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关键词: 石桥 矿长 责任书 生产

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12篇)

篇1: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国发23号文和毕节十三号禁令,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根据河南煤化及公司领导要求,从零开始,向零奋斗,更好的搞好我矿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依据有关安全法规和上级规定,特签定2011矿长与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单位、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执行领导责任。是本系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2、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

3、负责组织机电、运输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制订防范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整改。

4、负责抓好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质量管理,并有显著成效。

5、矿井发生重大灾害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及恢复生产工作。

6、负责及时供应安全生产中所需要的设备、物资,保证设备安全投入使用

7、全面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区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三大规程”的落实。

8、分析分管范围内的事故情况,并组织采取针对性措施。

9、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所辖范围内的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0、积极查处“三违”、“三松”现象。

11、本责任状考核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2、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持一份。矿长(签字):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机电矿长(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篇2: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强化责任心,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体现责、权、利相一致,达到有效管理,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之目的,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根据矿生产计划安排,及时组织机电运输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每月入井15次以上,解决和处理机电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措施、方案的实施,并对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和文明生产工作。

7、按照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每旬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落实。

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单位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9、配合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

10、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组织制定和落实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三、奖惩

1、安全:全年未发生死亡事故奖励1万元;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万元。

2、进度:完成考核计划加奖1.3万元;未完成考核计划罚款1.3万元。

矿长:机电矿长:

篇3: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七条规定》中所指的矿长, 包括生产煤矿矿长, 各类煤矿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小煤矿实际控制人等。

《七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就是“七个必须、七个严禁”, 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 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以人为本, 宗旨鲜明。《七条规定》核心就是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因为矿工是煤炭生产的实践主体, 常年在井下作业, 牺牲了应该享受的阳光和新鲜空气, 而把光和热奉献给社会、奉献给人民, 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关爱。作为一矿之长, 应该把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职责, 满怀深厚的感情, 把矿工当成亲人、当成兄弟, 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

二是依法依规, 言之有据。《七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每一个严禁, 都依据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都是有法可依的。违反了规定, 就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突出重点, 切中要害。《七条规定》突出了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也是近些年导致煤矿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因素。概括讲就是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害、设备、人员。只要把这几个要素抓住, 就可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是简明扼要, 耳熟能详。《七条规定》的内容只有188个字, 一看就明白。虽然这些规定过去都有, 但是, 散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当中, 许多矿长不够熟悉。通过颁发《七条规定》, 把矿长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基本要求都规定得非常清楚, 便于记忆, 便于操作。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七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

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 严禁无证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证照齐全是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准入门槛。煤矿证照齐全是指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六证。缺少任何一个证, 就是证照不齐或无证, 煤矿都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 都属非法生产。同时, 每个证照都有一定时效性, 超出证载批准的期限, 都属证照失效, 也不得组织生产, 否则也属于非法生产。

在日常检查和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 有的矿井根本没有六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有的矿井未及时办理证照延期手续, 造成证照过期失效继续生产;有的矿井被暂扣或吊销证照后违法生产;有的矿井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擅自生产;有的矿井已被关闭但死灰复燃。一些煤矿建设项目没有履行任何审批手续而未批先建;有的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建设“三边”现象, 有的未依法办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违反“三同时”规定;有的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假整合、真出煤, 假技改、真生产, 该关未关, 该停不停。这些非法违法矿井, 根本没有形成生产系统, 盲目冒险蛮干, 安全管理极为混乱, 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极易发生重特大事故。

2002-2012年期间, 由于矿井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共造成特别重大事故26起、死亡1375人, 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42.6%和死亡人数的39.7%。例如, 2008年7月14日,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无任何证照的情况下, 采用“独眼井”, 违法承包给包工队, 非法盗采煤炭, 由于井下超量存放非法购买的炸药, 在潮湿、不通风的环境下自燃, 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造成死亡35人的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

第二条: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 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 首先要保证在法定批准的采矿许可范围内组织生产建设, 包括开采的煤层、深度、边界等。超层越界是指在煤矿《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煤层之外或者区域之外开采, 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 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 (二) 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 (三) 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四)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等。

超层越界开采后患无穷。在越界区域内一般没有形成正规的通风、排水、监测监控系统, 缺乏科学设计和合理规划;一般不上图纸, 图纸与实际不符, 造成隐患;往往采取隐蔽手段, 不让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发现, 造成安全生产的盲区;一般都是非正规开采, 以掘代采, 乱采滥挖, 破坏采矿秩序;管理混乱, 造成事故多发。超层越界开采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毒瘤”, 必须彻底铲除。

正规开采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它是指煤矿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 风量稳定可靠;采、掘、支护工艺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具体要求做到, 矿井加强生产准备, 始终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 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 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 方可回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 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 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非正规开采是比较原始落后、非常危险的采煤方法, 如巷道式、房柱式、仓储式等, 一般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没有2个安全出口, 没有可靠支护, 以掘代采, 极易发生事故或造成事故扩大。空顶作业是煤矿工人在未采取可靠支护措施的顶板下作业, 属于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的违章冒险作业。

2002-2012年期间, 全国煤矿由于超层越界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8起、死亡824人, 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29.5%和死亡人数的23.8%。例如, 2012年8月29日,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 在未经批准开采区域的17个煤层中共布置41个非法采掘作业点;4个采煤队在该区域内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 以掘代采、乱采滥挖;有9个煤层不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煤层范围内非法违法开采, 在平面范围内巷道越界257米, 非法产煤21.14万吨;由于非法违法开采区域内的采掘作业点无风、微风作业, 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 提升绞车信号装置失爆, 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 造成48人死亡、54人受伤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第三条: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 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完整可靠的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只有通风可靠, 才能保证井下人员需要的新鲜空气, 才能排除井下的有害气体, 才能调节井下的温度。通风系统可靠是指矿井通风系统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无角联通风等不合理巷道;矿井通风风流稳定, 风量满足生产需求, 风速不超限, 气体浓度等符合要求;通风设施控风可靠, 强度满足要求;通风设备性能合格, 管理严格。其基本要求可概括为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事实证明, 发生瓦斯事故的煤矿, 大多都存在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问题, 如采区没有实现分区通风, 采、掘工作面通风不独立、风量不足, 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角联通风, 高突矿井没有专用回风巷道, 通风设施不可靠造成漏风, 局部通风机管理不善和风筒漏风等造成工作面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导致瓦斯局部聚集, 发生瓦斯事故。特别强调的是, 在矿井通风大系统合理可靠的前提下, 局部通风十分关键。据统计, 2008-2012年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中, 发生在掘进工作面的占60%。

2002-2012年期间, 全国煤矿共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 (煤尘爆炸) 事故38起、死亡2530人, 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62.3%和死亡人数的73.1%。而瓦斯爆炸事故中, 有27起瓦斯积聚原因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引起的, 占瓦斯爆炸事故的93.1%, 是瓦斯事故的首要元凶。例如, 2007年12月5日,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由于没有合理的通风系统, 没有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无风、微风作业, 造成瓦斯积聚, 达到爆炸界限, 违章放炮产生火焰, 造成105人死亡、18人受伤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如果通风系统出了问题, 等于一个人停止呼吸。所以, 确保井下通风系统的可靠, 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个关键要素。

第四条: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 防突措施到位, 监控系统有效, 瓦斯超限立即撤人, 严禁违规作业。

瓦斯不治, 矿无宁日。加强瓦斯的防治, 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近年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瓦斯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 确立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 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瓦斯抽采达标是指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统并运行正常、管理严格;做到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矿井瓦斯抽采率、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及含量等指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合格。防突措施到位是指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 制定并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有效消除生产区域的突出危险性;在防突管理机构和体系到位、职工防突培训到位、区域防突措施到位并在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情况下安全生产, 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监控系统有效是指煤矿监控系统的设置、配备、使用及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 的各项规定;专业人员培训到位并能够正确使用、维护监控系统;监控系统能够不间断地运行, 真实反映煤矿现场情况, 准确报警、断电;煤矿应急管理体系完善, 能够根据监控系统及时作出正确的应急反应, 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瓦斯超限是指煤矿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瓦斯浓度, 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绝不允许冒险作业。如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报警, 达到或超过1.5%必须断电立即撤人。

近年来, 全国煤矿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攻坚战, 煤矿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瓦斯抽采和利用量分别达到100亿立方米和32亿立方米, 比2007年分别增长2.9倍和3.1倍, 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3.5%和67.7%。但是, 瓦斯灾害仍是制约煤矿安全、威胁矿工生命的“第一杀手”。据瓦斯事故调查分析, 煤矿瓦斯事故分爆炸、窒息、燃烧、突出等类型, 从瓦斯积聚原因看, 瓦斯抽采不达标、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和通风系统不合理是主要原因;从瓦斯爆炸火源看, 主要是违章放炮、设备失爆、煤炭自燃等引起的;从诱突因素来看, 主要由采掘落煤、放炮震动、长时间空顶造成顶板冒落等诱发突出;从突出事故原因看, 大都没有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 且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 瓦斯抽采不达标, 一些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甚至没有按突出矿井管理、不进行瓦斯抽放等。

2002-2012年期间, 全国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事故44起、死亡2758人, 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72.1%和死亡人数的79.6%。例如, 2010年3月31日,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掘进工作面不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 遇明火发生爆炸, 并引起瓦斯燃烧, 造成死亡50人的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值得深思的是, 该矿早在2009年5月1日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既未采取区域和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又不总结和汲取事故教训, 造成同类悲剧重演。

第五条: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 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我国煤矿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 井下水患比较严重, 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废弃矿井的老塘水, 二是奥陶纪石灰层等地下水。特别是近年来煤炭行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整顿关闭了大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 这些小煤矿地质资料缺失严重、且积聚了大量老空水, 对煤矿安全开采造成了严重威胁。为此, 《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 都明确要求, 煤矿企业和矿井防治水工作应配备“三专”, 即专业人员、专职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 相邻煤矿的分界处必须要保留防隔水煤柱, 对于存在水患的煤矿必须实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严格落实探放水各项措施。据事故调查分析, 透水水源主要是采空区积水, 透水原因主要是地质资料不清、采空区情况不明、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和防水隔水煤柱遭到破坏, 在透水征兆明显的情况下不采取立即撤人等措施, 仍盲目违规组织生产, 造成透水事故发生。另外, 雷雨季节山洪暴发等地表水自然灾害, 也极易造成淹井事故。

2002-2012年期间, 全国煤矿共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9起、死亡426人, 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14.8%和死亡人数的12.3%, 其中采空区透水8起。例如, 2006年5月18日,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没有摸清矿井周边水文地质情况, 井下作业放炮破坏了附近废弃矿井采空区的隔离带, 致使采空区积水涌入作业区域, 造成死亡56人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2007年8月17日, 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由于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岸决口、洪水淹井等原因, 发生一起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溃水淹井事故灾难, 造成该公司172人死亡;临近的新泰市名公煤矿同时被淹, 造成该矿9人遇难。

第六条: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 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由于井下存在着瓦斯等有害气体, 凡是入井的机电设备都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必须具有阻燃、防爆的功能;煤矿使用的各种提升运输设备必须完好, 不能带病运转, 也不能超载超限。可见, 机电运输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井下机电和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与煤矿安全生产息息相关, 直接影响矿工生命安全。目前, 全国煤矿零敲碎打的机电运输事故多发, 分析原因主要有:现场管理不到位, 违规违章安装和操作运输设备, 有的设备老化长期得不到检修、维护和更新;有的斜井人车运输时人料混搭、制动保护等安全装置不起作用;有的提升绞车制动失灵、钢丝绳断裂、矿车未连接好等导致发生跑车或坠罐;有的井下违规使用非阻燃、非防爆矿用设备;有的设备设施没有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等。

2002-2012年期间, 因煤矿机电运输设备不完好、失爆或使用非阻燃、非防爆矿用设备等原因, 导致瓦斯爆炸、火灾等特别重大事故18起、死亡1117人, 分别占同期特别重大事故总起数的29.5%和死亡人数的32.2%;发生斜井跑车、立井坠罐重大运输事故7起、死亡94人。例如, 2010年1月5日,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 在18处暗立井中全部采用调度绞车配自制“吊箩”提升装备, 多处使用淘汰设备, 因非阻燃电缆老化破损, 短路着火, 引燃电缆外套塑料管、吊箩、木支架及周边煤层, 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造成34人窒息死亡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第七条: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 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指挥。

这一条实际上是对井下作业人员在岗尽责作出的明确规定。首先, 要求矿长必须下井带班, 这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所作出的明确规定。只有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 才能有效地处置现场发生的安全隐患, 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其次, 对所有的下井人员都要进行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才能及时地排查治理隐患, 才能在作业当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许多煤矿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如, 一些煤矿特别是小煤矿, 从业人员大多都是农民工, 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素质和技能不高, 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有的煤矿安全培训不到位、走过场, 矿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无证上岗;有的矿领导不执行带班下井制度, 甚至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同下不同上”等现象。由此看来, 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抓好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

篇4: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关键词: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煤矿安全生产;具体实施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5-11-2

0 引言

煤矿行业在我国的各个行业类型中显得比较特殊,本身具有极大的安全风险性。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因一些煤矿生产企业忽视施工人员的自身技术水平,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常常会引发恶性的煤矿安全事故的产生。这些安全事故在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企业与国家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保证我国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使国家的经济稳步提升,就应当引进较为先进的机电技术,同时对相应的机电技术进行严格的管理。

因此,本文也将结合当前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煤矿机电技术的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善策略,引起相关部门与管理人员的注意,使整体的煤矿生产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并且为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1 当前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我国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各个领域均取得了较大程度的进步,煤矿事业也有比较完善的发展,其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也在稳步提升。煤矿的安全生产可在极大程度上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能源需求,促使经济取得极大程度的进步。但我国的煤矿生产过程中仍有较多不完善的地方,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重视[1]。

我国的煤矿生产近些年来的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已大大减小,人员在事故中的伤亡数量也大幅度下降,整体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程度也得到了稳步的提升,并且在瓦斯的治理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矿井的规范程度也在逐年上升,整体的安全工作比较完善,对于一些存在的隐患能够比较及时的发现处理,安全气氛也构建的比较完善,使得我国整体的煤矿生产水平有了极大程度的保证。

虽然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我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某些方面的缺陷仍旧比较明显。在煤矿的扩建过程中,很多的煤矿企业对制度的认识程度严重不足,并且有很多的工程项目实施起步较晚,安全设施也极其不符合规范标准,工作落实情况并不到位。并且企业的内部也缺少相应的技术人员,在矿井图纸的绘制工作上做的并不具体细致,对井下的真实情况难以掌握,在施工方面较为随意。因此就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对此方面加以改善,配备专业素质过硬的技术人员,保证煤矿生产工作的安全进行,也将对我国的煤矿生产水平有着极大程度的改善[2]。

2 煤矿生产中机电技术系统的不足

在我国的煤矿生产过程中,具体的生产效率与水平与机电技术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因此,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机电系统的运行管理,并且提升对设备的维护强度。从目前的整体情况上来看,我国在这一方面的工作还存着极大的不足之处。很多煤矿企业的机电技术系统中的机电设备面临着严重的老化问题,并且在资金上面临着较大的限制,使设备无法得到及时的更新。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机电设备的负荷较多,承载压力较大,也在极大程度上阻碍了设备的正常运行水平,并且为日后的煤矿事故的产生埋下了较大的隐患。我国的很多煤矿生产企业中对机电技术的检测手段相对落后,很多存在的故障无法及时检测出来,也在极大程度上阻碍了设备的正常生产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事故的产生[3]。很多的机电设备在配置时也缺少科学的方案,很多的设备已经落后,无法适应要求较高的煤矿生产工作,使其发生安全事故,并整体上影响了煤矿生产的经济收益。

3 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实际应用

3.1 加强机电管理技术的科技投入

在煤矿生产中应在当前的基础上增加对机电管理技术的科技投入程度,将在极大程度上使煤矿机电技术的实际应用情况得到更好的发展。在我国的煤矿生产过程中,诱发煤矿机电事故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技术的落后。在煤矿的安全生产过程中,机电技术的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煤矿生产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并且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机电技术的安全以及生产水平进行科技投入,安排适当的发展资金,使其在改造与生产水平上得到一定程度的进步。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施工技术的建设,保证其自身的建设水平能够满足发展需求,并将各规章制度加以完善,重视人才培养的体制策略,整体上对煤矿生产的安全水平进行改进[4]。

3.2 构建合理的安全体系

将当前的煤矿机电技术的安全结构体系构建完善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保障之一,同时也是煤矿机电化发展的前提。在整个煤矿生产过程中,煤矿机电系统首先要做到电网工作的高效,并且整体设计上要有一定的原则,使用的电源也需要可靠具体。在设计阶段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双回路系统,并将电源线路独立设置,对电源进行合理的选择,保证电源的安全可靠。

3.3 对煤矿机电运行的安全监控措施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将安全监控系统设置完善,对电网内的安全系数以及具体的安全运行状态进行及时的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反应,整体上加强煤矿机电技术的智能自动化水平。在地质相对复杂的环境内,其煤矿资源的条件也十分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对煤矿生产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所以设置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对煤矿生产来说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4 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建设水平并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应当将各个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提高整体的煤矿安全生产的执行力度,保证煤矿生产工作的安全。对于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新的不完善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并加以完善,从根本上使我国煤矿生产中的制度完善,使其具有极强的高效性。与此同时,相关的煤矿生产企业还需要加强对煤矿生产中的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培养,保证施工人员与技术人员在工作上能够合作完善,提高对人员的管理水平[5]。并且也要重视人才的引进工作,加强整体的人员管理水平,不断对自身人材队伍进行扩充,也将在极大程度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水平有一定的保障。

4 总结

综上所述,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较为复杂,并且在技术上存在很多的难点与重点。在当前社会的影响下,机电技术的引进在极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的煤矿生产的安全质量,并提高了我国的煤矿生产效率,对我国的整体经济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将使我国的煤矿产业向信息化方向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刘高峰.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运用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3,No.22904:7+10.

[2] 张有双.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J].

能源与节能,2013,No.9508:31-33.

[3] 翟志文,李提军.谈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J].科技致富向导,2012,No.43423:298+333.

[4] 邢建东,王敏.论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J].科技致富向导,2013,No.46215:164.

篇5: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运输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及运输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积极配合矿长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煤矿运输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矿井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对矿井运输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第3条、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

第4条、协调组织制定矿井运输技术管理制度。

第5条、协助矿长组织编制矿井的长远规划。

第6条、协助矿长组织制定矿井的运输设备更新、维修计划,确保运输系统正常、安全运转。

第7条、协助矿长与分管副矿长进行运输系统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第8条、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9条、协助矿长对各类规程、措施进行审批。

第10条、对矿井运输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

第11条、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臵、提升钢丝绳等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

第12条、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合理性

第13条、及时组织进行运输设备的性能等技术检查,保证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14条、在采区、工作面投产验收中,确认运输系统合理、可靠。

第15条、协调组织编制雨季“三防”等计划。

第16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条、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未组织编制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2条、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时,不及时将会议文件交回办公室传达落实。

第3条、外出期间没有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4条、不按规定主持召开隐患排查等会议的。

第5条、违反下井规定,根据公司安全文件追究处罚。

第6条、不按规定组织专业检查,或对查出的问题不落实整改。

第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运输副矿长警告处分或根据公司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8条、发生运输事故,应按照公司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依法给予运输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 情况和资料的。

第9条、对下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公司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给予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及时组织矿井机电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机电运输副矿长负主要责任。

(2)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机电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3)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机电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4)运输副矿长按照分工对矿井运输方面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5)矿井运输规定违反国家或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运输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

(6)未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的措施不合理,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7)未对运输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不经常检查运输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8)编制雨季“三防”等计划有缺陷或失误,运输副矿长负主要责任。

(9)决策失误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检查、审查中,本人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1)分管的运输专业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的,运输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 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4条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5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第7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8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9条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10条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第11条 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第12条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第13条 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

第14条 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 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 , 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0条 对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21条 煤矿企业在机电、运输管理过程中未认真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机电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机电副矿长分管的有关科室、区队不能协调工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机电副矿长负主要责任。第23条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4条 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未落实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不能够深入现场,未及时组织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有关隐患不及时、措施不力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未及时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或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不能够保证按照安全投入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分管的职能科室、区队安排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机电矿长未及时停止其工作的应负领导责任。第28条 大型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不及时,致使其带病运转,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8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9条 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机电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篇6:机电副矿长安全责任制

一、机电矿长对矿井机电专业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面负

责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参加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领导,对机电专业事故处理负

直接领导责任。

三、每旬组织1次掘进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对查

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开1次机电专业例会,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专业工作作出安排。

五、抓好机电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该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六、每周一、三、五下午主持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会,平衡、解决专业内部的安全生产问题。

七、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井下供电条件的变化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八、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九、是所辖范围内的检修工作直接责任者,负责各项安全措

施的落实。

十、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合理,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确保矿井正常供风,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十一、负责各种机电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及安全监测系统的机电管理工作,负责高瓦斯区“三专两闭锁”的使用,确保采掘供

电分开。

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的领导下,协肋生产副矿长,开展对全矿机电、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管理工作。

二、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矿山机电、机械设备安装方面的规程、规定,执行矿集体领导的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编写机电工作计划,对机电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机电任务,并负责监督检查。

四、开展机电与机械设备安装基础管理,使机电业务科队

圆满适应生产的需要。

五、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生产建设中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机电队伍的服务情况,及时调整和纠正所属范围内工作的不足。

六、负责监督安装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全矿区水、暖、电路、并组织定期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生产建设和生活

需要。

七、对每个机电工作岗位有权提出调整,更换人事的意见,负责建立健全所在机电安装工作制度,保证机电设备符合煤安

准,完好运行。

八、认真做好全矿机电安全工作,确保矿井设备和人身安

全。

九、参与分管科人员的编制、技术参核和业务管理指导工

作。

十、处理好机电工作上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对机电工作按时计量,做好计量统计、报表、台账、卡片。熟悉全面业务

工作。

十一、向矿长及时汇报工作,互通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机电副经理“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二、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

三、负责组织完善保护,严防“三把火”。

四、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五、协调供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风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六、协助通风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篇7:xx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营造2012年xx煤矿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夯实煤矿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为更好地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法人代表与主要负责人鉴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杜绝死亡事故,实现事故为零,无限延长安全生产周期;

2、坚决杜绝瓦斯、粉尘、水、火、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3、力争将重伤事故控制在零、轻伤事故控制在1起以下;

4、杜绝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5、加强火工品管理,杜绝火工品丢失、失窃等现象,控制指标为零。

6、杜绝严重“三违”、一般“三违”指标控制在三人以内。

7、按天山煤矿计划保证如期顺利完成各项指标。

8、认真履行职责,对全矿安全生产负责,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9、严格履行与行业部门签罯的目标责任书。

10、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组织制定本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带头执行。

11、对天山煤矿负责,全面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

12、严格按照阜康市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目标执行。

13、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

14、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组织制定有效措施,确保

项指标如期顺利完成。

篇8: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明确本职工作岗位的职责,提高各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感,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矿安全工作的根本好转,特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全矿安全目标

1、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以上事故。

2、全年轻伤事故不超过2起。

3、井下实现无吸烟、无喝酒入井、矿区无打架斗殴者。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搞好职工食堂、澡堂、职工宿舍的工业卫生,保证职工能够吃上可口的饭菜,能够洗上热水澡。

3、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负责检查井上的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 除。负责生活区、工业区的工业卫生。

5、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能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备齐。并存入仓库。

6、全矿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和事故处理工作。

7、协助安全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考核和奖惩

1、年终按完成的安全生产任务进行考核,矿务会审定。

2、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奖1个月的工资。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消所有奖励,并罚2000元。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奖励减半。

四、责任期限

从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0日

矿长:(签字)

篇9: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矿长 李录

2012年7月28日

煤矿矿长的安全责任分析报告

煤矿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首先、煤矿矿长的安全责任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

一是法律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对煤矿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有明确规定:

<一>《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长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二是《条例》、《规定》的规定。《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对煤矿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也有明确规定:

<一>《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凡发生较大以上(包括较大)事故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将吊销其主要负责人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终身不得担任矿长职务。凡谎报或者瞒报煤矿事故的,对事故煤矿处200万元的罚款,对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凡1年内连续发生2次较大事故的,一律比照重大事故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次,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矿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

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文件精神,亲自主持研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制定和发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令、通报。

4、教育、指导和检查督促煤矿各级领导贯彻执行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支持驻矿安全督查人员开展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办公会,分析全矿安全形式,排查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6、亲自组织和参加重大安全活动,每月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7、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研究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有关人员限期

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8、参加主要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职工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计划的审定工作,并定期检查进展情况。

9、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照事故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

10、定期组织救灾演习和安全测试工作。

因此,矿长如因失职、渎职或错误指令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时,则难辞其咎。如,2000年6月14号,四川省兴文县晏阳镇劳武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根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1)该矿一直采用打眼装药井外放炮的作业方式,煤体结构破坏严重,松软破碎,手能把煤块搓成煤粉,手试煤体温度较低,煤层顶底板完整无裂隙,封闭条件好,为瓦斯赋存创造了条件。(2)三级提升下山与配风下山之间每15米掘进一联络平巷,进入煤层厚度增大、顶底板封闭条件好的高瓦斯区域,配风下山与提升下山之间的煤柱厚约10米,形成了应力集中区域。(3)当班工人下班之前,还有一车煤未装满,用掏扒挖煤清帮,轻微震动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4)该矿长期就一直未使用小直径钻孔卸压排放瓦斯的措施,防突措施不到位。(5)矿法人代表长期不到煤矿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由未受过矿山安全培训的其弟代行生产调度职责。矿长对主管部门提出的必须实施小直径钻孔卸压排放瓦斯的防突措施,未予以落实,违章指挥。井下工人防突安全意识差。

事故后对法人代表与矿长的处理结果:法人代表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矿长对事故负直接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录

篇10: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OO八年生产矿长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犍为县金龙煤矿 乙方:生产矿长

犍为县金龙煤矿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强调狠抓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各类事故出现,全面总结二OO七年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与二OO八年井下生产管理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要求所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要求检查本职范围内每天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为做好二OO八年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完成和超额完成原煤生产计划、工程施工任务及各项工作全面达标。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全年总工程施工计划任务:3200米;

二、全年原煤生产任务:4.8万吨;

二、全年安全奋斗目标:杜绝死亡,消灭五级残以上的重伤事故。

三、生产矿长必须在全面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及各《工种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矿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对作业点通风、支护、保砂、放炮、运输、原煤、工程质量等作技术指导和强性要求,并进行全面监督管理,配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及各科室的工作,合理安排调度好各作业点的劳动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矿方下达的工程计划任务和原煤生产作业计划。

四、必须严格执行采掘作业操作规程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一班三检”制度,杜绝空顶作业、冒险作业,狠反“三违”,对三违人员进行严格处理,监督执行瓦斯检查记录“三对口”。全面掌握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系统的变化情况,按矿方制定的要求跟班作业,做好地面值班工作,负责参与矿井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工作。

五、工资报酬与结算方式:全年原煤生产任务、工程掘进施工任务必须按矿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月工资和风险责任金3500元,实行计分制度,在月初或月末开总结会时评定计分,总分20分,按评定得分计算当月应得工资,并按规定不计天数暂扣目标管理责任金700元,并设年终安全生产奖励金5000~30000元,作为年终考核。

六、处理与扣分制度

1、以迟到或早退3次扣1分,6次以上扣2分(以检身站考勤月终统计考核)。

2、工作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根据情况扣1分。

3、所管辖工程施工地段有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扣1分。

4、所管辖区段通风堵塞或风袋漏风严重未及时处理根据情况扣1~2分。

5、所辖区段发生重伤事故(治疗费5000元以上)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扣5~10分;轻伤事故(治疗费1000~2500元)扣1分,轻伤事故(2500~5000含5000元)扣2分。

6、所辖区段发生死亡事故根据情况扣5~20分。

7、所辖区段应检查点、段、面、头任其漏检、假记、假报扣2分。

8、运输线上发生故障未及时处理排除故障的根据情况扣1~2分。

9、井下发生故障,经过时不积极配合处理排除故障的扣2~4分。

10、由于管理责任,导致生产不能正常进行时扣2~4分。

11、所管辖范围内存在其它问题的,不足扣分的进行扣款处理。

七、考核办法及安全奖励制度

1、年终金龙煤矿安全奋斗目标实现,原煤生产任务和工程掘进施工任务同时完成,年末考核三项内容达标,所设安全责任金和安全生产奖 励金全部支付奖励。

2、年终安全奋斗实现,但原煤生产任务和工程掘进施工任务任其一项未完成,所设风险责任金支付100%,安全生产奖励金扣减20%(累计计算)。

3、年出现安全死亡事故,所设二项金额扣减30%,出现五级以上的伤残事故所设二项金额扣减20%。

4、因中途自愿离岗或矿开除解聘者,前期所设安全风险责任金不付。

八、杂工补贴与扣款奖励

1、杂工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发生,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徇私舞弊,违者重处。

2、井下管理监督检查遇到违纪违章者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现场扣款处理,并报矿方审核,矿方采取对每个管理人员进行月统计考核,年终按全年累计总额奖励20%。

九、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矿方将作补充规定。

十、本责任书有效期一年,时间从二OO八年三月一日起到农历年末放假止。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金龙煤矿(盖章)代表:

乙方:

篇11: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大水头煤矿副矿长 刘广勤(2015年2月1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2014年,在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矿班子其他成员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公司年初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部署和矿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管理,坚持以质量标准化为重点,狠抓设备管理和工作学习不放松,树立“向设备要质量、向设备要安全、向设备要效益”的思想,确定设备无事故的奋斗目标,积极开展机运专项整治和机运隐患大排查工作,力抓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我矿机电运输及其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为矿井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下面,就我个人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松。作为一名入党多年的共产员,一直没有忘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我非常注重政策、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矿中心组学习,在工作之余挤时间,坚持自学,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当代党的最新理论等。特别

件上创造条件。

对主井筒牵引机尾多年来脏、乱、差,照明度不足的现状进行了整治,安排机电队在没有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硬化了道床底板,捣制了水沟、井底水仓,加装了照明灯,为牵引机更换钢丝绳和文明生产创造了条件。在副井车场底弯道,新掘了信号硐室,解决了信挂工的多年的诉求,规范了安全操作。在西斜巷扩掘了巷道,安装了斜巷助行器,解决了人员行走的助力问题,受到了职工的好评。

四是狠抓了全矿井的轨道铺设验收和轨道小绞车运输安全管理,整理下发了轨道铺设验收标准,钢丝绳日检报表制,扩大卡轨车的使用范围,严格小绞车使用申请现场监管力度,提高了运输的安全性。

五是强化矿井供电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计划停电,提高供电安全性。配合水电处组织完成了电气春检;强化供电管理,每月有计划地安排机电队对井下高压供电线路、变电所高低压开设备进行维修,优化了供电系统;要求采掘连队落实日检计划,严格电机保护整定;提高接线工艺水平,先后组织对电工进行了多次现场实际接线工艺的培训。上述措施的实施,使矿井供电越级跳闸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得到了控制。

六是配合测试中心完成了主副井绞车、东北主扇、水泵、压风机等20多台套大型设备的性能测试工作,强化了机房硐室岗位操作和包机责任的落实,提高了大型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可传性,有力的保障了全矿井安全生产。

七是开展了皮带机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重点抓掘进队皮带机尾延伸和综放队皮带机尾回缩后的跑偏调整。强化小班运行管理,使皮带机跑偏弯边扯线的状况得到了改善。加大对胶带随意切割的责任追究和考罚。

(二)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夯实机电运输基础管理

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针对我矿机电运输管理基础停滞不前,机电运输专业标准化工作落后于公司先进单位的现状,首先开展了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以运输队为突破口,重点对大巷每一轨上升主要巷道的轨道进行了调整,更换了不合格道叉;整修硬化了道床;加大对矿车、电机车的投入和减修;严格主井胶带、副井人车大巷电机车、人车安全运行制度。

其次,对全矿井开关上架、接地级完善,五小电气管理,缆线悬挂、设备牌板标识,机房卫生记录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周一、五检查不断线,日常管理不放松,隐患排查整改不“留白”,使之管理日常化。同时结合全矿精细化工作的开展,组织机运部、各连队对设备的检修操作流程进行了创建编制,写实推行。

连续在公司第二、三、四季度的达标检查中,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均达国家级标准,名列公司前茅,矿获得公司2014年机电运输管理先进单位。

(三)积极倡导“机运先行、全员管理”“向设备要安全、6

坡三档”等设施落后,改造更新不足。

四、今后工作打算及努力方向

2015年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夯实机电基础工作,认真开展机电运输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继续抓好轨道运输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配备复轨器、弯道机等专门工具,引进推广自动挡车栏,更换调整主要运输大巷轨道,推广投用专用运输车辆,增加卡轨车使用,逐步减少小绞车使用数量,规范和强化电机车充电及安全运行管理,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继续建立和完善矿、部室、基层连队机电运输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学规程、对标准、找漏洞、补欠缺,有计划性的补充和培养机电技术人员,抓好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逐步夯实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探讨和逐步推行机电运输全员管理,专业化管理,合理优化队伍设臵,以期更好地发挥专业化管理的效能。进一步优化矿井供电,逐步扩大1140V电压等级的使用范围,逐步减少和杜绝矿井越级跳闸事故,根据“3*6”的生产作业模式,峰时段用电量大幅增加,谷时段用电量大幅减少,针对将要面对的用电情况,要正视电力成本增加,最大限度的加强避峰填谷,抓好电力市场运行管理。在设备使用操作检修维护方面,继续探讨以机修厂设备检修为主,各单位采掘面为车间的设备“4S”管理模式,倡导预防性检修,提高设备开机率。充分发挥职培中心和职工实训基地的作用,强化职工技能技术培训,有计划地开展

岗位操作工的技能培训和责任落实,以期提高个人岗位管控能力。全面抓好质量标准化管理,学习新方法,探索新路子,2015年抓好108、202面设备回撤和109、201面设备安装重点工程的计划、安排和管控。同时对矿井部分机房设备的自动化控制工作也应高度重视和落实,提高矿井安全能力

篇12:石桥煤矿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全矿机电设备总体运行平稳,无轻伤及以上机电责任事故。 2.机电设备“四率”统计

20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为96.4%,待修率为2.1%,事故率为0,防爆率为100%。

二、机电工作及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1.机电安装工程方面:

(1)完成了筛分系统破碎机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 (2)完成了主提升绞车系统改造、调试和运行工作。 (3)完成了悬臂式掘进机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了主井带式输送机皮带更换安装、调试工作。 (5)完成了矿井双回路10架空线路询价、招标工作。 (6)完成了矿井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 (7)完成双梁行走吊车询价、招标工作 (8)完成原煤风选系统询价、招标工作

(9)完成蓄电池电机车询价、招标、设备采购、调试和运行工作 (10)完成机电、综采车间土建工程询价、招标工作 (11) 完成炸药库重建线路架设工作

(12)完成智能型馈电开关400、200询价,招标工作。

(13) 根据我矿生产进展情况,及时完成了井下开拓巷的电气设备搬迁工作和供电系统的调整工作。

2.设备检查、维修维护及改造方面:

(1)完成矿井机电大型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包括三连环、钢丝绳、隔爆插销” (2)完成了监测监控维修维护技术协议工作 (3)完成了空气压缩机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4)完成了防雷工程的询价、招标工作。 (5)完成了预防性试验检测检验工作

(6)完成了职工澡堂用热水炉的除垢、补漏焊接工作。 (7)完成了自备柴油发电机、发电机的调试运行工作。 (9)完了筛分系统防尘洒水管路的改造工作。

(10)完成了筛分系统照明灯具的更换及全井照明灯具的安装布置工作。 (11)瓦斯抽放泵房;地面、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排水泵房、

污水处理、地面筛分系统、井下风电瓦斯电、通讯系统、锅炉房、皮带运输系统、全矿低压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提升系统等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3.环保工作方面:

(1)完成了翻矸系统技改前期询价工作 (2)完成污水处理厂清污工作

(4)完成矿井粉尘传感器安装调试,运行工作 (6)完成了煤场振动筛和皮带机的煤尘封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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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科年度工作计划

(8)完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水池二氧化氯投放工作保障职工生活洗澡用水。 5.开展冬季取暖管理方面:

(1)开展了我矿“煤矿取暖及电气取暖住户安全使用检查”活动,并积极宣传使用操作规范,提高了广大矿工的安全用电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冬季取暖用电规程,进一步提升了我矿冬季用电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继续做好全矿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入井检验、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及设备材料回收等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井下防爆设备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并规范了井下防爆设备的检查台帐。

3.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

维护,负责安全直接责任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现场交接班制度,定期开展大型固定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切换运行试验工作,并做好各项运行、维修记录。

4.特种设备管理:我科开展了全矿性的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并及时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矿相关特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进行了检测检验,同时组织相关操作人员按时参加专业培训、证件复审及考核工作。 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

我矿质量标准化建设上级部门要求达到二级,机电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科针对自身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和实施细则,我科将配合各单位继续抓好每周一次的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和月终考核工作。查缺补漏,制定计划,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措施,抓紧时间进行落实整改,做到严格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确保质量标准化时时、动态达标,使我矿的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技术管理方面

1.我矿开展有计划停送电作业、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杜绝了矿井无计划停电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矿井供电安全。

2.机电图纸的绘制。根据井下最新采掘进度和设备的搬迁、安装,及时更新各种机电图纸,并对负荷发生变化的开关进行整定计算,保证了井下供电安全。 3.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完成了机电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 制工作。

4.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了我矿大型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测工作(2台主通风机性能检测、主井带式输送机性能测试及驱动轴检测、3台空压机性能检测、3台主排水泵性能测试及联合排水试验、架空人车的性能检测及钢丝绳在线检测、主提升机钢丝绳在线检测、轨道大巷无极绳绞车钢丝绳在线检测)。 5.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我矿井下杂散电流进行了测试。

6.积极联系县气象部门,完成了对我矿的防雷设施、设备的检查测试工作。 7.完成了对井上、下绝缘用具绝缘性能的测试工作。 8.完成了井上、下相关设备压力表和真空表的校验工作。

9.按照《规程》规定,继续做好配电系统继电保护检查整定工作、井下接地电阻测试工作及大型固定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工作。 六、机电管理制度建设方面

1.进一步完善了我矿井下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对井下杂散电流进行了测试,有效防止了杂散电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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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科年度工作计划

2.根据矿井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机电隐患排查制度进行了补充,及早将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促进了机电安全管理水平。 七、机电隐患排查及活动开展情况

1.继续做好每周一次的机电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形成闭合管理,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篇2:煤矿机电矿长副工程师年度工作计划 机电—工作计划 2014年2月 一、总则

为加快机电系统安全、快捷、高效运行,提高设备运行率、减少损失、增大设备使用年限,提高设备重复利用率,提高机电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加强机电完好标准,加大设备检修规范,为实现安全本质性矿井打下坚实基础。

二、运行管理计划 1、人力资源管理

人是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现代企业竞争,最终是人力资源的竞争。现代煤矿已经有过去的手镐落煤采煤工艺改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和综合机械连续采煤工艺,煤矿机电工人在以后煤矿生产中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加强机电职工归属感,责任感 是机电系统重中之中,通过聘用机电技师工作。机电职工月度评先工作,机电职工内部比武提高机电职工责任感。通过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操作技能,通过对机电职工节能改造工作的表扬和奖励,对机电职工责任感和荣誉感的认可,提高机电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加强设备管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君若利其器,首当顺其治”讲的是 企业要保持最强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要有先进的设备,要让先进的设备流畅运行,发挥最大功效,必须要实施最优秀的管理。设备管理的创新、模式创新 让设备管理成为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推进器。

计划对机电进一步设备维护标准,计划出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设备检修规范,机电设备硐室质量达标、。

3、加强技术管理

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加强采面 掘进供电先设计后施工,在验收的程序。 加强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加强运输系统的先设计,后施工,运输维护质量。 4、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

对机电硐室机电质量标准化,实现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锅炉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水泵房、以及机电系统质量标准化、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

三、计划实施目标

1、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加强企业职工凝聚力,向心力、提高机电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归属感。

2、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杜绝井下机电设备失爆现象,提高设备完好率,延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

3、加强机电技术管理提高机电管理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机电工程技术保障能力,提高机电设备抗矿井灾害的能力。

4、通过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而建设,为实现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小河一矿实现“五优”矿井打下夯实基础,为实现安全本质性矿井实现。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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