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采购合同范本(通用9篇)
篇1:框架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物
项目
序号 编号
资
编码
量 标的
计
不含含含数
税单税单税金量 单位
价
价
额
扣税合计: 元
大写:
含税合计: 元
第二条 交易原则
大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 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协商确定下一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以后在每月 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 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 方提供,不计费、回收。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小时的技术培训。3.。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
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 %为限。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石化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2:框架采购合同范本
乙方: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贵州省内先进的校园网络,经过甲方长期建设,已建成一个颇具规模的校园网络,在全国高校中拥有良好的知名度。乙方作为国家一级电信运营商,拥有贵州省内铁通骨干光纤网和省际城域网,并拥有在贵州行政区域内开展基础电信业务、数据业务和IP电话等经营权。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扩大市场份额,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使双方尽可能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管道、光纤、机房等资源及固定电话、互联网接入和信息服务等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组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合作原则
1.1为节约投资和避免重复建设,双方在各自通信网建设时应充分利用对方已有通信网络的资源优势,双方应以优惠条件相互提供支持。
1.2甲乙双方将以优惠价格优先委托对方为各自业务的代理。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参照相关规定给于优惠。(具体见当时工程预算表)
1.3为尽快加强合作力度,双方同意在合作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对方提供各自资源等建设规划及需求的有关资料。
2.合作方式
2.1现有通信信息网资源的有偿使用
2.1.1甲乙双方为弥补自身网络资源的不足,双方以优惠价格向对方出租,出租或出售价格按照双方(商专、铁通)有关规定优惠供给,不同城市、区域具体协商。等值互换差额部分由一方给予另一方优惠购买。
2.1.2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校园网资源。
2.2双方联合开发乙方校园网络
甲乙双方在甲方提供的校园网资源的基础上,由乙方出资建设商专北校校园网络,甲方按规定从营利收入按比例分配给乙方。具体项目双方协商后签定具体合作协议。
2.3在乙方通信信息网建成后,甲方系统内的电话全部纳入乙方程控电话网,乙方应以双方协商的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具体合作方式详见语音合作协议)
2.4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合作经营甲方范围内的固定电话业务,有关合作协议另行签定。
2.5甲、乙双方在诚挚合作的基础上,乙方可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甲方扩大既有网络的容量和科技含量。使甲方成为贵州省内最先进的校园网络。
2.6互联网宽带接入
利用甲方的校园资源,与乙方实现强强联合,将乙方宽带网接入业务推向甲方及周边住户。根据目前的网络发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将宽带网络接入甲方校园。(具体合作方式详见宽带网络合作协议)
2.6电话(语音)接入
乙方投资建设甲方电话网络(含办公电话、住宅、公用电话),乙方在校园网内,向甲方提供校园卡供学生使用,乙方按一定的折扣向甲方优惠。(具体合作方式详见通信信息网(语音)合作协议)
2.8代理业务
根据乙方网络的区域发展规划,若乙方网络暂不能覆盖的区域,甲方通过乙方认证合格后,可代理乙方的网络发展业务。乙方按优惠价与甲方结算。
2.9人才及培训
乙方招收人才时,所需专业属甲方学校所培训专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甲方人才。乙方培训人才,涉及甲方学校所办专业时,甲方给于培训,相关费用甲方给于优惠。随着甲方培训发展需求,当涉及电信相关专业时,需要乙方提供师资,乙方积极给于配合,按优惠费用收取。
3.0其他业务
双方愿意合作的其它业务,甲乙双方将就具体合作方式合作结构进行进一步磋商,签定具体的合作协议。
4.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十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则另行洽谈合作事宜。
5.保密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和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宜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法律和地方法规,但如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别事项没有适用的已颁布和可公开获得的中国法律时,应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及一般国际商事惯例(以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为先)。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或者违反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执行或者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另一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7.2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3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适当变更本协议,保证合作的继续进行,由于国家相关法律的变更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合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其他规定
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双方今后开展合作,具体项目实施须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定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具体项目合同,补充协议或具体项目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浅谈框架协议采购中的业务公开
1背景分析
框架协议采购是目前国际上先进的采购模式,是物资采购部门提高“保供降本”能力的有效手段。其具体有:战略性、公开性、科学规范性、效益与效率兼顾等特点;培育主力供应商,提高工作效率,效监控价格、质量、资源和采购过程等优点。
2河南油田框架协议采购现状分析
近年来,河南油田对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出台了《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对油田消耗量大、采购频次多、标准化程度高的物资实施框架协议采购,不断增加适采品种,逐步提高框架协议采购在总采购量中所占的比例。2008~2012年,框架协议采购物资合同额从1.75亿攀升至15.38亿,在总采购量中所占的比例由7.62%上升到62.9%,尤其是在重要生产物资、通用机电产品等方面,有效地发挥了框架协议采购的优势,对物资资源、采购价格的锁定和控制,提升了物资管理专业化水平。但是从业务公开角度来看,虽然物资采购信息及时公开推进了框架协议采购的规范实施,但是还存在着业务关键环节公开内容不全面,集中会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粗浅建议。
3对推进框架协议采购业务公开的几点建议
3.1 坚持集体决策,推进业务公开
由于框架协议采购是对采购效益影响巨大的批量采购,对框架协议的关键点(计划、询价方案,供应商选择、技术协议和价格确定)进行科学控制至关重要,实行集中会审、集体决策是推进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相比个人决策,集体决策因为可以集众人所长,使决策依托信息准全得到优化。
3.2 坚持多方参与,确保过程透明
①在框架协议的确定上坚持多方参与。
纵向上,从框架协议酝酿初始,向上延伸,由物资供销处与用户单位沟通、和设计单位协调,共同确定油田全年物资的框架协议采购目录、品种和数量,再由计划员根据近三年的平均消耗量,结合当期市场供求形势及储备定额编制订单,保证框架协议采购计划的准确性。
②在框架协议的论证审核上坚持多方参与。
横向上,扩大参与面,组织油田技术、设计、管理、生产、物资、纪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成立多个框架协议采购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框架协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的审核、供应商的评审、采购价格的论证等工作,按照“全覆盖、全过程、全结果”业务公开要求,对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重要信息在油田局域网公开,保障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有效实施。
③在框架协议的采购中坚持多方参与。
对框架协议供应商的框定和价格的确定必须通过集中招标、专家联合谈判等方式来实现。邀请生产、机动、工程、技术及需求单位共同参与决策,充分发挥专家评委的技术专业优势,提高物资采购业务的“技术含量”,做到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采购结果的严谨公正。
3.3 引入竞争机制,确保操作公开
凡是框架协议采购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在确定框架协议中标供应商时,要确保有2~3家供应商,以防范风险和保持适度的竞争,尤其是避免不可抗拒力、经营风险、质量事故、经济纠纷等对保供形成的风险,对中标供应商实施A、B角分类,必要时A、B角可互补。
3.4 借鉴招标采购经验,提升业务水平
框架采购和招标采购虽然是两种采购方式,但它们可以互为交叉,互补互促。框架协议采购可以是招标采购的一种延伸,招标采购可以是完成框架协议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不同的是框架协议不是一对一的招标,而是招一个范围,确定有资格的供应商,达到一次招标多次受益的目的。
3.5 加强供应商的考核,实施业绩引导订货
推进框架协议采购,集合需求批量,通过集中招标、联合谈判、集中会审,遴选战略供应商和主力供应商,并从合同执行、业绩排名、不良表现、信息反馈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量化考评,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完善业绩引导订货机制。在框架协议的采购模式下,使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沟通、协调、合作和共享机制,形成了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战略协同优势,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了框架协议采购。
综上所述,切实有效地推行框架协议采购不但可以改造中央企业的物资采购业务模式,提升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对河南油田进一步推进业务公开,打造物资采购的“阳光工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文中以框架协议采购为切入点,对河南油田物资采购中业务公开的现状进行了全面剖析,探讨了建立集体决策、集中会审的民主公开决策机制,融合招标采购、扩大框架协议采购规模等举措来推进物资采购业务公开,并对今后如何提升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框架协议,物资采购,业务公开,集体决策
参考文献
[1]陈敬袖.业务公开:揭开物资采购的“面纱”[J].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09,(10).
[2]黄东潮.框架协议采购模式的优势及实施条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1,(07).
篇4:我国政府采购框架初具雏型
首先,我国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外来冲击的承受力明显提高。(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1998年以来,GDP一年上一个新台阶。200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达到1023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83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52982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34533亿元,增长7.3%。(2)对外贸易高速增长,进出口规模显著扩大。据海关统计,2002年全国进出口总值为6,207.85亿美元,同比增长21.8%。其中:出口3,255.69亿美元,同比增长22.3%;进口2,952.16亿美元,同比增长21.2%,进出口顺差303.53亿美元,同比增长34.6%(详见表1)。据世贸组织日前公布的2002年全球贸易情况报告,我国继美、德、日、法之后,成为世界第五大贸易国。(3)外商直接投资稳步扩大。2002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8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6%;实际使用金额527亿美元,增长12.5%(详见表2)。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 424196个,合同外资8280.6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4479.66亿美元。
其次,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了长足进步。(1)近年来,在中央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有力拉动下,我国国企改革、改组和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整体运营质量明显提高,盈利能力显著改善,实现利润总额突破历史最高水平。据财政部会计决算统计,2000年末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总户数为19.1万户,资产总额为160068亿元(会计合并口径),比上年增长10.2%;实现销售收入75081.9亿元,比上年增长8.6%;实现利润总额283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7.3%,比历史最高年份(1994年)高出1478亿元。(2)我国企业在国内的国际招标中中标率比较高,在国外的国际招标中,中标率也不断上升。(3)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业务齐头并进,稳步发展,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档次不断提高,大项目增多。2002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14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2%;新签合同额179亿美元,增长8.7%。
再次,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虽然政府采购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但近年来得到了空前发展,已基本覆盖了县(市)一级,实现了由试点时期向全面实施阶段的转变。(1)几年来,财政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该法已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初步建立了政府采购组织管理体系。截止2002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地(市)、县都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国务院也于2002年11月成立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3)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宽,采购项目向多样化发展,其中工程采购规模占全国采购规模由2000年的23%提高至2001年的29%。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2002年超过1000亿元,每年的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率都在11%左右。无疑,这一切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初步开放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篇5: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需方:
供方: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采购合同框架协议日
1.标的2.价格条款
3.订单
4.交货
5.检验及收货
6.付款
7.培训和服务
7.包装
8.品质条款
9.保证条款
10.保密
11.合同解除
12.违约责任
13.一般条款
14.法律适用
15.纠纷解决
16、合同期限
合 同 目 录
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供方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以供方遵照执行。
3.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和/或服务。合同期内供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产品和/或服务。
4.价格条款
供、需双方书面约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条款。
5.订单
5.1订单确认: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对需方订单书面确认(传真件有效,且应由供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与协议主体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各项内容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供方须全面履行。
5.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内对订单进行书面确认,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5.3订单交货期:除非需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推迟。
5.4订单终止: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需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供方如需终止生效订单,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交货
6.1交货服务: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产品交到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
6.2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于交货前通知需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供方送货单必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不得涂改。
6.3供方必须满足经供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的要求,按时交货。当需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
6.4备货:供方为保证满足需方要求,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
7.收货及检验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产品后应当清点,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并由需方质检、仓库保管员、订货的采购人员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此送货单方有效,缺一人签字视为此送货单无效,然后办理收货手续。收货确认后,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收货手续在供方将合同产品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后最迟三个日历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需方已对产品检验确认。
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灾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但供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灾失承担全过程的责任)。在此之前的产品灾失与损坏由供方负责。收货确认后,需方享有产品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8.付款
8.1合同产品到达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以需方书面确认为准)后,双方依据相应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8.2付款方式:以订单为准。
9.培训和服务
9.1培训:供方承诺对需方的相关人员免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为需方合同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直至需方人员掌握相应技术为止,协助需方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9.2 保修期:供方应按照双方对保修期的约定对合同产品和/或服务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9.3保修期后的服务:保修期满后,供方应按照商务协议/订单的要求提供保修期后的服务或指定第三方提供这种服务,供方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当由第三方或需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供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或需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备件和技术支持以确保第三方或需方能履行此种服务,并且在由第三方承担维修服务时,供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维修义务,则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包装
除非需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包装物应由供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必须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供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11.品质条款
11.1技术规范:供方保证按照商务协议和/或订单中的相应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包括通用技术规范、类型技术规范及型号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协议、交验标准等”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必须通过需方的“检验”成为合格品,方为需方所接受,否则,需方有权予以拒收;
11.2缺陷产品的处理:对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供方应承担责任的有缺陷的产品,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赔偿或退货,退货的应当同时退回货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时进行相应抵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的缺陷产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上述措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此相关的故障诊断、产品的修理、挑选、替换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11.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14.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另一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3)任意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任意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5)任意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另一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7.违约责任
19.1保证责任:当供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需方可选择要求供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有权在以后相应货款中直接扣除。
对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取走;若在规定时间超过后,供方仍不取走货品,需方可用供方费用将货品返还,委托保管或变卖后抵偿保管费,在此期间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已预见到产品可能作为元器件被用于需方制造的成品中。如产品的质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论该质量及功能上的瑕疵发现于需方制造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需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后,供方均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致赔偿需方的损失。如该瑕疵导致需方就其成品对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责任,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9.2 不能或延期交货:如果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供方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需方,并同时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3若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则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4 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同标准包装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
19.5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或由守约方从相应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8.一般条款
20.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得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 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分包、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
20.3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供方人员:供方须确保供方人员在需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需方的有关规定。
20.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0.6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20.7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仲裁条款。
20.8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20.9继任者: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的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0.10本协议的签署只是为双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供、需双方仍是独立法人,仍可继续在各自政府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开展其合法经营活动。供、需双方并未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信托等关系,并且供、需双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
20.11本协议适用于供方关联公司与需方之间的合作。供方关联公司是指与供方在资金或经营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或控制关系,或者在资金或经营上与供方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方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20.1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0.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需方授权代表:供方授权代表:
篇6:框架采购合同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 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
篇7:采购协议框架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产品采购事宜协商一致,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一、价格执行:双方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供货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依照本框架协议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乙方采购。
2、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确定最终采购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3、甲方有权按照本框架协议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采购计划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负责把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运输中的安全责任。
3、乙方保证依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框架协议供货期内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供货。乙方保证在供货周期内供货价格不变。
4、当乙方供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进行退货、换货或重新提供服务。对由于供货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5、货物交期: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货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四、货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验货结束,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100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2、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国合同法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复印、扫描、传真均有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
篇8:框架采购合同范本
一、供应商的选择
在供应商的选择上需要注重两点,资源优势且集中和企业文化。
(一)资源优势且集中
首先对所有的供应商进行资质评级,通过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生产规模、资格认证、相关业绩、服务能力进行评定打分,资质最好的为A级,普通中等的为B级,普通较差的为C级。对于供应商生产的技术参数相同的产品,由于供应商的生产成本、生产规模、设计理念和加工工艺存在差距,所以产品质量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价格上也有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就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个级别的供应商采购量进行规划和设计,以达到选用性价比较高的产品。比如,在主要工艺装置中的关键设备和材料(技术参数要求较高,使用工况复杂,使用频率较高,安全级别要求较高),应选用A级供应商。当然A级供应商产品的价格也相应较高,大大增加了项目采购成本。如果采购A级供应商产品较多,则有可能超出工程概算。所以通常情况下,A级供应商采购不超过百分之五。对于项目中大部分设备和材料,应选用B级供应商。这样能采购到性价比较高的产品,控制采购成本。C级供应商手中采购更少的资源,甚至先不考虑C级供应商。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资金要求选用合适的供应商。企业应该有长远的眼光,要帮助合作伙伴实现规模效益,进而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达到互赢的局面。
(二)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对供应商管理的另一个层面需求,是从软实力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察。优秀的企业文化从创业之初,就表里如一地奉行“顾客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并在企业文化中蕴含危机意识,在此背景下建立较完善的危机管理机制,从而引领企业走得更远,延长企业的寿命周期,而某些成长期先天不足的企业文化;或是强调利益至上(至少在企业内部);或是心口不一,虽然把“以顾客为中心”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但企业从高层到基层并未理解或认同其深刻的内涵文化,同时成长期企业危机管理的意识和经验都不是很足,当顾客对产品质量产生误解,或引发产品质量信任危机时,而对客户的要求不及时处理或置之不理。在优秀的企业文化熏陶下,企业具有凝聚力,这样能保证企业员工从产品设计、制造、检验、销售到售后服务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企业相关规范,从而保证供应商产品的合格率及优质的服务。在实际的供应商管理过程中,我们还要对其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评估,按照工厂实地考察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以及一系列正规的检验流程进行产品质量的审核,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后评价。具有明确企业文化的供应商会在争取利润的同时,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是集中采购供应商选择和管理的一个环节。
二、实现共赢
实现共赢才能长远发展。对于企业,采购项目使用量大,且品质要求高的大宗物资材料,重复安排相同物资的采购,会产生降低工作效率,丧失采购效益等弊端。按照物资分类,对大宗物资材料实行集中采购,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便于对物资品质进行集中管控。
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集中采购供应商和采购价格。集中采购让供应商每年可以保证一定规模的订单量,帮助供应商实现规模效益,降低生产成本,这是实现共赢的重要方式。帮助供应商实现规模效益的过程就是帮助供应商进入成熟阶段的过程。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企业在进行供应商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分级定位。对于产品质量好、服务好的供应商提高评级,继续加大合作力度;对于产品质量不过关、服务差的供应商降低评级,甚至取消供货资格,这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是企业选择供应商的一个标准。当供应商进入规模效益阶段,成本降低,就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与需求,进而跟上企业发展的节奏,成为企业成长的合作伙伴,为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采购集中化是必然的采购趋势,在集中采购框架下,合理有效的管理供应商系统,降低采购的成本是现代企业发展需要考虑的问题。在进行供应商管理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考虑集中化,还要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现场服务等多方面的因素。所以在供应商管理环节,帮助合作伙伴实现规模效益,达到最终的共赢至关重要。
摘要:在工程项目的采购管理中,集中采购是一种发展趋势,强化供应商的管理,帮助供应商适应工程项目需求,让供应商系统和集中采购模式相互适应,达到最优的集中采购效果,最终实现共赢的局面。
关键词:集中采购,框架,供应商,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篇9:框架采购合同范本
关键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体制创新;招标采购
现行的《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同属于政府采购制度中的重要法规文件,是同一个法律位阶。在现实中也经常的出现交叉或者重叠的现象,因此,一旦发生了法律的适用争议,不管是实施采购的当事人还是行政主体,均会出现无法适用的情形。
一、政府招标采购的运行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正式颁布实施《招标投标法》之前,为了能够强化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统一集中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并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从而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稳步健康的发展,各个地区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其他地方的管理经验,在《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下,相继建立了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随后,我国在《政府采购法》中明确了集中采购的在政府采购中的地位。
第一种主要模式,建设工程招标办和政府采购办以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是现在的大部分城市所采用的模式。建设工程招标办和政府采购办是以工程招标为主的,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是以货物服务采购为主的,两个机构的目的不一样,做法也不一样,但是分工的界限却很模糊。这样导致有些项目两家机构都要管,出现多头管理的现象,具体根据哪家机构来执行也成为问题;有些项目两家机构则都不管,出现不知道到底该哪家管的现象。比如对于小型工程的招标来讲,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采购中心都可以进行,但是具体的做法相差很多。例如珠三角某市,第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政府工程的最高限价必须公开,而采购中心的最高限价不能公开,两家机构在最高限价上是否公开的做法不一样;第二,如果工程是通过政府采购,在建设系统报建、验收时将遇到麻烦,而设备如果是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有可能出现没有与建设系统相对应资质的情况;第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是财政系统颁发的,而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是建设系统颁发的,两家机构代理资质的要求不同。
第二种主要模式,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合并在一起,作为管辖区内集中、统一的招标投标中心,这是改革步伐较快的城市所主要运用的模式,例如合肥、芜湖等。合肥和芜湖采用的主要模式是一样的,但是在合肥的招标中心,采购主体可以自行的选择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到中心的项目招标当中,在这里大部分的代理机构都具有社会中介的性质。另外,在芜湖招标中心,除了设置有社会中介性质的机构外还设置有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
二、基于法律框架下完善政府招标采购的发展
1.完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1)健全法律制度体系
在2012年的时候已经正式出台了《招标法实施条例》,极大的推进了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让整个市场招标的竞争环境更加的透明,既节约了采购的成本,也能够保证采购的质量。不过,随着招标采购方式的大力推行,部分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虚假招标、公权力干涉招标活动、串标等,这些行为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相关制度,结合现有的经验,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当前的法律条文更加的具体化,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2)加快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实施
《招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使现实当中很多问题都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其注意到了在起草的过程当中广泛的征求各方的意见,积极的对招标投标法进行修订和补充,同时在招标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法中间扮演了中间者的角色,将二者有机的联系在了一起。所以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的今天更要贯彻发挥其作用,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互结合起来。
2.推进政府招标采购体制创新
(1)芜湖模式
芜湖模式强调的是由政府设立招标采购的管理委员会,由政府进行统一的管理。该委员会是由各部门共同组成,在下面还设置了管委办。当前芜湖的招标中心由于内部的机构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出现了部分的改变,不过财政局、水利局以及交通局都在各自的范围内行使好了自身的职权。在芜湖其建立了真正统一的招投标市场。当然这也是为了招投标的发展趋势,即建立集中采购机构,以政府的政策导向为基础,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不以盈利为目标,促进产业优化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
(2)完善政府招标采购运行机制
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应当要全方位的进行调控和管理,从最初开始计算采购的预算再到后面的履约以及整个实际的采购过程,都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履行上述管理职权。尤其是某些关键环节都不能够被忽视掉,防止出现中介机构的介入,出现权力寻租的现象。另外,还应当明确采购的权利义务责任主体,适当完善现有的评审机制,控制相关环节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最后对内部的采购程序设置严格的监督机制,透明化、规范化发展。
结束语
目前政府所从事的招投标工作是受到了《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的规范约束的,这两部法律之间既相互促进互补,也存在调整范围上的冲突。所以当前要做的便是要对政府招标采购的体制进行创新,解决好两部法律之间的冲突问题是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据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完善配套的法律规范,二是积极的借鉴先进的经验,建立统一集中的采购中心。只有这样,我国政府的招标采购事业才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同时也才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参考文献:
[1] 朱明磊.政府的采购法同招标投标法之间的关系分析与探究[J]信息技术.2011(03):142-147.
[2] 郑冠耀.安玉磊.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兼论政府采购的采管分离[J].中国经济2012(12):3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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