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1: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西宁市主城高速环线(西城大街)
连接线工程
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监 理 机 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编 制 日 期: 2016年7月15日
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体要求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1.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1.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1.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1.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1.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1.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1.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2 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2.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2.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2.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2.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2.5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 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监理规划:
1.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1.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2.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2.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2.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2.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2.6.1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6.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6.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2.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7.1编制依据。
2.7.2工程概况。
2.7.3专业工程的特点。
2.7.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2.7.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2.7.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3.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3.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3.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3.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3.6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7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3.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监理工程师论坛http://bbs.job2299.com/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3.8.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8.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3.9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9.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3.9.2编审内容的审查: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9.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4.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4.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4.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5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5.1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5.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5.3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6.1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6.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8 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9 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10 安全监理旁站
10.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10.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0.2.1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10.2.2 起重吊装工程。
10.2.3 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10.2.4 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11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1.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1.1.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11.1.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11.1.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11.1.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1.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11.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11.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1.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11.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11.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11.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11.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11.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11.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11.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2安全监理月报
12.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12.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2.2.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12.2.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12.2.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2.2.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12.2.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12.2.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13 监理工作总结
13.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13.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13.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宁主城高速环线连接线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6年7月15日
篇2: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重要施工临时设施投入使用前和重大工序转接时的安全检查签证工作,为工程项目施工创造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依据有关安全健康环境及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标准等,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监理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签证活动。1安全检查签证工作内容
1.1办公生活临建设施、供电设施、大中型起重吊装机械、特殊脚手架、主要道路、施工消防设施、危险品供应站、仓库等即将投入使用的重要设施的安全性能。
1.2基础、铁塔、架线分部工程开工、验收以及整体带电投运、整套启动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2安全检查签证工作重点
2.1对施工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2对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
2.3以签证形式书面履行确认手续。安全检查签证工作程序
3.1监理部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必须明确安全检查签证的要求。
3.2在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时,必须编制安全检查签证内容,明确安全检查签证的项目和时间,安全检查签证程序,安全检查签证使用的记录等。
3.3对即将投入使用的重要设施,由承包单位填写《报审表》,并附具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记录、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安全监理师(或专业监理师)组织对报审文件的真实性审核,对重要设施安全性能的符合性进行现场抽检。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予以签署意见,同意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下达监理通知,暂停使用,并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重新报审。
3.4各分部工程动工前承包单位填写《报审表》,由安全监理师(或专业监理师)组织交付单位和接受单位,对作业面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履行确认手续。符合转序条件的,签署意见,同意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审表》作详细记录,并要承包单位立即整改。
篇3:浅析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
1. 随着建设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结构形式的日益复杂加大,建筑施工领域正经历着从传统的粗放型施工管理模式向较现代的集约化施工模式转变。这种集约化施工管理模式表现在:
(1)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推出,带动了新工艺、新设备的普遍采用,而新工艺、新设备的采用客观上推动了施工工法的进步与创新。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施工质量安全保障。如整体提升脚手架和机械式高处作业吊篮的使用,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等。
(2)上述“四新”的普遍采用和不断更新,是随着建筑设计的变化而变化的,即为了实现建设目标而不断发展完善的。这里所说的“四新”,主要指的是“施工措施类”的内容,即为了完成施工内容进行的措施类施工,包括设计与施工两个方面。这类设计与施工的特点为:
1)因此类设计施工是为完成工程内容而作,如深基坑支护方案的选择与设计、需要工程技术人员依据施工部署和工程条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设计。
2)进行此类设计的水准与管理能力的差别,将直接影响施工的安全、质量与工期,它不同于设计单位的工程图纸,施工人员主要是吃透它,贯彻好所谓“按图施工”。对于此类措施施工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现场管理能力非常重要。
2. 综上所述,基于建筑施工的条件和特点,其危险因素也随之增加并呈现相同的特点。具体表现为相对危险作业分项和危险部位增多,出现了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等。于此相对应的是,对现场防护要求更高,对设备、设施使用者的要求更严,尤其对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提出了不同以往的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如此,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念随之出现。
3. 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理职责。因此,在工程建设市场中作为较特殊的责任主体,监理企业在传统的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合同明确的“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基础上,增加了由国家行政法规赋予的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并明确规定了相应要求。法规的规定是建立在工程建设对监理单位职责的科学界定和客观要求上,这种规定和要求归根结底就是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在涉及施工安全时,要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要体现这一基本要求,施工现场监理机构应在诸多环节按规定程序进行细致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其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
4. 根据国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1)中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此也作了同样的表述。借用这一概念,建筑施工企业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大,且形成事故宜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的施工过程和部位给予高度关切,并规定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相关工作在可控范围内进行。我们主要从监理单位科学地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出发,遵循科学的管理理念、管理程序和管理方法,在动态的施工过程中规范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理控制。
一、安全监理的实施过程及要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监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做了原则规定。总体要求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具体归纳一下,所谓“监理责任”大体讲,就是审查认可、动态监控、隐患处置三个环节。
1. 审查认可。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人员资格的审查,包括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分包作业队伍相关人员的资格及其它认为有必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把关的人员,看其资格及相应能力及所构成的项目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施工管理控制的要求。二是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确认,这里包括诸多内容。如按照施工过程和施工部位所列施工危险源是否准确无遗漏、是否分级合理;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法规、规范和标准,是否结合施工部署、工程环境条件特点和项目管理目标,其方案选择与实施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2. 动态监控。
对施工分部、分项进行作业监督,既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监督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具体讲就是设施、设备搭设作业过程是否按照方案实施,是否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需验收的部位和设施其验收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
监督施工方的施工过程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是否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过程控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重要的设施、设备验收情况,其是否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位与履职情况,即现场施工安全质量保障体系是否处于正常有效的状态。
3. 隐患处置。
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处置是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它验证着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果,隐患能否被及时发现并得到正确处置,如何避免同类隐患再次出现等,是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努力的课题,也是实现持续改进的前提。在实际监理活动中,应做到:
根据隐患的影响程度与范围,对违反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违反操作规程的状态,区分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指令或停工指令。
对拒不整改或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包括对各类事故(人员伤亡或工程、设备倒塌损坏)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善后和处理。
督促、检查施工方对于违章情况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验证整改和处理的结果并按规定程序确认。
二、安全监理计划体系
同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控制内容(进度、质量、投资)相同,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也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监理计划并形成安全监理的计划体系。
安全监理计划的制定要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特点与总体部署,与整个监理规划相衔接,在对整个施工过程的控制中规范的进行安全控制。
安全监理计划的制定要分层次展开,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较强的操作性。及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相应的监理细则的制定上有机地融入安全监理的内容和要求。这里只讲实施阶段的安全监理,具体应如下。
1. 监理规划
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及阶段性目标、组织管理模式与人员配备。
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和阶段性工作任务。
明确安全监理的具体内容、方法、程序。
根据施工单位危险源排查分析的结果和自身的监理目标,确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编制目录。
2. 监理细则
(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结
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列入“规范”目录的中型及以上工程和“办法”中明确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细则”的编制应与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明确的施工方法、控制要求等实质内容相衔接,体现安全监理作为独立第三方的特性。
(3)细则”规定的监理方法、程序与要点应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结语
篇4: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词 电力工程 安全监理
一、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1.电力建设工程的规章制度不完善。规章制度是单位规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的总称,是维护企业稳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电力建筑工程项目来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是用于约束工作中的不良行为,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按照规定纠正并处罚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许多电力施工企业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他们虽然在招标的时候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缺少有效的实施。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大的安全规章制度一般不会违反,像施工时佩戴安全帽等涉及个人的安全生产制度往往会被忽视。再加上监管单位监管不严,这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就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成了一种摆设。
2.电力企业员工缺少安全教育培训。在电力工程建设中,除了电力工程师和管理人员之外,施工人员多大部分是由农民工组成的。首先,施工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低。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来自于农村,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缺乏,对电力施工的安全准则和操作流程掌握不够明确,容易出现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其次,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施工单位不愿意花钱去培养他们,造成了自身素质的缺乏;再次,电力企业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高,也不会主动地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在电力企业工程建设的项目中,有些电力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企业项目部只有降低用人门槛,默许协作队伍使用当地剩余廉价的劳动力,这样一来,大量的劳动技能差的农民工不断涌入和无序流动,对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是缓解安全生产压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3.电力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项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应放在电力建设施工的具体过程中,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是保证电力施工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而施工现场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工程师、项目经理、现场技术人员、工程监理、工长、班组长等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然而,目前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的权利不能够得到全面的实现,在涉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电力施工相关部门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决策,工地上也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理解能力也较差,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在面对违章处罚上态度蛮横,抵触情绪大,造成了安全监理实施的困难。有些时候,监理虽然在施工现场,但大多数时间是在办公室,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以上这些都造成了当前电力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缺乏力度,不利于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各阶段的电力工程安全监理要点分析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要点。建立监理安全监督体系,安排相应地安全生产责任人,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使各层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对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尤其是要加强对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爆破工及塔吊人员的从业资格的审查;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与否;对高危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查,并提出监理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其开展施工安全教育活动。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召集所有参建单位共同协作、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和行为鲁莽,发现有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对于安全危害较大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向甲方汇报,对于拒不停工或不整改的,应向安全监督部门反应。做好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程序的检查,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每周坚持开展监理例会,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述,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各个工序和各个环节进行仔细研究,找出安全事故易发的工序或部位,将易发事故源、薄弱环节、重要工序及高危作业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采取安全旁站、巡视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施工用地、交通道路、排水系统、设备器材堆放等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油毡及其他有毒及难闻气味的物质,禁止将泥浆水、油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排水设施,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3.施工后期的安全监理要点。监理工程师在电力工程施工的后期应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化,做到工程验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及时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考核记录,并认真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在以后的工程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关于加强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若干建议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电力工程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等,其教育的对象包括行政领导、专业技术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及普通施工人员,教育的形式有特种作业专业教育、定期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只有做好了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才会让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加便于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2.发挥好安全监督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建立从安全监理员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组织体系,监督电力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组织开展日常查岗、各种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等各类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保证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认真落实好各种安全工作措施。
3.监理单位提高自身的监理能力。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掌握电网建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注重安全监理经验的积累,不断提升安全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高伟.做好电网基建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J].科技风,2010,(1).
篇5: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第六条 人员配备
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
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
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
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第七条 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
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第八条 质量、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
一、必须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量安全员)上岗证;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之一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1、年满28周岁,具有4年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经验;
2、所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的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施工达标创优奖励的;
三、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考核与考试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门牵头,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审查后聘用;
四、受聘担任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属于公司(分公司)编制,其人事关系、工作业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晋升任职、奖罚及党团组织关系均在公司(分公司)(细则由各公司制定);
五、质量、安全监理员调整岗位或工作调动,必须由公司或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员改变岗位,应及时将变动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三章 岗位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理员进行管理,并根据对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二、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行动态监督,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三、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协助调查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与调查组一起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罚意见并及时上报;
四、负责协调质量、安全监理组和项目之间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不同意见,并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分歧有决定权;
五、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监理人员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分公司)范围内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搞好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
七、主持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意见。第十条 项目质量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计划》;
三、主持质量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质量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参与调查、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并及时上报;
五、对不按规范、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施工的项目,有权签发停工整改令;
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交项目质量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
七、审核并签署相应的质量监理报告,主持编写质量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八、参加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计划》;
三、主持安全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安全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损失并上报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安全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要求停工整改;
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提交项目安全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
七、参与对所管辖单位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等级进行评定;
八、审核并签署相应的安全监理报告,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小组工作总结。第十二条
质量监理员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
二、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受监项目质量监理检查记录(监理日志),定期向质量安全总监提交监理报告和工程质量动态报告;
三、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四、督促、指导项目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措施,检查
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参与执行监理旁站,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采取不同的旁站监理方式(全过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验收旁站、定时旁站、巡回旁站、监督旁站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六、根据施工的进度,有责任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
七、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八、检查验收所监督管理项目的检验批质量,并参与所管理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九、协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做好与业主、地方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的互相联络,协助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第十三条
安全监理员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二、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受监项目安全监理检查记录(监理日志),定期向质量安全总监提交监理报告和工程安全动态报告;
三、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安全工作措施进行施工生产,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督促、指导受监项目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考核措施的落实;
五、监督项目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发出整改通知,并核查整改情况;
六、根据施工的进度,有责任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
七、检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情况;
八、协助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做好与业主、地方安全监督站、监理单位的互相联络,协助项目进行工程安全等级的评定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质量安全监理组的工作任务是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及创优计划的要求,达到项目安全达标计划的要求; 第十五条 任命
一、项目质量安全总监的任命: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情况,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出意见,并由人事部门会签,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聘任;
二、项目质量安全监理员的聘任:由项目质量安全总监根据该项目情况和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提名,经质量安全监理站(科)审核,公司(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聘任; 第十六条 项目成立质量安全监理小组后,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应与其签定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奖罚规定; 第十七条 项目质量安全监理组应编制《项目质量安全监理计划》,报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员应分别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措施的落实。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重要部位的施工实行旁站监督,施工安全危险点和危险工序要重点监控。第五章 考核与奖罚 第十八条
考核
一、质量安全员的考核一般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竣工后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工作成绩优秀的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应给予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质量安全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1--90分)、一般(71—81分)和差(70分以下)。考核结果应记入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手册,作为今后奖罚的依据,并与经济收入挂钩。第十九条
奖励
一、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局级、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或施工现场达标创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对质量安全总监的奖励标准不低于项目副经理奖励额,质量、安全员不低于主工长的奖励额;公司(分公司)奖励可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细则;
二、对年终考核优秀的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给予嘉奖;
三、对于考核成绩优秀、有突出贡献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者,给予晋升的机会。第二十条
处罚
一、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数额为质量安全总监不低于项目经理罚款额的80%,负直接责任的质量安全监理员罚款额不低于主工长的罚款额;
二、季度考核一般和差的质量安全监理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连续两次考核为差的质量安全监理员应调离本岗位,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上岗;
三、年终考核为一般的质量、安全监理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考核为差的调离岗位,不再聘任。
第六章 福利与待遇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岗薪由公司(分公司)机关发放,项目质量、安全总监的标准照比项目副经理标准执行,项目质量、安全员的标准比照主工长的标准执行。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公司(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原基础上适当提高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员的待遇,并享受施工过程中的奖励。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2002年11月12日执行。
质量监理员考核表
姓名 职称 性别 得分 项目名称 职务 年龄 评定等级
坚持原则,搞好项目遵守党纪国法和企内 热爱本职工作 自觉接受各 之间的协调、团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容 责任心强 方面的监督 服务好 讲究职业道德 德 评 评 优 良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差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分 分 标 8 6 4 6 5 4 2 6 5 4 2 5 4 3 2 2 准 25 得 分 熟悉工程质量检查了解施工现场的质内 有较强的现场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规范,精通检量状况,能及时发现容 问题、处理问题能力 有效质量整改措施 能 查业务工作 存在的质量问题 评 评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分 分 标 5 4 3 2 5 4 3 2 5 4 3 2 5 4 3 2 准 20 得 分 内 深入现场,刻苦工作 搞好质量信息反馈,办事主动积极 出勤率(%)容 勤学专业知识 及时上传下达 遇事不推诿 勤 80 评 评 以优 良 差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100 90 80 一般 一般 一般 分 下 分 标 准 8 6 4 2 6 5 4 2 6 5 4 2 5 4 3 2 25 得 分 内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各类资料齐全 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容 济损失5000元以上)保存完好 绩 未发3次评 1次 2次 评 优 差 优 良 良 差 生 以上 一般 一般 分 分 标 15 10 5 0 10 2 5 4 8 2 6 3 准 30 得 分
安全监理员考核表 姓名 职称 性别 得分
评定 项目名称 职务 年龄 等级 内 坚持原则,搞好项目之间的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容 协调、团结、服务好 项规章制度,讲究职业道德 德 评 评 优 良 一般 差 优 良 一般 差 优 良 一般 差 分 分 标 5 4 3 2 5 4 3 2 5 4 3 2 准 15 得 分 熟悉安全生产 了解施工现场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 能运用科学方法开政策法规和标准 生产状况,及时发有效安全隐患 容 展安全管理工作 精通业务 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能 一一一一评 评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优 良 差 般
篇6: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大庄煤矿监理部)
责 任 书
山西柳林大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明确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结合我矿建设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对未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的不得下达开工令。
二、监理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专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三、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要求,组成项目监理班子,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理单位应委派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对高处作业、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重要施工环节要有旁站记录。
五、对危及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令。在检查中发现未履行该职责的记入监理记录。
六、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七、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并协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八、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评价材料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山西柳林大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大庄煤矿监理部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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