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期末总结 张婉怡

关键词: 产权 知识产权 智力 定义

国际知识产权期末总结 张婉怡(共2篇)

篇1:国际知识产权期末总结 张婉怡

1.知识产权的定义:

①法律赋予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②狭义只包括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与著作权和领接权,不包括专有技术。

③广义指对人类智力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包括工业产权、版权、专有技术。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定义】以多边公约为基本形式,以政府间国际组织为协调机构,通过协调各国国内知产法律制度,以在相对统一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进行的保护

【国际保护VS涉外知产保护】(1)联系:国际保护制度中的原则标准最终需要落实到域内法层面,以对涉外知产提供域内法保护的方法实现知识产权的跨国界保护。(2)区别:①以国际法层面提供跨国界保护vs以域内法角度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知产提供保护 ②法律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vs法律渊源主要是域内法 ③保护效果域内域外权利人一并受益vs直接受益一般是域外权利人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特征:①保护标准一体化 ②保护规则从实体到程序 ③保护体系与国际贸易体系一体化 4.WIPO的职能

(1)采取并改进各种办法,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协调在该领域内国内立法(2)执行巴黎联盟和伯尔尼联盟的行政管理(3)承担或参与为促进保护知识产权的任何其它国际协定的行政管理;

(4)鼓励缔结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协定;

(5)对要求在知产领域帮助的国家提供协助;(6)收集知识产权方面情报,进行有关研究;(7)为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服务,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供这方面的注册。

(8)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之援助。5.WIPO的地位及作用

①联合国组织之下的16个专门结构之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是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形成的标志。

②保护知识产权权益的重要场所,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便利条件。6.WIPO与条约的关系

大部分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公约由国际局来管理,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尼斯协定》、《里斯本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

7.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原则

①非歧视原则:是知产国际保护的基础

【国民待遇】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已经给予或今后可能给予其本国国民的待遇,须同等的给予其他成员国国民

【最惠国】某一成员国提供给另一成员国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豁免,均应立即无条件给予全体其他成员国国民

②最低保护标准:各缔约国依据本国法律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得低于条约规定的最低标准 ③独立保护:缔约国国民就其智力成果在某一缔约方得到的保护与其他缔约方相互独立 ④公共利益:知产保护和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8.《巴黎公约》专利权保护规则

①优先权:已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在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应该享有优先权

②临时保护:公约各成员国必须依本国法律,对于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官方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和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强制许可: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但是只有在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权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被批准专利权之日起满3年未实施专利,而又提不出正当理由时,专利授予国才可以采取强制许可。9.TRIPS可获专利的范围//例外

【范围】可授予所有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无论产品还是方法,只要具有新颖性并可供工业使用【例外】①人类或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 ②除微生物外的植物和动物以及除非生物和微生物外的生产植物和动物的主要方法

9.TRIPS强制许可的条件

①特殊情况下②使用范围和期限仅限于被授权的目的③使用是非专有.有偿.不可转让的10.《巴黎公约》商标权保护

优先权保护:6个月;商标=服务标记

独立保护例外:在原属国正规注册的每一商标,除有本条规定的保留外本联盟其他国家应与在原属国注册那样接受申请和给予保护 禁止用做商标:联盟成员国官方标记,成员国政府间国际组织标记

商品性质:使用商标的商品的性质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妨碍该商标的注册

注册商标的使用: 【注册标记】任何一个缔约国不得以商标权人在商品上标志或载明商标注册作为承认取得保护权利的条件

【使用形式】如果商标所有人使用的商标在形式上与其已经注册的商标只有一些要素不同但并未改变其显著性,其他缔约国不应使该商标的注册无效,也不应减少对其的保护;(我国与公约不一致,商标局可以在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时撤销该商标注册)【强制使用】缔约国可要求注册商标的强制使用,如果商标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使用注册商标,又不能证明其不使用有正当理由,可以撤销爱商标注册(我国体现了公约要求,但未给予商标权人正当理由的抗辩观念)商标权的转让:是否与所属企业的转让同时进行由缔约国自行约定;要求同时进行的需转让的企业仅限于该缔约国国内部分;受让人使用该商标会让公众产生误解的其他缔约国可不承认该商标转让的权力 11.TRIPS商标权保护

商标权客体: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能构成商标,包括文字字母数字图形要素色彩的组合以及上述内容的任何组合商标权内容:①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防止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在贸易活动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记去标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 ②该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 期限及续展:≥7年,期满后可无限次续展 使用要求:商标所有人自己的使用及其控制的他人的使用均属于协议规定的使用

因未使用而撤销的条件:①至少连续三年不使用 ②没有正当理由而不使用

禁止干扰商标的使用:商标在贸易中不得被不合理特殊要求干扰,如共同使用、以特殊形式使用等

许可转让:允许成员国确定许可转让条件,但不允许采用强制许可制度,商标所有人有权选择连同或不连同经营一起转让该商标 12.《马德里协定》商标权保护

适用主体:①申请人须是原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 ②在该国有真实有效工商营业场所 ③在该国境内有惯常居所 ④具有该国国籍 适用商标:适用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原属国注册的商标 被制定国家批驳期限:1年 国际注册效力:①国际局注册不能使商标在缔约国自动受保护,须申请提出领域延伸要求 ②有效期20年,期满后可续展 ③国际注册后5年内,国际注册的效力受原告注册效力的影响

13.《马德里议定书》对《协定》修改: ①条件:已在原属国提出申请 ②语言:法语+英语 ③期限:10年 ④被制定国家批驳期限:18个月 ⑤原属国撤销注册的后果:可在其生效的国家内转化为国家注册,且不丧失国际注册日和原有的优先权日 14.伯尔尼公约版权

基本原则:自动保护 受保护作品的作者享受和行使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保护范围:①文学艺术作品②演绎和汇编作品 ③由缔约国决定是否保护的作品(官方文件及译本、政治演讲和诉讼言论)④不适用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保护期限:①一般-死后50年 ②不具名or笔名-合法向公众发表之日起50年 ③电影-公映后50年,未公映的摄制完成后50年 著作权限制【合理使用】成员国法律有权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只要这种复制不致损害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危害作者的合法权益。①合理使用仅能使用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②不得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③合理使用不能不合理的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强制许可】发展中国家出于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可以在限制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发放翻译或复制有版权作品的强制许可证

15.TRIPS关于版权的规定

①计算机程序,源代码还是目标代码都属于文学作品。②数据库,只要对其内容的选取或汇编构成智力创作就应作为智力成果保护,但不得延伸至数据或资料本身。③保护期限,若不以自然人生命为基础计算则期限不得少于50年

16.TRIPS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商业秘密,权利人有权制止其他人未经许可而披露、获得或使用有关信息。①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属于保密性质,因保密而具有商业价值,为保密已采取合理步骤。②缔约方应依照协定保护未披露过的信息以及向政府或政府的代理机构提交的数据。③自然人及法人均有权防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以违反诚实商业行为的方式,披露、获取或使用处于其合法控制下的未披露信息。④如果成员要求呈送未公开实验数据,则应对该数据提供保护,以防止遭受不公平的商业利用。17.TRIPS地理标志

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主要特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18.TRIPS的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要求相关的法律和司法或行政裁决可以获得和为人所知悉,其他国家的国民或企业才有可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才有可能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才有可能发现不合理的要求,才有可能防止和解决争端。19.商标抢注行为的应对

①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提出异议

②在商标注册后申请撤销(前提是我国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我国企业对他人抢注的商标享有国际公约保护的在先权)20.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应对

①通过行政机关维护:所在国依据trips所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海关临时措施;所在国商标主管机关颁发禁令;采取行政措施消除侵权商品和侵权工具;责令侵害人赔偿。②通过司法机关维护:trips规定成员国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要规定刑事程序和处罚 21.商标注册机关不当行为应对

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未获准,或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国际注册而被指定国家批驳,企业可依该国商标法规定的复议程序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22.出版行业版权保护

①由出版企业倡导推动政府修订或制订新法,建立正常的文字作品授权渠道 ②利用文著协集体方式解决授权和盗版问题 ③复制发行作品时使用版权标记或发布版权声明④版权人或ISP为原创作品提供技术保护措施

23.影视行业版权保护

①反盗版技术措施:水印.内容过滤.上传时长 ②利用现有法律要求ISP配合反盗版:要求ISP主动删除其控制范围内侵权内容、要求ISP开放权利人移除权限

24.音乐行业版权保护①修法,增加表演权和广播权 ②先授权再合法使用的模式落后有待创新 ③赋予著作权集体诉讼主体地位 25.“301”条款

①美国对外国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制裁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一般.特殊.超级)②中国是最大受害国。政治、法律原因

③应对措施:经济结构调整;贸易政策修正;双边谈判及外交努力;制定具有对等性的国内法

26.国际法关于外观设计的规定

①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②《巴黎公约》并没有规定外观设计用何种方式保护。《伯尔尼公约》则允许对外观设计不用版权方式保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规定,未规定保护的方式。因此,成员国可以自由决定保护外观设计的方式。③我国采用专利方式保护外观设计,将外观设计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

④在用专利法保护外观设计的国家,对于外观设计只需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即可授予专利权,即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

篇2:国际知识产权期末总结 张婉怡

5.现代环境保护阶段:①2战-1980s,防治污染阶段 ②1980s-今,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阶段(1992.6巴西召开的联合国会议为标志)6.环境法的特征:①调整对象特殊性(人与自认的关系以及和自然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②综合性(对所有环境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管理,面向系统型)③科学技术性(措施来源于科学研究成果)④公益性(有利于全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

7.我国环境法体系:①宪法规定 ②综合性环境基本法 ③环境保护单行法 ④环境标准 ⑤其他部门法中环境保护规范 ⑥国际法中...8.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需要,有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需要”指各国人们的基本需要;“限制”指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

9.环境法的基本原则:①环境同发展相协调 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③环境责任原则 ④公众参与原则

10.环境法的主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境标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境许可证;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环境事故报告 11.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规划环评.】①综合性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利用~。②专项规划:工业农业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建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规划。【建设项目环评】一切对于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区域开发~.引进~。12.环评的分类管理:①重大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轻度环境影响→报告表 ③影响较小不须评价→登记表

13.“三同时”制度: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其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独创)【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他一切可能造成污染皮坏的工程建设和自然开发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14.环境标准制度:国家规定环境中污染物的允许含量和污染源排放的数量浓度时间速率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范,地方标准高于国家~ 【分类】①环境质量标准,对一定环境内在限定时间内各种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所做的综合规定 ②污染排放标准,为了实现环境质量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或因素所做的控制规定

【ISO14000】国际标准化组织为满足各类型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而制定的,旨在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促进世界贸易发展的国际统一环境管理标准 15.清洁生产制度:【内容】①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②经济效益最大化 ③环境危害最小化【强制性审核适用情形】①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②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③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法律规定】①指导性要求 ②自愿性要求 ③强制性要求 16.循环经济制度:三大原则3R ①减量化Reduce,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②再利用Reuse,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 ③再循环Recycle,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17.循环经济VS清洁生产:【联系】①紧密联系互为支撑 ②清洁生产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循环经济是清洁生产的最终目标 ③清洁生产为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是循环经济的关键因素【区别】①清洁生产着眼于生产领域,循环经济包括整个经济活动;清洁生产强调具体的生产技术的生态化,循环经济内涵是广阔的生态经济;实施条件不同,清洁生产是初级阶段循环经济是高级阶段 18.环境许可证制度:环境法所确认的、对从事可能造成环境不良影响的活动的开发建设或经营者,必须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

【环境许可证分类】①防止环境污染~(排污、倾废...)②防止环境破坏~(采伐、采矿、捕捞...)③整体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排污权交易制度】许可证制度基础上,地方或企业将其节约的污染排放指标通过合同方式让渡给他方 19.排污收费制度:【征收对象】①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②项城市污水及重处理设施排放的不再征收 ③建成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或处置实施的不再征收【征收项目范围】①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 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③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或处置设施的 【费用计算】(当量值COD为1 氨氮为0.8)污染当量=排放量kg÷该物的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介质体积 污染费=污染当量×单价(超标加一倍)(单价污水每当量0.7元;废气每当量0.6元)【减收免收】①已达到排放标准or显著降低了排污量和浓度 ②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可申请减半或免缴

【排污费使用】①重点污染源防治 ②区域性污染防治 ③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20.限期治理制度:【对象】①位于特别保护区内的超标排放污染源 ②造成严重污染的~ 【决定权】中央或省级政府决定其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小型企业

21.环境事故报告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和紧急程度分为4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较大~、一般~。【预警分级】从低到高,蓝、黄、橙、红。22.环境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法律规定,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构成要件】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免责事由】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②受害人过错 ③第三人过错 ④战争行为【责任方式】排除危害、赔偿损失 23.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①必要条件:行为违法性+过错 ②选择条件:危害后果+因果关系(只有法律明文规定才成为必要条件)【责任形式】①行政处分 ②行政处罚(警告、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③行政赔偿

24.环境刑事责任: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25.环境污染:人们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光辐射、电磁辐射。26.污染分类:【环境要素污染】外界物质进入环境,数量超过可容含量或自净能力,导致环境要素的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难以降解物质如重金属、放射性物质、固体废物、化学品、农药

27.防治污染转嫁制度:防止国外地区的厂商或我国企事业单位将污染严重的设备技术或工艺或有毒有害物质,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产加工经营或处理,造成环境污染。【构成要件】①转移的设备、技术、废弃物为法律所禁止 ②接受转移的企业没有防止污染的资金技术设备 ③行为者主观过错

28.海洋污染防治:【范围】①中国的内海、领海及管辖的其他海域 ②如果在中国管辖的海域以外排放倾倒有害物质造成我国海域污染,也适用【主要污染源】①陆源污染物 ②船舶污染 ③倾倒废弃物污染 ④拆船污染 29.环境噪声污染:【城市噪声标准】0,1,2,3,4 共五类标准【噪声类型】①工业噪声 ②建筑施工~(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即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禁止夜间施工)③交通运输~ ④社会生活~ 3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三化原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①对固体废物实行全程控制原则 ②实行集中处置和分散处置相结合原则 ③实行分类管理原则

31.生态环境分类:①自然环境;人工环境 ②生态资源(生物+非生物);生态空间(人文生态环境)

32.野生动物范围: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国际商法期末试卷 下一篇:国际文化贸易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