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关键词: 教师法 职业道德 规范 教师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精选7篇)

篇1: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同时也要积极的学习教育法律,依法执教,严于律己。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首先,通过学习,使自己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深刻的体会。我先说一下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感受。

一、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使我明白了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

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

二、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是我认识到要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

三、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使我懂得了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

四、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使我明白了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这是教师走向终身发展的基本原则。终身教育,这是现代人必备的思想观念,教师更应活到老学到老,才能胜任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

世纪的中国是一个法制的中国,通过对《新教师法》的学习使我有了以下认识:

一,《新教师法》保障教师的权力

以前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二,《新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

在学习了《新教师法》后,使我明白了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三,《新教师法》使我的教学方法得到完善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我们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对待不同的学生我们要因材施教,使他们能多学点东西,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就。

金飞

2012-12-11

篇2: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这样才能为人师表。教育是事业,是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这就要求教师既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还要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要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崇高的师德首先突出地表现在教师自身的人格修养上。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师的权威性正逐步被打破,教师,要在新的师生关系理念下,重新获得学生的尊重和喜爱,靠什么?当然,渊博的学识水平,精湛的教学艺术是必不可少的,而教师自身的人格力量则是更为重要的,亲其师,方能信其道。有这样一个故事:一批刚刚走进北大校园的年轻人,相约去看季羡林先生,走到门口,却开始犹豫,他们怕冒失地打扰了先生,最后决定每人用竹子在季老家门口的地上留下问候的话语,然后才满意地离去。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这正是先生的人格魅力在学子心中留下的投影。的确,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切记:高尚的人格魅力是最好的老师。学生人格的塑造要依托于教师自身的一言一行,依托于教师自身的人格力量,作为教师应注重用自己的言行,用自己高尚人格在学生生命成长中留下痕迹,产生影响

崇高的师德更明显地体现在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知识,并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师者,“传道受业解惑”,还要把培养人格健全身心健康适应现代社会的人才为己任,这就 1

要求为人师者要有学识,书教得好,学问做得好,时时刻刻都能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知识是教师成长的前提,是教师开阔视野,涵扩胸怀,提升境界,产生教育智慧的基础,有渊博知识的教师才有可能在教育中形成教育智慧。因此,教师应努力汲取着先进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科学理论,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学习,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对知识的学习提升自己的理性认识,特别注意选择有智慧、有价值的知识,将知识转化为智慧,转化为个人经验,并实现认识的飞跃。不断地丰富自己、充实自己、超越自己、完善自己。学习,也是一种师德,教师惟有不断求知,才能始终保持学问的前瞻性,才能不断将最新的知识与学生分享,才能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最有力的智力支持,才能更好地培育学生的品德。

崇高的师德更集中地蕴含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行为上,凝结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点点滴滴。教师对学生的爱表现在平常生活点点滴滴的关心上,表现在用自己的学识为学生勤勉的服务上,教育者影响受教育者的不仅是所教的某些知识,而且还有他的行为、生活方式,以及对日常现象的态度。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少年儿童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新的教学理念,就是新的服务理念,要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作为教师,必须不断地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与学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中注重体现师德的先进性和育德使命。积极承担思想品德教育的责任,认真履行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应爱护学生,处理问题合理公正,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

语撰写、家访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崇高的师德还呈现在教师文雅的仪表、文明的礼仪上。以前我们很多教师更多地信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注重自我人格和学识的提升,但对自身外在的形象美上不够重视,甚至言行举止和衣着比较随便。作为一名教师,学校无小事,处处是教育,教师的一言一行、品德修养会对学生产生重要的影响,这是勿庸置疑的。但教师的文明礼仪同样不能忽视,它也是师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教师要有为人师表的意识,注意个人的仪表举止,体现朴素、整洁、端庄和高雅的形象和气质,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因为教师的每一个体态、目光、微笑、点头,都会给学生带来巨大的精神力量。自然得体、适度和谐的教师仪态,整洁端庄、协调美观的服饰打扮,朴素中见高雅、得体中见丰富涵养的衣着,会给学生以美的熏陶和感染,从而实现培育学生品德的目的。

篇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体会

一、师德的内涵及其规定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 它涵盖了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遵守的各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可以说, 它是中小学教师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要求。而制定这些规范与准则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社会其他成员, 特别是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其显著特点主要表现为道德要求的全面性, 道德实践的示范性, 道德影响的广泛性。通过解读不同时期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新的变化和要求。

1991年8月31日, 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共6条324字, 内容涉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学而不厌, 诲人不倦;团结协作;仪表风度等六大方面。

1997年8月7日, 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对原有《规范》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与1991年的《规范》相比, 新规范从内容上更加突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突出了对教师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行为要求。在形式上, 对每一条具体内容作了4个字的高度概括, 这样不但提纲挈领, 而且重点突出, 醒目好记。八条基本规范是: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008年9月1日, 教育部和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根据现实需要, 特别是根据汶川大地震中教师舍身保护学生的感人事迹, 再一次修订了原有规范, 增加了保护学生安全, 关心学生健康,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等新的内容, 并提出了知荣明耻、终身学习、对学生严慈相济等具有时代特征的理念和要求, 相对弱化了教师与家长、与同事之间的原有规定。整体内容又恢复为六大条目, 依旧沿用4字一句的原有格式, 保持了原有规范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从师德规范看目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关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

三次师德规范制订中, 都有相同的一条, 即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理论层面来讲,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重大伤害, 会导致师生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并使得教师在教育管理中行为粗暴, 方法单一。从实践层面来看, 我国中小学教师基数庞大, 来源复杂, 部分教师缺乏系统的教育和培训, 缺乏明确的理念引导, 容易产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从基本层面的师德规范到相关法律法规, 都明确提出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这是必需的和正确的。但是,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老师如是说。2008年10月28日, 教育部也明确提出, 提倡对学生“适当惩戒”。这也体现了本次师德规范中所提倡的“对学生严慈相济”的理念。教育不能走向两个极端, 绝对的“赏识”会产生绝对的自私和任性, 而粗暴的体罚只会传播绝对的野蛮和暴力。而惩罚绝不等于体罚, 更不是伤害, 不是心理虐待、歧视, 让学生觉得难堪, 打击学生的自信心。这就要求我们要在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 适时、适度、正确地发挥“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2. 以罚代教和有偿辅导的问题。

当前, 有部分教师不是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而是巧立名目, 以罚代教, 以罚代管。更有甚者, 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教学“缩水”, 热衷于搞“课外课”、“家中课”, 热衷于“创收”, 并且这种“创收”有向集团化和协作化发展的趋势。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许多相关规定, 但是, 有偿辅导、有偿家教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和约束。为解决这一问题, 一方面, 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加有约束力的规定加以引导和制约, 另一方面, 教师需加强师德规范的学习和实践。

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教师个人的共同努力。一是教师要加强自我教育, 提高道德修养。二是要从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规章制度入手, 狠抓师德落实, 完善教师师德监督评价反馈机制。三是加强师德法制教育, 特别是要处理好体罚学生、有偿辅导等问题。四是抓好典型示范工作, 惩恶扬善, 以提升学校整体师德水平。

篇4: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关键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法律规范

前言

党的“十八”大的顺利召开为国家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新时期背景下,党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把教育放在了加强社会建设的首要地位,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求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党在新时期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而搞好教育就必须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意识。

一、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是贯彻“十八”大精神,搞好新时期时代发展的需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多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强调改革开放和允许社会多元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背景中,我们更需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意识。

首先,教书育人,诲人不倦,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是社会对高校教师提出的良好职业道德要求。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和思想文化多元化的影响,有些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违背了国家长久以来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比如,个别教师对本职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够重视,他们利用工作中自由支配的时间兢兢业业地搞起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和阻碍学校教学质量发展;还有部分老师产生了严重的职业倦怠心理,工作中渎于职守,应付事务。以上问题的出现严重阻碍了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在全面加强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已刻不容缓。而且,在改革开放带来的利益和诱惑下,少数人民教师从事起违法事情,比如非法传销,收受贿赂等。人民教师是遵守社会主义法律、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代表人物,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法律风貌是社会赋予人民教师的文明象征。新时期背景下,广大人民教师更应该做到依法执教、心中有法,坚持从教育内容到教育方法和手段都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另外,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教育的主体是人民教师,教师是引领社会科技前沿和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质量合格人才的主力军,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和路线的具体体现者。高校教师在教育领域的重要性是不可替代的,和其他行业的从业者相比,高校教师必须具有更加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意识[2]。加强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深化高校教师对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范的认识,成为新时期摆在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求

党的“十八”进一步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公民。高校教师是“四有”公民的形象代表,同时也是培养“四有”公民的主力军,要做好“四有”,高校教师就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意识,这是时代对高校教师自身发展提出的要求。

一方面,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是教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成为良好的“四有”公民,不仅要有文化、有理想,还要有道德,因为立德树人才是教师教书育人的前提。同时,作为公民中的一员,教师更应该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教育法》,行为世范,学为人师,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有机会坚守在教育岗位上,桃李满天下。

另一方面,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也是高校教师成为现代化教师的必要条件。江泽民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这就要求高校教师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教师自身现代化。教师自身现代化是指教师的心理素质、精神面貌及行为特征具备现代化社会和现代化教育发展所要求的品质,即指教师应具备与现代文明和教育相应的道德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并且遵守现代化的法律法规[3]。要做到这一点,高校教师个体就必须能够接受、消化和遵守新的社会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符合现代化要求的人民教师。

三、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客观需求

教师从教,不仅仅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之重任,而且还会无形中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塑造学生,这里的人格魅力包括学识、性格,气质,更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法律规范意识。所以,从学生健康成长的需求来看,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至关重要。

首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水平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大学时代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趋于成熟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高校教师不可推卸地担当起“指路明灯”和“解疑答惑”的重任,倘若教师自身业务素质和道德操守不过硬,或者教师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取向偏颇的话,会对学生本人及社会起到不可估量的負面作用[4]。比如,一个以“金钱至上”为价值取向的高校教师,他会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道德品质培养;一个仅仅追求学术却不注重师表、不讲究奉献的教师,会导致学生忽视外在形象管理并追求个人利益;一个思想激进、愤世嫉俗的教师会促进学生群体反动思想的形成。可见,高校教师代表的主流思想和价值取向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当代大学生的成长,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而且,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水平直接影响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作为大学生,来学校接受教育的直接目的是能够在菁菁校园里得到德、智、体全面综合发展。高校教师作为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主力军,他们自身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会形成一种教师文化,而这种教师文化潜移默化地决定着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甚至影响整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好的教师,引领好的思想,会弘扬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从而影响学生群体整体素质的提升。

综上所述,在强调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规范至关重要,它不仅是新时期时代发展的需求,更是高校教师自身发展和大学生成长的客观需要。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学习材料.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印发,2012,11.

[2]张硕.高校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重要性分析.大学教育,2014.04.

[3]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印发,2012,11.

篇5: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作为一名贫困山区小学教师观看学习完了由北京大学詹万生名师主讲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后,我感到任重道远。通过学习再对照我的工作,我觉得我能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能用所学的知识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第6节终身学习感受最深。《规范》第6条是这样说的: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论,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从备课、上课到布置作业、批阅作业都一丝不苟。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平等、融洽。关心学生成长,对优秀同学能促进其更进一步发展;对后进同学能循循善诱,激发学习的兴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作为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之一,教育工作者需要学科专业素养: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知识;熟悉学科的基本结构和各部分知识之间的内在关系;了解学科发展的动向和最新研究成果。专业素养不仅包括专业知识,而且包括一定的科研能力。

由于我们所从事的工作的对象是充满生命力、千差万别的个体,随着网络的发展,学生接触世界的方式与速度比之前有质的飞跃,但是学生面对的解疑者还是仅有教师这一条路径。因此我们面临着比过去更大的压力,自我学习充实的压力。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我们都必须进行更进一步的学习,教学相长在此赋予了更多的意义。-1-

教学过程中传授的内容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现今的知识成倍数地增加,对教学内容的产生了深刻的变化,有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教学内容的修正,而更多的是对教学内容的解释形成新的方向。这就要求教师时刻注意本学科、邻近学科的发展动向;了解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在组织教学的时候更新教学内容。

教育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变化过程。前述中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决定教师不能以千篇一律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而是要以一种变化发展的观点、研究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和各种教育活动。这仍然要求教师都注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多注意了解教学一线的新成果,新问题,在本班级、本学校尚未发生这些问题时有所预料、有所准备。

篇6: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教师就像那默默奉献的绿叶,时时刻刻衬托着鲜花的娇艳。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的品德和素养是教师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对“怎样做一名好教师”这一问题有深刻的认识,才能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踏上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怎样才能做一名好教师呢?

首先,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教师良好的思想品行将是教师最伟大人格力量的体现。”古今中外无数事例证明,育人单凭热情和干劲是不够的,还需要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作为一名教师就要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甘为人梯,像“春蚕”吐尽青丝,像“蜡烛”化成灰烬,把毕生献给事业,献给学生。

其次,规范文明行为。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再次,关爱每位学生。热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尤其是那

些家庭有过特殊变故的学生,容易形成特别性格,这就要求教师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去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教师是社会道德传统的继承者和传递者,教师不仅把前人长期积累起来的生产经验和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给学生,而且把前人确定的道德价值观传递给学生。教师还是社会道德新风尚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在我国新文化运动时期,正是由一批进步教师在反封建的斗争中首先提倡新道德的。可见,教师职业道德对社会道德的发展和社会风气的转变具有促进作用.前不久,有一位学者被邀请去讲课。讲课前,他先向学员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说,现代社会最缺乏的是什么?”

台下学生异口同声地喊成一片:“缺德!”

这位学者顿时泪流满面„„

据有关部门不久前进行的民意调查,教师在所调查的二十一种全民所有制的行业中,被认为是社会形象最佳的;也就是说,其职业道德状况是最好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否就没有问题了呢?有,而且相当普遍,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曾经被人们称之为“最后一片净土”的教育界,如今也不那么干净了。

最近我国揭露的多起老师殴打、侮辱、摧残学生的暴力事件,就性质而言,我认为没有比这种现象更深刻地揭露出教师素质的变异和教育品质的恶化。

“体罚学生”则是教师最大的“缺德”!

人们常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有资格为人师表,才能更好地教育和影响学生。在家里,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者;在学校,教师是孩子的表率,其言行举止,甚至兴趣爱好等,都会对年幼纯洁的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像那些打骂并侮辱学生的老师,自己为师不尊,又怎能教育好学生呢?

教育与师德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师德,就有什么样的教育。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人.《学习的革命》这本书中有这么一段话,很发人深省: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批评之中,他就学会了谴责。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敌意之中,他就学会了争斗。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恐惧之中,他就学会了忧虑。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怜悯之中,他就学会了自责。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讽刺之中,他就学会了害羞。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妒忌之中,他就学会了嫉妒。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耻辱之中,他就学会了负罪感。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鼓励之中,他就学会了自信。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忍耐之中,他就学会了耐心。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表扬之中,他就学会了感激。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接受之中,他就学会了爱。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认可之中,他就学会了自爱。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承认之中,他就学会了要有一个目标。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分享之中,他就学会了慷慨。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诚实和正直之中,他就学会了什么是真理和公正。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安全之中,他就学会了相信自己和周围的人。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友爱之中,他就学会了这世界是生活的好地方。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真诚之中,他就会头脑平静地生活。

用语言来播种、用粉笔来耕耘、用汗水来浇灌、用心血来滋润。对学生充满爱的教师的每一堂课,都仿佛在为学生打开一扇扇窗户,让学生看到一个色彩斑斓的新世界,并且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博大胸怀和崇高精神境界。

站在讲台,日复一日地讲授知识,似乎十分平淡,也十分平凡,然而崇高的似的风范正是在这平凡的本职工作中体现出来。

篇7: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教师法有感

范》的心得体会

英语组:李太荣

人人都说,教师是人类掌握知识、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他们之所以受人尊重,还因为教师的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艰巨、繁重的任务,传道、授业、解惑是他们的天职。教师,默默举着烛火传承五千年的文明,启蒙幼小心灵的希望之光;教师,默默无语,用心血和汗水铺成一条路;教师,默默无言,将自己的生命燃烧如蜡烛……时代更替,而精神永恒。让我们回顾一下,培养我们成长起来的那些教师吧,他们的确像蜡烛一样,燃尽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们培育、教诲孩子耗尽了心血。他们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从精神、灵魂上养育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所以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教师法》规定教师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师要重视教

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同时也应该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俗语说得好“干一行。爱一行”,作为教师,首先要热爱自己的这一份职业,才能谈及关爱学生、教书育人。通过对《教师法》和新《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热爱学生,就必须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在与学生交流、相处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浓浓的真诚关爱自信让他们在积极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如今,我步入人民教师这个职业也已有6个春秋,虽然我的工作是琐碎的、繁忙的,但也是充满乐趣的。与孩子相处要充满“真心、爱心、细心”,更要尊重孩子,爱护孩子的自尊心,只要与孩子用“心”相交了,必然会换回孩子的心。为此在工作中,我时时处处注重用“心”,从根本抓起,进行思想教育,努力为孩子营造出一片人生的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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