殊风险:
(一)银行信贷行业的共性风险
1、政策风险:
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会影响到借款企业的生存,例如北京市政府出台了治理交通堵塞方案,限制汽车上牌照,使得汽车市场销售量锐减,相当一部分汽车经销商会逐步退出这个行业,受政策影响的汽车经销商也将因经营困难面临还贷压力,那些刚刚贷款建造、装修4S店的汽车经销商将面临破产,银行的贷款难以收回。
2、行业风险:
整个行业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形成的风险,例如2011年时的造纸行业,由于进口纸张的进口价比国内生产企业的成本价还低,形成国内造纸行业性亏损,自然影响银行信贷资金的归还。
3、技术风险: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普遍运用都会带来某种产品革命性的变化,这会给生产落后产品的企业造成淘汰的风险,例如数码技术的诞生以及数码相机的普遍运用,在给人类带来丰富多彩生活的同时也给胶卷时代划上了句号,对于胶卷生产企业的冲击可想而知。
4、宏观风险:
是指宏观经济形势下滑造成的风险,例如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危机,银行业紧缩货币政策的推出,使不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不得不面临破产。
5、担保风险:
对外担保时被担保企业或有负债,由于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这种例子很多。
6、道德风险:
是指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在与企业发生信贷业务时,由于调查不严,把关不严,审查不严,不按规定和制度办理业务,导致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风险。
7、经营风险:
是指某一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带来的风险,例如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不到位、对市场价格走势判断错误、挪用资金投机股市、赌博等原因产生的风险。
(二)动产质押的特殊风险
以动产作为质押担保物,对质物的要求除满足货物仓储保管的基本要求外,还要具有担保物的要求,由此形成了动产质押的特殊风险:
1、质物权属风险:
大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出质人非法以他人货物质押,造成作为质权人的银行与货物的所有权人产生争议,虽然国家相关法律保护质权人的善意取得,但在实际操作中不确定性很大;二是重复质押,出质人非法将一批货物质押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人,使得质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
2、质物内在品质风险:
出质人恶意以虚假货物质押,质物以次充好,或由于质物价值不足,变卖时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
质物权属和内在品质风险已在《动产担保的优先受偿分析》一文中以案例形式进行了说明,这里不再举例。
3、质物跌价风险:
是指质物由于价格下跌,造成质物价值不足,变卖时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一般情况下,当价格下跌5%时,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出质人)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物来防止损失。
4、出质人强行提货风险:
质押业务一般在出质人作业库操作,当出质人已经很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或质物价格急剧下跌时,出质人会违规或违法强行提货。例如2008年,一个出质人原最低控制价值为1 000万元,实际评估价值为1 500万元,已将价值300万元的货物出售并预收了定金,金融危机爆发时,质物价格爆跌,按当时的话讲,一觉醒来就赔进一辆奔驰车,银行为了减少损失,不断下调质物单价,实际评估价值只有800万元,已不足最低控制价值,出质人强行提货,物流公司通知银行后要求其还贷,出质人解释说,要么对银行违约、要么对买方违约,反正都是违约,就采取了对其有利的办法,几天后收回货款并将贷款还上。
这是出质人“善意”违规的例子,很多情况下,出质人恶意强行提货,至使银行质权得不到保护。
5、质物变现风险:
由于质物变现困难带来的风险。
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止利用质押、抵押的优先受偿权恶意转移货权,物权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二百一十九: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对于抵押,物权法在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五条有着与质押相同的规定。
由于上述规定,对质物(抵押物)的变现造成了非常大的难度,一是当需要质押(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往往是卖不掉的,如果能卖掉,出质人(抵押人)自己就卖了;二是要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就更没人买;三是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出质人(抵押人)基本上是不配合的。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多采用拍卖的方式变现,时间长,不确定因素也较多。
(三)物流公司对质物进行监管的风险
质押监管的风险,对于物流公司而言,大体上是两类:一是由于物流公司的监管过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带来的风险;二是由于约定不清或规定不明带来的非过失风险。
1、操作风险:
是由于物流公司自身管理和操作不当等原因形成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例如监管员在现场私自放货,造成质物不足;二是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例如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不按规定指令解押放货;三是业务不熟练,对于量大、货杂、品种多的质物盘点不到位,造成质物不符合银行的要求;四是监管流程设计上不合理,中间环节失控,例如监管地点不适合监管、交接环节不明确、盘点周期过长等,不能有效控制质物;五是执行不到位,例如监管员人员配备不足、出质人不及时在相关表单签章确认等;六是质物选择、监管上不符合要求,例如专用设备不适合作为质物,不能监管处于首饰加工过程中的金、银等;七是在第三方仓库监管,物流公司缺少控制手段,出质人与第三方仓库的恶意串通,例如出具假货物权属证明等。
2、法律风险:
也可以称为协议风险,是指物流公司按协议约定承担过多责任或责任不清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一是物流公司承担其不应承担的责任,例如质物权属认定、质物内在品质认定、仓单回购等责任,带来的巨大风险;二是监管责任不清,由于相关法律对物流公司的监管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监管责任的界定不清晰,协议文本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不确定性,例如在出质人作业库发生自然灾害使质物灭失,物流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三是银行要求物流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与条款,承担总对总协议规定以外的责任,加大了风险。
3、质权人(银行)风险:
主要是指银行为了自身利益转嫁给物流公司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一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疏漏,例如,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自己去检验质物的质量,而由出质人自己去检验,出质人也没有在质物中抽样而是非法用其他货物作为质物样品去化验,造成样品与质物不符,实际质物的单价远远低于样品的单价;二是银行工作人员不作为,例如,在出质人出现强行提货时,物流公司采取了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通知银行后,工作人员不予理睬,也不签收物流公司的任何函件,装作不知道发生过此事,一旦形成实际损失,则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三是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例如,不按协议要求使用规定单证操作业务,私下要求物流公司放货等,也存在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
对于非物流公司的过失,银行为什么要诉讼物流公司并要其承担赔偿责任呢?这是金融业的管理制度所决定的。
金融业是国内管理最为规范的一个行业,银行本身有着极为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处罚条例,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国家对金融业的保护力度非常大,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待遇高,处罚大,轻易不敢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的处罚大,如果借款人贷款卡信息上有不良记录,这个企业很难再获得贷款;三是一旦出现不良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会不惜一切代价推脱责任,以使自己逃脱金融行业的严厉制裁,经常采用的是诉讼方式,有时银行知道自己不会胜诉,为了减轻责任和拖延受处罚的时间也要诉讼;四是动产监管业务只有三方,出质人不能还款,银行就只能将责任转嫁到物流公司而使自身免责。
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前面分析了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针对其环节要采取相关措施予以防控。
(一)加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及沟通协调
1、与银行建立战略合作
银行处于动产监管业务的主导地位,从以往的经验看,与有战略合作关系的银行发生诉讼及赔偿事件占发生总数的30%,可见,这种战略合作关系是非常关键的,因此,没有战略合作银行的业务要逐步取消。
战略合作协议及具体的业务文本明确了银行、借款人、物流公司的法律关系,物流公司坚持只承担自己应该承担和能够承担的责任,超出范围则不能操作,否则会带来巨大风险。
2、加强总部与总行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双方都有推进业务发展的愿望,并对双方协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非常了解,又不是事件的当事人,能客观地看待发生的事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3、负责操作的分、
子公司要加强与之合作的分行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尤其是风险控制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支行及分行的经营部门更侧重的是收益,往往忽视风险。
(二)物流公司专业的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是关键
前面讲到了物流公司不应该承担无过失责任,而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物流公司自身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怎样保证没有过失呢?那就只有提高物流公司的专业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
1、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包括: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针对动产监管业务的特点,出台业务管理办法,形成一整套与协议文本配套的制度和标准监管流程,从制度上控制风险。二是建立完整的评审体系。通过层层评审,充分了解和评估融资企业、操作模式和应对措施等各方面的情况,强化事前控制。三是认真考察借款人(出质人)的资信。为防范客户给动产监管业务带来的风险,对客户资信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评定。在选择客户时,重点考察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能力,通过对出质人的经营状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对其等级给予评定管理。四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包括道德素养与业务能力。加强对现场监管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和项目培训,对监管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要认真听取,积极解决;在业务知识和能力上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建立体系化的监管员考核制度,明确考评流程,实现奖惩到位,有章可循。五是慎重选择质物品种。尽量选择市场需求大、流动性好、用途广泛、价格波动相对较小、价值易确定且相对稳定、变现容易、质量稳定、容易储藏保管的大众化物品。例如:煤炭、焦炭、金属材料、矿石、橡胶、纸张、汽车、粮食等品种。
2、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包括:一是监管流程设计。监管流程的设计一定要合理,确保安全和具有可操作性。要在真正考察企业的情况下,针对企业生产流程设计出满足监管需要的监管方案;监管流程制订应与合同相对应,注重合同和监管流程的可行性、操作性、完备性,达到合同的要求和现场监管操作相一致。二是加强监管现场的操作管理。监管人员根据最低控制货物价值的要求对现场质物进行监管,每日定时收集出质人库存报表及出、入库单据,单证签章准确,并结合实际盘点情况及收集单据整理账目、绘制货位图。整个监管工作要求做到"四实时”(按时清点、及时跟踪、如实登录、准时反馈);“三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二注意”(注意安全、注意协调)、一原则”(质物永远不能低于最低“控制货物价值)。操作现场要悬挂监管标识,并在标牌上注明被监管区域和物资。被监管物资上沾贴注明“质权人、出质人、监管人和监管物资”的名称。通过标识、标签,对监管物进行公示,避免重复质押风险。三是严格落实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制度,采取网上与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逐级按照对应周期进行巡查,坚决杜绝浮于形式、简单了事的情况发生,将检查与反馈有机结合,将风险隐患消灭于萌芽。四是完善和强化信息系统管理。根据监管业务特点,编制和设计质押业务专业软件并上网运行,实现监管业务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
3、事后控制
建立危机事件管理机制,当出现危机事件时实现高效稳定的应对和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
任何一项业务都有其系统风险,任何一种管理都会有疏漏,怎样将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呢?下面对风险分散进行分析。
1、缴纳保险
采取由出质人缴纳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这是风险分散的最基本形式,主要包括财产险与责任险。
财产险是针对质物所上的保险,具体有:仓储环节主要包括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还有盗抢等附加险;其他环节的保险,如质物需要运输的,在运输途中要求上“国内陆运综合险”,还有盗、抢、雨淋等附加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如果已上保险的需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改为银行。
责任险是针对物流公司的监管责任所形成的赔偿而上的保险,目前已在洽谈和试点操作阶段。
2、担保制度
针对在出质人作业库及第三方仓库,由于非物流公司的故意行为而形成的赔偿,由出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仓库给予物流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建立风险池机制
针对市场内几百家客户都有融资需求时,每个参与者按其授信额度的比例存入一定额度的资金,形成风险池,当一户企业不能还款时,先用风险池内资金还贷,再追索当事人还债,风险池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客户的盈利。
4、风险收益
动产监管业务作为金融物流业务的延伸,是一项高风险业务,因此在收入中要含有风险收益,用于支付出现的赔偿损失。
5、预提坏账准备金
作为高风险业务,一直以来都在探讨提取坏账准备金的办法,由于目前是所得税后提取,没有实质意义,因此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予以支持。
案例:电话提货
2008年,借款人开展汽车质押业务,总量模式,由于要进行车展,需要将部分汽车开出监管区域,剩余车辆的价值低于银行要求最低控制价值,物流公司不同意,借款人(出质人)就找银行客户经理,给物流公司打电话,物流公司为了维持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在银行没有正常解押出库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出质人将汽车开走展览。展览会上,出质人将车卖掉,就没有将车开回。金融危机爆发后,出质人弃货逃逸,多家债权人将该借款人告上法庭,法院将4S店和作为质物的汽车一同拍卖,银行没有分得覆盖债权的金额,差额300万元。于是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0万元,物流公司讲展览未开回的汽车价值不足100万元,其余车辆都符合监管要求,最多是赔偿100万元,而且是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放货,也不全是物流公司的责任。经过物流公司总部与银行总行协调,双方同意只对价值1 0 0万的汽车部分商议赔偿问题,最后达成协议,由物流公司承担全部100万元赔偿,由于银行也有责任,以后合作业务中,在每笔业务正常收费基础上提高一定比例,作为物流公司的风险收益,弥补物流公司的损失。
从案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银行工作人员为了业务发展和保证收益,擅自给物流公司打电话要求放货,是违规行为。
2、物流公司明知这不是正规渠道,为了维持与银行的关系,没有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的指定放货指令发货,构成了违约。
3、银行的客户经理注重收益,管理部门更重视风险,物流公司应与银行有权放货的机构联系,保持与银行管理部门及风险控制部门的联系,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4、当银行的债权得不到偿还时,银行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物流公司承担全额损失,是银行的通常作法。
5、对于银行而言,担心的是责任,由于法院判决损失的200万元,银行可以讲是没有责任的,但100万元部分却是有责任的,通过风险收益方式解决争端是一个立足长远的好办法。
篇4:动产质押典当合同
动产质押监管,是指企业以其拥有所有权且银行认可的产品或原材料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贷款方式。质押物需交付银行认定的仓储监管公司监管,不转移所有权。企业既可以取得贷款,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
动产质押融资在中国起步较晚,只有部分地区在商贸领域开展过一对一的动产质押融资。安徽省宁国市在工业领域开展一对多动产质押融资的模式,为产业集群中希望解决融资贷款难题的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
依托产业集群的融资创新
安徽宁国被称为中国的“耐磨铸件之都”,核心产品是耐磨球。截至2011年底,宁国耐磨材料企业共有160家。其中,生产企业120家。年产量约70万吨,全年实现工业产值48.8亿元,占全国市场的21%以上。近年来,宁国市耐磨材料行业的产值基本占产能的42%左右,其原因主要是流动资金不足,行业信贷资金缺口达2亿元。
动产质押贷款是解决资金缺口的一个思路。但获得动产质押贷款的条件比较“苛刻”:一是借款人是规模较大、经营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源比较稳定的商贸或生产企业;二是产品或原材料必须不易损耗、贬值,易于长期保管,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三是货物规格明确,便于计算且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四是产品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对于一般的小微企业,很难符合银行对动产质押“借款人”的条件,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同质性产业集群,企业产品或原料是具备条件的。其变现能力甚至更强,区域内企业间即可变现。基于动产质押产品的优越性,宁国市采取了一种创新的方法—质押期间转移各小微企业质押物的所有权,进行集中仓储,为集群内小微企业解决融资贷款难题提供了思路。
宁国耐磨球生产企业集群中的小微企业,基本都有各自稳定的客户群体,产品同质性高,价格计算简单,可以互相销售,变现能力强,且产品易于长期保存,具备质押物的要求。安徽中财物流公司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小微企业耐磨球产品集中仓储,即可满足银行对“借款人”的规模要求。中财物流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82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物流集聚园区建设和现代物流业务经营的服务性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由中财物流公司在质押期间拥有企业质押物的所有权,满足了银行对借款企业“经营规范、财物状况良好”的要求。
模式推广及问题
“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动产质押贷款融资”实践正在宁国市耐磨球产业集群中陆续展开,并向其他产业集群延伸。据中财物流公司董事长王尚桃估计,安徽省适合做这项业务的产业集群有100个,在全国范围内,则有约1万个。
该模式有效化解了银行面临小企业数量多、授信工作量大、投入产出小等诸多矛盾,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货款审批流程多,周期长;二是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困扰。该模式中,企业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来明确质押物的产权归属,然而由于开票金额小于质押物的实际价值(市场价的70%),企业担心成为真实交易,而且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月,如200万的贷款,需要缴纳29.06万元的增值税,企业实际仅获得170.94万元贷款;三是放款流程存在风险。该模式中,中财物流需要与“过桥企业”签订虚拟的采购合同、“过桥企业”可能拖延甚至扣款以及还存在中财财务逃税嫌疑等。
篇5:机动车辆个人质押典当合同
质典字10第号
当户(出典人):(以下称甲方)
现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典当行(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机动车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办理质押典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押典当车辆
品牌型号:数量:台。车辆号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评估价值元整。
第二条当金数额
该车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当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第三条典当期限
1、典当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当金和日期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与本合同附属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综合费用、当金利息
1、综合费率为‰/月,于签订本合同的每个月期满的对应日前支付,即每................................月的日之前支付。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元整(大写:),乙方先行................扣除第一个月的典当综合费用元,(大写:元整)。...................
2、当金利率为‰/月,于签订本合同的每个月期满的对应日前支付,即每...........................月的日之前支付。不足一月的,在赎当或续当时交纳。提前赎当的,利息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当期不足天的,按天计算。...........5.....5.....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当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六条第3、4、5、6项所列的足以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3、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乙方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当金本金、综合服务费、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向甲方追索。
4、乙方承诺合同生效后3日内将当金给付甲方。
5、甲方赎当完毕,乙方应及时返还当物及有关单据、证(照)等。
6、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随车手续 车辆登记证、购置税缴费凭证、保险单、行.驶证、车钥匙等 由乙方保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甲方可随时检查。汽车质押期间,如外部出现损伤,由乙方负责。因停放..............
时间过长,造成内部损伤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甲方须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5天与乙方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费和相关利息。
3、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当金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5、甲方汽车质押典当给乙方,乙方以质押物优先受偿的款项范围包括: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七条当物的保险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保险公司并按乙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质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质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质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质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质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当金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5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代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质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5、质押期间,该质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甲方损失。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终止本合同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4、乙方因实现本合同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交易....................................过户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车辆所有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质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乙方有权就此提前终止本典当合同并追......................................究甲方当金总额的违约责任。.......20%........
第九条 赎当
1、甲方在本合同期满赎当时应当偿还当金、综合费用及利息。
2、甲方可提前赎当。逾期赎当的,甲方除偿还当金本息外,还应按逾期天数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比例支付逾期限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按当金总数额0.05%(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续当
1、如果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赎当,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5日内向乙方申请办理续当。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办理续当手续时,甲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续当综合费用。逾期或未付清前期利息、综合费用的不予续当。
2、续当时应签订续当凭证,本合同之补充。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绝当
1、当期满或没有在五日内办理续当手续,也不赎当的,即为绝当。
2、依本合同第一条估价金额,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由乙方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所得收入乙方优先受偿当金、综合费用、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书面送交对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5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陆 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当物移交完毕并经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公证
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户(甲方)签章:典当行(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6:机动车辆质押典当合同书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 台。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典当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典当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当费用:月利率:_____‰ 月综合费率:_____‰ 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典当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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