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关键词: 百户 房县 电站 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共6篇)

篇1: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百户沟水电站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

1.1 项目建设的意义

百户沟水电站工程位于湖北省房县平渡河流域上,为平渡河流域水电开发的第二级电站,上游接龙洞口水电站,下游接湖溪水电站。百户沟电站坝址位于九道乡八里村水田坝口附近,紧靠“房县--九道”公路,电站厂房位于上龛乡石柱村。该电站距房县县城125km,距十堰市230km。百户沟电站坝址以上承雨面积145km2,多年平均降雨量1288mm,多年平均径流深709mm,多年平均流量3.26m3/s,多年平均径流总量1.03亿m3。

百户沟电站的装机规模为12600kw,坝高4.5m,正常蓄水位856m,设计引用流量6.77m3/s,设计水头230m,输水线路确定为右岸走向,总长8.77km,电站年发电量5300.8万kw·h,年利用小时4207h,枯水期(12月~次年3月)旬均出力5556kw。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主要供电范围是房县。

百户沟水电站的建设能够合理开发利用平渡河水能资源,工程建成后不仅可增加房县电网的电力供应,缓解电力供需矛盾,而且还可带动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节省煤耗,保护环境,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提倡农村开发水能资源,建设中小水电站,促进农村电气化”的要求相一致。

1.2 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位于偏僻山区,人烟稀少,没有大的城镇和大中型工业企业,在评价区进行的环境监测和现场查勘结果表明:

评价区域内水环境质量较好,可达到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

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良好,监测结果表明,2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均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噪声标准值,而夜间监测值则全部超标,监测点周围没有明显的噪声源,超标原因主要是河流流水声及风声。

评价区植被覆盖率为78%,自然植被共分为6个植被型,9个群系纲,24个群系。植被群落的基本类型有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灌丛,草丛。评价范围内评价范围内国家级保护植物8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植物有2种:银杏和水杉,国家II级保护植物有6种:红椿、川黄檗、樟树、野大豆、金荞麦和厚朴。评价范围内林地均为天保林,流域规划的实施约占

用1.03hm2的天保林林地,主要为阔叶林,主要树种有栓皮栎、槲栎、山楠、楝树、椿树等,多为小乔木或灌木,高约3~5m,也有少量针叶林,主要为马尾松林、杉木林等。

陆生动物种类较多,物种多样性丰富。评价区内两栖动物有2目6科12种,爬行类共有2目8科18种,鸟类有9目20科55种,兽类共有6目14科29种。评价范围内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5种:大鲵、雀鹰、鸢、红腹锦鸡、长耳鸮。省级保护动物36种:中华大蟾蜍、泽陆蛙、棘腹蛙、棘胸蛙、绿臭蛙、花臭蛙、饰纹姬蛙、多疣壁虎、玉斑锦蛇、王锦蛇、黑眉锦蛇、乌梢蛇、尖吻蝮、白鹭、灰胸竹鸡、环颈雉、黑枕绿啄木鸟、家燕、金腰燕、棕背伯劳、红尾伯劳、发冠卷尾、黑枕黄鹂、红嘴蓝鹊、松鸦、大嘴乌鸦、画眉、大山雀、凤头鹀、草兔、赤腹松鼠、豪猪、猪獾、狗獾、鼬獾、花面狸。

评价区分布有浮游植物5门24种,以硅藻门和红藻门为主;浮游动物共计4大类16种,其中原生动物4种,轮虫6种,枝角类3种,挠足类3种;底栖动物共计20种,其中环节动物4种,软体动物6种,节肢动物10种;鱼类9种,主要为鲤形目和鲇形目,其中鲤形目鲤科种类最多,为6种,鳅科有2种;鲇形目鲿科1种。评价范围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鱼类,湖北省保护鱼类1种:多鳞白甲鱼。评价区水生生物种类数量较少、水生维管束植物贫乏;鱼类种类、资源量少,多具备适应山溪急流生活的生理特征,这是由于该流域纵坡陡,水流急、流量小、水温低、水浅,水体清彻(透明度高),为典型的山区溪流性水生生境特点所决定。

评价区内平均净生产力为859.77gC/(m2·a),比全球陆地水平高139.77gC/(m2·a),说明评价区的植被生长良好,森林覆盖率大,生态系统稳定性强。在本工程评价区各拼块中,林地的优势度值最高,达到60.01%,其密度(42.52%)与频度(84.28%)均高于其它地类,说明,林地是评价区的模地,是本区域内对景观具有控制作用的生态体系部分,由于林地的生态功能较强,因此从整体看工程影响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较好,有较强的生产能力、抗干扰能力和系统调控能力。在评价区分布各种植被类型中林地是主要的景观,近年来国家实施天然保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一系列保护措施使得评价区林地植被得到很好的恢复,林地植被面积逐步增大,使得评价区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评价区主要环境问题是经济落后、自然灾害、局部生态破坏、百户沟电站部分弃渣沿河岸或山谷堆置,没有采取水保措施,极易发生水土流失。

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该工程位置没发生变化,工程变更后大坝由3.5m增高到4.5m,引用流量由5.5 m3/s变更为6.77 m3/s,工程变更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

(1)水文情势的影响

该工程对评价河段水文情势的变化较大,主要影响区为坝址与电站厂房之间的河段,总长度为8.65km,径流量将大幅度减少,仅有生态流量和区间流域汇水量,但河段没有断流风险。该电站运行后,减水河段无生活、生产取水,对农业灌溉及生活无影响

(2)生物资源的影响

本工程征占地包括主体工程区、弃渣场、料场、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本工程共占压各类土地面积计6.5hm²,其中永久占地5.67hm²,临时占地0.83hm²;永久占地中包括林地1.03hm²,灌草地3.64hm²,水域0.56hm²,滩涂0.44hm²。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占用的土地类型主要是低矮灌丛、滩涂水域以及次生林地。所影响的植物均为常见种或广布种,工程开挖与占地对物种的繁衍和保存影响较小。加之施工结束后将对大部分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对评价区陆生植物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

工程施工占地将对评价范围内1.03hm2的天保林造成不可逆影响,虽然面积较小,但仍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使工程对天保林的影响减小到最小。

河段减水后,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河道两岸部分区域内植被的影响,河水是河岸区域植被的主要补水来源,如果补给水量达不到植被需水下限,将会造成植被物种的改变,由喜水植物向旱作植物转变。该工程在运营中将保证坝址下游生态流量0.326m³/s,可以减轻工程对河流两岸植被的影响

百户沟水电站工程施工会对评价范围内的陆生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陆生具有活动和迁移的能力,加上施工区小、施工时间短,因此工程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工程实施后,随各种恢复和保护措施的落实,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可得到一定的改善,施工结束后,它们仍可以回到原来的领域。因此施工期对陆生脊椎动物的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影响即逐渐消失。

施工期工程建设有少量废水排放,对水生生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十分有限,仅限于施工区附近,导致的结果是耐污种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增加,非耐污种减少,不过这种情况是暂时、可逆的,将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结束。工程运行可能导致坝址下游长约8.65km的河段径流量减少甚至部分断流,对坝下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较大,需采用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

百户沟电站大坝阻隔会对评价区的产漂流性卵的多鳞白甲鱼的繁殖产生一定影响,在龙洞口水电站大坝和湖溪水电站大坝建成之后,影响更加突出,不过在湖溪下游的龙背湾水库上游还有较多适宜生境供其繁殖,如阴峪河、洪坪河、杨泗庙河等,平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对其繁殖影响较小。

工程建设完成后,使区域内生产能力由现状的859.77gC/(m²·a),降低为858.84gC/(m²·a),自然体系的生产力平均减少0.93gC/(m²·a),生物量降低41.82t,降低的幅度很小,并且仍然比全球大陆生态系统平均净生产力值720gC/(m²·a)高138.84gC/(m²·a),因此,工程对自然体系生产力的影响是能够承受的。

工程建设完成后,植被状况虽然有所减少,但减少量相对较小,总体变化不大,工程实施和运行对评价范围自然体系的景观质量影响甚微。

(3)水环境的影响

百户沟水电站为小型引水式电站,无调节能力,无水库,因此不存在因水体封闭而产生的富营养化风险,对河流水温产生的影响也很小。运行期产生的污水和污染物极少,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房县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9月水质现状监测结果显示,评价范围内的平渡河河段水质监测指标的监测值均在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限值以内(Sij<1),加之悬浮物浓度很低,表明水环境现状较好。

(4)声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分为固定源和流动源两种。属固定源的钻孔与施工机械噪声来自于开挖土石方、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搅拌等,具有声源强、声级连续的特点。属于流动源的运输、施工车辆的引擎声和喇叭声则具有源强较大、流动性强等特点。

施工期噪声对评价区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影响的对象主要为施工现场附近居民(坝址处的咸池沟一组6户居民、厂房处二荒坪石柱村8户居民)、现场施工人员和野生动物,但这种影响是短暂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轮发电机和水泵运行,噪声声级为80~85dB(A)。上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而且水泵为短暂的间歇运行,除故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据房县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9月12日对百户沟坝址和厂址监测结果显示,2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均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噪声标准值,而夜间监测值则全部超标,监测点周围没有明显的噪声源,超标原因主要是河流流水声及风声。监测结果显示该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终止。据公众调查的反馈信息可知,在施工期间并无噪声夜间扰民的情况,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劳作基本无影响

(5)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间的主体工程基础开挖、土石方回填、骨料加工筛分、仓库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 的粉尘和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场内及对外交通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挖掘机械生产和火药爆炸时产生的废气以及生活区内生活燃煤产生的废气等,都将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TSP、SO2、NOx、CO、烃类等。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防护措施有:对于混凝土拌合系统、钻机、粉碎等加工系统采用湿法施工;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封盖或适当加湿;对产尘较大的施工人员方法防尘口罩;爆破时施工人员远离现场;场内场外的主要运输道路上应经常洒水清扫。施工期的活动属短期行为,但随着施工的结果,上述影响将得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可得到恢复。

据房县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9月12~17日对百户沟厂房处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显示,SO2、NO2和PM10日均值达标率均为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表明评价范围内总体环境空气现状质量状况良好,显示工程施工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据公众调查的反馈信息可知,工程施工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劳作基本无影响

工程完工后,将利用水力资源发电,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工程周围地区的环境空气没有不利的影响

(6)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施工生活垃圾高峰期为432kg/d。施工生活垃圾可导致施工区卫生状况变差,滋生病源微生物和媒介生物;遇降雨垃圾中的污染物被溶出,对河流造成污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生活垃圾量及时清运,没有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百户沟电站的土石方开挖15.14万m3,其中回填、浆砌、干砌、砼浇筑等共利用4.99万m3,可产生弃渣10.15万m3。该工程的弃渣分别弃渣于指定的9个弃渣场,因工程还没完工,目前弃渣场还没有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拟建项目定员38人,按生活垃圾产生指标0.8kg/人·d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30.4kg/d,产生量小,在清运及时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7)水土流失环境影响

本项目共占压和扰动原地表面积6.5hm²,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4.67hm²。本电站工程在建设期水土流失量为2500t,新增水土流失量2300t。项目区中施工期弃渣场、土料场、施工道路流失强度较大,这些防治区是水土流失的重点防治区。

(8)泥沙情势的影响

工程运行对评价区泥沙的时间、空间分布略有影响,总体上对泥沙情势影响不大,泥沙淤积不会成为一个明显的环境问题。

(9)对局地气候的影响

百户沟电站坝高仅4.5m,水库库容很小,对评价区地形地貌、植被、水域等局地气候影响因素改变甚微,因此对局地气候无影响。(10)环境地质影响分析

百户沟水电站规模较小,施工难度不大。从工程区地质条件看,对水电工程建设也较为有利。工程建设引发滑坡、坍塌等环境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小。(11)移民搬迁影响分析

因工程建设需要,在百户沟沟口厂房处需拆迁房屋2间,迁移1户3人,其现有耕地和林地不发生变化。居民拆迁还建房屋,土地平整和房屋修筑会破坏原有植被,并产生少量弃土弃渣,导致水土流失。

(12)人群健康

施工人员大量进驻可能使一些传染病、皮肤病等发生与流行,此外施工区毒蛇或马蜂等毒虫也会对施工人员造成威胁,因此应加强防范措施。

(13)社会经济和生活质量影响

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的社会影响主要是有利影响,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淹没和占用林地造成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对当地的经济和居民生活质量没有影响,而且工程建设方将提供资金补偿。工程运行后将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就业状况和山区交通条件。工程的社会影响总体是利远大于弊。

(14)环境风险

工程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炸药及各类燃料的运输和储存风险、森林火灾、和运行期溃坝风险。需加强管理措施,谨防爆炸、森林火灾等风险事故。坝址处坝基、坝肩抗滑稳定性较好,下部岩体五破碎性,完整性较好,地质条件对拦河坝的建造比较有利,加之拦河坝的工程量小,施工难度低,只要设计合理、严格保证工程质量,可以将溃坝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15)公众参与

参与方式采用实地走访、填写《湖北房县百户沟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公示等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交流。

公众普遍对该工程表示支持,认为工程运行可提高当地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保证率,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该工程主要评价因子成果见附图8。

1.4 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结论

(一)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原环评报告书中的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1)制定工程征地地区生态环境规划。加强水土资源、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人群健康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工程影响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2)施工区开挖的弃土渣石综合利用时,回填的地基要及时修筑防护墙,避免遇暴雨发生泥石流。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对施工迹地及填平、覆土,适宜种植的地段应优先发展种植业,为植被自然恢复创造条件。对坝区新土层种植草皮、绿化树种等。

(3)工程运行期结合房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保护好现有的林地。

因该电站还没完工,原环评报告中的措施应继续落实,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规划环评及批复的规定,还应增加以下措施:

(1)各弃渣场堆置于弃渣场,应及时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以整治,以防产生水土流失、淤积河道等危害。

(2)需占用的天保林林地应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林地补偿费用,办理用地手续。并且应办理采伐许可证,依法对林木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的林木损失进行补偿,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块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百户沟电站冲沙闸兼有生态放水功能,为保证百户沟坝址处最小下泄水量,应在冲沙闸处设置在线超声波流量计,并与房县环保局联网,保证生态流量不小于0.326m³/s。拦河坝下游得到一定补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有所减轻。

(4)水生生态修复补救措施

根据平渡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为保护百户沟电站水生生态环境,应采取以下措施:

为保护大鲵生存环境,百户沟支流禁止进行开发; 为保证百户沟大坝下游河道生态流量,取消朱家沟支坝;

因百户沟水电站建设导致省级保护鱼类多鳞白甲鱼生存空间大大压缩,评价河段数量减少,根据平渡河流域规划环评要求,百户沟电站运营后每年在百户沟电站库区、朱家沟、百户沟等适宜支流对多鳞白甲鱼进行放流,放流多鳞白甲鱼的数量为200尾,每尾全长4~6cm,体重1.5~2g,可以委托龙背湾鱼类增殖放流站在百户沟电站水域范围内进行放流任务,放养经费纳入百户沟电站生产经营成本。

(5)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保护措施

百户沟水电站的实施主要会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主要是野大豆和金荞麦产生影响,这2种植物在评价范围的其它地域也广泛分布,项目实施对这些种类的生存虽然不会带来很大的威胁,但在工程实施前尽量收集野大豆和金荞麦的种子,到合适的环境中播种或种植,以尽量减少淹没损失,避免这些物种遗传多样性的缺失。

(6)其它保护措施

鉴于百户沟水电站的建设对该河段的鱼类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该河段鱼类资源的保护,建议将工程所在河段(坝址以上的回水区——电站尾水排放口以下处)作为禁渔河段,严禁任何形式的捕鱼行为;对平渡河其它河段加强渔政管理,禁止非法捕鱼(毒、电、炸等),设定每年5~8月(鱼类繁殖期)为休渔期。以上措施由电站和大支坪镇政府配合实施。

蓄水前应尽可能地清除淹没线以下的植被。林木砍伐残余的枝桠、枯木、灌木丛以及秸杆、泥炭等易漂浮的物质,在水库蓄水前,应及时就地清运。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有电站员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6m3/d,如果不经处理仍属于超标排放。因此应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对生活污水中COD、BOD的去除率分别可达75%、90%左右,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绿化灌溉,严禁直接排向河道。

(三)水土保持措施

原环评报告中所提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内容:(1)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建设期在开采土石料、施工开挖中的弃土石渣应堆放到规划的堆放地点,不得随意乱堆,对难以利用的弃土渣应储存在指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入河中;应尽量减少粘土、石料沿途撒落,避免施工运输产生的水土流失。利用弃土弃渣回填的辅助场地应及时修筑挡渣墙,防止滑坡造成泥石流。(2)水土保持生物措施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坝区、输水系统和厂区等施工现场。对土料场、坝址周围的施工迹地、厂房处的施工迹地、弃渣场等应及时进行生态修复,种树植草,草种选择生长快的低矮匍匐型种类;树种主要采用当地树种,重点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

因工程还没结束,经现场调查,水土保持措施还在实施中,在后续工作中,仍需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及水土保持报告中的各项措施。

(四)移民安置措施

该工程拆迁量小,仅在百户沟沟口厂房处需拆迁房屋2间,迁移1户3人,其现有耕地和林地不发生变化。居民拆迁还建房屋,由建设单位出资建房,建设地点靠近石柱村村级公路,为荒地,还建房现已完工,并已通水、通电。

1.5 综合评价结论

百户沟水电站工程变更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能源政策,属于《湖北省房县平渡河流域(房县段)规划报告》、《湖北省房县平渡河流域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意见中最终推荐方案中梯级开发电站之一,符合房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获得了工程建设区公众的广泛支持。工程选址、方案和布置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对水文情势、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大,但可以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予以减少或恢复。在采取切实措施保落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并能保证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坝址下泄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的情况下,该工程在环境上具有可行性。

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强化环境管理,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篇2: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9〕779号 【发布日期】2009-08-03 【生效日期】2009-08-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的通知

(环办函〔2009〕779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部在环境影响评价专职人员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你单位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持有人员在本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岗位证书的变更。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管理,及时掌握环境影响评价专职人员的从业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人员状况,维护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环办〔2009〕45号)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由你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于60日内办理岗位证书变更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岗位证书变更的人员,不得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

联 系 人: 徐海红

联系电话:(010)5109549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8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00012)

附 件:应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人员名单

二○○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

应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人员名单

序号 所在地 单位名称 姓名 北 京 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赵清/孙卓良/周重华/姬伟/周宏刚/王常新 2 北 京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陈左/焦大化/辜小安/宋晓明/杨伟德/孙桂兰/陈建东/沈禾/绍龙海/刘守勤/常欣/王伯福/张百练 北 京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金世中/吕赫男/周璐北 京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曹世凯/於凡 北 京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化工研究院 王庆生/韩滨/陈平/张国兴/谭永宁/李准北 京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肖新建 北 京 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侯鹏/张伦梁/陆迪/贾丽北 京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核化安全研究所 吴静/范韵臻北 京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徐耀德 北 京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陈桂英 北 京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林永寿/韩振宇/李汉平/张清波/叶琰/成涛/杨艳/王爱平天 津 南开大学 黄耀/郭丽坤/彭新红/黄娟/傅银银/王丽华/林妍/罗晓天 津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于淼天 津 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 刘昶庭 天 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马文奎/周信泉/霍家明/王立卿天 津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王翠欣 天 津 天津市亚瑞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李军/薛永海 天 津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曹玉和/何俊/陈红盛/张媚天 津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李平政/王兆吉/尹凤亮/左河疆河 北 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成文连 河 北 沧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李家胜/翟金双河 北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金平 河 北 廊坊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郜志清/吴庆寅/蔡凤英/陈全有/王强/刘凯河 北 河北大学 何炜 河 北 三河市常青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张宇 河 北 化学工业第一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景金星/张丽/董国菊/张宝军/胡恒伟河 北 中冶京诚(秦皇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何景玲/周磊河 北 石家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许秀娥 河 北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李树清/庄良成/袁之炎/付丽华山 西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于若芳

山 西 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韩静

山 西 山西农昌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吴丽琴/刘文涌

山 西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杜素军

山 西 太原科技大学 张丽平/刘青

山 西 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潘颖文/李树桓

山 西 山西中昊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高圣凯

内蒙古 包头市核新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斯尔格楞/赵亮/滕福萍

内蒙古 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王欣敏/李靖

辽 宁 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林大泉/申开莲/王波/刘念曾

辽 宁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徐芳溥/张家明/谢补然/王春燕/武国元/李峻/高淑秋/刘怡蔚/李冬梅/王玮荔

辽 宁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宋显方/李书恒/张冬梅/薛伟宏 42 辽 宁 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张宇/尹家平/王森海/张春涛/王洪涛/于新安/陈振宇/陈国伟/高海林

辽 宁 大连海事大学 何兴旗/王海/肖井坤/刘丽波/吉云秀/邵秘华

辽 宁 辽宁科技大学 刘洋/张海灵

辽 宁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唐晓彬

辽 宁 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李会/赵喜萍/贾子贺/梁红兵/崔杰/任枫

辽 宁 核工业二四○研究所 林殿科

吉 林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晖联/刘子刚/张妍/李桂莲/黄平沙/白春节/孟丹/冯树丹/崔勇/介冬梅

吉 林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王飞际/张秀萍/傅敏霞/卢彤彤/马俊/王志刚/牛文华/吴睿

吉 林 吉化集团公司 赵薇/邵占杰

吉 林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刘文泉/杜梅

吉 林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陶建东

吉 林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王金达/于君宝/刘景双/麻壮伟/王国平/闫百兴/杨继松/孙志高

黑龙江 绥化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牛静波

上 海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宋海晨

上 海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杭全/顾其祥/严颖明/蔡军杰

上 海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何国祥/周学斋/顾汉/奚桂英/刘明华/姚芳/夏凌志

上 海 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康峰/朱彩娥

上 海 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于孟春/樊文艳/周佩珍/周京园/韩红霞/吴伟/宋军/曹晓华/吴晓华/曹琴华/叶金秀/黄萌/应丽珍/任文杰/张洁/谢煜栋

上 海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曹进/李雅珍/谈荣全/刘惠厚/王西林

上 海 西图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桂时乔

上 海 复旦大学 孙铭

上 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沈新强/陈亚瞿/杨鸿山/陈渊泉/钟霞云/袁骐/徐兆礼/蒋玫/樊伟/王云龙/全为民/晁敏/张凤英/姜朝军/顾润润/平仙隐/沈盎绿/周为峰/罗民波/丁峰元

江 苏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明新/詹耀进/林莺/应明/王若谷/杨建农/倪少虎/卞海洋/古应红/张建勇/李凌

江 苏 海安县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崔恒勇

江 苏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张志轶

江 苏 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秦惠平

江 苏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苏惠

江 苏 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陶景忠

江 苏 江苏久力咨询有限公司 滕业龙

江 苏 河海大学 操家顺

浙 江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吴康跃/赵宏/姚海鸥/温炜

浙 江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王传花/王奇

浙 江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余晓燕

浙 江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程锦晖/雷霆/王丹 76 浙 江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周均

浙 江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蒋巍巍

安 徽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龚利华/梁兴/李小兵/金善慧/汪文生

福 建 福建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怡/潘松壁/杨凡

福 建 漳州市环保开发公司 黄光辉/林恭利/吴燕玲/林财兴

福 建 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俞亮

江 西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李茂康

山 东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李仁金/邱云殿/谢依民/石来元/胡跃诚/张维东/杨本/王兵/王静/张

篇3: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三都镇位于建德市东部, 地处兰江、新安江、富春江三江汇合处, 东面与乾潭镇、浦江县相邻, 南面与大洋镇、兰溪市接壤, 西面与梅城、北面与建德林场交界。全镇总面积193.6km2, 辖50个行政村, 1个居委会。现全镇总人口26640人, 有耕地面积18099.16亩, 人均0.679亩, 山林15.9万亩。三都镇城镇区现状人口为5000人, 其中后靠移民1333人, 根据三都总体规划, 到2020年, 城镇区人口将达到7000人。2005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142877万元, 其中工业总产值122787万元, 农业总产值20090万元。财政总收入805.06万元。距建德主城区40km, 交通便利。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 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尤为滞后, 集镇供水就是典型的实例。原三都集镇自来水厂一座, 建造于1980年, 制水能力为1000 t/d, 现日最大供水量为0.06万t, 城镇配水管网混乱, 漏耗水量较大。且由于水源取自苔溪和富春江交汇处, 由于受到富春江水库限制发电的影响, 取水口水流动较慢, 基本上变成死水, 随着生活垃圾增多, 水质逐年下降, 水色常年变绿、变黑, 加之去年连续干旱, 这一现象日趋严重。供水水质的恶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都集镇生活用水困难问题, 使党委政府伤透了心, 迫切希望解决用水难、水质差的问题。因此, 建设三都镇水厂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都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多次组织水利、地质、卫生等相关部门专家分析、论证后, 提出切实可行的供水工程建设方案, 决定新建棋盘石水库作为饮用水源, 新建水厂的建成, 将有力拉动三都镇经济的迅猛发展。

某水厂工程取水工程地处清江一级支流泗渡河的源头支流大坝河流域, 属清江左岸支流地处巫山山脉南麓的鄂西南山区。流域地理位置为:东径110°12~110°23, 北纬30°24′~30°40′。进入宜昌渔峡口。流域地处巫山山脉南麓的鄂西南山区, 属石灰岩地区, 岩溶发育, 整个流域属典型的山区峡谷型河流, 河谷呈基本对称的“V”或“U”型谷, 河流纵坡大、跌坎多, 水流湍急, 两岸冲沟发育, 谷坡陡峻, 地形坡度一般在40°以上, 局部地段形成高达30~100m的陡崖。

从大范围看, 本流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 因地势陡峻、海拔悬殊, 导致光、热、水在时空分布上的复杂性, 自低而高, 从二高山到大高山的三个农业地貌带形成丰富多彩的小气候, 气候垂直分带明显, 具有典型的立体性, 区域内整体植被良好。

大坝河水库控制流域为北界村所辖, 以农业经济结构为主体, 没有工矿企业。全村国土面积44km2, 2004年有人口693人, 现有耕地1350亩, 人均占有耕地1.95亩, 当年粮食总产量13万kg, 人均产量188kg,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130元。目前, 对该地区环境存在威胁的主要因素仍来自自然灾害和人类活动, 如库区农垦种植所使用的农药、化肥对自然环境有一定程度污染, 但总体来看, 该地区环境状况依然良好。

2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次供水工程对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工程实施阶段对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3 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分析, 拟建工程主要为敷设输水主管、城镇给水管网工程和新建的取水大坝以及新建供水处理厂等;其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 工程占用土地, 工程开挖会导致局部生态环境暨生态影响破坏。

2) 施工扬尘, 会对施工区的局部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3) 施工机械运行及运输车辆流动, 会对施工区声学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4) 管沟开挖弃渣, 在就地堆放, 对地面环境质量也会带来一定影响

5) 施工材料在施工区堆放, 对施工区人员、车输往来有一定影响

2.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 拟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反映为给水管线敷设。由于拟建给水工程规模不大, 管线不长, 施工期短, 生态环境暨生态景观的破坏基本可以控制在有限范围内。这些影响是暂时的, 随着施工的结束和施工迹地恢复措施的实施, 工程施工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将得以消失。

2) 拟建工程施工的废气、粉尘来源, 主要有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工程开挖与弃渣运输的扬尘, 以及砂砾料使用与拌和的粉尘。由于拟建给水工程涉及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粉尘和燃油废气排放量小, 对施工区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极其有限。并且工程施工区地势相对开阔, 净空条件较好, 施工区废气排放扩散条件好, 不会对该地区形成大气污染危害, 无须进行专项防治。

3) 拟建工程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为工程开挖、混凝土搅拌、场地清理和使用施工机械的固定声源噪声, 会对周围地区的声学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经分析预测, 在不采取隔声降噪治理措施的情况下, 管道施工场界噪声超标的影响范围一白天约为施工区周围100m, 夜间将超过施工区周围约200m。只要按照施工中有关规定作业, 声学环境质量的污染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 拟建工程给水管道施工区, 施工开挖土石方可直接用于场地平整或管沟回填。如有剩余弃渣, 可用于道路周围填充洼地。由于工程施工弃渣量不大, 处理方式简单可靠。施工弃渣不会对城区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危害影响

5) 水库淹没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就库区环境现状而言, 因早有农业垦殖活动及公路交通运输的存在, 库区范围内已基本没有成片的林木, 也极少有珍稀动、植物物种生存, 故主要环境影响是库区耕地的损失和移民搬迁给邻近村、组可能带来的安置压力, 经分析周边环境容量具有消除该不利影响的容纳能力。同时, 库区移民将大大减少人类活动对流域的破坏性影响, 故水库淹没对环境不存在大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 拟建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 在施工结束后, 影响区域范围内的各种环境要素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

4 结语及建议

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工程区自然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就大的环境角度而言, 其有利方面是主要的, 不利方面是暂时和次要的, 不存在制约工程开发的重要环境问题。

篇4: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关键词]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建议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开始实施后,我国原来只单纯针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扩大到对发展规划等战略性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由此向全局性的战略环评方向逐步展开。然而,从理论探讨的角度而言,该法的实施还只是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更加现实、具体的平台,因而我们还完全有必要进一步认识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含义,借鉴发达国家的比较成功的做法,以促进并保证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

一、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IA)的基本含义

战略环境评价这一术语在国内外学术界出现是在本世纪90年代以后。众多不同领域内的学者从各自的角度展开了对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含义的认识:

有的学者认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trategy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即SEIA)是指对政策、计划或规划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正式的、系统的和综合的评价过程。

有的学者从环境经济学的视角出发认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IA)是指对政策(policy)、计划(plan)、规划(program)(简称3P)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的和综合的评价过程。

有的学者认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累积评价、总体环境评价等概念所进行的高度概括。

根据我国权威的环境法学学者的观点,战略环境评价,也叫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进行某项重大活动(如经济发展政策、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之前,事先对该活动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由法定评价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有关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等战略活动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正式的、系统的和综合的评价,查明或判定该拟议进行的活动是否符合我国环境资源保护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该活动是否可以实施的建议或结论,或者在诸替代方案中选出经济上可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小的实施方案,并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供或设计可行的预防、补救措施。

二、国外发达国家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

1.美国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

美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及其后的修正案和美国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CEQ)制定的《关于实施国家环境政策法程序的条例》即《CEQ条例》。

战后,根源于片面、局部的调整保护方法不能制止环境质量继续恶化,必须寻找一种全面的,整体的方法对待环境问题的缘故,产生了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也产生了贯彻“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到1970年代末美国绝大多数州相继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美国的环境质量委员会在1978 年指出,所谓的政府行为包括了政府政策、规划、计划。此后,联邦政府许多部门(如能源部)开始考虑将环境评价结合到部门的发展规划中,尤其是房屋与城市开发部在1981年编制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旨在帮助评价在大城市范围内的开发或再开发及其可选方案的环境影响;加利福尼亚州在1986年通过了《加利福尼亚环境质量法》(CEQA),要求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从项目拓展到政府的决策、规划和计划。1997年纽约州还制定了专门的《环境质量评价法》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包括:(1)拟议行动的环境影响;(2)实施该拟议行动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的对环境的负面影响;(3)拟议行动的替代方案;(4)对人类环境的短期利用的地方利益与维持和提高其长期生产力之间的关系;(5)实施该行为所可能引起的任何无法恢复和无法补救的耗损等。

CEQ条例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以比较的形式陈述拟议行动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从而清楚地阐明问题的含意并为决策者和公众的选择提供明确的依据。替代方案又分为基本替代方案(Primary Alernative)、二等替代方案(Secondary Alternative)和推迟行动,对替代方案的特别重视和对补救措施的要求是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一个突出特点。

2.国外其他国家战略环境评价制度的进展

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认识到单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不足,开始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应用扩展到政策层次;战略环境评价应运而生,并开始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接受,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导则。

荷兰在1987年建立了法定的SEA制度,要求对废弃物管理、饮水供应、能源与电力供应、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989年,荷兰修改了《国家环境政策规划》,规定了荷兰到20世纪末的环境战略,这个《规划》的宗旨就是要求对所有可能引起环境变化的政策、规划和计划作SEA。

新西兰1991年制定的《资源管理法》规定了两类环境评价,一是政策和规划的环境评价,另一是资源开发许可的环境评价。作为环境评价对象的政策和规划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中央政府制定的不同领域的国家政策报告;二是各地区政府制定的地区政策报告;三是各地方政府,包括区和市制定的区域规划。

1995年,加拿大颁布了《环境评价法》,对环境评价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其中也包括战略环境影响评价。1999年,加拿大还发布了《政策、规划和计划提案环境评价内阁指令》,它适用于提交各个部长和内阁批准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显著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的政策、规划和计划提案,该指令明确将政策、规划和计划提案的环境评价称为“战略环境评价”。

俄罗斯总统1995年11月23日公布的 《俄罗斯联邦生态鉴定法》,将生态鉴定的对象规定得十分广泛:将实施后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俄罗斯联邦各种规范和非规范性法律草案,须经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核准的,作为预測俄罗斯联邦生产力发展和布局依据的各种材料等,都必须进行生态鉴定。

欧盟1996年提出《特定规划和计划环境评价指令》的议案,要求成员国在批准或采纳一项规划和计划之前应对其潜在的环境影响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和评价,并提交公众审议,而且该指令对哪些规划和计划应当进行评价以及评价的内容和程序都作了规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4月欧盟(EC)发布了战略环境评价导则(草稿)《Draft Directive on SEA》,并要求其成员国最迟在1999年底以前执行。

三、完善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议

1.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国家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必须依靠广泛的社会支持,依靠公民和社会团体的积极参与。公众参与在美国战略环评的各个阶段中是十分普遍的,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公众参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1)环境知情权是公众行使环境决策参与权的基础,所以应该建立信息适度公开制度。依法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国家机关,应当通过适当的形式向公民、其他社会团体以及国家机关、企业和组织发布与该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有关的信息,满足公众“知情”的需要。

(2)应该将评价者和决策者对公众意见的反馈措施具体化。如美国CEQ条例中对公众参与意见的反馈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即主办机关在准备最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时应考虑来自个人或集体的意见,并且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手段予以积极回应:第一,修正可选择方案,包括原方案;第二,制定和评估原先未加认真考虑的方案;第三,补充、改进和修正原先的分析;第四,作出事实资料上的修正;第五,解释所提意见因何不加采用。我国可以借鉴这种制度,建立具体的公众意见反馈制度,细化跟踪评价制度,这样才利于公众对于他们意见的处理、采纳、实施情况的监督,从而确立一种良性互动的环境保护机制。

(3)逐步扩大依法可以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数量和范围,一方面,应该逐渐赋予广大的环境保护群众性组织,和虽然未组织起来但十分热心公益性环保事业的民众的参与主体地位和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逐步扩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各级各类政策的适用范围,使公众参与的对象范围渐次达到满足其行使环境民主权利,维护自身环境利益的需要。

2.渐次扩展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参考国外多数国家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对政府相应的具体或抽象行政行为都纳入了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之列。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战略性活动则只包括规划,行政立法和政策未列入评价范围;并且还有一部分规划被排除了,如国务院的规划,市级、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还有一部分规划的战略环评从其编制和审批来看,也有可能事实上会被轻视了。由以上可以看出,现行《环境影响法》规定的范围明显过窄。笔者认为应将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也纳入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并渐次扩展到行政法规,以彻底扭转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小范围有序,大范围无序”的被动局面。可以由经权力机关专门授权的环境保护专业机关对国家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在战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增加替代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所寻求的不是那些没有环境影响的发展项目,而是旨在找出任何情况下在环境和社会经济方面都是最佳的项目选择方案。因此,战略环评项目的替代方案及其环境影响分析应是战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点内容。我国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应该增加替代方案的有关规定,以便于通过各种方案的权衡与综合作出最佳决策。同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如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设定替代方案。在战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拟定主体应该尽量充分地提供各种具有可行性的替代方案,并对其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4.完善评审体制

建议采取两级评审体制,即中央级和省级。中央级主要负责中央政府政策、规划、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跨省区的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审。剩余的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负责,包括本省的政策、规划、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的评审。同样,省政府的政策、规划、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由省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批。立法还应加强对审批部门的法律约束,以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目的的实现。

5.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责任制度

健全的法律责任制度是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的根本所在,我国当前主要是采用行政处罚的手段来追究环境影响活动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单纯用行政处罚不足以对那些可造成环境破坏、危害公众健康的严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和有效打击。因此,对于未按法律要求举行有公众参与的听证会、论证会的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应该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宽严适度的法律制裁措施,参与各方才会增强责任感,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才能得到切实遵守。

环境执法是一个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综合性、多元性的执法活动。由于环境影响的潜在性、累积性和灾害放大性,使得环境影响评价的后评价不仅周期长,而且责任主体不易明确,因而要强化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不仅针对管理相对人,而且对执法主体本身的法律责任、违法决策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都应加以明确;要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监督机制对环境影響评价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保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方能得以有效地运行。

参考文献:

[1]刘娟于庆东: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环境评价研究[J]. 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5)

[2]李峰左建安: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及其规范化初探[J]. 能源环境保护,2006,(2)

[3]袁志华夏维陈凌李玉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解析[J]. 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6,25,(增刊)

[4]李爱年胡春冬:中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比较研究[J]. 时代法学,2004,(1)

篇5:环境影响评价自查报告

一、自查工作内容我单位于2011年9月接到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目前正在进行省、市备案、加入协会等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学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等各项规章制度,截至9月底,尚未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没有实际工作业绩,因此本次自查只针对以下内容。

(一)法人资格及固定资产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和注册资金均符合条件。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与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详见附件)。

2、注册地址:拥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详见附件)。

3、固定资产近200万元,固定资产符合条件,固定资产证明清单与现场使用一致(见附件)。

篇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同

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服务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

一、项目建设内容

1、生产规模:

2、项目总投资

二、环评收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环评费用确定方式:固定总价(含税、监测费、编制费、评审费、评估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预付元整(¥元),监测部门的合格监测报告完成后再付元整(¥元),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技术评估,甲方获取到环保局批复后,五日内甲方付清余款整(¥元)。每次付款前,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交当期应付款项的合格发票,3、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三、报告书的评审和交付时间:

1、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审单位:

2、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交编制环评报告书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包括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完成),并提交环保局的合格审批意见。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全乙方所需的资料。

3、乙方负责对所提交的环评报告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时间已包含在以上的提交期限内。如因不可抵抗外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履约,合同期限应顺延,延长的时间由双方重新商定。

4、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保局审批通过稿)正式版10份(环保部门存档的由乙方提供),电子版一份。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和地勘报告、****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2、为乙方顺利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环评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该项目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得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编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安排、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审会。

3、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要求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修改。

4、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送审、报批及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的有关事宜。(协助甲方拿到环保局批复)

6、协助设计单位在有关设计文件中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与内容。

7、乙方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时间要求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8、乙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合同约定时间延误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事宜

1、环境影响评估现状监测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评审费、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评审相关资料,如未按时提交,在编制、评审期间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造成的项目不能正常审批,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不退还预付评价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要退还甲方预付评价费,并且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项目进展延期损失费用。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环评报告不能通过环保局及相关部门的审 查,乙方必须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查,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未按真实情况提供资料导致乙方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提交合格的技术成果和审批意见,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资料,影响工作进度,乙方完成工期顺延;如所提供资料不准确,影响评估工作质量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修订评估工作完成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获悉的甲方的有关资料等不得用于除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也不得将获知的技术、资料、图纸等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将追究乙方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损失。

七、合同争议与仲裁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当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条款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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