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如何落实

关键词: 实践者 基层 浅析 责任

第一篇:两个责任如何落实

浅析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浅析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基层党委纪委是落实“两个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能否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直接关乎“两个责任”的落实到位。现在,笔者就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谈几点看法。

一、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主要表现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纪委的工作,党委只需要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即可。有些党委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作为班子负责人带头廉洁自律,对部下却要求不严。还有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本地经济发展,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同时,基层纪委监督责任意识淡化,缺乏责任担当,导致其自身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荒废。

二是主体责任不明确。一些基层党委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往往还是以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或者由纪委来包办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等问题。落实责任制也仅仅停留在发个分工文件、签个责任状等老一套上,缺乏创新。考核往往交由同级纪委实施,党委的领导仅限于开会部署、听取汇报、带队检查,执行和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仍多由纪委负责,落实责任制仍然处于“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状态。

三是监督责任有弱化现象。纪委工作重心往往在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上,对追究问责工作投入精力不够。一些基层纪委开展责任追究面临较大压力和阻力,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难以追究的现象。即使进行责任追究,手段也仅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内部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所辖部门或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监督检查不力。

四是落实责任的方法简单。多年来,基层党委纪委贯彻落实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年初开会部署,年中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结合所在地方、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的具有操作性的办法不多。落实途径被动单一,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贯彻实施的手段也较为落后,工作方式上仍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上。

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

一是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务求实效。监督责任主要是指纪委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主体责任是总责、是全面责任;监督责任只是一个方面的责任,是有没有尽到监督责任的问题。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没搞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无庸置疑,党委要负总责,承担主要责任,但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推卸。

二是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本方向。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提高纪委的监督地位和能力,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保障。

三、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必须一同落实,一同推进。因此,要充分运用地方报刊、电视台、网站、手机报、宣传栏、户外广告等媒体和播放典型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等,增强基层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正确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是破解基层部门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要求基层党委每季度汇报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局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化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全面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是优化检查方式,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环节。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监督”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模式。坚持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二是每年选取一些权利集中、资金密集、信访突出、案件多发的重点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有序拓展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的途径。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一是有责必究,追究必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搞下不为例;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要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就各级领导班子而言,应以党政领导班子为重点;就各部门领导干部而言,应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三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出了问题积极查处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第二篇:浅谈党组织如何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会议上对落实“两个责任”作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

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由于观念陈旧、担当意识差,以至于出现了主体责任表面化、监督责任被动弱化、落实方法简单化、检查考核形式化等现象。

应当看到,主体责任缺位或不到位的情况,其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监督责任的缺失,必然导致纪律的松弛,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因此,落实“两个责任”,不仅要从思想认识上加强教育、学习、引导,更要在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定位上不断深化,并善用责任考核加强约束、督促落实。下面谈谈部队党组织如何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准确把握内涵,做到“知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要落实好“两个责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掌握“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厘清二者的辩证关系。“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制度体系建设是各级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程,落实好“两个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作为县一级党委的主要责任人,我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毅然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更加自觉肩负起从严治党管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首先,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部队党委要以强烈的担当精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其次,纪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部队政治机关纪委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把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进行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组织落实。认真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把回归主业、聚焦监督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履职权限、监督方式和工作程序,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

二、提高担当意识,认真“履责”

班子成员要履行集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就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守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共同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工作思路和举措。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体责任,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共同履行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避免走进“党委负主体责任就是党委书记负主体责任”的误区。

“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部队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总经理作为党政“一把手”,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经营发展指标不抓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班子成员要履行分管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坚持“政治和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管理中,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对信访举报、审计监督等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对分管人员出现的腐败倾向和不好苗头,分管领导要承担起职责范围内责任,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一要狠抓作风建设,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二要狠抓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要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三、加强执纪监督,强化“问责”

要领导和支持纪委充分履行职责。企业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坚强有力。要定期听取纪委案件线索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亲自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查处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党委会集体研究大要案,坚持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及时帮助化解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面临的阻力,做纪委的坚强后盾。对纪委不便查办或有查办障碍的案件线索,主动提请上级纪委帮助查办,必要时协调地方执纪执法机关帮助查办。

要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部队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整合资源和力量。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督促本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提醒党委向上级纪委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追究责任。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综合运用定期述责、约谈汇报等方法,提醒督促党廉责任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以及违反八项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也要严格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树立监督权威,形成有效震摄。

第三篇: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 坚守政治担当

李县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是一把手带头,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到“四个一”。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切实抓好干部监督体系建设,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干部管好权、用好权。二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问题的化解推动干部作风更快转变,党群关系加密切。当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镇办干部“走读”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三是建立一套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通过制度建设,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三公”经费管理、行政责任问责、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等出台了制度,以此规

1 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行为。四是对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和事,以“零容忍”的态度顶格处理。通过抓一批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检查监督不松劲、不歇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必须严执纪、严问责、严把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敢于唱黑脸,严厉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当前,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狠刹“四风”,加大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增强震慑力。三是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准确定位自身角色,对存在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管好”。

2 一是管好自己,不搞特殊化。“第一责任人”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坚持学习党章和党纪政纪相关条例规定,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识和理论素养,带头落实《党章》、《廉政准则》等规定,自念“紧箍咒”,经常“照镜子”,时刻“正衣冠”,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二是管好班子,不当老好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勇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三条军令状”办事,对以权谋私、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单位和个人,要大胆管理、敢于问责、严肃处理。三是管好队伍,不留害群马。坚持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搞微错不究、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严厉惩处“害群马”,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系陕西省合阳县委书记)

第四篇:两个责任落实汇报

“两个责任”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汇报

今年以来,TK县局认真贯彻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县局(分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局(分公司)党组始终坚持 “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 落实好“一岗双责”,及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按照市局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下发了

1、《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2、《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3、《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2015年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5、《2015年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等文件,做到了从制度上规范。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1次,形成通报1次,截至8月份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夯实任务,落实纪检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保证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县局(分公司)坚持并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任前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礼品上交登记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特别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政宣传和教育,节前对全体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节信息,提醒广大党员干部遵守节日廉洁规定,廉洁过节、和谐过节,有效地预防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分别在春节、元宵节、五

一、端午节四个上半年的重要开展节日廉洁自律检查4次,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现象,通过监督检查防止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三、相互促进,落实“两个责任”,促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既要管好自己,又严格管理班子和队伍,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县局纪检部门切实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及反腐工作职能,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纪检部门围绕县局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做到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检监督跟进到哪里,推进太康县局各项工作顺利公开有序廉洁开展。

虽然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我们取的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把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第五篇:落实两个责任报告

**区扶贫办落实“两个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扶贫办认真学习中纪通„2015‟6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扶贫办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现将扶贫办党组落实“两个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健全体制,落实反腐倡廉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办党组按照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和《昆明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扶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真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主要领导切实落实“一把手”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二是专题研究工作。上半年,党组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扶贫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具体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三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科长(中心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党风廉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四是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则,分解任务到科室、到责任人,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和《***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办法》,结合党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省委“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对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进行为期3年的帮扶工作,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和审批程序,公务接待和行政性开支明显下降,我办机关相比去年同期“三公”经费明显减少。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办党组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贫困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项目资金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使项目更公开、更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加强教育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努力提升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是根据《扶贫办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有关文件方案》要求,扶贫办干部职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做到自觉学习。二是采取反面典型教育方式,组织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到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干部职工,做到筑牢树立工作人员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形成扶贫办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三是把学习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相结合,与扶贫系统开展“最可爱扶贫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并签订了12份《昆明市***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并在公开栏进行了公示,接受职工及群众的监督。

(四)落实制度,党内生活进一步规范。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正确把握党组集体领导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落实《昆明市***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正职主要领导六个不直接分管,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经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并认真做好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记录。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行个人述廉与年度述职相结合,群众评廉与组织考廉相结合,把述职述廉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三是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分级廉政谈话。四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党组坚持以职工公认度任用干部、以工作实绩使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为人才健康成长、施展才华创造条件,坚持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舞台,形成了以能力和业绩为标准的用人机制。

(五)执纪监督,注重源头防治腐败。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规定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纪律、为政廉政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坚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狠刹大操大办、吃喝玩乐等歪风邪气。目前,共组织9次明查暗访督查,未发现违反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情况。二是强化财务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完善程序、强化管理、严肃制度上下功夫,实行个人出差提前报批制度,贵重物品和办公用品实行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统一管理,文件印刷实行集中定点等规定,有效地防范了财务风险,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三是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六)重视信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保证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做好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重要信访件,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分管领导做到件件督办,件件抓落实。工作专班人员认真负责处理信访件,及时与信访人沟通,及时回复信访诉求,使信访人满意。三是规范信访运行程序。严格办事程序,每件信访件,先受理登记,再针对具体情况,分级办理,今年以来年共受理信访件1件,办结率为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

今年,办党组书记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督问责的政治责任意识。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廉政准则》、“三重一大”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增强廉政意识。为全办机关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到科室(中心),逐项落实到人,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重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利用周列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通报违反“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精心组织最可爱扶贫人活动。落实办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三)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四)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说了算,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推进选人用人制度的各项改革。采取“竞争上岗”,把真正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推荐到重要岗位。鼓励开拓、支持实干、推荐那些愿意干事,能够干事,能干成事,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素质强的干部得以提拔。今年,推荐一名副科级后备用干部,在办内召开推荐会,全体干部职工填写推荐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加强思想沟通,加大政策宣传,深入交心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把精力集中到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为贫困群众服务的本领上来。

(五)切实加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抓机关、带系统,一手抓扶贫开发,一手抓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扶贫开发取得明显进展。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贯彻并督查机关内部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制度建设与梳理廉政风险;通过经常性的典型教育、警醒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要求节假日前后不准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接受礼品礼金,不准利用项目、资金、信息牟取私利。

三、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认真对照《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扶贫办主要负责牵头扶贫资金监管。今年,扶贫办开展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和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以上两项工作,扶贫资金自2013年以来使用安全、符合扶贫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能够较好发挥效益。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的归档工作,扶贫项目建立了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管理模式,从项目来源一直到项目完成验收相关材料一并归档,便于项目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在整治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2011年至2013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过程中,2013年9月付扶贫培训学员生活补助211386元,发现存在发放学员生活补助费人员名单为虚假资料无法核实等问题,已移送昆明市纪委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部分项目已完成验收,报账率不足问题,经整改已完成报账4454.8万元,报账率97%;三是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资金缺口等问题,经整改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四是关于部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的问题,经整改已及时转发省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根据省市最新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出台了《***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总体安排》(东办通„2015‟77号)文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积极研究制定《关于举全区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贫困镇(街道)、村、户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开展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提供政策支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检自查,虽然我们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需加强和改进,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有待改进和丰富;三是对乡镇基层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不够;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还不够开阔。今后,我们将以落实“两个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检自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区委、区纪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如何培养自主创新能力 下一篇:试论国企基层党委如何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