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关键词: 办事 学校 制度 教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学校办事公开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XXX学校教导处公开办事制度

为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办事透明度,保证办事公正严明,更好地为教师服务,特订此公开办事制度。

一、关于教师聘任、教学工作分工及教学岗位调整

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依据上级精神及有关条例聘任教师。依据学校具体情况及教师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安排教师教学工作。每学期期初由教学管理人员拿出方案,报校长审批,在教师大会上宣布。一般在学年初或学期初调整教学岗位,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二、关于年度考核及职称评定

年度考核工作由考评领导小组执行。考评领导小组由行政领导、主要处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考评领导小组组成由校务会通过,并在教师大会上宣布,征求全体教师意见。考评工作要确保客观公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及方法考评教师工作。职称评定在指标有限 的情况下,“德、能、勤、绩”优者优先。

三、关于“骨干教师”评定

学校每年底以“骨干教师培训班”为基地评定“青年骨干教师”若干名。根据《培训班管理制度》及教师工作实际和业绩择优评定。

四、关于奖励、表彰及批评、处罚教师

在充分调查、事实确凿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管理制度,报校长审批,教学管理人员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奖励、表彰或批评、处罚,并在教师大会上通报。

五、关于选派教师外出学习考察、进修培训

上级通知有明确的人员安排的原则上按照通知办理。无明确的人员安排的,由对口处室初定参加人员,行政会议批准后执行。

六、关于选派教师参赛

重要赛事由教导处组织初赛,选拔优秀者参加。一般赛事由教导处依据具体情况指定人员,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参加。

第二篇:办事公开制度

第一条办事公开制度以规范透明服务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将机关办事依据、职责、内容、方式、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与纪律等向管理服务对象公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的前提下,公开的重点为直接与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相关的问题,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

第二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1.政策公开。及时将新出台的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法规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有明确规定的立即予以答复,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在三日内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给予明确答复。

2.审批项目和办理程序公开。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在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市电子监察网公开,同时编印有关一次性告知资料,以备管理服务对象索取。

3.工作纪律公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持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管理服务对象可随时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岗位职责公开。设立含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内容的公示栏,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

5.收费标准公开。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市物价部门的要求制作公示栏公开公布。

6.处罚公开。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行政处罚,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并公开处罚标准,让管理服务对象心服口服。

7.监督公开。效能监督机构设在局监察室,公开效能投诉电话:。

第三条对办事公开的内容,严格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由领导负责把关和督促落实。

第三篇:办事公开制度

第一条 办事公开应遵循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方便群众办事。

第二条 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示栏,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上班时间应佩带胸卡,办公桌上要摆放工作明示牌。

第三条窗口办事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包括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办理时间)、办理结果公开。

第四条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服务对象可以拒绝缴纳并进行投诉。

第五条承办人姓名、职务、权限、咨询电话公开。

第六条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第七条监督措施公开:对不正之风,如以权谋私、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和违反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93 —8815667

第八条公开的方式:上墙公示、公开栏公示、印发办事指南材料等。

第四篇:公开办事制度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首问责任制”制度

为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职责

1、首问责任制。即来电来访人员办理有关业务或咨询有关问题时,所询问的第一位公司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解答、办理或联系相关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2、公司办公室是实施“首问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总公司各部门作为实施部门,负责解答或办理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和要求。各分公司的首问责任制由分公司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程序

来电人员咨询有关问题或来访人员到公司总部或分公司办理工作业务时,所询问的第一责任人(即首问责任制实施人),必须认真接待来电来访人员,态度热情主动、语言文明规范。如来电来访人员咨询的问题或要求办理的工作业务,第一责任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但却属本部门的业务,第一责任人应引导来访人员到本部门有关人员处进行处理。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解答或办理来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和要求。如不属本部门业务,第一责任人应向来访人员说明原因,并积极主动、准确地引导来访人员到能解答或办理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或要求的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办理。相关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应认真接待,认真办理。

引导的方法,可以亲自带领,也可口头告诉应去的单位或部门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定要清楚、明确。

出于种种原因,当时不能解答或办理的,第一责任人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向来访人员协商预约处理的方法和时间,并认真记录来访人员的联系方式。

三、接待要求

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过程中要依法办事、坚持原则。态度要热情,解释要耐心,不得生、冷、硬、顶,更不能与服务对象吵闹,激化矛盾。因态度不好,受到来电来访者投诉的,要追究接待人员责任。

四、检查考核

在接待来电来访人员过程中,发生推诿、扯皮、拒绝、争吵等情况,造成来电来访人员不满意或投诉,一经核实,将在目标责任考核时扣罚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的责任分。

汾阳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三、公开范围、内容及形式

(一)公开范围

1、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各类学校。

2、市政、房管、物业、自来水、电力、供热、交通、通讯、计生、劳保、社保、医保、有线电视、通信、邮政、金融、保险、环保等单位和行业。

3、其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公开内容

搞好办事公开,核心是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予以公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部门、单位和办事过程中最容易出现不正之风的问题进行公开。凡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均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全面公开。

1、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名称、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单位领导名录和工作分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4、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5、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变动事项、计划、方案和相关信息。

6、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7、接受社会监督的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

8、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及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0、单位人事、财务、基建、采购等情况。

(三)公开形式

结合单位实际,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

1、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

2、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办事公开栏,确定事务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

3、在群众办事的集中地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意见箱或利用其他方式,方便群众查询。

4、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价格听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公开电话、客户服务热线、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编印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予以公开。

5、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工大会或职 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6、利用内部刊物、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单位人事、财务、基建、采购等情况。

第五篇:公开办事制度情况

一、公开办事的原则

(1)依法公开: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5 )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公开办事的主要内容

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社区管理活动的事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及为民办实事工程情况。

2.与居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主要包括:征用土地、拆迁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特困补助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奖励扶助政策兑现情况;“三补”政策兑现情况等。

3.工作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应向机关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社区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交流、考核、奖惩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办事的主要形式

本社区设立了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居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并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一是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二是报镇各职能部门审定; 三是具体组织实施。

五、纪律与监督

1.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2.向社会公开办事的内容和工 作流程,以便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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