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精选8篇)
篇1: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及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事故责任的落实,制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季度和的通报表彰,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人员,一般事故要在本部门通报,大事故要在全公司通报,重大以上事故要在地方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
三、对出现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在进行通报批评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被单位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体员工的节假日{加班费}被公司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员奖金,不能参加单位评先。被地方媒体通报一次的,取消各种奖励资格,全员降一级工资。
篇2: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制度。
1、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公司所有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2、排查完毕后,由公司经理主持进行开会报告,现场通报检查结果。
3、在安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限期整改。
4、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安全管理办公室(安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跟踪问效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并通报复查结果。
5、对于查出的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完或不整改的,通报并将加倍处罚。
6、安全管理办公室(安监)日常检查及各级安全员在安全生产责任区内检查时所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能现场解决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监督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向安全管理办公室(安监)报告。不报告者,一经发现,按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处理。安全管理办公室(安监)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及材料整理、上报、存档工作。
7、公司兼职安全员,重点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问题,能现场整改的隐患必须在现场监督整改完。不能在现场整
改的隐患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篇3: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教育部6月16日对部分省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北京市第五幼儿园等35所中小学、幼儿园存在人防技防力量配备不到位、教师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近期对北京、河北、内蒙古等13个省份16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目前, 各地校园安全防范情况良好, 但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人防技防”力量配备不到位或防护装备佩戴、安防器材摆放不规范, 一些校园没有专职保安员或保安员年龄偏大, 安全防护器材缺乏;一些学校的校园门卫、保安员在值守过程中, 头盔、防刺服、橡胶棍等防护装备有的不佩戴, 有的佩戴不全, 钢叉、盾牌等安防器械没有拿在手中而是放置在门卫室内。二是保安员、教师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防范制度不落实, 一些学校在上课和上下学时段虽然有教师和保安员值守, 但外来人员仍可不登记或不验证、随便登记后进入校园。三是校园周边安全存在隐患, 一些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无警车巡逻或民警执勤, 学生进出校园存在秩序混乱, 社会车辆停放较多影响人员疏散及日常交通通行安全等。
教育部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与公安机关沟通和配合,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 举一反三, 查缺补漏, 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制度, 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杜绝校园安全事故, 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篇4: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道路交通事故18496起,死亡1903人,受伤13262人,经济损失8033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上升6.4%、1.6%、0.6%和9%;
水上交通及渔业生产事故48起,死亡或失踪106人,经济损失1167.3万元,分别上升6.7%、231.3%和97.2%;
铁路路外事故70起,死亡45人,受伤28人,经济损失52.7万元,分别下降7.9%、上升4.7%、下降9.7%和上升21.1%;
火灾事故3772起,死亡57人,受伤55人,经济损失3124.5万元,分别上升14.1%、42.5%、22.2%和下降3.5%;
工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27起,死亡183人,受伤67人,经济损失1830万元,同比上升51.3%、53.8%、4.7%和53.8%。
1-6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失踪增加35人。3起事故分别是:
1、3月15日,上海新海天航运公司所属“恒春海”轮(散货船,总吨16623)在福州平潭海峡与闽连渔1873号渔船雾中相撞,渔船上除1人获救外,其余11人失踪;
2、3月28日,长乐市文岭镇阜山村的闽长渔F550渔船由长乐市阜山码头登记出港到海上收购渔产品失踪,船上10名船员下落不明;
3、4月13日,石狮市永宁镇梅林村的“闽狮渔3972”号渔船出海捕鱼,船上有14名船员,到20日在293海区(东经118°11′北纬23°19′)发现该船标记的冰盘,船只和船员失踪;
1-6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55起,死亡、失踪221人,受伤50人,同比分别上升44.7%、57.8%和下降33.3%。具体情况如下:
1、1月1日,一部车牌为粤VY-1932的1.5吨小货车,在平和县山格镇土田村附近的村道翻车,掉入土田水坝中,车上9人中有7人死亡,2人获救;
2、1月1日,平潭县流水镇东尾闽平渔0034号在牛山岛附近海域作业时沉没,船上6人中3人获救,2人死亡,1人失踪;
3、1月9日,在省道202线永泰县清凉镇路段福建智网通讯
有限公司的一辆工具车冲入路边水池,3人死亡;
4、1月21日,漳州龙海市角美镇(角江线2公里处)一部广东农用车与一部无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3人死亡;
5、1月26日,漳诏高速公路龙海市白水路段,一辆丰田旅行车追尾一部农用车,旅行车上5人死亡,2人受伤;
6、1月26日,周宁县一私人小轿车途径沃外线30公里+100米处翻入霍童溪,4人死亡,2人受伤;
7、2月2日,泉州市运输总公司一辆客车在县道104线洛江区坪山隧道出口100米处与一部逆道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
8、2月7日,在国道319线漳州市南靖县金山镇,一辆旅行车与货车相撞,致使旅行车起火燃烧,旅行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
9、2月8日,三明永安市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客运中巴在安溪县剑斗镇仙荣水泥厂路段,翻入路侧溪沟中,造成4人死亡, 2人重伤;
10、2月11日,漳州市诏安县一渔船在东经117°36′ 北纬23°36 ′,被一广东籍货船撞沉,船上7名渔民落水,3人失踪;
11、2月20日,在东经118°11′北纬24°08′处,一艘4500吨货船(武汉市仁和号)翻沉,船上15人落水,1人死亡, 2人失踪;
12、2月26日,一辆山东大货车在南平市延平区樟糊镇镜内冲出路外15米深的山沟里,造成车上4人死亡;
13、2月28日,漳州市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一木质渔船从作业渔场返航,在北纬22 °57′东经117° 38′处被一艘不明船舶撞沉,6名船员全部落水,2名获救,1名死亡,3名失踪;
14、3月1日石狮市4名学生到水库游泳溺水死亡;
15、3月1日,古田县湖滨乡前山村一座白木耳加工房后的小河发生一起触电事故,4人死亡;
16、3月2日,将乐县煤矿白塔工区合作矿185水平洞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3人死亡;
17、3月3日,在三明市区马林桥路段,南平市武夷山客运公司大客车与皮卡相撞,5人死亡;
18、3月3日,平潭县北青乡的一艘渔船因主机失灵,触礁沉没,7人失踪;
19、3月3日,晋江市英林镇埭边村一个体铁制采沙船在海上失踪,造成3人死亡、3人失踪;
20、3月4日,泉州市惠安县百崎乡一杂货店发生火灾,3人死亡;
21、3月4日,闽侯县甘蔗镇一部两轮摩托车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农用车,摩托车上3人全部死亡;
22、3月5日,厦门市同安区一普通货车翻入农田,因驾驶员使用打火机照明,引燃油箱,4人死亡,2人受伤;
23、3月14日,在漳水线路段,一辆农用车越过中心线与另一部农用车正面相撞,造成4人死亡;
24、3月15日,上海新海天航运公司所属“恒春海”轮(散货船,总吨16623),在平潭以东海面撞沉一艘渔船,渔船上11人失踪;
25、3月15日,南京籍的“润达402”轮与泉州景程海运公司所属的“宏达508”轮在闽江口东引岛、西引岛之间水域发生碰撞,“宏达508”轮2人死亡,3人失踪;
26、3月16日,在云霄县道板云线风吹岭路段,两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相撞,3人死亡1人受伤;
27、3月21日,安溪县剑斗镇内发生土墙塌方,两辆摩托车路过被压埋, 3人死亡;
28、3月22日,一辆皮卡在319线连城庙前镇交会车时,撞上行人,3人死亡,2人受伤;
29、3月21日,新罗区梅林村陈龙彪炼铁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3人死亡;
30、3月23日,一辆小轿车在324线同安区洪塘镇路段因左前轮胎爆裂,撞上面包车,面包车上6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31、4月2日,在324国道青口路段一辆货车与客车相撞,死亡5人,重伤2人,轻伤3人;
32、4月5日,闽霞渔2386号渔船在东经120°41′北纬26°35′失踪,船上共有8人下落不明;
33、4月8日,福安市下白石镇一艘维修中的5000吨货船发生火灾,8人死亡,7人受伤;
34、4月9日,罗宁高速公路罗源段一部发生翻车事故后,4人从车内逃出,被路过的一部集装箱车撞上,3人死亡;
35、4月13日,一辆面包车古田县卓洋乡发生交通事故,4人死亡,1人受伤;
36、4月13日,厦门杏林区锦湖运输站的大货车在324国道242公里+900米出因故障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维修,一部摩托车撞上其尾部,摩托车上3人全部死亡;
37、4月18日,宁德市八都一部正三轮车(载客4人)翻入桥下,3人死亡,2人受伤;
38、4月26日,长泰县陈港镇3名中学生在马羊溪上游一拦水坝内溺水身亡;
39、4月29日,江西省广丰县的一辆客车,,翻入建阳市小湖镇的一条河里,8人死亡;
40、4月29日,在永定县与新罗区交界处,一辆无牌摩托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摩托车上3人全部死亡;
41、5月1日,一辆五十铃货车在龙岩市新罗区万安镇华坑路段翻车,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42、5月4日,仙游县一部大客车在福清市渔溪镇路段与小货车碰撞,3人死亡,3人受伤;
43、5月4日,一部解放牌大货车从漳州往山东,经龙岩市上杭县蛟洋中心坑路段时,撞向山壁,造成车上3人死亡;
44、5月7日,福鼎市俞山镇宜鸟村一艘12马力的渔船在日屿附近海域失踪,船上3人下落不明;
45、5月11日,宁化县镜内省道谢坊收费站发生一起4车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
46、5月12日,一辆由南平开往福州的邮政车在316线159公里+600米处侧翻后摔入18米的山沟中,车上3人全部死亡;
47、5月13日,闽莆运5026号运沙船放空返回南日岛途中与同向行使的小舢板发生碰撞,致使小舢板翻船,2人死亡,1人失踪;
48、5月12日,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厢式货车在国道324线135公里+300米处发生碰撞,摩托车上3人死亡;
49、5月15日,在惠安县的小咋岛与建屿岛之间,2艘装载海蛎苗的渔船因海面突然刮风而沉没,3人失踪;
50、5月24日,漳诏高速公路同三线579公里(云霄县常山段)A道,一辆大货车因轮胎爆裂冲出护栏,车上4人死亡;
51、6月21日,324国道113公里+800米处,一辆小轿车与大客车发生相撞,造成小轿车上6人全部死亡;
52、6月21日,悦达起亚泉州汇佳公司一小轿车在同三线253公里B道(闽侯县境内)发生碰撞护栏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53、6月26日,惠安县崇武镇一渔船在三沙外海被一艘运输船撞沉,造成4人失踪;
54、6月27日,县道115线6公里+550米处(百事可乐厂附近),一辆车牌号为乙V04837号东风车与一面包车正面碰撞,造成3人死亡;
篇5: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为加强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群众的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
一、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
(一)弥勒县交警大队和铺田社区建立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对社区的交通安全情况要及时进行协调,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对群众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加强教育。社区应将群众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通报教育。对多次违反交通法规、情节严重的群众要进行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交警大队负责路面上群众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执勤民警对于查获的铺田社区群众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对该群众给予纠正和教育及处罚,同时形成抄告的形式报铺田社区,并记录在册。对交通高峰期间违规人数较多的,可采取现场录像、照相、交通视频监控录像等方法,及时给予纠正并进行登记统计。
(三)铺田社区负责提供社区安全隐患及群众交通违法行为的现象,并及时报交警大队,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同时要建立铺田社区群众交通违法记录档案。社区自行纠正违反交通法规的群众,对该群众进行教育,并将违规情况登记在案。
二、群众交通安全情况通报
(一)交警大队统计通报制度
交警大队对查获的铺田社区群众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交通事故情况要指定专人进行汇总统计,将统计报表上报大队及社区。
(二)铺田社区统计通报制度
社区指定专人统计每月全社区内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社区当月的群众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通报情况要在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栏上公布。同时,要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报送交警大队。
三、检查督导
建立检查督导制度,每季一次联合交警部门对我社区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社区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进行通报。
四、奖惩激励
社区把群众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社区考核的内容。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村小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每月被通报的小组如果居民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有一名群众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一般交通事故的,该小组、群众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社区群众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铺田社区
篇6:重大情况通报制度
一、通报的内容
(一)近期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
(二)上级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
(三)近期各自分管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近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反映。
(七)党政认为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二、通报范围
对于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党政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党政正职担负着组织、团结、协调“一班人”的重任,相互之间关系尤为重要。要加强日常情况的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团结共事,密切配合,共同对机关负责。
三、通报的主要形式
(一)会议形式。利用局务会、局干部会等形式,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二)碰头形式。党政正职要坚持经常碰头,沟通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和紧急情况要及时碰头,互通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可通过汇报、磋商、谈心、沟通等碰头形式,相互通报分管工作的重要情况。
篇7: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各党支部和党员通报,对涉及本部门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各支部作出的决议和决定,事先要向委党组汇报,征得委党组同意后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公开。
3、各支部对委党组作出的重大问题通报、评先评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要及时向所属党员进行通报。
4、健全党内情况通报的长效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5、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委党组反映。
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臵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一是坚持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这是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要求。每个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按照党章基本条件去要求自己。同时,要坚持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自己。二是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制度、谈心制度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函询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
一、民主评议党员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蓄意整人。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党组织的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不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评议标准上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l、学习教育阶段。学习内容以新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及上级行党委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着重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新党章中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写好个人总结材料,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经党支部审定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首先在党小组或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不搞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党支部会议,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做出评议结果,依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1)、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要给予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表扬。
(2)、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
(3)、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对待,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是: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拖拉敷衍,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等等。
对不合格党员要分析不同情况,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处臵。进行组织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法。达到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组织战斗力的目的。
篇8: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一、部署周密, 领导组织有力。
今年以来, 不少地方党委、政府对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继续给予了重视和支持。山东省委、省政府强调,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在胜利油田召开“发现50年、产油10亿吨”表彰大会之际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 一如既往地支持胜利油田建设。山西、黑龙江、山东、广西、贵州、甘肃等省区领导同志分别就加强本省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做出了批示, 提出了要求。天津、河北、江苏、山东、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 (区、市) 研究下发了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安排, 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等省 (市) 专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 吉林、甘肃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油区”建设。多数地方围绕“两节”、“两会”和迎接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 对油气保护工作做出了专门部署。为保障上海世界游泳锦标赛、深圳大运会、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西安世园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顺利, 上海、广东、西藏、陕南、新疆等省 (区、市) 把油气安全保护作为一条重要战线进行了研究部署, 环粤、环藏、环陕、环疆等有关省 (区、市) 也做出了相应安排。
二、重点突出, 打击整治有力。
各地坚持“打防结合、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的方针, 继续把打击整治作为首要环节来抓, 日常工作与集中行动相结合, 既解决了涉油问题, 又形成了强大震慑。据不完全统计, 今年上半年各地共查破涉油案件5340起, 打掉涉油违法犯罪团伙190个, 打击处理有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049名;取缔、关闭土炼油炉和非法涉油厂点253个、非法呆油井点73口、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107个;清除管道违章占压物17处;查扣盗运原油车辆1420台, 收缴油品8410吨。江苏、广西等涉油问题非重点地区坚持“露头就打”, 对新发生的打孔盗油案件迅速出警, 组织力量全力侦破, 基本做到了“发一起、破一起”。天津、河北、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陕西、新疆等省 (区、市) 将完成部际联席会议挂牌督办事项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硬要求, 逐一明确了任务、目标、要求和时限, 逐一协调落实了工作责任地区和单位, 新疆自治区还以区政府办公厅的名义给有关市、州发出了督办函。今年5月份以来, 天津、河北等11省 (区、市) 深入组织开展了“灭鼠行动”。吉林专门召开会议, 协商建立了“灭鼠行动”部门、警种协作制度。山东组织力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陕西在西安等8个市 (区) 组织开展了油气田整治专项行动, 还派出工作组长期驻扎重点油区加强督导。行动开展以来, 有关地区已查破涉油案件2020起, 抓获涉油违法犯罪人员911名, 打掉团伙149个, 查处取缔涉油非法厂点、土炼炉120处, 查扣非法贩运车辆484台, 查缴各类油品4410吨。尤其是河北、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陕西、新疆等地, 通过挖线索、打现行、攻积案等方式, 接连查破了一批涉油大案、要案, 河北、山东还抓捕了不少涉油在逃人员。
三、目标明确, 防范控制有力。
各地以“防恐、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目标, 突出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设施, 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强化了防范控制工作。北京、上海等地深入总结、继续固化奥运、世博安保成功经验, 切实加强了重点巡护等工作。天津安排警力驻守重点管道企业, “零距离”加强检查指导。辽宁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 将辖区涉油厂点全部纳入了工作视线, 全面实行了跟踪监管制度, 还督促管道企业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大型穿越、线路阀室和易发生打孔盗油案件的地段明确了看护责任人、落实了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广东在重点单位、重要部位推行了“五个一”工作机制 (即组织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本基础档案、指定一名责任民警、制作一个巡查记录本、落实一个倒查责任制) 。广西将管道保护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了沿线派出所和社区民警, 组织完善了重要目标基础台帐, 建立健全了风险评估和隐患查改制度。上海、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广西、陕西、新疆等省 (区、市) 企地密切协作, 制定完善了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了实战演练。今年6月份, 各地深入开展了“安全检查月”活动, 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 (区、市) 还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 行动中各地共检查单位2547家、重要部位7356个, 发现隐患2760起、整改2553起。青海省海西州组织对可能藏匿原油的院落、出租房屋进行了检查, 共查获袋装原油120袋、360余公斤, 车辆5台, 捣毁收油窝点6个、化油池3个, 缴获原油31-3吨。今年上半年, 各地签订联防协议634.1份, 新增保卫组织117支、3048人, 新增技防设施600套, 组织应急处突演习89场次;石油企业就投入安保资金4460万元, 增设技防设施1302个, 增加防范力量2512人, 组建专职管道巡护队伍999个。
今年上半年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情况和问题。一是山东、河北分别发生打孔盗油案件123起、79起, 共占全国总数的83.8%;黑龙江、山东分别发生开井盗油案件415起、189起, 共占全国总数的88.9%。二是部际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的事项进展不大。部署的3个区域联合会战中, 目前只有河北牵头的津冀鲁会战已部署开展起来;部署在重点地区每季度开展的一次路检路查集中行动中, 目前只有天津、河北、辽宁、河南、陕西、新疆等地在局部地区有所动作。三是各地在办理涉油案件中普遍存在对涉案线索未查尽、对盗窃源头和销赃窝点未查清、对“幕后”和“保护伞”未触及等问题。四是少数地方在探索管道保护新模式、新机制中存在过度强调警企协作的倾向, 有的甚至将管道企业的主体责任转移到派出所及民警身上。五是从上报情况看, 少数地方末对今年工作做部署安排, 明显敷衍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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