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关键词: 妇女 基本国策 环境 纲要

自治区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全面落实改革举措,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方案和实施办法水利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更加清晰,改革督查不断强化,水利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改革试点生根开花,成果显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篇1: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4.建立并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机构,促进家庭关系平等、文明、和谐、稳定。

5.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

6.以社区为依托,增强家庭托幼、养老服务功能,为妇女积极工作和完成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7.全面解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左右。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倡导妇女节约资源,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10.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11.加强妇女活动场所的建设。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相结合,不断丰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促进性别平等理念深入社区、家庭,提高基本国策的社会影响力。

2.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反映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和需求,制定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禁止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以及规划的制定、实施。

3.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活动。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者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5.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边远农牧区和贫困、流动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讯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讯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6.营造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树立现代家庭观,科学教子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观,积极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正确处理夫妻关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使妇女群众以德治家,以文明立家,以科学兴家,带动家庭成员自觉增强文明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和信用意识,追求充实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传播者。倡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以家庭的和睦稳定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7.引导妇女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有效措施,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8.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提高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保障供水安全。积极推行农村牧区供水排水一体化建设。

9.提高农村牧区卫生厕所的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农村牧区改厕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政府责任制度,落实本地区的改厕建设任务和配套经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专门机构管理,签订责任状,强化追究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领导责任,力争每年度承担国家改厕项目不低于10万座农村卫生户厕的建设任务,以提高我区农牧区卫生厕所的普及率。

10.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城镇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1.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强化妇女环保国策意识,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

12.在减灾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13.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妇女活动场所和阵地的建设问题。建立城镇妇女活动设施和基地,加强妇女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建设,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妇女的自我支配时间。促进妇女参与媒体管理。传媒机构为媒体从业妇女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传播、管理、制作和研究能力。对重点新闻媒体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并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14.加强我区妇女同国际妇女组织及外省、区、市妇女的交流与合作。

(七)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健全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

2.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

3.不断提高和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依法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和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8.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加强对法律法规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内容的审查。把宣传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规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指标加以落实和监督;加强政府部门的性别平等工作机构的建设,使之切实担负起从性别角度对部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审查的任务;制定公正平等的公共政策,逐步消除制度性的性别歧视壁垒;加强各级人大的性别平等工作机构的建设,使之真正做到从性别平等的视角审视法律,在立法、修法及监督执法过程中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并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

3.保障妇女的立法参与权利。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开展对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将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推动社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认真研究女性犯罪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引导和帮助妇女学法、守法、用法,预防并减少妇女犯罪。

6.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提高立法、司法和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④(待续)

(责任编辑/麦力斯)

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篇2:

加快水利改革 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自治区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全面落实改革举措,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方案和实施办法水利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更加清晰,改革督查不断强化,水利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改革试点生根开花,成果显著。

谋篇布局,在强化顶层设计上狠下功夫

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制定《关于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在水行政审制度改革、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水权水市场建设、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17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改革目标任务、路线图与时间表。

加快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认真梳理涉水行政权力,形成自治区本级8类共254项水利行政权力清单,水利厅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减至19项。下放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审批等共9项审查审批,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厅级14项、盟市8项、旗县7项行政许可投入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结”。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2015年1月正式施行;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功能区管理办法》;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修订工作,制定完成《全区重要水源和地下水超采区的水量水位双控制方案》。

持续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9亿立方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58%,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2%。自治区政府开展对全区12个盟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首次考核。加快实施呼伦湖水生态监测工程、乌梁素海水循环工程,自治区政府公布全区地下水超采区及禁采区和限采范围,实现对全区水功能区与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全覆盖。

深化水利改革取得关键进展。深入推进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资源资本化改革。完善水利投融资体制,2015年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将为自治区水利建设提供10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

试点先行,发挥示范带动突破作用

目前,全区共有11个国家级、12个自治区级改革试点。

自治区作为全国水权试点之一,重点探索跨盟市水权交易工作。水权试点工作按3.6亿立方米考虑,分三期实施。一期试点工程总投资约18亿元,总节水量2.2亿立方米,其中转让水量1.2亿立方米,转让水量指标配置给9个重点项目。盟市间水权转让节水改造工程目前已批复两期,批复投资额5.3亿元。

14个试点旗县已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改革涉及小型水利工程约8.2万处,共向产权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约1.1萬册。2015年7月,在准格尔旗组织召开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在这14个试点中选取3个旗县作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试点。

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自治区确定乌海市、呼伦贝尔市2个试点。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5项工程,已建设完成7项;呼伦贝尔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获自治区政府批复。

全区确定乌兰浩特市等4个旗县作为201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建设,目前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已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投资5721万元。

狠抓落实,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狠抓改革举措落实。对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加强跟踪了解,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对新启动的改革举措或改革试点,采取专题调研、汇报、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对推进不力的改革事项进行督办整改。水利厅改革办强化职能作用,严格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述职的工作制度和专项督查、专项考核、专项评估的工作要求,制定跟踪督查办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进行调度,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进行督查,保证了各项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作者系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作者:戈锋

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篇3:

林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发展浅析

摘 要:林西县属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区,饮水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因此饮水安全一直是自治区重点关注的问题。林西县经过多年饮水安全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为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基于此,总结其在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成果,分析其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建设意见。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效;建议

林西县位于内蒙古中东部、赤峰市北部,属丘陵山区,地质情况复杂,气候属于干旱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干旱少雨,多年平均降雨量为363mm,主要集中在7—8月份,从近年看每年的降雨量在逐年减少,地下水逐年下降。全县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3 253.45万m3/a,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6 320万m3/a,地下水可开采量为7 397.29万m3/a,重复利用量为463.84万m3/a。地下水主要为潜水,储量比较丰富,但分布不均匀,河谷平原区地下水较丰富,山间沟谷地区地下水较匮乏。而且受地质、地貌条件和气候因素影响,地下水水质较差,70%地区地下水含氟量或溶解性总固体超标。截至2004年底,有72.8%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林西县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过程

(一)林西县饮水情况原状

2004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结果显示,林西县农村总人口20.56万人,其中21%的人饮用自来水,属饮水安全人口;72%的人靠肩挑水和拉水,7%的人用手压井,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4.97万人。

(二)林西县饮水安全规划、全发展过程

2005年以国家政府承诺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15年,以“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为标志,进入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的历史阶段。林西县饮水安全发展主要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十一五”规划阶段:主要解决高氟(>2.0mg/L)、高盐(>2.0g/L)地区饮用水,采取打深井开采深层地下水,采用集中式供水工程方式。截至“十一五”规划末,林西县全县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286处,饮水安全人口增至14.77万人,饮水安全普及率达71.84%,仍有饮水不安全人口5.79万人。

第二阶段即“十二五”规划阶段:计划解决所有饮水不安全人口,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增加消毒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安全。规划期间再次新增供水工程129处,截至2014年末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将全部解决完成,饮水安全普及率达100%。

(三)林西县饮水安全建设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成为林西县发展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30年来共建集中式供水工程395处,使林西县农村20.56万人中17.34万人供水到户,自来水普及率达84.34%。目前还有3.22万人主要依靠大口井或手压井吃水,其中饮水自然安全人口为2.46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只有0.76万人。

二、林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取得的成效及效益分析

(一)林西县饮水安全成效

林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发展。据统计,2005—2013年集中供水工程由104处累计发展到395处,饮水安全人口由5.59万人累计发展到19.8万人,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林西县饮水安全效益分析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提高了项目区饮用水的质量,有效的改善了项目区居民用水条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1.社会效益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明显提高了项目区农牧民生活舒适度,减轻了劳动强度,饮水质量也明显改善,饮水更卫生,大大减少了各种与用水有关的疾病,并改善了卫生习惯。随着工程运行时间的延续,饮水工程对减少群众疾病、增进健康的效益充分得到体现。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缩小了城乡差距,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农村的发展能力,使农民更好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之中,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基本饮水得到保证后,农民的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也得到加强,有条件的农村和农户改善了居住环境的卫生状况,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带来先进的现代生活方式和理念,打破了农村牧区相对封闭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由于缺水局面的改变,因为用水引起的纷争大大减少,农村社会变得更加稳定和谐。

2.经济效益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为农牧民节省了取水费用。在饮水工程建成运行之前,农牧民为了取水不但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而且为此购置运输和存储设备的费用、买水、运水的费用都很高。在工程建成运行之后,用水成本显著降低,大大减低了农民用水成本,直接为农民带来经济效益。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为农民外出务工创造了有力条件。在饮水不足的农牧区,长期以来担水取水成为日常基本劳动项目,而且一般由青壮年劳力承担。在工程建成运行后,从取水劳动中解脱出来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民增加收入最主要的途径,是工程经济效益的最主要体现。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基本满足了农户发展养殖业用水需求,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许多项目区在满足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便利的水源,发展了庭院经济,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在供水工程保障了生活用水的同时,少量工程供水可以用于发展庭院种植,也可以通过以工程供水置换部分水质较差的水用于庭院种植。庭院种植主要是蔬菜和果树,部分产品用于农牧民日常消费,部分则用于出售。项目区庭院经济的发展,在改善农牧民生活的同时,也提高了农牧民的收入。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由于水源有保证,促进了项目区小型工商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脱贫致富的途径。以正常供水为前提的农村小型工商业(如磨制豆腐、洗车行、粉房等),在饮水安全工程建成运行后,促进了其发展,也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改善了农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减轻了农牧民的医疗负担。

3.生态环境效益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工程的实施,项目区用水得到保证,促进了农村改灶、改厨、改厕和改造环境,其生活环境发生显著的改观。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转变了项目区农牧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向着良性化方向转变。一方面,结束了农牧区开挖取水和到处找水的历史,减少了水土流失;另一方面,暖棚温室种植业、舍饲圈养工程的发展和牧民的集中定居,减轻了草场压力,也促进了生态自然修复。此外,结合发展庭院经济,由农牧民种植经济林木和生态林草,改善了生态环境。

(3)工程的建成,使水成为商品,增强了广大群众爱水、节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使有限的水资源可以得到统一管理和使用,可以有效地保护水资源。

三、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问题

(一)已建工程老化或失修

林西县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部分供水工程由于多年运行、设施(备)和管道(网)已老化,急需更新改造,还有个别近期建成的工程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导致饮用水水源水量不足或水源井干枯,重新出现饮水不安全现象。

(二)运行管理粗放

多年来林西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管理方式多种多样,组织管理比较松散、管理和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工程运行处于粗放管理状态。

(三)水质监测能力弱

林西县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水质监测主要依靠县疾病控制中心每年不定期对工程末梢水进行抽检,由于工程较多,每年抽检工程数量有限,水质监测范围小能力弱,无法彻底排除水质安全隐患。

四、建议

针对林西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多年建设管理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视已建工程的维修养护

建议在以后的规划期间对已建老化工程和存在问题工程进行维修改造,使建成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二)强化运行管理

近年林西县饮水安全工程处数逐渐增加,其运行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群众饮用安全水的长远性和持续性,因此应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大力开展培训,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三)注重水质监测,加强源头治理

目前林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类型多、分布广、标准低和水质检测能力弱的特点,为进一步提高水质检测能力,促进水质达标,确保供水安全,建议成立县级水质检测机构,建立水质监测网,随时对工程水质进行监控;强化水源保护意识,针对水源地的不同特点,划定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措施,加强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稳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

结语

通过多年努力,林西县饮水安全建设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益,全县绝大部分群众基本摆脱了饮用不安全水带来的困扰,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建设、管理和水质监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政策和决策方面做出调整,也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争取全面消除林西县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隐患,并保持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 林西县统计局.林西县统计年鉴[M].2005—2012.

[2] 林西县统计局.林西县水资源评价报告[R].2010.

[3] 侯志强,杨培岭,王成志,等.我国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8,(9):79-81.

[4] 姜开鹏.又好又快地发展农村供水排水事业保障广大农民的饮水安全[J].水利发展研究,2008,(1):19-23.

[5] 戴向前,刘昌明,李丽娟.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探讨与对策[J].地理学报,2007,62(9):907-916.

[6] 李明孝,孙松林,汪思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问题探讨[J].节水灌溉,2009,(1):50-51.

[责任编辑 李 可]

作者:田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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